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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通用30篇)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通用30篇)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1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通用30篇)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1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2條 質量

2.1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標準。

2.2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2.3 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直接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3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4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5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5.1 交車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5.2 交車方式:(1)乙方自提;(2)甲方送車上門;(3)貨交承運人。

5.3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 。

5.4 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5.4.1 銷售發票;

5.4.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5.4.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5.4.4 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

5.4.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5.4.6 。

5.5 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6 甲方將汽車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6條 售後服務

6.1 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6.2 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6.3 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6.4 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5 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6 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7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7.2 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7.3 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7.4 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5 乙方沒有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當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7.6 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8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9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0條 附則

10.1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0.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2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_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年____月。

行駛公里數:____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1.車款為(不含税費)____元;大寫:____。

買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__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待辦理完過户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____。

3.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____。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

買方(簽字):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台。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為準),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後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後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票。

4.由於人為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為,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為: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1:車輛交接書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在_________對_________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同意接受。

2.甲方已開具發票給乙方,發票號為:_________。

3.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1)發票口(2)合格證口(3)説明書口(4)保修卡口(5)海關證口(6)商檢證口(7)其他:_________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反之打"x"。

5.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公里

6.其他交接事項:_________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2: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税:_________元,購置税: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税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税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4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xx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11萬元;大寫十一萬元整。

買方應於20xx年9月1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户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5

汽車買賣合同

(參考文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一、 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 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

三、 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田(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

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__   出賣人名稱(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賣方)_____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_____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車,車號為_____賣給乙方,發動機號碼為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顏色為,價格為_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元整,剩餘_____元在20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户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從20__年__月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20__年__月__日後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在20__年__月__日前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在20__年__月__日之後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後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單價(人民幣)

數量

總價(人民幣)

備註

第二條 定金條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貨後,定金 抵作車款。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元。

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預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元,_________ 時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 於尾氣排放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 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為:_________ 公里。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 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將汽車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 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 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售後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後,其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造 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4、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__ %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 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當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車輛交接書

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時,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______________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 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 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__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約定(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 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説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________________

3. 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

外觀_______,發動機運轉_______,其它_______

4. 里程錶顯示數:_____________公里

5. 其他交接事項: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附件二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委託事項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拍牌□(2)代辦按揭□(3)代辦保險□(4)代辦上牌□(5)代辦裝潢□(6)代辦其他項目:

二 、委託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事先支付__________元,大寫_ __________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上牌,代辦費:__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__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

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 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____________ 元,車船税_________ 元,購置税__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 元,其他___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元。

6. 辦其他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_______________元。

7. 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税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税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 、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 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 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 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8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

生產廠商 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車架號 海關單號

商檢單號 配置(標準配置/選用配置)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單價(人民幣)

數量

總價(人民幣)

備註

第二條 定金條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預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預付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_________時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為:_________ 公里。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將汽車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售後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後,其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

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4、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當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_____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照名稱: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9

甲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證件類型: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賣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注: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 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税發票)。數量: 台。

2、其他費用: ,由方承擔。運費 元,由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元(大寫: )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説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址:

聯繫電話: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年或者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年或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户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户,在辦理上牌入户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對入户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繫都有效。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乙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10

一、據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簽訂並自願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執行。

銷售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車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定購車型、選裝、顏色、數量、單價及總金額序號 車輛品牌型號 選裝配件(金額) 顏色 數量(輛) 單價(元/輛)

1 RMB¥:

2 RMB¥:

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RMB¥:

三、交貨地點、方式、時間

1.交貨地點:甲方展廳

2.交貨方式:乙方自提

3.交貨時間: 年 月 日

四、付款

1.支付時間將按照以下第( )項進行。

(1)乙方將在交貨時間前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

(2)乙方將在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人民幣¥: 元,並在交貨時間前 工作日向甲方支付

合同總金額的全部餘下部分。(定金支付方式:¨刷卡 ¨現金 ¨轉賬)

2.付款方式:乙方應按照上訴約定的師傅時間將合同總金額一本款第( )項方式支付至如下甲方賬户:

3.付款賬號: 收款人:廣西智邁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開户行:賬 號:

五、約定事項:

1.合同價格僅為車輛單價,如有選裝件則為車單價與選裝件的總金額,不含上牌過程所發生的任何費用。

2.乙方提車前需將本合約之車價款繳清後方可提車。

3.甲方於乙方全款到賬後將新車做完新車檢驗工作,經乙方核對無誤後交車。

4.本合約不得進行債券債務轉讓及質押,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上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售後服務:按東風風行汽車保修手冊相關條款執行。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共同簽署後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11

賣方:

買方: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20__年8月。

行駛公里數:25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 )客運、( /)貨運、(是 )出租、( /)租賃、( /)非營運、(/ )其它。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11萬元;大寫 十一萬元整 。

買方應於20__年9月 1 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户時30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當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税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賣方(章) 買方(章):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地址: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一、標的車輛簡況:____________

汽車品牌: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

車身顏色:____________

坐椅顏色/材質: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__

製造商:_________________

自排擋或手排擋:____________

新車或二手車: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

下幾部分構成:____________

1、車價元

2、購置税元

3、保險費:____________元

4、牌照費:____________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款的代辦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____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設備、配件和提供如下的服務: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文件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

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代辦費:____________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____________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____________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____________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____________

六、質量和維修:__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説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汽車銷售發票

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中文説明書

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

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性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説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説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説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繫、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支付違約金、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種方法實施:

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13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就以下條款達成協議。

1、採購車輛的名稱、型號、顏色、配置、數量、價格(人民幣):                                        

名稱 型號 車型 顏色 數量 車價(元)合計,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2、預付定金: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3、交車時間:付訂金後           天。

4、付款方式:新車驗收合格後交車日前,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的全部貨款(無預付款)。甲方自收到貨款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給乙方。

5、交車地點:在                                 交貨。

6、交車方式:                                  。

7、車輛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交貨驗收合格,按原生產廠技術質量標準(或CCIB標準)交車,在交車現場驗收時如乙方有異議,應當場提出。車輛的質保、售後服務、使用説明等祥見隨車手冊。

8、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開户行:                                      身份證號:                                 

賬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甲方代表(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台。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於 年 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附件一、車輛交接書

附件二、委託服務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15

甲方(出賣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居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生產國別或生產地:生產廠名稱: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元,大寫。數量:台。車輛總價:元,大寫。

運費元,由方承擔。出庫費元,由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2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於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3.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3.3年月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a、上海仲裁委員會

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

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16

本合同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

賣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買車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現甲乙就下列汽車的買賣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甲將其擁有的舊汽車一輛(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

及相關車輛手續整體(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附加費本.養路費.保險單)出售給乙方.出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保證該車手續真實有效,沒有出租車史,非盜搶車輛,能夠正常過户,並且不欠附加費,養路費,同時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提供過户相關手續,如不能正常過户或和有出租史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所付全部購車款及賠償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上述車輛自本協議生效後,以前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交通肇事或違章行為以及其他意外情況引致的一切後果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付任何責任。以後發生的費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將購車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時甲方將該車和相關手續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17

買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拓印粘貼)底盤號碼:__________

(拓印粘貼)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元,剩餘車款於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齊。

第三條:辦理轉户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税、費憑證。

第五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

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18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買賣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型號:

車 型: 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車 款: 一次付清:

第二條:賣車人責任:

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前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賣車人負責,與購車人無關,賣車人必須保證,車手續齊全有效。

第三條:購車人責任:

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的任何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經濟糾紛及其他問題由購車人負責,與賣車人無關,自購車之日起,車輛一切機械故障由購車人負責。

第四條:雙方責任:

1、本合同在未過户前至過户完畢期間內有效作為法律依據。

2、以上合同條款雙方必須遵守,經雙方無民意後簽字生效,不得反悔。 3、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4、合同訂立地點:

賣車人(簽字) 購車人(簽字):

住址: 住址:

身份證: 身份證:

電話: 電話: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聯繫電話:住所:

乙方:聯繫電話:住所:

委託代理人:聯繫電話:住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品牌型號:____發動機號:____車架號:____顏色:____

第二條價款與數量:

車輛單價:_元,數量:_台。

車輛總價:_元,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車價為車身單價不包含車輛購置税、車輛保險費、掛牌雜費等其他費用。

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委託運輸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元,並在日內付清車價款。

2.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元。

3.分期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_元。餘款計人民幣_元,於_年__月__日前支付。

乙方若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____元。餘款計人民幣__元,於_年__月__日前支付。

乙方未能在3.2條款規定時間內足額獲得貸款,應在日內自行補足餘額。

第四條車輛交付及驗收:

1.交車時間:_年__月__日前。

2.交車地點:

3.交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50公里口公里口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驗收完畢,雙方需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6.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質量、維修、更換、退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汽車產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不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的,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

2.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鑑定,其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乙方隨車保修手冊的約定執行。

4.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六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交接或逾期交接的,可免除違約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負有及時通知並在10日內提供不能履行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七條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

1.若甲方逾期交車,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到達之日起日內退還已付款。

2.若乙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別注意事項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

1.乙方保證在合同中填寫的姓名、地址、電話等內容真實有效,在此期間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通知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屬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附屬文件:車輛交接書

甲方代表人:____乙方代表人:____

身份證號:____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電話: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20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_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年____月。

行駛公里數:____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1.車款為(不含税費)____元;大寫:____。

買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__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待辦理完過户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____。

3.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____。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備案機關一份。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

買方(簽字):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2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就汽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貨時間、方式、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約定事項

1.買方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後發車。

2.賣方代運,以賣方委託鐵路起運日為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後向買方辦理託收承付。

3.賣方為買方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賣方除向買方核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________元/輛。

4.產品質量:按賣方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賣方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5.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六、違約責任

賣方逾期交貨(鐵路運輸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向買方付違約金________元/輛。買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________%向賣方付違約金________元/輛,並付________%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籤具修訂或撤銷的協議書。一方因故要求變更合同,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為副本(副本三份)。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22

合同編號: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出賣人): 聯繫電話: 住所(址):

乙方(買受人): 聯繫電話: 住所(址):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住所(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國產車 口 進口車 口)

品牌型號:

發動機號:車架號: 顏色:

第二條 價款與數量:(本合同計價單位:人民幣)

車輛單價: 元,數 量: 台。

車輛總價: 元,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元整。 車價為車身單價不包含車輛購置税、車輛保險費、掛牌雜費等其他費用。

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委託運輸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 元,並在 日內付清車價款。(定金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2. 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元。

3. 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餘款計人民幣元,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2)乙方若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簽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首付款以銀行批准函為準),餘款計人民幣元,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未能在3.2條款規定時間內足額獲得貸款,應在 日內自行補足餘額。

第四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

1.交車時間:年 月日前。

2.交車地點:

3.交車方式: 乙方自提 口 甲方送車上門 口

4. 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50 公里口 (2) 公里口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驗收完畢,雙方需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6.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質量、維修、更換、退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汽車產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不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的,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

2.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鑑定,其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3.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乙方隨車保修手冊的約定執行。

4.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交接或逾期交接的,可免除違約責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負有及時通知並在10日內提供不能履行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

1.若甲方逾期交車,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 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已付款。

2.若乙方逾期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車價款萬分之 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別注意事項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組織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乙方保證在合同中填寫的姓名、地址、電話等內容真實有效,在此期間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無法及時通知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附件:車輛交接書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 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 住址:____

電話: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23

汽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住址:

乙方(買方):

姓   名:                                       

身份證號:                                        

一、車輛信息:

購買車型

車架號

顏色

數量

裝飾(元)

車價(元)

合計(大寫):                                  ¥

二、付款:

1.1、全款購車

定金:                                     ,合同簽訂後立即付款。

餘款:                                     ,交車後立即付款。

1.2、貸款購車      

定金:                                     ,合同簽訂後立即付款。

首付:                                     ,合同簽訂後立即付款。

其他費用:                         ,(含資料費、GPS、上牌費、購置税、調查費、續保押金、保證金、擔保費、保險費)合同簽訂後立即付款。

1.3、乙方選擇貸款購車的,在甲方收取貸款資料(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複印件、個人徵信報告等)後不得要求選擇全款購車,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相應損失並支付10000元(壹萬元整)手續費給甲方。            

三、交車、驗車:

2.1、交車地點:                                               

2.2、交車時間:                                               

2.3、交車前乙方如有合理原因需要變更交車時間因以書面形式於交車之日提前3天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交車時間因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導致無法按時順利交車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後續如需再次交車由乙方承擔1000元交車手續費;甲方如遇運輸故障、公路事業中斷、停頓等不可避免因素,甲方可以順延至以上因素排除後交車,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承擔乙方因此產生的合理的交通費。

2.4車輛驗收:交接車時按車輛出廠標準由乙方或其委託人驗收,乙方或其委託人如發現車輛不符合規定應當面提出質疑並記錄於車輛交接單上,否則視為驗收合格,車輛交接完畢後因汽車質量原因導致的損失由汽車廠方負責,因甲方過錯導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2.5質量保證:如甲方所售車輛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可按車輛保修卡之規定在指定的維修服務站進行維修。

四、違約責任:

3.1、甲方應按合同嚴格履行交車義務並按產品説明提供相關手續及隨年配置並保證向乙方提供的車輛為原廠製造。交車時,乙方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已預購車型的車輛時,甲方告知乙方再次交車時間地點後任無法完成交車的,甲方有權按照乙方違約處理。

3.2、乙方應按產品説明標準驗收車輛,在驗收時須仔細檢查車輛,車輛驗收合格後簽字接車。車輛簽收交付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車和退款,但若車輛確有非人為的嚴重問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廠家進行索賠。

3.3、乙方因特殊原因交車時未付清餘款的,應按合同及時履行付款義務,如超過付款期15日任未付清餘款的,甲方按未結清餘款的金額每日向乙方收取5‰的滯納金,有權收回車輛,並按乙方違約處理。

3.4乙方出現下列任一情形的即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照車輛全款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催收費、差旅費、郵寄費、司法程序所需費用(如訴訟(仲裁)費,公告費,執行費等)、律師費、處置費、過户費等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全部費用。違約情形如下:

①因乙方原因無法按時交車,經告知二次交車時間地點後任未完成交車的。

②出現本協議中3.13.3項下情形的。

③乙方提供虛假資料導致銀行按揭無法成功辦理的。

④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

⑤乙方因本協議作出的任何聲明與保證不真是或部分不真實的,或違反了任何其於本協議而作出的任何聲明、保證、或承諾,或違反了任何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履行的義務。出現上述情況之一、部分或全部的。

3.5一方構成根本違約的,守約方單方向違約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本合同自解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解除,同時守約方即可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滯納金等費用可以從定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

五、其他:

4.1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2乙方聯繫方式:                                                         

送達地址:                                                     

乙方確認本送達地址使用於訴訟各個階段,包括一審、二審、再審、執行。

4.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明確瞭解並自願承擔購車後面臨的車輛正常貶值和市場波動造成的降價風險。

4.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其效力與合同效力一致。

4.5本合同由甲、乙上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特別提示:本合同是甲、乙達成合意的表現,雙方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並在此確認,對合同各條款均無任何異議。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國產/進口: 。

自排/手排: 。

車輛類型: 。

品牌型號: 。

產地: 。

生產者名稱: 。

車身顏色: 。

內飾顏色: 。

出廠時間: 。

排量: 。

尾氣排放標準: 。

外廓尺寸: 。

核定載客: 。

核定載重: 。

其他: 。

第二條關於車輛配置的約定

第三條質量標準

車輛的質量要求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並能依法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機動車註冊登記。

第四條價款

車輛價格每台 元,大寫 。

數量 台,總計 元,大寫 。

乙方如委託甲方代為拍牌、代辦保險、代付購置税及車船税、代為驗車與辦理上牌手續等服務,雙方應在補充協議中予以約定。

第五條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餘款 元,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 。

乙方應當將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不得將價款直接付給甲方的銷售人員。

第六條交付與驗收

1.□甲方送車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當小於 公里。

5.車輛交付時應當場查驗,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如發現表面瑕疵,乙方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

6.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和配套規定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或“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及生產日期超過 年以上的庫存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説明。

3.甲方不得承諾能夠直接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業務。

4.甲方的蓋章名稱與本合同、發票上的名稱應當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合同前書面告知乙方。

5.乙方簽訂合同,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雙方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車輛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過銀行貸款審核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因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的原因,銀行無法辦理貸款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如不按時退還,應當以乙方已付款項為基數按每天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汽車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的,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車輛驗收交接書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 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為: ,生產日期為 年 月 日,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代碼 ,合格證號 ,進口證明書號 ,商檢單號 。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

(2)合格證 □

(3)產品使用説明書 □

(4)三包憑證 □

(5)維修保養手冊 □

(6)修理者網點名冊 □

(7)海關證 □

(8)商檢證 □

(9)機動車保險單 □

(10)購置税憑證 □

(11)車船税憑證 □

(12)臨時牌照 □

(13)行駛證 □

(14)機動車登記證 □

(15)環保標誌 □

(16)驗車標誌 □

(17)其他: 。

3.車輛外觀有無表面瑕疵: 。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打“√”,反之打“×”,未配備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車雷達

(28)DVD

(2)內飾

(11)前/後橋

(20)儀表盤

(29)收放機

(3)輪胎

(12)離合器

(21)燈光

(30)後備箱

(4)發動機

(13)雨刮器

(22)反光鏡

(31)隨車工具

(5)變速箱

(14)門窗

(23)點煙器

(32)千斤頂

(6)轉向系統

(15)玻璃

(24)電子時鐘

(33)警示牌

(7)制動系統

(16)電動天窗

(25)安全帶

(34)備胎

(8)點火系統

(17)空調

(26)電動電線

(35)

(9)懸架系統

(18)導航

(27)CD

(36)

5.搖控器 個。

6.車鑰匙(卡) 把。

7.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8.其他驗收交接事項及説明: 。

本驗收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25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標準,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依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年月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貨時間:年月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臵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閲讀車輛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26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1、汽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

2、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3、生產廠商:____________________

4、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5、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6、合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7、車身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

8、內飾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

9、單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10、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11、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定金條款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___%(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三條付款方式

1、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元,大寫___元。

(2)分期付款方式:

①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元,大寫___元。

②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計人民幣___元,大寫___元。

③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元,大寫___元。

(3)汽車消費貸款方式:首付款___元,大寫___元,餘款___元,大寫___元。

2、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屬甲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4、預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預付款___元,大寫___元,餘款___元,大寫___元,_________時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質量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部門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2、交車方式:(請在合適的□內√)□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為:_________公里。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將汽車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時,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售後服務的約定

1、車輛售出後,其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的,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可供選擇的、由生產廠商認定的維修保養網點,由乙方自行選擇。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4、如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3、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當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___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3、本協議正本______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公司存檔______份,工商登記機關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27

甲方(出賣人):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台。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為準),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後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後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票。

4.由於人為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為,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為: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_________

受託人(甲方):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1)代辦拍牌口(2)代辦按揭口(3)代辦保險口(4)代辦上牌口(5)代辦裝潢口(6)代辦其他項目:_________

二、委託報酬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_________

(2)保險期限:一年口二年口三年口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4)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5)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_________元。

(6)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_________元。

(7)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_________元,車船税:_________元,購置税:_________元,註冊費: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合計約:_________元。代辦費:_________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_________代辦費:_________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税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税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28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汽車買賣合同書範本。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___》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三、車款與驗收

1、車款為(不含税費)__元;大寫:___。買方應於__年__月___日在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待辦理完過户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______。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

五、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買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六、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賣方在買方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方提供:(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七、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2、買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5、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賣方未向買方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九、保證

賣方須保證汽車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十、擔保

擔保人須對賣方保證,買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一、聲明及保證

(一)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合同範本《汽車買賣合同書範本》。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五、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29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汽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後記汽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餘款 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户的同時支付。

(3)餘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應於過户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户與交付手續:

第二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後記汽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及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概不負責。

第七條後記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清償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日期:

民法典時代的汽車買賣合同 篇30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賣方):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為了明確舊車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現甲方將一輛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出售給乙方,售價元,大寫。

二、從年月日時起以前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該車的產權清楚,來歷正當合法,並提供車輛的所有有效證件及相關費用。該車過户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自簽字之日起,視其對該車的發動機及車身狀況的認可,簽字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四、甲乙雙方不得違約或以任何理由將車贖回、退回,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車款總價的20%。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時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備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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