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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通用27篇)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通用27篇)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1

需方:_________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通用27篇)

供方:_________

定義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説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於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後,需方對每台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台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後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曆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籤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於____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備用部件,根據附近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範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它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後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後,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並且餘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 .“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後,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並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範、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範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須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説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範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範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範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 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_________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

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税、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製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範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託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

(1 )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 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_________%,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 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 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後,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30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後,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 68小時試運行通過並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後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餘合同總價的 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後,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 0%:

(1 )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 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製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它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60)天前及( 0)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託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24)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 )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並附有草圖。

(1  0)對於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温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後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於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6)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並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 0)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後,供方應在(24)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後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後( 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後( 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 5)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並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_________,(零擔)/(散貨):_________。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_________。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 9 -73“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 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並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 )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台設備分別包裝,並在包裝箱外加以註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並按第三十二條註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鬆散零星的部件應採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並儘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於盛裝不至於被偷竊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於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淨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採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鏽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 )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第四十四條 凡由於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儘快處理,同時供方應儘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後_________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並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製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後(3)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並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籤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並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後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並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儘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複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並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僱傭的其它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徵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於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範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於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 0)天內供方沒有答覆,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3)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製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瞭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並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範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7)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閲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於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複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儘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後瞭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並暫不予簽字,供方須採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製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並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製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後,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需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範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 4)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託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於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後( 4)天內提出複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 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複驗。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需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2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地 址: 地址

電 話: 傳真:

傳 真: 電話:

郵 編: 郵編: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税務登記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項目名稱:

工地地址:

*注:

1、乙方上述銀行及銀行帳號為乙方指定賬户,甲方付款均應匯入該賬户。

2、可選項中,選擇請在該項前“□”中劃“√”,未選請在該項前的“□”中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以下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停車設備型號、數量及價格(具體規格參數詳見附件一)

序號型號單價(元/車位)車位數(個)價格小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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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總價(大寫): 元整 (含税)

注:

1.1、本合同總價已包括設備價、安裝價。且已包括機械式停車設備銷售額及其應交納的13%增值税。

1.2、發票類別: □普通發票 ?專用發票

1.3其他事項:每筆付款前,由乙方開具收據,甲方收到收據後支付對等款項;

設備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後乙方開具第1.2條約定的發票給甲方。

2、設備的交付

2.1 交付方式、運費結算

乙方負責運輸

2.2運輸方式: □鐵路 ?公路 □

收貨單位:

發貨地:乙方所在地 到貨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3、付款期限:

付款條款:

3.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30 %(定金),共計人民幣 元整 。

3.2甲方應在發貨前10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 70 %共計人民幣 元整 。

3.3上述3.1定金條款中,該筆定金將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後,抵作合同總價款。

3.4如因甲方原因未報驗或甲方不具備驗收條件而導致設備不能及時通過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收,則從設備安裝完畢之日起一個月滿視為驗收合格。驗收合格款的付款條件已成就。事後由甲方自行報驗(乙方可配合),同時甲方負責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相應的費用。

4、合同總工期

4.1本合同項下停車設備的總工期為自乙方支付第3.1條項下的款項且甲乙雙方確認技術方案之日起至停車設備安裝完畢之日止共計 50 天。

4.2 如因甲方遲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設備款或者甲方遲延移交符合乙方要求的安裝現場時,合同總工期自動予以順延。

4.3 乙方可以根據甲方的實際工程進度和場地儲放情況,可分批交貨,但保證安裝進度。

5、甲方義務及協助事項

5.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之規定,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必須由依據該法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故本合同項下的停車設備甲方應委託乙方或者乙方認可的單位負責安裝,由此因安裝引起的質量和安全責任由乙方或者乙方認可的單位負責。甲方委託其他單位安裝引起的質量和安全責任與乙方無關。

5.2合同項下的停車設備必須經當地特種設備監督檢驗部門驗收檢測合格後,甲方方可開始使用,若甲方擅自使用的,則應承擔造成的一切後果。

5.3甲方必須配備具有特種設備操作證合格的人員並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使用合同項下的停車設備。

6、乙方義務

6.1 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的停車設備型號規格向甲方提供全新的停車設備。

6.2 乙方保證停車設備符合GB17907—20__機械式停車設備通用安全要求;

■JB/T8910—20__升降橫移類機械式停車設備行業標準;

□JB/T10475—20__垂直升降類機械式停車設備行業標準;

□JB/T10545—20__平面移動類機械式停車設備行業標準;

□其它 標準。

6.3 乙方保證停車設備的包裝應適合長途正常的運輸及合理的搬動。

6.4本合同項下的停車設備由乙方或乙方認可的單位負責安裝的,停車設備的保修期為自當地特種設備監督檢驗部門對停車設備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

6.5 在保修期內乙方無償提供正常消耗磨損的機械式停車設備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燈具和油

脂)。保修期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車設備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提供有償服務。

6.6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停車設備經正確安裝、正常運轉和保養在其設計壽命內具有合同要求的性能。在保修期內,乙方承擔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相關損失及責任。

6.7 在保修期內,乙方為產品投保“產品責任險”,最高保額為500萬元,受益方為使用單位。

6.8 鑑於停車設備所涉及的技術條件比較複雜,為確保運行質量,停車設備交付使用免費保修期

滿後,原則上由乙方進行有償保養,雙方於保修期滿前15天內另行簽訂《機械停車設備保養合同》,乙方將提供完善的保養服務,並在保養期內提供優惠價格的配件。

7、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7.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與另一方進行協商並徵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後簽定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因一方原因引起的合同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由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承擔。

7.2在乙方安排生產後,甲方又要求乙方減少車位數的,甲方必須按減少車位總價的25%對乙方進行補償。

7.3甲、乙雙方不得單方任意解除本合同,若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則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的違約金。

7.4若甲方未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60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排產,則乙方有權就本合同設備單價與甲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視為甲方單方終止本合同。

8、違約責任

8.1甲方的違約責任

8.1.1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第3.1、3.2條約定的款項,交貨期予以相應順延,且逾期60日以內的,甲方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四/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60日的,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按本合同設備總價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1.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逾期交貨的,逾期60日以內的,甲方按未交付的車位數50元/天/車位向乙方支付倉儲保管費;逾期超過60日的,超過天數部分,甲方按未交付的車位數80元/天/車位向乙方支付倉儲保管費。

8.1.3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第3.3條約定的款項,逾期60日以內的,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四/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60日的,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四/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其他期限未到或者付錢條件未成就款項均視為期限已到或者付款條件已成就。

8.1.4 若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則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的違約金。

8.2乙方的違約責任

8.2.1乙方遲延交貨的,按本合同逾期交貨部分總價的的萬分之四/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8.2.2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則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30%的違約金。

9、指定聯繫人

9.1 為確保合同順利、有效的履行,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工作人員,並給予充分、合理的授權,由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對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所交付的設備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文件進行簽收、確認。

9.2 甲方指定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簽收、確認的,甲方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出具書面的變更指定聯繫人文件。

9.3 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是:

姓名: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預留簽名: )

姓名: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預留簽名: )

10、通知及送達

10.1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送達對方,送達方式可以為特快專遞、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若為傳真,則需有本合同第9條指定聯繫人簽名或加蓋甲方單位印章)。各方均可視情況採取合適的送達方式。

10.2 對於重要的通知事項、法律文件、票據如不宜採用專人送達方式,應採用特快專遞送達方式。

10.3 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詳見合同首頁,一經寄送至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各方的聯繫方式和送達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的,若對方郵寄送達的,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資料包括法律文書郵寄至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

11、其他約定

11.1本合同設備涉及的乙方的知識產權,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知識產權產品,或者使用其知識產權方法。

11.2甲方操作、維保人員必須取得當地政府頒發的合法特種設備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否則在設備移交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乙方概不負責。

11.3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方住所地法院申請裁決。

11.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正本貳份。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為打印文字,不得塗改。

11.5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均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附件

12.1產品規格確認書

12.2備品備件/隨機專用工具

12.3土建佈置圖紙(設備平面、立面、土建預埋圖)

買方(甲方) :

賣方(乙方):

年月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於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後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製造並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後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製造、包裝、税費、關税、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1)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2)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3)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並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1)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的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車站、港口)。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4

銷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

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

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

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

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

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

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

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

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

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

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

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

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的違約金。

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

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銷貨方(甲方)簽章:      購貨方(乙方)簽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甲乙雙方就機器的買賣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將機器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買賣價款與付款條件規定如下:

(1)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於本合同成立時,即付預付款_______________ 元。

②餘款 ____________元,在交貨試機完成後,分二十期平均攤寸。

⑧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訂金付日該月的次月開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④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應與丙方以共同匯出的名義,匯出支票二十張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訂於機器交付之時。

第三條 交貨的時間與方法規定如下:

(1)交貨時間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2)交貨地點:約定於乙方的_________工廠,應安裝妥後,並先行試機。

(3)交貨方法:於試機完成後,甲方應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則須依第二條第(2)項第④款的約定,將二十張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第四條 機器的所有權暫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條的全部貨款時,再將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五條 機器交貨之後,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機器毀損、遺失時,一切責任歸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丙方與乙方須連帶對甲方保證,對本合同必須負擔的一切債務(除貨款債務外,包括毀損、賠償債務)並負完全支付的責任。

第七條 乙方或丙方若發生下列事項,則與本合同有關的債務毋需通知催告,即自動消失,分期付款的利益,所有餘款皆必需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無法兑現,或停止付款時。

(2)乙方或丙方因滯納租税,或有破產、和解及其他類似判決上的情形的。

(3)就機器發生被依法扣押或先予執行等情形的。

(4)機器因乙的故意或重大過失,以致毀損、滅失的。

(5)乙方從未支付第二條的分期付款時。

(6)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事項。

第八條 乙方應根據正確用法使用機器,並由優秀的管理人員負責保管。

第九條 乙方發生第七條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機器的權利,且該機器必須歸還甲方。

第十條 若發生第九條的情形,甲方可對撤回的機器作適度的評估,並據貨款與評估之間的差額作為損害賠償金,聯同已收取的貨款,抵銷債務,如有餘額則退還乙方。

第十一條 甲方需保證機器的性能完全與説明書(如附文)相符,且交貨後一年內自然發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負責修理。

第十二條 機器交貨後經三個月的,除前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負保證所有瑕疵的責任。即使交付後三個月內,亦只容許交換機器,因機器故障而發生的損害,甲方不負其責。

第十三條 有關本合同乙方的債務,期滿後的賠償金定為日息四分。

第十四條 對於機器,乙方需為甲方辦理由總貨款扣除預付款的餘額作為投保火險的金額,併為保險金請求權設置質權的手續,其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至公證處辦理公證事宜,認同本合同各條款金錢債務及機器給付義務並載明應徑受強制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6

合同編號:

出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誠實、信用、互利原則,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就買賣 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除非本合同其它條款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單價已包括但不限於: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製造、包裝、税費、關税、商檢費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等甲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費用。

(二)本合同單價為固定單價。合同履行期間,若設備、材料、人工等價格和政府有關税費標準發生變化時,甲方不得請求調整合同單價或主張索賠,也不減少或免除甲方應承擔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

(三)本合同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合同總價不一致時,則以合同談判的最終單價為準並修正合同總價。

第二條 質量

(一)整體質量、性能應當達到:

(二)以下部件的質量、性能標準或參數為:

1.部件 : 。質量標準或參數:

2.部件 : 。質量標準或參數:

(三)特殊要求:

鑑於本合同標的為用於 工程的 設備,故甲方除嚴格遵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外,尚須滿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產的要求。

第三條 安裝調試、服務與維修響應

(一)安裝調試:

(二)培訓、指導服務:

(三)維修響應:若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在接到通知後 小時內響應到場, 小時內完成維修或更換,並承擔修理調換的費用;如經甲方兩次維修仍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視作甲方未能按時交貨,乙方有權退貨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貨到現場後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問題,甲方亦應負責修復,但費用由乙方負擔。

甲方須指派專人(姓名: 身份證號: )負責與乙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

第四條 包裝

(一)包裝要求: 。

(若產品屬於供至國外項目,且須甲方包裝時,則包裝: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檢驗檢疫局(CIQ)有關規定進行產品包裝,木料包裝尚應有“IPPC”標記或提交CIQ燻蒸證明)

(二)甲方所交付的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情況下安全運抵設備安裝現場。

(三)甲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四)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如有)各一份。

(五)凡由於甲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甲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

(六)包裝物回收: 。

第五條 風險及所有權轉移

(一)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前由甲方承擔,交付後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中的貨物交付是指甲方將乙方所採購的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對驗收合格的貨物視作已經交付

(二)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並且即使貨物已經移交乙方仍應由甲方承擔。

(三)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四)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違約責任和產品侵權責任的主張。

(五)貨物交付後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運輸、交付時間、地點、收貨人

(一)本合同所售設備由 負責運輸,運輸費用 承擔。

(二)運輸方式為: 。

(三)交付時間: 。

(四)交付地點: 。

(五)收貨人:姓名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

(六)甲方運至交付地點後,由 方負責卸車。雙方根據合同的規定辦理驗收及交付手續,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第七條 驗收

(一)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甲、乙方雙方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數量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甲方責任後,由甲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雙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格和質量,如檢驗時,甲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乙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

(二)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甲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乙方向甲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非甲方原因也非乙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甲方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費用由甲方自負;如果由於乙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費用由乙方自負。

(三)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 進行商檢。 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八條 質量保證

(一)保證期限:自本合同設備經雙方初步驗收籤認之日起 年。如甲方未一併提交相關證照等附隨資料,則保證期限自乙方提交全部相關證照等附隨資料之日起計算。

(二)在保證期內,如發現甲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甲方責任,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索賠。如甲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3日內派員到乙方處查明產品缺陷原因,確定屬甲方責任的,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直至無償退貨,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響應則即認為甲方負有產品責任,應立即對乙方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直至無償退貨並可視為未按時交貨而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收到乙方索賠文件之日起 3 日。

(三)質量保證金:乙方保留合同價款的 %的質量保證金,期滿無質量問題後無息返還甲方。

第九條 結算及支付

(一)價款的結算依據: 

(二)價款的支付方式: 

若乙方以承兑匯票形式支付給甲方的貨款視同以現金支付,甲方不得拒收或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承兑匯票的貼息費用。

(三)價款的支付時間: 

第十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通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郵、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2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二)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三)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7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書面同意後,雙方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若甲方不能按約定交貨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甲方所交產品的型號、規格、性能、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乙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而支付的實際費用,或者由乙方選擇退貨,且甲方要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各種損失,包括按本合同約定時限可以施工的誤工損失等。

3.甲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甲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若甲方逾期交貨的,則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千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給乙方,並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5.甲方提前交付貨物、多交貨物,如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約定,乙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甲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尚應承擔乙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貨款,但若乙方購買產品用於施工的工程進度款沒有被支付時,甲方承諾可以延長付款時間至乙方的工程款得到支付之時,且乙方不承擔相應利息和違約責任。

2.若甲乙雙方沒有在本合同中約定該產品是用於某具體工程時,則乙方逾期付款的,應以尚欠貨款為計息依據,以人民銀行公佈的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 %計息,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十五條 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附加條款

(一) (二) (三)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約地點: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7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買方委託賣方承擔空調設備供貨、安裝、調試和開通等工作,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法律責任,經協商一致,簽定合同內容如下:

一、產品供貨及設備安裝價格

注:(1)產品價格指供貨範圍內的主機和附件價格;

(2)產品價格中含有產品包裝費、保險費、運輸費、裝卸費、搬運費、保管費及利潤、税金等。

(3)採用R410a新環保冷媒,所有室內機均標配冷凝水提升泵,揚程600MM。

注:(1)綜合單價中包括設備吊裝、安裝就位、二次搬運、安裝輔材、人工及機械等費用;不含空調設備價格。

(2)安裝總價中包含冷媒銅管、電氣材料、製冷劑(R410a)、冷凝水管(給水PVC)、風管和風口、橡塑保温材料、金屬吊支架等安裝項目的主材費、安裝費(含輔材、人工及機械費)、系統調試費、驗收費、綜合費率、利潤、税金及現場施工中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3)相關配合費包括設計出圖費、總包管理費和其他相關單位的配合費。(未談是否含配合費)

二、總價合同及其調整方式

1.本合同總價為元整(¥.00元),其中設備總價為人民幣元整(¥0.00元),安裝總價為人民幣元整(¥.00元)。

2.本合同總價是指在招標時提供的建築平面圖紙範圍內的空調設備及其安裝總價,除發生下列情況按合同已有單價或買方簽證調整外,其他一律不得調整:

(1)工程建築設計作重大修改,而引起户型及套數的變動;

(2)因買方原因對原空調設計方案作出較大調整,但不包括因賣方空調選型和配臵容量不當而引起的調整;

(3)因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和費用變化的計算方法:若本合同中有相同型號規格的產品,設備及材料價格按本合同單價進行調整;本合同無相同型號規格的,設備及材料價格須由買方簽證認可,安裝費用可根據本合同中相同户型的綜合單價進行結算。

三、付款方式和工期要求

1.付款方式

(1)設備款:合同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貨款總額的%作為預付款;全部設備到貨,經過到貨驗收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實到設備貨款總額的%;系統安裝、調試、試運行和驗收合格,竣工資料提供齊全,並經結算及交付使用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貨款總額的%;餘款5%在產品保修期滿並經大樓物業管理部門書面確認產品運行正常無缺陷後10個工作日內無息付清。發票應隨付款進度及時提供。

(2)安裝款:安裝單位進場後10個工作日支付安裝費總額的50%,工程安裝施工全部完成並經買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合格,竣工資料齊全,並經結算及交付使用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安裝費總額的45%,餘款5%在產品保修期滿後並經大樓物業管理部門書面確認產品運行正常無缺陷後10個工作日內無息付清。

2.工期要求200年月日前完成空調系統安裝、調試、試運行並通過驗收。

四、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1.賣方提供的空調產品及部件必須是全新、未使用過的,產品必須是中國檢驗合格、並准許在杭州使用的產品。

2.賣方須保證用先進的技術、優質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藝、嚴格的質量管理為買方提供性能先進、質量上乘、外表美觀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及性能要求的產品。

3.本合同中的產品必須符合上海大金空調產品出廠質量標準、國家及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空調設備和家用電器國家或行業標準。

4.賣方須對一切可能的知識產權侵權指控負責。

5.管道穿牆機械轉孔及套管、預留洞移位及修補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五、產品包裝及運輸

1.為了保證設備在長途運輸和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產品包裝應符合國家或行業(部)標準規定,每一包裝箱內必須附有裝箱清單。

2.貨物由於包裝不善或在裝卸、運輸途中發生鏽腐、損壞或短缺,由賣方承擔一切責任。

3.賣方保證在確認貨物因裝卸、運輸中發生損壞或短缺後,儘快給予調換、修復和補齊缺件,至買方滿意為止。無論造成缺損的原因如何,都不能以辦理索賠為由而拖延供貨。

4.賣方在設備發運前15天將準備的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包裝箱件數、尺寸、重量及存儲條件等以傳真的形式通知買方,以便安排存放地點。

六、供貨時間及交貨地點

1.供貨時間:以買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買方如變更供貨時間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賣方確認。

2.交貨地點:工程工地現場指定地點落地。

七、設備到貨驗收

1.合同簽訂後,賣方須提供詳細的、完整的設備技術規範和驗收標準。

2.買方認為如有必要在設備製造過程中派人到生產廠進行監製,或在設備發貨之前派人赴生產廠進行預驗收,賣方應積極配合並對監製及預驗收工作提供方便。

3.設備到達現場後,買賣雙方、工程建設監理方一起開箱檢驗。如發現實物與合同產品不符,買方有權要求退貨,賣方承擔由此引起的違約責任。如發現實物不符合質量要求或破損、缺失等情況由賣方負責調換或補足,直至買方滿意為止,但不得影響工期。

八、產品技術文件和資料的提供

1.產品使用説明書、裝箱單、檢驗合格證書、質量保證書;

2.產品主要技術性能、系統的組成與配套資料;

3.產品出廠的技術資料,包括注有基本尺寸的總圖、主要部件裝配圖、零部件目錄及圖冊、安裝圖、安裝手冊、操作使用手冊、檢修維護手冊和試運行工藝技術條件等圖紙文件資料;

4.與土建施工相關的安裝資料和預留孔、預埋件圖紙;

5.按招標文件和工程進度提供符合要求的空調平面布臵圖、電氣接線圖、系統原理圖和安裝大樣圖;

6.買方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術資料及文件。

九、安裝、調試和驗收

本安裝工程為交鑰匙全包工程。賣方負責包括設備供貨、運輸、裝卸、二次搬運、安裝、調試、驗收等一切費用。

1.安裝施工

(1)買方負責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和電源,費用由賣方承擔。

(2)買方負責提供空調電力配線至每户空調室外機處,室外機至室內機以及户內的電力和控制線路安裝及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3)買方負責在衞生間管籠內安裝空調冷凝水立管並預留接口,賣方負責空調室內機冷凝水管安裝並與管籠立管接通。

(4)管道穿牆機械轉孔及套管、預留洞移位及修補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5)賣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納入現場工程監理、土建總包和安裝總包單位的管理。

(6)賣方應根據工程情況提供到貨計劃、安裝的施工進度計劃,經買方確認後作為合同條款的附件。賣方應按計劃完工並交付驗收。

安裝技術要求:風管採用鍍鋅鋼板咬口製作,板厚須符合規範要求。空調送風口採用細葉百葉鋁合金風口,迴風口採用門鉸式帶濾網細葉百葉鋁合金風口,風口表面處理採用靜電噴塑,顏色另定。風管、冷媒銅管和冷凝水管均採用橡塑保温材料保温,風管保温厚度為15毫米;銅管保温厚度20毫米;冷凝水管保温厚度為10毫米。電線套管採用焊接鋼管,規格及壁厚按規範要求。室外機應採取適當減震措施。

2.系統調試和試運行

(1)工具、材料、儀器設備和勞務人員

賣方應派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工程師在現場負責測試和調試,以檢測產品設計、製造、運行效果等。並提供所有測試和調試所需的工具、材料、儀器和勞務人員,所需費用含在合同總價中。

(2)程序和表格

賣方須在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提交測試和調試方法及記錄表格,經買方審核後生效。

(3)測試

部分或全部測試需根據實際情況在安裝期內或後進行,賣方須認真做好測試記錄,並出具空調設備測試報告。

(4)試運行

設備試運行應在工程監理及買方有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試運行結果須符合產品標準和技術規格書及本合同要求。

3.安裝驗收

(1)成品保護。工程完成後,賣方須負責全部空調系統的保護和清潔工作,直至設備驗收合格並交付業主正常使用為止。在交付使用前,如空調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賣方負責免費修復或更換。

(2)安裝驗收。空調安裝驗收須在系統測試和試運行合格後進行,由工程質監部門、工程監理和買方有關部門共同檢查驗收。

(3)驗收合格條件

空調設備的技術性能和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產品標準、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及合同規定要求。空調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和空調施工圖紙要求。

(4)驗收資料。竣工驗收時必須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4套,包括空調安裝竣工圖、隱檢工程記錄資料、系統測試和試運行報告、設備使用操作與維修手冊、使用説明書及各類產品質量證明書等。

十、技術培訓和售後服務

1.技術培訓

(1)賣方須對買方的維修和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包括維修人員2名、操作人員2名。按投標文件中的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培訓時間進行培訓。

(2)技術培訓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2.售後服務

(1)本合同產品的保修期為兩年,保修期自空調設備通過最終驗收並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由於產品設計、製造及安裝的缺陷造成的任何產品質量問題或故障提供免費維修,對產品使用壽命期內實行終身維修。

(2)賣方須在杭州市設有維修點,提供24小時維修服務。賣方維修人員須在接到報修電話後2小時內趕到現場,提供不間斷服務直到故障排除。

(3)保修期內在每次製冷(制熱)期開始前,賣方免費負責空調的開機調試。在質保期內,每兩月對所有空調進行一次常規檢查、調整和清潔保養。

(4)賣方須對合同中各種型號規格的空調設備提供足夠的備品、配件,並保證是原廠生產的產品,在保修期內免費更換。

(5)在保修期滿時,賣方工程師與大樓物業管理部門代表對機組進行一次全面測試,任何故障須由賣方免費解決並取得買方有關部門的認可。

十一、違約責任

1.產品質量責任

(1)在產品的質保期內,凡設備在開箱檢驗、安裝調試、設備試運轉和使用過程中發現的任何質量問題,均由賣方免費負責處理,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直至產品符合質量和使用要求。賣方承擔修理、調換、退貨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買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產品的質保期滿後,一旦發生設備故障,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在2小時內派人前往現場景時修理並提供備品、配件,費用按投標文件中備品、配件的單價收取。

(3)由於買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設備故障或損壞,賣方應保證及時給予修復,費用由買方承擔。

2.供貨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賣方發生不能按期交貨或提供服務,買方發生中途退貨等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買賣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無效,按下列規定處以罰金:

(1)賣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罰金按逾期交貨貨款的百分之一計算。整機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貨,按整機逾期交貨計算罰金。

(2)賣方不能交貨,應向買方償付違約金。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價的30%計取。

(3)逾期交貨的違約賠償限度為遲交貨合同總價的30%,如違約金達到限額時賣方仍不能交貨,買方可以終止合同。

3.安裝違約責任

(1)賣方必須在整個工程安裝調試開通全部完成後1個月內,會同買方、工程監理及有關部門共同按有關國家現行規範、招標文件和合同有關規定驗收。如因設備缺陷和安裝質量問題,不能按期提交驗收或驗收不合格,賣方應負責返工並賠償買方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賣方推遲交付的賠償費按超期天數計算,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1%賠償買方的經濟損失。如因買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工期相應順延,費用不予增加。

(2)賣方對合同中各户型房間所配臵空調設備的製冷(制熱)效果負責,必須保證在規定的室外氣温條件下,空調機制冷(制熱)開啟後20分鐘內,室內温度達到招標文件要求的温度範圍,否則,賣方應負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買方由此引起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十二、履約保證金

1.合同簽訂的同時,賣方須向買方提供合同總價10%的履約保證金(支票或匯票),計人民幣元整(¥元),與買方簽訂合同前遞交。

2.該履約保證金在空調設備全部安裝完畢,經部門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給予無息退還,最遲期限為年月日。

3.如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得到補償。

4.如果賣方毫無理由地拖延交貨或拒絕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履約保證金將被沒收,並賠償買方相同數量的違約金。

十三、合同轉讓和分包

1.未經買方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合同產品的製造、供貨和安裝工作轉包給第三方。

2.賣方在投標文件中説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擴散到其他廠生產。

3.雖然賣方在投標文件中對外購或外協的零部件作了説明且得到買方認可,但賣方仍應對這些零部件的質量和技術性能負全部責任。

十四、合同修改

1.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對合同內容提出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達成一致後由雙方簽署合同修改書。

2.除非買方對設備型號、規格和涉及價格因素的技術參數和配套件提出修改,賣方不得對合同提出修改要求。

十五、合同解除與終止

1.買方在賣方存在如下違約情況時,有權提出解除、終止合同或部分合同。

(1)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或買方同意延長的時間內交付全部或部分設備。

(2)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

(3)在發生上述情況後,賣方收到買方的違約通知後20天內未能糾正其過失。

2.在買方提出終止部分合同的情況下,並不解除賣方對已交貨部分的設備應負有產品質量責任。

3.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被終止部分。

十六、爭議解決

1.凡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妥善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訴訟期間,除正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應在雙方簽字蓋章並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後開始生效。

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八份,雙方各執肆份。如正本與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十八、其它事宜

1.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補充技術文件及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解釋順序為:

合同---詢標紀要---投標文件---補充技術文件---招標文件

3.未盡事宜,買賣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8

甲方:x x x

乙方:x x x

茲就機器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機器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進。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x 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 x元整。

(2) 甲方必須在x x x x 年x 月x日前將後記的機器安裝於乙方總公司所在地的工廠。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交貨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機器的所有權移轉予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機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機器所具有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機,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機器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三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而發生自然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而機器仍然無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乙方可依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 換取同種類機器。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機器的時間長短支付貨款,每一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五分之一款項。

(2) 退還機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機器所應付如前(1)之款項,其餘定金退還予乙方。有關使用機器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交付機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機器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機器,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該機器搬回。

有關前述甲方的機器搬運費、安裝費、以及搬回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交付機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內交付機器。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交付,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之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失賠償。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x x x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x x x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x x x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 x x x年x 月x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9

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  設備轉讓方(下稱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設備回購方(下稱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現轉讓 型號挖掘機 台給乙方,工作小時為: 小時,出廠編號為: 號,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場看機、試機後,甲、乙雙方達成協商價為人民幣 ,大寫(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則預付現金人民幣 元 ,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貨提走。如在訂金預付時間(上述時間)範圍內甲方把貨物處理給他人或其他原因不賣給乙方,甲方將承擔訂金的2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的作為損失。  

(2)甲方出售該設備提供該挖掘機的出廠合格證、購機發票,進口設備提供進口報關單等合法有效證件手續。  

(3)如該挖掘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4)協議簽定前挖機的產權、債權、債務問題與乙方無關。如果引起糾紛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若購機時在按揭款未繳納完,私自出售給乙方後,要追繳任何責任和尾款補清由甲方負責,如出售給乙方後,是甲方的原因,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衞星定位系統鎖機後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等誤工費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6)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機設備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方將一次性付清餘款,簽定本協議後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7)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甲方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甲方姓名: (手印) 乙方姓名: (手印)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上列雙方就買賣下列設備的有關事宜,經自願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便共同履行:

1. 甲方向乙方購買垂直髮泡機組壹台,設備單價金額為現金人民幣(大寫):貳拾壹萬伍千元整

2. 設備為五個組份,配備打孔機,機台主機,配電櫃(大),TDI和聚醚大罐各一個(帶水循環攪拌)小料罐三個,聚醚攪粉罐一個.(水冷機,空壓機甲方自備).

3. 主機尺寸:長4.5米-寬4米-9米.內直徑為1600MM

4. 甲方要負責完成基礎的澆灌,包括2個地下成孔的施工.

5. 付款方式為自合同生效起首付定金叁萬,機台裝車前一天再付拾伍萬,試機完成後再付貳萬,正常運行六個月付餘下貳萬.

6.機台自訂貨起2個月為製造時間,其中不包括春節放假期間,初定完工日期為農曆年底,正月初七起運送和安裝,安裝時間為八天.安裝期間甲方要提供乙方員工住宿和伙食,

7. 機台運送由甲方負責車費, 乙方裝車, 甲方幫忙卸.動用到吊車等裝卸工具由甲方負責.

8. 甲方負責整套設備的安裝,調試.經調試後設備正常運轉交付乙方使用.

9. 乙方提供一年的機台故障保修(三個月的無償保修,另九個月的故

障保修甲方報銷往還車費),注人為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10.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交莆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電話:電話: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11

一、上述房屋包括附屬設備,經雙方約定房屋價格(人民幣):;總款共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由乙方首付給甲壹拾柒萬元,然後付清萬元整,剩餘房貸有乙方自付

二、雙方約定,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交清房款;甲方同時將房屋鑰匙、房屋產權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交付給乙方。

同時雙方應該同時為對方出具相應的收到憑證。

三、甲方必須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為交易本人,絕無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或產權親屬關係。

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雙方對房屋質量無異議,房屋交付後,因房屋質量引起的糾紛,雙方不相互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並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

乙方同意甲方關於房屋產權過户的承諾:甲方在能辦理產權登記時應該第一時間辦理產權登記,甲方辦理完全產權登記後,應立即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轉移過户登記時,甲方應予全力協助。

如因甲方的延誤,致使影響產權過户登記,因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合同生效後,房屋升值與甲方無關。

八、本協議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税收、費用,概由甲方負責。

本協議簽訂後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費用為乙方負責。

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九、甲方在房屋出售給乙方即乙方付清房款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後不得將房屋另行轉讓給他人,如若違約本約定應賠償房款總價外還應賠付房款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應該共同遵守。

如違約,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該賠償對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法定繼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買賣交易,並且同意本協議所有條款,甲方法定繼承人無此房屋的繼承權與使用權。

十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證明人

年月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1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鑑於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於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後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製造並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後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製造、包裝、税費、關税、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並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_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

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

3.賣方應於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內容通知買方。

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對於特殊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六、資料交付

1.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2.技術資料採用空運方式的,_____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加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_________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七、包裝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

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

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

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

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各一份。

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7.凡由於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

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

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儘快處理,同時賣方應儘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八、驗收

1.貨物到達目的地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

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託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於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

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或賣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

九、風險負擔

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後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買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3.賣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4.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

6.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賣方:

賣方:

年月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1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下述設備,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其它:______________

注:

1、以上提供的各種設備的技術規格要求詳見附件(1)。

2、上述價格為包含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貨款、包裝、裝運、保險費、安裝、調試費、技術培訓費、備品備件費、特殊工具配件費、檢測費、資料費、税費等在內的綜合單價。本合同下的貨物到達甲方所在地前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合同簽訂後的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同上述設備聯接有關的尺寸圖紙;在貨到達甲方工地,開始聯接安裝前天內,乙方派員到達甲方施工現場,負責並承擔聯接安裝。乙方向甲方保證按技術附件(1)中之條款執行安裝、調試,並承擔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第二條生產國別和製造廠: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指定倉庫。

第四條交貨期:按以下第__________方式確定交貨時間。

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交貨。

⑵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貨。

第五條包裝:

1、乙方應根據貨物的不同形狀和特點進行良好堅固的包裝,並有防潮、防震、防鏽、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措施,適合於運輸,多次搬運。由於包裝不良引起貨物損耗包括但不限於生鏽、損壞、丟失的情形,其責任和由此產生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淨重等字樣。

2、每一包裝箱內均附有裝箱清單。

3、根據貨物特點、裝卸和運輸中的不同要求,乙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有“小心輕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樣和其他標誌圖案。

4、若貨物重量為或以上,乙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側明顯地印刷標明常用標記圖案,標明“重心點”和“吊裝點”,以便裝卸和搬遷。

5、用户現場安裝和試車所用的特殊工具、材料及消耗物件應同設備分開,按種類包裝,這些物品應裝在不同箱內。

6、電氣設備和儀表應與機械設備分開包裝。對組裝的和部分組裝的電氣設備的包裝,應採取特殊保護措施,並在箱外註明。不同箱號的設備應不混裝在一個箱內。

7、若因乙方不妥善的或不充分的保護而造成的貨物損耗包括但不限於鏽蝕、損壞、丟失的情形,乙方負責修理、更換或補給,費用乙方自理;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以上問題發生,乙方本着合作的態度,也要積極地進行修理、更換或補給,可適當向甲方收費。

8、每個包裝箱內含以下資料:

_____份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

出廠檢查和試驗的詳細記錄套;

質量保證證明書套。

第六條保險:

本合同下的貨物應辦理財產保險,在到達甲方所在地交付給甲方前的所有一切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裝運:

乙方按時在裝運期限內將貨物由發運工廠運至甲方指定地落地交貨,並負責卸貨及產生的一切費用。貨物在到達甲方所在地交付給甲方前的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付款條件:

1、在本合同簽署後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給付合同總價的%作為預付款。

2、在貨物到達甲方所在地開箱驗收後,甲方應給付合同總價的%。

3、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甲方應支付合同總價的%。

4、剩餘的合同總價的%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貨物質量保證期屆滿後10個工作日支付給乙方。

5、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付款單據:______________

在第二期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單據,所有單據上應註明合同號碼。

1、發票一份。

2、由製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一份。

3、通知甲方已裝運的函件一份。

4、原產地證書兩份。

5、雙方共同簽署的貨物預檢驗合格證書。

第十條質量保證:

發貨前,乙方或製造方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出具檢驗證明書,並説明檢驗的技術數據和結論。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各個方面符合技術附件的要求和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雙方另有技術協議的還應符合協議約定的標準。乙方保證其貨物經過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保養運轉良好情況下,在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乙方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負責,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

質量保證期為本合同下的設備安裝運行驗收合格後個月。

第十一條貨物驗收標準及驗收的方法:

依據本合同文本及技術附件要求驗收,並以貨物安裝調試合格之日為正式交付之日。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技術文件包括:技術協議、技術附件和產品使用維修保養手冊。

第十三條安裝、調試及驗收:

1、到甲方所在地後,乙方即派安裝調試人員來廠進行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乙方安裝調試人員在甲方工廠期間的食宿費由乙方承擔。

2、設備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現設備配件短缺、損壞,乙方應及時安排更換,更換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應在月內完成設備的安裝、調試。

4、安裝、調試完成後,甲方在內對設備進行試用,試用過程中符合甲方要求的,甲、乙雙方根據技術協議規定的各項指標和精度要求組織驗收,並出具驗收報告,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視為驗收合格。其中機械、電氣、液壓等部分的質量保證期為個月(不少於12個月),數控系統硬件及軟件的質量保證期為個月(不少於18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提供用於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務,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乙方提供用於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務可收取合理的費用。修理服務應做到及時有效,乙方應承諾:______________(1)無論質量保證期內外,在接到用户信息後的小時內到達現場排除故障。在質量保證期後,仍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提供甲方所需配件和技術服務,並可收取合理的費用。(2)在設備的數控系統軟件升級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詳實的信息資訊和資料,特別在保修的個月內發生的軟件升級,要給予全部的升級服務工作。

5、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如果貨物的質量或主體設備存在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設備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索賠。

6、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存在製造質量問題,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乙方應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到現場提供維修和維護服務。如服務延時,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由此產生的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設備的質量(包括外觀質量)與配套件的質量負責,凡因製造與配套的問題或包裝不良造成運輸中設備損壞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保質期內出現的設備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實行“三包”(包修、包換、包退);

9、保修期滿後,雙方可就有關設備的服務另行簽訂服務協議。

第十四條索賠:

1、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月內,乙方無法安裝調試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乙方應承擔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2、在質量保證期限內,如貨物由於設計或製造上的缺陷而發生損壞或/和品質、性能與合同規格不符時,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法中的任何一種方式索賠:_A、必要時,甲方可以自行消除瑕疵,費用由乙方承擔。B、在3日內,用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的規格、質量及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甲方所蒙受的一切實際損失和費用。並且新替換部件與整機的質量保證期應相應地延長。C、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甲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處理。D、若貨物不符合規定足以實質性違反合同目的的,或者在為期(時間)的寬限期內仍未能解決所存在的質量問題的,甲方可以無條件退貨,乙方應承擔與此有關的全部損失和費用。

3、若乙方收到上述索賠後一週內未予答覆,則認為乙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第十五條不可抗力:

凡在製造或裝船、陸路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乙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乙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十四天內,給甲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當局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乙方仍有責任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貨。如事故延續(時間),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遲延違約金:

1、除本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不可抗力之原因外,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的,甲方應同意在乙方付違約金的條件下延期交貨,違約金可由甲方在未付的貨款中扣除,違約金按每(時間)收遲交貨物總價的0.5%,不足(時間)的以(時間)計算。但罰款不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如乙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時間),或延期交貨已構成根本性違約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乙方仍應不延遲地按上述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除本合同第十四條第1項另有規定以外,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日,乙方未能安裝調試合格的,乙方應按(時間)付合同總價的0.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不足

(時間)的以(時間)計算。但違約金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5%。如乙方未能調試合格的時間超過合同(時間),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乙方仍應不延遲地按上述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的損失超過約定的違約金的,甲方可以要求按實際損失及可得利益進行賠償。

第十七條乙方應確保在向甲方正式交付前的所有階段(包括運輸、設備安裝調試等)及因質量保證期內的維修更換過程中的設備安全和人員安全,由此可能產生的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知識產權擔保

乙方須保障甲方在中國使用其貨物、服務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提出侵犯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版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乙方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第十九條知識產權許可

如果貨物或服務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涉及已有的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已包含在貨物價格之中。

第二十條爭議處理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甲乙雙方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雙方一致確認的以下種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一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含有如下附件:______________。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説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蓋章。

3、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4、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日期:______________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14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根據《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和有關交易習慣,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買賣工業設備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及合同總價款

二、質量標準

按照國家煤礦用熱風爐標準執行。

三、價款支付

乙方在合同簽訂時預付元,合同簽訂後15日內,乙方一次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

雙方協商選擇上述第前述價款為不含税金額。

四、產品交付

乙方支付 %合同價款後,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發運時間和地點供貨,產品從甲方倉庫裝上運輸工具時,即完成交付。

甲方交付的產品應附帶常規檢驗合格證、使用説明書。

五、運費負擔

甲方負責裝車費用,乙方負責卸車費用。在途運費按照實際發生額雙方各負擔50%。

六、驗收方式

在產品到達乙方指定的地點,乙方應儘快驗收,超過5日未向甲方發出不合格通知的,視為產品合格。產品不合格,乙方有權要求修復或更換,費用甲方負責。

七、安裝調試

按照乙方要求時間,甲方派人免費指導產品安裝調試。安裝所需設備、材料、人工等所有費用以及指導安裝人員的食宿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售後服務

產品安裝調試後保修一年,但人為損壞或操作不當造成損壞不在保修範圍內。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支付的預付款在合同總價款20%以下(含本數)部分,作為定金,甲方不出賣標的物需雙倍返還,乙方不購買標的物甲方不予退還。

2、甲方在收到乙方發貨通知超過15日不發貨的,每日按合同價款1%支付遲延履行金,但因不可抗因素或經乙方書面同意延遲發貨除外。

3、乙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額1%交付滯納金。逾期支付超過30日,乙方構成違約,甲方享有合同的單方解除權。因不可抗因素或經甲方書面同意延遲付款除外。

十、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應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哈爾濱仲裁委員會解決,適用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

十一、其他事項:

十二、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15

説明

1.方括號內的數字或文字(有的空着)為合同雙方談判時協商確定。

2.關於付款比例,可根據具體工程情況作相應調整。或採用其他付款方式,但相關條款要作相應調整。

3.第九十三條中的“鍋爐”、“汽輪機”、“發電機”在其相應的合同中選擇其一。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雙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供需雙方達成協議,並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定義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説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於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後,需方對每台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台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後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曆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籤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於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備用部件,根據附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範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他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後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後,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並且餘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後,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標的

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於__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

設備名稱:

設備規格(型號):

數量: 套

第二條 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並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 設備的技術規範、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 供方詳細的供貨範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 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 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需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説明書等等)

第二章 供貨範圍

第七條 合同供貨範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 本合同供貨範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需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合同價格

第九條 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一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 萬元(大寫: )。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 萬元。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税、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製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 按合同供貨範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 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 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 付款方式:銀行託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 萬元)作為預付款。(1)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1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1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 %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 %,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1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1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後,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 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後,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 小時試運行通過並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後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餘合同總價的1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後,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10%:(1)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1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 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 交貨

第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 交貨地點:凡供方製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他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 ]天前及[ ]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 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 需方可委託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 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 ]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急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並附有草圖;

(10)對於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温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 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 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後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於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 ]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並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 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 ]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 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後,供方應在[ ]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 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後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後[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後[ ]天內[對急用者應在 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 ]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並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 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

(零擔)/(散貨):

第三十條 收貨單位: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 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19173”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1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並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 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 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2噸或超過2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位置,以便於裝卸搬運。按照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第三十四條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 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台設備分別包裝,並在包裝箱外加以註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 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並按第三十二條註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 各種設備及鬆散零星的部件應採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並儘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 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於盛裝不至於被偷竊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 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他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 對於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淨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採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鏽蝕。

第四十三條 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兩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項號、名稱和頁數。

第四十四條 凡由於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退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儘快處理,同時供方應儘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 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後[ 個月]內返供方。

第七章 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 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並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製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 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 在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 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並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 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 各次會議及其他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籤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 供方提出並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後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並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與充分考慮,應儘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 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複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並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 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僱傭的其他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徵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 對於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範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 對於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 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 ]天內供方沒有答覆,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 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 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 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 ]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 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製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瞭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並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 需方監造的範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 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1.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 ]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閲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於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複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 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儘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後瞭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 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並暫不予簽字,供方須採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義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製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 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並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 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製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 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後,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需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範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 ]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 個月]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託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於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 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後[ ]天內提出複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 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複驗。

第七十一條 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二條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一條規定提出的索賠後,應按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儘快修理、換貨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製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第七十三條 供方修理或換貨的時間,以不影響電廠建設進度為原則,但不遲於發現缺陷、損壞或短缺等之後 個月,對於關鍵部件重新供應的時間,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七十四條 需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不遲於貨物抵達電廠工程設備儲放場之日起的 個月。

第七十五條 本章以上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儘管沒發現問題或供方已按索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裝、調試(試運)和驗收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設備由需方根據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檢驗標準、圖紙及説明書進行安裝。雙方應充分合作,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設備儘快建成投產。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設備安裝完畢後的驗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進行。

第七十八條 合同設備的安裝完畢後,供方應派人蔘加調試,並應儘快解決出現的問題,其所需時間應不超過 個月。在此期間,如合同設備都能安全穩定運行,即可由雙方選擇適當時間進行性能驗收試驗,這項驗收試驗由需方負責,供方參加。

第七十九條 性能驗收試驗應在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轉穩定,達到額定出力下連續穩定運行 小時完畢後,應在 個月內進行。當每套合同設備全部設備運行穩定,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各項性能保證值指標,則考核認為合格。此後 天內,需方應簽署並由供方會籤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果合同設備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按第八十一條和第九十二條辦理。

第八十條 在不影響本合同設備安全、可靠運行的條件下,如有個別微小缺陷,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由供方免費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條件下,需方可同意簽署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一條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驗收試驗時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性能保證值時,則雙方應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由責任一方採取措施,並在第一次驗收試驗結束後[ ]個月內進行第二次驗收試驗。

第八十二條 在第二次性能驗收試驗後,如仍有一項或多項指標未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經雙方確認:

如屬供方原因,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執行;

如屬需方原因,本合同設備應被認為初步驗收,此後 天內由需方代表簽署並由供方代表會籤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供方仍有義務與需方一起採取措施,使合同設備性能達到保證值。

第八十三條 每套合同設備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之日起[ ]個月內,如因非供方原因該合同設備未能進行試運行和性能驗收試驗,期滿後即視為通過最終驗收,此後 天內,應由需方簽署並由供方會籤本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

在合同設備穩定運行 小時後,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驗收試驗的延誤超過[ ]個月,則此後 天內需方應簽署並由供方會籤的本合同設備初步驗收證書。

第八十四條 不管合同設備性能驗收試驗進行一次或兩次,需方將於初步驗收證書籤發之日起至一年並完成索賠後止 天內按照第九十條規定簽發最終驗收證明書。

第八十五條 按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出具的初步驗收證書只是證明供方所提供的設備性能和參數截至出具初步驗收證明時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解除的證據,同樣,最終驗收證書也不能被視為供方對設備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設備損壞的潛在缺陷應負責任的解除的證據。潛在缺陷指設備的隱患在正常情況下不能在製造過程中被發現,供方對糾正潛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其時間應保證到一年保證期終止後到第一次大修(通常為一年)。

當發現這類潛在缺陷時(經雙方確認),供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及第八十九條1的規定進行修理或調換。

第八十六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任何時候,對由於供方責任需要進行的檢查、試驗、再試驗、修理或調換,在供方提出請求時,需方應做好安排以便進行上述工作。供方應負擔修理或調換機器人員的費用。如果供方委託需方施工人員進行加工和/或修理、調換設備或由於供方設計圖紙錯誤或供方技術服務人員的錯誤造成返工,供方應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費用(所用費用按發生時的費率水平計費):

p=ah+m+cm

式中:p總費用(元);

a人工費(元/小時人);

h人時(時人);

m材料費(元);

c台班數(如班);

m每台設備的台班費(元/台班)。

第十章 保證與索賠

第八十七條 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籤最終驗收證書)或供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 ]個月(籤最終驗收證書)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該保證期的具體內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關條款執行。

第八十八條 供方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設備的成套設備是全新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設備的選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經濟運行和易於維護的要求。供方保證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是清晰、完整統一和內容正確、準確的並能滿足合同設備的設計、安裝、調試、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合同設備在投產後的第一年內,年可利用小時數要求大於[ ]小時;第二年及以後年可運行小時數要求大於[ ]時,年強迫停機率小於[ %],供方為“合同設備”承擔的保證期應到需方出具最終驗收證書為止。

第八十九條 1.本設備合同執行期間,如果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錯誤,或者由於供方技術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供方應立即無償換貨和修理。如需換貨,供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換貨的一切費用,換貨或修理期限應不遲於證實屬供方責任之日起的[ ]個月內,對於那些在[ ]個月內不可能修理或調換的貨物,可經需方特殊允許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託需方在現場進行損壞設備的修理,所有費用由供方負擔。

2.由於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及非供方技術人員的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需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供方有義務儘快提供所需更換的部件,對於需方要求的緊急部件,供方應安排最快的方式運輸,所有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第九十條 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由需方在 天內出具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最終驗收證書交給供方。條件是:在此期間供方應完成需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供方對非正常維修和誤操作以及由於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在保證期間,如發現供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供方責任,則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如供方對此索賠有異議,按第七十條辦理。否則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賠文件後,應立即無償修理、換貨、賠款或委託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供方負擔。

第九十二條 如由於供方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合同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換貨所延誤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第九十三條 由於供方責任,在第九章規定的性能驗收試驗後,如經第二次驗收試驗(由於供方原因)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規定的一項或多項保證指標時,供方應承擔違約金,其計算方法如下:

鍋爐:

(1)如果鍋爐效率在[ ]時低於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額定條件下,鍋爐出力低於保證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在[ ]工況下,空氣預熱器內漏風係數δa值在按圖紙要求安裝和經過認真調試後,並經供方駐現場代表簽字認可後,投產時要求≤[ ],運行一年後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汽輪機:

(1)如果汽輪機熱耗高於保證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汽輪機在[銘牌工況]條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汽輪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於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發電機:

(1)發電機在額定氫壓、額定功率、額定電壓、額定功率因素,氫氣冷卻器入口冷卻水温度為[ ]℃的條件下,且定、轉子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過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2)發電機的效率比保證值每降低0.1%絕對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如果發電機在額定轉速下,各軸承的振動值每高於保證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上述任何一項的違約金比率超過以上條款指出的違約金比率的5倍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以更大的違約金比率來支付違約金,其具體違約金可由雙方協商決定。如果達不成協議,需方有權要求暫停全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試驗。此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在需方同意的時間內儘快提供替換件。每套合同設備按照以上(1)至(3)項累積計算的最大違約金總額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10%。供方支付最後一筆違約金或者供方提供的滿意替換件被需方接受之日,即為需方承認設備可以初步驗收並出具初步驗收證書之日。

第九十四條 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現了雙方共同確認的系供方責任的十分嚴重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後開始計算一年。

第九十五條 如果不是由於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遲交貨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不可抗力除外),實際交貨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九條規定計算,需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1~4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週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由於鐵路運輸的責任而導致1個月以內的遲交,供方出具有關的設備入庫單及車皮發運單,經需方代表確認後,需方可以考慮免於遲交違約金。每套合同設備遲交貨物的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運行有重大影響的設備遲交超過6個月時,需方應保留與供方協商的權力,共同商定供方應向需方支付賠償金的數額,如協商不能達到協議時,需方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條 如由於確屬供方責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規定按時交付,經雙方確認屬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文件時,則每遲交1周,需方將要求供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遲交時間的計算以第二十六條規定為準。

第九十七條 如果由於供方服務的疏忽和/或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雙方一致承認的延誤,每延誤工期1周供方將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違約賠償金,每套合同設備這部分賠償金最多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且供方需支付由於供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需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十八條 供方對於根據本合同承擔的每套合同設備索賠責任不論單項或多項累計將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九十九條供方支付遲交違約金並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繼續交貨的義務,對安裝試驗有重大影響的部套,遲交超過[ 個月]時,需方保留與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賠款額的權力。

第一百條 如果由於需方原因,遲付貨款,需方須按下列方式支付違約金:

遲交1~4周,每週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5~8周,每週罰遲付金額的[ ];

遲交9周以上,每週罰遲付金額的[ ];

不滿1周按1周計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違約金外,還應支付遲交款的相應利息,每套合同設備以上違約金款總額不超過每套合同設備總價的[ %]。

第十一章 合同的變更和修改、暫停(中止)和終止

第一百零一條 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單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議。該項建議由一方以順序編號的修改通知書向對方簽發,修改通知書副本經對方簽署人會籤後退還給修改通知書籤發一方。如果雙方共同認為該項修改會對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有重大影響時,供方應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書後[ ]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和/或交貨期的詳細説明。雙方同意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並經主管部門審核後生效。將修改後的有關部分抄送原合同有關單位。

第一百零二條 如果供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時,需方將用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 ]天內確認無誤後應對違反或拒絕人作為修正,如果認為在[ ]天內來不及糾正時,應提出修正計劃。如果得不到糾正或提不出修正計劃,需方將保留暫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權利。對於這種暫停,需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供方負擔。

第一百零三條 根據第一百零二條規定,如果需方行使暫停權利後,需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供方支付暫停部分的款項,並有權將在執行合同由預付給供方的暫停部分款項索回。

第一百零四條 在合同執行期間,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對合同設備進行重大的變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範圍,需方應考慮供方的設計和生產週期及由此而發生的費用變化;供方接到需方的書面通知後,應充分考慮需方意見,與需方一起儘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計劃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暫停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辦理。

第一百零六條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貨,需方應按供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並賠償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七條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貨,供方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 %]並賠償供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如果供方破產或無償還能力,或為了債權人的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需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供方或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提供選擇,按其給出的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執行經過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條 若第一百零八條會考慮的情況確實發生,需方有權從供方手中將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工作接管並收歸己有,並在合理期限內從供方的現場房屋中遷出所有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材料,這些東西的所有權已屬需方,供方應給需方提供全權處理並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這類設計、圖紙、説明和材料,需方對這種終止合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對供方的任何索賠不承擔責任。此外,雙方應對供方已經實際履行的合同部分評價達成協議,並處理合同提前結束的一切後果。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條 不可抗力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颱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破壞、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一百一十一條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將所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並在[ 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閲確認,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儘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後,應將此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第一百一十二條 如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 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等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條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能達到協議時,則提交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如仍不能解決,可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條 仲裁地點為[ ]。

第一百一十六條 仲裁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條 由上述過程發生的費用除上述仲裁裁決另有規定外,應由訴方承擔。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進行仲裁期間,除提交仲裁的事項外,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合同生效需滿足下列條件: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委託)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取得審查單位(電力工業部成套設備局)審查(加蓋合同審查章);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並貨款兩清止。

第一百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正本 份,副本 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審查單位正本 份,副本 份。

第一百二十一條 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條 供方須將本合同供貨範圍中主要設備分包商的名單提交需方予以確認,供方應從被需方確認的名單中選定最後分包商並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選定,供方不得擅自改變。供方應對分包商的過失、疏忽和/或其他任何違反合同的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與“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雙方應指定2名授權代表,分別負責直接處理“本合同設備”的技術和商務問題。雙方授權代表的名稱和通訊地址在合同生效後的2周內通知對方。

第一百二十五條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 合同雙方承擔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或行動。

第一百二十七條 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第一百二十九條 本合同雙方的地址如下: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名稱:名稱: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傳:電傳: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納税人登記號:納税人登記號: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簽字: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審查單位:(蓋章)合同審查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16

出賣人: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和圖紙設計要求。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易損件保用______個月,其它保修______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裸裝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見發貨清單。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買受人付清貨款 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____________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代辦託運,買受人負責卸車及卸車費用。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總價格內含運費,買受人負責卸車費用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根據出賣人提供的發貨清單現場進行驗收。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出賣人派壹名技術人員指導調試,買受人負責組織實施安裝及吊車費用。買受方負責給技術指導人員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具;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買受人先付本產品定金____________元,貨物到達(區)後,買受人全部貨款付清後方可進工地卸車,如貨到因買受人的原因未及時付清貨款而造成的車輛誤工費用由買受人負責。

第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保修期滿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二)依法向出賣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 定金打入公司指定賬號起方可生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經出賣人同意,私自改動原合同文本條款,一律無效,若有改動,改動處必須有出賣人蓋章方可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17

需方:

供方:

1設備型號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購買由乙方生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總價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元。

2)該合同總價不含運輸、包裝費用。

3付款及結算方式

1)合同簽定當天內,甲方將合同總金額的_____%以電匯方式支付給乙方作為定金。

2)本合同簽定後的第________天,甲方將合同總金額的_____%以電匯方式支付給乙方作為結算提貨款。

3)乙方出具與甲方結算貨款。

4設備交貨期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款後的兩天內於乙方所在地發出本合同所指貨物。

5設備發貨

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運輸方式和運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因故要求推遲合同中約定的供貨期,需在距交貨期_____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確認後生效,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由此而造成的誤工費、運費等。

6設備的簽收

1)設備到貨後,甲方人員檢驗並簽收設備。“簽收單”甲方需以郵政快遞方式寄回乙方,如貨物到達甲方所在地後一週內,甲方未寄回“簽收單”,視為簽收合格處理。

2)若甲方發現設備規格或數量不符,乙方負責更換或補齊,因此延誤甲方使用,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設備的安裝調試與指導

1)乙方免費提供設備安裝調試的全部圖紙和技術資料,並無償的指導服務,在甲方調試過程中如果遇到技術困難,根據需要可由乙方派工程師到甲方施工現場進行指導,乙方工程師的一切住宿差旅費用由甲方負責。

2)乙方工程師現場指導時間在不超出_____天時間內,乙方不再收取其他服務費用。

8售後服務

1)設備自甲方簽收後,乙方負責壹年的免費保修,免費保修期滿後,乙方提供終生有償維修服務。

2)在免費保修期內,機器內自然損壞的所有零配件甲方均應以郵件方式寄回乙方處進行免費維修更換。若出現重大問題,無法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解決,乙方須派工程師到甲方處查看指導,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18

出賣人: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標的物

1.1品名:_____________

1.2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

1.3產地:_____________

1.4製造商:_____________

2數量

2.1數量:_____________

2.2供貨內容:_____________

3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3.1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

3.2技術及設計製造標準:。

4價款和支付

4.1合同價款:

小寫: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

4.2合同價款構成:

4.3驗收合格後日內,乙方應攜帶相關資料到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過程中,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完畢後日內,乙方應將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下一個審查審批部門審查。

4.4外部合同、非封閉結算關聯交易合同付款履行審查審批程序:

4.4.1網下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價格管理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審計部門→買受人概預算與定額管理中心→買受人審計處網下審查需出賣人提交:合同結算資料網下送審記錄表、結算資料。

4.4.2網上審查程序:買受人所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財務部門→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買受人企管法規處

網上審查時,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所屬單位承辦部門網上提交結算資料後將相關資料送交至買受人所屬單位合同主管部門。

4.5乙方逾期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或因乙方原因延誤甲方辦理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時,每逾期一日或延誤一日應當承擔合同價款%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支付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門直接扣除。

4.6本買賣按下列第項方式支付

4.6.1一次總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日內向乙方全額付款。

4.6.2分期支付:驗收合格,甲方在付款履行審查審批手續完成後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_____%,其餘_____%作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滿且無任何質量問題後_____日內支付。

4.6.3本買賣封閉結算關聯交易管理範疇,按《遼河油田關聯交易封閉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定付款。

4.7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前,乙方應先將符合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提交給甲方。

4.8乙方應對其指定的下列賬户信息的真實性、安全性、準確性負責,甲方不承擔此信息外的任何責任。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

5交付

5.1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

5.2交付時間和內容:_____________

5.3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

5.4出賣人應提供的單證和資料:_____________產品合格證、質檢證、説明書、商檢證。

5.5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_____________隨機備品詳見清單。

5.6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

6包裝

6.1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

6.2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及標識的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

6.3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6.4包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後果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7運輸

7.1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

發貨地點:_____________

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

7.2運費及相關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

7.3出賣人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7.4出賣人按照約定將貨物交運後,買受人變更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8驗收與安裝調試

8.1驗收

8.1.1買受人應在貨到後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日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委派人員參加驗收。如果出賣人接到買受人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受人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受人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8.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辦理。

8.1.3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出賣人應負責。

8.2安裝調試

8.2.1出賣人免費安裝與調試。

8.2.2出賣人應在驗收後日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與調試,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標準,並保證設備正常運轉。買受人在安裝與調試過程中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2.3安裝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標準,並且運行成功,雙方代表可在日內現場簽署安裝竣工書。但不免除出賣人在安裝調試過程中和質量保證期內所應承擔的責任。

8.2.4設備整機經聯運測試完全符合約定的技術指標,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即完成了對全部設備的最後驗收。

8.3在安裝調試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材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説明書的錯誤造成買受人設備、材料損壞,出賣人應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並賠償買受人的損失。

8.4雙方對驗收與安裝調試過程中因設備技術和質量等方面出現異議,應提交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機構進行鑑定。

9質量保證

9.1質量保證期限自完成8.2.4約定事項之日起個月。

9.2質量保證期內,由於出賣人責任導致設備停用時,則質量保證期應按實際停用時間相應順延。

9.3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不能按買受人的要求無償返修或返修後質量仍不符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將不再返還。

9.4買受人派員或委託第三方監造設備,並不替代或解除出賣人對產品質量的責任。

10保密

雙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給第三方或使用。

11技術服務及培訓

11.1出賣人負責買受人進行與本機電設備有關的技術培訓。培訓的目的是保證設備能夠正常運行,使買受人掌握設備的整體結構和操作規程,達到能夠獨立進行設備管理及日常維護,具有初級故障診斷與處理能力的技術水平。

11.2培訓內容

11.2.1為維護及安裝工作所必須的全部工作文件的講解

11.2.2設備的安裝和測試

11.2.3設備的操作和維護

11.2.4設備的結構及與系統有關的知識。

12違約責任

12.1出賣人未按期交付貨物,每逾期一日,應向買受人支付遲延交付部分貨款金額%的違約金,同時負責賠償給買受人造成損失。

12.2買受人未按合同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出賣人支付未付貨款金額%的違約金。

12.3如發生15.3.3情形,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2.4出賣人未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應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12.5一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約定,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12.6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3不可抗力

13.1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

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小時內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其後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3.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爭議的解決

14.1因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14.2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項確定:

14.2.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4.2.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2.3因關聯交易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協商解決。如仍不能解決,可選擇仲裁方式解決。

15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5.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15.2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合同。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15.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5.3.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15.3.2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交貨,經催告後日內仍未交貨,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3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15.3.4買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貨物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15.4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5.4.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15.4.2雙方解除合同

15.4.3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5.5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6其他約定

16.1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並經買受人驗收合格之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所有。標的物的毀損、滅失的風險隨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16.2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如第三人就標的物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處理由此發生的爭議,並承擔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16.3買受人能夠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直至出賣人依法提供相應的擔保。

16.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6.5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6.6本合同一式_____份,買受人執_____份,出賣人執_____份。

買受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開户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19

出賣方: (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出賣方負責拆卸裝車,裝車費用由出賣方負責;買受方負責車輛運輸,運費由買受方負責。

第三條 設備交付

設備拆卸後,若在接受後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出賣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任何質量瑕疵等責任。

第四條 設備付款

簽訂協議後,買受方預先交付定金2萬元,餘款裝車完畢後一次性付清,裝車付款後後續一切質量及其他問題均與出賣方無關。

第五條 合同爭議

本合同生效後,若買受方要求解除合同, 必須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處理爭議。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 買受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20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辦公設備及耗材,主要包括終端、打印機、電腦、複印機、打印紙、打印色帶、色帶架。

二、甲方對乙方在供貨過程中的服務和價格情況實行動態管理。

三、乙方按協議優惠提供辦公設備和耗材並開展優質的售後服務,在採購過程中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產品,統一辦公設備及耗材的選配標準,保證所購辦公設備及耗材質量合格,價格合理。

四、乙方保證產品質量,做好服務工作,並作如下承諾:

1. 乙方提供有質量保證的產品,價格優惠並履行服務承諾,必須提供全新正品(內附產品合格證),不得以次充好。

2. 乙方提供優質服務,免付上門安裝調試。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和問題必須及時響應,上門處理。

3. 貨品的驗收、退貨及賠償:

(1)按合同簽字驗收,如有不符合要求或出現質量問題的,經核實後免費予以退換。

(2)乙方做好售後服務工作,對所售產品實行跟蹤服務,及時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

(3)乙方對產品在使用中出現的問題和故障,從甲方打電話之時起24小時內必須予以解決。

(4)乙方承諾所提供的所有產品為同時期、同質量的全市最低價。

五、乙方每月對甲方各部門、各網點已簽收的設備及耗材領用清單彙總,與甲方財務室彙總清單核對一致後,甲方按雙方協商價格根據乙方開具的本公司合法貨款發票和彙總清單予以結算。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採購非協議的辦公設備,甲方一經查出,取消供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單位的供貨活動。

七、甲、乙雙方協議辦公設備及耗材的供貨有效期限為一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21

受讓方:(下稱甲方)

轉讓方:(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機械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第二條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後一次性支付貨款_____元。

第三條設備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七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等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交接驗收

在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設備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

第五條費用負擔

轉讓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15日後,未及時交付設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協議每天支付1%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內不交付設備,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簽訂合20天內未支付設備款的,視甲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合同生效、其它事項: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2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2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賣方擁有生產、銷售_________設備及相關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買方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賣方購買上述設備及相關資料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用於_________項目的_________設備。

1.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_________。

2.賣方的所有供貨及服務必須使安裝後的設備完全滿足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3.賣方為買方設計製造並提供設備所需的其他輔助設備及材料。

4.賣方向買方提供所供設備的以下服務:設計、培訓、安裝、測試驗收、質量保證、售後服務等。

二、合同價格

1.合同總價為¥_________。

2.合同總價包括了設備及輔助設備的製造、包裝、税費、關税、商檢費以及安裝調試、驗收、培訓、技術服務、質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費用。

3.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設備和材料費用:¥_________。

輔助設備費用:¥_________。

設計和技術資料費用及培訓費用:¥_________

技術服務費用:¥_________。

4.本合同價格為固定不變價。

5.如果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總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並修正總價。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方通過_________銀行支付給賣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買方收到賣方提交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賣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_________份。

_________銀行出具的以買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_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單據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提交。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賣方按本合同約定交貨時,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將每批交貨總價的_________%支付給賣方:

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詳細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質量合格證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買方收到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商業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在按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買方在收到賣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賣方:

商品發票一式_________份

雙方代表按本合同規定簽署的_________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_________份

即期匯票一式_________份。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賣方負擔。

四、逾期付款

如果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賣方有權延期交貨如果超過合同規定支付時間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則賣方有權解除合同,這時買方應按貨物總金額的_________%計違約金¥_________付給賣方:如果買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付款給賣方,則買方也應支付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按拖欠款金額每天___________‰計算,直至該款付清為止。超過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買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賣方的損失,應由買方向賣方作出補償。

五、設備交付

1.交付時間: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分_________批將設備交付完畢。交貨日期以設備始發航空部門/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為本合同計算遲延交貨違約金的根據。

2.交付地點:所有合同設備由賣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貨物的所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3.賣方應於交貨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合同設備的如下內容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後,應儘快向賣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合同號

機組號

設備備妥發運日

設備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設備總毛重

設備總體積

總包裝件數

交運車站/港口/機場名稱、車號/船號/飛機號和運單號

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並附有草圖。

對於特殊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六、資料交付

1.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個月內,將與合同設備有關的圖紙、資料、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以空運/郵寄等方式交付給買方。

2.技術資料採用空運方式的,_____機場在技術資料空運提單上所加蓋的日期戳為技術資料實際交付的日期。買方應在_____日內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賣方。技術資料採用郵寄方式的,買方所在地所屬郵局的落地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買方在收到資料_________日內將收到單據複印件寄送給賣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內,賣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_________份航空郵寄給買方。

七、包裝

1.賣方所交付的所有貨物要有適合長途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

2.賣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籤,註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註明上述內容外,尚需註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合同號

目的站/碼頭

收貨人

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箱號/件號

毛重/淨重

體積。

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支架或包裝墊木。

5.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各一份。

6.賣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合同號:

收貨人

目的地

嘜頭標記

毛重/淨重

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名稱和頁數。

7.凡由於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助賣方儘快處理,同時賣方應儘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八、驗收

1.貨物到達目的地後,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買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賣方責任後,由賣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買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範和質量。買方應在開箱檢查前天通知賣方開箱檢驗日期,賣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買方應為賣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賣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買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買方未通知賣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買方承擔。

2.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賣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買方向賣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賣方委託買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賣方承擔如果非賣方原因或由於買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買方自負。

3.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中國商品檢驗局進行商檢。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終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商檢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4.保證期一般是指合同設備簽發初步驗收證書之日起一年或賣方發運的最後一批交貨的設備到貨之日起個月二者以先到日期為準。在保證期內,如發現賣方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賣方責任,則買方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賣方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價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賣方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方索賠證書後二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為成立。賣方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賣方收到買方索賠證書後_________個月。

九、風險負擔

1.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貨物交付之前由賣方承擔,交付之後由買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買方的原因致使貨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買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3.賣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4.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6.貨物風險的轉移,不影響因賣方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買方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聲明及保證

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八、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23

需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津法規之規定,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及金額

二、質量技術要求及技術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外包裝完好,乙方提供出廠合格證,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退貨。

三、運輸方式:由甲方到乙方倉庫提取。

四、產品的貨款的結算方式:甲方提貨時,產品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貨款,乙方提供正規購貨發票。

五、違約責任:供方必須按需方指定的質量、規格,按時交貨,如發生質量或延期交貨問題(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除外)由供方承擔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需方付款延期供方有權延期交貨,造成的需方損失供方不承擔。

六、甲方是高速公路養護單位,採購工業鹽是為了冬季公路及時融雪,避免交通事故,保障道路暢通,責任重大。乙方應隨時提供充足貨源,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辭。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司法機關裁決。

九、廉潔條款:

1、嚴禁甲方人員以任何方式明、暗示乙方人員請吃、請喝、收受乙方禮金、禮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2、嚴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行賄或進行非正常商務宴請;

3、如果出現乙方在履約過程進行私下請吃、向甲方人員提供私人便利、行賄等一切非正常活動,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如有其它違約行為,仍需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的上述行為程度嚴重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如果乙方事後主動積極向甲方陳述事實,或乙方有證據顯示以上行為為甲方人員施壓的不得已行為,則乙方仍保留與本協議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4、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甲方人員有明示或暗示要求請宴、招待,或索取禮金,禮品,禮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難、顯失公平的現象,應向甲方內部監察部門進行舉報。

具體舉報渠道告知如下:____________

舉報受理部門:____________

舉報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

舉報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舉報地址:____________

甲方承諾:對所有舉報信息及時調查處理,對舉報來源嚴格保守祕密,對舉報單位因舉報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損害將採取特別措施予以保護。

供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需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24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上海

名稱:簽約代表:

註冊地址:

營業地址:

電話::

乙方:____設備工程有限公司簽約代表:

註冊地址:__市楊浦區隆昌路__號

電話:021-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同意簽定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要:

項目名稱:;

設備和材料交付地址:;

設備和材料進場日期:;

工程期限:;

乙方承接甲方工程項目中的,該項工程所需的設備符合國家生產許可標準、其他相關配套設備和必要工程材料由乙方負責提供,具體以本合同附件《設備報價清單》(見附件一)所列項目為準。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規範的圖紙作為本合同附件(見本合同附件二),在合同簽定後兩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現場工作人員指導設備擺放位置。

二.設備和材料、價格及有關説明:

1.乙方提供的所有設備、材料等由乙方負責生產,並需經甲方審核驗收和認可。其名稱、數量、規格等設備參數詳見《設備報價清單》,乙方應保證其生產並提供給甲方的所有設備、材料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

2.本合同工程總價款(包含《設備報價清單》所列設備的價款)為:RMB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3.甲、乙任何一方,不能隨意更改確定的設備,如果確需變更設備,需及時向另一方提出,在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品牌、型號、材質、規格、數量等,見附件一明細表驗收)。

三.付款方式

付款分三次進行

付款%

金額

1.合同簽訂後

本合同工程總價款30%作為預付款

2.設備交貨至現場並安裝完畢,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後

本合同工程總價款60%

3.質量保證金於質量保修期滿後

本合同工程總價款10%

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賬户和相關信息的準確:

開户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__支行

賬户:____

開户行行號:__

四.交貨及現場條件

1.合同簽定生效後,甲方要為乙方提供設備進場的必要條件,乙方保證安裝調試完畢,並能交於甲方使用(需甲方驗收合格後,再行使用)。

2.由於甲方原因要求乙方推遲發貨,甲方需提前3天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遇特殊情況應當在發貨之前及時通知。

3.乙方在設備進場過程中,甲方要為乙方提供設備進場的必要條件,如電源、照明、電梯的開通等。

4.乙方的設備按合同時間進入甲方現場後,甲方需指定代理人:到現場驗收簽字予以確認。

5.乙方需對甲方現場的裝飾面、設備等進行保護,如有損壞需乙方進行賠償。

6.施工中窗體、牆體開洞修復由乙方負責。

五.檢驗與驗收

1.乙方在設備出廠前對設備的質量、性能規格進行全面的檢驗,並出具貨物的質量合格證書(定製產品例外)。

2.甲方代表在驗收檢驗時,如果發現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時,應作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名,各執一份,作為甲方向乙方提出整修的依據,如果質量問題嚴重,甲方代表有權拒收,所產生後果由乙方負責及調換。

3.合同內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7天內甲方應組織驗收。(除非甲方在此期間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並獲乙方同意,否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按時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合同內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15天內甲方無正當理由仍未組織驗收,也未向乙方遞交書面要求並獲乙方確認,將視作默認驗收合格(乙方在此之前需主動提醒甲方),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按時向乙方支付貨款。

4.如因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工程要求

1.質量標準:符合環保驗收標準;(環保、環評需另計費)。

七.服務

1.質量保證期(“質保期”)為安裝調試合格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進行無償維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免費更換工程相關設備、設施;保證期內乙方提供24小時保修服務及定期檢修。保修期內設備(包括自制件和外購件)如發生故障,除甲方人為造成的損失外,均由乙方免責免費修理,確保設備的正常使用(人為因素等造成需收合理成本費用)。

2.在以上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獲甲方報修通知後24時內提供維修服務;緊急修理應於8小時內進行。

3.在質量保證期結束後,乙方仍應向甲方提供設備修理及維護服務,但甲方需支付合理的維護費用。

4.合同設備調試完畢後,乙方免費為甲方有關人員進行設備操作和維護的培訓。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則應向乙方支付應付貨款總額的3‰作為滯納金(乙方應於應付貨款到期之日前主動提醒甲方)。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付至全部貨款90%之前,該合同所提供之產品所有權歸屬乙所有。

2.乙方沒按照合同交貨期規定按時交貨,每逾期一天則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3‰作為賠償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其他經濟損失(甲方原因需延期交貨除外)。

3.乙方未在合同約定的工程期限內完工,每逾期一天則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作為違約金。

3.乙方不得隨意更改產品的材質,規格,數量,板材型號,板材厚度。如有違反,乙方應賠償甲方合同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4.如甲方接到報修後24小時內或緊急維修,乙方(供貨方)沒有按時到達進行維修,引起的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平等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未成,任何一方應當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在施工期間,乙方應承擔對其人員的人身安全的管理責任,督促工程人員安全施工,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施工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和提出意見,乙方應予以注意。

十一.其他約定

1.合同附件經雙方蓋章或簽字,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酒店設備工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25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平等互利,經公平協商簽訂如下買賣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設備

1.甲方提供的設備當符合以下要求:

(1)設備名稱:_________

(2)商標: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

(4)原產地:_________

(5)生產廠家:_________

(6)交易數量:_________

(7)單價:_________ 總價款:_________

2.質量

(1)整體質量、性能應當達到的標準,採用以下第_________項

a.按照國家強制標準或者指導標準:_________執行

b.按照國際通用標準:_________執行

c.按照行業標準:_________執行

d.按照封存的樣品標準執行

(2)以下部件的質量、性能標準或參數為:

a.部件_________ :_________。質量標準或參數:_________

b.部件_________ :_________。質量標準或參數:_________

3.設備整體作業的性能應當達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4.以下部件作業應當達到以下水平:

(1)部件_________,作業水平:_________

(2)部件_________,做業水平:_________

5.設備的整體技術性能標準為:_________

6.以下部件採用以下技術:

(1)部件_________,採用技術:_________

(2)部件_________,採用技術:_________

7.設備功能:_________

8.安全性能

(1)對環境的影響:_________

(2)對操作人的影響:_________

(3)安全標識:_________

9.甲方為乙方提供詳細技術資料,設備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術應當和資料上顯示的相一致。

10.包裝方式

(1)防潮要求:_________

(2)抗震要求:_________

(3)防灰塵要求:_________

(4)防黴要求:_________

(5)防鏽要求:_________

(6)防腐蝕要求:_________

(7)外包裝標識要要求:_________

(8)審美要求:_________

……

第二條 運輸

1.運輸辦理方:_________

2.運輸費用負擔方: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4.始發地點:_________

5.到獲地點:_________

6.承運人:_________

第三條 交付

1.雙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並取得提取貨物的單證,甲方將提取貨物的單證交付乙方則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貨物並且驗收完畢則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貨,提貨裝車(船)完成則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約定為:_________。

2.甲方當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條 風險轉移

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交付前由甲方負擔,交付後由乙方負擔。該風險的負擔不影響違約責任和設備侵權責任的主張。

第五條 所有權的轉移

1.所有權的轉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項執行:

(1)貨物交付後所有權即轉移至乙方;

(2)貨款完全結清前甲方保留對相當於未結清的貨款價值的貨物所有權,具體執行辦法另行協商。

第六條 檢驗

自貨物交付後的_________日內完成檢驗,若對質量有異議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並且妥善保管質量瑕疵貨物,等待協商處理。

(1)檢驗人:_________

(2)檢驗技術手段:_________

(3)檢驗方法:_________

(4)檢驗合格的標準:_________

第七條 設備不合要求的補救措施

1.經檢驗,若設備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上則甲方對不合格設備可以採取以下補救措施:要求退貨、要求修理、要求更換,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2.經檢驗,若設備質量合格率為_________%以下則乙方享有對整個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權,乙方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餘部分有效。

第八條 貨款支付

1.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約定使用銀行轉帳、支票、本票、匯票、現款等方式)

2.支付條件:_________(可以約定付款的條件以防範風險)

3.支付時間或者期限:_________

4.支付地點:_________

第九條 擔保

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售後服務

1.甲方負責對設備的安裝、調試、技術培訓、指導,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這些工作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2.設備正式投入使用後的_________內(時間)維修由 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工具、配件的供應由_________方提供,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3.設備投入使用後的維護過程中甲方應當負擔的義務:_________

4.設備的升級事項約定為:_________

第十一條 知識產權約定

第十二條 責任

1.甲方:

(1)甲方履行不能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2)甲方遲延交貨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3)甲方履行瑕疵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4)其他違約責任

2.乙方:

(1)乙方履行不能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2)乙方遲延受領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3)乙方瑕疵履行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4)乙方遲延交付貨款應當承擔的責任:_________

(5)其他違約責任

3.因設備引起的侵權責任的承擔依法律規定: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當出現以下情形時甲方免除相應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1)情形_________,免除責任:_________

(2)情形_________,免除責任:_________

2.當出現以下情形時乙方免除相應違約或者侵權責任

(1)情形_________,免除責任:_________

(2)情形_________,免除責任: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債權債務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轉讓給第三人,否則對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中關於設備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術方面的專用詞彙的解釋由甲方出具附件專門解釋。附件在本合同簽署之前確定併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條 保險

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前對設備向_________保險公司辦理_________保險,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十七條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准後生效,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批准之日即生效。

1.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採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由 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 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單據

1.甲方應於_________ 提交以下單據:

(1)提貨單

(2)發票(VAT)

(3)使用説明書

(4)保修單

(5)出廠檢驗合格證明

(6)其他單據

2.乙方應於_________提交以下單據:_________

匯票本票支票信用證轉帳憑單

第十九條 保護商業祕密約定

第二十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2.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開户行帳號:_________  開户行帳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簽約時間(以最後簽字蓋章的為準):_________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26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設備包括顯示器生產設備、注塑生產設備、供電設備、運輸設備及其它設備,具體詳見,設備原值_______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_______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餘價款在_____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________年度內每季度支付______元,_______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_______元。

第三條設備交付時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________後_______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乙方將為正常使用本合同項下的設備而形成的專利技術或非專利技術。

第五條陳述保證承諾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讓設備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受讓乙方的設備,已按公司章程規定召開股東會並作出同意受讓決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發電主機設備買賣協議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生豬肉入市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就生豬肉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品種、數量、價款 以經雙方簽字確認的商品發貨單為準,且發貨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標準gb18406.3- (農產品安全質量無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三條結算方式:□即時結清,□定期結算,每_____天按商品發貨單支付價款。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收取價款。  

2.向乙方提供證明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的證明,包括□營業執照□食品衞生許可證□商標註冊證□定點屠宰單位證明□________。  

3.向乙方提供符合質量標準的生豬肉,並按規定提供其畜禽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禁用藥物檢測證明、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銷售憑證)。  

4.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品種、數量向乙方供貨,確保肉身印花與票證相符。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索取甲方的主體資格證明。  

2.有權索取甲方商品質量的相關證明,對每批生豬肉進行驗收,查驗數量、肉身印花與票證是否相符。對質量有異議的,由交貨地點的法定檢疫機構鑑定。  

3.應具備經營生豬肉的資格和條件,建立健全肉品銷售衞生管理等制度,保證生豬肉質量安全。  

4.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價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生豬肉不符合

第四條第3項要求的,乙方有權拒收,並及時通知甲方;發生乙方拒收或者乙方提出質量異議的情況下,甲方應在____日內另行向乙方補足;質量問題嚴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要求質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貨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貨款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____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限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李滄分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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