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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精選27篇)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精選27篇)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銷售方):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精選27篇)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國產/進口: 自排/手排:

車輛類型: 品牌型號:

產 地: 生產者名稱:

車身顏色: 內飾顏色:

出廠時間: 排 量:

尾氣排放標準: 外廓尺寸:

核定載客: 核定載重:

其他: 。

第二條 關於車輛配置的約定

第三條 質量標準

車輛的質量要求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並能依法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機動車註冊登記

第四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台 元,大寫 。

數量 台,總計 元,大寫 。

乙方如委託甲方代為拍牌、代辦保險、代付購置税及車船税、代為驗車與辦理上牌手續等服務,雙方應在補充協議中予以約定。

第五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餘款 元,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 。

乙方應當將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不得將價款直接付給甲方的銷售人員。

第六條 交付與驗收

1.□甲方送車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當小於 公里。

5.車輛交付時應當場查驗,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如發現表面瑕疵,乙方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

6.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和配套規定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或“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及生產日期超過 年以上的庫存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説明。

3.甲方不得承諾能夠直接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業務。

4.甲方的蓋章名稱與本合同、發票上的名稱應當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合同前書面告知乙方。

5.乙方簽訂合同,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並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6.雙方應當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非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車輛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過銀行貸款審核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因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的原因,銀行無法辦理貸款並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內全額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如不按時退還,應當以乙方已付款項為基數按每天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交付汽車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的,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或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車輛驗收交接書

補充協議

(此頁為簽署頁)

甲方(蓋章):

住 所: 郵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附件

車輛驗收交接書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 對 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汽車品牌及型號為: ,生產日期為 年 月 日,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代碼 ,合格證號 ,進口證明書號 ,商檢單號 。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

(2)合格證 □

(3)產品使用説明書 □

(4)三包憑證 □

(5)維修保養手冊 □

(6)修理者網點名冊 □

(7)海關證 □

(8)商檢證 □

(9)機動車保險單 □

(10)購置税憑證 □

(11)車船税憑證 □

(12)臨時牌照 □

(13)行駛證 □

(14)機動車登記證 □

(15)環保標誌 □

(16)驗車標誌 □

(17)其他

3.車輛外觀有無表面瑕疵:

4.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打“√”,反之打“×”,未配備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車雷達 (28)DVD

(2)內飾 (11)前/後橋 (20)儀表盤 (29)收放機

(3)輪胎 (12)離合器 (21)燈光 (30)後備箱

(4)發動機 (13)雨刮器 (22)反光鏡 (31)隨車工具

(5)變速箱 (14)門窗 (23)點煙器 (32)千斤頂

(6)轉向系統 (15)玻璃 (24)電子時鐘 (33)警示牌

(7)制動系統 (16)電動天窗 (25)安全帶 (34)備胎

(8)點火系統 (17)空調 (26)電動電線 (35)

(9)懸架系統 (18)導航 (27)CD (36)

5.搖控器 個。

6.車鑰匙(卡) 把。

7.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8.其他驗收交接事項及説明: 。

本驗收交接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車主______的______轎車,牌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____________,小寫______。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__年月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

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__年月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户事宜,過户費由______方承擔,過户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户所需手續及車輛。

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註(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__________購車方(乙方):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3

甲方(賣方)_____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_____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車,車號為_____賣給乙方,發動機號碼為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顏色為,價格為_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元整,剩餘_____元在20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户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從20__年__月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20__年__月__日後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在20__年__月__日前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在20__年__月__日之後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後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4

範本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型號發動  機號合格  證號車架號海關  單號商檢  單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39;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____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________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5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

企業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税發票)。

數量:台。

2、其他費用:,由方承擔。

運費元,由方承擔。

出庫費元,由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

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作為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元(大寫:)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4、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説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

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

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

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址:

聯繫電話: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年或者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年或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户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

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

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

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户,在辦理上牌入户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

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對入户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

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

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

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繫都有效。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

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6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7

甲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證件類型: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永久居留證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賣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

住所(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注:

1、合同編號方法:單位簡稱+年份(4位阿拉伯數字)+合同序號(4位阿拉伯數字)。

2、在本合同中需選擇的項目,以打“√”為準。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給甲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1、車輛成交單價: 元,大寫 。(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貨價及正式完税發票)。數量: 台。

2、其他費用: ,由方承擔。運費 元,由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3、車輛交付後,如甲方需委託乙方代辦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書(附件二),有關費用及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①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②甲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屬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辦理貸款手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分期付款:

(1)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訂購的商品車交給甲方,並經甲方辦理交車手續時,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如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上牌手續,則經雙方協商有關合同車價的餘額人民幣元(大寫: )在乙方辦妥有關委託事項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其他約定: 。

4、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質量及相關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乙方提供汽車辦理牌證的隨車資料,附有中文使用説明書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維修指引。

4、乙方保證售賣給甲方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在中打“√”選擇):甲方自提;乙方送車上門;

其他約定:。

3、交車地點:在乙方的經營場所內,或。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在選取欄打“√”):(1)100公里,(2)公里。

(注: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車輛合格證(國產車)或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進口車)。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備配件及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及功能等有異議的,應當場向乙方提出,經乙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車及隨車物件,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乙方應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車輛,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時接收車輛的,雙方應協商延期。如協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車超過7天的,視為甲方放棄,乙方有權處理有關車輛,不退還定金。

9、從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關於定金

甲方未按約支付車款,或不能按時提車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按約交付車輛的,應當在合同解除後十日內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違約金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亦有權將此款項在甲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書後十日內退還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約定的車輛,甲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十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車價款。

第九條有關維修、保養

1、生產廠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約維修店向甲方所購買的本合同所述的車輛提供維修、保養等售後服務,其他售後服務網點可向乙方查詢。

維修站名稱:

地址:

聯繫電話:

2、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按照生產廠家規定的保養、保修手冊進行維修、保養。

(1)乙方售賣給甲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年或者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如果車輛用於出租或營運則保修期為年或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購車發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車輛交接日期為起算日期,以最後到達者為準。

(2)新車的易損件保修期按生產廠家公佈規定執行或參照保養和保修手冊。

3、乙方有責任督促車輛維修站按照保養、保修手冊和用户手冊的內容對所售車輛進行保養。

4、甲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如屬甲方使用不當、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而引起的相關聯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甲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憑保修憑證到乙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2次以上(含2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的保修手冊。

6、保修期內,如因自身故障致車輛停用時間累計超過天,則保修期在狀態恢復正常時重新起計,具體執行按生產廠家頒佈的保修手冊。

7、保修期中,甲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並經廠家特約維修站確認的,在日內(按廠家規定時限內)未能修復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向生產廠家主張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賠償。

8、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甲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乙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9、甲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甲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第十條甲方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1、甲方是乙方所購車輛的最終用户,在辦理上牌入户前不得為任何商業目的轉售所購車輛。不得將所購車輛用於有損乙方及該車輛品牌標誌形象的活動。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來掩蓋、替代所購車輛上的商標、徽章等標誌。

3、甲方在購車前,已事先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許可或符合當地相關的規定所要求的資格,並且已瞭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對入户車輛的一些限制性法規,保證能夠在購車後的規定時間內辦理一切相關的牌證手續,否則因此造成對乙方的任何損失、索賠、糾紛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對於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條款和違約金約定條款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2、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3、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時採取各種合理手段減少不可抗力給雙方造成的影響,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且非屬該方的過錯或過失致使其遲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天災、火災、洪水、地震、暴亂、爆炸、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運輸工具或其它公用事業的中斷或停頓或在乙方供應商的工廠內發生的罷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6、滯納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佛山市及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佛山市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種方式解決:

(1)向佛山或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對車輛質量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確定由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如雙方不能共同確定檢測機構的,則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終局鑑定。鑑定結果符合該產品手冊的技術質量的,鑑定費由對質量提出異議的一方承擔,否則鑑定費由另一方承擔。

第十三條雙方的聯繫方式及資料

1、甲方聯繫資料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繫資料:經雙方協商,確認任一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聯繫都有效。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繫電話: (日間) (夜間)

傳真號碼: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3、雙方以上的通訊方式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只包括信件、電子郵件、傳真)通知對方,否則如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手機或其他移動通訊工具的短信僅作為普通訊息傳遞之用,建議不作重要事項的通知。

4、由於甲方改變通訊方式,令乙方無法及時通知甲方提車的,乙方有權保留甲方訂購的車輛7天,超過7天乙方可以不為甲方保留車輛,不退還定金。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第十五條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或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甲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乙方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8

買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拓印粘貼)底盤號碼:__________

(拓印粘貼)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元,剩餘車款於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交齊。

第三條:辦理轉户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四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税、費憑證。

第五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

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9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口護照口永久居留證口

證件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出廠時間: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台。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服務協議書(附件二)。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定合同時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結算時衝抵車款。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車上門口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100公里口(2)_________公里口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

1.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罷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導致生產廠家,政府機構和其它相關部門造成不能交貨或延誤交貨,賣方可免除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的一方,應在3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六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可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汽車質量鑑定資質的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結論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七條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關於車輛更換和退貨,生產廠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生產廠沒有規定的,且乙方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的,則按以下約定執行:在車輛使用半年口1年口1年半口(選1項,下同)或行駛1.5萬公里口2萬公里口2.5萬公里口內(車輛使用年限與行駛公里以先到為準),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或同一關鍵零件、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口3次口(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後仍未排除故障無法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口6次口後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2.按照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費:_________。

3.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授權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修理單位應出具相應的修理單據和發票。

4.由於人為損壞或使用、保養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裝潢、改裝、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不得采取惡意損毀對方名譽或妨礙經營、生活的行為,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廈門市汽車流通協會汽車消費糾紛調解中心或消費者保護組織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如雙方當事人不同意仲裁條款可另行協商其它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的方式為: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0

甲方(賣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一、現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協商,就甲方有償轉讓乙方車一輛給乙方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自願將車有償轉讓給乙方,承諾轉讓前車輛的產權屬於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

2、有償轉讓價款為:______¥元,大寫:______人民幣整。簽訂協議後立即付清。

3、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等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4、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後與本車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等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5、過户由乙方辦理,一切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積極配合期限為3天。

6、因是二手舊車,甲方不承擔任何瑕疵責任;不負責以後車況孬好及維修費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後,車輛產權屬於乙方;但乙方未付清轉讓價款前,所有權仍屬於乙方。

8、轉讓時隨車交付的證件有:車輛登記證、行駛證本,購置納税憑證等各類證件。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二、二手車需要的證件

1、車輛行駛證;

2、車輛登記證書;

3、車輛購置附加費證明;

4、車輛購買原始發票或上一次過户票;

5、車主身份證需要原件;

6、舊機動車買賣合同;

7、機動車到場。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1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舊機動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依法出售個人機動車,具體資料見附件。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舊機動車的價格為(不含税費)元,買受人已同出賣人在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現金方式支付出賣人全部車款。

買受人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全部由買方負擔。

第三條: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賣人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出賣人保證向買受人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

3、買受人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出賣人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貳份,買受人與出賣人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受人(簽字):出賣人(簽字):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汽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後記汽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餘款 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户的同時支付。

(3)餘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應於過户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户與交付手續:

第二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後記汽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及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概不負責。

第七條後記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清償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日期: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3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買方): 電話:

一、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為了明確舊車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二、現甲方將一輛歐曼牌半掛平板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掛車車牌號 ,車架號 ,出售給乙方,售價 元(大寫先預付車款餘款

三、由甲方負責將該車户口落到乙方指定的(通旺達物流公司),過户辦好後付清餘款(3月31日前甲方負責辦好過户),所有過户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乙方拒付餘款。

四、乙方自簽字之日起,視其對該車的發動機及車身狀況的認可、簽字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五、甲乙雙方不得違約或以任何理由將車贖回、退回,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車款總價的20%。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時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購 銷 合 同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店面擴大經營,確保產品的質量,雙方協商,特定如下購銷合同:

一、合同內容:甲方購買產品材料的名稱、單位、數量,總價具體內容見(產品材料價格表)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總價款為壹佰伍拾陸萬伍仟元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首付款陸拾陸萬伍仟元,剩餘貨款在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所有貨款需打入工行賬號。

三、產品材料質量: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材料貨真價實,質量合格,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甲方所提供產品材料。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關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年 月 日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4

簽約地點: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

供車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企業

購車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方雙方本着自願的原則,經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將__________汽車壹輛;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計價人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__),銷售給乙方。

第二條 因資金短缺原因,乙方需向銀行申請汽車消費信貸專項資金貸款,並請求甲方為其貸款的擔保人。

第三條 乙方在簽訂此合同時,首先在銀行開立個人存款賬户、申辦信用卡,並安不低於所購車輛總價的__%的款項,計入民幣____萬元存入該賬户。剩餘款項___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按期向該銀行歸還貸款本息。

第四條 作為乙方貸款擔保人,甲方接受銀行委託,對乙方進行貸款購車的資信審查,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提供詳實證明資料配合甲方工作,並在貸款未償清之前,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所購車輛信用或保證保險以及貸款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資搶險、不計免賠險及其相關的附加險。在此前提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場所對所購車輛進行交接驗收,並簽署《車輛驗收交接單》。

第五條 乙方在未付清車款及相關款項前,同意將所購車輛作為欠款的抵押擔保物,此抵押物在乙方發生意外且無力償還時,按最長不超過三折舊比例作價給甲方。並將購車發票、合各證及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交甲方保存,期間不得將所購車輛轉讓、變賣、出租、重複抵押或做出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 在乙方提供停車泊位證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證明條件下,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的牌、證、保險手續,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在三保期限內,乙方所購車輛如出現質量問題,自行到廠家特約維修服務中心進行交涉處理。此期間,乙方不得以此為藉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應向銀行償還的人款。

第八條 如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處理:

1.乙方逾期還款,乙方經甲方二次書面催討,在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仍不還款的(逾期5天后,即發出書面催討,二次催討間隔為7天,第二次催討期限截止日為文書發出日第7天);

2.乙方藉口車輛質量問題,拒不按期償還欠款;

3.發生乙方財產被申請執行,訴訟保全,被申請破產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的。貸款未償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各類車輛保險;

4.其他情況乙方不能按期向銀行還款;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轉讓、變賣、抵押。

第九條 乙方承諾,不論任何原因發生第八條的事由之一時: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全部貸款及利息,並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持合同就乙方未償還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2.甲方有權按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拍賣變賣乙方所購車輛,拍賣所得價款償還全部債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價值(扣作必要費用外)不足償還全部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如果出售所得超過欠款和費用總和的,甲方應將超過部分的錢款返還給乙方。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額的利息外,並按逾期總額的5‰/日計付滯納金。

第十條 在分期還款過程中,乙方所購車輛發生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致使車輛報廢、滅失,保險公司賠款應保證首先償還尚欠銀行的貸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條 除車款外,乙方尚須向甲方交納擔保費,金額以借款額為基數,隨貸款年限一次性交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還清車款,從還清日起,甲方自動終止擔保人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配偶或直系親屬,作為共同購車人,須就此合同內容簽署同意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條 乙方擔保人自願為乙方分期付款購置汽車擔保,須就此合同的內容簽署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按合同條款履行完畢時,合同即自行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貸款銀行、保險公司、公讓處各執一份。

附件1:同意書

附件2:擔保書

供車方:__________企業 購車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附件1:

同意書

致:__________企業

鑑於____(購車人)與貴單位於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購車合同書》購買壹輛______型號汽車一事,本人做為______(購車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對春關係存續期間財產享有共同所有權,對債務亦共同承擔義務。為此,特向貴單位確認如下:

一、本人同意_____(購車人)將所購汽車低押給貴單位,作為先款購車所欠款的抵押擔保物。

二、本人願同購車人共同參與對銀行欠款的償環,直到對銀行的欠款本息全中償還完畢。

三、(若共同購車人與購車人系夫妻關係)倘若購車人與本人解除夫妻關係,除非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或經民政部門辦理的離婚協議書中專門註明該車輛所有權和債務的歸屬為購車人,否則不解除本人還款義務。

四、本人已詳細閲讀過了《購車合同書》,充分理解合同經過公證後上有強制執行效力。我同意放棄起訴權和抗辯權。

五、本同意書一經本人簽字或蓋章後即對本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同意人(即購車人配偶)__________(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附件2:

擔保書

________自願作為汽車消費貸款購車人________的擔保人,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一、當購車人未按期償付欠款時,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二、對由於購車人未按期償付欠款而引起的一切相關損失及經濟賠償責任,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三、在購車人所簽署《購車合同書》終止前,不得自行退出擔保人地位,或解除擔保條款。

四、本人已詳細閲讀過了《購車合同書》,充分理解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我同意放棄起訴權和抗辯權。

五、本擔保書一經本人簽字蓋章後即對本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5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賣方):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為了明確舊車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現甲方將一輛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出售給乙方,售價元,大寫。

二、從年月日時起以前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該車的產權清楚,來歷正當合法,並提供車輛的所有有效證件及相關費用。該車過户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自簽字之日起,視其對該車的發動機及車身狀況的認可,簽字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四、甲乙雙方不得違約或以任何理由將車贖回、退回,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車款總價的20%。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時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備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6

合同編號:____

買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職務:____

委託代理人: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通訊地址:____

郵政編碼:____

電話:____

賣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職務:____

委託代理人:____

身份證號碼:____

通訊地址:____

郵政編碼:____

電話:____

買賣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買賣汽車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

生產廠名稱:____

排氣量:____

車牌號碼:____

出廠日期: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

車輛類型:____

廠牌型號: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

顏色____

發動機號:____

車架號: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

有效期從____至____

最後一次年檢時間: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説明的除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賣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走私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三、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

數量:____台

車輛總價: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

運費:____元,由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元,由____方承擔

四、履約保證金

1、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賣方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天。

3、如買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賣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賣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天內退還買方。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賣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履約保證金可抵作車價款。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餘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買方支付賣方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抵作車價款。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7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負責經辦人: 手機: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或公司註冊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購買甲方汽車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購買車輛簡況:

汽車品牌:

車身顏色:

坐椅顏色/材質: 真皮 ;其他 。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製造商:

自排擋 或手排擋:

新車 或二手車:

出廠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新車,甲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車輛不是返修車、庫存車,且應為零公里車(因辦理手續、提車而進行的必要移動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車輛如果是二手車,甲方保證:車輛沒有被抵押、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里程錶上的記錄是真實、可信的,沒有對其進行任何里程回撥。

二、價款: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總價款為人民幣,該金額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車價 元 ;

2、購置税 元 ;

3、保險費 元;

4、牌照費 元;

5、本合同第五條第 款的代辦費 元。

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

三、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無償贈送以下設備、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費服務:

---

五、經乙方的書面委託,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務,乙方打勾選定如下服務項目,同時應按甲方和保險公司、銀行、車輛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相應所需的文件和證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辦事宜後,應將相應的牌照、發票、保險單等票據憑證完整地交給乙方,乙方按票證據實支付。

因辦理上述手續而產生的代辦費由雙方約定,甲方亦可免收代辦費。甲方的代理行為應在乙方的委託授權範圍內進行,否則後果自負,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購買有關汽車保險; 代辦費:

2、代理乙方向有關銀行提出並辦理汽車貸款;代辦費:

3、代理乙方參與汽車牌照的投標;代辦費:

4、代理乙方為所購汽車上牌;代辦費: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務。代辦費:

;

六、質量和維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和汽車行業標準。如果汽車製造商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則必須達到企業標準。甲方出售的車輛應當與隨車提供的產品説明書或車輛使用書的質量狀況相一致。

乙方對車輛的特殊質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醒乙方注意有關車輛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狀況,不得做虛假陳述或隱瞞車輛的真實狀況。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汽車銷售發票;(2)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進口車);(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中文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6)車輛行駛證、登記證及以往維修記錄或維修單位和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二手車)。

5、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使用性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8、甲方應當在交車時向乙方提供車輛交接單一份(見附件),由乙方對該車的外觀、使用性能進行檢查、確認。

9、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正常行駛狀況下的安全性,而無安全隱患,《產品説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應對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裝置的時效、安全性的檢測等作了詳盡説明,並向乙方作了明確的告知。銷售方及生產商應保證車輛在有效期內,所有《產品説明書》或《產品使用書》所載明的安全裝置都處在有效的使用狀態。

10、汽車在購買後,由買受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特約維修站聯繫、解決,但甲方應提供聯絡、溝通及協助的便利。甲方及車輛生產商應建立一定數量的特約維修站,並保證車輛能及時獲得修理,汽車零部件充足,收費合理。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交付車輛,或交付車輛質量不符合本合同條件的,或車輛有潛在的隱蔽瑕疵無法在交接時查驗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車款;不配合對方辦理車輛貸款、保險、上牌的;任何一方違反保證、承諾條款或不履行協作配合義務,致使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要求降低價款、無償修理(七日內修理完成)、支付違約金(以每遲延一日,以車輛總價款的5‰計算)、換車、繼續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項權利,上述權利可由守約方根據不同情況合理選擇。

2、如屬於在汽車交車以前出現的質量問題(包括外觀),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權按照本條前款規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表明對質量問題沒有過錯,甲方是不知情的,則甲方可以免責。

3、甲方雖然已向乙方交車,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條提供相關服務如上牌、代辦保險時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應當及時免費修理,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適當降低車價或賠償損失。

4、車輛的主要部件和系統如發動機、電路系統、油路系統、制動系統、方向系統出現故障而1年內經2次修理後仍不能修復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形嚴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車由於各種部件發生質量問題,造成車輛頻繁維修,而影響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問題嚴重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且甲方隱瞞車輛真實狀況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購買車輛按揭貸款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 種方法實施:

(1)銀行同意對乙方按揭貸款的,則本合同生效;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銀行是否同意按揭貸款,本合同均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車款,但甲方同意給予一定的寬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時限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和條款

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鑑於購車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籤訂得具體、全面、嚴密。

注意事項:

1、購車人在購車前最好要先看到業務員的授權書或介紹信,以明確業務員的真實身份,而不僅僅是看名片。購車人在購車合同前最好是先去銷售商單位實地查看一下銷售商的規模、實力、檢查一下其營業執照的原件,以確認銷售商的身份和資信狀況。

2、如果銷售方是公司,購車人應要求銷售方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有關的資質證明文件;如果銷售方是個人,則應該要求其提供個人身份證複印件、行駛證或車輛登記證。

3、購車人在簽署購車合同時需要確定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將導致責任主體不清,對購車人而言會不利。

4、汽車的發動機、音響、空調以及行使時的噪音聲響等等質量問題很難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購車人只能在交接車時找比較懂車的內行人士或老駕駛員試開一下,如果發現問題在交接單上註明或當場拒收,免去日後取證上的麻煩。

5、對於進口車輛,購車人需要寫明,不要只簡單的寫是進口原裝,最好要明確製造地,因為現在跨國汽車公司都已實現全球採購製造,在泰國、馬來西亞製造的與在日本、美國本土的質量、價格都會有很大的差別。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8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

│  汽車品牌  │           │    型號    │         │

├───────┼───────────┼──────────┼─────────┤

│  生產廠商  │           │    產地    │         │

├───────┼───────────┼──────────┼─────────┤

│  發動機號  │           │   合格證號   │         │

├───────┼───────────┼──────────┼─────────┤

│  車架號  │           │   海關單號   │         │

├───────┼───────────┼──────────┼─────────┤

│       │           │          │         │

│  商檢單號  │           │ 配置(標準配置/  │         │

│       │           │   選用配置)   │         │

├───────┼───────────┼──────────┼─────────┤

│   數量   │           │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

├───────┼───────────┼──────────┼─────────┤

│單價(人民幣)│           │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

├───────┼───────────┴──────────┴─────────┤

│總價(人民幣)│                                │

│   大寫   │                                │

├───────┼────────────────────────────────┤

│   備註   │                                │

└───────┴────────────────────────────────┘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以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            。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

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閲讀車輛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證照名稱:             證件名稱:

證照號碼:             證件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

乙方經過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發票 (2)合格證 (3)説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

│外觀及漆面 │ │燈光    │ │電動天線   │ │      │ │      │ │

├──────┼─┼──────┼─┼───────┼─┼──────┼─┼──────┼─┤

│內飾    │ │反光鏡   │ │cd      │ │      │ │      │ │

├──────┼─┼──────┼─┼───────┼─┼──────┼─┼──────┼─┤

│轉向    │ │輪胎及備胎 │ │收放機    │ │      │ │      │ │

├──────┼─┼──────┼─┼───────┼─┼──────┼─┼──────┼─┤

│制動    │ │雨刮器   │ │點煙器    │ │      │ │      │ │

├──────┼─┼──────┼─┼───────┼─┼──────┼─┼──────┼─┤

│手剎    │ │發動機   │ │鑰匙及遙控器 │ │      │ │      │ │

├──────┼─┼──────┼─┼───────┼─┼──────┼─┼──────┼─┤

│離合器   │ │空調    │ │千斤頂    │ │      │ │      │ │

├──────┼─┼──────┼─┼───────┼─┼──────┼─┼──────┼─┤

│排擋    │ │門窗    │ │隨車工具   │ │      │ │      │ │

├──────┼─┼──────┼─┼───────┼─┼──────┼─┼──────┼─┤

│儀表盤   │ │電動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附件二

合同編號:

委託服務協議書

委託人(乙方)

受託人(甲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辦理下列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乙方授權甲方代為辦理下列事項(打√):

(1)代辦選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

為甲方順利完成委託事宜,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時支付     元,大寫   。

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剩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選牌,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1)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2)保險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責任險,費用:         元。  (4)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費用:      元。  (5)車輛損失險,費用:          元。  (6)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         。  (7)以上保險費用合計:          元。  (8)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的,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書面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費用概算如下:  養路費       元,車船税      元,購置税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              ,費用       元。

6、代辦其他項目                 ,費用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憑發票、收據向乙方結賬。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税憑證(2)養路費憑證(3)機動車保險單(4)行駛證(5)車船税憑證(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辦理委託事項過程中車輛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先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付不足的部分,屬於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承擔,屬於第三方責任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索賠。非因甲方過錯導致車輛未上相關保險或保險公司以車輛未取得牌證為由拒絕賠付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解除合同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委託事項的,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完成的,本協議履行期限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車買賣合同》

九、其他約定: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買賣汽車的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氣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車輛,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買賣車輛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對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説明的除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賣方保證其所出售的車輛不是國家禁止的走私車、拼裝車或明令淘汰的汽車產品,也不是違反交通安全、環保等法規要求的汽車產品。

三、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台

車輛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四、履約保證金

1.買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向賣方提交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

2.履約保證金的有效期為買賣雙方簽署驗收單後的_________天。

3.如買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賣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取得補償。

4.履約保證金扣除賣方應得的補償後的餘額在有效期滿後_________天內退還買方。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賣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履約保證金可抵作車價款。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餘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買方支付賣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保證金。保證金可以抵作車價款。保證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2)賣方將車輛交付買方,並經買方辦理交車手續後,支付車價款的_____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買方委託賣方辦理上牌手續,待相關事項辦妥後,支付剩餘_________%的車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

(4)其他約定:_________。

4.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價款均以□現金□匯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結算。

六、交付

1.交付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點:買賣車輛的成交經營場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實行送貨上門的,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賣方應按買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自行提貨的,賣方應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將提貨時間通知買方,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賣方在交付車輛的同時,還應向賣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1)購車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七、驗收

1.買方應在車輛交接的當場對所購車輛的外觀、基本使用功能和隨車工具(備配件)、賣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內飾、隨車物件功能及相關文件等有異議的,應當場提出或_________日內提出書面異議,經賣方確認後負責調換、處理。

2.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並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賣方還應在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從車輛正式交付驗收合格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八、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賣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3.因賣方的原因致使車輛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賣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

4.車輛由賣方交承運人運輸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方承擔。

5.賣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車輛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九、維護維修

1.買賣車輛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賣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2.賣方售賣給買方的車輛的保修期,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萬公里,以先到達者為準。

3.在保修期內賣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在保修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總成質量問題經______次以上(含______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賣方應當負責向生產廠家申請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4.在保修期內,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5.買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製造缺陷,並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買方有權向賣方或生產廠家主張索賠,賣方應積極協助。

6.保修期後的產品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十、違約責任

1.賣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若第三人對車輛提出主張,造成買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賣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2.賣方應如實向買方陳述車輛的狀況,並保證車輛狀況陳述的真實性,若賣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買方未能按時支付車款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賣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4.賣方未能按時交付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支付買方全部車價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5.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6.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質量問題或證件不全導致買方無法上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和退車,因此而造成買方的實際損失,賣方應當予以賠償。

7.賣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買方有權拒絕接收車輛,或要求賣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8.買方選擇以抵押貸款的方式付款的,如買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視為買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買賣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買賣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四、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五、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賣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0

有關汽車買賣合同書範X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___)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三、車款與驗收  

1、車款為(不含税費)__元;大寫:___。買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以__(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_____%,待辦理完過户手續後再即時支付剩餘車款。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______。  

四、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____。  

五、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買方負擔。  

2、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六、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賣方在買方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方提供:(以下

3、

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七、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2、買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5、如買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賣方未向買方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九、保證  賣方須保證汽車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不負一切責任。  

十、擔保  擔保人須對賣方保證,買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

一、聲明及保證  

(一)買方:  

1、買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方的39;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賣方:  

1、賣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賣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賣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賣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賣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

二、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

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

四、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

五、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

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賣方(蓋章):_________買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1

賣方:

賣方銷售顧問

營業地點:

買方信息買方買方全稱:

身份證號/公司登記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箱地址:

單位代理人全稱:

單位代理人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代理提車人代理提車人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提示:為規避風險,建議買方親自提車為宜,否則買方簽署本合約同時,須簽署委託代理人提車的授權書或已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一、 購車約定:買方訂購之新車及有關事項如下品牌: 產地: 數量: 輛 交車地:賣方營業地點車名: 車型: 車身顏色: 車輛首次上牌區域:車源:□合約訂車 □已有現車 預計交車時間: 年 月 日17:30時前 付款方式:□現款 □按揭

二、 合同價 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

1.合同價包含以下項目:

(1)上述車輛;

(2)選裝項目:

(3)代收代付款項:□按揭服務費 元 □代辦上牌服務費 元 □購置税 元

2.其他約定:

三、付款約定

1.簽署本合同之日買方向賣方支付預付車款¥ 元;

2.買方辦理提車前應向賣方付清本合同全部應付款項,包括但不僅限於車款(貸款的車貸須到賬)、選裝項目款、代收代付款項等;

3.買方如為按揭購車,買方車貸履行情況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但在買方貸款劃轉至賣方以前,賣方有權拒絕交車。

賣方銷售合同章:

經辦人(簽名):

簽署日期:

買方聲明:

買方(個人簽名/單位蓋章):

單位經辦人(簽名):

簽署日期: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2

賣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號(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組(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東風金霸貨車出售給乙方,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一、出售車輛車型:所售車輛車型:東風金霸貨車,發動機號 。

二、所售車輛作價及付款方式:所售車輛作價 元整,里程為 公里。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實施細則》有關條款之規定,車輛所有權發生變化,需辦理過户登記。如辦理車輛過户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相關税費由甲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以後的相關税費由乙方承擔。自____年__月__日起車輛如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賠償。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在見證人面前將車輛一切手續交乙方,乙方自簽訂合同表示履行完畢。

五、合同雙方自願簽訂,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單位:_______法律事務所

____年__月__日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

型號

發動

機號

合格

證號

車架號

海關

單號

商檢

單號

顏色

價格

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某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某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4

甲方(賣方):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汽車並辦理入户手續等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

車價:__________。

二、交車時間、地點及方式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車輛,交車時間、地點為甲方的營業地點。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及期限付款,車款已包含入户費用。

1、一次性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首付_____元;第二期____元於___年___月__日前支付;餘款____元於___年___月__日前付清。

四、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質量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開具發票。

4、乙方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5、如乙方所購車輛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應該幫助解決,或協助乙方向汽車銷售商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六、分期付款抵押約定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抵押付款,車款已包含抵押登記費用。

1、乙方提供房地產作抵押,產權編號為____,並於___年___月___日前辦理登記,抵押權人為甲方。

2、甲方為車輛辦理入户,並於___年___月___日前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抵押權人為甲方。

3、第三方為乙方提供連帶保證。保證人為___,簽名___。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利息、罰息、調查費、公告費、律師代理費等。

八、送達地址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叁份,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一份。

2、本合同及其從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肇慶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簽章):___

聯繫電話: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___

聯繫電話: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5

汽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規格

生產廠商

生產國及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數量

車架號

單價(人民幣)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總價(人民幣)

大寫: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備註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    元作為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衝抵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可扣除定金),大寫          元,於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餘款。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       公里以內,里程錶記錄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4) 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其他交付物件:                    。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項目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但保修期不得低於《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閲讀車輛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税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4、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説明書或已明示的質量標準,情況屬實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5、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質量問題與甲方發生爭議糾紛的,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如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6、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誤導欺騙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選擇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如水災、風災、暴風雪、地震等惡劣災情;社會動亂、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擔違約負責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説明。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其他約定:                             。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地點:

附件:                 

合同編號:

車輛交接書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時,甲、乙雙方在       對        牌汽車進行驗收與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車輛品牌及型號規格為:              。

乙方經過初步驗收,認為該車輛符合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編號為    )的約定(發動機號:      車架號:      ),同意接受。

2、隨車文件清單如下(打√):

(1)購車發票□; (2)合格證□ ; (3)説明書□; (4)保修卡□; (5)海關證□; (6)商檢證□; (7)進口車關單□; (8)進口車商檢單□; (9)其他:    。  

3、下列車輛項目完好無損、運轉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內可自行添加項目。

外觀及漆面

燈光

天線

CD/VCD

營運證

內飾

反光鏡

CD/VCD

千斤頂

強保單

轉向

輪胎及備胎

收放機

點煙器

商保單

制動

雨刮器

點煙器

儀表盤

車牌號

手剎

發動機、離合器

鑰匙及遙控器

天線

離合器

空調

千斤頂

機動車登記證書

排擋

門窗鎖及車窗

隨車工具

保養油

儀表盤

電動天窗

警示牌

行駛證

4、里程錶顯示數: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項:                          。

本交接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視為車輛正式交付。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交接完畢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聲明:僅供參考,不能作為您的決定或行為的支持依據,使用前與律師協商,對此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買賣人(一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將______車出售給乙方,該車相關參數如下:

品牌型號 號牌號碼車輛類型發動機號車架號累計行使里程 公里年審有效期 養路費有效期保險有效期 路橋費有效期 車輛使用性質 其他狀況 □營運 □非營

□其他

二、 車輛交易約定事項

1、 交易車輛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乙方於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預付車款的__%,計______元;待交易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辦理完成,且車輛及其證件交付完畢時,即時支付交易車輛的所有餘款______元。

3、 甲方應提供及其證件,以便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並於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車輛,交付地點__________,應隨車移交的相關證件如下:

□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購置附加税本 □車船使用税票

□養路費憑證 □路橋費憑證 □機動車輛保險單 □營運車輛專用票、證 □其它證件 __________。證件總計______件

4、 甲乙雙方同意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稱)依法辦理交易車輛過户、轉籍手續。雙方約定,交易手續費、證照費由___方承擔。

三、 權利義務

1、 甲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 甲方必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供合法、有效的賣車相關證件;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買車相關憑證。

3、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政見,並支付相關款項:甲方在收取車款後,應開具收款憑證。

4、 在辦理交易車輛過户、轉籍之前,因交易車輛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甲方承擔,在辦理交易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及法律責任風險均由使用者負責和承擔;交易車輛過户轉籍完成及其證件交付之後,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 第三人對交易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的,乙方有權中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已付車款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退還已付車款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 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證件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 乙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訴。

六、甲、乙雙方已閲讀本合同條款,並充分理解合同各條款之內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出賣人姓名(簽章)__________

買受人名稱(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上海市新能源汽車買賣合同書 篇2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汽車

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

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台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A、上海仲裁委員會□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車輛交接書(略)

附件二 委託服務協議書(略)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maimai/nz7w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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