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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買賣合同樣本(通用24篇)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通用24篇)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1

賣方(簡稱甲方): 買房 (簡稱乙方):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通用24篇)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車位狀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所有的位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

第二條 抵押權情況

甲方保證該車位未設定抵押權,無任何權屬糾紛,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 價格條款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須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總價款,逾期以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該車位的產權證預計也要 年 月後才能辦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如下:

1、自該合同簽訂起甲方的車位合同交給乙方,乙方有責任保管好該車位合同,到甲方辦理車位產權證時交還給甲方,以便順利辦理該車位產權證。

2、甲方取得車位產權證後應當通知乙方,便於辦理過户手續。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把車位產權證變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條 税、費分擔辦理車位過户等手續所產生的相關税、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辦理過户手續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 車位交付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該車位騰空交付乙方使用,並將車位卡交給乙方。甲方交付車位時,乙方請確認。

第七條 甲方將車位交付給乙方後,乙方自行使用該車位,必須遵守法律,如有違反法律、規章造成任何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該車位的物業管理企業為: 。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企業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服務,自本合同簽訂後該車位物業費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公證

基於公正、公平的原則,乙方為安全起見,乙方提出進行公證,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去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貳份,由雙方簽字後生效。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2

甲方(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繫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於東莞市 路 號 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 萬元; 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後支付 萬元;餘款1萬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3、過户過程產生的契税,由 方負責。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01 %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3

甲方: 乙方: 聯繫住址: 聯繫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乙方已購買魅力之城(二期) 號 單元 室房屋,並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現購買甲方轉讓車位壹個,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車位具體購買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轉讓車位使用權內容

1、乙方有償購買甲方出讓的『魅力之城(二期)』地下 號車位,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以現場實地為準。

2、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二、付款方式

1、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有償轉讓費。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可將上述車位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三、交付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但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簽訂之後頒佈新的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以及宏觀政策調整、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為等特殊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按時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可相應延期交付而無須承擔延期交付的責任。)

四、逾期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車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車位有償受讓費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車位,甲方應支付車位有償受讓費0.1%的違約金給乙方。

五、 使用權限

1、乙方對所受讓的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讓車位目前無法辦理產權登記,乙方對此已完全理解並接受,並且無任何異議。若將來具備登記條件時,乙方自行辦理車位產權登記,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登記時需支付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該車位為機動車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車位上進行搭建,不得擅自改變內部設施和牆體結構,因違規而導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公約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電費、清潔、保安、設備維修等)。

4、車位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個50元。車位的物業管理費不包含在車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六、聯繫方式

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4

甲方(賣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繫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於東莞市 路 號 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 萬元; 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後支付 萬元;餘款1萬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3、過户過程產生的契税,由 方負責。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01 %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 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5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車位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購買的西安市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對該車位享有合法所有權,該車位不存在任何權利糾紛,產權明晰。

二、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在簽訂本協議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剩餘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完車位過户手續後,即車位產權登記在乙方名下,乙方支付剩餘的。

三、甲方應積極配合開發商辦理車位產權登記手續,並提交辦理車位產權所需的相關資料,在車位產權登記在甲方名下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產權過户到乙方名下,期間所需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如甲方未提供相關資料或不積極履行過户義務,視為甲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在簽訂本協議當日,甲方應配合乙方在小區物業處或開發商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並於讓日交付車位(包含但不限於: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車位買賣合同等其他手續)。

五、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承擔車位總價款30%的違約責任,並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等。

六、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6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買方):

聯繫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

1、甲方將位於東莞市路號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轉讓給乙方。

該車位大小及位置編號詳見附件1、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000。

2、付款方式: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萬元;在雙方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後支付萬元;餘款1萬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過户過程產生的契税,由方負責。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第四條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

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乙方逾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01%的逾期違約金;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雙方承諾合同中所提供的聯繫地址、電話等真實有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7

範本  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二車位的買賣合同範本,歡迎大家的閲讀。  二車位買賣合同範本一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民法典》、《房地產管理法》、《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縣建設南路天泰歐洲豪園小區地下區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後 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39;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購買的該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

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

第三方的損失。  

2、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3、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4、乙方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佔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該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該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管網、線路、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6、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該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

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5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二車位買賣合同範本二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座落於  並保證屬於個人所用的合法財產,本人具有獨立的處份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這一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1.車位價款人民幣 萬元( )整,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2.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未辦理過户手續,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車位過户手續時甲方負責有協助的義務。  

3.雖然現在雙方未辦理更名過户手續,但該車位所有權雙方同意轉移給乙方,乙方對該車位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4.甲方在更名過户之前,不得再將對該車位進行處份(包括抵押、買賣),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義務(包括直接與間接損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辦理過户時,甲方不得以車位升值或顯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雙方簽訂此協議後,因該車位產生的一切權益都歸乙方所用,與甲方無關。  

7.甲方應將與車位有關的一切證照交付給乙方,在乙方需以該車位設定權利義務時,甲方應予協助辦理。  

8.甲方法定車位手續證照下來時應

第一時間交由乙方辦理過户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院裁決。  

9.此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證明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位置及價格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____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該車位編號為_____,總價為_____人民幣,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使用權款項。

三、該車位交付日期為:___年___月___日。

四、該地下車位設計為人防工程,乙方僅在和平時期享有與所購房屋具有同等年限的使用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到期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約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9

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 賣 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地下機動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了瑞玲翠園住宅小區地下機動車車位。

第二條 買受人所購機動車車位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機動車車位(其平面圖見本協議附件一,車位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 【幢】 【層】 號車位。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車位價格按套計算,該套車位的價格為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萬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一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在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款。

第五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協議。出賣人解除協議的,買受人按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協議的,經出賣人同意,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使用條件,並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機動車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3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無;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車位的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協議。買受人解除協議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協議的,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八條 交接。

車位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並簽署車位交接單。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車位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車位發生產權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車位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車位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第十三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五條 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持有情況: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賣方):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聯繫住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於___小區地下A區A252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及位置編號以甲方與原房產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係,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總價為:92000(大寫:玖萬貳仟元整)元人民幣,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簽訂合同當日支付60000(大寫:陸萬整)元人民幣。剩餘32000(大寫:叁萬貳仟整)元人民幣在合同簽訂後一年內完成支付。

第三條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該車位首筆價款後2日內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甲、乙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期攜帶本合同到約定的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

第四條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後合法享有對該車位的一切正當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對該車位的使用、轉讓、出租權以及享有因市場價格變動產生的收益或損失。

2、甲方在合同簽訂後需將甲方與原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車位買賣合同原件交與乙方,作為乙方對車位面積、位置的確認以及使用權的依據附件,甲方可保留其複印件作為第二筆款項支付的依據,合同付款完成後複印件交與乙方或銷燬。

3、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該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恢復原狀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4、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車位施工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5、乙方日常使用時應遵守物業管理規約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6、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管理費、維修費等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車位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侵權行為,乙方獨立承擔賠償和修繕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30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0.5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3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車位;

2、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六條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11

車位買賣合同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產轉讓給乙方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所售車位基本情況

1.1 甲方所售車位情況:       

第二條 車位價格及付款方式

2.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車位成交價為人民幣(小寫) 10萬元(大寫:拾萬元整)。

2.2具體付款方式:

2.3.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1萬元(大寫:壹萬元整)  作為交易定金,該定金於付款時抵作車位價款。

2.3.2 除定金之外的剩餘款項人民幣               ,採用以下方式:

(1)甲方交付車位於乙方時,乙方支付首付款              ;                              

(2)乙方應於雙方在成都市房產交易中心A區一樓總諮詢台二手房交易發號窗口審查資料通過並排號後一次性付清剩餘款項                  。

2.4甲方指定的收款賬號:

開户行:                       

賬户名:

賬號:

第三條 產權過户、車位交付及税費承擔

3.1 甲方應及時辦理或催促開發商辦理車位產權證,並自甲方取得該車位產權後10日內通知和配合乙方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3.2 甲方應在其將位於成都市青羊區月華路23號6棟15層3單元15樓1號房屋 交付給乙方之日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到物業處辦理車位變更登記視為交付標準。甲方交付車位時應將購買車位的合同、相關票據一併交付給乙方,並自交付日結清車位物業費用等相關費用。

3.3 車位交易涉及的甲方或/和乙方的税費均由乙方承擔:契税、增值税(如有)、車位轉讓手續費、印花税、個人所得税等。

第四條 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

4.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未付款  萬分之五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  15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按該房產成交總價的   1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且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税費。

4.2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付車位或辦理車位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款項的  萬分之五 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可從尾款中直接抵扣;逾期交車位或逾期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超過 15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自退車位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並按該車位成交總價的  1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税費。

4.3甲方承諾該車位無產權糾紛,未被限制轉讓。甲方承諾其配偶和該車位共有權人知曉並同意本次車位交易,認可本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約定,且無他人對該車位享有優先購買權。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並賠償該車位總價的15%違約金。因乙方簽訂合同時不具備夠車位資格等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扣除合同總價15%的違約金後,將剩餘款項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 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的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為各方確認的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上述方式發送的“特快專遞”,從發出之日起,四川省內3日期滿,四川省省外5日期滿,即視為送達對方,送達後2日內無回覆視為對函件內容無異議,另該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同意適用訴訟、仲裁等法律文書送達。

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條 合同的效力

7.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賣人)(簽字):                    乙方(買受人)(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署時間:    年    月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12

甲方(車庫出賣人)xx省x房地產公司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xx小區 幢 號車庫,屬 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 ),拍賣佣金 (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xx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xx小區以外的住户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户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户;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13

協議雙方: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宅項目建設程序合法、用途明確。協議雙方本着公開、公平、公正、自願的原則就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購買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其位置(以下簡稱該車位使用權,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標註為準)位於地下車位,編號 ,其功能主要用於停放家用轎車、小型旅行車。

二.本協議簽訂前,乙方應去擬購停車位實地看驗,協議簽訂後,視為乙方已對此停車位的實際狀況及其可使用的狀態進行了確認,沒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將提供完整的規劃方案供乙方參照(規劃圖附後)。

三.乙方要愛護車位及其設施、設備,如由乙方造成的損壞,其維修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根據XX年X月XX日建設部令第號《房屋建築工程維修辦法》的規定,保修期內甲方負責車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修,以保證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損壞除外),保修期內所產生的檢查和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保修期外車位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日常的運行、養護、維修費用,從本車庫車位使用人繳納的車位物業管理費中支出,由物業公司組織實施。

六.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戰時徵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免責:

(1) 非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車位;

(2) 因法律、法規、政府規定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八. 停車位售價:

1. 地下停車位首批的出售價格確定為X萬元/個。

2. 地下停車位的規格為寬XX米,長X米,用彩色線條標註。停車位的使用權預售以一個車位計價。

地下停車位的出售,首次預收地下停車位總價款的,即為人民幣XX萬元/個;

將根據地下停車位出售情況採取分批此出售辦法實施,對第一批參與購買地下停車位的業主將給予總價款X%的優惠,此優惠款在交付餘款時予以扣減;

九.停車位的交付步驟: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後順序出售地下停車位;

2.乙方付清%出售款後,即取得相應地下停車位的使用權。甲方應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經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同時甲方向乙方出具相關科大花園地下停車位使用文書;

3.地下停車位出售的是長期使用權,使用年限與科大花園住房產權年限相同;

4.如乙方交付款項後因甲方原因放棄購買,甲方將無條件退還出售款並承擔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5.如乙方交付購買款,在甲方停車位資源能夠滿足的條件下,經甲方同意後可作適當調換;

6. 如乙方交付購買款後因其它原因主動放棄購買,甲方同意退還購買款。

十.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期限內乙方擁有該車位的使用權,甲方將無權再處理該車位,否則引起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可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約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14

協議雙方當事人:

出 賣 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地下機動車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了瑞玲翠園住宅小區地下機動車車位。

第二條 買受人所購機動車車位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機動車車位(其平面圖見本協議附件一,車位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 【幢】 【層】 號車位。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該車位價格按套計算,該套車位的價格為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萬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一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在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款。

2、其他方式:

第五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協議。出賣人解除協議的,買受人按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協議的,經出賣人同意,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使用條件,並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機動車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協議或變更協議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3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無;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車位的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協議。買受人解除協議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協議的,協議繼續履行,自本協議第六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八條 交接。

車位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並簽署車位交接單。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車位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車位發生產權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車位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車位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第十三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二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五條 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持有情況: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出售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購買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庫)位於“康橋麗景一期地下車位”第 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為 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位(庫)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按有關規定,該車庫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如地震、水災等;

2、 遭遇非技術所能解決的問題,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4、 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變更導致延期,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五、出賣人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能按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過三十日,自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 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 交接

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庫)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位(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 、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黃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貳份,買受人貳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車庫平面圖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籤於 年 月 日 籤於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16

甲方(車庫出賣人)__省____房地產公司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__小區幢號車庫,屬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大寫:),拍賣佣金(大寫:)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__元。

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__小區以外的住户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户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户;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省房地產公司

乙方:

代表:

日期: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17

編號:

甲方(賣方):淅川縣福森房地產有限公司 乙方(買方): 樓盤名稱:福森金藍灣 身份證號: 電 話:0377---69586666 69589999 聯繫電話: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

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為福森金藍灣 期 區 號, 號車位,面積約為 ㎡,用途為車位;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 元/個,(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後 5日內採取 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15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15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0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1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後,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地 址:淅川縣二橋西福森金藍灣 聯繫地址: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五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託出賣人代交下列第1、2、3、項税費,並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税費交給出賣人。

(1) 專項維修資金;

(2) 契税;

(3) 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税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並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 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18

甲方:

乙方:

甲方位於 的 小區現有部分地面架空層車位和部分地下室車位,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所有車位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此訂立如下協議事項:

一、地點、數量:甲方位於福州市晉安區象園街道長福路1號的長福家園小區擁有的所有車位53個,其中4號樓地面架空層車位19個;6號樓地面架空層車位9個;5號樓地下室車位25個。

二、轉讓價格:每個車位均價6.5萬元,總計53個車位共計價款344.5萬元。車位的轉讓税費,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辦法: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50萬元預付款,餘款在雙方至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過户收件時全部付清。

四、產權的過户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應於配合車庫轉讓協議書。如因國家政策等原因至產權無法辦理過户,甲方退還已收取乙方的款項,雙方免責。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自簽訂日起生效,履行完畢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___年___月__日___年___月__日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19

甲方:(以下簡稱“賣方”)

乙方: (以下簡稱“買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就雙方於年 月 日 簽訂的《 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達成如下補充條款,以資雙方恪守。

一、雙方清楚明白乙方所購車輛在雙方簽訂《原合同》之前已登記在甲方名下,但甲方保證車輛行駛里程不超過 公里。

二、乙方按照《原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付清車款、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補充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車款、保險費和費用,並經雙方辦理車輛變更登記後,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使用。

四、如果因乙方尚未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則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補充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車款、保險費和其他費用,並按照本補充協議辦理車輛保險後,由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當乙方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具備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後,甲、乙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

五、甲方通知乙方提取車輛,乙方不得以尚未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其他原因不能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為由拒絕提取車輛。乙方在提取車輛時自己或受乙方委託提取車輛的人必須具備車輛相應的合法有效的駕駛資格。

六、乙方在提取車輛時以及提取車輛後至車輛變更登記辦理前,應當足額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第三者責任險不應當低於人民幣壹佰萬元)。機動車已經交付的,但沒有辦理保險單批改手續的,所有權移轉,此時買受人尚不是保險合同當事人,而出賣人不是所有人不享有保險利益,都無法獲得賠償。

七、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以及機動車使用的相關責任,在車輛交付乙方前,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後由乙方承擔。乙方取得車輛後,有權自主使用車輛,但車輛使用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概與甲方無關。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相關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因任何一方依法解除《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或《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因任何原因無效,造成甲方收回車輛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車輛使用期間的使用費,並賠償甲方損失(可按車輛折舊費計算。)

九、如果乙方未按照《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的規定付清車款、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超過三十日的,甲方有權將車輛依法拍賣,所得價金,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再充原本,如有不足,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十、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互為補充,兩者相沖突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一、本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二、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20

出賣人(甲方):延安聖通實業有限責任公司

買受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將“紫玉東方”項目的地下停車場車位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車位坐落地點及編號

該車位位於紫玉東方地下停車場 號。

第二條: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及付款期限

該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為(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拾 仟元整,乙方應於簽訂合同時一次性繳納合同價款(人民幣)(小寫): 元整、(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第三條:車位交付時間

甲方應在乙方付清全部車位款後,於 年 月 日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按合同約定收取車位款項。

2. 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該地下車位。

3. 甲方明確該地下車位無權屬爭議。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車位所有權後,在車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範圍內,乙方享有該車位佔有、使用、收益、轉讓的權利。

2. 乙方在使用該地下車位時,不得妨礙或損害該地下車位的各種設施設備。

3. 乙方應按停車場限高及甲方劃定的停車線內停放車輛,由乙方的過錯導致車輛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 乙方所選定車位位於單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規定停放車輛,並保證車輛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擔車輛停放管理責任。

5. 乙方應按物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繳納其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並享受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6.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撓、干擾甲方及物業公司對車位公共設施和共有部分(如:進出停車場通道、通風管道、動力設備、照明、消防設施等)進行維修、保養和維護的工作。

7. 乙方在轉讓其所購的紫玉東方號房屋,失去紫玉東方業主身份時,需將其所購車位一併轉讓給購房人或其他紫玉東方的業主,不得轉讓給非紫玉東方的業主。轉讓價款由雙方自行協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將轉讓合同報甲方備案。

8. 乙方如出租其車位,必須出租給紫玉東方的業主,並需將租賃合同報甲方備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與義務的行為均構成違約。

2.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車位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

權在向乙方發出解除合同後5日內另行出售該車位使用權,乙方按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額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

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時,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 如乙方在轉讓紫玉東方所購房屋時,未將本合同約定的車位轉讓給紫玉東方的業主,

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該車位。

第七條:其他

1. 車位平面圖詳見附件一:

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與糾紛時,應首先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未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 本合同所列地址,均為可送達地址;如乙方地址變動,應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否則引起的退函視為送達。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經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21

甲方(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 號車位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位僅作停車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該車位甲方與開發商所籤合同明確不能辦理產權證。如日後因本車位與開發商產權糾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不予負責;乙方所付甲方購車位款,甲方不予退還。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户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户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位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22

甲方(車庫出賣人)__________房地產公司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車庫買受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_________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 (大寫:_______________ ),拍賣佣金 (大寫:_______________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元。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________________小區以外的住户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對小區住户產生不良影響;

6、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户;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房地產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23

車位買賣抵押合同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方有座落於

並保證屬於個人所用的合法財產,本人具有獨立的處份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這一車位達成如下協議:

1.車位價款人民幣 萬元( )整,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一次性支付。

2.雙方在簽訂協議時未辦理過户手續,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協助辦理車位過户手續時甲方負責有協助的義務。

3.雖然現在雙方未辦理更名過户手續,但該車位所有權雙方同意轉移給乙方,乙方對該車位享有完全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4.甲方在更名過户之前,不得再將對該車位進行處份(包括抵押、買賣),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義務(包括直接與間接損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辦理過户時,甲方不得以車位升值或顯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雙方簽訂此協議後,因該車位產生的一切權益都歸乙方所用,與甲方無關。

7.甲方應將與車位有關的一切證照交付給乙方,在乙方需以該車位設定權利義務時,甲方應予協助辦理。

8.甲方法定車位手續證照下來時應第一時間交由乙方辦理過户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請法院裁決。

9.此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樣本 篇24

甲方(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 號車位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位僅作停車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該車位甲方與開發商所籤合同明確不能辦理產權證。如日後因本車位與開發商產權糾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不予負責;乙方所付甲方購車位款,甲方不予退還。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户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户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位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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