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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通用17篇)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通用17篇)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通用17篇)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預訂_______區_______街_____號《_________》項目______幢______層______室。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經___________測繪機構預測,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甲方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元,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採取[一次性][分期][按揭]_____方式付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買賣單價應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單價為準。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天,乙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____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超過預訂期,乙方未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解除本協議的,定金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同意將發佈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模型、樣板房所標明的房屋平面佈局、結構、建築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雙方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户型結構、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單價作為商品房買賣價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條約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房屋已存在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八條除本協議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預訂期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本協議自行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將20__年10月3日購買的朝暉國際公寓501號和503號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和其愛人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中國銀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首付款29.66萬元退還給乙方,將購房貸款60.90萬元退還給中國銀行桂林分行,歸還銀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負責償還。

五、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違約方需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_____縣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款收據)。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廳,所在____層(共____層),室號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無儲藏室)。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四、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本協議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五、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六、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___份,見證人各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有房屋一處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瞭解,願意購買該房,特制訂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所有人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

二、該房價為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先交付______________元定金,其餘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證時結清,公證時應再付剩餘房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交鑰匙交房,現場交接,房款兩清。

三、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後,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室內外設施以看房時為準,不得轉移,更換或更改,交接驗收時也應該按合同驗收,簽署房屋交接單,並需驗看水錶、電錶、煤氣表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甲方負責維修。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房費、暖氣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户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______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乙方違約定金不退,甲方違約雙倍賠款。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住宅及車庫買賣有關事項簽訂本私有房屋買賣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 出售(出讓)給乙方,其中:住宅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 `出售價(含出讓價,下同)為 (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

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實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 ,

第二期支付 具體支付時間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銀行歸還上述住宅按揭借貸餘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

(二)在甲方辦妥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户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當天支付 。

第四條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並歸還按揭借貸餘額取回《房產證》後的____日內,與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户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

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户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原入住人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户後的____日內搬離。

第六條私有房屋買賣協議中鑑於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能到發證機關辦理“使用人”變更手續的實際情況,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含車庫雜物房的出讓金)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終了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交易金額( )不包括售房應繳税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户手續費等各種税費,此項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户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以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將住宅《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外,必須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簽章):____ 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籤於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共有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房屋權證: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價款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元整(大寫:_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户口

甲方房屋內若落有户口,必須在房屋過户前遷出(雙方在房屋過户前一日到派出所查詢户口是否已遷出)。若因甲方未遷出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內的户口導致乙方購房後無法落户,必須賠償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整作為違約金。

第四條價款的支付辦法與時間

1、甲乙雙方同意委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對本合同約定房屋轉讓價款實行監管,甲方為一人以上的,明確:(身份證件號碼:)為本合同約定房屋轉讓價款監管當事人,乙方為一人以上的,明確:(身份證件號碼:)為本合同約定房屋轉讓價款監管當事人;

2、在本合同簽訂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3、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水、電、煤氣、暖氣等過户手續。

第五條房屋交付

1、 甲方自收到全款後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若甲方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交房,乙方可以採取一切手段收房;

2、甲方將該房屋的維修基金、有線電視、煤氣使用權無償轉讓給乙方使用;並將房屋內的 無償轉讓給乙方使用。

3、 甲方應在交房前結清該房屋之前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暖氣費等費用。

第六條税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合同簽定後,若甲方中途違約,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給乙方。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辦理房屋、土地證、維修基金過户手續和交房,每逾期一日,按總房款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税費;甲方保證出售的房屋經得共有人(配偶)同意、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過户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支付乙方為此付出的一切費用;

2、 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過户手續並支付本合同約定價款,每逾期一日,按總房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税費;且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支付甲方為此付出的一切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見證人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甲方):買方(乙方):

電話:電話:

賣方共有人: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7

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要件

——鄭某、藺某訴郭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依據:(20__)二中民終字第18216號

核心法律問題: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案情介紹

一、基本案情

上訴人(原審被告):郭某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鄭某、藺某

20__年1月,郭某與鄭某簽訂房屋租賃協議書,約定鄭某將房屋出租給鄭某使用;租賃期限為5年,自20__年1月至20__年2月;房屋租金每年3萬元,租金每年分兩次付清。20__年12月,郭某(甲方)與藺某(乙方)及藺某代理人鄭某簽訂購房定金協議,該協議約定:“第一條:甲方自願將房屋出售給乙方;第二條:該房屋總成交價為人民幣47萬元整;第三條:乙方交給甲方購房定金即人民幣15萬元(此定金作為購房款的一部分),甲乙雙方定於甲方向銀行還款的當日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並支付購房首付款……第五條:如乙方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不購買該房屋,甲方收到的購房定金不退;如甲方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不賣該房屋,甲方應雙倍賠償乙方購房定金……第十條:乙方在20__年12月交齊首付款25萬元整,甲方在收到首付款後3個月內辦完過户手續,房本交到乙方手中。”

20__年12月,鄭某給付郭某定金人民幣15萬元。

20__年12月,鄭某向郭某支付購房款4.5萬元,其中有1.5萬元為房屋租金折抵的購房款;20__年3月5日,鄭某給付郭某房款4萬元;20__年3月15日,鄭某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替郭某向訴爭房屋開發公司支付房款229 131元;鄭某共支付購房款(其中包括8000元改名費)479 131元。20__年3月15日訴爭房屋開發公司出具證明,內容為:“郭某購買我公司商品房,因不能按時付購房款轉賣給鄭某,雙方在20__年3月15日到我公司,鄭某付清郭某購房欠款。購買的商品房現改名為鄭某。同時交付我公司已售商品房改名手續費八千元。”後郭某於20__年1月14日取得訴爭房屋的所有權證。20__年1月21日,郭某與某投資公司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將訴爭房屋抵押給該公司貸款80萬元。

鄭某、藺某訴稱:20__年12月8日,我們與郭某簽訂《購房定金協議》,約定郭某將訴爭房屋以47萬元的價格出售給我們,定金為15萬元。協議簽訂後,我們履行了付款義務,對方也受領了房款。但郭某遲遲不按雙方約定辦理過户手續,訴爭房屋一直由我們佔有、使用。20__年11月,鄭某曾起訴至法院,要求郭某配合辦理訴爭房屋產權過户手續,郭某在庭審中表示同意配合我們辦理過户手續,我們因此撤回了起訴。撤訴後,郭某沒有協助我們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現請求:(1)判令我們與郭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郭某協助我們辦理訴爭房屋的過户手續;(2)郭某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郭某辯稱:第一,訴爭房屋買受人為藺某,鄭某是其代理人,故鄭某並非本案適格當事人。第二,《購房定金協議》簽訂後,截至20__年12月,藺某未能如約交付首付款25萬元,我此時得知藺某不願意購買訴爭房屋。20__年3月,鄭某向開發商支付了我的銀行欠款,藺某本應於當日與我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藺某表示拒絕,故我決定沒收其定金,並不再向其出售訴爭房屋。第三,鄭某、藺某交付的定金是簽約定金,截至20__年12月31日,藺某沒有交齊首付款,也未與我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故定金罰則應當適用。

二、法院判決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鄭某、藺某與郭某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已經具備了擬購房屋的基本狀況、價款數額、價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內容,可以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該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未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鄭某、藺某已經按照約定支付了郭某全部購房款,故訴爭房屋應歸原告所有。雙方未能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系因為訴爭房屋一直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現該訴爭房屋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郭某應協助藺某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然而,郭某在明知已經將房屋出售給藺某的情況下,故意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向投資公司進行抵押貸款,其行為不妥。但因該訴爭房屋處於抵押狀態,現無法辦理房屋過户手續,故對鄭某、藺某要求被告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對郭某辯稱,該房屋買受人為藺某,而非鄭某,鄭某不具備主體資格,因藺某已拒絕購買房屋,定金應予沒收的辯解意見,因鄭某與藺某之間系夫妻關係,雙方共同出資購買訴爭房屋,故鄭某與藺某應作為共同原告起訴,鄭某具有主體資格。鄭某與藺某已經將購房款全部支付給郭某,表明其願意購買訴爭房屋。故對郭某的辯解意見,不予採信。

據此,一審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判決如下:一、確認鄭某、藺某與郭某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有效;二、駁回原告鄭某、藺某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後,郭某不服,上訴至二審法院稱:1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1)拒不依法駁回起訴,鄭某據以起訴的《購房定金協議》系其變造,其真實身份是買方的代理人而非買方,鄭某與本案沒有利害關係;(2)不適當追加藺某為原告;(3)超訴訟請求判決,起訴書提出的訴訟請求為判令郭某協助辦理過户手續,三次庭審中訴訟請求無變化,原審判決卻判定確認買賣行為有效,違反不告不理原則。2一審判決查證錯誤:鄭某、藺某出具的《購房定金協議》中,藺某的名字劃掉了,盛業公司開具的證明如果屬實,鄭某、藺某就不應該起訴我,賣方就是盛業公司了。3原審法院枉法裁判:藺某與鄭某系夫妻關係,不需代理,其代理行為足以讓郭某相信他們不是夫妻關係;藺某違約在先,拒絕買房在後,郭某有權沒收定金;鄭某胡亂篡改合同,其不是共同買受人;郭某與鄭某之間的租賃關係屬於另一法律關係,與本案無關。綜上,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依法改判駁回鄭某、藺某的全部訴訟請求或發回重審。鄭某、藺某同意一審判決,不同意郭某上訴請求。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已經具備了擬購房屋的基本狀況、價款數額、價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內容,且雙方已開始實際履行協議內容,故原審法院將其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並無不當。上述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關於合同主體問題,雖雙方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買受人為“藺某,代理人鄭某”,但開發商出具《證明》,明確訴爭房屋改名為鄭某,且支付購房款等行為均由鄭某實際履行,故應將藺某、鄭某作為共同買受人。關於訴訟主體問題,郭某稱訴爭房屋買受人為藺某,而非鄭某,鄭某不具備主體資格,因藺某已拒絕購買房屋,定金應予沒收,原審法院考慮到鄭某與藺某之間系夫妻關係,雙方共同出資購買訴爭房屋,故鄭某與藺某應作為共同原告,亦無不當。綜合上述認定,原審法院判決確認鄭某、藺某與郭某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有效,並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關於鄭某、藺某要求郭某辦理訴爭房屋過户手續問題,雙方未能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系因為訴爭房屋一直未取得訴爭房屋所有權證書,現訴爭房屋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且鄭某、藺某方已經按照約定支付了郭某全部購房款,故郭某應當履行協助鄭某、藺某辦理訴爭房屋過户手續的合同義務。然而,郭某明知已經將訴爭房屋出售給鄭某、藺某,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向投資公司進行抵押貸款,其行為不妥。因該訴爭房屋處於抵押狀態,且該公司作為抵押權人尚未表示同意將作為抵押物的訴爭房屋進行權屬轉移,故現無法辦理訴爭房屋過户手續,因此原審法院對鄭某、藺某要求郭某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訴訟請求未予支持,並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審判邏輯

一、爭議焦點

本案爭議焦點是雙方在沒有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而只有購房定金協議情況下,能否認定雙方之間已經形成房屋買賣關係。

二、觀點透析

(一)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具備締約主體並就合同必備條款達成合意,是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具備締約主體並不要求當事人必須參加締約,在有權代理情況下,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也產生締約的效果。因為合同是多方法律行為,所以締約主體須為雙方或者多方並且是明確的。對於合同成立的第二個要件,即合同主體就必備條款達成合意進行探討之前,首先需要明確什麼是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民法典》第12條規定合同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等8項內容,但對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並未作出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民法典〉司法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司法解釋同時規定了合同欠缺的其他條款的確定方法,“當事人達不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等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現代民法典應以鼓勵交易為精神,《〈民法典〉司法解釋(二)》的上述規定正是鼓勵交易的體現。該司法解釋第1條明確了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即只要有明確的合同主體和合同標的、數量,一般應認定合同成立。當然,僅僅具備合同必備條款的應有之義是合同主體已經就該必備條款達成合意。

(二)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民法典〉司法解釋(二)》明確了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但對於各種有名合同或者無名合同訂立中必備條款的認定,就需要結合合同性質以及交易習慣等來確認。例如在僱傭合同中,除了需要僱傭人和受僱人外,合同的標的應為勞動的提供,而數量則是指勞動量及勞動報酬。而具體到房屋買賣合同,如成立的必備條款應是指房屋基本情況、房屋價款。

房屋的基本情況主要是指房屋的坐落,即交易的房屋須是確定的,具體來講應是按照雙方的約定能夠在房屋登記機構確定房屋的具體所指。房屋的基本情況表面上很容易確定,但在另一類合同,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因為房屋尚未建成登記,有時候並不易明確。此時,在合同中如何把房屋基本情況明確下來就十分重要。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雖然沒有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但是在雙方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中已經明確了買賣雙方、買賣房屋坐落、價款數額及價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內容。且雙方均認可自願訂立該定金協議,即對前述條款達成了合意,當事人的姓名、標的和數量都是可以確定的,故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在訴爭合同不需要其他生效要件情況下,雙方買賣合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拘束力,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合同。

至於合同其他條款內容的確定,在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就其他合同主要條款如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房屋的交付等問題都達成了合意,按雙方合意履行即可。

在本案一審判決中,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本案買房人的訴訟請求為判令賣房人與買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一審法院支持了該項訴訟請求是正確的,但是可能考慮到本案當事人沒有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而只有購房定金協議,所以在判決中表述為買房人與賣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有效,嚴格來講,這並沒有完全支持買房人的訴訟請求,因為法律行為的有效和法律關係的有效並非同一概念,但在訴爭合同無須審批等程序情況下,行為有效就意味着法律關係也是有效的,二審法院予以確認也是恰當的。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8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為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

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9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須由本人親自填寫,並確保所填聯繫方式真實可靠,以便能及時取得聯繫;如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

出賣人(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徵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2、甲方願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

3、乙方願意購買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__________元整;

5、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尚未辦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於_____市_____區_____鄉_____村_____組_____棟_____單元_____房及該棟底層東頭南向第二間雜屋。

2、該房屋102房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雜屋套內面積為_____平方米。 

3、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隨房屋一併轉讓。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 ____拾____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款,乙方還應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 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項下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已包含在交易總價中。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再另行計價。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2、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乙方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天內支付。

第五條 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

1、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天內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2、甲方應當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開始辦理產權登記後_____日內(最遲不超過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權人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之日),及時辦理權屬登記(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3、甲方應當在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_____日內,及時將房屋權屬登記過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條 税費分擔約定

1、甲方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所需要的税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税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將房地產過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費的交易税費、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等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的約定,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甲方,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乙方房屋損失,同時按乙方投入房屋裝修的費用賠償乙方的裝修的損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特別約定房屋交付後,如發生房屋徵收或拆遷等對房屋及相應土地的補償,由乙方所有。

第十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 陳述和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諾:真實地願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湖南*安達律師事務所見證。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律師事務所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0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鑑於甲乙雙方經丙方居間就坐落於 的房屋(“該房屋”)簽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 ”),現三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事宜做出補充約定如下:

第一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交易房屋價款及傢俱家電、裝飾裝修及配套設施作價兩者總計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此價格為甲方淨得價,不含税。

第二條 關於房屋教育具體事宜的約定

1、定金:乙方於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

2、首付款:乙方於請約定支付時間或條件)將首付款人民(大 寫) 元整[該金額口包含口不包含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人民幣(大 寫) 元整以口自行支付/口資金託管口資金監管的方式支付甲方。

3、物業交割:甲方雙方應當在

交割手續,丙方陪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從本協議約定的購房款中留存人民幣(大寫) 元整作為物業交割保證金,該保證金應於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割當日,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税費的承擔

甲乙雙方同意,本交易涉及的水費全部由方承擔,並直接向主管機關交納。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逾期旅行本補充協議約定義務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日計算想守約方支付房屋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甲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構成根本違約,且一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1)甲方提供的該房屋所有權證的,原購房合同等相關產權證明手續不真是、不完整、無效,導致一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

(2)該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轉讓,導致一方無法取得所有權的;

(3)逾期履行本補充協議第二條雲頂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

(4)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

(5)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方的。

甲方出現上述根本違約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於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丙方胡搜去乙方的所有費用不予退還,由甲方直接賠付乙方。

3、乙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構成根本違約,且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1)提供的證件等購房所需的自理不完整、不真實或無效,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陸手續的;

(2)拒絕購買該房屋的;

(3)逾期履行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

乙方出現上述根本違約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於該房屋總價款

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衝抵違約金,多退少補;丙方收取乙方的費用不

予退還。

第五條 其他

1、在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的證件等資料真實有效、並積極配合的前提下,丙方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協助雙方完成交易。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買賣合同》、《居間服務合

同》、過户、按揭代理合同》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3 口,且無需填寫相關內容):

關於房屋租約的約定:口有/口無

交易房屋的租賃期限至 年 月 日止;就房屋租賃事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關於央產房的約定:口有/口無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取得《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上市出售登記表》:如未能按期取得,

則應承擔相關責任。

關於裝修、傢俱、家電等附屬設施清單的約定:口有/口無

以下附屬設施隨房屋一併轉移並交付給乙方:

(1)裝修包括:

(2)傢俱包括:

(3)家電包括:

關於限購政策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已 支付款項的具體約定::口有/口無

對乙方已支付的房屋的約定:

對已支付的或應支付的代理費的約定:

其他約定:口有/口無

全部款項並支付乙方總房款50%的違約金。

部款項,並收取總房款50%違約金。

(以下無正文)

甲方(出賣方):

委託代理人:

丙方(居間方):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經 辦 人:

聯 系 電 話: 乙方(買受方): 委託代理人: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1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 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 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 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 __拾__ __萬__ __仟__ __佰__ __拾__ 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 (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房屋設施使用費____ 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乙方委託代理人一份,太原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該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翠華鎮,框架結構,建築面積為127平方米(含公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20xx元,總金額大寫:貳拾肆萬柒仟叁玖佰陸拾元整,小寫:20xx96.00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伍萬元整,小寫:20xx0.00元。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第三條 交付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五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四條 乙方逾期未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在規定日期內付清房款,才能進場裝修。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行裝修或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乙方所預交的購房款的20%,抵作甲方損失。

第五條 甲方逾期未交房的違約責任,甲方須在交期限內交房給乙方,逾期未交房、建造質量不合格(主要指但不限於建築材料),甲方須支付乙方預交購房款的20%作為賠償。同時乙方有權選擇繼續購房或終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選擇終止合同甲方在5天內一次性退還乙方預交的購房款。

第六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

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15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5%賠償乙方損失。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方和乙方雙方分別交納。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方、乙方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相關部門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3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於上海市xx小區 幢 室房屋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商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即人民幣小寫 。

三、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人民幣 元。

四、甲方保證擁有該房產完全、合法的產權,同時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五、從甲方名下直接辦理房產證到乙方名下的手續所產生有關税費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應在國家限制的交易期結束後30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產權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元。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保證該房產至甲、乙交易結束(產權過户)期間無任何擔保、抵押、户口及房屋質量瑕疵,同時交付之前該房屋的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未在國家規定的交易限制期結束後30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户手續則視為違約。同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時房屋總價款的20%即 元作為違約金。

九、交付該房產時甲方應當將本房屋所屬的維修基金等專屬款項所有權一併轉為乙方所有,同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十、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幣 元,已在合同簽訂時當場支付給甲方 ,同時甲方應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之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則每天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支付違約金。

十一、甲、乙雙方均認真閲讀本合同條款並承諾自願遵守本合同。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成立,待交易限制期結束後,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完成產權過户。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4

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我們 與受託人 系朋友關係。因個人日常工作繁忙原因,特共同全權委託 人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託人 辦理____區新店鎮山北居住主題公園323樓102複式單元房屋買賣事宜。房屋所有權人為陳;建築面積279.61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268.29平方米;房產證號榕房權證字第號。具體委託辦理____區新店鎮山北居住主題公園323樓102複式單元房產事項如下:

一、前往 銀行辦理上述房產的按揭貸款、產權所有人變更等等手續;

二、代為領取撤銷抵押證明等等;

三、辦理並領取上述房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等等;

四、代為辦理上述房產的轉讓、變更、移户或租賃等等手續; 代為辦理該房產立契過户,税務登記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手續;

五、代收上述房產轉讓的全額價款;

六、代收上述房產出租的全部租金;

七、凡與上述房產轉讓、租賃有關的一切事務等等均全部委託受託人全權代辦;

八、凡與上述房產相關的其他一切事務等等亦全部委託受託人全權代辦

九、受託人 代表委託人 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委託人 均予以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責任一概由委託人 承擔;

十、受託人有轉委託權。

本委託為不可撤消之委託。

本委託無論委託人 發生婚變或其他意外等等情況,均長期有效;

本委託經委託人 簽字並捺手印後生效;

本委託自上述所有事項全部辦理完畢後自行失效。

委託人:

委託日期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5

甲方: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就乙方以甲方名義購房事宜達成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基本事實

1、乙方因故不便以自己名義購買新的住房,現委託甲方以甲方名義購買位於室房屋一套。

2、甲方接受乙方的委託,以甲方名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實際購房款及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是實際出資人和房屋的實際所有人。

3、基於以上事實,雙方特簽訂本協議,明確相關權利義務,和具體操作方案,共同遵守。

二、購房手續

1、甲方願意配合乙方辦理上述相關購房手續,包括:簽訂購房協議和中介服務協議在內的相關協議,也包括辦理繳納和支付相關税費手續、申請辦理房產證過户等手續。

上述手續,視情況由甲方親自出面辦理,或由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給乙方,由乙方具體辦理。相關協議的內容所涉及的條件及相關手續辦理條件等,由乙方決定。

2、乙方以甲方名義與賣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後,包括但不限於購房款、契税、個人所得税、中介費等一切與購房相關的所有費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擔。與此房相關的購房合同、房產證、房款收據、契税憑據等所有付款憑據和證件均由乙方持有和保管。

3、如因購房需要以甲方名義貸款,甲方同意配合,但乙方應保證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如未按時歸還銀行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在無實際損失或損失不好確定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延期支付時間,按每日元的標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4、如因本次購房與賣方或中介等相關方產生糾紛,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代為處理,甲方提供相應手續配合,一切後果實際由乙方承擔。

三、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情況

1、該房登記在甲方名下,包括房屋及將來的相關裝修及相關附屬設施,其實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由乙方實際佔有使用該房。即乙方享有該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

2、因該房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物業費、水電費、裝修費、維護費等,包括將來可能發生的因持有該套房產所產生的所有税費,均由乙方實際承擔。

3、乙方有權將該房出租,需要時甲方可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出租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但因此產生的税費及出租產生的一切需要由產權人承擔的費用,均由乙方實際承擔。

四、房屋所有權的處分

該房的實際處分權歸乙方,視乙方意願,甲方配合乙方按以下方式處分該房:

1、乙方認為可以將該房轉移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時,甲方配合按買賣或贈與等方式將該房過户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

2、如乙方需要出售該房,由乙方確定買家和相關交易事項,甲方配合辦理房屋出售等相關手續,售房所得款項歸乙方所有。

3、在房屋登記在甲方名下期間,可根據乙方需要將該房產抵押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用於辦理借款、貸款或相關乙方認為需要的事項。

4、因辦理本條上述1至3的相關事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因處分該房所得收益,也歸乙方所有,產生的糾紛,也由乙方負責處理。

五、費用及違約責任

1、甲方代理乙方購房,並同意乙方使用甲方名義登記該房產,基於上述事項,乙方同意因上述事項支付給甲方萬元,該款項於房產登記辦理完畢,乙方取得房產證當天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甲方方應當恪守誠信,受乙方委託購買的房屋在其名下時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甲方或與甲方有關的原因導致該房產權益受損,甲方應負責按實際損失賠償。

如因甲方或與甲方有關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按本協議約定的條款行使對房產的權利,甲方除按權利受損時房屋市場價格給予乙方賠償外,應按受損時房屋市場價格的的10%為標準,支付違約賠償金給乙方。

六、其他約定

1、甲方應將本協議約定的相關內容告知甲方的相關利害關係人,確保其相關利害關係人不對該房主張權利。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房屋按乙方意願通過買賣、贈與、繼承等方式轉到乙方或其他乙方指定的名下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6

買方(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賣方(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______區

2.房屋套型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結構________樓層________,用途________。

3.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總計房價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二、乙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三、房屋四界:

房屋四界

東: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後,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的定金或________元的預付款,其餘________%,計________元價款則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代存,代辦完房屋產權過户手續乙方將房屋騰空並連同該房屋有關圖紙、資料、房屋鑰匙等交給甲方後,甲、乙雙方同時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由乙方憑甲方出具的書面證明領取售房餘款。

五、甲、乙雙方互相監督,不得隱瞞買賣成交價額。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其税費按規定各自交納。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並由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雙方均不得違約。

如甲簽章違約,乙方不退還定金;乙方違約,則雙倍退還甲方定金;違約方還應承擔產權轉回已繳和應繳納的税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賣給甲方的房屋,在辦理過户手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進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時,乙方應當同意,並如數退還甲方定金。

八、其他決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存________份,乙方執存________份,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存____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重慶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7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 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 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

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

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

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

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___年__月__日

見證人: 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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