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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買賣契約書(通用14篇)

工廠買賣契約書(通用14篇)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1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工廠買賣契約書(通用14篇)

買受人 :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                        (以下簡稱為丙方)

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                   、               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           市                區              路            號           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税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 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二) 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三) 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四) 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               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x萬x仟x佰x拾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 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户、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 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 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                   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 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1、待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按照國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基本社會保險(包括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

3、其他約定:

第十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聘用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簽訂授權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2) 其具有簽訂本合同的行為能力和履行合同義務的資格和能力,並且其與甲方簽訂本合同的行為不會導致甲方因此承擔任何對第三方的責任;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4)乙方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

出賣人:

買受人: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2

工廠買賣契約書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保證人            (以下簡稱為丙方)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            、            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            市            區            路      號      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税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 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二) 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三) 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四) 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         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 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户、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 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 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          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 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     年   月   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xx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 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二) 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印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乙方):      印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保證人(丙方):      印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3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保證人 (以下簡稱為丙方)

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 、 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 市 區 路 號 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税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 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二) 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三) 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四) 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 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 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户、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 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 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 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 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 年 月 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x x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 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二) 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印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乙方): 印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保證人(丙方): 印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4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丙方)

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税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二)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三)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四)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户、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_________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_________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二)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5

出賣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以下簡稱為丙方)

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_______ _______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路_______號_______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税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 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

(二) 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

(三) 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

(四) 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 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户、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 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 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x x 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 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x x x x年x月x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x x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 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二) 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 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6

甲方(賣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買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合同,以便雙方互相履行。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標準廠房出售給乙方,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與温州市龍灣標準廠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租期為十年,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租用地塊位於温州市龍灣區標準廠房(藍田片)綜合四區,土地佔地總面積為9.775畝(摺合6516.695平方米),其中分攤面積為1.275畝(摺合850平方米)。

第二條 出賣的總價款:

甲方將該地塊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擁有的附着物作價¥ 萬元賣給乙方。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 萬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簽訂十天內,乙方支付¥ 萬元 。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付錢金額作為定金。甲方保證通過驗收。如無法通過驗收或驗收日子拖延的,支付違約金(違約的約定是怎麼樣的?還有如果甲方拖延過長,該怎麼處理)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債務明晰

2、乙方應配合甲方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辦理有關手續。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

第五條 該標準廠房交付後由乙方自行處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 如遇國家建設需要被政府徵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交付的情況,怎麼約定違約責任?

2、甲方收取定金,在規定期限內,標準廠房未能按期通過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的,怎麼約定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不按本合同條文執行的,一切後果責任由違反方負擔。並且,一方有權要求違反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地人民法院受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後,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永存為照。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7

甲方:

乙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金額及供貨時間: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按現行國家規範、技術質量監督部門的要求執行。

四、交貨地點、方式:

由乙方直接送到甲方施工工地,甲方應當天通知乙方所需數量。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乙方應配合甲方隨時抽查數量,每車偏差不得大於15塊,如抽查數量按超過部分的5倍罰款。數量均以收料人及運貨人共同驗收後甲方簽字為準。乙方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將磚塊即在指定地點,每次到貨,必須要經工地收料員驗收後才能卸貨。

六、違約責任:

乙方因供貨不及時影響甲方工期(書面依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支付違約金伍仟元整。甲方不按合同執行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伍仟元整。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如協商未成由合同簽約地法院仲裁。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購銷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賬 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8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保證人(以下簡稱為丙方)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xx市x區路x號xx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税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x元整。

(二)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x元整。

(三)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xx元整。

(四)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xx元整共計價金人民幣x萬x仟x佰x拾元整。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户、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x年x月x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xx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二)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地址:

買方(乙方):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地址:

保證人(丙方):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x年x月x日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9

甲方(出賣方):隴南市晶隆礦粉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受買方):文縣中廟鄉聯豐村 賈運春

為了搞活經濟、盤活資產,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在文縣中廟鄉毛溝坪村硅鈣粉加工廠轉讓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截止20xx年四月二十三日前甲方在文縣聯豐村毛溝坪村所屬硅鈣粉加工廠作價人民幣叁拾陸萬捌仟元整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包括機器、設備、廠房等全部資產歸乙方所有)。

二、由甲方負責辦給乙方隴南市晶隆礦粉有限責任公司文縣中廟硅鈣粉加工廠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其負責人為乙方。辦理該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所需的手續由甲方派人辦理,其費用由乙方報銷。

三、在分支機構營業執照辦理後三日內由乙方全額支付價款叁拾陸萬捌仟元整,同時,由甲方移交全部手續並支付甲方所欠外債。甲方第二年地皮租金由乙方承擔。

四、由甲方提供全額技術並保證乙方正常生產,同時協助乙方尋找原料和開拓銷售市場。

五、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税,自本合同簽定後的一切債權債務,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必須誠實守信,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維護甲方信譽。

六、甲方也必須認真維護公司信譽,公司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否則,造成的損失由公司承擔。

七、本合同在辦理完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移交完手續同時乙方付清價款後正式生效。

八、今後的安監、環保、税務等一切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

九、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中間人留存壹份。

甲方: 中間方: 乙方:

20xx年4月23日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10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丙方)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某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税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二)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三)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四)廠內水電設施某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前項價金於某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 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着門窗户、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某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 甲方對於某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某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 甲方於某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_________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 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某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某,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於某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某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_________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二)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某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某等情況。

第十五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_________。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蓋章):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11

關於工廠買賣合同範本  引導語:簽訂買賣合同是日常市場交易中最常見的一種活動,對於合同簽訂過程中的一些細節和條款,我們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詐,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工廠買賣貨物合同範本,歡迎閲讀與參考!  工廠買賣合同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以下簡稱為丙方)  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

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 市 區 路號 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税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 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二) 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三) 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

元整。  

(四) 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 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 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

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户、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 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X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 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

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 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

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 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 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二) 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地址:  買方(乙方):

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地址:  保證人(丙方):

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年月____日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1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保證人(以下簡稱為丙方)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xx市x區路x號xx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税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x元整。

(二)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x元整。

(三)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xx元整。

(四)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xx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x萬x仟x佰x拾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户、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x年x月x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xx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二)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地址:

買方(乙方):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地址:

保證人(丙方):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x年x月x日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1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保證人(以下簡稱為丙方)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xx市x區路x號xx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税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x元整。

(二)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x元整。

(三)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xx元整。

(四)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xx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x萬x仟x佰x拾元整。

前項價金於契約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契約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户、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甲方於契約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契約及抵押權典權、質        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契約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x年x月x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自本買賣契約訂立日起,不得借用xx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本買賣契約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二)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契約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印

身份證統一號碼:

工廠買賣契約書 篇14

工廠買賣協議書

工廠買賣協議書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保證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丙方)茲為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買賣經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之介紹各方面同意議定買賣協議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其獨資設置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後附加税買賣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而乙方願依約付價承買。

第二條 本件買賣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廠房連同附屬建築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二)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三)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四)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前項價金於協議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並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 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協議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築物(包括所著門窗户、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 甲方對於買賣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並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

嗣後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 甲方於協議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_________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並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 本件買賣成立後甲方對於買賣標的工廠建築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於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税捐稽徵機關申請房捐納税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籤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付,不得刁難推諉或藉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買賣標的        物於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後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禦並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買賣標的物全部所有權並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買賣協議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於甲方違反前二條協議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並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願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税捐工會費,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後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自本買賣協議訂立日起,不得借用_________廠號或以該廠關係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

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本件買賣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本買賣協議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税均由甲方負擔。

(二)本買賣工廠建築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本件買賣嗣後不論任何理由於一方不得解除協議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 本件買賣標的物如下: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蓋章):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廠        買賣協議書

工廠買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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