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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通用24篇)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通用24篇)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通用24篇)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乙方(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職務: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船型:_________船籍: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總長:_________船寬: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總噸:_________淨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建造廠家:____________建造年月:_________登記號:_________登記地點:____________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

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2

立契約書人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

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

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

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

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

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

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

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 淨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 登記地點:______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

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4

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須在x年x月x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 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 方):

公司名稱: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買方(乙方):

公司名稱: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見證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x年x月x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5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號雙體鋼質客輪的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

停泊在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號雙體鋼質客輪,該船現有設施有:

A.動力系統;B.通訊系統;C.中央空調主機;D.救生設備;E.所有隨船原圖紙。

第二條 轉讓價格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支付方式

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作為本協議定金。餘款_________萬元乙方用銀行承兑匯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前期準備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交由乙方管理,管理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電費、碼頭費、人工費等。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號輪期間,“______________”號輪的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

4.2 乙方向銀行申請貸款,如需甲方提供有關手續,甲方應全力協助。

第五條:移交

5.1 乙方應自管理“______________”號輪後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無瑕疵的'銀行承兑匯票,確保甲方收齊餘款,以示乙方已付清餘款;

5.2 甲方收到銀行承兑匯票後,立即與乙方辦理“______________”號輪的過户移交手續,過户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約責任

6.1.1 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輪移交給乙方時,須確保 “______________”號輪具備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設備。如乙方發現“______________”號輪設施不全,且合法彌補,導致 “______________”號輪不能正常行駛,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1.2 甲方收到定金後,如無正常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1.3 如甲方自身原因,“_______”號輪不能辦理過户手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非甲方原因導致“______”號輪不能辦過户手續,甲方只需返還 萬元定金給乙方;

6.1.4 “___________________號輪移交前,“______________”號輪的全部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如有遺留債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須儘快解決,否則,甲方直接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6.2 乙方違約責任

6.2.1 乙方不能按時支付餘款,按日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付清時止。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沒收定金;

6.2.2 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有權沒收定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敗訴方除承擔仲裁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支付的律師費。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 淨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 登記地點:______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X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閲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________(時間)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X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閲。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X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檔(如有)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複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檔不提供複印)。

2.同時,買方X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僱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税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後所發生的與購和登記有關的税、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X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X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____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註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_________賣方(簽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7

立契約書人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年_月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甲方:

乙方:

時間: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 淨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 登記地點:______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閲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________(時間)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閲。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檔(如有)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複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檔不提供複印)。

2.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僱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税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後所發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税、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一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註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_________賣方(簽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9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簽訂:

甲方(出賣方) (甲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

住所地:

乙方(買受方) (乙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

住所地: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的協商,就甲方所擁有的漁船 (船名)(以下簡稱“漁船”)的買賣事項,訂立本買賣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漁船基本情況

1.1買賣漁船及其設備概況

船 名

漁船編碼

總 長

船 長

型 寬

型 深

船體材質

船舶類型

總噸位

淨噸位

建造日期

作業類型

機電設備

主機型號

主機總功率

主機制造廠

出廠日期

齒輪箱型號

發電機型號

其他

1.2轉讓前,漁船所有權狀況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註

持證人

共有人

合計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轉讓內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漁船 %的所有權。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漁船 %的所有權。

2.2乙方對於轉讓完成後取得的漁船的處理方式為(可選)

□直接投入作業生產 □更新改造 □拆解 其他

2.3轉讓完成後,漁船所有權結構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註

擬持證人

共有人

合計

第三條 轉讓價款

甲方向乙方轉讓漁船 %的所有權,作價人民幣 萬元

(大寫: 元)(以下簡稱“轉讓款”)

第四條 價款支付方式

4.1價款結算方式為(可選)

□ 福建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結算(以下簡稱交易服務中心),交易中心為4.2條中的收款方。

□ 自行結算(甲方為4.2條中的收款方)

其他約定

注:如選擇交易中心結算,則交易中心成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價款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付給甲方。 如選擇自行結算,則甲方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雙方完成漁船證書變更手續時,定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

4.2.2轉讓款支付

□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一次付清。

□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轉讓款的 %,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在合同簽訂後 日支付,剩餘款項於

前付訖。

第五條 實物交割

5.1如涉及漁船交割,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在 (地點)辦理漁船實物交割手續。

5.2具體交割內容詳見《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附件一)

5.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漁船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漁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擔,交割之後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證書辦理

6.1雙方約定在 年___月___日之前辦理完畢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即完成《漁業船舶登記證書(國籍證書)》、《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以及《所有權證書》的註銷及登記手續)

6.2雙方同意由(□甲方 □ )負責辦理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合同另一方有義務配合辦理。

6.3在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漁船上設置抵押擔保、債務等第三方權利。

6.4乙方在未取得變更後的漁業船舶登記、所有權、檢驗、捕撈許可證書情況下,不得出海從事漁業生產。如果在變更前就出海從事漁業生產,產生的事故、損害(包括對第三人)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費用承擔

7.1涉及與漁船證書辦理相關的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可選)

□ 由 方單獨承擔。

□ 雙方辦理漁船實物交割前,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實物交割完成時起,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 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應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

8.2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完成漁船交割,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所有權轉讓款的,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甲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第6.1條款約定期限配合對方辦理漁船證書變更登記手續的,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守約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經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約定其他賠償方式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採取以下方式(單選)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交易中心留存壹份用於備案,其餘 份用於向漁船權屬登記等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相關手續時使用。

10.3甲、乙雙方應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海洋漁船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__]138號)文件有關要求進行漁船交易。

第十一條 雙方可就下列事項進行特別約定:

11.1 該漁船在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或其分部(受理點)進行交易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11.2 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

11.3保險:

11.4其他: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10

甲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乙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甲方願意出售且乙方願意購買“---------------”輪(以下簡稱“該輪”),並達成如下協議:

1、船舶概況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級:

總長: 船寬:

船深: 總噸:

淨噸: 載重噸:

建造廠家:

建造年月:

2、產權/經營權

甲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的該輪的全部產權。

甲方確認該船不在光船租約下。

3、船價

該輪售價總計人民幣(或美元)-------------------

4、定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嚴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簽定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匯票方式將人民幣(或美元)-------------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的帳户。

帳户如下:

户名:

開户行:

人民幣(或美元)帳號:

5、付款

乙方應在實際交船前的------天將剩餘船款人民幣(或美元)-----------及剩餘油款匯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銀行,並將銀行憑證交給甲方。

6、驗船

乙方已於---------年----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驗船,並同意按驗船現狀接船。

7、交船時間和地點

交船地點:

交船期限: (由甲方選擇)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並簽署跟船保函後,可以委派------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狀況,但跟船人員不得干涉或妨礙甲方船員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自負。

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後,應立即安排付清剩餘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保後,必須在------天內接船。交船時,該輪必須處於漂浮狀態,甲方按該輪現狀交船,自然損耗除外。

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或美元)---------。

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8、備件和燃料

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於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並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價付款,並一次性付清。

9、文件

交船時,甲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該輪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將其現有的該輪的其他技術文件及時交給乙方。

該輪的國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文件(如有)等應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複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文件不提供複印)。

交船時,甲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乙方:一、授權書;二、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税),甲方應在交船後-----日內辦妥該輪在原登記機關的註銷登記。同時,乙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甲方:一、營業執照複印件;二、授權書;三、乙方辦理該輪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10、債務

在交船前,甲方承諾該輪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和隨船債務。

11、費用的約定

交船前,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船後,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手續,乙方應辦理該輪所有權登記,其費用各自承擔。

12、船名和標記

該輪移交後,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煙囱標記。

13、乙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後------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後------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並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按年利率-----%計算)。

14、甲方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計算)。

15、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另外若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如颱風、大於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家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16、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按我國有關法律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

17、附則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傳真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11

立契約書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他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 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 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 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 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 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 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權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7)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有管轄權的 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 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 份為憑。

賣方(甲方):

公司名稱: 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證件類型及編碼:

買方(乙方):

公司名稱: 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證件類型及編碼:

見證人: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乙方:

法定地址:

營業執照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甲方願意出售且乙方願意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輪

(以下簡稱“該輪”),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船舶概況

船名: 船型:成品油船 船級:CCS近海

船籍: 總長:129.70m 船寬:17.50m

船深:9.4m 載重噸:8800t 總噸:5637t

淨噸:3156t 主機型號/功率:8320ZCd-8/2206KW

主機生產商:廣州柴油機廠 船舶建造年月:

二、產權/經營權

甲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的該輪的全部產權甲方確認該船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船價

該輪售價總計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

帳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或美元)帳號:

五、付款

分期付款:

(1)船舶下水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證書辦理完畢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合計_________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船時間和地點

交船地點:

交船期限: (由甲方選擇)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並簽署跟船保函後,可以委派______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狀況,但跟船人員不得干涉或妨礙甲方船員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自負。

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後,應立即安排付清剩餘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保後,必須在________天內接船。交船時,該輪必須處於漂浮狀態,甲方按該輪現狀交船,自然損耗除外。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七、備件和燃料

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於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船上剩餘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並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價付款,

並一次性付清。

八、文件

交船時,甲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該輪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將其現有的該輪的其他技術文件及時交給乙方。該輪的國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文件(如有)等應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複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文件不提供複印)。交船時,甲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乙方:一、授權書;二、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税),甲方應在交船後________日內辦妥該輪在原登記機關的註銷登記。同時,乙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甲方:一、營業執照複印件;二、授權書;三、乙方辦理該輪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九、債務

在交船前,甲方承諾該輪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和隨船債務。

十、費用的約定

交船前,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船後,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手續,乙方應辦理該輪所有權登記,其費用各自承擔。

十一、船名和標記

該輪移交後,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煙囱標記。

十二、乙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後_______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後_______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並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__%計算)。

十三、甲方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_%計算)。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另外若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如颱風、大於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家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五、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按我國有關法律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 十六、附則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傳真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13

賣方: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號船舶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船舶概況: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國/年月: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__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___________

滿載吃水:_______________

船旗/船籍港:_______________

參考載貨量:_______________

總噸/淨噸:_______________

貨艙/艙口:散貨船

主機/功率/台數:__________

付機/台數:__________

二、船舶價格

本船出售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賣方人民幣作為定金,否則合同自動失效。在買方支付定金合同生效後,如賣方變故無法按約定時間出售該船舶,則賣方違約,賣方應雙倍返還買方定金。考慮到賣方船舶上是否存在銀行抵押,雙方商定,為維護雙方權益,賣方同意解除銀行抵押,保證船舶正常交接予買方。

2、在雙方交船簽訂當日內,買方支付船價款計人民幣,以銀行匯票或電匯方式至賣方指定帳户,賣方即可辦理船舶交接。買方可以放船離港,餘下10%船款賣方要在七個工作日辦理好船舶註銷手續後交付買方,買方付清10%餘款,如賣方沒有按時辦理好一切手續,如造成損失由賣方負責。賣方保證在船舶交付時,所有船舶債務結清,沒有任何形式的抵押及__事糾紛,否則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賣方需向買方雙倍返還金。

3、賣方應於船舶交接後、《船舶國籍》、《船舶營運證》的註銷手續及相關過户手續。並將__事的註銷證明覆印和營運證註銷的原件交予買方。若賣方未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辦理好各證的註銷手續,則屬賣方違約。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以及買方為收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4、購船餘款)買方將在收到賣方《船舶所有權》、《船舶國籍》和《船舶營運證》註銷的證明及原證書的複印件後,一次性支付賣方。

四、船舶檢驗及證書

賣方同意按船檢證書中的航區的要求,保持證書的有效並在滿足適航的狀態下現狀交接船。

五、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日期訂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交船條件

1、賣方應保持船舶適航、設備良好的狀態下交船。船上通訊和__等設備的配備應滿足船檢的要求。簽訂本合同前,賣方需向買方提供一份詳細的船舶現有全部物品清單,交船時賣方應按清單上全部物品應交付買方,該份清單應包括所有設備、圖紙、説明書、有效船檢證書及物料、備件、工具。船員私有物品除外。

2、買方按本合同條款支付約定款項。

七、文件、手續

1、交船時,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船舶現有的全部圖紙、技術文件和船級證書。包括在公司留存的技術資料也全部交付買方。

2、賣方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出具該船舶無債務、無抵押、無__事糾紛的公司證明。在船舶交接後,須向買方提供收到船款的《收款收據》。賣方開具的證明若與事實不符,賣方須返還買方所支付的全部購船款及相應的利息以及買方為購買該船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損失,其中包括買方接船發生的所有費用以及買方派上船的船員工資、路費等。同時賣方尚需向買方支付相當於船舶總價的30%違約金。

3、船舶交接時,由買賣各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船舶實體交接證明》。該證明雙方各持一份。

八、責任、風險劃分

以該船《船舶實體交接證明》簽署之時為界,交船前發生的一切風險、__事責任、債務、債權由賣方承擔,賣方辦理的各種保險終止。交船後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債權、債務由買方承擔。

九、所有權聲明

“____________________”輪,所有權歸屬人為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簽署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補充協議。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不能解決,可提請__事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給公司。

4、本合同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於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

賣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買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14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漁船買賣相關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構成本合同示範文本要求的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適用條款。條款所列內容,包括括號中所列內容,均供漁船買賣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簽約前,雙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可向當地的福建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受理點諮詢。

三、為更好地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合同填寫操作中若存在修改情況,需雙方當事人在修改處加蓋指印或印章。

四、在合同文本“ ”中填寫相應信息,在合同文本“□”中,以劃“√”方式表示雙方確認選定,以“×”方式以示刪除。

五、本合同示範文本內容如與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規定發生衝突,以相應的規定為準。

MF-20__-003 合同編號:

福建省漁業船舶買賣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簽訂:

甲方(出賣方): (甲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

住所地:

乙方(買受方): (乙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

住所地: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的協商,就甲方所擁有的漁船 (船名)(以下簡稱“漁船”)的買賣事項,訂立本買賣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漁船基本情況

1.1買賣漁船及其設備概況

船 名

漁船編碼

總 長

船 長

型 寬

型 深

船體材質

船舶類型

總噸位

淨噸位

建造日期

作業類型

機電設備

主機型號

主機總功率

主機制造廠

出廠日期

齒輪箱型號

發電機型號

其他

1.2轉讓前,漁船所有權狀況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註

持證人

合計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轉讓內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漁船 %的所有權。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漁船 %的所有權。

2.2乙方對於轉讓完成後取得的漁船的處理方式為(可選)

□直接投入作業生產 □更新改造 □拆解 其他

2.3轉讓完成後,漁船所有權結構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註

擬持證人

共有人

合計

第三條 轉讓價款

甲方向乙方轉讓漁船 %的所有權,作價人民幣 萬元

(大寫: 元)(以下簡稱“轉讓款”)。

第四條 價款支付方式

4.1價款結算方式為(可選):

□ 福建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結算(以下簡稱交易服務中心),交易中心為4.2條中的收款方。

□ 自行結算(甲方為4.2條中的收款方)

其他約定

注:如選擇交易中心結算,則交易中心成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價款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付給甲方。 如選擇自行結算,則甲方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雙方完成漁船證書變更手續時,定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

4.2.2轉讓款支付

□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一次付清。

□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轉讓款的 %,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在合同簽訂後 日支付,剩餘款項於前付訖。

第五條 實物交割

5.1如涉及漁船交割,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在 (地點)辦理漁船實物交割手續。

5.2具體交割內容詳見《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附件一)。

5.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漁船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漁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擔,交割之後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證書辦理

6.1雙方約定在 年___月___日之前辦理完畢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即完成《漁業船舶登記證書(國籍證書)》、《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以及《所有權證書》的註銷及登記手續)。

6.2雙方同意由(□甲方 □ )負責辦理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合同另一方有義務配合辦理。

6.3在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漁船上設置抵押擔保、債務等第三方權利。

6.4乙方在未取得變更後的漁業船舶登記、所有權、檢驗、捕撈許可證書情況下,不得出海從事漁業生產。如果在變更前就出海從事漁業生產,產生的事故、損害(包括對第三人)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費用承擔

7.1涉及與漁船證書辦理相關的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可選):

□ 由 方單獨承擔。

□ 雙方辦理漁船實物交割前,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實物交割完成時起,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 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應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

8.2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完成漁船交割,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所有權轉讓款的,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甲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第6.1條款約定期限配合對方辦理漁船證書變更登記手續的,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守約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經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約定其他賠償方式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採取以下方式(單選):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交易中心留存壹份用於備案,其餘 份用於向漁船權屬登記等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相關手續時使用。

10.3甲、乙雙方應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海洋漁船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__]138號)文件有關要求進行漁船交易。

第十一條 雙方可就下列事項進行特別約定:

11.1 該漁船在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或其分部(受理點)進行交易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11.2 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 。

11.3保險: 。

11.4其他: 。

附件一:《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

(本頁無正文,為《漁業船舶買賣合同》簽字頁)

簽署欄: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

郵 編:

郵 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傳 真:

傳 真:

開户人姓名:

開户人姓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見證方(蓋章):

經辦人:

見證日期: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15

甲方:湘益陽機5089(船舶所有人鍾和平)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着公平公證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自願將一艘甲板船(船長米,船寬深 米,總噸 噸)賣給乙方,計人民幣叁拾捌萬捌仟元整(388000.00元)。船舶登記號: ,船舶識別號: 。

2、甲方無償為乙方辦理船舶註銷證明書,中華人民共和國營運證註銷證明書,船舶檢驗註銷證明書。

3、甲方在湘益陽機5089號所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

4、由甲方將船舶送行至沅江港,再將船舶交至乙方,行駛途中一切問題由甲方負責。其燃油費用由乙方負責。

5、船上所有設備和設施現場移交。

6、乙方預付合同保證金甲方收到保證金後該船舶的設備設施及該船舶的配置不得拆除或損壞,乙方於 天內付該船舶購買款 元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後, 內辦理好註銷手續,待甲方辦理好該船舶的註銷手續後,乙方在啟航離開益陽前付清全部餘款。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16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簽訂:

甲方(出賣方): (甲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

住所地:

乙方(買受方): (乙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

住所地: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的協商,就甲方所擁有的漁船 (船名)(以下簡稱“漁船”)的買賣事項,訂立本買賣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漁船基本情況

1.1買賣漁船及其設備概況

船 名 漁船編碼

總 長 船 長

型 寬 型 深

船體材質 船舶類型

總噸位 淨噸位

建造日期 作業類型

備主機型號 主機總功率

主機制造廠 出廠日期

齒輪箱型號 發電機型號

其他

1.2轉讓前,漁船所有權狀況如下:

所有人姓名性別有效證件號所有權比例(%)備註

持證人

合計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轉讓內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漁船 %的所有權。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漁船 %的所有權。

2.2乙方對於轉讓完成後取得的漁船的處理方式為(可選)

□直接投入作業生產 □更新改造 □拆解 其他

2.3轉讓完成後,漁船所有權結構如下:

所有人姓名性別有效證件號所有權比例(%)備註

擬持證人

合計

第三條 轉讓價款

甲方向乙方轉讓漁船 %的所有權,作價人民幣 萬元

(大寫: 元)(以下簡稱“轉讓款”)。

第四條 價款支付方式

4.1價款結算方式為(可選):

□ 福建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結算(以下簡稱交易服務中心),交易中心為4.2條中的收款方。

□ 自行結算(甲方為4.2條中的收款方)

其他約定

注:如選擇交易中心結算,則交易中心成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價款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付給甲方。 如選擇自行結算,則甲方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雙方完成漁船證書變更手續時,定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

4.2.2轉讓款支付

□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一次付清。

□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轉讓款的 %,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在合同簽訂後 日支付,剩餘款項於

前付訖。

第五條 實物交割

5.1如涉及漁船交割,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在 (地點)辦理漁船實物交割手續。

5.2具體交割內容詳見《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附件一)。

5.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漁船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漁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擔,交割之後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證書辦理

6.1雙方約定在 年___月___日之前辦理完畢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即完成《漁業船舶登記證書(國籍證書)》、《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以及《所有權證書》的註銷及登記手續)。

6.2雙方同意由(□甲方 □ )負責辦理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合同另一方有義務配合辦理。

6.3在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漁船上設置抵押擔保、債務等第三方權利。

6.4乙方在未取得變更後的漁業船舶登記、所有權、檢驗、捕撈許可證書情況下,不得出海從事漁業生產。如果在變更前就出海從事漁業生產,產生的事故、損害(包括對第三人)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費用承擔

7.1涉及與漁船證書辦理相關的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可選):

□ 由 方單獨承擔。

□ 雙方辦理漁船實物交割前,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實物交割完成時起,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 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應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

8.2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完成漁船交割,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所有權轉讓款的,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甲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第6.1條款約定期限配合對方辦理漁船證書變更登記手續的,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守約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經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約定其他賠償方式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採取以下方式(單選):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交易中心留存壹份用於備案,其餘 份用於向漁船權屬登記等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相關手續時使用。

10.3甲、乙雙方應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海洋漁船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__]138號)文件有關要求進行漁船交易。

第十一條 雙方可就下列事項進行特別約定:

11.1 該漁船在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或其分部(受理點)進行交易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11.2 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 。

11.3保險: 。

11.4其他: 。

附件一:《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

(本頁無正文,為《漁業船舶買賣合同》簽字頁)

簽署欄:

甲方(蓋章/簽字):乙方(蓋章/簽字):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地址:地址:

郵 編:郵 編: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傳 真:傳 真:

開户人姓名:開户人姓名: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見證方(蓋章):

經辦人:

見證日期:

附件一:

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見證方(經辦人):

根據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 簽訂的漁業船舶買賣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甲方原有漁業船舶: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漁船”),轉讓給乙方,現進行漁船實物交割。交割清單如下:

備主機型號 主機總功率

額定轉速 證書編號

主機制造廠 出廠日期

齒輪箱型號 發電機型號

安全設備型號數量

號 燈

救 生

消 防

錨 泊

捕撈工具

導航設備

其他

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確認,該漁船及其設施、設備符合交接條件。甲方於____年___月____日在(地點)______________按照上述交割清單將漁船安全交給乙方。本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一式叁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方(蓋章):

年 月 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17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簽訂:

甲方(出賣方): (甲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

住所地:

乙方(買受方): (乙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

住所地: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的協商,就甲方所擁有的漁船 (船名)(以下簡稱“漁船”)的買賣事項,訂立本買賣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漁船基本情況

1.1買賣漁船及其設備概況

船 名

漁船編碼

總 長

船 長

型 寬

型 深

船體材質

船舶類型

總噸位

淨噸位

建造日期

作業類型

主機型號

主機總功率

主機制造廠

出廠日期

齒輪箱型號

發電機型號

其他

1.2轉讓前,漁船所有權狀況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註

持證人

合計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轉讓內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漁船 %的所有權。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漁船 %的所有權。

2.2乙方對於轉讓完成後取得的漁船的處理方式為(可選)

□直接投入作業生產 □更新改造 □拆解 其他

2.3轉讓完成後,漁船所有權結構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註

擬持證人

合計

第三條 轉讓價款

甲方向乙方轉讓漁船 %的所有權,作價人民幣 萬元

(大寫: 元)(以下簡稱“轉讓款”)。

第四條 價款支付方式

4.1價款結算方式為(可選):

□ 福建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結算(以下簡稱交易服務中心),交易中心為4.2條中的收款方。

□ 自行結算(甲方為4.2條中的收款方)

其他約定

注:如選擇交易中心結算,則交易中心成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價款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付給甲方。 如選擇自行結算,則甲方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雙方完成漁船證書變更手續時,定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

4.2.2轉讓款支付

□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一次付清。

□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轉讓款的 %,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在合同簽訂後 日支付,剩餘款項於

前付訖。

第五條 實物交割

5.1如涉及漁船交割,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在 (地點)辦理漁船實物交割手續。

5.2具體交割內容詳見《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附件一)。

5.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漁船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漁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擔,交割之後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證書辦理

6.1雙方約定在 年___月___日之前辦理完畢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即完成《漁業船舶登記證書(國籍證書)》、《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以及《所有權證書》的註銷及登記手續)。

6.2雙方同意由(□甲方 □ )負責辦理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合同另一方有義務配合辦理。

6.3在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漁船上設置抵押擔保、債務等第三方權利。

6.4乙方在未取得變更後的漁業船舶登記、所有權、檢驗、捕撈許可證書情況下,不得出海從事漁業生產。如果在變更前就出海從事漁業生產,產生的事故、損害(包括對第三人)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費用承擔

7.1涉及與漁船證書辦理相關的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可選):

□ 由 方單獨承擔。

□ 雙方辦理漁船實物交割前,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實物交割完成時起,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 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應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

8.2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完成漁船交割,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所有權轉讓款的,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甲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第6.1條款約定期限配合對方辦理漁船證書變更登記手續的,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守約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經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約定其他賠償方式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採取以下方式(單選):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交易中心留存壹份用於備案,其餘 份用於向漁船權屬登記等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相關手續時使用。

10.3甲、乙雙方應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海洋漁船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__]138號)文件有關要求進行漁船交易。

第十一條 雙方可就下列事項進行特別約定:

11.1 該漁船在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或其分部(受理點)進行交易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11.2 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 。

11.3保險: 。

11.4其他: 。

附件一:《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

(本頁無正文,為《漁業船舶買賣合同》簽字頁)

簽署欄: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

郵 編:

郵 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傳 真:

傳 真:

開户人姓名:

開户人姓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見證方(蓋章):

經辦人:

見證日期: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18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於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

營業執照號

住所地:

乙方

營業執照號

住所地: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的協商,就甲方所擁有的漁船的買賣事項,訂立本買賣合同如下:

第一條漁船基本情況

1.1買賣漁船及其設備概況

船名

漁船編碼

總長

船長

型寬

型深

船體材質

船舶類型

總噸位

淨噸位

建造日期

作業類型

機電設備

主機型號

主機總功率

主機制造廠

出廠日期

齒輪箱型號

發電機型號

其他

1.2轉讓前,漁船所有權狀況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註

持證人

共有人

合計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轉讓內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漁船%的所有權。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漁船%的所有權。

2.2乙方對於轉讓完成後取得的漁船的處理方式為

□直接投入作業生產□更新改造□拆解其他

2.3轉讓完成後,漁船所有權結構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註

擬持證人

共有人

合計

第三條轉讓價款

甲方向乙方轉讓漁船%的所有權,作價人民幣萬元

第四條價款支付方式

4.1價款結算方式為

□福建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結算,交易中心為4.2條中的收款方。

□自行結算

其他約定

注:如選擇交易中心結算,則交易中心成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價款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付給甲方。如選擇自行結算,則甲方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支付定金人民幣萬元雙方完成漁船證書變更手續時,定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

4.2.2轉讓款支付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轉讓款的%,合計人民幣萬元,在合同簽訂後日支付,剩餘款項於

前付訖。

第五條實物交割

5.1如涉及漁船交割,雙方約定在年月日在辦理漁船實物交割手續。

5.2具體交割內容詳見《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

5.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漁船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漁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擔,交割之後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證書辦理

6.1雙方約定在年___月___日之前辦理完畢漁船證書變更手續》、《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以及《所有權證書》的註銷及登記手續)

6.2雙方同意由負責辦理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合同另一方有義務配合辦理。

6.3在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漁船上設置抵押擔保、債務等第三方權利。

6.4乙方在未取得變更後的漁業船舶登記、所有權、檢驗、捕撈許可證書情況下,不得出海從事漁業生產。如果在變更前就出海從事漁業生產,產生的事故、損害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費用承擔

7.1涉及與漁船證書辦理相關的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由方單獨承擔。

□雙方辦理漁船實物交割前,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實物交割完成時起,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應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

8.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完成漁船交割,每逾期天,應按轉讓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天以上,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所有權轉讓款的,每逾期天,應按轉讓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天以上,則甲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第6.1條款約定期限配合對方辦理漁船證書變更登記手續的,每逾期天,應按轉讓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天以上,則守約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5經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約定其他賠償方式.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採取以下方式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交易中心留存壹份用於備案,其餘份用於向漁船權屬登記等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相關手續時使用。

10.3甲、乙雙方應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海洋漁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有關要求進行漁船交易。

第十一條雙方可就下列事項進行特別約定:

11.1該漁船在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或其分部進行交易產生的合理費用,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11.2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

11.3保險:.

11.4其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19

甲方

營業執照號

住所地:

乙方

營業執照號

住所地: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的協商,就甲方所擁有的漁船的買賣事項,訂立本買賣合同如下:

第一條漁船基本情況

1.1買賣漁船及其設備概況

船名

漁船編碼

總長

船長

型寬

型深

船體材質

船舶類型

總噸位

淨噸位

建造日期

作業類型

機電設備

主機型號

主機總功率

主機制造廠

出廠日期

齒輪箱型號

發電機型號

其他

1.2轉讓前,漁船所有權狀況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註

持證人

共有人

合計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轉讓內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漁船%的所有權。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漁船%的所有權。

2.2乙方對於轉讓完成後取得的漁船的處理方式為

□直接投入作業生產□更新改造□拆解其他

2.3轉讓完成後,漁船所有權結構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註

擬持證人

共有人

合計

第三條轉讓價款

甲方向乙方轉讓漁船%的所有權,作價人民幣萬元

第四條價款支付方式

4.1價款結算方式為

□福建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結算,交易中心為4.2條中的收款方。

□自行結算

其他約定

注:如選擇交易中心結算,則交易中心成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價款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付給甲方。如選擇自行結算,則甲方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應支付定金人民幣萬元雙方完成漁船證書變更手續時,定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

4.2.2轉讓款支付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轉讓款的%,合計人民幣萬元,在合同簽訂後日支付,剩餘款項於

前付訖。

第五條實物交割

5.1如涉及漁船交割,雙方約定在年月日在辦理漁船實物交割手續。

5.2具體交割內容詳見《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

5.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漁船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漁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擔,交割之後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證書辦理

6.1雙方約定在年___月___日之前辦理完畢漁船證書變更手續》、《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以及《所有權證書》的註銷及登記手續)

6.2雙方同意由負責辦理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合同另一方有義務配合辦理。

6.3在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漁船上設置抵押擔保、債務等第三方權利。

6.4乙方在未取得變更後的漁業船舶登記、所有權、檢驗、捕撈許可證書情況下,不得出海從事漁業生產。如果在變更前就出海從事漁業生產,產生的事故、損害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費用承擔

7.1涉及與漁船證書辦理相關的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由方單獨承擔。

□雙方辦理漁船實物交割前,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實物交割完成時起,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應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

8.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完成漁船交割,每逾期天,應按轉讓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天以上,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所有權轉讓款的,每逾期天,應按轉讓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天以上,則甲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第6.1條款約定期限配合對方辦理漁船證書變更登記手續的,每逾期天,應按轉讓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天以上,則守約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5經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約定其他賠償方式.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採取以下方式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交易中心留存壹份用於備案,其餘份用於向漁船權屬登記等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相關手續時使用。

10.3甲、乙雙方應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海洋漁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有關要求進行漁船交易。

第十一條雙方可就下列事項進行特別約定:

11.1該漁船在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或其分部進行交易產生的合理費用,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11.2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

11.3保險:.

11.4其他:.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甲方願意出售且乙方願意購買“_______________”輪,並達成如下協議:

1、船舶概況

船名:_____船型:_____

船籍:_____船級:_____

總長:_____船寬:_____

船深:_____總噸:_____

淨噸:_____載重噸: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______

2、產權/經營權

甲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的該輪的全部產權。

甲方確認該船不在光船租約下。

3、船價

該輪售價總計人民幣

4、定價

為保證本合同的嚴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簽定後的_______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匯票方式將人民幣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户。

賬户如下: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5、付款

乙方應在實際交船前的______天將剩餘船款人民幣及剩餘油款匯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銀行,並將銀行憑證交給甲方。

6、驗船

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___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驗船,並同意按驗船現狀接船。

7、交船時間和地點

交船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交船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_並簽署跟船保函後,可以委派____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狀況,但跟船人員不得干涉或妨礙甲方船員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自負。

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後,應立即安排付清剩餘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保後,必須在______天內接船。交船時,該輪必須處於漂浮狀態,甲方按該輪現狀交船,自然損耗除外。

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8、備件和燃料

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於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船上剩餘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並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價付款,並一次性付清。

9、文件

交船時,甲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該輪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將其現有的該輪的其他技術文件及時交給乙方。該輪的國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文件等應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複印的權利。

交船時,甲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乙方:一、授權書二、普通商業發票,甲方應在交船後-----日內辦妥該輪在原登記機關的註銷登

記。同時,乙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甲方:一、營業執照複印件二、授權書三、乙方辦理該輪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__編碼。

10、債務

在交船前,甲方承諾該輪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和隨船債務。

11、費用的約定

交船前,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船後,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手續,乙方應辦理該輪所有權登記,其費用各自承擔。

12、船名和標記

該輪移交後,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煙囱標記。

13、乙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_,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後______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後______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_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_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並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14、甲方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及利息。

15、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另外若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如颱風、大於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家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16、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按我國有關法律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

17、附則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傳真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21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地點)簽訂:

甲方(出賣方):________(甲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乙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的協商,就甲方所擁有的漁船 (船名)(以下簡稱“漁船”)的買賣事項,訂立本買賣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漁船基本情況

1.1買賣漁船及其設備概況

船名:________

漁船編碼:________

總長:________

船長:________

型寬:________

型深:________

船體材質:________

船舶類型:________

總噸位:________

淨噸位:________

建造日期:________

作業類型:________

主機型號:________

主機制造廠:________

齒輪箱型號:________

主機總功率: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

發電機型號:________

其他:________

1.2轉讓前,漁船所有權狀況如下:

持證人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有效證件號:________

所有權比例(%):________

備註:________

共有人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有效證件號:________

所有權比例(%):________

備註:________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內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漁船____%的所有權。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漁船____%的所有權。

2.2乙方對於轉讓完成後取得的漁船的處理方式為(可選)

□直接投入作業生產 □更新改造 □拆解 其他

2.3轉讓完成後,漁船所有權結構如下:

持證人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有效證件號:________

所有權比例(%):________

備註:________

共有人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有效證件號:________

所有權比例(%):________

備註:________

第三條 轉讓價款

甲方向乙方轉讓漁船____%的所有權,作價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元)(以下簡稱“轉讓款”)。

第四條 價款支付方式

4.1價款結算方式為(可選):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自行結算(甲方為4.2條中的收款方)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選擇交易中心結算,則交易中心成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價款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付給甲方。 如選擇自行結算,則甲方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應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元)。雙方完成漁船證書變更手續時,定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

4.2.2轉讓款支付

□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一次付清。

□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轉讓款的____%,合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元),在合同簽訂後 日支付,剩餘款項於________前付訖。

第五條 實物交割

5.1如涉及漁船交割,雙方約定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地點)辦理漁船實物交割手續。

5.2具體交割內容詳見《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附件一)。

5.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漁船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漁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擔,交割之後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證書辦理

6.1雙方約定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辦理完畢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即完成《漁業船舶登記證書(國籍證書)》、《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以及《所有權證書》的註銷及登記手續)。

6.2雙方同意由(□甲方 □______)負責辦理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合同另一方有義務配合辦理。

6.3在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漁船上設置抵押擔保、債務等第三方權利。

6.4乙方在未取得變更後的漁業船舶登記、所有權、檢驗、捕撈許可證書情況下,不得出海從事漁業生產。如果在變更前就出海從事漁業生產,產生的事故、損害(包括對第三人)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費用承擔

7.1涉及與漁船證書辦理相關的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可選):

□ 由______方單獨承擔。

□ 雙方辦理漁船實物交割前,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實物交割完成時起,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 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應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

8.2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完成漁船交割,每逾期____天,應按轉讓款的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____天以上(含本數),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所有權轉讓款的,每逾期____天,應按轉讓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____天以上(含本數),則甲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第6.1條款約定期限配合對方辦理漁船證書變更登記手續的,每逾期____天,應按轉讓款的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____天以上(含本數),則守約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經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約定其他賠償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採取以下方式(單選):

□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交易中心留存壹份用於備案,其餘____份用於向漁船權屬登記等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相關手續時使用。

10.3甲、乙雙方應根據__________文件有關要求進行漁船交易。

第十一條 雙方可就下列事項進行特別約定:

11.1 該漁船在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或其分部(受理點)進行交易產生的合理費用,________甲方承擔____%,乙方承擔____%。

11.2 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________________。

11.3保險:________________。

11.4其他: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

(本頁無正文,為《漁業船舶買賣合同》簽字頁)

簽署欄: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户人姓名: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户人姓名: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見證方(蓋章):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

見證日期:________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22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於 年 月 日在 (地點)簽訂:

甲方(出賣方) (甲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

住所地:

乙方(買受方) (乙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

住所地: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的協商,就甲方所擁有的漁船 (船名)(以下簡稱“漁船”)的買賣事項,訂立本買賣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漁船基本情況

1.1買賣漁船及其設備概況

船 名

漁船編碼

總 長

船 長

型 寬

型 深

船體材質

船舶類型

總噸位

淨噸位

建造日期

作業類型

機電設備

主機型號

主機總功率

主機制造廠

出廠日期

齒輪箱型號

發電機型號

其他

1.2轉讓前,漁船所有權狀況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註

持證人

共有人

合計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轉讓內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漁船 %的所有權。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漁船 %的所有權。

2.2乙方對於轉讓完成後取得的漁船的處理方式為(可選)

□直接投入作業生產 □更新改造 □拆解 其他

2.3轉讓完成後,漁船所有權結構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註

擬持證人

共有人

合計

第三條 轉讓價款

甲方向乙方轉讓漁船 %的所有權,作價人民幣 萬元

(大寫: 元)(以下簡稱“轉讓款”)

第四條 價款支付方式

4.1價款結算方式為(可選)

□ 福建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結算(以下簡稱交易服務中心),交易中心為4.2條中的收款方。

□ 自行結算(甲方為4.2條中的收款方)

其他約定

注:如選擇交易中心結算,則交易中心成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價款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付給甲方。 如選擇自行結算,則甲方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應支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雙方完成漁船證書變更手續時,定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

4.2.2轉讓款支付

□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一次付清。

□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轉讓款的 %,合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在合同簽訂後 日支付,剩餘款項於

前付訖。

第五條 實物交割

5.1如涉及漁船交割,雙方約定在 年 月 日在 (地點)辦理漁船實物交割手續。

5.2具體交割內容詳見《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附件一)

5.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漁船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漁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擔,交割之後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證書辦理

6.1雙方約定在 年___月___日之前辦理完畢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即完成《漁業船舶登記證書(國籍證書)》、《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以及《所有權證書》的註銷及登記手續)

6.2雙方同意由(□甲方 □ )負責辦理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合同另一方有義務配合辦理。

6.3在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漁船上設置抵押擔保、債務等第三方權利。

6.4乙方在未取得變更後的漁業船舶登記、所有權、檢驗、捕撈許可證書情況下,不得出海從事漁業生產。如果在變更前就出海從事漁業生產,產生的事故、損害(包括對第三人)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費用承擔

7.1涉及與漁船證書辦理相關的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可選)

□ 由 方單獨承擔。

□ 雙方辦理漁船實物交割前,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實物交割完成時起,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 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應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

8.2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完成漁船交割,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所有權轉讓款的,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甲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第6.1條款約定期限配合對方辦理漁船證書變更登記手續的,每逾期 天,應按轉讓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天以上(含本數),則守約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經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約定其他賠償方式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採取以下方式(單選)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交易中心留存壹份用於備案,其餘 份用於向漁船權屬登記等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相關手續時使用。

10.3甲、乙雙方應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海洋漁船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__]138號)文件有關要求進行漁船交易。

第十一條 雙方可就下列事項進行特別約定:

11.1 該漁船在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或其分部(受理點)進行交易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11.2 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 .

11.3保險: .

11.4其他: .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2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甲方願意出售且乙方願意購買“_______________”輪(以下簡稱“該輪”),並達成如下協議:

1、船舶概況

船名:_____ 船型:_____

船籍:_____ 船級:_____

總長:_____ 船寬:_____

船深:_____ 總噸:_____

淨噸:_____ 載重噸: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______

2、產權/經營權

甲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的該輪的全部產權。

甲方確認該船不在光船租約下。

3、船價

該輪售價總計人民幣(或美______元)

4、定價

為保證本合同的嚴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簽定後的-------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匯票方式將人民幣(或美______元)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户。

賬户如下: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或美元)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5、付款

乙方應在實際交船前的______天將剩餘船款人民幣(或美______元)及剩餘油款匯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銀行,並將銀行憑證交給甲方。

6、驗船

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___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驗船,並同意按驗船現狀接船。

7、交船時間和地點

交船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交船期限: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選擇)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X並簽署跟船保函後,可以委派____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狀況,但跟船人員不得干涉或妨礙甲方船員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自負。

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後,應立即安排付清剩餘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保後,必須在______天內接船。交船時,該輪必須處於漂浮狀態,甲方按該輪現狀交船,自然損耗除外。

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或美_元)。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8、備件和燃料

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於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船上剩餘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並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價付款,並一次性付清。

9、文件

交船時,甲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該輪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將其現有的該輪的其他技術文件及時交給乙方。 該輪的國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文件(如有)等應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複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文件不提供複印)。

交船時,甲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乙方:一、授權書;二、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税),甲方應在交船後-----日內辦妥該輪在原登記機關的註銷登

記。同時,乙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甲方:一、營業執照複印件;二、授權書;三、乙方辦理該輪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編碼。

10、債務

在交船前,甲方承諾該輪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和隨船債務。

11、費用的約定

交船前,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船後,該輪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手續,乙方應辦理該輪所有權登記,其費用各自承擔。

12、船名和標記

該輪移交後,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煙囱標記。

13、乙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X,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後______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後______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X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X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並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_%計算)。

14、甲方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包括定X)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_%計算)。

15、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另外若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如颱風、大於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家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16、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按我國有關法律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

17、附則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傳真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買賣合同書(漁業)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一、乙方擁有木質船漁網捕撈許可證批准書功率________千瓦,船總長________元整。

二、甲方擁有漁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功率________千瓦,實價人民幣________元整。

三、乙方擁有木質船指標批准書功率________千瓦,船總長 米 壹艘與甲方對換現有的漁網工具指標批准書功率________千瓦, 乙方補償甲方差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如沒有按合同定期付款,乙方向甲方所交定金全部取消。

五、協議簽訂前甲、乙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個人自理,協議簽訂後具有法律效應,如有任何一方違約按國家民法典 處理。

六、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解決,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 方各執____份,漁業主管部門收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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