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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買賣合同

工業買賣合同

工業是指採集原料,並把它們加工成成產品的工作和過程。那麼工業買賣合同又是怎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工業買賣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工業買賣合同
工業買賣合同範文一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設備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一條

第二條

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製作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合格證、使用説明書 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 標的物所有權自 貨款付清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用户指定地點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汽運、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標準驗收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二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無

第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解除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工業買賣合同範文二

買受人: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買受人辦公室

出賣人: 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電線電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電線電纜的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價款:交(提)貨時間:簽定本合同後,出賣人隨時具備向買受人交貨條件和能力,出賣人根據買受人電話通知的供貨時間和供貨數量,二天內向買受人交貨。

第二條 質量標準:出賣人按國家及有關部門標準生產,出賣人賣給買受人的電線電纜,必須達到國家及有關部門的現行質量、技術、規範、要求等標準。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因出賣人產品質量達不到國家及有關部門標準,造成買受人、施工單位、商品房買受人的損失,由出賣人按其經濟損失的二倍向買受人或第三方賠償損失,並由出賣人承擔一切責任。出賣人產品的質量使用壽命按國家及有關部門規定執行。出賣人對產品的維保期限為二年,自 住宅樓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的供應及回收:出賣人按標準包裝,對包裝物由出賣人回收。

第五條 隨即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合格證及其他相關證照、證件。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電線電纜數量的計算方法:不計損耗。依據現場實際測量的電線電纜數量為準;具體電線的數量計算辦法:每批次電線電纜到買受人現場後,由買受人、出賣人、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隨意抽樣測量,依據抽樣測量的每盤電線最小數值為標準,計算本批次電線數量。

第七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負責按每棟樓用量(見附表),分批次向買受人交貨,交貨地點為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出賣人負責運輸至買受人 ,並負擔其運輸費和裝卸費。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每批貨(每棟樓使用的電線電纜)到買受人“德苑福邸”施工現場後,由買受人、出賣人、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現場隨意抽(取)樣,送交 有關部門進行檢、化、試(測)驗,如檢、化、試(測)驗不合格,出賣人按本合同總價款的100%向買受人賠償損失,出賣人退回不合格電線電纜,並承擔其檢、化、試(測)驗費用。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無 。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每批(以每棟樓為一批貨)電線電纜送到買受人工地,經有關部門檢、化、試(測)驗合格,付每批電線電纜價款的100%。

第十二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無 。 第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履行完畢權利和責任及義務後,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總價款的30%,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約定承擔責任和賠償。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自覺遵照執行,如有違約,雙方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向陽信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並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乙方:日期:

工業買賣合同範文三

合同編號: 出賣方: 簽訂地點: 買受方: 簽訂時間: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出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收回:

第五條 隨即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 合理耗損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為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 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和地點: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和調試: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下列三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未作選擇的視為一致同意第1種方式) 1、 提交荊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2、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3、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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