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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通用23篇)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通用23篇)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1

賣售人(甲方):___________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通用23篇)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受讓甲方自有房屋及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_________________室號(部位:______),房屋類型:______結構:_______

(三)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屬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五)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方式獲得。

(六)隨房屋同時轉讓的設備(非房屋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見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係(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係)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係,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為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付款協議(附件三)中約定明確。乙方交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符合税務規定的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____年___月___日前騰出該房屋並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後_________________為房屋轉移佔有的標誌。

第五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在_____年___月之前,____________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户手續。

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户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託他人辦理轉讓過户時,積極給予協助。由於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權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

第七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________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税、費。

在上述房地產轉移佔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應書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違約金,餘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起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期限交接房地產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產,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選擇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一) 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 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_____、____、和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一): 乙方(一):

身份證: 身份證:

居住地址: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本人簽名: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籤於: 年 月 日籤於:

網上合同簽訂時間: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2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和條款,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甲方同意將以下閒散荒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為了移民社員發展養殖致富。承包此地建養殖舍,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基本情況:

該宗土地位於渾源縣東坊城鄉東坊城村,移民村東處。共_____畝.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及現狀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 轉讓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從本合同生效之日算起,至農村土地第二輪承包政策規定的年限。到國家規定的年限後,乙方有權利按照國家農村土地政策延續執行,本合同生效後,在該宗地上發生的一切行為由乙方處置,與甲方無關。

三、 轉讓金額:

該宗地的土地承包金額________元人民幣。

四、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中介公證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四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六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七條、主合同期滿,如甲方不能償還債務本息,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於本合同生效後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者執行措施的,不影響抵押權的效力。

第九條、甲方不履行主合同債務或者發生甲乙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房地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權收取抵押房地產的孳息。

第十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並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二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身份證:

乙方(簽章):身份證: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4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户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5

甲方:(贈予人)

乙方:(受贈人)

丙方:(見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充分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無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無償贈送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地塊概況

甲方贈予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總面積大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畝),其中贈予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種植用地以及池塘。

3、該土地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

4、贈予該土地後,所有事項有乙方全權處理,甲方無權干涉。

5、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6、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7、本協議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壹份,

8、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慶市江北區南橋寺百年佳園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下列標的物出租給乙方:

1、房屋位於:

2、該房屋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同時作為租賃標的物。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為20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標的物的租金標準為______元。

2、具體支付方式如下:乙方應按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對租賃標的物有出租的權利。

2、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3、甲方在租賃期滿後有權按當時標的物的狀況無償取得標的物。

4、如標的物在合同租賃期限內被要求拆遷,甲方應當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有權按照乙方的需要使用租賃標的物,包括對房屋的改建、擴建、重建等。

2、若甲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出賣標的物,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本合同租賃期滿後,甲方仍然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的享有優先租賃權。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維持標的物當時狀況,無償將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5、如標的物在合同租賃期限內被要求拆遷,乙方有權取得相應的補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7

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為償還到期貸款原因自願將其於___________的房產及其土地使用權以人民幣_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辦理過户手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甲方承擔本合同轉讓的房屋及土地税費。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後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以本房屋為關聯與他人訂立任何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3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下述兩種算法取高值返還乙方:本房屋合同轉讓金額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__年月日年月日

出賣人:

買受人:

見證人:

年月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經批准,取得位於___市用地面積___㎡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使用年期___年,自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___定名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的第___幢___號(第__________層)。建築面積___㎡,土地面積/㎡(其中:基底分攤___㎡、公用分攤___㎡、其他___㎡)。

第三條 甲方定於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樓宇售價為:___單價元/㎡,總金額___幣___千___百___十___萬___千___百___十___元(小寫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賬户名稱: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_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並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樓宇交付使用並付清樓款後,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樓宇,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後果自負。

第十一條 後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xx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幫助、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將屬於自己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出讓給甲方用於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後後坎抵達承包地,前坎抵達承包地,長大約_________,左右寬_________),並且保證今後甲方對該地的永久使用權,且保障甲方安葬時用地及人員進出墓地通行,今後甲方任何時間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掃墓活動),乙方無權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權後,可以為其營造墳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撓。

三、墓地出讓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交付土地出讓金)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如有違約者,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另一方墓地出讓金的三倍_________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證人各執一份。

特此協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甲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

中證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10

贈與人(甲方):

受贈人(乙方):

贈與人戴梅香是受贈人劉旭紅的母親,贈與人的配偶劉化康於20xx年10月17日死亡,贈與人擬將如下登記在趙治淼等九十户名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中劉化康所佔份額歸屬於贈與人50%的產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

國有土地使用權坐落:上渡辦事處白沙洲路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新國用(20xx)第G0110001號

第二條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交付

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

第三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贈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 贈與的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

(2)其他法律規定的情形。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經雙方簽字並辦理公證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11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將房屋買賣事宜約定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 房屋賣給乙方,其價格為 (¥ ),房屋土地證號為 。

二、其房屋使用土地面積為深 米×寬 米= 平方米,具體位置面積以右圖 為準。

三、當乙方付清房款後,該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應保證該房屋及土地權屬清楚與四鄰無任何糾紛,若由此房屋土地權屬引發任何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此房屋及土地甲方不得轉讓第三者,如由此引起乙方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四、當乙方改建過户或轉賣房屋及土地所有權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五、付款方式:甲、乙雙方簽字時一次性付清房款。

六、違約責任:以上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若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違約金貳萬元,甲方須在三日內搬走所有房內物品交鑰匙給乙方。

補充: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各存壹份,證明人存壹份。

甲方: 乙方: 證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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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12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杭州市______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年_____月出生,安徽省人,杭州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__理髮店理髮師,現住杭州市_____________地下庫,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_________元(租金_________元+滯納金_________元+訴訟費_________元)。

事實與依據: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業經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_______)上民三初字第_______號民事判決。現該判決書已生效,但被申請人拒絕執行判決。為此,特申請你院給予強制執行。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請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附:

1、(_______)江民二初字第________號民事判決書一份。

2、該民事判決書已生效的證明一份。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13

土地使用權及開發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其項目開發權之狀況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二)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二條?本協議之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_____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三條?轉讓價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户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資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户手續。

第五條?税費之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户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税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管轄法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送達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十四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用於辦理變更、轉讓手續之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的農田總計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所有權及使用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轉讓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該土地長_________米,寬_________米。東鄰__________________,西鄰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北鄰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上述土地轉讓前所擁有使用權及土地尺寸數據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虛假不實情況,則視為違約。

三、上述土地轉讓的期限為無限期(即乙方擁有永久所有權及使用權)。

四、付款方式: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上述土地的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五、轉讓方式: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上述土地的所有權及使用權交付給乙方使用。交付使用後,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土地的使用用途及處理方式。乙方使用上述土地過程中,如需甲方協助提供該土地使用證明、過户等相關資料時,甲方須無償提供協助。

六、甲乙雙方在協議履行期間,土地的增值或貶值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七、違約責任:協議簽訂後,雙方應按照協議的上訴內容自覺履行。如果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識表示,雙方簽字並按手印後即時生效。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支持城鄉邊際的發展經濟,甲方決定將自己在: ________________位置的非耕地一塊,面積將近貳畝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可在這塊地上建立輕鋼廠房及輔助設施,用於做鋼材製品的加工及環保性防腐塗料的生產。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壓實的場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應有適用於貨車進出的通道。搭接水電源方便、價格合理。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貳畝場地的租金為________元/1年(人民幣:每年________元),簽訂合同時給付________元(人民幣: 壹仟元);在租用場地條件符合要求時後,乙方給付甲方兩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幣:叁萬元)。後期的租金將在兩年期限之時分期給付。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乙方負責交納自已的水電費。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贈與人):×××(寫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贈人):×××(寫明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贈送×××(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台,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台”,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麼、在什麼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為:(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二、贈與物的交割

(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交割,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三、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姓名),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姓名),性別:,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系甲方_____)

鄉(鎮)_____村_____組_____承包農户,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年第二輪土地承包系本户共有人,因__________,其子女______已單獨立户並在公安部門辦理了分户手續。現就_____農户承包地(具體見_____户承包合同和_____户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合同編號:_____)___畝進行分户,經全家協商一致,並經兩名無利害關係人在場見證,特立此協議書。

1、將_____鄉(鎮)_____村_____組_____畝土地的農村土地經營權分給_____户,其地塊名稱、面積、四至邊界如下: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共同聲明原_____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號:_____)、承包經營權證作廢,並申請在本次2經開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中按本協議分户情況進行登記,重新簽訂承包合同,核發承包經營權證。

3、本協議共2頁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所在村民小組一份,一經簽字按手印雙方均不得反悔。

甲方(簽字按印):__________

乙方(簽字按印):__________

在場人(簽字按印):__________

村委會意見(公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18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户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19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讓廠房和該廠房的土地使用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產、土地權屬基本情況

1、甲方向乙方出讓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廠房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構,平房和________________層樓房各_________幢,其中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層樓房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政府頒發的《房屋產權證》(________________房權證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號)。

2、甲方向乙方出讓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廠房所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權類型為_______,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實際用地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該土地使用權隨房產所有權轉移。

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政府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_____________國用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號)。

3、廠房和土地區域四至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標定。

二、轉讓價格及税費承擔

1、甲方出讓的廠房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共計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其中廠房作價_____________萬元,土地使用權作價_____________萬元。

2、本合同的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讓產生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和交易流程

1、本合同轉讓總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共分三期支付。

(1)第一期支付:甲方協助乙方完成如下房產、土地移交手續後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萬元,該定金在乙方獲得廠房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證書之日起自動轉為第一期轉讓款。

①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移交廠房、土地,辦理移交手續。

②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後,甲方應在十日內辦結該廠房、土地未清税費,保證對出讓的房屋和土地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晰明確。

③甲方應將出讓的土地、房屋內所有約定不屬於乙方的東西搬出,因特殊原因無法搬出的需經過乙方同意。

④甲方應結清與出讓土地、房屋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費、物業費、垃圾費、環保費、管理費、衞生費、人員薪酬費等。

⑤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關於廠房和土地的測繪、評估及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登記轉讓所需要的一切文件材料。

(2)第二期支付:甲乙雙方就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變更向產權登記機關提交資料完備,符合要求,並經產權登記機關正式受理後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_____________萬元。

(3)第三期支付:乙方在領取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後十日內,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_____________萬元。

2、甲方收到乙方各期款項(共三期付款,分別為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萬元)起____日內應向乙方開具相應價款的票據。

若甲方銀行賬户變化,甲方需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則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本合同簽訂後出現的政府原因(如規劃、徵收或區域過户凍結等)或政府部門工作失誤造成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不能過户變更的,甲方需在雙方確定無法辦理過户變更後____日內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出讓款和定金(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起算日期為。

若產生雙方已繳納的税費,則雙方各承擔税費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規定

1、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應解除廠區內所有與第三方的租賃關係,並騰空全部廠房。

2、甲方保證對出讓的房屋和土地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晰明確。

3、甲方保證出讓的房屋和土地不存在與第三方的權屬和債務糾紛,也不存在對外租賃、抵押、質押或被司法機關查封等權利瑕疵。

4、在本合同簽訂後,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抵押、質押或在該房產上設置任何權利擔保。

5、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廠房、土地及附屬設施應按簽約時現狀完好地轉移交付乙方。

6、登記在甲方名下的變壓器、水、電、煤氣及其他付費項目使用權,由甲方遷移變更,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

五、免責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造成合同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不視作違約,合同另一方免除。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等。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逾期付款,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如乙方逾期付款超過二個月,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沒收乙方支付的定金。

2、乙方取得出讓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後故意不履行付款義務,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按合同支付剩餘價款及伍拾萬元違約金。

3、若因甲方原因無法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過户變更手續,或未按期移交房產,屬甲方違約,甲方應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包括定金)及賠償乙方已繳納的税費等損失,並向乙方支付伍拾萬元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出現爭議,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則

1、本合同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後作為補充合同監督執行。

4、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執一份,房產、土地登記部門各一份。

補充協議、補充約定、合同附件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2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總 則

甲方願意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自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甲乙雙方均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家人或共有權人。本協議簽署後,雙方均應及時履行協議的各自義務,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等原因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 荒山開荒地。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地埂、內外平台、壩塘等附屬設施。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四至草圖定界,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 證書,編號為 ,使用期限為 (見附件)。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

第四條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乙方有權在承包土地上進行蔬菜、水果等普通農業生產經營,但不得用於種植速生桉樹、飛機草、養殖牛蛙等有礙生態環境等非常規農業生產經營;不得在承包地範圍內種植法律禁止種植的植物。否則視為違約,法律責任自負,且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 乙方有權在承包地範圍內修建水池、溝渠、道路,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且承包期結束後不得毀壞、拆除,所有權無償歸甲方。

第八條乙方可以在上述承包土地範圍內建造臨時建築物,但必須書面如實告知甲方建築的規模、地點等基本情況,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建設。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 乙方不得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三章 土地的交付及承包期限

第十條 甲方自收到協議全部承包金之日起,一週內向乙方交付上述土地。甲方未按協議規定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文件,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二條 承包起算期以雙方簽署本協議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為 年(大寫: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畝承包 年。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四條乙方在承包期屆滿之後欲繼續承包上述土地的,必須在承包期屆滿之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重新簽署承包協議,支付承包金。否則,超過承包期1天至1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半年的承包金;超過承包期1個月至6個月的,乙方向甲方給付原來約定的平均1年的承包金。不給超期承包金,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地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承包金標準為每年每畝 元(大寫: /畝),共 畝 年,承包金總計人民幣 元(大寫:元)。承包期內,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土地承包金標準不變。

第十七條 承包地周圍的荒坡、蓄水壩塘等承包費另行議定。

第十八條 承包金的支付形式為銀行現金支付,支付方式為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前 年的承包金。剩餘的承包金,乙方須在自承包期開始年之內全部付清。承包年度以土地承包之日起往後12個月計算。

第十九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即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拖欠或者拒絕給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五章 承包權

第二十條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所涉土地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乙方不得將承包土地設臵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乙方因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且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第二十四條乙方不可以將所承包的土地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否則視為違約,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五條 承包期屆滿之前,甲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承包期屆滿之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同時,乙方生產經營所產生的税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拖欠、偷逃或者拒付應交税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若乙方用承包地種植經濟林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築物、生產設備等財產,除了道路、水池、水窖、溝渠抽水站及抽水設施以外,乙方有權拆除。

第二十九條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着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到收穫期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超過承包期限時間的承包金,按已經承包年度每天平均承包金計付。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二)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照本承包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三)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四)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五)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八)如發生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

(九)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二)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承包期內的補償;

(三)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四)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五)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六)乙方有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的義務;

(七)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八)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九)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十)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三十三條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三十四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三十五條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土地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六條由於地震、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三十七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標準為全部土地承包金的 %。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簽署後,甲乙兩方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四十二條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論哪一方更換聯繫電話號碼或住址,都應當即時告知對方,以便及時取得聯繫。

甲乙兩方任何一方在三個月內無法取得聯繫、不知所蹤,即視為違約。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索要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並索取違約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閲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簽署後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文件優先於前出具的文件。

第四十六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元謀縣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四十九條 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着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着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五十條 本協議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五十一條 本協議簽字後即刻生效,雙方完全履行完各自義務後自動失效。

第五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後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 本協議共伍頁,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附件:甲乙雙方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規定,經雙方自願、友好充分協商,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 字第 號,轉讓給甲方。

二、乙方對上述土地使用性質為商住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行確認,對土地證載明的內容無任何異議。

三、土地轉讓使用期限為上述土地使用權證所載明的剩餘期限。

四、上述土地畝數為  畝,土地轉讓價款每畝人民幣  萬元,轉讓總價為   萬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四方共管 萬元。待土地證辦到乙方名下解付給甲方充當土地款。

六、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商住用地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辦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天內,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證(容積率2.65,以土地證為準)交付乙方,雙方簽署交付手續。

甲方接到土地管理部門新土地證並交到乙方的當天,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的一切受讓金。

七、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承諾對本協議約定項下標的物擁有合法權益,沒有任何顯性或潛在的權益爭議;

2、負責辦理以上標的物的過户手續;

3、支付該八宗地轉讓(除乙方支付契税以外)的所有税費。

4、乙方付清受讓金之日起5天內,甲方清理該土地上的所有隨着物。

(二)乙方責任

1、配合甲方辦理土地過户手續;

2、依約按時支付受讓土地定金及土地轉讓款;

3、支付受讓該八宗土地的契税。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甲方沒有將上述商住地土地使用權過户到乙方指定名下,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解除共管賬户。並賠償乙方 萬元人民幣違約金。乙方在接到轉讓的商住土地證後三個工作日未付清一切受讓金視為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還乙方 萬元。並立即收回國有土地證使用權。

九、其他:

2、本協議自甲、乙方簽字蓋章,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丁X: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於:

1.甲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依法以招標方式取得位於______、編號為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______、容積率為______、計劃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________;

2.乙方是經主管部門批准獲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條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_____棟_____層的辦公樓,並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進行產權分成。

第三條建房資金

建房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築成本高於或低於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後至房屋經驗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產證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地價款。

第四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築

工程設計和建築的招標、施工監督由甲方負責,但按本合同第條約定產權應分給甲方部分的設計圖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報批並實施。

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後第____天內完成,整個建築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後第天內開工,並在第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第六條產權分成

全部建築的產權由甲、乙雙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擁有____棟____層房屋的產權,乙方擁有____棟____房屋的產權。

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_日內辦理完甲方應分得產權部分房屋的'房地產證。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後第____天內開工、或在第_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條第二款約定的時間辦好房地產證,乙方應按主管部門發佈的指導租金價格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佈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房屋及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 篇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説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户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户銀行、賬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受讓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報:電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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