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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買賣合同(精選7篇)

證券買賣合同(精選7篇)

證券買賣合同 篇1

本人/吾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買賣合同(精選7篇)

茲要求閣下根據下列條款及條件為本人/吾等運作一個現金證券買賣户口:

1.户口

1.1本人/吾等確認[開户數據]及[附屬數據]所載數據均屬完整及正確。倘該等資料有任何變更,本人/吾等將會通知閣下。本人/吾等特此授權閣下對本人/吾等的信用進行查詢,以核實上述表格所載數據。

1.2閣下將會對本人/吾等户口的有關數據予以保密,但閣下可以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及證監會的規定或應其要求,將該等數據提供予聯交所及證監會。

2.法例及規則

閣下按本人/吾等的指示所進行的一切證券交易,須根據適用於閣下的一切法例、規則和監管指示的規定而進行。這方面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聯交所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的規則。閣下根據該等法例、規則及指示而採取的所有行動均對本人/吾等具有約束力。

3.交易

3.1除閣下事先通知本人/吾等,以自己本身名義進行交易外,閣下將以本人/吾等的代理人身份進行交易。

3.2本人/吾等確認閣下表明不會接受“賣空指示”。

3.3本人/吾等會就所有交易支付閣下通知本人/吾等的佣金和收費,繳付所有適用的徵費及費用,並繳納所有有關的印花税。閣下可以從户口中扣除該等佣金、收費、徵費及税項。

3.4就每一宗交易,除另有協議外或除非閣下已代本人/吾等持有現金或證券供交易交收之用,否則本人/吾等將會在閣下就該項交易通知本人/吾等的期限之前向閣下交付可實時動用的資金或可以交付的證券,或以其它方式確保閣下收到此等資金或證券。倘本人/吾等未能這樣做,閣下可以出售買入的證券;及借入及/或買入證券以進行交易的交收。

3.5本人/吾等將會負擔閣下因本人/吾等未能進行交收而引起的任何損失及開支。

3.6本人/吾等同意就所有逾期未付款項,按下列利率加3.5%支付利息: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所公佈於該日的優惠貸款利率和

閣下於該日就逾期未付款項的貸款成本利率,以及按閣下不時通知本人/吾等其絕對酌情決定的利率及其它條款支付利息,該等利息應以日息計算和於每一公曆月最後一日或應閣下要求支付。

3.7就買入交易而言,倘賣方經紀未能於交收日內交付證券,導致閣下須買入證券進行交收,本人/吾等毋須為買入該等證券的費用向閣下負責。

4.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現金

除本人/吾等給予閣下“書面指示”規則》第7條)或“常設授權”規則》第8條),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現金,須依照《證券及期貨規則》第4條,存放於一家認可財務機構所開立的沒有利息的客户賬户或信託賬户。

5.證券的保管

5.1由閣下寄存妥為保管的任何證券,閣下可以酌情決定在合理及切實可行範圍內儘快

存放於在

認可財務機構;

核准保管人;或

另一獲發牌進行證券交易的中介人;

開立的獨立賬户作穩妥保管,而該賬户是指定為信託賬户或客户賬户並由閣下為持有閣下的客户證券目的而在香港開立及維持的;或

以本人/吾等的名稱登記

5.2倘證券未以本人/吾等的名義註冊,閣下於收到該等證券所獲派的任何股息或其它利益時,須按本人/吾等與閣下的協議記入本人/吾等的户口或支付予或轉賬予本人/吾等。倘該等證券屬於閣下代客户持有較大數量的同一證券的一部份,本人/吾等有權按本人/吾等所佔的比例獲得該等證券的利益。

6.處理本人/吾等證券

閣下可按照以下的指示或授權,處理閣下收取或持有的本人/吾等證券

本人/吾等就以下事宜發出的口頭或書面指示

出售本人/吾等證券及證券抵押品;或

就該項出售指令進行交收;

從第5條提述的賬户提取本人/吾等證券,或處理已按照第5條登記的本人/吾等證券的書面指示;或

常設授權規則第6條》所示)。

在不損害第6款的原則下,閣下可處置閣下代本人/吾等收取或持有的任何證券,以解除由本人/吾等對閣下所負的法律責任。

7.抵銷及留置權

7.1閣下可抵銷或調動本人/吾等與閣下開立的任何一個或多個現有户口內賬上的任何款項或運用該等户口的任何資產,用以履行本人/吾等對閣下以任何方式產生的義務或責任。

7.2本人/吾等同意賦予閣下:

在閣下為本人/吾等户口持有的所有證券或其它財產上的全面留置權;及

從本人/吾等與閣下開立的户口內扣除任何逾期未付款項、利息以及其它債項以及處置任何證券和其它財產或進行有關任何證券或其它財產的交易,並運用從該處置或交易中所得的收益的權利,使閣下為保障自己或因其它原因覺得適合而代表本人/吾等進行閣下認為有需要或適宜的證券買賣所產生的義務得以履行或滿足。

8.賠償、責任和保證

本人/吾等與同意,倘因本協議書引致閣下和/或閣下不時的董事和僱員承擔的全部責任、損失、費用和/或支出,除了因為任何該等責任、損失、費用和/或支出是在閣下或其職員實際詐騙或疏忽下而引起的之外,一概由本人/吾等負責賠償並使閣下和其職員獲得賠償。

9.一般規定

9.1閣下可以錄音方式監控及核實證券交易的信息。

9.2倘閣下沒有依照本協議書的規定履行對本人/吾等的責任,本人/吾等有權向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成立的投資者賠償基金索償,惟須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不時的條款制約。

9.3倘閣下的業務有重大變更,並且可能影響閣下為本人/吾等提供的服務,閣下將會通知本人/吾等。

9.4本人/吾等確認本人/吾等已詳閲並同意本協議書的條款,而且該等條款已經以本人/吾等明白的語言向本人解釋。

9.5本協議書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且可以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執行。如本協議中英兩種文本的釋義之間和含義之間有不一致的,以英文本為準。

10.風險披露聲明

本人/吾等必須於簽署本協議書時,簽署及確認風險披露聲明。

簽署

見證人

[見證人姓名、地址及職業]

[見證人簽名]

確認及接受

註冊人姓名

獲授權簽名/公司印章

開户資料

户名:

現金客户户口號碼:

姓名:

姓名:

婚姻狀況:

地址:

電話號碼:

職業/業務性質:

商業登記號碼:

已繳付股本:

東主/合夥人/董事姓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根據保存已核實有關身份證或護照有關部份副本

銀行證明:

公司註冊證書及註冊國家:

簽名式樣

姓名

*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名

證券買賣合同 篇2

代理證券買賣合同書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户

1、甲方在委託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户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賬户卡原件和複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後提款時專户出款。

甲方開户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鑑(工商營業執照、印鑑)。

2、在乙方開户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並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户、買賣、交割、轉託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並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賬户卡。

第三條

買賣委託

甲方在乙方開户後,自動享有櫃枱委託、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託方式。隨着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託方式視同甲方當然採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賬户卡。乙方在審核後,方才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託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的所有委託均於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託方式有效、合法後,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託,則委託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

1、甲方在委託後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託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户”和“證券賬户”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甲方保證金餘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税。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櫃枱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户卡、保證金賬户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户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户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如存摺)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鑑,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後,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摺帳號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户卡原件。

2、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賬户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於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甲方確認本協議文本,並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後所進行一切委託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並在明白和認可後簽定本協議。

3、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賬户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並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後果自負。

甲方明白證券買賣具有風險,即除可獲利外,亦可能蒙受損失。甲方確認其所下達的所有證券買賣指令根據自身判斷作出,同意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甲方自身承擔。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引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

乙方特別聲明

1、當甲方臨櫃委託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託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後再由電腦核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託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並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於甲方證件被偽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通過自助委託系統或自動轉帳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包括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遠程可視電話委託、internet網上交易、電話銀行系統自助轉帳等,任何人憑甲方自行設定的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託,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户資料。

4、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儘快採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

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2、若乙方欲補充或修改非原則性的條款,則將新的內容於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應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後50日內及時到乙方櫃枱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內容,並將其作為協議的一部分。

3、甲方申請銷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户時,協議終止。

4、本協議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5、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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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證券買賣合同 篇3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户

1、甲方在委託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户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賬户卡原件和複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後提款時專户出款。

甲方開户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鑑(工商營業執照、印鑑)。

2、在乙方開户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股東卡,並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户、買賣、交割、轉託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並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賬户卡。

第三條 買賣委託

甲方在乙方開户後,自動享有櫃枱委託、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託方式。隨着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託方式視同甲方當然採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賬户卡。乙方在審核後,方才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託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的所有委託均於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託方式有效、合法後,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託,則委託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

2、 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 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户”和“證券賬户”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 甲方保證金餘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税。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櫃枱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户卡、保證金賬户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户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户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如存摺)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鑑,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後,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摺帳號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 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户卡原件。

2、 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賬户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 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於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 甲方確認本協議文本,並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後所進行一切委託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並在明白和認可後簽定本協議。

3、 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賬户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並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後果自負。

甲方明白證券買賣具有風險,即除可獲利外,亦可能蒙受損失。甲方確認其所下達的所有證券買賣指令根據自身判斷作出,同意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甲方自身承擔。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引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 乙方特別聲明

1、當甲方臨櫃委託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託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後再由電腦核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託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並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於甲方證件被偽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通過自助委託系統或自動轉帳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包括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遠程可視電話委託、internet網上交易、電話銀行系統自助轉帳等,任何人憑甲方自行設定的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託,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 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户資料。

4、 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儘快採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 其他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2、若乙方欲補充或修改非原則性的條款,則將新的內容於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應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後50日內及時到乙方櫃枱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內容,並將其作為協議的一部分。

3、甲方申請銷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户時,協議終止。

4、本協議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5、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各執一份。代理證券買賣合同範文節選!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編及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證券賬户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證券買賣合同 篇4

本人/吾等乃貴公司證券户口_________號之户口持有人,本人/吾等之證券客户合約於_________簽訂。本人/吾等同意開立一個或多個證券買賣户口,並同意以本人/吾等名義或代表本人/吾等就證券買賣及相關事宜,通過網上交易服務運作户口,本人/吾等同意,户口由貴公司透過貴公司的網上交易服務按照證券客户合約及下列條款及條件運作:

1.定義及解釋

1.1在本協議中,以下詞語具有下列涵義:

“進入密碼”指密碼及户口號碼;

“户口”指本人在貴公司開立的互聯網買賣户口,經由網上交易服務運作;

“網上交易服務”指_________根據本協議提供的網上買賣服務,包括電子買賣服務,_________網址上的任何資料,以及其中的軟件;

“電子買賣服務”指本人/吾等發出電子指令的設施,以及網上交易服務提供的資訊服務;

“指令”指以電子方式買賣證券的買賣指令或其他處理指令;

“互聯網買賣政策”指有關網上交易服務運作的政策;

“密碼”指本人/吾等與帳號一併使用的個人密碼,據之可進入該服務;

“證券客户合約”指_________公司之現金客户協議書或保證金客户協議書;

“_________”指_________公司;

1.2單數詞語包括眾數詞語,反之亦然。提到一種性別之處,包括所有性別。“人士”一詞,包括商號或獨資經營,合夥經營,集團及法人公司,反之亦然。

2.網上交易服務

2.1本人/吾等了解,電子買賣服務為一半自動設施,讓本人/吾等發出電子指令,並接收信息服務。

2.2本人/吾等同意使用電子買賣服務,必須遵照本協議條款及證券客户合約。本人/吾等使用日後經由網上交易服務提供的其他服務,亦必須遵照本協議條款及客户協議書。

2.3本人/吾等為户口項下電子買賣服務的唯一獲授權使用者。本人/吾等需對進入密碼的保密及使用承擔責任。本人/吾等承認及同意,本人/吾等需就使用進入密碼輸進電子買賣服務的所有指令負責,而貴公司,貴公司董事,高級職員或僱員概毋需對本人/吾等,或經由本人/吾等提出申索的任何其他人士的申索承擔責任。

2.4本人/吾等承認,網上交易服務的所有人權益屬貴公司。本人/吾等保證及承諾,本人/吾等不會平擾,修改,拆解,易轉,操縱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網上交易服務的任何部份。本人吾等承認,若本人/吾等在任何時候違反是項保證及承諾,或實公司在任何時候合理懷疑本人/吾等違反是項保證及承諾,則貴公司可向本人/吾等採取法律行動。本人/吾等承諾,若本人/吾等知悉任何人士干犯本段上文所述任何行動,則本人/吾等須即時通知貴公司。

2.5本人/吾等進一步承認及同意,作為使用電子買賣服務發出指令的先決條件,若有下列情況,本人/吾等需即時通知貴公司:

.有關户口的指令已經由電子買賣服務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命令編號;

.有關户口的指令已經由電子買賣服務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對指令或其執行的準確認收;

.本人/吾等收到交易指示的認收,但該等交易指示並非本人/吾等作出,或其他類似的不一致情況;

.本人/吾等知悉户口號碼或密碼的任何未經授權使用。

2.6本人/吾等了解,貴公司擬備網上買賣政策,列出網上交易服務運作政策及程序。該政策可經由網址取得,在任何時候均適用。該政策的條款,對本人/吾等對使用網上交易服務具約束力。若本協議條款與網上買賣政策不一致,以本協議條款為準。

2.7本人/吾等承認_________網址若提供報價服務,乃由貴公司不時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者提供。本人/吾等承認及同意,對本人/吾等在任何方面因報價服務或因本人/吾等依賴該服務而發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損失,費用,支出,損害賠償或申索貴公司概毋須承擔責任。

2.8本人/吾等了解,就提供資訊而言,電子買賣服務只提供由第三方刊發的證券資料。因市場波動及資料傳送過程的延誤,該等資料可能並非有關證券或投資的實時市場報價。本人/吾等了解,雖然貴公司相信該等資料可靠,但沒有獨立基準可茲證實所提供資料的準確及完整性。本人/吾等了解,不應從所提供的任何證券或投資資料而推斷貴公司作出任何推薦或認可。

2.9本人/吾等了解,在電子買賣服務中提供的資料,以“現狀”及“可提供”基準提供,貴公司並不保證該等資料的時候,順序,準確性,足夠性或完整性。貴公司沒有就該等資料作出明示或默示保證。

2.10本人/吾等接受經由互聯網或其他電子方法或設施接受或取得服務以及經由互聯網或其他電子設備或設施溝通或進行交易所帶來的風險。

3.户口

3.1本人/吾等承認,本人/吾等只可經由互聯網進入户口,本人/吾等承認,若本人/吾等在經由互聯網接觸貴公司時有任何困難,本人/吾等需嘗試使用其他方法與貴公司溝通,並把所遇困難知會貴公司。

3.2開户口時,本人/吾等需在户口申請表上寫明本人/吾等就使用該服務而存入首筆按金的款額。該款額可由本人/吾等親自以支票,銀行本票存入或以電傳存入貴公司的辦事處或銀行户口。本人/吾等承認貴公司收到户口申請表上所載有效款項後,方會把進入密碼通知本人/吾等。

4.指令――經網上交易服務買賣

4.1如因故障,通訊設施傳送失敗,或通訊媒體不可靠或並非貴公司所能控制或預期的一或多項原因,以致在傳送,收取或執行指令上有所延誤貴公司毋須承擔責任。

4.2本人/吾等了解,向傳播市場資料的各方提供市場資料的每一參與證券交易所或組織,對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申張財產權益。本人/吾等亦瞭解,任何方概不保證市場資料或任何其他市場信息的時效,序列,準確或完整性。任何損失或損害,若因下列原因或由其產生,貴公司或任何傳播方概毋須承擔任何責任:任何該等資料,資訊或信息不準確,錯誤,延誤或遺漏;或該等資料,資訊或信息傳送或交付時的任何不準確,錯誤,延誤或遺漏;或任何該等資料,資訊或信息因貴公司或任何傳播方的疏忽行為以致無法履行或提供;或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任何其他非貴公司所能控制或任何傳播方所能合理控制的其他原因。本人/吾等只會把股票報價用於自身用途,不會因任何原因向任何其他人士或實體提供該等資料。

4.3本人/吾等承認,因無法預料的通訊擠塞及其他原因,互聯網是存有內在不可靠性的通訊媒體,而該不可靠性非貴公司所能控制。本人/吾等承認,因該不可靠性,在傳送及接收指令及其他資料時可能有延誤,以致執行指令的延誤及/或執行指令的價格與發出指令時的價格不同。本人/吾等進一步承認及同意,任何通訊均有誤解或錯誤的風險,而該等風險需絕對由本人/吾等承擔。本人/吾等承認及同意,指令一經發出,通常不可取消。

5.境外指令

若本人/吾等在香港以外地方向貴公司發出指令,本人/吾等同意確保及聲明,該等指令嚴格遵守該等指令發出時所在相關司法轄區的任何適用法律。本人/吾等進一步同意,本人/吾等有疑問時會諮詢相關司法轄區的法律顧問。本人/吾等接受在香港以外地區發出的指令,可能需向相關當局支付税費,本人/吾等同意支付該等適用税費。本人/吾等同意,按要求彌償貴公司因本人/吾等在香港以外地區發出指令而發生的任何損害,損失,費用,法律程序,要求或申索。

6.風險披露聲明

電子交易風險在交易高峯,市場波動,系統升級及維護或其他時間,互聯網或其他電子設施的進入可能會受到限制甚至無法進入。通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設施進行的交易可能會因不可預測的流量堵塞和其他貴公司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受到干擾,傳輸中斷,以及傳輸延誤。由於技術上的制約,互聯網是一種不完全可靠的通訊媒介。由於這種不可靠性原因,交易指令及其他資訊的傳輸和接收可能會有延誤,而這會導致交易指令在執行上的延誤,或者交易執行的價格已不同於指令發出時的市場價格。而且,通信和個人資料可能會被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取得,且在通信上會存在誤解或錯誤的風險,而這些風險將完全由本人/吾等承擔。本人/吾等確認並同意,交易指令一旦發出通常將不可能取消。

簽署確認

本人/吾等,為下述簽署人,茲承認本人/吾等已閲讀,知悉,及明白本協議之內容並接受其條款及條件。

客户:_________客户主任: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買賣合同 篇5

範本  

一、證券市場是高風險市場,投資者既可能通過證券投資而獲取收益,亦可能因證券投資而遭受損失;  

二、本協議含有_____XX公司_______營業部免責條款,凡因免責條款約定的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_____XX公司______營業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建議投資者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本協議免責條款含義後再謹慎考慮,決定是否投資證券市場並與_____XX公司______營業部簽定本協議。  免責條款  

一、您無條件同意以下免責條款,同時本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投資者申請證券交易委託代理業務,因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  

三、投資者因證券賬户丟失、密碼泄密、操作不當所造成的損失;  

四、本公司電腦網絡系統發生故障,公司負責及時修復,但因網絡系統發生故障造成投資者的經濟損失;代理證券買賣合同範文節選!  

五、因地震、火災、颱風、洪水、戰爭、政府行為及其他各種不可抗力、不可預測因素引起停電、網絡系統故障、電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資者的經濟損失;  

六、行情數據來自專業的證券機構,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即時性和穩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資訊僅供參考,投資者據此進行的投資活動所招致的損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的事件所造成投資者的損失;  

八、投資者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户  

1、甲方在委託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户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賬户卡原件和複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後提款時專户出款。  甲方開户時須預留交易和保證金存取兩個密碼為將來交易、提款等活動之用;如甲方為機構,則還須另行預留印鑑(工商營業執照、印鑑)。  

2、在乙方開户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並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户、買賣、交割、轉託管、提款等行為,則必須開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並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賬户卡。  

第三條 買賣委託  甲方在乙方開户後,自動享有櫃枱委託、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da、手機短信息、a方式等委託方式。隨着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託方式視同甲方當然採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甲方進行當面櫃枱委託時,必須提供有權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下同)身份證、證券賬户卡。乙方在審核後,方X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託方式進行交易時,甲方輸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須與預留的信息相符,否則,乙方工作人員或電腦程序將拒絕執行其委託指令。甲方的所有委託均於當個交易日有效。  確認甲方的委託方式有效、合法後,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為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託,則委託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  

1、 甲方在委託後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託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為最終核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 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為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交易費用  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一切買賣,根據證券交易有關業務規定收取手續費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費用。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 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户和證券賬户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 甲方保證金餘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為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税。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櫃枱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户卡、保證金賬户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户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户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如存摺)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為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鑑,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户後,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3通過電話自動轉帳系統或電話銀行系統進行自動轉帳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須另行簽署有關申請文件。當日轉出現金超過___萬元的,須提前一個交易日預約。    

第七條 銀行名稱帳號名稱存摺帳號  

第八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 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賬户卡原件。  

2、 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賬户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 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於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 甲方確認本協議文本,並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後所進行一切委託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並在明白和認可後簽定本協議。  

3、 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賬户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一切資料皆為完整、真實、準確及有效的,並同意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有權使用此等資料,直至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有關任何變更為止。資料如有錯誤或變更,甲方保證立刻通知乙方,否則後果自負。  甲方明白證券買賣具有風險,即除可獲利外,亦可能蒙受損失。甲方確認其所下達的所有證券買賣指令根據自身判斷作出,同意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甲方自身承擔。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引致的甲方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 乙方特別聲明  

1、當甲方臨櫃委託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託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後再由電腦核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託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並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於甲方證件被偽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通過自助委託系統或自動轉帳系統進行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包括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遠程可視電話委託、ee網上交易、電話銀行系統自助轉帳等,任何人憑甲方自行設定的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託,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3、 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户資料。  

4、 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儘快採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 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2、若乙方欲補充或修改非原則性的條款,則將新的內容於營業場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應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後____日內及時到乙方櫃枱辦理相應手續。否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內容,並將其作為協議的一部分。  

3、甲方申請銷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户時,協議終止。  

4、本協議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5、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各執一份。代理證券買賣合同範文節選!  甲方簽名: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郵編及通訊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證券賬户卡:深圳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__  乙方:_____XX公司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蓋章)  經辦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買賣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證券帳號:_________資金帳號:_________股票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郵編: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網上買賣業務共同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本協議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管理機構有關規定的約束,亦受深、滬證券交易所得業務規則、辦公、規定的約束。

二、甲方自願申請使用乙方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行情分析、委託下單。

並應具備網上交易所必需的設備,同時應對網上交易的規則全面瞭解。

三、甲方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股東帳號、身份證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如資料虛假或存在錯誤成份,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四、乙方在保障甲方合法權益的同時,應儘可能提供準確、及時的行情及諮詢信息。

五、乙方依法對甲方的有關交易資料保密。

六、甲方需安全保管並經常修改交易密碼及其他身份認證信息。

若他人依據甲方密碼進入系統所進行的委託,視為甲方的有效委託,其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使用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委託和保證金劃撥時,均以乙方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操作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因不可預測因素或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災、停電、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侵入等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八、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買賣揭示書》,甲方應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全部承擔該種風險。

九、甲方不得利用技術或其他手段攻擊乙方網絡,破壞乙方系統,否則承擔由此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方的損失。

十、由於重大政策變化、不可抗力或者乙方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突發事故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該項風險由甲方承擔。

甲方不向乙方追究任何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

當雙方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時,應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十二、本協議與《委託證券交易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未約定的,適用《委託證券交易協議書》的約定。

十三、本協議簽署後,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人內容及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業規章書。

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甲方銷户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證券買賣合同 篇7

本人/吾等乃貴公司證券户口_________號之户口持有人,本人/吾等之證券客户合約於_________簽訂。本人/吾等同意開立一個或多個證券買賣户口,並同意以本人/吾等名義或代表本人/吾等就證券買賣及相關事宜,通過網上交易服務運作户口,本人/吾等同意,户口由貴公司透過貴公司的網上交易服務按照證券客户合約及下列條款及條件運作:

1.定義及解釋

1.1在本協議中,以下詞語具有下列涵義:

“進入密碼”指密碼及户口號碼;

“户口”指本人在貴公司開立的互聯網買賣户口,經由網上交易服務運作;

“網上交易服務”指_________根據本協議提供的網上買賣服務,包括電子買賣服務,_________網址上的任何資料,以及其中的軟件;

“電子買賣服務”指本人/吾等發出電子指令的設施,以及網上交易服務提供的資訊服務;

“指令”指以電子方式買賣證券的買賣指令或其他處理指令;

“互聯網買賣政策”指有關網上交易服務運作的政策;

“密碼”指本人/吾等與帳號一併使用的個人密碼,據之可進入該服務;

“證券客户合約”指_________公司之現金客户協議書或保證金客户協議書;

“_________”指_________公司;

“帳號”指客户與密碼一併使用的個人密碼,據之可進入電子買賣服務,以及其他網上交易服務提供的服務;

1.2單數詞語包括眾數詞語,反之亦然。提到一種性別之處,包括所有性別。“人士”一詞,包括商號或獨資經營,合夥經營,集團及法人公司,反之亦然。

2.網上交易服務

2.1本人/吾等了解,電子買賣服務為一半自動設施,讓本人/吾等發出電子指令,並接收信息服務。

2.2本人/吾等同意使用電子買賣服務,必須遵照本協議條款及證券客户合約。本人/吾等使用日後經由網上交易服務提供的其他服務,亦必須遵照本協議條款及客户協議書。

2.3本人/吾等為户口項下電子買賣服務的唯一獲授權使用者。本人/吾等需對進入密碼的保密及使用承擔責任。本人/吾等承認及同意,本人/吾等需就使用進入密碼輸進電子買賣服務的所有指令負責,而貴公司,貴公司董事,高級職員或僱員概毋需對本人/吾等,或經由本人/吾等提出申索的任何其他人士的申索承擔責任。

2.4本人/吾等承認,網上交易服務的所有人權益屬貴公司。本人/吾等保證及承諾,本人/吾等不會平擾,修改,拆解,易轉,操縱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網上交易服務的任何部份。本人吾等承認,若本人/吾等在任何時候違反是項保證及承諾,或實公司在任何時候合理懷疑本人/吾等違反是項保證及承諾,則貴公司可向本人/吾等採取法律行動。本人/吾等承諾,若本人/吾等知悉任何人士干犯本段上文所述任何行動,則本人/吾等須即時通知貴公司。

2.5本人/吾等進一步承認及同意,作為使用電子買賣服務發出指令的先決條件,若有下列情況,本人/吾等需即時通知貴公司:

.有關户口的指令已經由電子買賣服務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命令編號;

.有關户口的指令已經由電子買賣服務作出,而本人/吾等未收到對指令或其執行的準確認收;

.本人/吾等收到交易指示的認收,但該等交易指示並非本人/吾等作出,或其他類似的不一致情況;

.本人/吾等知悉户口號碼或密碼的任何未經授權使用。

2.6本人/吾等了解,貴公司擬備網上買賣政策,列出網上交易服務運作政策及程序。該政策可經由網址取得,在任何時候均適用。該政策的條款,對本人/吾等對使用網上交易服務具約束力。若本協議條款與網上買賣政策不一致,以本協議條款為準。

2.7本人/吾等承認_________網址若提供報價服務,乃由貴公司不時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者提供。本人/吾等承認及同意,對本人/吾等在任何方面因報價服務或因本人/吾等依賴該服務而發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損失,費用,支出,損害賠償或申索貴公司概毋須承擔責任。

2.8本人/吾等了解,就提供資訊而言,電子買賣服務只提供由第三方刊發的證券資料。因市場波動及資料傳送過程的延誤,該等資料可能並非有關證券或投資的實時市場報價。本人/吾等了解,雖然貴公司相信該等資料可靠,但沒有獨立基準可茲證實所提供資料的準確及完整性。本人/吾等了解,不應從所提供的任何證券或投資資料而推斷貴公司作出任何推薦或認可。

2.9本人/吾等了解,在電子買賣服務中提供的資料,以“現狀”及“可提供”基準提供,貴公司並不保證該等資料的時候,順序,準確性,足夠性或完整性。貴公司沒有就該等資料作出明示或默示保證。

2.10本人/吾等接受經由互聯網或其他電子方法或設施接受或取得服務以及經由互聯網或其他電子設備或設施溝通或進行交易所帶來的風險。

3.户口

3.1本人/吾等承認,本人/吾等只可經由互聯網進入户口,本人/吾等承認,若本人/吾等在經由互聯網接觸貴公司時有任何困難,本人/吾等需嘗試使用其他方法與貴公司溝通,並把所遇困難知會貴公司。

3.2開户口時,本人/吾等需在户口申請表上寫明本人/吾等就使用該服務而存入首筆按金的款額。該款額可由本人/吾等親自以支票,銀行本票存入或以電傳存入貴公司的辦事處或銀行户口。本人/吾等承認貴公司收到户口申請表上所載有效款項後,方會把進入密碼通知本人/吾等。

4.指令——經網上交易服務買賣

4.1如因故障,通訊設施傳送失敗,或通訊媒體不可靠或並非貴公司所能控制或預期的一或多項原因,以致在傳送,收取或執行指令上有所延誤貴公司毋須承擔責任。

4.2本人/吾等了解,向傳播市場資料的各方提供市場資料的每一參與證券交易所或組織,對其提供的全部資料申張財產權益。本人/吾等亦瞭解,任何方概不保證市場資料或任何其他市場信息的時效,序列,準確或完整性。任何損失或損害,若因下列原因或由其產生,貴公司或任何傳播方概毋須承擔任何責任:任何該等資料,資訊或信息不準確,錯誤,延誤或遺漏;或該等資料,資訊或信息傳送或交付時的任何不準確,錯誤,延誤或遺漏;或任何該等資料,資訊或信息因貴公司或任何傳播方的疏忽行為以致無法履行或提供;或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任何其他非貴公司所能控制或任何傳播方所能合理控制的其他原因。本人/吾等只會把股票報價用於自身用途,不會因任何原因向任何其他人士或實體提供該等資料。

4.3本人/吾等承認,因無法預料的通訊擠塞及其他原因,互聯網是存有內在不可靠性的通訊媒體,而該不可靠性非貴公司所能控制。本人/吾等承認,因該不可靠性,在傳送及接收指令及其他資料時可能有延誤,以致執行指令的延誤及/或執行指令的價格與發出指令時的價格不同。本人/吾等進一步承認及同意,任何通訊均有誤解或錯誤的風險,而該等風險需絕對由本人/吾等承擔。本人/吾等承認及同意,指令一經發出,通常不可取消。

5.境外指令

若本人/吾等在香港以外地方向貴公司發出指令,本人/吾等同意確保及聲明,該等指令嚴格遵守該等指令發出時所在相關司法轄區的任何適用法律。本人/吾等進一步同意,本人/吾等有疑問時會諮詢相關司法轄區的法律顧問。本人/吾等接受在香港以外地區發出的指令,可能需向相關當局支付税費,本人/吾等同意支付該等適用税費。本人/吾等同意,按要求彌償貴公司因本人/吾等在香港以外地區發出指令而發生的任何損害,損失,費用,法律程序,要求或申索。

6.風險披露聲明

電子交易風險在交易高峯,市場波動,系統升級及維護或其他時間,互聯網或其他電子設施的進入可能會受到限制甚至無法進入。通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設施進行的交易可能會因不可預測的流量堵塞和其他貴公司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受到干擾,傳輸中斷,以及傳輸延誤。由於技術上的制約,互聯網是一種不完全可靠的通訊媒介。由於這種不可靠性原因,交易指令及其他資訊的傳輸和接收可能會有延誤,而這會導致交易指令在執行上的延誤,或者交易執行的價格已不同於指令發出時的市場價格。而且,通信和個人資料可能會被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取得,且在通信上會存在誤解或錯誤的風險,而這些風險將完全由本人/吾等承擔。本人/吾等確認並同意,交易指令一旦發出通常將不可能取消。

簽署確認

本人/吾等,為下述簽署人,茲承認本人/吾等已閲讀,知悉,及明白本協議之內容並接受其條款及條件。

客户:_________客户主任: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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