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錳產品訂貨合同(精選18篇)

錳產品訂貨合同(精選18篇)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錳產品訂貨合同(精選18篇)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__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______%,允許含水份______%。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______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______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______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__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______)______物價字第______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______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______〕價重字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______)______冶財字第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______%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______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章)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______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______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__________%,允許含水份_____%。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__________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______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__________元(XX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__________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__________〕價重字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__________)×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__________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需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3

供方: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XX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編碼: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編碼: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

(章)

代表: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證實行自願原則。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4

供方:____

需方:____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____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託代理人:____

電話: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託代理人:____

電話:____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5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___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_______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_______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___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_______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__編碼:__________

需 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__編碼:__________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___

(章)

代表: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6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產品名稱

質量(%)

數量(噸)

單價

金額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______%,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______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______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______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______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______物價字第______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____________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____________冶財字第______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_____________合同_____機關申請_____(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户銀行:

帳 號:

編碼: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報掛號:

開户銀行:

帳 號:

編碼:

錳產品主

管部門意見:

(單)

代表: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8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XX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9

供方: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XX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

(章)

代表: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0

錳產品訂貨合同

供方:______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______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簽訂時間年月日  ─┬─────────┬───────┬─┬─┬───────────  產│質量(%)│數量(噸)│││分期交貨量(噸)  品├─┬─┬─┬─┬─┼───┬───┤│├─┬─┬─┬─┬─┬─  名││││││分配量│合同量│單│金│一│二│││十│十  稱│錳│鐵│磷│硅│粒├─┬─┼─┬─┤價│額│││││一│二  │││││度│塊│粉│塊│粉│││月│月│││月│月  ─┼─┼─┼─┼─┼─┼─┼─┼─┼─┼─┼─┼─┼─┼─┼─┼─┼─  │││││││││││││││││  ─┼─┼─┼─┼─┼─┼─┼─┼─┼─┼─┼─┼─┼─┼─┼─┼─┼─  │││││││││││││││││  ─┴─┴─┴─┴─┴─┴─┴─┴─┴─┴─┴─┴─┴─┴─┴─┴─┴─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供方│需方│錳產品主│鑑(公)證意見:│  │││管部門意見:││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章)│經辦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鑑(公)證│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機關(章)│  │電話:│電話:│代表:││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年月日│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注:除國家另有│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規定外;鑑(公)│  ││││證實行自願原則。│  └────────┴─────────┴──────┴────────┘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1

供方:______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______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

產│ 質量(%) │ 數量(噸) │ │ │ 分期交貨量(噸)

品├─┬─┬─┬─┬─┼───┬───┤ │ ├─┬─┬─┬─┬─┬─

名│ │ │ │ │ │分配量│合同量│單│金│一│二│ │ │十│十

稱│錳│鐵│磷│硅│粒├─┬─┼─┬─┤價│額│ │ │ │ │一│二

│ │ │ │ │度│塊│粉│塊│粉│ │ │月│月│ │ │月│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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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

│ 供 方 │ 需 方 │錳產品主 │鑑(公)證意見:│

│ │ │管部門意見:│ │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章) │ 經辦人: │

│單位地址: │ 單位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鑑(公)證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 機關(章) │

│電 話: │ 電 話: │ 代表: │ │

│電報掛號: │ 電報掛號: │ │ 年 月 日 │

│開户銀行: │ 開户銀行: │ │ │

│帳 號: │ 帳 號: │ │注:除國家另有 │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 │規定外;鑑(公)│

│ │ │ │證實行自願原則。│

└────────┴─────────┴──────┴────────┘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2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簽訂時間年月日產品名稱質量(%)數量單價金額分期交貨量(噸)錳鐵磷硅粒度分配量合同量一月二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塊粉塊粉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部門、冶金工業相關部門〔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方單位名稱:(章)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開户銀行:帳號:郵政編碼:

需方單位名稱:(章)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開户銀行:帳號:郵政編碼: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章)代表:鑑(公)證意見: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年月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3

晶片廠錳產品訂貨合同書

供方: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單價金額分期交貨量(噸)

錳鐵磷硅粒度分配量合同量一月二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塊粉塊粉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4

供方:______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______ 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

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

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

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

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

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

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

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

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

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

,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

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

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

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

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

供 方 需 方 錳產品主 鑑(公)證意見:

管部門意見: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章) 經辦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鑑(公)證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機關(章)

電 話: 電 話: 代表: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年 月 日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注:除國家另有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規定外;鑑(公)

證實行自願原則。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5

供方: 分配號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

質量(%)

數量

單價

金額

分期交貨量(噸)

粒度

分配量

合同量

一月

二月

……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託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錳產品主管部門意見:

(章)

代表: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森態門業 地址: 地址:合肥東方商城 電話: 電話:0551-2109917

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具體議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產品名稱:免漆套裝木門

二、材質:內心杉木龍骨框,外覆6釐高纖板,表皮PVC免漆材

三、產品數量:1、實心門共計

2、玻璃門共計套;

3、雙開門共計

四、產品價格:單扇超寬套裝木門價格440元/套; 單扇超寬玻璃門價格:460元/套; 雙開超寬門價格:840元/套;

五、產品規格:按甲方提供的顏色、款式加工;

六、製作工期: 天收到預付定金後第二天算起,乙方不得無故拖延時間。

七、結算方式:預付首付訂金元,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點清貨後付清二期貨款元,待安裝結束,甲方驗收後應付清餘款 元,但驗收時間不能超過5天。

八、售後服務:

1、產品一年內因廠裏生產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全部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

2、人為性質,潮濕環境自然災害和不可抗拒的原因等造成的損壞均由甲方負責。

九、以上所有產品不包括五金(鎖、鉸鏈、門吸及玻璃),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免費安裝。

十、本合同事項費用:

總計金額(大寫): ¥: 元 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合同編號:20xx-- 簽訂日期:20xx--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或項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期限: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設計、製造、驗收按照標準對於此型號(產品類型)的質量要求進行驗收。

三、結算方式、條件及期限:

提貨時,一次性付給甲方,同時甲方向乙方開具全額增值税發票。

四、運輸及到達站(港)的費用負擔:

甲方負責協助將貨物裝配到位至乙方指定地點附近 ,運輸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交貨期:

交貨期為甲方收到貨款後立即發貨。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它約定事項:

1.對本合同條款及技術協議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字認可,雙方認可的傳真文件、定單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效力。

2.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錳產品訂貨合同 篇18

供方:合力門配 合同編號:龍字08-36號 需方:寧波大榭開發區龍傑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需方公司內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產品保修一年,供方提供質保書,合格證。

三、交(提)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交貨在需方公司內。

2、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後三天內交貨。

四、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供方的材料質量標準為合格,質量標準按國家行業標準執行,提出異議期限以貨到需方公司三個月內提出。如有材料達不到國家標準或未按圖紙製作,供方承諾包退包換,並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結算方式期限:本合同生效後,需方預付900元訂金,待供方將貨送到需方公司後,需方將貨款全部付清。

六、違約責任:供方未按合同時間交貨,無故延期交貨每一天扣供方貳佰元,。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按國家合同法執行。

八、其它約定事項:未盡事宜,在遇到實際問題時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即日生效。

供方:合力門配 需方:寧波大榭開發區龍傑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地 址: 地 址:寧波市江北大橋往洪塘方向1公里 電 話: 電 話:87560818

(蓋章): (蓋章):

標籤: 訂貨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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