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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供貨合同範本大綱

水泥供貨合同範本大綱

水泥是重要的建築材料,那麼簽訂水泥供貨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水泥供貨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水泥供貨合同範本大綱
水泥供貨合同範文1

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就水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水泥需求計劃量

1、乙方 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應,數量 噸,每噸 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並隨貨提供生產廠家合格證明書。

2、交貨時間:乙方應提前6日電話或書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貨計劃量及下貨地點,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計劃後應及時組織貨源按乙方指定的時間,送到目的地。

3、費用承擔:由甲方送貨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現場堆放點,卸車由 承擔,以乙方收量計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後,甲方按乙方計劃將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雙方另行友好協商。

二、結算方式

1、貨到 天內付清全部貨款,鑑於甲方為乙方墊資,乙方不得更換供應商,甲方按實際到場的水泥數量按時結算。週期計算以甲方第一批

2、甲方規定財務人員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簽字收款甲方視為無效,並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三、收貨及驗收

1、乙方委託 電話 身份證號: 以其簽字的送貨單和欠條為甲方結算憑證。

2、乙方指定的收貨代表,在甲方三聯送貨單上簽字,視為乙方對水泥的產品名稱、數量、價格予以確認。

3、甲方按乙方規定時間將水泥運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時,乙方必須在12小時內安排人員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轉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超過付款期限,則需付違約損失,違約損失按超期未付貨款每天每噸加價 元計算,直到全部貨款和違約損失金付清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墊資費用及其它費用給甲方時,甲方有權隨時停止供貨,直到貨款付清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資金不能按時到位,工程報建手續不齊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須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貨款及費用,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在甲

本合同所訂的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變更或修改合同,對方有權拒絕供貨或付款,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它事項:

1、洋房水泥廠價為395元/噸,市場運價220元。

2、價格隨行就市。如有變動,則以甲方電話通知為準。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法人或代理人簽定及甲乙雙方蓋章之日生效,到甲乙雙方貨款兩清之日自行終止,望雙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貨合同範文2

甲方:(購買方) 乙方:(銷售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供應概況

1、貨物供應概況一覽表單位:(人民幣:元/噸)

合同金額:約人民幣元整(小寫¥元)。

上述數量和交貨時間為計劃數量、時間,具體以工地通知的實際驗收數量為準。總金額以甲方實際簽收的供貨數量計算。

2、價格的約定:

單價包含但不僅限於運費、裝卸費、税金等。

本綜合單價為工地交貨價,含税、含卸車費(其中各品種袋裝水泥卸車及費用由甲方負責)及其它相關費用。

本水泥綜合單價為固定價格,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不作調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JTG E30-20xx的要求;

2、符合GB 175-20xx《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

3、符合《通用硅酸鹽水泥》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 GB 175-20xx/XG1-20xx;

4、緩凝P.C.32.5、P.C.42.5水泥按設計要求初凝及終凝時間應大於或等於180分鐘;終凝時間應大於或等於360分鐘。

5、乙方在供貨之前,須提供生產廠家的相關資質材料及所生產產品材質證明書,交貨時必須同時出具產品生產許可證,質檢報告及出廠合格證,乙方及時提供三天及二十八天質量檢驗報告單,產品應符合環保要求。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1、以乙方工廠同編號出廠水泥的檢驗報告及產品質量合格證為依

2、乙方每車次產品須提供產品合格證書,並在三天和二十八天強度期滿後提供水泥的檢驗報告供甲方做資料。

3、乙方提供的水泥採用袋裝的,袋裝水泥每袋淨重不小於49.5kg,隨機抽取20包總重不小於1000Kg,如有異議,可到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地磅復磅,並以該重量為準,費用由責任方承擔,若乙方供貨的數量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則應補足短缺部分,並按短缺量的雙倍賠償甲方。散裝水泥每車誤差在50Kg(含50Kg)以內時,以乙方出廠磅單數量為準;當每車誤差超出50Kg(含50Kg)時,則以甲方的地磅重量為準,如有異議,雙方可到第三方地磅復磅並以該重量為準,費用由責任方承擔;任何一方的磅秤均應獲得國家計量部門的認證,如有誤差,須及時較正。

4、乙方在發貨前根據技術標準的要求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重量等進行準確而全面的檢驗和測試,並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證明書和檢測報告,並隨貨交與使用單位,但有關質量、規格、數量或重量的檢驗不應視為最終檢驗,檢驗費含在貨物報價中。

5、甲方委託本工程的監理單位和檢測單位對乙方供應的貨物按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要求進行檢測、驗收。

6、如乙方對監理單位和甲方的檢驗有異議,甲方將委託當地省(市、區)交通廳(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進行復檢,複檢結果為終局結果。如檢驗合格,檢驗費由甲方負責;若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由乙方負責。

7、除以上檢驗程序外,甲方有權檢驗和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技術標準的要求。技術標準將説明甲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

8、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技術標準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絕接受該貨物,乙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如果由此而導致延期、費用索賠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話,甲方將有權緩引本合同條款十三條予以處理。

四、包裝

乙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要求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轉運的過程中損壞或變質。包裝費用含在貨物報價中。乙方應承擔由於其包裝不合理而引起貨物變質、損壞或丟失的責任。

五、交貨和單據

乙方應按照“貨物供應概況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所有供應貨物按重量驗收數量。乙方應提供貨物質量證明書和檢測報告,並提供與驗收數量相符的增值税發票和運雜費發票及其它必要單據。

乙方提供的材料,如在甲方月計劃之內的貨物,要求3天之內到貨。如在甲方月計劃之外的貨物,要求5天之內到貨。

六、保險

本合同下乙方應對其提供的貨物在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進行全面保險並自行承擔費用。

七、運輸及卸貨

1、乙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輸至甲方施工現場的指定位置,由施工方負責袋裝水泥的卸車及卸車費用;乙方負責散裝水泥的卸車及卸車費用,乙方免費提供散裝水泥罐並運至指定的施工現場並協助甲方卸車和安裝調試。進場的道路由施工方負責維修並能保證送貨車輛正常通行。

2、甲方以書面或傳真等方式通知乙方供應數量的月度計劃,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水泥需求計劃後立即組織供貨,並安排足夠的運輸車輛負責甲方貨物運輸。

3、乙方接到甲方實際供貨通知後應於 24 小時內將水泥運抵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做好接貨準備工作

4、乙方運輸單位應履行各項發貨手續,並根據甲方的需求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5、乙方應加強與沿途運管部門的日常協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須保證運輸通暢,按時供貨;乙方在運輸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和事項。

6、乙方應確保運輸過程水泥不潮濕,袋裝水泥不破損。

7、合同執行期間,供貨數量以甲方工程進度需求的實際到貨數量為準,乙方應無條件配合,且不能因供應實際數量的增減作為向甲方索賠的依據。

八、保證

1、乙方應保證本合同中所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水泥運至現場日期不允許超過生產日期30天。

2、因貨物出現質量問題,導致工程返工時,乙方須無償供應返工所需的貨物。因貨物質量不合格造成的其他損失,經監理確認後,甲方有權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可向乙方予以追訴。

3、甲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索賠。

4、乙方收到通知後應根據甲方要求以合理的速度供應返工所需的貨物。

5、乙方如因自身原因造成貨物供應不及時,甲方可按十三條的要求扣除誤期賠償費。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貨物供應不及時造成施工單位停工待料,施工單位因此而形成的索賠經監理和業主確認後,甲方按十三條的要求扣除誤期賠償費後,同時,甲方有權選擇其它供貨廠家。

九、付款

1、乙方按貨物需求表及甲方通知的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地供應貨物。貨款按月結算,結算日期為當月25日至當月底,總包單位與乙方結算後的7日內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貨款。

2、付款單據:

(1)乙方提交的貨物發票。 (2)乙方提交的運雜費發票。

(3)乙方的質量證明書和檢測報告(提交給甲方指定的接受單位)。 (4)甲方或其代表的質量和數量驗收單及統計表(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和《統供材料計量支付審批表》。

十、價格

乙方按本合同提交的貨物收取的單價應該是乙方在貨物供應概況

一覽表中確定的貨物綜合單價,無論實際供貨數量大於還是小於本合同暫定數量,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單價保持不變。

十一、合同修改

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十二、轉讓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三、乙方履約延誤及誤期賠償費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礙按時交貨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評價,並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賠償費率按十三條第2款執行。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拖延交貨,甲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天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的0.2%計收,直至交貨為止,但總額不超過該批貨款的5%。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貨物供應不及時造成施工單位停工待料,施工單位因此而形成的索賠經監理和業主確認後,甲方按十三條第2款的要求扣除誤期賠償費後,還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索賠費用。

十三、違約終止合同

在乙方出現違約而甲方採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甲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其他的合同義務的話,乙方的履約保證金不能被沒收,乙方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指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僅限於:戰爭或暴亂、火災、洪水、流行病、防疫限制和禁運。

3、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書面另行要求外,乙方應儘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

十五、爭端的解決

買賣雙方應通過直接的非正式協商,友好解決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從該非正式協商開始後30天內甲方和乙方仍不能友好解決合同爭端,合同雙方中的任一方可要求將爭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六、税費

乙方對合同貨物遞交給甲方以前應支付的包括增值税、營業税等一切税費負全部責任。

十七、第三人主張的權利

1、乙方應就交付的貨物(包括貨物的任何一部分),負有保證甲方免受第三方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第三人主張的權利”包括貨物的所有權、知識產權、債權、擔保物權、用益物權等權利。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合同貨物主張權利的,甲方有權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乙方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

3、因為第三人對甲方主張權利而發生的糾紛,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其他為解除糾紛而發生的費用以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八、適用法律

本合同應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十九、通知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傳真送到合同中規定的雙方的地址,傳真須經書面確認。送貨通知由甲方指定的材料管理員電話通知乙方後,由乙方以書面形式或傳真確認。

二十、廉政約定

甲、乙雙方都必須廉潔自律,反對商業賄賂。甲方不得收受乙方的回扣、禮品或現金;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不得采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甲方的相關人員如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可致電甲方電話:。

二十一、合同份數與有效期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貨合同範文3

出 賣 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 受 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與受買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協商,就水泥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場調整價格,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約定。結算數量以買受人實際提貨的數量為準,每次匯款金額不低於壹佰噸的款項。

1.2上述合同單價及據此計算出的合計金額為買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須支付的全部費用,其中已包含了出賣人為完成生產、包裝、税額等費用。

1.3當受買人需求量有較大變化時,為便於出賣人合理安排供應,買賣人應在提貨前三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出賣人,通知內容包括本次提(供)貨商標、規格型號、數量、時間、具體承運人等內容,出賣人按照通知內容供應貨物即視為履行了貨物交付義務。

2、質量標準:執行GB175-20xx標準。

3、履行提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4.1數量、外觀驗收:散裝水泥以出賣人實際出廠過磅數量為準。買受人對水泥數量、外觀有異議時,必須在接收貨物後3日內提出,逾期視為對數量、外觀無異議,出賣方不再承擔合同責任。

4.2質量驗收:買受人委託出賣人取樣、籤封,以出賣人合同編號水泥的檢驗報告作為驗收依據。買受人對水泥質量有異議時,必須在接收貨物後30日內提出,雙方將籤封試樣送甘肅省建築材料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進行仲裁檢驗。逾期視為對質量無異議,出賣方不再承擔合同質量責任。

5、水泥的交付:買受人自提貨物,水泥在出賣人的貨物棧台交貨,所有權及毀損、滅失的風險自貨物離開出賣人貨物棧台時轉移至買受人。

6、結算方式

6.1貨款以人民幣結算,採用銀行匯款、現金支票或現金支付,合作之初適當採用少量銀行承兑結算。

6.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經買賣雙方確認的有關提(供)貨憑證是雙方結算時確認規格型號、數量、價款等的有效文件

6.3付款方式:先支付貨款後提貨,即買受人拉運貨物採取先付款後提貨的方式,貨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户後,由出賣人出具相應數量的提貨憑據,買受人憑提貨憑據提貨。

7、違約責任

7.1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違反本合同任意一條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0.5%的違約金。

7.2買受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出賣人有權暫停供貨。

7.3出賣人交付貨物經檢驗不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

7.4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出賣人有權要求在買受人支付完應付款後,單方解除本合同:

1)、買受人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買受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3)、買受人拒絕、拖延或連續次未按期與出賣人對賬結算,並付清前期貨款;

4)、合同履行期間買受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8、合同的解除

8.1經質量檢驗部門終檢,標的質量不合格,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8.2價格需調整,雙方協商不成時,買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8.3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8.4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本合同項下買受人的義務不得轉讓,否則出賣人有權要求在買受人支付應完成貨款後,單方解除本合同。

9種方式解決。

1)、向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買賣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賣人執三份,買受人執兩份,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約定事項

11.1雙方每月月底對賬並簽訂月度對賬確認函,年底簽訂年度對賬確認函。

11.2若遇價格調整,買賣雙方尚未及時簽訂補充協議,且經買受人同意調價予以發貨的,出賣人按調價後價格執行,否則出賣人有權暫停發貨。

11.3買賣雙方對本合同約定內容嚴格保密,若受買人泄露本合同內容任何一條,則自泄露之日起出廠價格按出賣人當時掛牌價格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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