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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原材料合同(通用6篇)

採購原材料合同(通用6篇)

採購原材料合同 篇1

供貨方: 義烏市大勝橡塑製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採購方: 常山柚豐工貿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採購原材料合同(通用6篇)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遵循平等、互利、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採購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原料名稱、數量

採購項目貨品顏色按温州恆泰色卡號生產;產品餘料切2MM不背膠.

2、運輸方式、交貨的期限、地點:

(1)運輸方式:貨車 (箱式貨車)

(2)乙方須在20xx年11月 5日前按合同約定數量、質量標準、原料規格進行交貨。 (3)交貨地點:為採購方指定地點: 。

3、驗收標準和方法:

(1)賣方應隨貨提前將有關的出貨檢驗報告或證明提供買方備查。 (2)本合同原料需現場驗收合格,不需複檢 本合同原料需現場取樣複檢合格 。

(3)買受方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生原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不符合規定,則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向供貨方提出書面(口頭)異議,並有權拒付貨款。

(4)供貨方在接到買受方書面(口頭)異議後,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如乙方逾期不處理,則視為供貨方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付款條件、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貨到檢驗合格後30天付款,含運費,增值税發票

5、違約責任:

(1)供貨方提供的原料產品如有質量問題或者不符合合同約定,買受方可以要求退換貨,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供貨方承擔,同時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

(2)供貨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提供原料,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同時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它經濟損失。

6、其他約定:

(1)買受方中途變更原料採購數量的需提前___日通知供貨方,供貨方按買受方書面通知更改 ,雙方互不視為違約。

(2)供貨方應嚴格按照買受方要求的原料質量和規格要求生產或供應貨品。否則,買受方有權拒絕支付貨款。

(3)供貨方須按買受方要求提供產所提供原料的相關合格證書(要根據實際採購的原料由對方隨貨出具質量檢驗合格證書、原產地證書等):

(4)如因供貨方提供的原料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所給買受方造成一切損失由供貨方承擔。

(5)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供貨方仍有責任採取一切可能措施恢復供貨並在事發之日起通知買受方。若供貨方在事發後 內仍不能履行合同責任,買受方有權終止合同。(可視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7、紛爭解決: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履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雙方當事人約定向買受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浙江市常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8、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9、另附需簽署重金屬符合性聲明協議(此協議具有法律效應)

供貨方: 買受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日期: 日期:

採購原材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合作關係

甲、乙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

1、乙方按甲方所需原材料產品品種、規格、數量按照甲方要求準時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或換貨,並在規定時間內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二、 甲方所需求的材料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金額:見合同附件。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每次採購前以訂單形式下達給乙方。訂單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三、 送貨日期:訂單下達後10日內。

四、 送貨質量

乙方送的所有原材料,必須確保其質量,如發現一批貨中摻有假貨、非甲方確認的殘次品等質量問題,即扣除涉及金額的三倍作為違約金。

五、 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遇節假日順延)結算貨款,乙方當次結算的貨款必須送交税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否則甲方不予以支付貨款。乙方以最近一次的貨款作為質保金,作為日後進行調貨,確保質量的依據。

2、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提供相應的資質及證件: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副本(複印件)、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

六、 運費:乙方負責全程運費。

七、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送貨的,應賠償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費用。

2、因乙方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損失的,應按照損失金額進行全額賠償。

八、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貨款,須事先與乙方聯繫,説明原因及解決方案,獲得乙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款項。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貨款且沒有獲得乙方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付款金額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九、 供貨原則

乙方與甲方任何部門、人員有私自商業賄賂行為,一經核實,立即扣除供應商全部剩餘帳期內全部貨款,同時解除合同。

十、 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乙方從甲方得到的採購信息,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十一、 合同解除

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甲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2、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甲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3、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給予處分時。

十二、 合同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產生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當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 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 聯繫方式:合同簽訂時間:

乙 方: 法定代表: 聯繫方式:採購訂單訂單號:

採購原材料合同 篇3

國際貿易採購原材料合同範本的內容

合同編號:____

(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 購方名稱: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 電報掛號: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______ 到站:________

簽字:_______ 購方簽字:__

採購原材料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__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對象依據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__

第二條價格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支付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天。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發貨通知售方應在發貨後——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_購方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_收貨人:__________發站:___________到站: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採購原材料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售方)為一方,與 (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對象依據 年 月 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

第 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總金額為

第二條價格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

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支付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 年 月 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 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 1份;

3、明細單 3份;

4、品質證明書 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 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 個月。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 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 天。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發貨通知售方應在發貨後 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蘇方為原蘇聯工商會。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 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 年 月 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共同條件”辦理。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俄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法定地址售方名稱:

售方名稱:購方名稱:

地址:地址:

電報掛號:電報掛號:

第十三條運輸地址發貨人:

收貨人:

發站:

到站:

簽字:

購方簽字:

日期:

採購原材料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的 工程需要溪砂建材,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應按甲方工程進度所需的用量供貨(甲方應提前12小時通知供貨時間),乙方應按時保質、保量供貨。

二、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必須按甲方所需的規格及符合工程材料質量所需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三、數量按運至工地實際丈量數量計算,溪砂價格按每立方米人民幣叁拾壹元計。

四、價款結算方式

按每月結算的材料總價於每月30日付清全部貨款。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日起生效,直至材料款項全部結清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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