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氧買賣合同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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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用氧買賣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在合同期內,甲方所需醫用氧(“氧”)全部由乙方供應。
二、甲方自有壹台 3 m3低温液氧儲罐、氣化器及雙路調壓的供氧系統用於甲方用氧使用。
三、價格:
每噸醫用氧(“氧”)按 。經雙方驗收,按雙方簽名確認的送氧單上的實際數量為送氧量結算依據。
四、供氧地點:
五、質量標準:按照《中國藥典》20__版二部規定的“氧”標準供應,並隨時跟蹤國家相關最新標準執行。
六、付款:按月結算:乙方每月出具供氧發票一次,當月氧氣款下月30日前付清。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同意接受並嚴格履行本合同的條款。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不間斷地按第五條規定的質量標
準提供保質保量的醫用氧。
3、甲方設備管理員必須經相關部門培訓、考核,取得上崗證後持證上崗,並按乙方提供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醫用氧買賣合同》履行期間,因中心供氧系統出現故障,在供氧系統恢復正常供氧前,乙方及時供給足夠的瓶裝氧以確保不間斷地供氧,以維持醫院的正常運作。
2、乙方負責向甲方不間斷地提供合格的醫用氧(“氧”)。
3、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到歸屬地技術監督部門對特種設備報檢年檢。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嚴格履行本合同的條款並及時付清氧氣款。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及時驗收醫用氧和支付氧氣款,如違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的總額,以每日1%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數量、質量供氧給甲方。如不及時供氧,或者質量不合格,乙方應按所違約的數量的總價款,以每日1%支付違約金給甲方,如造成醫療糾紛或事故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供氧設備發生的事故以及氧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應分清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此合同的約定在其有效期內履行本合同義務,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或者單方提價和降價。否則,違約方按已履行合同總價款的五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此合同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
十一、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醫用氧買賣合同書 篇2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位於的商鋪的整體買賣事宜,根據《民法典》、《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的商鋪現房,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產權證號為,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商鋪座落在,結構為磚混;
商鋪產權面積平方米。
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方式獲得;
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整體買受上述商鋪。
甲方保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與上述商鋪的承租人再訂立任何有關租賃性質的合同,原租賃合同在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展期、續租。否則導致商鋪遲延交付的,甲方應按每遲延一日元的標準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乾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________小寫。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給定金人民幣萬元,合同履行過程中該定金可抵作購商鋪款。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日內將上述商鋪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鋪完全具備過户至乙方的條件。
甲方應在商鋪的抵押解除後日內將此商鋪過户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辦妥上述商鋪過户手續的當日將價款元一併支付。。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上述時間辦理過户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外,還應向乙方承擔定金的擔保責任。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日內將商鋪過户至乙方名下,乙方應在妥商鋪過户手續的當日將餘款元一併付清。
第三條上述商鋪的過户費用按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對商鋪的責任界定以過户為準,過户前所有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或享有;過户後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或享有。
第五條甲方於商鋪過户至乙方後3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並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告知之日起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六條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的商鋪無法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辦理過户手續給乙方,視為甲方重大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七、八號商鋪無法與甲方履行合同,視為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第七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醫用氧買賣合同書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讓宗地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住宅與園田用地。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
第三章
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永久,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當日,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一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剩餘部分,
元(小寫: 元)。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
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後_貳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四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二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24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千分之叁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3個月的,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並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第十四條 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____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3‰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3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十五條
出讓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將本出讓土地使用權交給受讓人,出讓人在自有土地承包面積地內劃撥大寫
百平方米(小寫
平方米)補償給受讓人,土地出讓金按此合同約定款項支付,後續出讓手續出讓人必須協助受讓人辦理。
第六章 説明
第十五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十六條
受讓人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第七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
第一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市淨月經濟技術____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則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以及中介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受讓人(章): 出讓人家屬子女簽字:
受讓人家屬子女簽字: 住所: 住所: (簽字):(簽字):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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