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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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按照標準執行。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二、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三、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4.保險: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五、驗收
1.驗收時間:
2.驗收方法:
3.驗收標準: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檢驗機構按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六、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人民幣
總價:人民幣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貨款的支付方式: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3.預付貨款:
七、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八、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他約定:
十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去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他:
十二、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繫方式:
甲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聯繫方式
郵寄地址:
聯繫人:
電話:
電子郵箱:
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之任何一種,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閲。上述郵寄送達地址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五、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位於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棗莊市盛源榮達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榮達公司)月度材料採購計劃,由甲方與榮達公司洽談簽訂貨物買賣合同。
二、 合同簽訂後的組織進貨、供貨、結算、回款等一切銷售事宜,由甲方直接與榮達公司進行,乙方不再參與。
三、 甲方按榮達公司提供金額的15%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於每次向榮達公司開據發票進行財務掛賬後的十天內全額支付給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額的1%加付違約金。(乙方無需向甲方提供居間費用的發票)
四、 供貨的質量以及供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或者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 乙方居間活動中產生的居間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繞過乙方或者隱瞞與榮達公司發生買賣業務,必須每月向乙方通報業務金額,否則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榮達公司財務掛賬情況,按甲方與榮達公司發生的供貨金額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裝運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包裝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_____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_____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_____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1)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的_____費。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___噸,長___?米,寬___?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第十一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_____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_____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_____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説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_____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_____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_____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___項_____: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照其程序_____。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_____機構_____。
_____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_____費用敗訴一方承擔,_____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_____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儘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第___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中國(以下簡稱賣方)和國(以下簡稱)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
二、數量: 噸。
三、規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1.密度: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最高。
3.含水:重%最高。
四、價格: 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年第1季度噸;第2季度噸;第3季度噸;第4季度噸。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____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 。
七、目的口岸: 。
八、付款條件: 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
第二部分
第三條1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出口公司____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
第一部分
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1.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XX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1)發票份;
(2)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2.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份,隨船帶交目的港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份航寄。
十、附註:
1.本合同
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2.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開立信用證。
3.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
第一部分以中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總則:本部分條款與
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1.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2.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後,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負擔。
3.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4.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X米。油輪長度不得大於X米。如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徵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負擔。
5.由於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於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負擔,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自理。
6.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選擇。
三、裝船通知:
1.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派船計劃後,應在五天內電覆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2.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覆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後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3.在本條
1.項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註明船名待定時,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4.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5.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6.裝船完畢後,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合同號,品名,密度(註明換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1.油輪抵達裝港後,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並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1)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後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後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2)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從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3)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後,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後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2.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3.由於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1)由於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2)港務當局由於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3)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4.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5.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
第五條第
1.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1.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
第四條2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dcae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a運費率計算。
2.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並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後三十天內向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3.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後,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4.如果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後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1.重量的鑑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鑑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鑑定證書填寫。重量鑑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2.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b-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後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餘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後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後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1.所派油輪應加入基於________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c)》
第七條的金額保證(cb保險)以及a協定。
2.由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採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採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採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後,可以採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採取的措施和後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採取措施前,將擬採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採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託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於被委託者採取的措施,委託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託人提出通知後,被委託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3.賣方或船東船長採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________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c)》及a協定的規定相牴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 如除本部分
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
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由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
一、本合同
第二部分以中,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賣方(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返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5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貨物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貨物
1、貨物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貨物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貨物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貨物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
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貨物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貨物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
貨物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貨物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貨物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貨物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貨物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
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貨物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
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貨物,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貨物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貨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
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貨物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貨物質量符合約定。
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貨物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貨物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貨物促銷計劃,以加速貨物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貨物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貨物退換
1、雙方在確定貨物價格時,應當對貨物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
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3)有條件的退換貨
(4)在貨物總價值%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貨物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貨物:
(1)殘、次品(2)季節性貨物過季時(3)滯銷貨物(4)其他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季節性貨物過季時(3)滯銷貨物(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貨物,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貨物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貨物。
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貨物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貨物,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貨物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日。
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貨物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貨物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____
3、如因貨物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貨物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
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貨物對帳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貨物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
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貨物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二)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開户銀行/帳號:開户銀行/帳號:
税號:税號:
蓋章: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經銷協議如下: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經銷萊珂服飾。
二、甲方以商品全國統一零售價的4.5折作為乙方結算價,並開具增值税發票。運費由乙方負擔,甲方代辦運輸手續。本市內運輸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自行看樣定貨,發貨後不作退換貨處理。如有質量問題,貨到三天內通知甲方,併發回給甲方鑑定,過期不再處理。
四、乙方在該地區經銷期間,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做好優質服務、售後服務工作。
五、甲方授權期限為半年,經甲方對乙方銷售業績考核,再協商制定續簽手續,或轉為連鎖經營點。
六、如有下列情況,甲方不需經乙方同意,可以終止本協議,並且由乙方自負一切責任:
1、有違反本協議之事的行為。
2、不能及時給付貨款。
3、提供暢銷產品,供同業仿造。
4、對外促銷等廣告,未經甲方事先同意而實施。
5、乙方違反以上條例,經口頭勸告無效,再發書面通知限期改正,如還不思改過,經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七、協議期滿,自動終止雙方義務。
八、協議期間,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在簽約地點處所管轄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店鋪面積:_________
籤協人:_________籤協人:_________
店鋪地址: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乙方運輸方式:_________
運輸送達地點: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7
甲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法定代表: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
1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即:人民幣:壹萬貳仟貳佰壹拾柒元整2付款時間與方式:
21甲方於收到產品日內全額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貨款。
22乙方於貨款入賬日內提供甲方全額增值税發票。
3交貨方式、交貨日期及交貨地點:
31交貨日期:合同生效後日內乙方交付甲方產品。
乙方收到甲方貨款後,交付甲方產品。
3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4質量標準:
41乙方所提供產品的技術指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
42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提供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需要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相應處理,3個工作日內給予處理。特殊情況需要乙方提供備機給甲方。
5違約責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條款。
52如發生交貨日期延遲,乙方每延誤一天交貨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貨款,如甲方沒有按期支付,每延誤一天需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最多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雙方認可的仲裁部門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日期:日期: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供方向需方提供貨源達成如下協議:
一、品名、單位、規格、
二、議價週期:
因市場價格存在不確定性,為確保合同雙方的利益,食品在每隔天月,雙方重議一次單價,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後,供方將單價以書面形式告知需方,經需方簽字蓋章回傳生效,若需方對新的價格不予接受,可解除合同,並對此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三、結算方式:
產品採用現金結算方式:當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時,乙方在接受甲方商品,確認型號,數量,及合格後,乙方應在接受商品後,當天以現金進行結算.
四、交貨方式:
1.乙方應將產品按時保質保量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費、保險費、卸貨費等)由乙方承擔。
2.甲方需提前天以書面傳真方式向乙方訂貨,乙方應根據甲方訂貨單上的品種、規格、數量以及送貨地點等約定事項送貨。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截止。
2.若甲乙雙方中有一方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天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故中止合同者,須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⒈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
⒉因本合同的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生效:
⒈本合同原件一式二份,經雙方各自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傳真件均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9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供貨能滿足乙方95%以上,關於產品的技術標準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的購貨量不能低於153種,貨數上下限不能低於2位數額。
三、產品包裝規定完好,符合標準。
四、產品供貨單位:醫藥有限公司,產品由甲方負責送貨上門。
五、交貨期限自收到訂單五日內送達。
六、產品價格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的市場價格計算。
七、貨款自甲方發貨120天內,乙方應予以支付上一個月貨款。
八、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交貨的,應向乙方支付未交貨物貨款3%的違約金。
2、甲方所交貨物品質、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乙方同意使用應按按照質量另行定價,如乙方不能使用的,根據交易的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並承擔一切費用。
3、如甲方逾期交貨,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規定,向乙方償付預期交貨違約金,並承擔乙方一切損失費用。
九、乙方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中途退貨,應向甲方償付退貨不分貨款3%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支付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證據後,方可延期執行或不執行合同,並根據情況進行部分或者免於應承擔的責任。
十一、按照本合同規定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照銀行規定的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本合同如發生任何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請求業務主管介入調解,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20__年12月1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能隨便變更或解除合同,未定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後,再做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對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確需變更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要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已放開的商品價格由雙方協商定價。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由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對異地的商品調撥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乙方自提。對運費負擔,也可按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甲方應從對乙方負責和維護消費者利益出發,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後10天內開單調撥(庫存商品按開單日,工廠直送的以車站、碼頭收貨日為準)。
受交通運輸影響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暫緩發貨(暫緩期宜在30天以內)的,不作延誤合同處理。
異地調撥,均由甲方代發貨,如乙方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同城調撥,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貨款結算後7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負責倉儲費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才能發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督,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責任確屬甲方的,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乙方應在6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並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益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的查詢,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____________銀行結算辦法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
1、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部分貨款總值1的違約金。
但如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____________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因甲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4、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照顧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也可依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本總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任何一方需變更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按本總合同辦理。
具體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
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
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
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
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
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
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
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3)有條件的退換貨
(4)在商品總價值%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3)滯銷商品(4)其他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3)滯銷商品(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
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日。
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
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
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二)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辦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開户銀行/帳號:開户銀行/帳號:
税號:税號:
蓋章:蓋章: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2
銷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購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原煤相關事宜進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煤炭品種:
原煤。
2、煤炭數量:
8000萬噸。
3、煤炭質量標準:
所銷售品種標的發熱量不小於5000大卡。
4、計量方式及價格
計量以甲方過磅為準,價格為400元/噸。
5、總價款:
零零叁佰貳拾萬元整(¥3200000.00元)。
6、付款及結算方式:
乙方以付款的形式將貨款提前打入甲方賬號,甲方按乙方預付款金額付給相應數量的煤炭結算提貨單,乙方拉運完後,甲方開具17%的增值税票。
7、提貨方式及雜費結算
乙方自行派車到甲方指定煤礦提煤,運輸途中所遇風險等運雜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8、其它:
1)煤炭價格隨行就市,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此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3)甲方的原煤中石頭量不能超過15%。
4)甲方的所有原煤必須全部賣給乙方,如有違約甲方必須付給乙方違約金50萬元整。
9、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服裝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工服制作業務簽訂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名稱、價格、數量。
後附詳細報價單。此價格經雙方認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交貨地點及時間
1.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後______日內。
第三條加工形式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服裝款式及面料樣品,經雙方確認後,再進行批量生產。
2.採取乙方包工包料並提供全部輔料的方式。
3.貨物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後,甲乙雙方依據訂貨清單進行清點驗收,並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通過服裝款式及面料後,在合同生效及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體時間,保證人員齊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如有製作問題,乙方須負責修改。
2.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如未按時交貨,甲方將扣除乙方______________的貨款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結算方式
1.支票結算。此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須預付_____________的貨款給乙方。
2.終結付款額,依據實際製衣件數,經雙方認可後的款額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物並驗收合格後,須在_____________內付清乙方全部貨款。如有延誤,每日須加付_____________的滯納金。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
第八條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內欲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______________的貨款作為違約金。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業務代表:__________乙方業務代表: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5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 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説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____)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公司日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6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
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説,每天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市用______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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