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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腦採購合同範本

辦公電腦採購合同範本

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 電腦辦公已成為人們生活工作的常態,對於辦公電腦採購合同你是怎樣理解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辦公電腦採購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辦公電腦採購合同範本
辦公電腦採購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以下稱買方):

乙方(以下稱甲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電腦主機兩台,具體硬件、配置需求及價格內容如下:

兩台共計4431元,最終洽談價為4350元(¥肆仟叁佰伍十元整)。

二、 合同金額:

人民幣(大寫) 肆仟叁佰伍十元整 RMB(小寫) ¥ 4350.00

三、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蓋章後即生效,當貨物到達現場並安裝後,甲方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乙方提供全額發票,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

2、甲方須將上述款項按合同約定金額直接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户內。

四、交貨及安裝時間:20xx年1月23日安裝完畢並通過甲方驗收合格。

五、交貨地點: 湖南省長沙市韶山北路216號維一國際23A紅圖集團 。自貨物運到交貨地,貨物的運輸和上門安裝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售後服務:

1、除機箱外,合同上其他所有電腦零配件均免費保修三年。

2、電腦零配件出現任何問題,乙方在接到通知的三個工作日內要及時上門維修。

七、本合同生效後,甲、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合同金額10%的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將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 3 份,甲方執 2 份,乙方執 1 份,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營銷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帳 號: 帳 號: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辦公電腦採購合同範文篇二

第一條 為節約行政成本,不斷規範全局辦公電腦及耗材的購買和使用,以購、管、用“三分離”為原則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條 電腦設備及耗材的採購原則上採用招標集中採購和應急詢價採購方式進行,以招標集中採購為主。

第三條 局成立招標集中採購小組(以下簡稱採購小組),牽頭單位為辦公室,成員單位為紀檢監察室、財務科、信息中心、工會。

第四條 組織招標由採購小組事先確定邀標單位,邀標單位不得少於5家。

第五條 信息中心根據庫存和需求狀況編制招標採購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批。

第六條 招標須按批准的採購計劃發標,耗材招標每半年組織一次。招標時可隨機指定或抽定除採購小組成員單位以外的一名科室負責人或成員參加,提高透明度。

第七條 採購小組按照招標確定的中標單位和價格組織採購,一次性到位。

第八條 遇有未列入集中採購計劃但需採購的情形,按以下程序操作:首先由使用部門向信息中心提出,信息中心確認後向辦公室提交所需清單,辦公室根據申請提請分管領導審批後由採購小組進行採購。

第九條 電腦及耗材的保管、發放部門為辦公室。入庫由辦公室指定人員驗收入庫,信息中心指派一人蔘與驗收並簽字。如發現中標單位所發標的與中標合同不符,應當採取拒收措施。

第十條 財務部門憑藉完整的招標合同、採購計劃、驗收入庫單核報付款。

第十一條 使用部門需領取電腦設備和耗材時,由使用部門填寫制式申請單,送信息中心確認並簽字後,到辦公室領取。領用的物品除紙張、墨粉、色帶外,其他可修復物品或有形已耗品需實行以舊換新,登記入庫。

第十二條 信息中心負責全局電腦設備及耗材的換裝維護工作,確保及時到位。

第十三條 每年的12月下旬,辦公室牽頭,局採購小組對庫存新舊物資進行盤點,帳物相符後,廢舊物品列清單報分管局長批准後進行處置。

第十四條 該制度從發文之日起試行。

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集團總部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於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 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中心總監或副總複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6、發放時間:每月1-2號(如遇假期,順延)。其餘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文員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填寫《領料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倉管員按《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發放,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塗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辦電腦部經理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10、本着節約與自願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儘量不領用或少領用。文祕部落對於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第四條: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集團相關制度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附件:1、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

2、《部門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

附件1: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

第一條 本制度所稱辦公文具分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種.

1.消耗品:鉛筆,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複寫紙,卷宗,標籤,便條紙,信紙,橡皮擦,夾子等.

2.管理消耗品:簽字筆,熒光筆,修正液,電池,直線紙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釘書機,打孔機,鋼筆,打碼機,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計算機,印泥等.

第二條 文具用品分為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指個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圓珠筆,橡皮擦,直尺等.部門領用指本部門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機,釘書

第三條 消耗品可依據歷史記錄(如以過去半年耗用平均數),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管理基準(如圓珠筆每月每人發放一支),並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狀況調整發放時間.

第四條 消耗品應限定人員使用,自第三次發放起,必須以舊品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如直線紙)不在此限.

第五條 管理品移交時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自購.

第六條 辦公用品的申請應於每月25日由各部門提出

第條 各部門設立

第七條 辦公用品嚴禁帶回傢俬用.

第八條 辦公用品一般由管理部向批發商採購,其中必需品,採購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應酌量庫存,管理部無法採購的特殊辦公用品,可以經管理部同意並授權各部門自行採購.

第九條 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各部門提出辦公用品申請單向管理部領取辦公用品,並列入領用卡,人員離職時,應將剩餘用品一併交管理部.

附件2:《部門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

名稱 單位 數量 自動鉛筆 支 3 迴紋針 盒 2 釘書機 台 1 修正液 瓶 2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辦公電腦採購合同範文篇三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置計算機耗材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供貨方選擇

乙方每季根據實際需要最終確定當季購買耗材數量。

第二條買賣標的

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計算機耗材(以下簡稱“貨物”),但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有對所需貨物的品牌、種類、數量調整的權利。

第三條質量標準

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質量標準按下列第2、3項執行:

1.本合同附件一約定的標準

2.如所購貨物為乙方指定廠商所生產的貨物,則甲方保證向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為甲方所要求訂購的原廠商生產的全新的、未曾使用過的貨物,貨物品質與原廠商提供的貨物內附説明書一致,並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在按照貨物內附説明書安裝、使用、維護的情況下運轉良好。

3.按該種貨物的國家標準執行;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同類企業質量標準執行;沒有上述標準的則應達到該種貨物通常所應當具備的使用功能和質量標準。雖有上述標準乙方對貨物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執行上述標準外,還應按乙方的要求執行。

第四條 貨物的運輸及交貨

1.交貨方法:由甲方負責採用適當的運輸方式將貨物安全運至乙方指定交貨地點:開封分行本部或各網點。

2.甲方交付的貨物應具有適於前款約定運輸方式的堅固包裝,甲方應根據貨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震等保護措施,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到達交貨地點。

3.上述運輸、包裝、裝卸及運輸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貨物在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由乙方接收前的全部風險由甲方承擔。

4.本合同項下的貨物應當附有技術規格、使用説明、配套軟件、文件等相關技術資料,資料應當是清晰、正確和完整的。

5.上述貨物及相應附屬物品必須按照乙方的時限要求供貨,不得無故延遲交貨。乙方所需消耗材料由甲方按照乙方的通知在及時準確的把產品送至指定地點。在某些網點急需之時,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要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把所需產品送到。具體運輸及耗材運送到乙方指定地點之前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要求變更上述約定的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的,應當提前上日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書面同意。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擅自變更交貨時間或地點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應當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貨物接收

一、貨物運至乙方指定地點,甲方應當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 日內對貨物進行接收。接收主要是對甲方所交貨物是否與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各項目相符進行初驗,初驗後應由甲乙雙方工作人員簽署到貨證明。

二、簽署到貨證明後,如乙方發現所接收的貨物數量、品種、品牌、型號、規格、產地或製造廠商等不合本合同約定的,應在 日內向甲方提出異議。除有其他相反證據證明外,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異議,則視為甲方所交貨物符合本合同第二條約定。

三、本合同項下貨物所有權自貨物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佔有並由乙方工作人員簽署到貨證明之時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安裝及驗收

一、對於無需甲方負責安裝的貨物,甲乙雙方應當在乙方接收貨物後 日按照本條第三款的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由雙方簽署驗收報告。驗收不合格,應由雙方約定新的驗收時間進行驗收。如果連續經過 2 次驗收均不合格或自乙方接收貨物之日起3 日內貨物仍不能驗收合格的(以最先屆至的期限為準),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約定行使權利。

二、對於由甲方負責安裝的貨

1.甲方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日內到乙方指定地點進行貨物安裝。

2.安裝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場地、電源等條件,甲方在安裝前應對乙方提供的場地和電源等環境進行檢測,認為合格後方可進行安裝。甲方工作人員在安裝過程中應當嚴守乙方工作場所的工作紀律及相關規定。

3.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兩個工作日內)按時完成貨物的安裝調試工作。乙方自收到甲方完成貨物安裝調試工作的通知之日起1 日內開始對貨物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簽署驗收報告。

4.如驗收不合格,應由雙方約定新的驗收時間進行驗收。 如果連續經過 次驗收均不合格或自安裝調試工作完成之日起 日內貨物仍不能驗收合格的(以最先屆至的期限為準),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的約定行使權利。

5.設備安裝後初次運行所需的耗材應由甲方隨設備提供。

三、驗收標準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七條貨物維護維修、技術支持及培訓服務

一、甲方承諾按照下列第術支持服務: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

(1)甲方供應的耗材自本合同規定的驗收合格之日(對於還需要進行調試運行的,應自實際運行調試完畢並驗收合格之日)在一個月內出現質量問題必須無條件免費更換。

(2)甲方供應的耗材的保修期至少一年以上(含一年),保修期內如貨物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應予以免費維修,維修過的耗材至少提供三個月的質保期。維修途中的部分耗材(如硬盤、內存等)必須提供備件。連續維修兩次仍存在故障時,甲方必須無條件免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予以更換。

(3)保修期內甲方免費上門服務,包括更換、維修故障耗材等服務;甲方保證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貨物,在免費維護維修期外以最優惠的價格提供終身維修服務(服務水準應不低於免費維護維修期內水準),僅收取成本費。

(4)甲方必須明確至少兩名專職負責人, 負責乙方全部耗材的供貨工作。

(5)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技術支持,甲方的技術工作人員應當自接到乙方技術需求後8小時內達到乙方貨物所在地點,並在到達現場後2小時內解決問題或排除故障並使其達到正常運行狀態。如故障無法現場解決,甲方應當首先用自有備用設備進行替換,以保證乙方貨物的正常運行。

(6)其他約定:甲方維修故障物品期限不超過5天,維修途中的部分貨物必須提供備件(如硬盤、集線器等等),否則視為違約。

二、甲方承諾按照下列第

1.本合同附件

2.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以下服務:

(1)為乙方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現場免費技術培訓,使乙方人員能獨立使用該設備,完成日常操作和相關維護。

(2)其他約定: 第八條貨款的支付

一、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價款、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

二、支付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將款項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户。甲方所指定的開户銀行及銀行帳號以本合同封面中所註明的為準,如有變更,甲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 知乙方,通知應加蓋甲方公章。

三、乙方應當按照下列第 1 項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貨物驗收合格後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分期付款。

(1)乙方應當按照分期付款向甲方支付貨款:貨款每二個月結算一次。

(2)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耗材單價為年度結算最高限價,本合同實際執行價格按下列方式確定:甲方應於每月初提供當月耗材報價單報乙方認可後,以此作為當月耗材價格結算標準,但該報價單所列報價應不高於上述年度結算最高限價且不得高於當期中國耗材聯盟報價,否則乙方有權不予認可。在每二個月的月末,乙方應當根據乙方實際購置的耗材數量和雙方共同認可的價格計算總貨款。乙方在收到發票和甲方付款申請 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貨款。

(3)本合同規定的供貨年度結束後,乙方應當根據乙方實際購置的耗材數量和雙方共同認可的價格計算總貨款。乙方在收到發票和甲方付款申請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餘貨款。

四、甲方應當在下列第項約定的期限內,根據乙方要求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該款項發票並交付乙方:

1.乙方支付相應價款前個工作日內。

2.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款項後的

第九條 知識產權和保密條款

1.甲方保證:依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貨物及其資料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形;如乙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賠或起訴,則甲方承諾支付乙方因上述索賠或起訴發生的全部損失和費用。

2.甲乙雙方對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商業祕密互負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保密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後壹年。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所交貨物存在損壞或短缺的,或者貨物品種、品牌、型號、規格、產地或製造廠商等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對貨物進行更換或補足,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甲方同時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需更換或補足的貨物的價款乘以 30 %計算,但甲方能在交貨期限前更換或補足貨物的,可不支付違約金。

二、如甲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選擇行使下列權利:

1.要求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因不符合同約定而需更換的貨物的價款乘以10%的違約金。

2.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貨款並支付貨款總金額20%的違約金。乙方因此遭受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逾期交貨或按本條第一款約定需更換、補足貨物但逾期未更換、補足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交貨(更換、補足)部分貨物的價款乘以逾期天數乘以 %計算,乙方因甲方未按期交貨(更換、補足)遭受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損失。如甲方逾期1 0日仍未完成全部交貨(更換、補足)義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對乙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費用承擔賠償責任。

四、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承擔維護維修、技術支持以及培訓服務的,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對於超過時限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應按照貨款總金額的0.05%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對於其他違約情形的,甲方應就每一違約事件按照貨款總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五、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密責任的,需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六、因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及與該貨物有關的技術、附屬設備等存在瑕疵從而在使用過程中給乙方或相關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七、甲方在安裝調試過程中造成本合同項下貨物毀損的,甲方應當予以修復或更換,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應當在乙方發出索賠通知後 5 日之內支付給乙方。乙方尚有未向甲方支付的貨款的,甲方同意乙方從未支付貨款中抵扣相應數額的款項。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合同生效後,甲方無違約情形而乙方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貨的,甲方應予同意,但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20 %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密責任的,需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一、如因戰爭、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該方履行期限可相應順延,對於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二、受不可抗力影響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最短時間內以快遞郵件或傳真方式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權威機構的有效證明。收到發生不可抗力通知的一方須立即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上述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後果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三、受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消除後儘快通過快遞郵件或傳真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時間超過 10 日,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以後的執行問題

第十三條合同的補充、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雙方應首先嚐試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交要求協商解決爭議的書面通知後 10日內雙方仍不能達成爭議解決協議的,則任一合同方有權按照下列第 1 項規定行事: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並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三、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數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合同正本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滿後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第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報價要求:

1.以中國耗材聯盟報價和合同約定的價格為基準,投標方每季月初提供計算機耗材報價單,包括合同報價及最新供貨價以供參考,但最新供貨價不得超過合同規定的最高限價。

2.報價單所提供的最新供貨價若高於市場最新報價的5%,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七條日期及合同附件

一、本合同中所稱“日”,如無特別説明,均指自然日。期限的最後一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的,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日。

二、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如附件內容與本合同存在衝突之處,應當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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