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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材料採購合同(精選17篇)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精選17篇)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1

甲方(材料供應商):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精選17篇)

乙方(家裝公司):

甲方____建材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____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雙方材料採購(供應)事宜,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達成如下采購(供應)合作協議:

第一條:關於材料採購(供應)合作計劃

1、甲乙雙方達成材料採購合作計劃,雙方約定以下列第 種方式進行合作:

一、乙方長期從甲方處採購材料。

二、乙方指定甲方為某種產品指定供應商,由乙方或乙方下屬施工項目經理長期到甲方處採購材料。

2、雙方約定材料採購(供應)合作的產品為:

材料名稱材料品牌材料規格材料產地材料等級

第二條:關於材料價格

1、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價格結算方式:

一、固定價格。即採用相對較固定的價格進行結算。

二、浮動價格。即按照乙方採購的材料數量,予以相應的價格浮動,乙方累計採購的材料越大,甲方給予乙方的材料價格越低。累計採購按照年度進行。

2、雙方採用浮動價格方式的,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進行價格結算(採用固定價格時本條無效):

一、季度結算,根據乙方本季度累計採購數量,予以價格優惠,甲方以差價方式返還乙方優惠部分的費用。

二、半年結算,根據乙方半年的累計採購數量,予以價格優惠,甲方以差價方式返還乙方優惠部分的費用。

三、年度結算,根據乙方本年度累計採購數量,予以價格優惠,甲方以差價方式返還乙方優惠部分的費用。

3、如遇原材料漲價或甲方採構成本增加,甲方要求提高材料採購價格的,甲方應當提前通知乙方,雙方再另行協商新價格。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的,當次採購仍然按照雙方以前約定的價格執行。

第三條:關於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付款時間方式:

一、即時支付,即甲方將乙方訂購的材料送到乙方反映定位置後,乙方立即支付甲方貨款。

二、每週結算:即雙主以周為單位進行貨款結算,乙方應當在本週及時支付甲方上週供應的材料貨款。

三、每月結算:即雙主以月為單位進行貨款結算,乙方應當在本月及時支付甲方上月供應的材料貨款。

2、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付款金額方式:

一、全額付款

二、分期付款:首付 %貨款,在材料使用經驗證後支付 %貨款,材料質保金 %於 日後付清。

3、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結算方式:

一、現金

二、銀行轉帳

第四條:關於材料質量保證

1、甲方應當保證所供應給乙方的材料質量,甲方提供材料的同時,應當向乙方出示相關材料的組成部分原料的相關資料,並確保供應給乙方的材料為環保合格產品。

2、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採購的材料明細單,提供給乙方同一品牌、等級、規格、數量的材料,甲方不得以其它品牌、等級、規格的產品冒充乙方所採購的材料。出現此類情況的,甲方應當及時更換,給乙方造成誤工或其它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3、甲方供應的材料,應當由雙方組織代表進行驗收,數量不夠的,甲方應當採全額補足的辦法,及時供應給乙方,給乙方造成相關損失的,甲方應給予相應的賠償。

4、甲方不再經營乙方預訂採購的材料,或該品牌材料或該規格材料的,甲方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讓乙方有足夠時間更換材料或調整材料的品牌與規格。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相關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乙方相應的補償。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質量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品牌信譽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照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大小以現金方式結算。

2、因乙方未及時支付甲方貨款而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的,乙方除應足額支付甲方貨款外,變當給予甲方相關的經濟補償,賠償金額按照乙方拖欠金額數量及時間,按當時銀行利息予以甲方相關補償。

第六條:其它補充

第七條:協議生效及持續合作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附件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自雙方簽訂本合作協議之日起生效,合作時間為 年 月。

3、合作期滿,雙方可續簽協議以繼續合作,續簽新協議時,本協議自動作廢。

4、合作期滿,雙方不再簽訂協議的,雙方之間如發生銷售(採購)行為的,仍可採用本協議內容。雙方另有協議的例外。

第八條:關於糾紛

1、若雙方合作當中產生各種糾紛,應當由雙方代表人協商解決。

2、若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籤公司章) 乙方(籤公司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2

需方單位(甲方):

供方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規範合同當事人的交易行為,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產品質量和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材料遵循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

1、 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供應材料。

2、 甲、乙雙方約定材料驗收遵循的質量和技術標準:國家現行規範。

3、 乙方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標準規定,隨每批產品提供《產品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材料發票和其他相關技術質量資料。

第五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交貨同時向甲方提交該批產品的《產品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材料發票和其他相關技術質量資料。

2、驗收標準按甲、乙雙方上述第四條約定的該材料現行的國家或行業標準驗收。

3、甲方有權於材料出廠前對材料進行測試檢驗,乙方須在各批材料 出廠前5天通知甲方。

4、材料數量以甲方書面簽收為準。材料外觀質量甲方應及時驗收,

5、經核查該批產品確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

6、甲方在材料到場驗收時未發現質量問題,但在使用時或使用後發 現確實因該批材料質量未達到規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如 返工、工期延長等經濟和工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材料運抵交貨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應提供堆放場地或堆 放倉庫。

8、乙方須負責材料正式交貨前的安全、保衞、防火、防盜工作,包 括運輸途中、卸貨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貨前,包括運輸途中、卸貨中如有人生傷害或材料受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 。

2、交貨地點: 。

3、交貨方式: 乙方送貨。

4、乙方在產品運抵交貨地點後,甲、乙雙方應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第七條 結算方式: 。

第八條 付款方式:

材料付款方式: 。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違約, 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嘗經濟損失。

2、因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視作逾期交貨, 退貨視作不能交貨,並承擔違約責任。

3、材料交貨時間延誤或材料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而乙方又無積極 措施確保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或無力按約定質量標準交貨的,乙 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須負責賠償由 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經濟損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貨的屬違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按不能交貨部分的價值的雙倍金額作為違約金。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貨時間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

6、乙方在交貨時間、材料質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滿足甲方要 求時,甲方有權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7、乙方由於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屬於違約, 乙方應承擔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乙方違約後,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時,乙方承擔上述違約 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條 解除合同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乙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或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的;除賠償違約損失外還可解除合同;

4、乙方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5、乙方其他違法行為已影響合同履約的。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 一致,向合同簽約地(南陽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 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及材料在運輸途中及到達甲方現場後應遵守國家和地方 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

2、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 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 6 份,雙方各執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5、其他約定: 購買數量有增減不影響本合同執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3

需方: (以下稱甲方)

工程名稱:

供方: (以下稱乙方)

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二、產品質量標準:

三、驗收標準、方法: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簽約後預付定金10%,貨到現場經驗收合格後憑正規發票支付60%,餘款工程竣工一個月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供貨或供貨不足的,應支付逾期部分貨款每日1%的違約金;

2、乙方交貨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逾期付款,應支付逾期部分每日千分之違約金;

4、如乙方向甲方相關人員以任何形式的賄賂行為,一經查實,甲方有權拒付剩餘貨款並追求相關當事人法律責任;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在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合同僅適用限額貳萬元以下的貨物採購之用,經甲、乙雙方簽字、丙方簽證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丙方: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4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1、 材料名稱:號石 規格:粒徑1-3 數量: 約5000m3 單價:

2、 材料名稱:號石 規格:粒徑2-4 3 單價:

3、 材料名稱:江沙 規格:粒徑2-4 數量:約5000m3 單價:

4、 材料名稱:山皮石 規格:粒徑2-4 數量:約5000m3 單價:

第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權拒收並不予付款

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要根據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按時供貨,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供貨,乙方需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需根據合同所欠的付款方式,及時給予乙方支付材料款。

第四條 付款方式

單項材料項目:號石每500或1000m3一付款;江沙每500或1000m3一付款;山皮石每500或1000m3一付款

第五條 其它

1、該合同所盡一切事宜僅針對木蘭沿江公園項目。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 20xx年 7 月 10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合作關係

甲、乙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

1、乙方按甲方所需原材料產品品種、規格、數量按照甲方要求準時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或換貨,並在規定時間內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二、 甲方所需求的材料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金額:見合同附件。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每次採購前以訂單形式下達給乙方。訂單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三、 送貨日期:訂單下達後10日內。

四、 送貨質量

乙方送的所有原材料,必須確保其質量,如發現一批貨中摻有假貨、非甲方確認的殘次品等質量問題,即扣除涉及金額的三倍作為違約金。

五、 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遇節假日順延)結算貨款,乙方當次結算的貨款必須送交税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否則甲方不予以支付貨款。乙方以最近一次的貨款作

2、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提供相應的資質及證件: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副本(複印件)、税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

六、 運費:乙方負責全程運費。

七、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送貨的,應賠償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費用。

2、因乙方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損失的,應按照損失金額進行全額賠償。

八、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貨款,須事先與乙方聯繫,説明原因及解決方案,獲得乙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款項。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貨款且沒有獲得乙方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付款金額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九、 供貨原則

乙方與甲方任何部門、人員有私自商業賄賂行為,一經核實,立即扣除供應商全部剩餘帳期內全部貨款,同時解除合同。

十、 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乙方從甲方得到的採購信息,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十一、 合同解除

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甲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2、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甲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3、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給予處分時。

十二、 合同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產生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當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 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 聯繫方式:

合同簽訂時間:

乙 方: 法定代表: 聯繫方式:

採購訂單

訂單號:

年月日: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6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材料品牌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3.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材料品牌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在緊急情況下,先行電話通知並承諾在特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已提出書面異議),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3.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2.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其它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8

基礎材料採購合同書

需方: 地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鑑於需方已就 項目 期 工程 材料採購進行了招標,供方完全接受需方招標文件的要求,並與需方協商一致,茲訂立協議如下:

一、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 元)。貨物單價見採購清單(見附件1)。合同總價可以按本合同的規定作出調整。

二、量標準/等級為: 。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 日內,支付合同總價 %的預付款;

2、每批次貨物運抵現場並經驗收合格,支付當批次貨物價款的 %;

3、貨物全部安裝完畢,並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累計支付至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4、結算完成,支付至結算價款的 %;

5、保修期滿,按合同規定付清餘款。

如本合同提供上述3.1款所述預付款,在需方要求下,供方應事先提供經需方認可的等額預付款銀行保函(格式見附件4)。

四、交貨地點: ,交貨期限為: ,詳見供貨計劃(附件2)。供方如預期不能按計劃供貨,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需方;需方如需要將供貨計劃延遲,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供方。

五、包裝方式為: 。

六、供方銀行賬户信息: ;供方應保證其賬户信息準確性,如付款時賬户發生變化的,應及時書面通知需方,否則因賬户信息錯誤或發生變化導致付款遲延或付款不能的,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質量保證期為 月,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八、合同簽訂後,供方須按本合同、需方或需方委託的施工單位的指令及有關技術要求(附件3)進行材料的供貨、安裝或指導安裝、調試、通過驗收。

九、供方交付貨物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質量證明文件;

2、進關手續文件(如有);

3、不少於 份的產品説明書;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文件;

5、其他: 。

十、採購合同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各組成部分能夠互相解釋,互為補充與説明。其組成和解釋如下: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達成的書面紀要、協議等文件;

2、合同協議書及其附件 [採購清單(附件1)、供貨計劃(附件2)、技術要求(附件3)、預付款銀行保函格式(附件4)];

3、合同通用條件;

4、中標通知書;

5、往來函件;

6、投標文件及招標文件;

如上述文件之間約定不一致,按上述順序作出解釋。如依照上述文件順序無法作出明確解釋的,在不影響供貨計劃的前提下,供方同意由需方作出合理解釋。

十一、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需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附件1:採購清單

採購清單

貨物名稱 品牌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備註

合計人民幣金額(含税): 大寫:

附件2:供貨計劃

供貨計劃

材料名稱 數 量 供貨日期 備註

附件3:技術要求

具體要求請根據具體採購的材料進行明確

附件4:預付款銀行保函格式

預付款銀行保函

鑑於你方作為需方與 (以下簡稱供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 材料採購合同》(以下簡稱“採購合同”),根據採購合同中有關預付款條件規定,就貴方向供方支付的支付合同總價 %的預付款行為,我方將按需方通知,作為首要負法律責任者和保證人,同意出具此無條件且不可撤回的擔保函。在供方未履行上述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從而導致貴方有權根據合同規定索回已付給供方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當我們接到貴方提出的首次索償要求時,我們保證向貴方支付金額不超過 (金額大寫)的款額,無須貴方首先向承包人提出索償要求。

此外,我們亦同意:需方與供方之間對合同條件、產品説明、技術規範和/或其他合同文件可能做出變更、增補或其他改動的任何情況下均不導致解除我們依據本保函所應承擔的責任。為此,我們對可能發生的上述變更、增補或修改均不要求給予通知。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有效至採購合同履行完畢後效力終止。

擔保銀行(或金融機構):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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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通用條件

第1條 定義

1.1 需方:指根據本合同約定為採購貨物的一方。

1.2 供方:指根據本合同約定為供應貨物的企業及其合法繼承者。

1.3 工程:指將根據本合同採購得到的貨物運用到其中的建築安裝工程。

1.4 總包人:由需方作為工程項目業主選定的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需方在必要時,授權總包人蔘加對本合同貨物採購管理。

1.5 分包人:由需方或需方委託的總包人選定的,需要使用本合同貨物或與本合同貨物的貯存、安裝、使用等有關聯的工程施工單位。

1.6 合同總價:指本合同簽訂時,在合同協議書中載明的總金額。

第2條 適用標準、規範

本合同適用的標準、規範,雙方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未有約定的,按現行有效的國家、行業與地方標準、規範執行。

供方的企業內部規範,經需方書面認可,可作為檢測是否符合貨物質量是否符合約定標準的依據。

供需雙方共同確認的樣品作為生產、交貨、驗收的標準。

國家、行業與地方標準、規範、供方的內部規範以及樣品之間如有差異,供需雙方同意執行較高或較嚴標準,以該標準為本次合同貨物的標準,且需方無須為此支付額外的費用。

第3條 價格説明

貨物的單價為包乾性質,即已包括製造、運輸(含運輸保險)、保險、裝卸(含裝卸損耗)、樣品、檢測試驗、指導安裝、人員培訓、安全責任、税收、企業經營管理費、利潤、政府收費、報關報檢費用、知識產權費用,市場價格漲跌等完成供貨所需的全部費用。供需雙方同意,不論影響單價的各項因素如何變動,除非另有約定,單價不再調整。

第4條 數量説明

4.1 結算數量

本合同採購清單中的數量為暫定數量,在需方確認供貨完成後,按供方實際供貨的數量進行結算。

所有可納入結算的貨物數量僅為交付給需方所書面確認的合格數量。任何在生產、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的損耗數量以及貨物自然損耗數量不計入本合同結算數量。

4.2 數量增減

如貨物是供方專門為需方生產的(該類貨物稱“訂製貨物”),供方應在事先予以明確書面告知,並經需方確認。訂製貨物之外的貨物或未明確性質的貨物,均為“非訂製貨物”。

對於訂製貨物,供方在貨物生產/採購總量達到清單暫定數量的百分之八十時,應向需方詳細瞭解需方的實際需求量,按經需方屆時確認的數量繼續或停止供貨。

對於訂製貨物,需方有權在清單暫定數量基礎上增減百分之二十的貨物,而無需事先徵得供方同意,供方應按需方要求的數量供貨。對於需方減少訂製貨物採購數量不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需方無須給予任何補償。

對於非訂製貨物,需方可在書面通知供方後,增減貨物的採購數量,供方同意按需方的書面通知執行。對於需方減少非訂製貨物採購數量的,按合同單價與實際供貨數量進行結算。對於需方增加非訂製貨物採購數量的,需方根據增加的數量,參考合同協議書規定的貨期與供方商定一個合理的供貨延長期,按合同單價與實際供貨數量進行結算。

4.3 計量單位

以個或套為單位計量的貨物,其單價應與“個”或“套”對應;數量按自然個數或套數計算;每一個或套單位貨物應包括其自然所需的或其使用功能所必需的配件及備用零件。

以平方米、延長米所計量的貨物,其單價應與“平方米”、“米”對應;數量按貨物實際淨尺寸而不按其標稱尺寸計算。

以公斤為單位計量的貨物,其單價應與“公斤”對應;數量按其物理形狀及重量特性計算其理論重量。如需通過稱量確定其重量,由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

第5條 供貨計劃

5.1 供貨計劃

供貨計劃由供需雙方在合同協議書及其附件中約定,供方應按供貨計劃組織生產、採辦、供貨。合同履行中有關供貨的計劃、通知、變更等書面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2 分批供貨

在供貨計劃內或雙方對供貨計劃協商變更的範圍內,需方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安排供方分批供貨。分批次數和每一批次供貨數量由需方提前書面通知決定。每一批次的供貨數量與時間應根據合同協議書規定的貨期和供貨計劃合理確定。

5.3 供貨計劃延遲

供方如預期不能按計劃供貨,應按合同協議書的約定書面通知需方,同時提交新的供貨計劃。需方如認為新的供貨計劃不能滿足工程需要,有權終止合同或要求供方提交另一份新的供貨計劃。終止合同或按新的計劃供貨不免除供方根據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需方如需要將供貨計劃延遲,應按協議約定書面通知供方。需方決定供貨計劃延遲,如涉及供方倉儲、資金佔用、原材料價格上漲等額外支出,除非另有約定,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4 供貨計劃提前

需方如要求供貨計劃提前執行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供方。如果因此使供方額外費用的,其應承擔賠償責任。

5.5 需方檢查

經供方同意,需方可於任何時間視察供方的生產車間、倉儲地點。如供方為貨物經銷商,則負責與製造商聯絡,安排需方視察、參觀。供方不得以涉及專利等理由拒絕需方視察,但可以不接受需方視察專利工序、工藝的要求。

第6條 包裝、運輸與保險

6.1 包裝

貨物的包裝應由供方書面説明,包括包裝材料、箱體尺寸、單件內的貨物數量、重量、所需要的搬運方式(人工、機械起重)等細節。

包裝材料的安全、環保標準應與貨物本身所需以及國家/行業相關標準的安全、環保標準一致。

包裝要求見合同協議書約定。如雙方未約定包裝方式和標準的,則按同類企業常規包裝標準執行,如國家或行業有相關標準的,還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

貨物到貨時,包裝必須完好無缺。

6.2 運輸

如無特別約定,運輸方式由供方確定。運輸到達地點為需方指定的地點。6.3 保險

供方應為交付給需方之前的貨物購買保險。

第7條 卸運、檢測與驗收

7.1 貨物卸運

供方須按供貨計劃(包括按本合同約定變更後的供貨計劃)供應貨物。對於供方提前送達的貨物需方有權拒絕接收,或放置堆放場地但不辦理接收手續。對於供方逾期送達的貨物需方可以選擇拒收、接收,但需方的接收不免除供方的逾期供貨責任。

貨物到達48小時前,供方應書面通知需方或需方委託的接收單位準備接收。

除非另有約定,供方的供貨責任包含將貨物卸車,搬運到需方指定地點,並按需方要求和根據貨物特點堆放整齊。

供方應對需方倉儲條件提供意見,指導需方堆放貨物,以免貨物儲存期間受損,如果供方不履行此告知義務導致貨物損毀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7.2 貨物檢測

貨物檢測的內容與方式按供貨清單中約定的項目、內容執行或由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如無約定,貨物的檢測內容與方式由需方按貨物的性質、合同約定的基本參數及相關法規、規範予以決定。

檢測機構由需方指定或認可。檢測機構的資格應符合國家、地方的相關規定。檢測適用的標準、規範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除非另有約定,檢測費用應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如需方認為須重新檢測的,則啟動重新檢測。重新檢測結果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標準,重新檢測費用由供方承擔,同時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規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重新檢測結果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標準,重新檢測費用由需方承擔,因重新檢測工作耽誤的貨期作相應順延。

7.3 貨物驗收

貨物裝運前需要需方查驗的,應提前3日通知需方到裝運地點查驗。需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或合理的期限內到裝運地點查驗。如果需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查驗的,視為裝運的貨物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

貨物到達時,需方或者(以及)需方委託的驗收單位應會同供方現場進行驗收,清點貨物數量並檢查貨物質量。若貨物與約定數目不相符,貨物有丟失或損壞,或者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需方有權拒收全部或部分貨物,供方須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補齊,供方實際交貨時間以供方最終補齊貨物時間為準。

對於不符合驗收標準或已損壞的貨物,如需方或其委託的驗收單位拒絕接收的,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須於收到需方拒收通知之後將不符合驗收標準或已損壞的貨物立即運離工地。如未按時運離工地,該類貨物損壞、滅失的風險由供方承擔。

需方可委託總包人或分包人代為驗收,需方的委託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應向供方出具委託授權書,該授權書應當寫明具體的授權事項。

貨物驗收的標準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供方應提供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品質證明、生產合格證、技術資料以及需方認為必須的與貨物有關的其他文件)及提供必要的手段協助需方驗收貨物。

需方或其委託的驗收單位對貨物的驗收,不代表需方對供方所提供貨物質量的最終認可。供方仍須按本合同約定及貨物質量本身的要求承擔產品質量責任。

7.4 貨物更換

對於已交貨物,如需方發現其質量、規格、顏色、功能等與驗收標準不符的,供方仍有義務在需方指定時間內免費更換,且不應因此造成需方使用時間上的延誤。如因此造成需方損失的,供方應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8. 貨款支付

8.1如無特別約定,本合同按貨物批次付款,具體方式按供需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的約定。

第8條 貨款申請

每批貨物交付後,由供方向需方提出付款資料和書面的付款申請。付款資料應詳細説明交付貨物的日期、品種、規格、數量、價款及需方或其受委託人的驗收證明文件等。需方收到供方合格的付款資料及付款申請且經審批完成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合同協議書的約定,將本批貨物應付款項支付給供方。

8.3 正式發票

在每次付款日期前,供方應當向需方提供當地税務部門認可的等額、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需方有權不支付相應的款項或將相應款項的支付日期順延。

8.4 合理扣除

需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供方的貨款中(包括質量保證金)扣除(抵銷)供方按本合同約定應支付給需方的任何款項。

第9條 使用説明、培訓

9.1 使用説明

供方應於貨物交付後安裝前向需方免費提供貨物使用説明書,詳細闡述安裝、使用需注意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安裝、使用時的特別工藝要求。

產品説明,包括原材料產地説明、檢測説明、包裝、使用功能説明等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9.2 培訓

如需方要求,供方應免費為需方及其指定的人員進行培訓,培訓費用已含在本合同價款中。

第10條 所有權、安全與環保

10.1 供方對貨物的所有權

供方對所供貨物須擁有所有權或合法的處分權。

貨物交付給需方後,其所有權歸需方所有。在貨物交付之前發生的損壞、滅失等風險,由供方自行承擔。

交付後的貨物由工程施工單位負責保管,供方予以配合。

供方向需方保證不會有第三方(包括政府/司法機關)對供方交付的貨物主張任何權利。在貨物交付後,如有第三方聲明供方對貨物的所有權存有任何瑕疵導致需方不能按期使用貨物,或貨物所有權遭受任何其他不利後果的,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由供方承擔。

10.2 安全責任

供方須保證其所供貨物的安全性,保證需方、總包人、分包人及貨物的最終使用人在貯存、安裝及使用貨物過程中不因貨物本身發生人身與財產安全。

如需方有合理證據表明貨物可能存在安全隱患,而供方交付貨物時又未明確説明的,需方有權拒收貨物,並要求供方承擔質量及貨期方面的違約責任。

10.3 環保要求

貨物及用於生產貨物的各種材料,其放射性、有毒性、氣味釋放量應符合現行國家和地方標準,且應滿足需方對相關指標的控制要求。

工程驗收時,貨物的環保指標必須通過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工程交付使用後至貨物質量保證期滿前,亦必須通過使用者個人和使用機構的檢測。如上述檢測結果不符合環保標準,供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此責任包括且不限於貨物更換、重新施工、修復受影響部位或系統,以及對使用者健康的損害等。

第11條 質量保證期

11.1 質量保證期

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由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未約定的,按照貨物本身的質量要求、相關法律法規及同類企業的一般性或公認的規定執行。

11.2 質量保證期的起算日

如無特別約定,貨物的質量保證期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11.3 質量保證期的服務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貨物發生質量問題或使用故障,供方應在接到需方或其指定機構的通知後24小時內到現場處理質量問題或排除故障。

供方未按需方要求履行保修義務、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經過三次維修仍未能修好的,需方有權可自行採購同等貨物替代或委託第三人維修,所需費用由甲方從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取。質量保證金不夠的,供方有義務補足。

因供方貨物質量缺陷導致需方修復受影響部位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也應由供方承擔。

第12條 合同轉讓

12.1 合同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權利義務的一部分或全部進行轉讓。

如供方為經銷商,供方不能組織未得到需方認可的製造商進行加工、生產本合同貨物。

第13條 合同違約

13.1 付款延誤

需方無正當理未能按期支付貨款的,供方有權要求需方按該批應付未付貨款額每天千分之 計算違約金。但此種情況下,除非另有約定,供方仍有義務按供貨計劃執行下一批次的供貨。

13.2 貨期延誤

因供方原因造成貨期延誤的,每遲延一天,供方應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如貨期延誤嚴重(指任一批貨物貨期延誤超過10天,或累計總貨期延誤超過20天),視為供方嚴重違約,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驗收貨物時,如需方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貨物數量超過該批貨物百分之五,並要求供方更換相應貨物的,供方更換貨物時間超過2天,則超過的天數視為該批貨物貨期延誤的時間,需方有權按上述規定追究供方貨期延誤責任。如供方更換貨物的時間持續超過15天,則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3 質量缺陷

供方所供貨物的質量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標準,需方有權拒絕接收或接收後可要求供方退貨,由此造成的供方運輸、保險、商業機會等損失由供方自行承擔;如造成貨期延誤的,需方可按貨期延誤條款規定追究供方責任,同時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供方所供貨物的質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需方可以與供方約定折價接收,但供方必須明示該貨物質量與合同規定的標準之間的差距及貨物的潛在缺陷,否則由此造成需方或貨物使用人的人身、財產損害的,供方承擔全部責任。如雙方在貨物折價上無法取得一致意見,視為供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合格貨物,需方有權拒絕接收,並追究供方質量責任或貨期延誤責任,同時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因供方所供貨物的質量、安全、環保等問題,導致需方或貨物使用人的人身、財產損害的,供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同時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4 所有權缺陷

如有第三方聲明供方對貨物的所有權存有瑕疵,導致需方捲入訴訟的,則需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法院受理、審理費、執行費,律師費,以及需方由此發生的全部支出,均由供方承擔,同時供方應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如導致需方不能按期使用貨物的,則需方將按貨期延誤條款規定追究供方責任;如導致需方貨物所有權被剝奪的,則供方應退回全部貨款加算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並承擔本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同時賠償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14條 合同解除

14.1 解除情形

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義務、承諾與保證的,另一方可要求其限期糾正。如果該方拒不糾正,逾期糾正或糾正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則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依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對合同解除有異議的,依本合同有關的爭議解決約定進行處理。如經爭議處理機制(包括但不限於和解、調解、訴訟等方式)判定或認定,解約方不具備解除合同條件而擅自單方解除合同的,擅自解約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價15%的違約金,並賠償因其擅自解除合同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14.2 解除處理

因供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需方解除合同的,供方應返還需方預付款和經需方確認的超付貨款(均加算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同時承擔本合同總價15%的違約金,並賠償需方因供方違約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合同解除後,在供方提供完整的結算資料之後,需方對合同解除前已供貨物的價款進行結算審核。在結算完成後15天內,向供方支付經結算的已供合格貨物的貨款。該款項是在扣除供方應支付給需方的違約金、賠償金和需方墊付的費用等之後,需方確認的剩餘價款。

因需方違反約定而供方依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需方承擔本合同總價15%的違約金。

第15條 其他

15.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發生六級以上地震、颱風、戰爭、動亂、非發包人/供方原因造成的爆炸、非發包人/供方原因造成的火災,國家調整與本工程有關的重大政策等事件。

因不可抗力導致一方不能按時履行或繼續履行合同,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三天內書面告知對方,同時須附有政府機關對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

發生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造成影響的,雙方應重新商定合同履行事項。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最大努力恢復履行合同,如未能盡全力或怠於繼續履行合同,應賠償由此造成的對方的經濟損失。

15.2 知識產權

供方應保證需方在使用本合同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專利、工業設計、版權、商標或商品名稱或其他知識產權的起訴及索賠。若需方受到此類起訴或索賠,則全部責任由供方承擔。

15.3 反商業賄賂

供需雙方清楚並願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商業賄賂的法律規定,供方承諾,本合同價格是以在本合同簽署時行業內公認信息機構所認可或公佈的價格為參考價格。供方已瞭解需方有關廉潔管理制度,保證不得以商業賄賂(合同價格高於行業內一般參考價格20%以上的,可視為存在商業賄賂行為)來影響需方在採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否則,一經查實,需方除有權追回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外,供方承諾支付合同總價30%作為賠償金,同時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4 特別約定

任何一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條款,並完全注意到本合同中的任一義務以及違反本合同任一義務應承擔的法律後果,不存在任何歧義,並自願簽署本合同。

第16條 爭議解決

16.1 解決方式

供需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應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6.2 爭議解決期間繼續履行

發生爭議後,除非雙方協議停止供貨或者需方書面要求停止供貨,否則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供貨與採購的連續。

第17條 合同效力

17.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7.2 合同終止後義務

合同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 合同標的物

1、本合同標的物為

2、本合同標的物描述及價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標的物應當符合以下第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 執行;

(4)甲方要求 標準執行。

4、乙方向甲方提供之標的物應由具有相應生產資質的企業所生產。

二、交貨時間:

交貨時間為:合同簽訂預付款到帳後 天。或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

三、 交貨及驗收

1、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至工地現場或甲方指定的地點,不負責卸貨;

(2)乙方送貨至工地現場或甲方指定的地點,並負責卸貨;

(3)甲方自提自運。

2、到貨地點和驗收人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的規定及計算方法 。

4、甲方需乙方送貨應與送貨前乙方應按照具體送貨時間準備貨物,保證按時到貨。貨到時,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和運輸貨物所需通暢的道路。

5、乙方送貨途中由於損毀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予承擔。

6、乙方將標的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檢驗收貨:

(1)貨到後,乙方提供貨物清單,由約定的驗貨人在 天內組織驗收。檢驗內容包括:標的物品牌、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相關資料等方面。

(2)甲方(項目部)驗收貨物時乙方應有相關人員在場,驗收合格正式接受後,雙方負責人員在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相關數據。

(3)經雙方負責人員簽字後的貨物清單作為甲方支付貨款的憑證之一。

(4)貨物驗收不合格的(包括但不限於貨物的品牌、生產廠家、規格型號、質量與約定不符等),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約定部分的貨款。乙方應於24小時內負責處理,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隨貨物提供的資料有

四、貨款的確認與支付

1、貨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日內,甲方支付貨物總價的 %預付款;貨物到達交貨地點時,甲方按合同總額的 %支付貨款,分批交貨的按每批交貨金額的相應比例支付貨款;安裝調試後付合同貨物總價的 %作為調試款(貨到 個月內);合同總額的 %為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期屆滿時甲方一次付清‘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貨時,貨款的結算:當市場價格上漲時,仍按原合同約定單價結算;當市場價格下跌時,按下跌後單價結算。

3、貨款的支付方式:

4、以每期合同款項支付前天內,乙方應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税務發票。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義務按時、如約向乙方支付貨款,否則甲方違約。 甲方有權確定和要求乙方送貨時間和送貨地點。 甲方有權對乙方所送貨物進行檢驗,對檢驗不符的貨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對因乙方所提供產品不符合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損失。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否則乙方違約。 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按時送達貨物。否則,乙方違約,並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 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支付已送貨物的款項。

六、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不能付款部分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偽造數據的,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2、 乙方送達貨物經甲方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收貨或要求乙方調換貨退貨,乙方應承擔此次送貨數款項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3、 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 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以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並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他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十年未遇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2、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7天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權威部門證明,經另一方同意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3、因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並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

1、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時提交以下相關資料: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户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訂本合同的,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中應明確載明代理人授權範圍;

(4)乙方提交產品的生產廠家名稱、生產質量合格證書及相關説明等,以便甲方備案使用。

2、本合同簽訂時需甲方公司蓋章及項目部經理簽字認可,否則本合同部產生法律效力。

3、除甲方項目經理簽字或蓋章認可外,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出具欠款證明、對帳單據等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九、補充條款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態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合同履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效力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資格資料、送貨收貨清單、來往帳單、支付證明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購買乙方銷售的產品及零部件,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並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訂單

甲方以訂單的形式向乙方下達採購配件的代號、零件名稱、數量、交貨日期、到貨地址等信息。

乙方按甲方的訂單按期提供相應的合同產品。

1、定期訂單

考慮到乙方的備貨週期和運輸週期,由甲方定期下達的正常備貨訂單視為定期訂單。

定期訂單的訂貨週期為:國產零件_______個月;進口零件_______個月(參考示意圖)。

定期訂單每月不超過_______次。

甲方有權利對定期訂單的交貨達成率進行考核,乙方有責任按甲方的要求,提高交貨達成率。

2、加急訂單

甲方為滿足客户緊急需求,要求乙方儘快發貨的非計劃訂單視為加急訂單。

乙方承諾盡力滿足甲方加急訂單的需求。

加急訂單的交貨期由雙方商定。

3、訂單評審

甲方下達給乙方的訂單,由乙方按供貨能力進行評審(確認),評審的結果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覆甲方,甲方在_______個工作內予以確認,確認後的訂單視為不可更改的生效訂單。

二、貨款

甲方按生效訂單的金額和指定的銀行賬户匯款。乙方收到付款後,按訂單指定日期發貨並開發票給甲方。

三、運輸和運費

定期訂單和加急訂單的運輸方式由甲方決定,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交貨和清點

乙方在甲方有駐在人員時,由甲方和乙方的駐在人員共同清點零件,並簽署《裝箱單/收貨回執》。由駐在人員轉交甲方。乙方在甲方沒有駐在人員時,甲方可以自行清點零件,並將《裝箱單/收貨回執》回傳乙方。

甲方自行清點零件時,對於品種、數量上的差異以及質量問題,甲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內給予回覆。對以上問題的處理,雙方承諾以誠信和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有效期為_______年。

合同到期後,如雙方沒有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一年。

六、質量保證

關於質量保證和產品驗收,雙方另外簽定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11

購料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料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際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項目部,需要如下材料,以及土方運輸等,由乙方供應: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質量應保證符合施工專用材料規範要求,並提供國家認證的材料質檢合格報告。

三、乙方供應的材料必須按甲方指定用料地點、時間,雙方經計量、質檢、簽單後才可卸車,乙方自行倒卸或沒經甲方代表籤認的材料甲方一律不予確認,質量不符要求即退貨。

四、乙方在運輸卸料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供應的材料進場時必須隨時隨地服從甲方抽檢,抽檢數量不足報單數量者,當月所有甲方簽單數量都按當次抽檢不足數量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乙方所送材料一個月結算一次,當月結算後在下一個月30日甲方要給乙方按上月結算款付至90%,工程完工半個月付清10%餘額。

七、機械台班費按每月支付。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名後生效,甲乙方雙各執一份,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項付清後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12

購方:

供方:

購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經項目部採購邀標比選及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如下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定立本合同,以茲雙方遵照執行,最簡單的瓷磚購銷合同範本。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德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河搬遷房一區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德陽市東河鎮

二、產品明細:

2、以上數量為暫估數量,按實供數量結算。

三、質量標準:按照國標執行。供方所供的產品必須與供方提供的樣品基本一致。

四、供貨期限:

雙方合同簽定生效後,供方在15天內發第一批貨陸續組織到工地,以後根據購方工程進度,購方將所需貨物數量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後提前5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購方通知後及時安排供貨。

五、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由供方負責送到東河施工工地,雙方點清數量,由供方負責卸貨,購方指定範小林、謝斌為收貨人,聯繫電話--------、收貨人在供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並出具有效收貨憑證給供方,作為結算依據。

六、驗收標準:

1、按國家陶瓷磚GB/T4100—20--標準及樣品進行驗收;

2、產品破損率按國標1%執行,超過1%的部分由供方負責補足;

3、因陶瓷原材料來源於天然礦物質,燒製過程複雜,允許交貨產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樣品考核要求:地磚為防滑磚(象牙白),面磚為白色淺色條紋。

七、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供方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如購方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購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妥為保管,電話通知供方,並在三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2、若購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供方所供貨物符合合同規定。

3、購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供方在接到購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天內負責處理。

5、對購方的異議,經第三方鑑定確認該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由供方負責調換。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貨至15000㎡,經材料部門核實簽字後付該批貨的60%,第二次供貨至15000㎡,經材料部門核實簽字後付該批貨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驗收報後,退回餘貨辦理結算一次付清全部餘款。

九、違約責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供貨,嚴重影響到購方工程進度,經雙方協商後仍不能解決時,應向購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的違約金最新瓷磚購銷合同範本合同範本。

2、如購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購方每延遲供方貨款一天,應每日向供方償付不能按時支付貨款的10‰的違約金,並且供方有權順延供貨或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購方自行承擔。

3、供方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顏色、數量進行生產,在安排生產後,如購方需變更合同,應取得供方同意,並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退貨補貨:

1、如購方需要補貨,購方須提前3天書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進行排產;

購方應承擔小批量補貨的額外費用。

十一、爭議解決: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購、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貨款兩清時自動失效。

本合同壹式四份,購方執三份、供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購方名稱(章)開户行:

委託代理人:

賬號:

-年-月-日

電話:

供方名稱(章)開户行:

委託代理人:

賬號:

-年-月-日

電話: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13

採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在參考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所購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二、質量技術要求及驗收方法:乙方必須提供有效《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質量檢驗報告》等並經由甲方、監理及建設單位現場驗收確認。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乙方負責運輸,將貨物送達到甲方工程所在地靖邊長慶基地施工現場內。

四、乙方責任:

1、所供材料的品種、規格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有權拒收,並由乙方應負責退、換;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否則甲方有權扣除部分材料款;

3、乙方須按照原廠包裝標準包裝,包裝破損甲方有權拒收。

五、質量要求及説明:要求乙方供電線均為津成牌,並且要求為國標產品,如未能甲方質量要求,甲方有權拒收。

六、結算方式: 供貨結束並驗收合格後,依據實際發生的數量,乙方開具正式税務發票進行現金結算。

七、違約責任:違約方賠付對方合同總金額的10% 。

八、合同約定:甲、乙雙方信守合同,如發生爭議可提交靖邊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章後生效。(若此合同為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託代理人,必須將授權書附後,方可簽訂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14

代購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20xx年9月1日在南充市發改委備案《南充市特殊教育學校遷建B幢招標文件》中p57註明部分裝飾材料由校方代購,代購貨款共計:肆拾叁萬元整,在參考《國税發【1993】149號》、《財税字【1994】26號》規定“材料部分由甲方代購(此種情況甲方主要考慮對材料質量把關,因此要對工程用的材料進行監管和代購),對委託代購,受託方甲方不墊付資金(具體到操作上,通常這部分材料款並不真正打到乙方賬户,僅是做往來款項處理),銷貨方將發票開具給委託方乙方,並由受託方甲方將該項發票轉交給委託方乙方,受託方甲方另外收取手續費”,學校以將全部代購貨款於20xx年9月15日轉帳支付給施工方,其中 材料招標工程量為: ,招標期間經財政評審單價: ,主體竣工後,經學校監審小組對市場考察後,經學校行政會決定將此單價調整為: ,總造價為: ,經四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具體步驟

1、施工方對照工程量清單根據施工圖,註明裝飾部位和數量,報請監理單位複核並以書面形式交甲方確認,甲方接到一週內將調整意見,以書面形式交施工方和監理重新調整貨品數量(偏差值按國家規定執行),最後結算甲方只認可審計認定面積。

2、所供樣板經供貨方、施工方、代購方簽字封樣。貨到後,由施工方、監理方、代購方三方組織驗貨,如品種、規格不符合樣品規定時,供貨方應負責退、換,同時供貨方付給代購方貨款總值的5%的違約金。並出具與合同價款相符的正規發票。

3、代購方只對貨物質量簽字認可,施工質量及安全責任由施工方、監理方負責。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

三、工程量增減解決方法:

1、工程量增加部分,增加量由審計部門確定,支付金額按施工方(投標報價)和代購方(與投標報價差價)各行支付供貨方。

2、工程量減少部分,減少量由審計部門確定,退付金額由施工方按財政評審單價,支付給代購方(可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

採購商:

供應商:

經過友好協商,雙方就化工原料採購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所購買的產品名稱、商標、規格、單價、數量、金額

產品價格發生較大波動時,採購商有權向供應商提出價格調整方案,如價格調整不能達成一致,採購商有權終止本合同。

2.質量要求

2.1本合同項下的原輔材料執行 標準,另外根據採購商要求,並須符合以下指標規定: ,本合同項下原輔材料質量保證期為 個月,自產品由採購商驗收入庫之日起計算。

2.2、供應商在向採購商提供產品時,必須附有供應商產品合格出廠證明及出廠檢測報告。

2.3供應商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的規定(含採購商ISO14000環境體系要求),不能造成環境污染;同時,該產品還應符合採購商OHS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的要求,不能對接觸產品的人員健康造成損害。

2.3供應商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規定,採購商有權要求降價、換貨、拒收部分甚至整批貨物,供應商對此承擔全部責任並應賠償採購商因此造成的損失。

3.檢驗

3.1產品到達採購商後,由採購商負責對到貨數量進行清點和產品外包裝(外觀)進行驗收。

3.2本條之檢驗只是對產品的外觀和數量的檢驗,根據此等檢驗結果所做的驗收並不能免除供應商對產品的內在質量的責任。若採購商在使用產品的過程中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採購商仍有權向供應商索賠。

4.交貨

4.1交貨時間:以採購商下達的《採購訂單》為準。履約過程中,採購商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採購時間。

4.2交貨數量:以採購商下達的《採購訂單》為準。

5.包裝

5.1具體的包裝要求為: ,供應商應當保證產品包裝能夠使產品安全運輸和存儲,能有效防止貨物在運輸、週轉過程中發生磕、碰、泄漏等。

5.2如因供應商提供的包裝質量問題影響採購商的使用的,採購商有權要求降價、換貨、拒收部分或整批貨物,供應商對此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採購商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5.3 供應商未按要求包裝的,採購商有權予以拒收。

5.4包裝物不回收,供應商需要回收包裝物的,應當另行約定回收方法,費用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6.運輸方式、地點和費用負擔:

6.1 供應商負責貨物運輸,費用由供應商承擔。

6.2 交貨地點為採購商工廠內。

7.貨款支付

7.1貨款支付時間:

7.2質量保證金:每批貨款總額的 10 %作為質量保證金,在質量保證期(最後一批貨到貨後 個月)滿後支付。

8.誤期及缺陷

8.1未按訂單時間要求供貨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承擔逾期交貨金額 1%的違約金;逾期交貨影響生產的,採購商有權撤銷訂單並從第三方採購,供應商除應賠償採購商向第三方採購時超過本合同價格造成的損失外,還應按照前述規定向採購商支付違約金。。

8.2供應商提供的產品經採購商檢驗,證實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採購商可以根據情況決定退貨或要求供應商更換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因此造成採購商損失的應予賠償。

9.供應商資質

9.1供應商必須具有有效的國家或行業規定的相關資質,供應商應於簽訂合同前向採購商出示相關的資質證明,並將其複印件留採購商處備查。

92如採購商發現供應商未報、錯報、虛報相關資質,則採購商有權取消、終止和供應商簽訂的合同,供應商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採購商所有相關的損失;如採購商同意接受部分產品或服務,則採購商應只就其所接受部分的產品或服務向供應商付款,所接受部分的產品或服務的價格以原訂購單的價格為基礎計算,但供應商須承擔對由此可能給採購商帶來的風險和損失的全部賠償責任。

10.供應商的附隨義務

10.1供應商應按採購商的要求提供有關產品的技術文件,包括材質報告和生產合格檢驗報告等。

10.2供應商須提供產品的倉儲、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議,確保產品不受損壞並按其設計要求得到使用。

10.3上述服務被認為供應商在報價中已充分考慮,其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的總價中。

11.保密條款

11.1採購商提供供應商的技術標準、實驗數據、圖紙等資料和文件只能用於為採購商生產其指定的產品之用,使用完畢必須立即歸還採購商。如供應商逾期未歸還採購商文件和資料或將其用於其他用途,則供應商對此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採購商的所有相關損失。

11.2本保密條款在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12.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續簽

合同的變更部分構成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到期,雙方可協商續簽。

13.爭議解決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採購商所在地的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14.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採購商: 供應商: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16

甲方:安徽逸境餐飲投資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此採購合同。

一、 合作關係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

1. 乙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或換貨,並在規定時間內送至酒店。

2. 乙方按甲方所需原材料產品品種、規格、數量按照甲方要求準時送達甲方至甲方指定位置。

二、甲方所需求的產品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金額:見合同附件。 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後定價,每半個月進行詢價後與乙方定一次價,定價的方案由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支付下一次貨款的依據。其中因外界因素(如:天氣),需要臨時調價的提前填寫《調價通知單》,否則按合同中雙方所默認價格內容支付貨款。合同中附件中定價的品種種類價格,以到岸價為準。

三、送貨日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酒店正常運營之後,每天晚上由採購部與供應商確認第二天要送的菜品,供應商應在要求的基礎上按時、按質、按量送至廚房部,經廚房部驗收質量合格,財務部稽核會計驗收數量到位。

四、送貨質量:

乙方送的所有原材料,必須確保其質量,如發現一批貨中摻有假貨、非甲方確認的殘次品等質量問題,即扣除涉及金額的三倍作為違約金,並立即取消合作。其中:為了保證原材料質量,必須定期提供由省級以上資質出具的檢驗報告。

五、付款方式:

賬期為15天,乙方憑經甲方廚房部、財務部稽核確認簽字後的單據,於每月10日和25日(遇節假日順延)結算貨款,貨款結算以甲方稽核會計稽核的數量為準,乙方當次結算的貨款必須送交税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否則甲方不予以支付貨款。乙方以最近一次的貨款作為質保金,作為日後進行調貨,確保質量的依據。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提供相應的資質及證件: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税務登記證。

六、運費:乙方負責全程運費。

七、乙方違約責任:

1. 正式營業後,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及時送貨的,每超過規定時間的十分鐘後還未到達酒店,應向甲方償付不能送貨部分貨款的價值二倍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費用。如有提前通知甲方,告知其送貨延時原因,甲方將以口頭警告的形式告知乙方,警告三次以上,通知乙方進行面談。

2.因乙方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甲方客户投訴,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對其有形損失(費用、索賠)及無形損失(公司信譽)進行核算後,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對質量問題確認後從乙方貨款中扣除,如乙方對質量問題有異議,可提交合同簽訂所在地相關部門進行質量鑑定。

八、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貨款,須事先與乙方聯繫,説明因及解決方案,獲得乙方同意後,可延期支付款項。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貨款且沒有獲得乙方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付款金額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九、供貨原則;

供應商與甲方任何部門、人員有私自商業賄賂行為,一經核實,立即扣除供應商全部剩餘帳期內全部貨款,同時解除合同。

十、保密條款:

1.在未取得雙方事先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公開或泄露。

2.乙方從甲方得到的採購信息,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轉讓、公開、泄露或被使用。

十一、合同解除:

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項時,甲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馬上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的行為或事實時;

2.在供應期間內,不能滿足甲方數量及品質要求無能力供應時;

3.被政府機關停止或取消營業資格給予處分時。

因違反合同條款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十二、合同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產生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當事人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帳 號: 帳 號:

税 號: 税 號:

郵 編: 郵 編:

簡單材料採購合同 篇17

甲方: 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單位全稱或自然人姓名與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通過投標中標承接了 工程的施工任務。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過甲方考察後,甲方同意採購乙方的 材料。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職責,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特簽訂本材料採購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材料名稱、規格與數量

2 材料的質量標準

3 材料的價格與價格組成內容

3.1 材料價格

3.2 材料價格組成內容

材料價格組成內容包括:材料費、裝車與卸車費、運輸費、税金與規費等所有費用。

4 材料的供應期限

材料的供應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5 材料的供應地點與方式

材料的供應地點為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材料堆放點。 材料的供應方式為根據甲方的月度計劃要求供應。

6 材料的驗收、抽檢與計量

6.1 材料驗收

6.1.1 驗收

甲方按本合同第2條規定的質量標準在材料的交貨地點進行現場驗收。

6.1.2 抽檢

只有經甲方材料管理人員驗收並經甲方質檢人員抽檢質量合格的材料,甲方才能接收;經甲方質檢人員抽檢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須運離施工現場。

6.1.3 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損失處理

經甲方質檢人員抽檢合格後而驗收的材料,並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材料質量不合格的責任。如甲方在材料使用過程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不合格,乙方除應承擔因材料不合格而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間接經濟損失。

6.2 材料計量方法

7 材料價款結算與支付

7.1 材料價款結算

每月5日前進行上月材料價款結算。

7.2 材料價款支付

7.2.1業主撥付的工程款進入甲方帳户後,乙方方可向甲方提出撥付材料款的申請,並按甲方材料款支付申請程序進行審批後支付;

7.2.2 甲方撥付乙方材料款的比例不超過業主撥付甲方工程款的比例;

7.2.3乙方應及時繳納材料的税金和規費,在向甲方提出撥付材料款申請時,應提供材料税金與規費的繳費憑據;

7.2.4在業主資金不到位時,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撥付材料款的申請要求。

8 雙方的責任

8.1 甲方的責任

8.1.1 每月底提供下月材料供應計劃;

8.1.2 及時進行進場材料的驗收與計量;

8.1.3 按合同規定及時辦理材料款的結算與支付。

8.2 乙方的責任

8.2.1 按甲方的月度材料供應計劃的要求組織供應合格材料;

8.2.2 積極配合甲方人員對進場材料的質量驗收與現場計量;

8.2.3 及時足額繳納材料税金和規費。

9 違約責任

9.1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材料款,甲方按同期銀行利息計算賠償金支付給乙方。

9.2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合格材料,每違約一次,罰款××元,如因乙方不按甲方的材料供應計劃供應甲方材料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或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乙方當月的材料款中直接扣除。

10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了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11 其他事項

11.1 甲方與乙方的最終材料款支付結算必須報有限公司工程部審查核定後才能生效。

11.2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1.3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待雙方協議責任與義務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11.4 本協議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項目部1份、有限公司工程部、財務部、法律顧問各執1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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