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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精選16篇)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精選16篇)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1

賣方:(簡稱甲方)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精選16篇)

買方:(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位於小區___幢單元室,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平方米,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第二條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元整,大寫:。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日內交付元(大寫),餘款元(大寫)在房屋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

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於產權過户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户登記手續。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

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

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税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2

售房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購房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關於乙方向甲方購房事宜,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類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結構樓層,房屋走向:____________房屋形狀:____________用途。

該房產的總佔地面積:____________

3、該房產連同地產總計房價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____________

土地證編號:____________

三、房屋四界

東: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該房產總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協議簽定之後,首付____________萬元訂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後,再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房產產權轉讓手續順利辦完之後,再付清剩餘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應有手續證明,所售房屋質量過關,並非危房。

六、甲方應保證所售房產、地產與周邊四鄰及其他單位沒有所有權糾紛。

七、乙方屬於殘疾人福利事業,在購房過程中,甲方應該向有關部門協調,減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費用。

或採用税費分擔的方法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八、甲方應給乙方協調大門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門、重新安裝水錶、電錶的費用。

九、甲方幫助乙方和郾城區藥監局共同協調化糞池、下水道等共用設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購買甲方該項房產,所有費用均屬於個人出資購買,其所有權完全屬於個人所有。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____________本協議壹式____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

甲方:____________(單位簽章)乙方:____________(簽字簽章)

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籤於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3

賣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於 市 鎮_ ,產權證第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產一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 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本約定房款分三次給付:

2.乙方在 年 月 日當日付款 元人民幣,甲方保證該房屋出賣給乙方,乙方享有居住的權利,待甲方房照落後完畢,乙方付完全部交易房款後,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房權證過户事宜。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款 元人民幣。

4.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款 元人民幣。該筆房款全部結清。如若乙方超出本期限付款,甲方有權收回該交易房產並退還乙方已交房款的50%作為違約金;如若甲方在合同期限內違約,應退還乙方已交全部房款,並支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交房款的50%計算。

5.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雙方待交易房產交付使用後,出現實際面積與合同面積不符,執行超出或不足合同面積的,均由乙方自理,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房屋過户

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户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保證該交易房產的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變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可再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五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共叁頁,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見證人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4

蘇州市二手住宅買賣合同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當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水費、電費、煤氣費等與房屋有關的這些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乙方承擔,產權過户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户口期限甲方遷出户口的期限為年,即年月日之前。如果房主晚遷出一天,就要支付全部房款的1‰的違約金。

第八條、房產證土地證記錄面積以外的搭建房屋如有糾紛,甲方應協助乙方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5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土地證和房產證兩證辦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複印件: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八條此合同與出售委託合同、承購委託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附帶傢俱(見傢俱清單)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6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開户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

開户行:賬號:

買受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國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商品房座落:區、縣路、道、街。

設計用途,建築結構,建築層數為層。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元,價款為元,計。

第三條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於年月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中的,乙方應將全部商品房價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號::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價款元。

2、貸款付款的,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其餘價款辦理貸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元。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在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的同時,還有權按照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在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列第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的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第七條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建築面積差異不超過±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如下約定履行保修責任: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2、牆體。

3、防水。

4、牆面、地面。

5、門窗、五金件。

6、電梯。

7、消防設施、設備。

8、通訊設備。

9、供冷熱系統設備。

10、二次供水設施。

11、電器插座、開關、管線。

12、精裝修。

13、

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商用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電。

4、燃氣。

5、暖氣。

6、。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日內採取補救措施,並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並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商品房權屬登記

雙方約定,在下列第種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1、自初始登記完畢之日起日。

2、訂立本合同時,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訂立合同時,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3、。

由於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按下列第種約定處理: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

第十三條商品房預告登記

雙方按下列第種約定,辦理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1、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2、

第十四條前期物業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經備案的《天津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業主公約》,乙方對該合同及公約相關內容予以書面確認,並承諾遵守。

第十五條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

第十八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1—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幣)________元(摺合人民幣________元)預收款。預收款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預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___種方案所列條款:

(一)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甲、乙雙方約定,選擇上述第(二)種方案的,則本補充條款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在房屋交付與簽訂使用交接書期間的權利、義務和風險責任。

1—3 甲、乙雙方約定:

選擇上述第(一)種方案的,甲方應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後的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並在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的同時交付預租的商品房。

選擇上述第(二)種方案的,甲方應在房屋交付後________日內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並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

1—4 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即為該房屋租賃的起始日。

1—5 該租賃房屋實際建築面積在房屋竣工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的實測建築面積為準。甲乙雙方約定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雙方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預租期內,乙方不得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的承租權或交換該房屋的承租權。

甲方:

乙方:

丙方: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濟南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建築面積平方米,儲藏室平方米,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空調兩台(型號:),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飲水機(型號:),音響兩台(型號:),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印)身份證號: (印)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9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房屋座落於,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房產證:。

(四)房屋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歸乙方所有,除空調及家電傢俱設施設備外。(太陽能及抽油煙機費用再另外付款,不計於房屋款內)。

(五)店面裏的商品及櫃架包括在房屋款內,歸屬乙方。

(六)付款方式

甲方必須協助把房產證和建房證過户到乙方後,乙方在年月號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幣壹拾陸萬壹仟元整,甲方收到房款後出具收據。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條款,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保證已如陳述上述房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立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執1份,乙方留執1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定之日內村上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10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市 鎮 村 號(自建住宅)的房屋,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共 萬 仟 佰圓(小寫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付給甲方。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甲方保證在房子交付時,甲方在該房屋上不設有他項權,如抵押權等。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4·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 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四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五條 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歸乙方所有,住房面積賠償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七條 今後如乙方就此商品房出賣時,需要甲方簽字時,甲方無條件給予配合。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11

賣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買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協商不成,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購買的房屋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該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產權人:_______。

第二條:雙方一致同意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元.此房價為淨價,税費由乙方承擔,房屋內保留設施設備清單如下: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的購房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條: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辦理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續.

第六條: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

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13

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丙方:營業執照: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房屋一套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對該房屋的房產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也進行認真閲讀,願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甲乙雙方協商後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整,此房價包括以下附屬設施:整體廚櫃、消毒櫃、跑步機、太陽能及一切不動產。

第三條:乙方應於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交付購房首付款人民幣 元整,甲方應於簽訂合同當日將該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暫押於丙方。剩餘該房屋售房款人民幣 元整自房管局辦理過户之日起一個月內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乙方將全部售房款人民幣捌拾萬元給付甲方後的三日內騰空該房屋並將該房屋的鑰匙交給乙方,丙方應積極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屋的水電費、暖氣費、物業費等手續的交接事宜。甲乙雙方同意在甲方交給乙方鑰匙前該房屋的水電費、暖氣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甲方交給乙方鑰匙後該房屋的水電費、暖氣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一時辦理不清應給乙方留夠足夠的費用由乙方代交。

第五條:乙方付給丙方中介服務費元整,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納。

第六條:除不可抗力外,雙方不得中途毀約,甲方中途毀約給付乙方 元違約金並賠付丙方 元;乙方中途毀約給付甲方16萬元違約金並賠付丙方 元。乙方延期付款給付甲方違約金 元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利率計息。

第七條:該房屋過户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過户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契税、交易服務費、產權登記費、土地出讓金、印花貼花税、營業税、土地增值税、個人所得税等等。以上該房屋過户的一切相關費用在過户前由乙方交付丙方,辦完手續後乙丙雙方憑票結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三份,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簽約日期:年月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14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坐落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該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兩部分:其中,住宅部分的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非住宅部分的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陽台、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衞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築面積計算價款,其中:

住宅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千_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非住宅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千_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房屋面積以房產證所確認的面積為準,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

三、房屋價款支付方式

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擔保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

第三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清尾款_______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四、權利保證

1、為確保乙方所購房屋權益的順利實現,確保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户手續的順利辦理,確保乙方所支付購房款資金的安全,甲方同意對此向乙方提供擔保。

擔保合同另行訂立。

2、如果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存在出租、抵押等狀況,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

(1)解除與承租方的租賃關係,因解除租賃關係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果甲方沒有履行該項義務,可以在房屋買賣手續辦理完畢後,由乙方解除租賃關係,但解除租賃關係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以及承租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2)解除與抵押權人的抵押關係,確保過户手續的順利辦理。

3、出賣人保證在房屋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其他權利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

如發生此等情況,由甲方負責解決。

如果甲方不能解決,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甲方應自乙方交付第一期付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交付乙方。

自乙方接受房屋鑰匙之日起,乙方即取得房屋產權,有權進行任何合法之處分。

六、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

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

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户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合同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税、費,概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

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

十、甲方應保證其交付的房屋及設施、設備完好。

交房時,乙方發現房屋或設施、設備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

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牆等)土地使用權一併轉讓給乙方。

十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萬元,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15

賣方:身份證號碼:

買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縣_____區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萬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申請銀行按揭,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見證方:鑑證機關:

年月日

私有住宅買賣合同(聯層) 篇16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①: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買受人②: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買受人③: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買受人為兩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方式為按份共有的,約定的份額具體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 現 房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房屋座落) 西堤三 路 2 號第 【 幢 】【 座 】 【 單元 】【 層 】 號。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住宅 ,户型為 ,屬

鋼筋混凝土 結構,層高為 3.15 米,建築層數地上 29 層,

地下 1 層。該商品房有封閉式陽台 0 個,非封閉式陽台 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 】(適用於預售)【×不動產登記 】(適用於現售)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築面積構成説明見附件二)。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於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四。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1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其中:毛坯部分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裝修部分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4. 無 。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不動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不動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不動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方式一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不動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 (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不動產權登記面積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不動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 (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 [(不動產權登記面積 - 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方式二

雙方自行約定如下:

(1)詳見《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

(2) ;

(3) ;

(4) ;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預售商品房】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户,用於本工程建設。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銀行為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預售資金監管賬户名稱為 廣西番山投資有限公司麗港華府(第12幢) ,賬號為

【現房】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户:賬户名稱為 無 ,開户銀行為 無 ,賬號為 無 。

(二)買受人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應當於 年 月 日前支付。 。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應當於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佔全部房價款的 %。

餘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向 甲方指定的銀行/公積金中心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三)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該定金於【×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 】時【抵作】【 】商品房價款。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詳見《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3. 第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應當將專項維修資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户,賬户名稱為 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中心 ,賬户為交通銀行梧州恆祥支行和454 ,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買受人未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交付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質量驗收合格,取得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意見書。

2.該商品房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6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

3. 政府部門對驗收及市政配套、安裝之延誤,上述原因須由有關職能部門確認;

4. 買受人沒有按本合同的規定期限付款或銀行按揭款未到出賣人賬户的 ;

5. 遭遇不可抗力的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等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 。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按《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中的第一章第一項執行。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詳見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

(3) 無 ;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出賣人在不影響到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朝向的情況下,可以對商品房的規劃、設計及使用功能等進行經政府相關部門批准的適當變更調整,買受人對此表示同意 。

第十二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詳見《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買受人逾期付款而導致分户不動產權證辦理時間延誤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由此造成的後果,由買受人承擔。 。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2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出賣人根據裝修時的實際情況就裝飾、設備以同檔次或以上產品進行維修或更換 。

3. 無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並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衞生標準,商品房交付時供水正常 ;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並正式供電,商品房交付時供電正常 ;

3. 本建築區內的市政、道路、人行通道在交房時同時交付使用。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合同備案、不動產登記的約定。

1.本合同簽訂後 30 日內,出賣人應按規定向合同備案機構申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2.出賣人與買受人協商一致,本合同登記備案後 60 日內,雙方共同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出賣人未按約定協助辦理預告登記的,買受人有權單方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3.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具體細則請參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90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提交不動產登記機構。

4.如因出賣人的責任,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不能在約定期限內辦理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3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出賣人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並辦妥竣工驗收備案表並達到可辦理不動產證條件之日起 360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在買受人已按雙方簽訂的《梧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認購資料的有關要求付清所有應付款項和交齊辦證資料給出賣人前提下,不能按上述時間要求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的,每逾期一天,出賣人應該按已收購房款的萬分之一標準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已收購房款的10%(注:因政府部門辦證原因或買受人原因導致辦證延遲的則上述辦證日期順延)。如買受人自行直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的,則出賣人不受本條款的約束。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不能在約定期限內辦理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因買受人收樓後裝修造成結構變動、房屋損害等引發的質量問題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造成出賣人其他損失的,還應賠償出賣人其他損失 。

第十八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詳見《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

4.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詳見《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5、出賣人在麗港華府內按規劃批准投資建設但未列入本合同及附件二的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範疇的物業(如會所或配套用房、架空面積及花壇面積的建築物、地下室及其內的停車場設施、設備用房等)均由出賣人投資,其房屋的所有權及相應的土地面積的使用權屬出賣人,不屬於買受人所有;

6、 以上1、2、3、4、5約定詳見補充協議 。

第十九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一)買受人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3.無 。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 不列入公用部位及公攤,全部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有權通過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處置 ;

2.會所: 未計入公攤部分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有權通過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處置 ;

3.無 ;

4.無 ;

5.無 。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梧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五)。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二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壹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根據《梧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銷售現場公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註明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户信息,並與購房人約定將全部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户(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未約定或未按約定將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户的,監管機構不予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庫、車位,應當優先銷售、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車庫、車位數量等於或者少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套數時,建設單位不得將車庫、車位轉讓或者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以外的人。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應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服務,買受人應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辦法》納税人應當自納税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徵收機關辦理納税申報,並在納税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繳納税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出賣人(簽字並蓋章): 買受人(簽字並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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