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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勞務分包合同(精選23篇)

2023勞務分包合同(精選23篇)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1

小編為大家收集勞務分包合同範本,希望勞務分包合同範本能夠幫助到你解決問題。

2023勞務分包合同(精選23篇)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勞務分包合同範本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性質及數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後乙方點交簽證。其中: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後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並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並及時對其進行衞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施工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範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雙方協議工價如下:

分部分項

工程名稱 單位名稱 人工基價

(元) 經考核驗收後達到標準在基價上加或達不到標準在基價上扣除 備 注

質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衞、防火等協議書。

十五、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六、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並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八、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本合同自簽定後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後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另壹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並複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3、倒籤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儘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祕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範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並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託授權終止後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2

勞務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規》平等、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商貿城 # ## #商住樓。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砌磚、打砼。

以項目部圖紙面積為準65元/m2,(包括小型工具)甲方提供攪拌機,吊欄,其餘自備(包括水池、支攪拌機、吊欄機、散水進户門踏步)

2、付款方式

每棟主體封頂,預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餘款粉刷完畢付97% 注:驗收合格後付清。

3、工傷一萬元一下自負,一萬元以上協商

4、工程質量:以項目部要求為準,如果達不到項目部的要求,返工材料費,罰款全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3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賬號:

勞務分包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賬號: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總歷時_____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_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閲。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________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職稱_________。

(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職稱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_____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_____

(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生命財產辦理的_____,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_____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_____,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_____費用。

(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_____,並支付_____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_____,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_____,支付_____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7、勞務報酬

(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①?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②?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③?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3)採用第①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_元。

(4)採用第②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5)採用第③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6)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2)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3)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①?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元;

②?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2)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①?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②?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③?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④?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①?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②?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的違約金。

(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①?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違約金;

②?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③?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6、索賠

(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①?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②?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③?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④?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⑤?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③④規定相同。

27、爭議

(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②?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③?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①?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②?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③?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④?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⑤?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⑥?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⑦?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__份。

34、本合同雙方蓋章後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勞務分包人:(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4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分包範圍: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開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結束工作日期:年月?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為:天

4、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2)本合同附件;(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閲。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職稱:?。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職稱:。

10、工程承包人義務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採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16.4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採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17.4採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單價為?元;

……

17.5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單價為元;

……

?17.6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支付元;

……

19.2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

19.3?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執份,勞務分包人執份。

34、補充條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勞務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5

第一條 總則

為強化工程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建設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以下簡稱甲方),意將中標的歙黟一級公路改建工程漁亭段基礎及下部構造施工項目的部分工程施工、完成與缺陷維修授予 (以下簡稱乙方)承擔,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並共同信守。

第二條 本合同概況

1.工程範圍及內容

(1)施工段落或樁號:K58+920橫江大橋、K59+968漳水河大橋基礎、下部構造施工(基樁混凝土除外)及橋面系。

(2)主要施工內容(包含但不限於):

①樁基鋼筋加工及安裝(含聲測管安裝),支模板、澆築樁頭混凝土、不包含樁基打砼;

②墩柱鋼筋加工及安裝、模板安裝、墩柱混凝土澆築;

③蓋樑、耳背牆及墊石鋼筋加工及安裝、模板安裝及混凝土澆築;

④橋面系所有工作。

2.合同工期

本項工程於20xx年4月 日開工,於20xx年 月 日竣工。如果由於乙方自身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工程任務,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撤離現場並終止合同,同時扣除乙方10萬元作為違約金。

第三條 工程數量及造價

1.承包方式:綜合單價。

單價:

鋼筋:600元/t;

混凝土:200元/m3;

鋼絞線:1500元/t;

橋面系:65元/m2

上述單價包括

①、人工費、小機具和小五金、低值易耗品費用;

②、除鋼筋、混凝土、模板、支架、聲測管、鋼絞線所用原材料費用;

③、鋼筋加工設備、切斷機、扳手等工具費用(注:項目部提供一台彎曲機、兩台電焊機,乙方負責維護保證正常使用,毀壞按市場賠償);

④、模板漆等輔助材料及小型機具費用;

⑤、配合甲方現場質量檢驗工作;

⑥、乙方人員食宿及生活用水用電;

⑦、乙方現場綜合管理費;

⑧、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費用。

⑨砼的養生、鋼筋覆蓋和卸車的費用。

2.工程數量:以實際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的,不超出甲方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數量為準,如有變更部分,待建設單位批覆且付款後再支付乙方。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與支付

1.乙方所有完成的工程數量必須經甲方核實、驗收確定後,由甲方辦理簽證等有關結算手續。

2.工程價款支付待建設單位撥付給甲方後,甲方分期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給甲方提供全部農民工工資表,所有農民工到甲方簽字取錢,並扣除砼齡期未到的工程款給乙方,待合格後全部給乙方。

3.如果建設單位撥款不及時乙方須墊付資金,確保本工程順利實施,墊付的資金不計付利息。甲方只對建設單位實際撥付的工程款按合同向乙方進行支付。

4.工程缺陷責任保證金

本工程缺陷責任保證金為總造價的5%,在每月工程結算時預留。 本由於乙方施工原因出現的一切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修復,其費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不能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復,甲方可以另找施工隊伍進行返工或修復,返工或修復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待交工驗收後,甲方撥付給乙方(扣除甲方在此期間組織修復的全部費用,如果維修費用超過乙方質量保證金總額的,其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5.本工程年底付完成工程量的80%。下部工程量全部完成後,後一個月付清工程款,養護不到位混凝土單價扣20元/m3.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工程管理

1.嚴格按JTGF80/1-20xx《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規定執行,確保工程質量滿足要求,分項、分部工程合格率達到100%,單位工程合格率達到100%。

2.乙方應嚴格按施工設計圖紙、技術規範和經甲方批准(或下發)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對現場施工人員加強質量教育,強化質量意識,開工前進行技術交底,進行應知應會教育,嚴格執行規範,遵守操作規程。

3.乙方負責對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測量數據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甲方核實,對因此產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將組織協調整個標段的生產,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服從甲方總體計劃和關鍵節點工程進度要求,對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主管領導提出並協商解決,但不得以此為由影響施工安全和質量。

5.乙方必須執行甲方下發的任何工程管理指令,無權擅自改變施工圖設計、配合比、施工技術方案等,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對工程質量控制過程中存在的隱患和工程質量存在的缺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或修復及返工,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由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當工程質量給甲方造成名譽損失時,甲方視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如監理、業主書面通報等)。

7.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或分包。

第六條 工程進度管理

甲方按合同或業主進度計劃細化乙方相應工程施工計劃,如果乙方的實際工程進度不能滿足項目部總體工期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加大投入等必要的措施,確保工程能在預定的工期內完成,乙方應自行承擔為了採取這些措施而支付的任何附加費用。如乙方不能增加投入提供進度,甲方有權調減乙方工作量,將其調減部分交於其他施工隊伍完成。

第七條 其他要求

1、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甲方統一採購,乙方自行採購的小型機具、小五金、低值易耗品必須為合格產品,否則出現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調撥給乙方的主材,由乙方自行驗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離現場或變賣、抵押、轉讓,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扣罰乙方工程款(並處以材料價值20%罰款)直至終止合同,情節嚴重的甲方將付諸法律。

3、甲方在本合同段設置了一處工地中心試驗室,負責全合同段的工程試驗工作,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完成工程所需試驗工作。

4、項目部臨時用人,應及時配合項目部。所消耗的人工費項目部按工日計算。

5、鋼筋超出設計量 的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負責為所屬施工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並負責其正確使用。乙方發生的一切安全生產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中途退場,甲方扣除乙方10萬元費用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八條 附則

1.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甲方加蓋騎縫章後生效。至本工程缺陷責任期滿並由建設單位發給缺陷責任終止證書並付清全部工程價款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6

勞務分包合同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性質及數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後乙方點交簽證。其中: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後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並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並及時對其進行衞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施工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範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雙方協議工價如下: 分部分項 工程名稱 單位名稱 人工基價 (元) 經考核驗收後達到標準在基價上加或達不到標準在基價上扣除 備 注 質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衞、防火等協議書。

十五、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六、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並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八、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本合同自簽定後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後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另壹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7

勞務分包合同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結合湖北省、武漢市及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和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勞務分包施工事項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分包範圍: 

1.4  分包方式:包工、包機械、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材料搬運。

1.5  分包合同單價:

第二條 施工依據、材料名稱及主要施工工藝

2.1施工依據:裝飾施工圖、設計變更、工程聯繫單及國家相應的規範要求等。

2.2工程材料:乙方負責材料搬運(不含材料卸車)。

2.3主要施工工藝要求: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圖紙、作法説明及設計變更等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施工合同要求,相關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__、GB50303-20__、GB50242-20__、GB50327-20__等)作為本工程的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第三條 工程工期

3.1  開工時間:年月日;

3.2  竣工時間:年月2日。

3.3  本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

3.4 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則工期順延:

3.4.1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影響工期的,據實順延;

3.4.2  甲方增加施工內容對工程工期有影響的,以雙方協商的新的竣工時間為準。

第四條 工程質量要求

4.1  工程質量目標:必須達到合格,滿足規範要求。建設方安排專業測試,測試通過視為驗收合格。

4.2  乙方應認真按照甲方安排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建立內部“三檢制”為甲方驗收積極創造條件,對甲方有依據提出的質量問題及時整改。

4.3  本工程實行施工人員備案制度,以便於每一施工階段、每個施工環節的施工質量追溯到每個具體的施工作業人員,實行施工質量責任倒查追責制度。

第五條 結算方式

5.1  合同工作內容:

5.2  工程量計算:

計算工程量時實際施工面積計算。

5.3  合同單價:

5.4  結算辦理程序:工程完工驗收完成後辦理完工結算。

第六條     付款方式

6.1  本工程無預付款;

6.1.1  每月按該工程進度的60%支付工程進度款,每次進度款為扣除前期已領生活費後的實際金額。

6.1.2  工程完工並通過建設方安排專業測試合格後,甲方支付至乙方完成工程造價的90%,待甲方同總包單位辦理完結算後付至工程造價的95%,餘下工程款待一年保修期滿後一週內付清。

6.2  為了保證本合同各項履約指標的有效實現,在適當的時候,甲方保留下述權利:乙方收取工程款時,必須按時足額發放工人工資,並且出具工人工資單和工資實際支付憑證;在有足夠證據證明乙方未足額支付工人工資可能影響施工時,甲方可將不超過當次支付額80%的金額直接發放到乙方工人,其餘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法人帳户上。

第七條  機械設備供應

工程所需的小型手持設備(除甲方已有的垂直運輸機械外)均由乙方自備,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由乙方自行採購。

第八條 甲、乙雙方職責

8.1  甲方職責: 

8.1.1   甲方駐現場代表姓名:廖海賓,

甲方駐現場代表權限:負責履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負責現場協調乙方施工,併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8.1.2   負責施工前對乙方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和安全環境教育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技術、質量、安全、環境、節約、工期、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保護等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和作好記錄;

8.1.3   甲方需要變更施工設計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設計變更要求;

8.1.4   甲方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電、運輸道路和存放施工材料、設備的場地;

8.1.5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如乙方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要求,甲方有權暫緩支付乙方的施工進度款,直到乙方達到約定的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8.1.6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資支付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

8.2  乙方職責:

8.2.1  乙方代表

乙方駐施工現場代表姓名:      

乙方駐施工現場代表權限:乙方代表負責履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書面徵得甲方同意,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責的責任和承諾。

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現場代表易人,乙方堅持易人,則視乙方違約, 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合同期內,乙方駐現場代表必須所有工作日在施工現場負責組織、管理乙方的施工人員。

8.2.2  乙方必須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審閲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甲方;

8.2.3 乙方必須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承擔工程未交付使用之前發生的損失修復費用(如甲方造成的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若由第三方違法犯罪原因造成的成品損失,雙方協商損失承擔與追償。

8.2.4  乙方必須允許業主、甲方、總包方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乙方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乙方應提供方便;

8.2.5乙方必須組織具有技術能力、素質較高的青壯年工人,服從甲方對現場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

8.2.6參與並協助甲方編制合理、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要細緻到施工週期的每一天,並且要有輔助趕工計劃措施及加班施工準備,以確保每個施工階段任務的完成。

8.2.7 施工期間負責包工施工區域的環境衞生,做到工完場清,搞好施工現場的材料堆放及材料保管工作,並承擔超出正常損耗以外的材料費用的賠償。

第九條 安全生產

9.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制訂的職業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規。

9.2  乙方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嚴格執行。

9.3  甲方指派專職安全員負責指導、監督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乙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求,服從甲方管理,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並按有關規定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管理及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並儘快妥善處理。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十條 違約處罰

10.1  乙方必須自始至終地按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施工任務,如工程施工違約明顯影響整個工程工期、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限定乙方退場日期,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並承擔合同價的10%的違約金。若乙方在甲方限定日期內仍未退場,甲方可安排續接合同施工任務的單位進場施工,由此發生的一切法律糾紛及乙方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對乙方辦理已完工程項目的結算。

10.2  若乙方原因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由乙方承擔工期違約責任,並按工期每延誤一天按結算款的千分之五處以違約金,但最高不得超過乙方工程結算總造價的5%。

10.3  若乙方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乙方按結算總價的10%向甲方承擔違約金,並負責返修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10.4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安全、文明施工未能達到合同目標,乙方需承擔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1.1  乙方簽訂本合同文件後不得將本工程再分包第三方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在7日內退場,解除本合同文件,另行選新隊伍/班組進場施工,並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新進場的隊伍/班組的報價與乙方未完工程價款之間的差額;

11.2  因乙方原因,出現嚴重的質量事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文件,乙方還須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同時乙方不得要求賠償:

11.3.1 解除合同的約定事項已發生

11.3.2 經調解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所接受並同意不需賠償;

1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十貳條 其它

12.1  本合同自簽訂定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完全履行,不得任意變更或解除。若發生糾紛,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2.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辦理完財務結算手續工程款付清後自動失效。

12.3  本工程施工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人:

電    話:                         電      話: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8

勞務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規》平等、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商貿城 # ## #商住樓。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砌磚、打砼。

以項目部圖紙面積為準65元/m2,(包括小型工具)甲方提供攪拌機,吊欄,其餘自備(包括水池、支攪拌機、吊欄機、散水進户門踏步)

2、付款方式

每棟主體封頂,預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餘款粉刷完畢付97% 注:驗收合格後付清。

3、工傷一萬元一下自負,一萬元以上協商

4、工程質量:以項目部要求為準,如果達不到項目部的要求,返工材料費,罰款全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保證雙方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調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施工內容: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

二、承包方式:

1、平方米包乾:包括設備、工具、人工 元/㎡ 大寫:

2、所需工具由乙方自備。

3、甲方供材,每天送貨,剩餘材料拉回。

4、管理內容: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無論任何班組如有工人偷到工地材料,罰款及後果由承 包人承擔。

(3)承包隊所承包工程實行全過程管理,即從進入工地開始 施工到竣工驗收合格後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4)每完成一工作面後及時清理施工現場,並注意成品保護, 及成品損壞由乙方按價賠償。

三、合同工期: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四、質量標準:甲方驗收

1、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必須滿足規範規定。

2、對工程質量超出允許偏差,甲方將對乙方嚴格處罰。

3、造成嚴重後果的,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安全標準:安全無事故施工

1、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班組長應做好班前安全交底。認真學習安全,做到“三不傷害”,杜絕一切事故發生。因違反操作施工,發生傷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責任外,並按有關規定罰款,造成經濟損失及嚴重後果,乙方自負。

2、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有關各項條例。

六、材料管理:

基乙方用料不合理,材料丟失、浪費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 擔,甲方按原價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

七、現場管理:施工現場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施工前同甲方一起檢查,樓頂防水避雷針、住户窗户等設施是否完好,如原有缺損現象及時告知甲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在施工中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施工現場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乙方不清理甲方另行安排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承包費中扣取。

八、付款方式:單位工程刮完膩子、打磨後刷完底漆,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單位工程總額的60%,兩邊外牆漆完工後,付至工程總額的80%,餘款全部工程竣工後兩個月付清。

九、違約責任:

1、對中途停工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己發生的人工等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2、對不按工地要求和違反工序施工造成其它工種怠工損失,由造成者(乙方)負責,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間接損失均按實際計算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3、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者,每延誤一天扣罰承包費2%。

4、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怠工、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商定後予以補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合同終止條件: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項指標,甲方付清承包費後合同自然終止。

2、甲方中途辭退乙方或乙方中途停工,本合同隨之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保證雙方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調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施工內容: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

二、承包方式:

1、平方米包乾:包括設備、工具、人工 元/㎡ 大寫:

2、所需工具由乙方自備。

3、甲方供材,每天送貨,剩餘材料拉回。

4、管理內容: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無論任何班組如有工人偷到工地材料,罰款及後果由承 包人承擔。

(3)承包隊所承包工程實行全過程管理,即從進入工地開始 施工到竣工驗收合格後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4)每完成一工作面後及時清理施工現場,並注意成品保護, 及成品損壞由乙方按價賠償。

三、合同工期: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四、質量標準:甲方驗收

1、嚴格按設計要求施工,必須滿足規範規定。

2、對工程質量超出允許偏差,甲方將對乙方嚴格處罰。

3、造成嚴重後果的,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安全標準:安全無事故施工

1、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班組長應做好班前安全交底。認真學習安全,做到三不傷害,杜絕一切事故發生。因違反操作施工,發生傷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責任外,並按有關規定罰款,造成經濟損失及嚴重後果,乙方自負。

2、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有關各項條例。

六、材料管理:

基乙方用料不合理,材料丟失、浪費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 擔,甲方按原價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

七、現場管理:施工現場要有專人負責管理,施工前同甲方一起檢查,樓頂防水避雷針、住户窗户等設施是否完好,如原有缺損現象及時告知甲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在施工中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施工現場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乙方不清理甲方另行安排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承包費中扣取。

八、付款方式:單位工程刮完膩子、打磨後刷完底漆,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單位工程總額的60%,兩邊外牆漆完工後,付至工程總額的80%,餘款全部工程竣工後兩個月付清。

九、違約責任:

1、對中途停工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己發生的人工等費用甲方概不負責。

2、對不按工地要求和違反工序施工造成其它工種怠工損失,由造成者(乙方)負責,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間接損失均按實際計算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3、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者,每延誤一天扣罰承包費2%。

4、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怠工、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商定後予以補充。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合同終止條件:

1、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項指標,甲方付清承包費後合同自然終止。

2、甲方中途辭退乙方或乙方中途停工,本合同隨之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1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木工班組

一 承包範圍:本工程中木工部分

二 安全責任:在合同期間內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由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損失及費用,需有承包人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 工期要求:積極配合各班組,不得因本組原因延誤工期。___天完工清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則每推遲一天按( )元罰款,在結算中扣除。

四 合同價款支付與結算:約定單方造價

計算方法:按圖紙計算

支付方式:主體封頂後半月內付55% 結算:扣除質量保證金年底付清

中途不得向甲方要錢,不得以要錢方式罷工。

五 質量要求:須符合建築工程質量規範,達到驗收標準及質檢要求。對於脹模等一系列原因造成的不良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處以罰款.

六 材料運用:施工期間乙方不得所以浪費材料,應儘可能的節儉用料,合理規範拆模,減少材料損失,每次拆模後材料必須擺放整齊。完工後材料分類整理堆放。

七 甲方所供:甲方為乙方提供所需材料,必要的生產工具,損毀或丟失後須按原價賠償,為乙方提供食宿方便,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注意: 乙方應在甲方帶領下積極配合,幹好各自工作,爭取早日拿到工程款。

八 本表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價款付清後失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12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_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分包範圍: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總歷時_____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_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閲。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職稱_________。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職稱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 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採購材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單價)

16.4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採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_元。

17.4 採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17.5 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17.6 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_____________

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元;

(2)中間支付:_____________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支付________元;

……

19.2 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_____________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__份。

34、本合同雙方約定確認簽字後生效。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13

第一條 總則

為強化工程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建設工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以下簡稱甲方),意將中標的歙黟一級公路改建工程漁亭段基礎及下部構造施工項目的部分工程施工、完成與缺陷維修授予 (以下簡稱乙方)承擔,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並共同信守。

第二條 本合同概況

1.工程範圍及內容

(1)施工段落或樁號:K58+920橫江大橋、K59+968漳水河大橋基礎、下部構造施工(基樁混凝土除外)及橋面系。

(2)主要施工內容(包含但不限於):

①樁基鋼筋加工及安裝(含聲測管安裝),支模板、澆築樁頭混凝土、不包含樁基打砼;

②墩柱鋼筋加工及安裝、模板安裝、墩柱混凝土澆築;

③蓋樑、耳背牆及墊石鋼筋加工及安裝、模板安裝及混凝土澆築;

④橋面系所有工作。

2.合同工期

本項工程於20__年4月 日開工,於20__年 月 日竣工。如果由於乙方自身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工程任務,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撤離現場並終止合同,同時扣除乙方10萬元作為違約金。

第三條 工程數量及造價

1.承包方式:綜合單價。

單價:

鋼筋:600元/t;

混凝土:200元/m3;

鋼絞線:1500元/t;

橋面系:65元/m2

上述單價包括

①、人工費、小機具和小五金、低值易耗品費用;

②、除鋼筋、混凝土、模板、支架、聲測管、鋼絞線所用原材料費用;

③、鋼筋加工設備、切斷機、扳手等工具費用(注:項目部提供一台彎曲機、兩台電焊機,乙方負責維護保證正常使用,毀壞按市場賠償);

④、模板漆等輔助材料及小型機具費用;

⑤、配合甲方現場質量檢驗工作;

⑥、乙方人員食宿及生活用水用電;

⑦、乙方現場綜合管理費;

⑧、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費用。

⑨砼的養生、鋼筋覆蓋和卸車的費用。

2.工程數量:以實際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的,不超出甲方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數量為準,如有變更部分,待建設單位批覆且付款後再支付乙方。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與支付

1.乙方所有完成的工程數量必須經甲方核實、驗收確定後,由甲方辦理簽證等有關結算手續。

2.工程價款支付待建設單位撥付給甲方後,甲方分期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給甲方提供全部農民工工資表,所有農民工到甲方簽字取錢,並扣除砼齡期未到的工程款給乙方,待合格後全部給乙方。

3.如果建設單位撥款不及時乙方須墊付資金,確保本工程順利實施,墊付的資金不計付利息。甲方只對建設單位實際撥付的工程款按合同向乙方進行支付。

4.工程缺陷責任保證金

本工程缺陷責任保證金為總造價的5%,在每月工程結算時預留。 本由於乙方施工原因出現的一切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修復,其費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不能按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復,甲方可以另找施工隊伍進行返工或修復,返工或修復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待交工驗收後,甲方撥付給乙方(扣除甲方在此期間組織修復的全部費用,如果維修費用超過乙方質量保證金總額的,其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5.本工程年底付完成工程量的80%。下部工程量全部完成後,後一個月付清工程款,養護不到位混凝土單價扣20元/m3.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工程管理

1.嚴格按JTGF80/1-20__《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有關規定執行,確保工程質量滿足要求,分項、分部工程合格率達到100%,單位工程合格率達到100%。

2.乙方應嚴格按施工設計圖紙、技術規範和經甲方批准(或下發)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對現場施工人員加強質量教育,強化質量意識,開工前進行技術交底,進行應知應會教育,嚴格執行規範,遵守操作規程。

3.乙方負責對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測量數據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甲方核實,對因此產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將組織協調整個標段的生產,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服從甲方總體計劃和關鍵節點工程進度要求,對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主管領導提出並協商解決,但不得以此為由影響施工安全和質量。

5.乙方必須執行甲方下發的任何工程管理指令,無權擅自改變施工圖設計、配合比、施工技術方案等,否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對工程質量控制過程中存在的隱患和工程質量存在的缺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或修復及返工,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由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當工程質量給甲方造成名譽損失時,甲方視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如監理、業主書面通報等)。

7.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或分包。

第六條 工程進度管理

甲方按合同或業主進度計劃細化乙方相應工程施工計劃,如果乙方的實際工程進度不能滿足項目部總體工期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加大投入等必要的措施,確保工程能在預定的工期內完成,乙方應自行承擔為了採取這些措施而支付的任何附加費用。如乙方不能增加投入提供進度,甲方有權調減乙方工作量,將其調減部分交於其他施工隊伍完成。

第七條 其他要求

1、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甲方統一採購,乙方自行採購的小型機具、小五金、低值易耗品必須為合格產品,否則出現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調撥給乙方的主材,由乙方自行驗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離現場或變賣、抵押、轉讓,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扣罰乙方工程款(並處以材料價值20%罰款)直至終止合同,情節嚴重的甲方將付諸法律。

3、甲方在本合同段設置了一處工地中心試驗室,負責全合同段的工程試驗工作,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完成工程所需試驗工作。

4、項目部臨時用人,應及時配合項目部。所消耗的人工費項目部按工日計算。

5、鋼筋超出設計量 的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負責為所屬施工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並負責其正確使用。乙方發生的一切安全生產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中途退場,甲方扣除乙方10萬元費用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八條 附則

1.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甲方加蓋騎縫章後生效。至本工程缺陷責任期滿並由建設單位發給缺陷責任終止證書並付清全部工程價款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14

最新的勞務分包合同範本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要認真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兩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條約法》等執法、規矩、規章的規定,在劃一志願、協商同等的底子上,同意訂立本勞動條約,共同服從本條約所列條款。

一、條約限期和限期

第一條甲、乙兩邊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情勢確定本條約限期:

(一)牢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牢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條約所約定的停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肯定的事變任務為限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事變任務完成時即行停止。

此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限期為_____天。

二、事變內容和事變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事變必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亭(工種)事變。經甲、乙兩邊協商同意,可以變動事變崗亭(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時完成規定的事變數量,到達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擺設的事變地點___________從事事變。根據甲方的事變必要,經甲乙兩邊協商同意,可以變動事變地點。

三、事變時間和蘇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局勢情制的,甲方擺設乙方逐日事變時間不高出八小時,每週不高出四十小時。甲方由於事變必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伸事變時間,一樣平常逐日不得高出一小時,因特別緣故起因必要延伸事變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材康健的條件下延伸事變時間逐日不得高出三小時,每月不得高出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盤算工局勢情制的,均勻逐日事變時間不得高出8小時,均勻周事變時間不得高出40小時。

(三)實行不定局勢情制的,事變時間和蘇息休假乙方自行擺設。

第六條甲方延伸乙方事變時間的,應依法擺設乙方劃一時間補休或付出加班加點人為。

第七條乙方在條約期內享受國度規定的各項蘇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包管乙方每週至少蘇息一天。

四、勞動掩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嚴格實行國度和地方有關勞動掩護執法、規矩和規章,為乙方提供須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東西,創建健全生產工藝流程,訂定操縱規程、事變範例和勞動寂靜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對乙方從事打仗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度有關規定構造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康健查抄,在條約期內應定期對乙方舉行職業康健查抄。

第十條甲方有任務認真對乙方舉行政治頭腦、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勞動寂靜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誨和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職員漠視乙方寂靜康健的舉動,有權提出品評並向有關部分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人為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人為不得低於本單位雷同崗亭最低檔人為大概本條約第十三條約定人為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地點地的最低人為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人為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人為情勢:

(一)計時人為。由以下幾部分構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人為制度產生變革或乙方事變崗亭變動,按新的人為標正確定。

(二)計件人為。甲方應訂定科學公道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人為情勢。具體約定在本條約第四十四條中明白。

第十四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情勢按月付出乙方人為,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剝削或無端拖欠。甲方付出乙方的人為,應不違背國度有關最低人為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擺設乙方延伸日事變時間,應付出不低於乙方人為150%的人為報酬;擺設乙方在蘇息日事變又不能擺設補休的,應付出不低於乙方人為200%的人為報酬;擺設乙方在法定休沐日事變的,應付出不低於乙方人為300%的人為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緣故起因造成甲方歇工、停產、停業,未高出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條約約定的人為標準付出乙方人為;高出一個月,未擺設乙方事變的,甲方應按不低於本地賦閒保險標準付出乙方歇工生存費。

第十七條甲方擺設乙方逐日22時到越日6局勢情的,每個事變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度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條約約定的標準,付出乙方人為。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報酬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度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執法、規矩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根本養老、根本醫療、賦閒、工傷、生養保險用度;社會保險費小我私家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人為代扣代繳。

甲乙兩邊打掃、停止勞動條約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管理社會保險相干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報酬根據國度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實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報酬按國度和地方有關政策規矩規定實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報酬,根據國度和地方有關生養保險政策規定實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報酬:

七、勞動規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規矩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格服從甲方訂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進步職業技能,實行勞動寂靜衞生規程,服從勞動規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背勞動規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賜與相應的行政處理懲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打掃本條約。

八、勞動條約的變動、打掃、停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條約所依據的客觀環境產生龐大變革,致使本條約無法推行的,經甲乙兩邊協商同意,可以變動本條約相干內容。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兩邊協商同等,本條約可以打掃。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打掃本條約: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切合任命條件的;

任命條件為: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峻違背勞動規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峻失職、假公濟私,對甲方長處造成龐大侵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創建勞動干係,對完成甲方事變任務造成嚴峻影響,大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誆騙、脅迫的本領大概趁火打劫,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環境下訂立大概變動勞動條約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打掃本條約,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情勢關照乙方:

1.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事變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擺設的事變的;

2.乙方不能勝任事變,顛末培訓大概調解事變崗亭,仍不能勝任事變的;

3.兩邊不能依據本條約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動條約告竣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瀕臨停業舉行法定整理期間大概生產策劃產生嚴峻困難(地方當局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大概全體職工闡明環境,聽取工會大概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分陳訴後,可以打掃本條約。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約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停止、打掃本條約:

1.從事打仗職業病危害作業未舉行離崗前職業康健查抄大概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大概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到達國度規定不得停止、打掃勞動條約品級的;

3.抱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任務兵和建立徵地農轉工職員初次參加事變未滿三年的;

6.任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事變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敷五年的;

8.單位團體協商代表在推行代表職責的;

9.切合執法規矩、規定其他環境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關照甲方打掃本條約,甲方應當付出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根據勞動條約約定提供勞動掩護大概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付出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背執法、規矩的規定,侵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條約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況致使勞動條約無效的;

6.執法、行政規矩規定勞動者可以打掃勞動條約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四條乙方打掃勞動條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情勢關照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條約期到期,勞動條約即行停止。甲乙兩邊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條約。

第三十六條本條約期滿後,兩邊仍存在勞動干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條約,兩邊就條約限期協商不同等時,補籤或續訂的條約限期應從具名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切合續訂無牢固限期勞動條約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牢固限期勞動條約。

第三十七條訂立無牢固限期勞動條約的,出現法定停止條件或甲乙兩邊約定的下列停止條件出現,本條約停止。

九、經濟補償與補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背勞動條約的,應按下列標準付出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根據勞動條約的約定大概國度規定及時足額付出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擺設加班不付出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付出乙方人為報酬外,還需根據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補償金。

2.甲方付出乙方的人為報酬低於本地最低人為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根據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補償金。

第三十九條甲方打掃乙方勞動條約,除本條約第二十九條規定情況外,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條約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付出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乙方抱病大概因非公負傷,經勞動本領判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事變,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擺設的事變而打掃本條約的,甲方除按本條約第三十九條實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人為的醫療補貼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長醫療補貼費,患重病的增長部分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長部分不低於醫療補貼費的百分之一百。

最新的勞務分包合同範本二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繫人: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管理和專業技術類/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元/月;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或第周)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約定事項:

(1)甲方要求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勞動紀律和相關管理制度。若有違反,將按甲方相關條款進行處罰,嚴重者進行開除或辭退,或者通過有關法律部門,要求反補償。

(2)當乙方工作滿半年時,甲方為乙購買社會保險。

(3)當出現如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任何補償: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15

發包方:___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公司《關於工程項目勞務承包管理暫行規定》。甲方決定將____公司____工程項目部的勞務分包給乙方,為規範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

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項目內容範圍如下:

該工程項目施工藍圖中所有磚、石砌築及抹灰分項工程;鋼筋製作、綁紮分項工程;模板製作、安裝___分項工程;腳手架搭設作業。

二、本合同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月止。

三、工程質量標準:

所有分項工程質量確保優良

四、勞務管理費的上繳及付款方式:

1、上繳標準:該工程項目勞務管理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上繳,如乙方能達到按該項目部與建設方所簽訂的合同中的質量、進度要求,則甲方按管理費的返回乙方作為獎勵。

付款方式:上繳勞務管理費按兩次付清,即主體完工前付50,裝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提供相關的證件及資質,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糾紛及工傷事故。

六、乙方的職責:

1、全面履行____公司與___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項目施工合同。並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2、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項目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管理費的50進行處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可另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結清勞務管理費後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16

勞務分包合同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性質及數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後乙方點交簽證。其中: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後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並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並及時對其進行衞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施工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範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雙方協議工價如下:

分部分項

工程名稱 單位名稱 人工基價

(元) 經考核驗收後達到標準在基價上加或達不到標準在基價上扣除 備 注

質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衞、防火等協議書。

十五、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六、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並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17

甲方(發包單位):

乙方(承包單位):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作業合作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性質及數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質量要求:

六、工程造價: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費標準:

八、工程價款的撥付及結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進度計劃供應材料,其規格、型號等均由甲方核驗後乙方點交簽證。其中:

十、考核驗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個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後方可結算:

1、安全生產:乙方應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2、工程質量:堅持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等有關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並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並及時對其進行衞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範和施工驗收規範,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範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十三、雙方協議工價如下:

分部分項

工程名稱 單位名稱 人工基價

(元) 經考核驗收後達到標準在基價上加或達不到標準在基價上扣除 備 注

質量 工期 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產協議書;

2、治安、保衞、防火等協議書。

十五、甲、乙雙方就材料、設備、工具物品、工藝等方面的事項,可另行約定。

十六、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約定核實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作業工程款尾款時,應按乙方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作業工程款的利率,並按拖欠金額量向乙方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順延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乙方尚應賠償應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乙方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乙方委派 同志為現場負責人,共同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

十八、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本合同自簽定後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業內容竣工驗收、工程價款結清後即失效。

二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雙方各執壹份,另壹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18

發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公司《關於工程項目勞務承包管理暫行規定》。

甲方決定將_公司_工程項目部的勞務分包給乙方,為規範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項目內容範圍如下:該工程項目施工藍圖中所有磚、石砌築及抹灰分項工程;鋼筋製作、綁紮分項工程;模板製作、安裝分項工程;腳手架搭設作業。

二、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

三、工程質量標準:所有分項工程質量確保優良四、勞務管理費的上繳及付款方式:上繳標準:該工程項目勞務管理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上繳,如乙方能達到按該項目部與建設方所簽訂的合同中的質量、進度要求,則甲方按管理費的返回乙方作為獎勵。

付款方式:上繳勞務管理費按兩次付清,即主體完工前付 ,裝修完工前付_________。

五、乙方的職責乙方提供相關的證件及資質,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糾紛及工傷事故。

六、乙方的職責:

1、全面履行_公司與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項目施工合同。

並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2、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項目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

如達不到則按管理費的50進行處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可另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結清勞務管理費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19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示範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__年8月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範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結束工作日期:年月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為: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閲。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職稱:。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職稱:。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採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採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採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採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16.4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採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17.4採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17.5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17.6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支付元;

19.2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

19.3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執份,勞務分包人執份。

34、補充條款

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週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勞務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20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為: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_ 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閲。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 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 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 ,職務: , 職稱:________ 。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 ,職務: ,職稱: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 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採購憑證,另加 %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_______ 元。

17.4 採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 元。

17.5 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 元。

17.6 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 %,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 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

19.2 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 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 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 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 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 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 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執 份,勞務分包人執 份。

34、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________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週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開 户 銀 行:________________ 開 户 銀 行: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 政 編 碼: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為: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_ 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閲。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 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 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 ,職務: , 職稱:________ 。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 ,職務: ,職稱: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並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並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範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 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後,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採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採購憑證,另加 %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_______ 元。

17.4 採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 元。

17.5 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 元。

17.6 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 %,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後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採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 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

19.2 採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週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後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託勞務分包人採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週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 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 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 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後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並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後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後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並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 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 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 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並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後,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並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索賠事件發生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髮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1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1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採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後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後儘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並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後,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執 份,勞務分包人執 份。

34、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________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週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開 户 銀 行:________________ 開 户 銀 行: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 政 編 碼: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21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勞務作業發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發包人)

勞務作業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包合同內容:

2.1本合同分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本合同勞務作業內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_

4、合同價款總額 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大寫 ________________ 元。

5、分包工作期限

開工日期: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竣工日期: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總日曆天數為: _______ 天

6、勞務作業人數: _______ 人。

7、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如有);

(3)投標書及其附件(如有);

(4)專用條款;

(5)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

發 包 人: ________________ (合同專用章) 承 包 人: ________________ (合同專用章 )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9、發包人權利和義務:

9.1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勞務作業完成後,發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約定提交的結算資料之日起28日內完成審核並書面答覆承包人;逾期不答覆的,視為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結算資料。

9.2上款所述結算程序完成後,發包人應當自結算完成之日起28日內支付全部結算價款。合同價款的支付應當以銀行轉帳的形式辦理。

9.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9.4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承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9.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9.6隨時對承包人實施的勞務作業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對存在的質量隱患及時提出整改要求。

9.7及時籤認勞務作業變更洽商及確認承包人停工、窩工損失。

9.8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護措施,提供安全防護設備,確保施工安全。

9.9檢查承包人工人持證情況,禁止未獲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工人進入施工現場。

9.10在發現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行為時,應自發現之日起60日內書面告知承包人並提出明確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權利的,視為放棄此項權利。

9.11行使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對承包人行使扣款權利時,應當採用書面方式並獲得承包人有相應委託權限的人員的書面認可。

9.12按照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要求為本項目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9.13承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發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發包人應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確保承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

9.14其它發包人應當承擔的義務。

10、承包人權利和義務:

10.1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工人(持證上崗率100%)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0.2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10.3按發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發包人批准後實施。

10.4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投入足夠的人力,確保工期;服從發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備勞動保護用品,確保施工安全。

10.5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管理不符合規定造成的損失及各種扣款。

10.6自覺接受發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發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的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10.7按發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發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衞工作。

10.8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10.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發包人提供的承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0.10承包人保證與施工管理、作業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每月向發包人提供上月本企業在本項目上所有施工管理、作業人員的勞動合同簽署情況、出勤情況及工資核算及支付情況的蓋章書面記錄。除此書面記錄的用工行為外,承包人在本項目不存在其他用工行為。

10.11配合發包人按工程發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承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配合發包人對隱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

10.12發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由承包人配合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10.13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10.14勞務作業全部內容經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當按照勞務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將該勞務作業交付發包人,不得以雙方存在爭議為理由拒絕將該勞務作業交付發包人。

10.15在發現發包人存在未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行為時,應自發現之日起60日內書面告知發包人並提出明確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權利的,視為放棄此項權利。

10.16其它承包人應當承擔的義務。

11、對於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工期相應順延:

(1)不可抗力;

(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3)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勞務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承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能從發包方獲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圖紙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安排任務不及時造成停工、窩工累計超過8小時。

12、由於以下原因造成承包人發生窩工的,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於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覆。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覆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其承認此事實:

(1)第十一條(3)、(4)、(5)項;

(2)發包人同意的其他情況。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發包人,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發包人認為承包人應當暫停工作的,承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時,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發包人通報一次受害情況。

13.2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3.3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13.4承包人承擔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自身財產損失。

14、送達: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相關書面文件的送達方式為:一方應當以書面方式將本方的明確要求送達至對方本合同協議書中註明的地址,對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7日內予以書面答覆,逾期未答覆或無人接收、拒收的,視為同意對方要求。

一方本合同協議書中註明的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7日內書面告知對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義務的,由過錯方承擔相應責任。

15、事故處理:

15.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發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5.2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做好事故處理工作,及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避免過激行為的發生。

16、施工變更:

16.1施工中如需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發包人和工程承包人雙方書面確認並經監理籤認的變更可作為勞務價款結算的依據),發包人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6.1.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16.1.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16.1.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16.1.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6.2由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加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合同價款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16.3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變更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損失補償總額不能超出分包合同價款的5%),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7、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的手續: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發票,發包人須將填寫齊全的、收款人為承包人全稱的支票或匯票交給承包人。承包人應指定專人負責與發包人辦理付款手續。發包人將合同價款支付給承包人在22.4款中指定的合同價款收取負責人,並索要收款憑證。

18、由於發包人安全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施工投入不足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由於承包人不能落實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服從發包人安全施工管理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19、爭議:

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②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③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0、合同解除:

20.1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務分包合同。

20.2發包人與建設單位的施工總承包合同解除的,發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本合同。

20.3發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可以向發包人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0.4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作業人員或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其違約行為足以影響本施工項目的質量、安全、竣工工期時,發包人可以書面告知承包人並限期要求其完全、恰當履行合同義務。承包人逾期不能按約定履行義務的,發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20.5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因工程建設單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發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0.6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發包人應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並辦理分包合同價款結算支付手續。分包合同價款結算支付手續完畢後,承包人應及時撤離現場。承包人未及時退場,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

20.7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餘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20.8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1、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並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22、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及勞動力管理員:

22.1發包人中標建造師(項目經理)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造師(項目經理)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委託權限: 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也可委託 ________________ 有現場籤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職權,人員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承包人。

22.2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負責人為________________ ,職務: ________________ ,崗位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委託權限: ________________ ,人員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

22.3發包人現場勞動力管理員為 ________________ ,上崗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職責為: 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現場勞動力管理員為 ________________ ,上崗證號: ________________ ,職責為: ________________ 。

22.4承包人委派的分包合同價款收取負責人為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址: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

23、圖紙:

發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 _______ 天前,向承包人提供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圖紙

_______ 套。

24、材料:

24.1承包人應在接到圖紙 _______ 後天內,向發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經發包人確認後,發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給承包人;需要承包人運輸、卸車的,承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發包人保證所提供的材料、設備機具、構配件符合國家有關質量要求,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承包人應在驗收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發包人負責在三日內更換或調整。

24.2承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機具及構配件。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承包人應進行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但賠付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_______ %。

24.3施工中由承包人提供的低值易耗材料、工具用具包括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質量標準:

本工程應當達到質量評定 _______ 等級。達到此標準,發包人將按照 _______

標準予以獎勵;未達到此標準,發包人將按照 _______ 標準予以處罰。

26、安全文明施工標準: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達到: ________________ 。達到此標準,發包人將按照 _______ 標準予以獎勵;未達到此標準,發包人將按照 _______ 標準予以處罰。

27、送達:

本合同14條約定的送達方式適用於以下情況:

(1)承包人要求發包人依照約定進行結算或支付分包合同價款;

(2)承包人表示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

(3)承包人要求發包人依照約定提供施工必須的工程材料、圖紙;

(4)承包人要求發包人停止違約支付分包合同價款行為的;

(5)承包人要求發包人確認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籤認零工、停工、窩工的;

(6)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勞務工程不符合約定部分予以整改的;

(7)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人員、提供合法有效的管理資料等履約行為;

(8)本合同9.10、10.15所列事項;

(9)雙方約定的其它情況。

28、本合同價款核算規則及構成方式

28.1本工程的合同價款採用下列第 _______ 種方式計算:

(1)固定合同價款;

(2)工種工日單價;

(3)綜合工日單價;

(4)建築面積綜合單價。

28.2分包合同價款包含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8.3分包合同價格風險幅度範圍為 ,超過風險幅度範圍的,應當及時調整。調整標準為 _______ ,調整依據為 ________________ ,調整程序為 ________________ 。

28.4本工程的分包合同價款,除經發包人和承包人雙方書面確認的工程變更以及依照本合同28.3條約定的價格調整的因素以外,不再調整。

28.5採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

合同價款中包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其中人工費 _______ 元。

28.6採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工日單價為: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 _______ 元/工日,共 _______ 工日;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 _______ 元/工日,共 _______工日;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 _______ 元/工日,共 _______工日;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 _______ 元/工日,共 _______工日;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 _______ 元/工日,共 _______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費、工具用具費 _______ 元。

28.7採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綜合工日單價為 _______ 元/工日,共 _______ 工日。

另:低值易耗材料費、工具用具費 _______ 元。

28.8採用第(4)種方式計價的,建築面積 _______ m2,分包合同價款單價為

_______ 元/m2,其中:地上結構 _______ 元/m2,地下結構 _______ 元/m2,初裝修 _______ 元/m2,精裝修 _______ 元/m2,機電設備安裝 _______ 元/m2,其它

_______ 元/ m2;

另:低值易耗材料費、工具用具費 _______ 元。

28.9施工中發生的零工單價為 _______ 元/工日,停工、窩工單價_______ 元/日。

28.10採取建築面積綜合單價方式的:

28.10.1遇本合同終止、中止、解除時,雙方約定:未形成建築平米的勞務作業工程量的計算方式為 ________________ ,計算規則為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 。

28.10.2雙方約定,本合同平米麪積的計算規則為 ________________ 。

28.10.3雙方約定,本合同平米麪積的變更規則為________________ 。

29、施工過程中分包合同價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29.1施工過程中,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完成勞務作業量及應支付的勞務分包合同價款予以書面確認,書面確認時限自發包人收到承包人報送的書面資料之日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3日。書面確認後,雙方約定採取以下 _______ 方式結算支付分包合同價款:

29.1.1發包人在書面確認後5日內全額支付已確認的勞務分包合同價款。

29.1.2發包人每月 _______日支付 _______ 元分包合同價款。

29.2由於發包人將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給分包合同價款收取負責人以外的人員或存在其他違規、違約支付行為的,造成的後果由發包人負責。

30、違約責任:

30.1發包人違約責任:

30.1.1不按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分包合同價款的,除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以外,還應按同期銀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包人的損失,承包人可以要求發包人繼續予以賠償。

30.1.2不按約定核實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除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以外,還應按同期銀行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利息;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包人的損失,承包人可以要求發包人繼續予以賠償。

30.1.3不能提供足夠的工作面,造成窩工的,除支付窩工費用外,還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

30.1.4不能按時提供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完全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機具、構配件造成窩工的,除應支付窩工費用外,還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

30.1.5發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分包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時,應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

30.2承包人違約責任:

30.2.1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 _______ %。

30.2.2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 %。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整改,承包人因自身原因無法完成的,發包人可以委派其他勞務企業完成,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0.2.3承包人未達到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標準,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 _______ %。

30.2.4承包人以非正當方式(包括10人以上圍堵、佔據施工現場、發包人辦公場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現場正常施工、發包人正常辦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築物、廣告牌等;以及《國務院信訪工作條例》〔國務院第431號令〕第二十條規定的行為)向發包人提出要求的,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的損失,發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繼續予以賠償。由此造成工期延誤、質量未達到約定標準、文明安全施工未達到約定標準的,發包人索賠違約金不受本合同約定的上限的約束。

30.2.5承包人未在每月 _______ 日前向發包人提供上月本企業在本項目上所有工人的出勤情況、工資核算及支付情況的蓋章書面記錄的,每發生一次,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

30.2.6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分包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延誤的承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30.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0.4發包人先有30.1.1、30.1.2行為的,承包人的30.2.4行為不構成違約。

30.5承包人先有30.2.4、30.2.5行為的,發包人自行為發生之日起 _______ 日內不履行分包合同價款的結算和支付手續的行為不構成違約。行為存在連續狀態的,自連續狀態終止之日起計算時限。

30.6發包人30.1.1、30.1.2行為、承包人的30.2.4行為的違約責任由本合同雙方、發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員承擔連帶責任。發包人及承包人下列人員應當簽訂保證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發包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

31、特別約定:

31.1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結算、支付分包合同價款,如存在違約行為,造成承包人拖欠本工程務工人員工資的,除按照本合同的違約條款承擔責任外,還應對承包人拖欠的本工程務工人員工資承擔連帶責任。

31.2承包人先有30.2.4行為的,雙方約定自行為發生之日起 _______ 日內,雙方簽訂的關於本合同分包價款的協議為無效協議。

31.3發包人30.1.1、30.1.2的違約行為、承包人30.2.4的違約行為賠償義務不因雙方在雙方簽訂本合同結算書,發包人全額支付分包合同價款、承包人全額支付本項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資並將全部工資支付情況書面報送前籤認的協議而免除。

以上違約責任的免責條件為:在雙方簽訂了本合同結算書、發包人全額支付了合同價款、承包人全額支付了本項目上所有工人的工資並將全部工資支付情況書面報送發包人之後 _______ 日內簽訂特別協議。

32、爭議解決:

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_______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 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訴。

33、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

_______ 份,發包人執_______ 份,承包人執 _______ 份,發包人負責向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_______份。

34、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附件:

附件一:保證書

附件二:

附件三:

保 證 書

中標建造師(項目經理)

本人 ________________ 是 ________________ 項目發包人中標建造師(項目經理)。

本人已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本勞務分包合同內容並將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人職責。

本人承諾在本勞務分包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作為發包人的授權委託人,在職責範圍內禁止本合同30.1.1、30.1.2行為發生。如因本人原因發生上述行為,本人將依照本合同30.6的約定,對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標建造師(項目經理):

時間: 年 月 日

保 證 書

施工隊長

本人 ________________ 是_________________ 項目承包人施工隊長。

本人已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本勞務分包合同內容並將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人職責。

本人承諾在本勞務分包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作為承包人的授權委託人,在職責範圍內禁止本合同30.2.4行為發生。如因本人原因發生上述行為,本人將依照本合同30.6的約定,對發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施工隊長:

時間: 年 月 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22

勞務分包人(簡稱甲方):

班組承包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憑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針對項目主體工程施工事項達成一致: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施工單位:

四、建設單位:

五、承包方式:

承包人以包勞務、包質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驗收合格的方式。

六、承包範圍:經雙方洽商本期工程圖紙設計範圍內的所有鋼筋作業承包給乙方施工。

1、多層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元整。

2、承包價:高層;每平方米 元整。

七、工作內容:鋼筋翻樣、製作、綁紮、插筋、植筋、電渣壓力焊、二次結構、鋼性屋面等所有的鋼筋工作的製作與完成。乙方自購工具為三級箱以及三級箱所配置的電線電纜和鋼筋班所使用的一切機具機械和輔材以及安全帽和安全帶等。

八、質量標準:

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圖紙施工。如發現任意篡改圖紙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方負責承擔。每道工序完成必須經甲方認可才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凡未經過監理方和甲方應許你班組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則監理方和甲方有權對你班組給予經濟處罰 元每次,。

九、工期要求:

開工日起至主體驗收,按項目部的工期計劃做好勞務作業人員的配備、保證施工進度達到項目部要求,如果作業人員滿足不了工期要求,甲方有權安排人員搶工期,但費用由你班組承擔。甲方、監理方認為你班組情節嚴重的必須作清場處理,按你班組完成合格的工作量70%結算,剩餘30%作為勞務分包人更換班組以及延誤工期所造成的損失賠償,以後不予支付。

十、安全制度:

1、職工進場前必須將各自身份證複印件、上報項目部安全料備案登記,並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後方能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械操作工)並要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技術措施,服從項目部安全管理。自覺遵守項目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班組所有作業人員每天未經勞務分包人登記備案的不作為生活費發放依據。

3、無三級教育紀錄、如發生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概不負責。班組每天上班前,必須進行班組安全技術交底,當天做好交底記錄。每星期的記錄上交勞務分包人現場考勤人員檢查備案,由項目部安全員做好登記保管,在項目部安全員隨時抽查時發現無每天班前教育者,項目部按規定進行安全再教育,如發生安全事故,你班組要立上報項目部。辦理暫住證及個人的相關證件所需費用由班組自負。

十一、材料管理:

班組對項目部進場的材料要加強管理,包括材料的堆放,材料的利用,場內的清理等工作要設專人負責,必須按文明標化要求來管理,提高職工節約風尚,杜絕浪費現象,如在施工中任意浪費材料,落手清不清等情況,每次處200元罰款。

十二、文明施工:

必須對職工不定時進行文明施工宣傳教育,推廣文明施工,標化管理的宣傳教育,對職工中存在的傳統習慣性,隨心所欲、自行其事、不受約束性及怕麻痺思想,應針對性的進行教育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思想素質。

十三、工程結算方式:多層正負零以上按圖紙實際標註面積結算,高層按正負零以上圖紙實際標註面積計算。

十四、勞務分包人職責:

1、派出一名技術人員同甲方協調,配合承包人現場施工管理和放線,落實實施專項施工方案,監督、檢查施工質量,工種之間協調安全文明等工作,每月及時上報工程量。

2、本協議無轉讓權,如果發現後期本協議轉讓,本協議自動作廢;所做工程款無效。

3、你班組禁止私自向甲方拿錢,如發生私自到甲方處拿錢每建築平方扣除5元/平方米(建築面積)本協議自動作廢。

4、原班組吳光紅相關事宜由蘇軍和吳光紅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任何連帶責任。(包括20__年在項目部所拿款項4萬元)吳光紅外欠款項有吳光紅本人自行解決。與蘇軍、項目部、勞務承包人無關切不產生任何連帶責任。

十五、付款方式:5#樓到12層封頂支付完成工程量總價款的65%、主體施工到到22層支付完成工程量總價的65%、主體封頂支付完成工程量總價的85%、二次結構完成結構驗收後支付本協議總款的95%、本協議竣工驗收合格後40天內付清本協議簽訂的全部工程款。如果按本協議支付不到位,可以配合甲方到總包方要錢。

十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完工所做工程款結清後失效,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條款。

注:你班組在本項目工程所有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和勞務分包人簽訂勞務作業合同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沒有簽訂的勞務作業人員勞務分包人拒絕發放生活費和工資款。如有未和勞務分包人簽訂勞務合同的作業人員以及每天未簽到的作業人員發生民工工資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並承擔法律責任,與發包方、承包方、勞務分包人務任何連帶責任。

甲方: 乙方:

手 機 號: 手 機 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勞務分包合同 篇23

僱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用工工程項目奉節煙草分公司吐祥工作站收購點工程

2、承包範圍:

(1)鋼筋作業勞務分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工程鋼筋綁紮,焊接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倍.

(2)砌築作業勞務分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工程砌築作業(不含各類工業爐窖砌築)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倍。

(3)混凝土作業勞務分包不分等級:

可承擔各類工程混凝土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倍。

(4)腳手架作業勞務分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工程的腳手架(不含附着升降腳手架)搭設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倍。

(5)抹灰作業勞務分包不分等級

可承擔各類工程的抹灰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倍。

(6)焊接作業勞務分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工程焊接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倍。

(7)模板作業勞務分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工程模板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倍。

(8)水暖電安裝作業勞務分包不分等級

可承擔各類工程的水暖電安裝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倍。

(9)油漆作業勞務分包不分等級可承擔各類工程油漆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倍。

(10)木工作業勞務分包壹級

可承擔各類工程的木工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倍。

3、工期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4.1本工程項目的勞務分包費用詳見附件:《勞務分包費用一覽表》。其單位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分包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4.2勞務分包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5.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6、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7、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7.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分包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形式時間施工作業。

7.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7.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程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8、施工作業的檢查

8.1為有效控制工程質量,乙方在施工作業時接受甲方檢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乙方根據甲方通知書,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隱蔽工程的作業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檢查籤認,不得自行隱蔽而轉入下道工序作業。乙方如因自身原因,發生安命脈質量事故,甲方將根據企業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處罰。

9、安全責任

9.1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JGJ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9.2在施工中,乙方應遵守國家、待業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杜絕違章操作、違章作業。對施工現場的違章指揮、安全隱患,有權暫緩實施,並提出改進意見。由於甲方的疏忽,發生的安全事故並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責任和承擔相應經濟損失的責任。

9.3乙方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專業安全教育,作業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近國家有關規定認真組織調查,乙方自理並承擔相應經濟損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額消耗量,根據施工組織和進度情況,供給乙方材料,材料經雙方驗收簽單後,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專人對材料的使用進行旁站監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實際消耗量超出定額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場價在乙方勞務工費中扣除(其中鋼材按定額量節餘 以上,水泥按定額節餘 以上,未達到者視同超耗)。

11、勞務分包費的結算

11.1每月25日決計由甲方按設計要求組織現場質檢人員、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員籤認完成的合格作業量。

11.2按項目預算人員核准的作業量及附表單價結算勞務分包費。

12、勞務費的結算和撥付

勞務分包費按月結算,根據本工程資金情況及時撥付。甲方根據施工任務書(代結方單)進行勞務費結算,結方單應由項目有關人員核定籤認,項目經理籤批後,於當月28日報送財務處審核,作為甲方撥款的依據。

13、環境和文物保護

13.1乙方在施工作業中保護施工作業現場環境,避免和減少由於施工方法不當引起的環境污染和破壞。如有違反甲方及上級下發的有關環保條例的行為,甲方按有關規定嚴格處罰。

13.2在施工作業中發現文物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乙方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與建設單位及有關管理部門協商處理意見。

14、違約責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就及時撥付勞務分包費。

14.2乙方不以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進行組織施工作業,並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中,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施工作業任務,乙方不履行合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的在24小時內讓出工作臨設,否則視為違約。

15、爭議解決

16、合同生效與終止

16.1本合同替換在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工完賬清後自動失效。

17、補充協議

17.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項目部一份,乙方二份;報送公司人資源處、財務處、工程管理處三份備案。

甲方:(印章)年 月 日

乙方:(印章)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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