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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精選12篇)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精選12篇)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精選12篇)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 名: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第一種類型合同:

㈠固定期限: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㈡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從事工程管理工作。本崗位否(是、否)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工種。

第三條 乙方的崗位職責、工作內容詳見崗位説明。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所在崗位和工作內容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六條 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經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考核及崗位變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工作時間按以下 第一種工時工作制執行。

㈠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且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㈡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計算週期為 (年、季、月),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㈢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期內,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發生工時制調整的,從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之日起變更。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時間的起止時間進行調整。

第十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保證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第十一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

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按以下第一種形式執行。

㈠ 計時工資:____________乙方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

㈡ 計件工資:____________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

㈢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第十四條 甲方每月18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應向國家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費個人應繳部分及法定可代扣代繳的其他費用。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甲乙雙方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應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資料。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參保手續。在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傷或患職業病、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和職業危害防護制度;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嚴禁違章作業,防止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七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㈠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㈢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㈣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㈤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㈣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㈤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㈢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甲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裁減人員。裁減人員的程序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進行。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㈠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㈡在甲方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㈢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㈣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㈤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㈠本合同期滿的;

㈡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㈢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㈣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㈤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㈥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約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事實發生後或者解除或終止的決定作出後的當日向乙方出具或依法送達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同意續延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續簽的,不再約定試用期。

八、經濟補償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特別約定及其它事項

第四十五條 乙方變更通信地址或手機、固定電話等其它聯繫方式時,應當於變更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仍按本合同載明的乙方通訊地址或乙方最後一次告知公司的通信地址向乙方送達文件後,視為已送達。

第四十六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㈠ 崗位説明

㈡ 培訓協議

㈢ 競業限制協議

㈣ 其它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篇2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____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____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的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

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__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取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到同類企業兼職、離職後未經同意不得到原企業競爭對手處任職、不得自行組建同類企業參與競爭、不得唆使原單位的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不為企業競爭對手提供諮詢、建議服務。如有以上行為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者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四十條公司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四十二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

鑑證員(簽章)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 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60日仍未與甲方辦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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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篇5

勞動合同書(適用全日制用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主要負責人)                                                       

聯繫人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

(二)試用期為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或按                                                                                執行。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 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社會保險

B.小城鎮社會保險

C.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G.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K.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C.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在本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要求乙方變更工作地點至

市外,甲乙雙方需協商一致對工作地點予以變更。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甲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告知對方。

2、乙方工作內容是 在 崗位從事 工作( 工種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權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調整其工資待遇。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以下節假日,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週期和時間為: 。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內部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結果,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時間、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如果工作地點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高於本條約定的標準工時工資,乙方的標準工時工資上調至工作地當年度的最低工資數額。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3)其他形式: 。

3、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為: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甲方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乙方的身體健康和安全,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甲方應當定期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其改正,提出建議或批評。

3、甲方應為乙方建立安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1.甲方派乙方在本市內甲方關聯企業執行同類工作任務或職責不視為違約和合同變更,如乙方同意,可按新的單位變更合同主體。

2.甲方如未向乙方公示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有權要求查閲和公示。

3.其它違約情形按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和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如因乙方違反此保證導致甲方被其他主體索賠,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全部損失。

2.如乙方不能履行或違反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內容、工作任務及職責或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等均屬於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應承擔績效考評不利、降薪或調換工作崗位、除名、賠償等後果和責任。

3.如乙方不遵守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責任。

4.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須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未結算之工資或獎金中抵扣。

5、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 對甲方造成損失的, 乙方應按甲方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若甲乙雙方就培訓費用、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等事項另行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或簽訂了協議,雙方應履行該違約金條款或協議。

7、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該按照服務期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章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篇8

示範文本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篇9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從事相關工作,經甲、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_________。

2.職責範圍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 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五、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有關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 任何一方可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七、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方籤(章)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係。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勞動服務公司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篇10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年齡: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於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4、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8、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5、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2勞動合同書(勞務派遣)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_________)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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