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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文本(精選17篇)

勞動合同文本(精選17篇)

勞動合同文本 篇1

用人單位(甲方)

勞動合同文本(精選17篇)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人力資源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人力資源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人力資源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人力資源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甲方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人力資源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人力資源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範本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範本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人力資源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人力資源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勞動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新勞動合同範本要求)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新勞動合同範本要求)

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新勞動合同範本要求)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勞動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勞動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人力資源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人力資源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勞動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勞動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勞動合同文本 篇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B. 身體狀況:

C. 勞動技能:

D. 工作能力:

E. 團隊精神:

F. 其他: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後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 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閲讀公司內網中發佈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説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乙方確定下

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文本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二)試用期為3個______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_______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域經理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責任: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_______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______年度最低工資。

(二)基本工資+銷售提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00+銷售提成。.銷售提成辦法:

所負責區域每銷售桌面多媒體音響一個提成___________元;所負責區域每銷售蘋果多媒體音響每銷售一台提成_________元;所負責區域每銷售液晶電視多媒體音響一台提成____________元;所負責區域每銷售2.0家庭音響一套提成__________元.

(三)甲方每月__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文本 篇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

用 人 單 位:青海省海東公路工程建設公司勞動者姓名: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全日制勞動者,即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在訂立、履行、變更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填寫勞動合同第四條中勞動者崗位時,屬於勞務派遣工的,一律明確填寫崗位屬性,即臨時性崗位、輔助性崗位或替代性崗位。同時對勞務派遣工應當簽訂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應由勞動者持有的一份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二○一六年四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用人單位名稱 青海省海東公路工程建設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郭東鋒 委託代理人 住所 平安縣平安鎮海東路202號聯繫電話

第二條 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 街道(鄉鎮)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取下列第 三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20--年月日起至 施工完成 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在 公路工程施工崗位工作(勞務派遣工的崗位屬性為:),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五條 勞動者在該崗位的職責要求是:

第六條 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執行下列第 一 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週期內總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用人單位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基礎上,應採取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時的,由用人單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八條 用人單位依法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用人單位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勞動者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條 用人單位按下列第 二 種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元或按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 》執行。

(二)計時工資。勞動者的工資標準為 3200 元/月(周、日),績效工資(獎金)根據勞動者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三)計件工資。勞動者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

第十一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為元(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按15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按2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勞動合同文本 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 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佛山勞動合同樣板。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勞動法》規定執行。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乙方的休息休假均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每月工資不低於佛山市 區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元/件;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

班工資。

(三)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四)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上月工資下月 日發放。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三)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合同範本《佛山勞動合同樣板》。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職業培訓、

若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十、商業祕密及競業限制

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技術信息祕密和經營信息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 產品的製作方法、技術訣竅、工藝流程、配方、操作程序、設計圖紙;

2、 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

3、 新產品及技改項目的內容、進度、採用和準備採用的技術;

4、 客户名單及銷售渠道、貨源情報、招投標文件、營銷計劃;

5、 財務預決算報表及各類財務報表,審計及評估報告,經營計劃、統計報表;

6、 經營決策、管理策略、管理制度、薪酬方案、中高層人事變動等;

因乙方工作內容涉及商業祕密,乙方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保密期間為本合同期間;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類產品或與甲方經營同類業務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和工作,也不得自已生產與甲方同類的產品或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在職時所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即工資報酬已含保密費,甲方無須向乙方另行支付保密費。

十一、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送達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蓋章或簽名)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名或指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 年__ 月 __ 日

勞動合同文本 篇6

聘任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級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後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技術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職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所在二級學院(教學部):_______

根據______學院校內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為了進一步落實《_______學院關於進一步推進崗位聘任和完善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試行)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為甲方受聘教師,為明確甲方與乙方崗位職責,特訂立此聘任合同。

一、本聘任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崗位職責及責任目標。

1、受聘崗位

受聘崗位名稱:_________

受聘崗位級別:_________

2、乙方在聘期內所承擔的任務內容(請對照所聘崗位的基本崗位任務逐項填寫):

教學工作:_________

隊伍建設:_________

課程(學科、專業)建設:_______

科研工作:_________

其他任務與目標(該項任務由乙方所在單位與乙方商定後填寫):________(教學科研崗位勞動合同)

三、甲方負責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在聘期內的每一個年度,先以乙方所聘崗位基本崗位津貼標準的80%按月發放,預留的20%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學院文件規定予以發放。

四、《_________學院關於進一步推進崗位聘任和完善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試行)文件試行一年,試行期結束後,乙方所承擔的崗位任務按學院確定的正式方案執行。

五、因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更換崗位。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學院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所在單位保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文本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使 用 説 明

一、用人單位____________(甲方)確定招用勞動者____________(乙方)後,需簽訂本合同明確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乙方口頭同意被錄用而不願簽訂本合同的,甲方應作不同意招用處理;乙方同意簽訂合同而甲方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乙方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三、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四、本合同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乙方親自簽名或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方為有效。

五、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六、用人單位(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七、工時制度分為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三種。實行不定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

八、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九、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十、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勞動合同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甲方應及時將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交給乙方,並由乙方簽收。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註冊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三種方式只選一種)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從20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20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從20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本民法典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___________從20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________________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20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20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其中,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含3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超過兩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 ________市 ________區(縣) [社區(村)、廠(公司、門店)]的 部門 崗位工作(工作任務和職責見崗位職責)。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 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的,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平均月、季、年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________________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七條 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甲方依據國家和我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各種帶薪假期。

第九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按本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_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工資為 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東營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________日足額支付 (當月/上月)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乙方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二)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的,應首先安排其補休;補休時間不得少於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乙方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乙方日或小時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季或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七條 乙方在本單位患病或非因工傷亡,依照規定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企業年金、補充保險等):________________

1、 。

2、 。

3、 。

4、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履行向乙方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七、服務期和競業限制

第二十五條 如甲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訂立補充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乙方若違反《培訓服務協議》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已支出的全部培訓費用(具體數額以支出的與培訓有關的費用為準),對已履行部分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執行雙方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

第二十六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乙方負有保密義務。雙方可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限制期內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但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簽訂服務期協議的,依照服務期協議的約定執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連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或未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通知甲方。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或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屢教不改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裁員: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二條、三十三條之規定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但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與其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乙方具備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第(2)項規定情形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2)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條 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倍限額支付,並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第三十九條 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四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違反合同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不願協商、調解的,可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牴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兩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

第四十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在本合同簽訂前已送達給乙方或由乙方已經完全閲知)均屬合同的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相同,如有衝突,則以制定時間在後者為準。

第四十六條 乙方確定合同首部的聯繫方式為甲方向乙方送達勞動關係管理文件 、文書的地址,若乙方上述地址或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因乙方遲延告知導致甲方通知遲延或無法通知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若乙方未通知更改的,發送上述原址視為送達。

第四十七條 雙方約定(不夠寫可貼加附件):________________

(1)

(2)

(3)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本合同文本我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已收到壹份。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文本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編號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固定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地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並按甲方關於本崗位(工種)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調休、輪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徵得單位工會和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附:如有加班支付崗位加班費用。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安排的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損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違反操作規程的。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八、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申請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按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裏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補充條款。

十、甲、乙雙方商定必須遵守和執行的其他事項,載入附錄或作為合同附件。

十一、勞動合同簽訂後,應及到甲方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工備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附錄或附件:

經雙方協商後,乙方放棄甲方提供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本勞動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蓋章)

鑑證本勞動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文本 篇9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乙 方:

合同簽訂期: 年月日

乙方聯繫電話: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製

勞動保障諮詢電話:1233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經濟類型: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通訊地址:

二、乙方基本情況

第二條 乙方 性別年齡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新疆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三、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 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 月日起生效,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止。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第五條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對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按以下條款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運轉工作制。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第九條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加點工作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徵得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支付加班工資。

甲方部分工作崗位需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批准後方能實行。

第十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乙方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等休息、休假權利。

甲方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安排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制度。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以下 條款確定: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定額,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人工成本信息等制度,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或其他原因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每月元或按執行。

七、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當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第十六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具體標準為:。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勞動合同文本 篇10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確保甲方的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在錄用乙方後,同時為其解決户口的問題,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兩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為甲方服務二年的,須按每月-元賠償金計算,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作出賠償。

三、甲方為提高公司員工的業務水平,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給予相應的業務培訓,凡甲方給乙方相應業務培訓的,乙方必須根據本人所在的崗位,為甲方服務不期限。如:培訓一部:培訓師服務三年;培訓二部:野外運動教練服務兩年;客服部:客服專員服務兩年。銷售部:銷售代表服務一年;策劃部:網頁設計服務一年: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達到服務期的,一年的須按每月-元賠償金計,二年的須按每月-元賠償金計,三年的須按每月-_賠償金計,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做出賠償。

五、本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

六、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委託人:---

身份證:--------------

日期:---

勞動合同文本 篇11

甲方:住所:聯繫電話:乙方:住所:聯繫電話: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________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________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以下簡稱《勞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民法典》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_______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_______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_______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____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____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________________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____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_______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_______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_______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_______以上的,甲方應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十

一、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可複製,請直接

勞動合同文本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註冊類型

履行地

乙方(勞動者)

保險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條款,平均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週周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條約定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F、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G、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鑑證機構蓋章:鑑證人簽名:

鑑證日期:

勞動合同文本 篇13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何賠償?

若是因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需要徵求勞動者的意見。

在勞動者同意的情形下,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並依據協議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在勞動者不同意協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沒有通知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當然也需要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所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並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但考慮到試用期的特殊性,試用期滿就要轉正,因此,一般採用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管有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都不用賠償),否則造成損失的就要進行賠償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文本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年 月年 月 日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文本 篇15

公司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嗎

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公司可以行使,同樣的勞動者也可以行使。眾所周知,在試用期間內,公司與勞動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都比較鬆散。於是有的人就認為公司可以在試用期內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請閲讀下文了解。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説明理由。”

注: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第一項:“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條第二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前程無憂專家: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説明理由。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話,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到底怎麼樣才是“不符合錄用條件”?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企業若沒有向求職者明確公示求職者所在崗位存在着哪些情況或條件符合解除合約的未錄用條件,那麼企業則不能以“不符合條件”為由隨意解除合同。若企業違反相關規定,求職者可攜相關有效的證據至有關部門進行申訴,並獲得補償金。

用人單位若單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企業本身經濟性裁員等重大變動而辭退試用期員工的話,用人單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各位勞動者可以放心了,即使是在試用期間,法律對勞動者的權益也是諸多保護的。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規定,就是公司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的話就是違法解除,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要是你與公司就該問題產生了法律糾紛的話,可以向我們網站的專業律師進行諮詢,看看要如何處理才好。

勞動合同文本 篇16

天津市單位員工勞動合同文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街_______鄉(鎮)________村

户口種類:非農業户口;農業户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保守商業祕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十四條中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二)由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九條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條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五)至(八)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條一款、二款(五)至(八)項規定的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符合本條第二款(五)項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一、二款規定的;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證明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後,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三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鑑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員(蓋章)

鑑證日期:年月日

續訂勞動合同

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續訂期限執行下列第_____款:

1、期限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始,終止合同條件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補充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員(蓋章)

鑑證日期:年月日

變更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本合同作出如下變更: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經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員(蓋章)

鑑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文本 篇17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係,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個月。其中試用期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係。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正常上班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正常上班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正常上班。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正常上班內容。如生產正常上班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正常上班崗位。

三、正常上班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正常上班時間,依其正常上班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正常上班制

每週正常上班五天,每天正常上班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正常上班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正常上班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正常上班、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正常上班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正常上班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每月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正常上班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正常上班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公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係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正常上班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正常上班,經過培訓或者調整正常上班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正常上班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於正常上班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祕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正常上班,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郵編收信人當面送達。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合同鑑證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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