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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銷售員勞動合同(精選3篇)

企業銷售員勞動合同(精選3篇)

企業銷售員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企業銷售員勞動合同(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

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法典》,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或者通過協商以附件形式約定。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銷售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甲方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同期從 之日起至 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量化)和考核辦法:

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崗位職責:

詳見附件。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乙方業績、考勤、開展業務行為不符合甲方關於業務人員考核和聘任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有關制度及本合同約定,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薪酬待遇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其他績效報酬,其中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他報酬及考核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

(二)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60天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其中月工資保險福利獎金為 元,工資提成如下:

銷售額為五萬以下按照1.5%提成,每月汽車補助為1000元。售額為五萬以上按照2.5%提成,每月汽車補助為1500元。售額為十萬以上按照3.5%提成,每月汽車補助為20xx元。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產生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

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7天書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續訂意向的,應當在本合同屆滿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指定的個人交接工作,歸還其佔有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資產,向甲方完全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與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辦理離職手續及其他未了結事項。

八、經濟補償、賠償與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時,對於符合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出的費用;

2、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雙方若另有培訓協議約定的,按照培訓協議辦理。

3、對甲方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其他乙方應當賠償的費用。

(三)乙方尚未與甲方解除本合同,又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六)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具體情況,與乙方訂立保密與競業限制條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間借記乙方10000元車輛補助,乙方需提供車照以及車輛相關證件由甲方保管,合同終止時如乙方未能還清借記費用,應主動還請欠款,如未還請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有權收回車照以及車輛相關證件。

(六)乙方不得單獨參加銷售,如遇特殊情況,需主動向公司申請,按純利潤的40%提成,如不主動申請的,公司一經發現將會扣除全部銷售金額。

十一、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安全準則、薪酬制度、考核制度、考勤制度等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經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可由乙方指定的委託代理人代為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簽署本合同前,雙方確認:

各方均已認真閲讀了本合同條款及附件,並對合同及附件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合同約定。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乙方(簽名):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訂立日期:年 月 日

企業銷售員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以下第 種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結束須經甲乙方書面確認為止。雙方約定該項工作結束的標準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甲方 部 崗位的工作工作地點 。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包括乙方所在崗位之《崗位職責》中所規定的工作內容及甲方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乙方確認對工作內容及《崗位職責》已經知悉並願意遵守執行。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應達到其所在崗位之《崗位職責》、甲方業務《工作流程》、相關管理制度所規定的工作標準以及甲方交辦工作任務時所要求的工作標準。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業務發展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個性特徵等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進行調整協商一致甲方及時與乙方履行書面的崗位變更手續協商不一致時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用工管理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的調整安排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甲方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三、工作時間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面的工作制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對乙方工作實行計件制並統籌安排乙方工作和休息時間以 季 度為計算工作時間單位如超出綜合時間外的工時按加班加點計算。

一雙方確認上述工作制均以 乙方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作為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

二乙方加班應按甲方的加班制度規定履行加班手續。未履行加班手續擅自加班的甲方不予認可。

三甲方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營業時間為乙方出勤工作時間乙方必須按甲方的相關規定做好營業前後的準備和整理工作。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乙方應接受甲方培訓教育雙方均有義務防止事故的發生。 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違反勞動紀律給自己造成的損害應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害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甲方本條所列的相關文件見附件一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

五、勞動報酬、休息休假

第九條 甲方可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按勞分配原則結合甲方實際情況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 甲方根據其經營特點、薪酬制度和乙方的崗位、能力、表現、學歷等確定對乙方實行 月 工資制。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重慶市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其職位或崗位沒有出現異動的情況下若甲方對乙方的薪酬進行調整是指調整乙方薪金中的“浮動工資”部分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的基數不變若乙方的職位或崗位出現異動乙方則遵從甲方的薪金或員工職級管理規定由甲方重新核定。甲方有權根據乙方能力、表現對其進行績效考核並根據考核情況重新核定乙方的薪金。

第十一條 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銷售標準的甲方於每月 20 日按照甲方工資制度規定的工資標準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勞動報酬。如因財務工作結算、資金週轉、銀行轉賬等原因延遲不作為故意拖欠工資認定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婚喪假、參加社會活動、接受甲方的安排外出學習以及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享受帶薪休假休假期間甲方依法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標準按核定的 基本工資 作為計算基數“浮動工資”不予計算。事假或曠工則不享受當日工資並按甲方制度考核。 乙方在延時加點、休息日加班、國家法定假日特指農曆春節、元旦節、勞動節和國慶節等加班甲方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支付標準按本合同第六條第四款約定執行。休息日加班原則上安排補休。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由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手續雙方按照國家及相關地市的相關規定分別承擔保險費用如乙方為農民工則按農民工養老保險比例繳納。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手續、真實完整的資料和證件。否則甲方對不能或者延誤辦理手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醫療待遇及醫療期按照國家、相關地市和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相關地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特點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該等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包括但不限於成文並經公示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以及甲方內部通行的規範、規則、慣例也包括經公示的管理案例中所採用的措施或方法。 甲方採用以下途徑中的任何一種方式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進行公示乙方均予以認同並同意定期閲讀和遵守

一《員工手冊》和公司規定的其它制度

二甲方綜合信息管理平台含OA智能辦公系統包括但不限於公告欄、告示牆等

三甲方進行制度培訓或宣講

四發送至各部門的文件

五勞動合同的約定附件等。

第十八條 乙方已知悉甲方的全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安全衞生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和工作規範等並願意遵守若違反甲方的相關制度、規定或規範甲方有權根據甲方規章制度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應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毀壞財產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合同變更情形出現時甲方或乙方應書面通知對方並提出變更理由若對方在5日內不給予書面答覆則視為其同意變更若乙方同意變更但拒不履行變更手續甲方按相關管理制度或以自動離職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且不受提前30日通知乙方和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限制。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並向乙方説明理由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泄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過失行為導致甲方嚴重經濟損失的

六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七乙方在病、事假、工傷期間不得為非本單位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若有違反一經查實甲方即行解除勞動合同

八乙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違反本條第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並保留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解散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困難符合裁減人員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期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試用期內離職需提前3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應在此約定時間期滿後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以下幾種情況甲方不受此限

一由於乙方崗位或職務關係甲方需對其任職期間的工作進行審核或審計的

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三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的

四因乙方工作未交接清楚不能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的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雙方可在期滿前三日內辦理終止手續。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達到離休、退休、退職條件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甲乙雙方約定的以下終止條件出現

勞動合同主體資格消失

2乙方被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等錄取或需脱產學習不包括被甲方委派學習的情況

3乙方應徵入伍、被錄取為國家公務員、出國定居等。

第三十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本合同第二十六第一項規定乙方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九、勞動合同續訂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一方要求續延勞動合同關係的。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執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出資提供專項培訓乙方應為甲方服務一定期限具體按《百貨員工培訓管理辦法》標準執行。

第三十四條 因乙方在工作中的重大過錯而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乙方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而解除本合同或離職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本人工資的經濟損失。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必須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住址及通訊方式真實有效若住址或通信方式發生變更乙方必須在 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郵寄送達該住所地的所有文書均視為有效送達。

二甲方有需要送達給乙方的文件時直接交與乙方簽收或郵寄到乙方所提供的住址均視為有效送達。如無法送達則甲方可採取公告方式送達。

三若乙方在工傷治療期、孕期或哺乳期內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可以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二、三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四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身份、户籍管轄權屬、健康狀況、婚姻狀況、知識技能、學歷、教育狀況、職業資格、工作經歷、任職經歷、個人品行、個人資信等與工作有關的情況真實、準確、有效若有失真甲方可視乙方有意欺詐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

五下列甲方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確認已經知悉並願意遵守規章制度文件名附合同後見附件一。

十二、勞動爭議及其它

第三十六條 雙方若在履行本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當首先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當事人可以在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國家、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或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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