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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合夥合同(精選5篇)

餐館合夥合同(精選5篇)

餐館合夥合同 篇1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餐館合夥合同(精選5篇)

合夥經營企業:合夥人的股份:

第一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日起,至年4月22日止。

第二條:合夥人的權利

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遇重大事情個人不得私自做主,需三人舉手表決。

第三條:

4人共同管理、共同承擔責任,共同承擔法律責任,店內出現問題,必須共同答成意見一致。

在店內出現安全問題,打架鬥毆等事件,所有合夥人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出事現場,處理問題,及時答成處理共識,任何一方不能推卸責任。

所有合夥人輪流值班,其職責為帶領前廳後廚所有人員,做好全天的一切準備工作,保障餐廳正常運轉。

第四條

長期不履行合夥人應盡的職責,第一次作警告處理,如不改進,第二次作退股處理(注:盈利時店面作19萬的25%清退,虧損時按店面作19萬的12.5%清退)。經三方答成共識,作出退股處理。 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簽字之日起,店裏任何事件不得向外界宣揚。 合夥人(簽章): 合夥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合夥人(簽章): 合夥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餐館合夥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經營一家餐飲,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名稱:小尤燴菜館 地址:北市場新苑小區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自20xx年5月21日起,至20xx年5月21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尤俊平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70000元。 乙方邵海宏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70000元。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五條盈餘

1、 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按月分配盈餘。

第六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 如有一方不再繼合夥經營下去,則屬於違約合同,應向另一方補償人民幣70000元。補償後,另一方可以繼續經營本餐飲。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在雙方簽字人員的經營下,不得有其他未簽字人員干涉。

第七條

此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餐館合夥合同 篇3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姓名:

姓名: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餐飲(南充市高坪區高坪鎮滿堂紅火鍋城)。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

1.合夥人韓勇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30萬元整(大寫叁拾萬元整)。

2.合夥人張俊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30萬元整(大寫叁拾萬元整)。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整(大寫陸拾萬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5:5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3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七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4.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餐館合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入股給甲方發展產業,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自願入股甲方投入_____產業。

第二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本次將公司資本金增加至_____萬元人民幣。公司現有股東實持資本金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各股東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方式為:現金方式。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税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資擴股成立後,應當在10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户。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户開設後60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户。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第五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一份,每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餐館合夥合同 篇5

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為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兑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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