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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員工勞動合同(精選6篇)

店鋪員工勞動合同(精選6篇)

店鋪員工勞動合同 篇1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店鋪員工勞動合同(精選6篇)

(1)聘用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2)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辦理續簽合同手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聘請乙方為 ,乙方在工作中要按照工種(崗位)規定的工作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經營狀況實行等級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滿勤獎+考核獎)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每月15日以人民幣的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2) 甲方執行崗位工資等級制度,該職位的崗位工資為 元/月, 績效工資 元,滿勤獎 元,考核獎 元,社會保險(集體承擔部分)約 元,合計 元。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表現優秀者,甲方按規定對其進行獎勵。

(3)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職位空缺情況,可給予乙方提供晉升的機會;當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效益等方面做出特別貢獻時,甲方將給予相應的物質、精神獎勵。

第四條 勞動時間

(1)甲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並結合企業的特點和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乙方需服從甲方的安排。如超出規定的時間,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補休或補貼。

(2)乙方可享受法定假日及婚、喪假及工傷等有薪假期。甲方可根據經營及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開始及結束的時間,並可以輪換倒班。在照顧乙方合理休息的情況下,可視要求安排員工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支持和服從安排。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8)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

第六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辭職員工如系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的,應按規定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應退還甲方為乙方進行培訓所需的費用,並補償甲方的損失。同時扣除當月工資及所有獎金。

3、乙方應向甲方繳納保證金1000元,保證金可從合同簽訂後第一個月的工資中扣除。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或者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被勒令辭退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扣除當月工資。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執行,人力資源部保留一份。

甲 方: 乙 方:

(單位公章) 身份證號: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店鋪員工勞動合同 篇2

本店鋪(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店堂員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一年。試用期30天。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後廚、收銀、店堂服務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 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規定安全作業。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 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按照乙方所在崗位調整,根據派遣店堂的地點工作時段要求。

每月休息 天,每天工作 小時,加班 小時。工作餐每天2餐,標準為每月500元

第六條 勞動報酬

工資以綜合工資體現包括基礎工資、加班、節假補貼、社保補助等,第一次實發到卡的工資為月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11天三倍工資補助分攤到每月綜合工資中50*3*11/12=130元。其中含社保補助350元,乙方的基本工資按温州市最低標準計算,扣除工作餐後工作崗位綜合工資 元,崗位變動時,乙方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15 日結算上月工資,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 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由試用期滿之日起辦理,辦理社保之日起,取消社保補助,綜合工資相應降低,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在試用期滿一個月後的30天不辦理社保,甲方按照乙方意見,不再辦理社保,延續發放含社保補助的崗位工資。

第八條 勞動爭議

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和同期滿自然中止,乙方不服從管理違反員工手冊甲方可以單方面中止合同。春節前45天內不允許辭職。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店鋪員工勞動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同意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願意執行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願意執行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定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聘用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2)合同期滿,若要續簽,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才能辦理續簽合同手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聘請乙方為------------國際大酒店 部當任 一職 級別的員工,乙方在工作中要按照工種(崗位)規定的工作要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酒店經營狀況實行酒店的等級工資制度,並根據乙方所擔負的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每月10號以人民幣的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2) 甲方執行崗位工資(按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獎金+工齡獎等)等級制度,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表現優秀者,甲方按規定對其進行獎勵。

(3)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酒店職位空缺情況,可給予乙方提供晉升的機會;當乙方對甲方的經濟、效益等方面做出貢獻時,甲方將給予相應的物質、精神獎勵。

第四條 勞動時間

(1) 原則上,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8小時(不含用餐時間),根據甲方經營特殊性的需要,乙方應延時上班時間,1小時之內不算加班。每週的工作時間按照酒店規定。每月有八天有薪休班。

(2) 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工時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因工作需要,如超出規定的時間,甲方應按酒店有關規定給予補休或補貼。

(3) 乙方可享受法定假日及婚、喪假及工傷等有薪假期。甲方可根據經營及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開始及結束的時間,並可以輪換倒班。在照顧乙方合理休息的情況下,可視需要安排要求員工在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到崗工作,乙方應支持和服從安排。但甲方要嚴格控制加班,加班須經過申請和批准。

第五條 員工教育

(1)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須經常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崗位技能、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及社會法制教育,乙方應積極接受這方面的教育,參加、接受考核或考試,不及格者,按酒店有關政策處理,有關培訓方面的個人資料將存入個人檔案,作為員工綜合考評的一部分。

(2) 對有潛質的員工,酒店將提供多種專業培訓,以使員工達到個人職業發展的目標。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2)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

(3) 乙方須按時按質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並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衞生操作守則。

(4) 乙方須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在合同期內和期滿以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企業的商業祕密信息。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同時與其他任何企業兼職。

(5) 如果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貪污受賄,嚴重玩忽職守或有不道德之粗魯行為,引起或預示將引起嚴重損害到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乙方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權立即予以開除。由乙方不端行為所引起的他人人身和財產利益之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 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 勞動合同的解除:

1、 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以償付七天工資代替通知,乙方違約需繳納培訓費用。

2、 試用期滿後,根據崗位不同,一般崗位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以償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3、 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酒店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工資低於當地勞動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三) 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 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關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2、辭職員工如系由甲方出資培訓,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培訓合同規定的服務年限的,應按規定賠償甲方出資的培訓費用。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應退還甲方為乙方進行培訓所需的費用,並補償甲方的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實施和批准

(1) 本合同的解釋權歸屬酒店人力資源部。

(2) 酒店《員工手冊》及其他規章制度均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 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執行,人力資源部保留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店鋪員工勞動合同 篇4

本店鋪(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店堂員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一年。試用期30天。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後廚、收銀、店堂服務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 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規定安全作業。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 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按照乙方所在崗位調整,根據派遣店堂的地點工作時段要求。

每月休息 天,每天工作 小時,加班 小時。工作餐每天2餐,標準為每月500元

第六條 勞動報酬

工資以綜合工資體現包括基礎工資、加班、節假補貼、社保補助等,第一次實發到卡的工資為月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11天三倍工資補助分攤到每月綜合工資中50*3*11/12=130元。其中含社保補助350元,乙方的基本工資按温州市最低標準計算,扣除工作餐後工作崗位綜合工資 元,崗位變動時,乙方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15 日結算上月工資,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 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由試用期滿之日起辦理,辦理社保之日起,取消社保補助,綜合工資相應降低,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在試用期滿一個月後的30天不辦理社保,甲方按照乙方意見,不再辦理社保,延續發放含社保補助的崗位工資。

第八條 勞動爭議

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和同期滿自然中止,乙方不服從管理違反員工手冊甲方可以單方面中止合同。春節前45天內不允許辭職。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員工勞動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

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於工作完成時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月工資為 元或按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欽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欽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鋪員工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乙方(勞動者)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聯繫方式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龍山縣呈祥商業步行街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和要求

(一)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暫時安排的 小區 從事 工作。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鑑於甲方公司經營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甲方可以適時、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區域,乙方應服從甲方的正常人事管理和工作調動安排。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服從甲方對其工作成果的監督、考核等處理,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依據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二)、根據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為綜合計算工時制。

(三)、在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將根據考勤記錄安排乙方補休同等時間或計發加班工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政府有關薪資管理規定和乙方所擔任的職務確定其相應的勞動報酬。具體的薪資標準為:

(1)乙方在試用期內工資為 元/月。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按照甲方考核轉正後,甲方對乙方實

(3)乙方同意遵照甲方《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乙方如果

(4)根據《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對工作表現作

(二)甲方以銀行轉賬或付現形式發薪,日期定為次月10日,逢節假日時將順延。

(三)甲方有權按照公司的薪資標準和考核制度合理調整乙方工資。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動時,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適時、合理地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遵守。

(二)乙方必須按時優質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乙方需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

(2)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女員工在試用期內懷孕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十五日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合同期滿前,乙方如需要續簽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天與甲方協商勞動合同簽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簽新的勞動合同。協商未成的,

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五)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提出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向乙方承擔任何補償或者經濟賠償責任。

第九條 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勞動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法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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