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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務用工合同範本

企業勞務用工合同範本

企業勞務用工管理模式完善與否,直接對當前企業能否健康良性發展產生重要影響。對於企業勞務用工合同你又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勞務用工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企業勞務用工合同範本
企業勞務用工合同範文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註冊號 資質等級

在川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性別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

工程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推薦合同樣本·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試用期滿後工資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 (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後,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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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 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勞務用工合同範文二

甲 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鄭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 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 (蓋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企業勞務用工合同範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税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

(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為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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