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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僱傭合同書(精選14篇)

月嫂僱傭合同書(精選14篇)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1

甲方:省婦女就業服務中心

月嫂僱傭合同書(精選14篇)

乙方:(東家)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協議,在協議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並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二)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餵養。

(三)服務內容:(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衞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

恢復體形。(5)產婦房間的衞生。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餵養。

(7)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後,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三)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28天),一個月(28天)滿後自行解除協議關係。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協議,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三、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本協議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中心一份,東家一份。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2

甲方(僱傭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被僱傭方):

身份證號碼:

因甲方有僱傭母嬰護理(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並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協定事項:

1、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共計天。

2、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預交定金元整,餘款在服務終止日全額付清。

3、服務內容:

1、產婦

a、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後康復及乳汁分泌。

b、指導產婦實行母乳餵養,按需哺餵。

c、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衞生清潔,做好會陰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指導產婦產後運動。

d、紓解產婦產後焦慮、煩躁等情緒,儘快恢復健康

2、嬰兒

a、科學、合理健康餵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為嬰兒洗澡、撫觸,增加與寶寶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及時為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

c、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防止感染。

d、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體温、大小便等)觀察,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3、其他

產婦及嬰兒的衣物清洗及產婦月子間的衞生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範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正規月嫂證書以及身份證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3)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

3、乙方的權利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務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工作天數折算工資給乙方

1、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數折算工資給乙方。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常住地址:常住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3

僱用(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由於____________(甲方)有僱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_(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並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天。

(2)由於乙方工作性質特殊,需24小時對母嬰進行護理,為乙方健康,甲方應安排乙方休息______天。

2.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支付的時間為服務期終止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服務內容:

(1)產婦:

a.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後康復及乳汁分泌;

b.指導產婦實行母乳餵養、按需哺餵;

c.指導產婦進行按摩與護理,防止下垂、鬆馳;指導產婦產後運動;

d.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衞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

e.舒解產婦產後焦慮、煩躁等情緒,減輕產婦操勞,儘快恢復健康;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2)嬰兒:

a.科學、合理健康餵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等;

c.為嬰兒洗澡、按摩、撫觸,增加與bb的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及時為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

d.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防止感染;

e.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體温、大小便等)觀察記錄。

f.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3)其他:

洗衣、買菜、煮飯、打掃衞生等日常家務。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範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並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3)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

3.乙方的權利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

5.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

6.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費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五、其他約定:

1.由於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於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3.若乙方在服務期間表現良好,甲方願無償為乙方提供客源。

4.服務期結束後,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諮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六、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協議,在協議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並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二)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餵養。

(三)服務內容:

(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衞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餵養。

(7)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後,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三)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28天),一個月(28天)滿後自行解除協議關係。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協議,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

三、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協議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5

甲方(用户):

乙方(中介單位):

丙方(家政服務員):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合作的原則,協商同意簽訂本服務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遵守北京家政服務協會制定的《北京家政服務行業約》、《北京家政服務消費指南》和《北京家政服務人員職業守則》,以確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一、雙方約定家政服務事項

1、服務項目:

乙方同意為甲方選派丙方,承擔甲方的第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半自理病人護理;(6)不能自理病人護理;(7)醫院護理病人;(8)其他。

2、服務地點:

3、服務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工資:

甲方每月支付丙方工資為:元人民幣,甲方應在丙方每完成一個月工作後的第二日,以現金形式一次付清丙方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剋扣。

二、三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書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説明對丙方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丙方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等)。

2、合同期內,甲方如對丙方的服務項目或服務類別要求改變,應與丙方協商,並適當調整工資報酬。

3、甲方有權要求丙方重新進行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費用由丙方自行承擔。

4、甲方有權拒絕丙方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丙方約定。

5、甲方有權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責任造成損失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錢物、身份證及其他有效證件,以及毆打、威逼等非法方式進行處理。

6、甲方應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勞動,不歧視不虐待丙方,並負有保護其在服務期間人身及財物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7、甲方應對初次上崗的丙方具體説明家政服務要求和進行相應指導,甲方應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以免發生糾紛。

8、甲方應向丙方提供與其一般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為其提供適當和安全的居住場所,不得安排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9、甲方每月安排丙方休息不得少於兩天,並保證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證丙方休息,每天應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甲方遇國家規定的“元旦”、“春節”、“五一”、“十一”重大節日時,要合理安排丙方休息,不能保證休息的要給予日平均工資兩倍的加班補助。

10、甲方在未經丙方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將丙方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擅自將其帶往非約定服務場所提供服務;不得唆使丙方做違法和違反乙方有關家政服務管理規定的事情。

11、甲方對丙方在服務期間和服務場所的安全負責,不得指使其從事危險工作;由於甲方人為或其設施、設備等原因造成丙方發生意外傷害,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並應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12、甲方應為丙方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檔次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因丙方中途違約,投保費用由丙方全額承擔。

13、按照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甲方應為丙方辦理《暫住證》提供必要的協助,辦理證件的費用由丙方自行承擔。

14、丙方在服務期間應尊重甲方的生活習慣,服從甲方指導,工作認真負責。如因丙方工作給甲方造成損失,丙方應酌情賠償;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損失的,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5、丙方外出應請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提前通知甲方。

16、乙方應為甲、丙雙方提供真實的服務信息;為甲、丙雙方提供洽談的場所。

17、乙方應動員甲方為丙方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三、服務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與終止:

1、簽訂合同時,甲丙雙方要按乙方有關規定交納手續費和信譽保證金,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時,如正常履約,乙方依據信譽保證金憑證分別退還。

2、合同內容變更時,甲丙雙方應及時到乙方辦理變更手續。甲方服務地址、聯繫電話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3、合同期滿,甲丙雙方願繼續合作的,應在合同期滿之日起7日內,到乙方續簽新一輪的服務合同,並交相應手續費;雙方或單方不願繼續合作,雙方應共同到乙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4、合同期未滿,單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天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時可由違約方交納一定的違約金。

5、丙方離開甲方家外出,未按時返回或發生意外,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並在駐地派出所備案;丙方在服務期間,要求返鄉時,雙方應到乙方解除服務合同,不辦理手續的,責任自負。

6、甲丙方在執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到乙方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則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商議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簽字)

丙方:(簽字)

家庭地址:

原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年月日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6

甲方(僱傭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被僱傭方):

身份證號碼:

因甲方有僱傭母嬰護理(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並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協定事項:

1、服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共計天。

2、服務費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預交定金元整,餘款在服務終止日全額付清。

3、服務內容:

1、產婦

a、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後康復及乳汁分泌。

b、指導產婦實行母乳餵養,按需哺餵。

c、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衞生清潔,做好會陰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指導產婦產後運動。

d、紓解產婦產後焦慮、煩躁等情緒,儘快恢復健康。

2、嬰兒

a、科學、合理健康餵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為嬰兒洗澡、撫觸,增加與寶寶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及時為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

c、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防止感染。

d、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體温、大小便等)觀察,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3、其他

產婦及嬰兒的衣物清洗及產婦月子間的衞生。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範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正規月嫂證書以及身份證。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3)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

3、乙方的權利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務。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工作天數折算工資給乙方

1、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數折算工資給乙方。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常住地址:常住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7

僱用(甲方):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由於____________(甲方)有僱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並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28天。乙方在工作期間沒有休息日,如有由於特殊原因需要請假或工作中私自離崗,工資將會做相應或加倍扣除。(乙方的具體工作時間根椐產婦實際生產日期可適當提早或推遲)

2.服務費用:

甲方應支付乙方服務費共計_________元整人民幣。(法定節假日無加班費)

支付的時間為服務期終止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己方應向甲方開具收據。

3、乙方工作時間:

由於乙方工作性質特殊,需24小時對產婦及嬰兒進行護理。

4.服務內容:

(1)產婦:

A、產婦的生活護理,清洗產婦的衣服,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衞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幫產婦擦身,觀察惡露;

B、產婦的乳房護理,月嫂需依據自己的經驗幫助產婦通乳,解決乳房脹痛,教會產婦如何清潔乳房和雙手後擠奶或進行乳房按摩,教會產婦正確的哺餵姿勢,指導產婦實行母乳餵養、按需哺餵;

C、製作產婦的營養餐和催乳湯水,平衡營養,促進產後康復及乳汁分泌;

D、為產婦綁繃帶,指導產婦做產後恢復操,促進子宮復原、惡露排出並幫助產婦體型的復原; E、經常與產婦交流育兒心得,打破產婦對獨立育兒的焦慮狀態和封閉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時安撫產婦,避免產後抑鬱症的出現;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G.其他必要的產婦護理工作。

(2)嬰兒:

A、照料寶寶的日常起居,包括餵奶、喂水、換尿布、洗澡;為寶寶每天按摩、撫摩,鍛鍊身體;洗滌並消毒寶寶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B、健康方面的專業護理,包括臍帶結紮部位的消毒,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防止感染;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體温、大小便等)觀察記錄,萬一寶寶身體有異常,提醒並協助治療;

C、常見病的觀察和護理,月嫂需判定寶寶是否患有尿布疹、鵝口瘡、新生兒黃疸等,並對某些新生兒疾病有預防措施;

D、寶寶的情感和潛能開發,月嫂需能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指導產婦為寶寶做嬰兒操,鍛鍊寶寶的四肢協調能力,開發大腦並給予寶寶美妙的情感撫慰;

E、給予嬰兒正確的引導,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F.其他必要的嬰兒護理工作。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範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並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3)服務期結束後,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諮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三、終止合同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

5.不具備相應的產婦嬰兒護理常識,不能勝任工作的;

6.身體患有傳染病或其他疾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7.工作漫不經心,對產婦或嬰兒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害的;

8.其他侵害產婦、嬰兒或甲方家人權益的行為。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費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五、其他約定:

1.簽訂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健康證、上崗證);

2.由於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於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4.服務期結束後,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諮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六、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協議,在協議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並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餵養。

服務內容:

產婦飲食、嬰兒的護理。

產婦、嬰兒的衞生。

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指導產婦做產婦操、

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餵養。

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後,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一個月滿後自行解除協議關係。

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協議,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

三、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協議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9

甲方:省婦女就業服務中心

乙方:(東家)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並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二)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餵養。

(三)服務內容:

(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衞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恢復體形。

(5)產婦房間的衞生。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餵養。

(7)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後,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三)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28天),一個月(28天)滿後自行解除合同關係。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合同,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

三、本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均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中心一份,東家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10

僱用(甲方):____________電話: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電話: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由於____________(甲方)有僱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並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28天。(根椐產婦實際生產日期可適當提早或退遲,但服務時間為28天)

2.服務費用:

甲方應支付乙方服務費共計元整人民幣。

支付的時間為服務期終止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乙方工作時間:

正常為每天24小時間斷性服務,時間長,責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隨意額外增加月嫂的其他服務內容,保讓月嫂的體力充沛,精力旺盛,順利完成母嬰的月中護理工作,服務時間為28天。

4.服務內容:

(1)產婦:

A、產婦的生活護理,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衞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幫產婦擦身,觀察惡露;

B、產婦的*護理,月嫂需依據自己的經驗幫助產婦通乳,解決*脹痛,教會產婦如何清潔*和雙手後擠奶或進行*按摩,教會產婦正確的哺餵姿勢,指導產婦實行母乳餵養、按需哺餵;

C、製作產婦的營養餐和催乳湯水,平衡營養,促進產後康復及乳汁分泌;

D、為產婦綁繃帶,指導產婦做產後恢復操,促進子宮復原、惡露排出並幫助產婦體型的復原;

E、經常與產婦交流育兒心得,打破產婦對獨立育兒的焦慮狀態和封閉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時安撫產婦,避免產後抑鬱症的出現;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2)嬰兒:

A、照料寶寶的日常起居,包括餵奶、喂水、換尿布、洗澡;為寶寶每天按摩、撫摩,鍛鍊身體;洗滌並消毒寶寶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B、健康方面的專業護理,包括臍帶結紮部位的消毒,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防止感染;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體温、大小便等)觀察記錄,萬一寶寶身體有異常,提醒並協助治療;

C、常見病的觀察和護理,月嫂需判定寶寶是否患有尿布疹、鵝口瘡、新生兒黃疸等,並對某些新生兒疾病有預防措施;

D、寶寶的情感和潛能開發,月嫂需能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指導產婦為寶寶做嬰兒操,鍛鍊寶寶的四肢協調能力,開發大腦並給予寶寶美妙的情感撫慰;

E、給予嬰兒正確的引導,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範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並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3)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

3.乙方的權利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3)服務期結束後,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諮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三、終止合同

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4.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5.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6.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費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五、其他約定:

1.簽訂合同之前,乙方要持有效證件(身份證、健康證、上崗證);

2.由於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於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4.若乙方在服務期間表現良好,甲方願無償為乙方提供客源。

5.服務期結束後,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諮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6.甲、乙方欲路途解除合同,需提前一週通知合同另一方。

六、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協議,在協議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並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二)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餵養。

(三)服務內容:

(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衞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餵養。

(7)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後,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三)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28天),一個月(28天)滿後自行解除協議關係。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協議,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

三、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協議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12

甲方:省婦女就業服務中心

乙方:(東家)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並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二)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餵養。

(三)服務內容:

(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衞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恢復體形。

(5)產婦房間的衞生。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餵養。

(7)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後,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三)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28天),一個月(28天)滿後自行解除合同關係。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合同,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

三、本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均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中心一份,東家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13

甲方:

乙方:(東家)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協議,在協議有效期間,甲乙雙方必須遵履各自的權益義務。

一、甲方責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務介紹費180元,並負責派出“月嫂”服務員,如果孕婦提前或推遲分娩,甲方三天內派出月嫂。

(二)服務時間:白天工作8小時,晚上起來幫忙嬰兒餵養。

(三)服務內容:

(1)產婦飲食(含加餐點心)、嬰兒的護理。

(2)產婦、嬰兒的衞生。

(3)對新生兒開展撫觸。

4)指導產婦做產婦操、恢復體形。

(5)產婦房間的衞生。

(6)向產婦宣傳科學的飲食和嬰兒餵養。

(7)月嫂應遵守職業道德,盡心盡責服務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勞動,在工作上給予熱情指導,不準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紹費180元預定月嫂後,如果不請月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180元介紹費不退。

(三)月嫂的工資,由乙方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需填寫“回訪單”由月嫂帶回交給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為一個月(28天),一個月(28天)滿後自行解除協議關係。若乙方需求延長服務期,應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會“中心”重新簽訂協議,續簽半個月交介紹費100元,一個月交介紹費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務,如果乙方不滿意可調換。三、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本協議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月嫂僱傭合同書 篇14

甲方(用户):

乙方(中介單位):

丙方(家政服務員):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合作的原則,協商同意簽訂本服務合同。甲、乙、丙三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遵守北京家政服務協會制定的《北京家政服務行業約》、《北京家政服務消費指南》和《北京家政服務人員職業守則》,以確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一、雙方約定家政服務事項

1、服務項目:

乙方同意為甲方選派丙方,承擔甲方的第項服務:

(1)一般家務;(2)孕、產婦護理;(3)嬰、幼兒護理;(4)老人護理;(5)半自理病人護理;(6)不能自理病人護理;(7)醫院護理病人;(8)其他。

2、服務地點:

3、服務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工資:

甲方每月支付丙方工資為:元人民幣,甲方應在丙方每完成一個月工作後的第二日,以現金形式一次付清丙方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剋扣。

二、三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書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説明對丙方的具體要求,以及與丙方健康、安全有關的家庭情況(如家中是否有傳染病人等)。

2、合同期內,甲方如對丙方的服務項目或服務類別要求改變,應與丙方協商,並適當調整工資報酬。

3、甲方有權要求丙方重新進行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則費用由丙方自行承擔。

4、甲方有權拒絕丙方在其住宅從事與家政服務無關的活動,具體要求事項由甲方與丙方約定。

5、甲方有權以合法方式追究丙方因其責任造成損失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錢物、身份證及其他有效證件,以及毆打、威逼等非法方式進行處理。

6、甲方應尊重丙方的人格及勞動,不歧視不*丙方,並負有保護其在服務期間人身及財物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7、甲方應對初次上崗的丙方具體説明家政服務要求和進行相應指導,甲方應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以免發生糾紛。

8、甲方應向丙方提供與其一般家庭成員基本相同的伙食,為其提供適當和安全的居住場所,不得安排丙方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9、甲方每月安排丙方休息不得少於兩天,並保證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證丙方休息,每天應給予適當的加班補助;甲方遇國家規定的“元旦”、“春節”、“五一”、“十一”重大節日時,要合理安排丙方休息,不能保證休息的要給予日平均工資兩倍的加班補助。

10、甲方在未經丙方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將丙方轉為第三方服務;不得擅自將其帶往非約定服務場所提供服務;不得唆使丙方做違法和違反乙方有關家政服務管理規定的事情。

11、甲方對丙方在服務期間和服務場所的安全負責,不得指使其從事危險工作;由於甲方人為或其設施、設備等原因造成丙方發生意外傷害,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並應立即通知乙方。如遇丙方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12、甲方應為丙方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投保檔次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因丙方中途違約,投保費用由丙方全額承擔。

13、按照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甲方應為丙方辦理《暫住證》提供必要的協助,*的費用由丙方自行承擔。

14、丙方在服務期間應尊重甲方的生活習慣,服從甲方指導,工作認真負責。如因丙方工作給甲方造成損失,丙方應酌情賠償;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損失的,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5、丙方外出應請假,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提前通知甲方。

16、乙方應為甲、丙雙方提供真實的服務信息;為甲、丙雙方提供洽談的場所。

17、乙方應動員甲方為丙方投保《家政服務員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三、服務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與終止:

1、簽訂合同時,甲丙雙方要按乙方有關規定交納手續費和信譽保證金,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時,如正常履約,乙方依據信譽保證金憑證分別退還。

2、合同內容變更時,甲丙雙方應及時到乙方辦理變更手續。甲方服務地址、聯繫電話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3、合同期滿,甲丙雙方願繼續合作的,應在合同期滿之日起7日內,到乙方續簽新一輪的服務合同,並交相應手續費;雙方或單方不願繼續合作,雙方應共同到乙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4、合同期未滿,單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天通知對方,解除合同時可由違約方交納一定的違約金。

5、丙方離開甲方家外出,未按時返回或發生意外,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並在駐地派出所備案;丙方在服務期間,要求返鄉時,雙方應到乙方解除服務合同,不辦理手續的,責任自負。

6、甲丙方在執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到乙方進行調解;調解無效則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商議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有效期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簽字)

丙方:(簽字)

家庭地址:

原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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