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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勞動合同(精選9篇)

自治區勞動合同(精選9篇)

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

自治區勞動合同(精選9篇)

乙方: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注:____上述兩種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的一種填寫。)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為: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勞動保護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工作制。

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____

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甲方發給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費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負擔,醫療期間應按有關規定發工傷津貼。

乙方因工緻殘的傷殘補助金、撫卹金、護理費等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卹費、救濟費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支付。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衞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萬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下列情況,本合同可以終止:____

(1)合同期限已滿;

(2)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甲方破產;

(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

(5)勞動仲裁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本合同應予終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____

(1)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____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仍無效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合同不能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或者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條6款情況為由解除勞動合同:____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____

(1)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年的;

(2)

10、終止、續訂、變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辦理手續和給乙方出具相關證明。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放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應加發醫療補助費:____乙方患重病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乙方患絕症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2、按照本合同第八條4款和6款(2)項規定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

3、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甲方需給乙方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補繳並承擔加收的滯納金。

4、一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

年月日

乙方(簽章):____

年月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族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名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崗位協議書(或聘書)執行。

第三條乙方在工作中應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崗位(工種)協議書要求及崗位(工種)工作説明書等,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保證達到規定的_________質量標準。

第四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依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根據工作變化需要以及考核結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證安全衞生的工作設施,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定期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及有甲方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月工作時間167.40小時(20。92天)。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在保證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乙方平均日(周、月、季、年)工作時間應與國家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乙方在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乙方(日或小時工資)工資標準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乙方(日或小時工資)工資標準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乙方(日或小時工資)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甲方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基數為每日(時)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績效考核制定、內部規章制定及乙方所從事的崗位要求等規章制度確定、調整乙方工資水平。

第十一條甲方在生產經營發生困難期間,只要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月工資報酬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按時支付,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二條甲方除法定原因外,每月_________日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月資元或按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工資每月為_________元。甲方雙方對工資報酬內容的其他約定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因生產任務不足或其他原因,安排乙方下崗待工,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按調整後的工作崗位對應的崗位工資報酬所得税及其他應繳得費用。

第十五條甲方有義務按照國家税法和相關規定代扣代交乙方應繳的工資報酬所得税及其他應繳的費用。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社會保險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按時繳納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同時,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規定的繳費比例,給乙方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同時,按規定代扣代繳乙方應承擔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第二十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甲方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三)用人單位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依據第二十二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形式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自治區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解除

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第二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九、勞動合同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退休的或者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的;

(四)甲方被依法解散、宣告破產的;

(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裁(判)決終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及時辦理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手續,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因甲方原因未及時與乙方辦理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手續,乙方與甲方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甲方應當與乙方簽定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勞動合同期限從訂立之日起不得少於1年;乙方提出終止事實勞動關係的,甲方應當終止勞動關係,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並出具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應及時與乙方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

十、勞動合同解除有關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當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最低工資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最低工資標準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低於甲方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七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要按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得低於醫療補助費100%

第三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收乙方,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不支付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乙方違反本合同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約定_________。

第四十三條甲乙雙方按上述第三十五、第三十六、第四十二條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及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如下內容:_________。

第四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相餑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姓別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婚否

工種(職務)

户籍

技術等級(職稱)

出生時間

年      月       日

參加工作時間

身份證號

現住址

市(縣)       街、巷(鄉)        號(村)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何地何單位

職務(工種)

備註

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4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甲方)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設備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

1.甲方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為乙方提供以上設備的租賃服務。租期_____天,租金___________元台天。合計______________。(人民幣)

2.乙方決定租用此設備後,應交納該設備同等金額貨款作為押金,方可提取該設備。乙方歸還該設備時,將租金一次性全額付給甲方,甲方同時退還乙方押金。

3.租賃物交付的時間、地點、方式及驗收:出租人在合同簽定地點將租賃物交給承租人,承租人開機實地實物驗收,承租人簽定本合同表示對該租賃物已驗收。

三、注意事項

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轉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設備,必須妥善正確使用,確保設備完好無損,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未和甲方簽定續租合同則承租人需在租期結束的第_________天把所租機器退還。如要續租,雙方需重新簽定新租賃合同,甲方有權在本合同逾期後的任何時候收回該設備及取收必要的逾期費用。

四、補充規定

1.經費賠償

如承租人在使用時造成所租機器損壞,則按以下項目賠償:

(1)外殼:損傷不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_______元;損傷影響外觀賠償______________元;

(2)鏡頭顯示屏:有劃痕不影響使用______________元;影響使用按市場價賠償;

(3)燈泡主板損壞:___________元(按實際市場價賠償)

(4)其他附件:如無法修復則按市場價賠償;

2.本合同未敍詳盡並需補充之事,雙方應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3.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籤日起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承辦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止。

(注:上述兩種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的一種填寫。)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勞動保護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 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甲方發給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費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負擔,醫療期間應按有關規定發工傷津貼。

乙方因工緻殘的傷殘補助金、撫卹金、護理費等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卹費、救濟費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支付。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衞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萬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下列情況,本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限已滿;

(2)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甲方破產;

(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

(5)勞動仲裁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本合同應予終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仍無效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合同不能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或者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條6款情況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___年的;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終止、續訂、變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辦理手續和給乙方出具相關證明。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放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應加發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乙方患絕症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2、按照本合同第八條4款和6款(2)項規定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

3、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甲方需給乙方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補繳並承擔加收的滯納金。

4、一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續訂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期限如下: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訂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

租金收取: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元。承租方交納後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後,押金餘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並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出租方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憑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民族

政治面貌

婚否

工種(職務)

户籍

技術等級(職稱)

出生時間

年 月 日

參加工作時間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現 住 址

市(縣) 街、巷(鄉) 號(村)

主要工作

簡歷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何地何單位

職務(工種)

備註

家庭主要成員

姓名

關係

年齡

工作單位

職業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為:

三、_____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_____按照《女職工_____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       工作制。

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_____、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 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_____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_____,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_____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 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甲方發給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國家 和自治區醫療_____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費由甲方或社會_____機構負擔,醫療期間應按有關規定發工傷津貼。

乙方因工緻殘的傷殘補助金、撫卹金、護理費等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工傷_____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卹費、救濟費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由甲方或社會_____機構支付。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衞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萬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下列情況,本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限已滿;

(2)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甲方破產;

(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

(5)勞動_____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本合同應予終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仍無效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合同不能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或者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條6款情況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 年的;

(2)

10、終止、續訂、變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辦理手續和給乙方出具相關證明。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 一年發放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應加發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的,加發不低於 醫療補助費的50%;乙方患絕症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2、按照本合同第八條4款和6款(2)項規定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

3、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甲方需給乙方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_____費的,應及時補繳並承擔加收的滯納金。

4、一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對_____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單位負責人)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續訂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期限如下: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單位負責人)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年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注:上述兩種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的一種填寫。)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為: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勞動保護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工作制。

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甲方發給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費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負擔,醫療期間應按有關規定發工傷津貼。

乙方因工緻殘的傷殘補助金、撫卹金、護理費等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卹費、救濟費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支付。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衞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萬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下列情況,本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限已滿;

(2)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甲方破產;

(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

(5)勞動仲裁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本合同應予終止。

3、有下列情況之

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仍無效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合同不能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或者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條6款情況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年的;

(2)

10、終止、續訂、變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辦理手續和給乙方出具相關證明。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放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應加發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乙方患絕症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2、按照本合同第八條4款和6款(2)項規定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

3、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甲方需給乙方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補繳並承擔加收的滯納金。

4、一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章):鑑證人(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治區勞動合同 篇9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保障法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上述兩種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其中的一種填寫。)

二、工作內容

1、甲方分配(聘任)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

2、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指標為: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規定的作業場所。

2、乙方經技術培訓、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3、乙方如系女職工、未成年工,其勞動保護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             工作制。

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休息、休假由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每週休息兩天,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及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五、勞動報酬

1、 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

2、乙方的工資水平,根據其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給乙方發放工資。

3、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津貼。

4、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甲方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向乙方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和當地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激。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由甲方發給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費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負擔,醫療期間應按有關規定發工傷津貼。

乙方因工緻殘的傷殘補助金、撫卹金、護理費等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其喪葬費、撫卹費、救濟費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由甲方或社會保險機構支付。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對乙方進行教育和管理。

2、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執行各種生產、安全技術、衞生規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萬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下列情況,本合同可以終止:

(1)合同期限已滿;

(2)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甲方破產;

(4)乙方退休或者死亡;

(5)勞動仲裁裁決或者人民法院判決本合同應予終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的;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仍無效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本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合同不能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法定整頓期間,或者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本條6款情況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8、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 年的;

(2)

10、終止、續訂、變更、解除本合同,由甲方辦理手續和給乙方出具相關證明。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1、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放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應加發醫療補助費:乙方患重病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乙方患絕症的,加發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2、按照本合同第八條4款和6款(2)項規定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資。

3、按照本合同第八條6款(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和賠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甲方需給乙方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未按規定為乙方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補繳並承擔加收的滯納金。

4、一方違反規定或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5、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四、本合同簽訂後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鑑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

(單位負責人)

乙方(簽章):年月日

鑑證機關(章):鑑證人(簽章):

年月日

續訂勞動合同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期限如下: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

(單位負責人)

乙方(簽章):年月日

鑑證機關(章):

鑑證人(簽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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