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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勞動合同範本

社保勞動合同範本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那麼社保勞動合同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保勞動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社保勞動合同範本
社保勞動合同範文1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 電話:

乙方(勞 動 者)姓 名:

户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 系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

(一) 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 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 起到_____________時止。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限需要,安排乙從事_______________ 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工作制。

(一) 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 超過四十小時。

(二)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 標準工作時間。

(三) 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 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 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招待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 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找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 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 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 (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 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

(三) 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_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 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 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 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 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 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 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 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向乙方履行如實告 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 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 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 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 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條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 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的,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 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僉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出具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九、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 業限制條款。

第二十八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條 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保勞動合同範文2

甲方(用人單位)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重慶山朕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姓 名 經濟性質 有限責任性 別 法定代表人 金山朕身份證號碼 (或委託代理人) 家庭住址 地 址 江津雙福工業園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重慶山朕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地點)進行 (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並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依法分別支付不低於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200%、300%的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工資分配形式和工資水平。

(二)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崗位,確定對乙方實行工資制。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定為 元。以後,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工資。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乙方在探親假、病假、婚喪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支付工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八、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如下: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並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法津、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約定的提前通知期,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的;

5.用人單位剋扣、無故拖欠職工工資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條(三)項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應當將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規定的到期時間: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一定的工作達到完成標準,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十、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的規定,除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分別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甲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保勞動合同範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所有制性質: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貴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局關於貴州省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1995]8號)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例

第四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五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六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1600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標準)。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二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噸、米。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一條中明確。

第十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 20 元。

第十三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方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接續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該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 2、為乙方提供食、宿場所;

3、為乙方提供免費培訓上崗.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為: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六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或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業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期到,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例件的,如果乙方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1、因國家政策原因,甲方被關閉的;

2、因甲方破產,不能再繼續營業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因工受傷治癒後不能再勞動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的經濟補償: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第三十四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

第三十六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濟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四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

第三十七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其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有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四十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貞豐縣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

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四十三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六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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