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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企業員工職工勞動合同(通用3篇)

國營企業員工職工勞動合同(通用3篇)

國營企業員工職工勞動合同 篇1

職工姓名:

國營企業員工職工勞動合同(通用3篇)

單位: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 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

三、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週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並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製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並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衞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四、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佈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五、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

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六、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 級 月 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 月 元。

第二年 月 元。

第三年 月 元。

3.轉正後工資: 元。

4.定級後工資: 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並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七、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准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准出國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裏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其他事項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首先由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對調解不服的,由縣以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企業意見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法定代表或法定委託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職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勞動合同續定表

續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年個月

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續定合同有關事宜:

企業意見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法定代表或法定委託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職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國營企業員工職工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了明確乙方在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學習期間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培訓期限

培訓時間計劃開始時間是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劃結束時間是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總共歷時_________天。

第二條、培訓費用

1、培訓費用包括參加一次培訓所需的授課費、書本費及差旅費,培訓開始前應做費用預算,此預算不能與培訓結束後實報的培訓費用相差太大,預計培訓費用為________元。

2、培訓費用在人民幣________元(含________元)以上,乙方必須在培訓期結束後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含________年)以上。

3、培訓費用在人民幣________元以上的,乙方必須在培訓期結束後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以上。

第三條、雙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組織乙方參加培訓。

2、甲方應按時支付培訓所需要的費用。

3、乙方應按照協議的規定積極參加培訓,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掌握培訓中所傳授的知識和技能,則甲方有權扣除為乙方提供的所有培訓期間支出的費用及工資。

4、如果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勞動協議或提前離職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所有發生的培訓費用及造成公司相關損失費用。

5、乙方培訓合格後所獲得的有關資格證書原件交由甲方統一保管,直至乙方服務期滿自願離職方可歸還其本人。

風險告知:合同應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約定好交款時間和期限及違約金數,並約定好糾紛處理地和方式。

第四條、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應一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責任方除提前通知守約方外,還需賠償違約金________元。

第五條、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協議內容。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對於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協議的一部分,與勞動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國營企業員工職工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______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工作實際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從事 _____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_________職務。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

三、工作時間

甲方對乙方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

四、工資待遇

工資標準:

1、試用期工資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

2、試用期滿後的工資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示範區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工資待遇調整按甲方工資分配製度和管理辦法執行。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相應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並給對方帶來損害的,不承擔相應責任。

六、合同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後,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小組)或工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一月內辦理合同鑑證手續。本合同一式3份,雙方各1份,員工本人檔案存入1份。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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