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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崗勞動合同(通用3篇)

臨時崗勞動合同(通用3篇)

臨時崗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臨時崗勞動合同(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崗勞動合同 篇2

招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學校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甲乙雙雙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自願報名、綜合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 。

第二條 工作職責

第三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 _年_ _月_ _日至 _ 年 _月 _日止,合同期滿後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用期間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方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簽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通知對方。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數量,並對乙方提出具體的工作職責要求。

(2) 甲方提供給乙方為正常開展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3)甲方根據聘用合同的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按月準時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每月有權獲得由甲方支付的工資。

(2)乙方接受甲方根據內部崗位、目標責任制要求進行的考核。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享受甲方的考核補貼。

(3)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必須由個人向相關機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乙方因公導致負傷、致殘的醫藥、住院費用,由乙方向社保部門提出申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予以報銷,甲方不再承擔與此相關的任何責任。乙方因公負傷、致殘治療期間,享受甲方發給的基本工資。乙方非因公導致負傷、致殘的醫藥、住院費用及其它一切責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

(4)乙方事、病、婚、喪假,必須執行由甲方制定的《戴南高級中學教職工考勤辦法》。

(5)乙方必須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乙方要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關愛學生,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甲方聲譽。

(6)、乙方在受聘期間,不得擅自離職、辭職;不得再兼任有報酬性的其它職業。

第四條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因無法抗拒的非人為因素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1)在聘用期間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不能履行工作職責,品行不端正、品德修養差,經甲方教育仍不改正,在甲方師生中造成惡劣影響者。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勞動教養的。

(6)患病或者因公、非因公負傷、致殘,醫療期間或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曠工達1天以上或聘任期間累計達3天及以上的。

(8)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管轄地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第六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雙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雙協商,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檔案室保管。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臨時崗勞動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一、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證明文件政府批文號: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

二、業主應遵守物業管理有關法規、政策和本公約規定,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妥善處理相鄰關係,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按有關規定和本公約制定的管理細則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業主應保證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關人員遵守本公約和相關規定,合理使用物業。

第二章 物業使用和維修

三、按規劃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自覺維護物業整潔、美觀,遵守政府對市容環境要求的相關規定。不擅自變更房屋結構、外觀和用途;佔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等。(例如:空調外掛設備應按指定位置安裝,陽台外和窗外不弔掛和晾曬物品,不擅自張貼或安裝可通過外觀看到的任何標識牌、廣告牌或標語等。)

四、愛護公共環境,不侵佔公共綠地和損壞物業區域內綠地、園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不隨意堆放、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不在公共部位亂塗亂畫和隨便張貼。垃圾應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堆放,避免遺撒。

五、自覺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在公共部位或違反規定在房屋內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害物質;不得發出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的噪聲;並不得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以及進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六、業主飼養寵物,應遵守《_________市養犬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即時清理寵物糞便,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梯的高峯時間;_________。

七、機動車在住宅區內行駛時速應低於5公里;車輛出入應按要求出示證件;_________。

機動車應在專門的車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井蓋、人行便道和綠地等場所停放;車位只可用作停放車輛用途;不得自行在車位上安裝任何設置;夜間停放期間,防盜報警器應使用靜音,發生噪音應迅速解除;_________。

本物業區域的共用車位使用分配方式為:_________。(例如:留出適當數量的訪客車位後,按順序登記分配輪換分配以抽籤的方式分配;_________。)

八、業主應及時對屋內影響相鄰業主權益的損壞部位和設施進行維修;業主發現房屋內屬公共維修責任的共用部位和設施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物業管理企業,並採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九、對異產毗連的物業維修,各相鄰業主應積極支持、配合,不得人為阻撓維修。因阻撓維修,造成物業及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阻撓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業主應配合物業管理企業和相鄰業主必要時進行入户維修,如因該等維修而損壞業主利益,應予以修復或適當賠償損失。

十、如因人為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損壞,造成損壞的責任人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損失。

十一、業主需要進行室內裝飾裝修的,應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並遵守有關規定和制度。

裝飾裝修房屋,應在規定時間施工,不得擅自拆改承重牆、各種管線和破壞防水層等,不得影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維修養護以及相鄰產權人的合法權益,因裝飾裝修導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以及其他業主利益受損,應當承擔修復及賠償責任。

十二、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

十三、業主應按規定或約定向物業管理企業交納物業服務費,業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委託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時補交。並按時交納水、電、燃氣等能源費用和供暖等費用。

十四、業主如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和進行其他特約性服務,應支付相關費用。

十五、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應按有關規定交納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應按有關規定續籌。

十六、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四章 其他相關事項

十七、業主在轉讓或出租其擁有的物業時,應當要求新業主和承租人承諾遵守公約,並於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署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房屋轉讓或出租情況告知物業管理企業。

業主轉讓物業,應與物業管理企業結清物業服務費用;出租物業,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十八、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五章 違約責任和違約糾紛的解決

十九、業主應自覺遵守本公約的各項規定,違反本公約造成其他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二十、對業主違反公約的行為,相關業主、物業管理企業可督促其改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提起訴訟;違反相關法規政策的,報告有關部門。

二十一、其他條款

_________。

第六章 附 則

二十二、本公約如有與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相牴觸的條款,該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

二十三、本公約自物業買受人簽署買賣合同書面承諾遵守公約之日生效。

二十四、公約制定人對本公約負有解釋義務。在業主大會成立前,不得對本公約進行修改;業主大會成立後,由業主大會重新審議制定業主公約。

二十五、業主大會通過的業主公約生效時,本公約自然終止。

業主臨時公約制定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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