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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務輸出合同(精選5篇)

企業勞務輸出合同(精選5篇)

企業勞務輸出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企業勞務輸出合同(精選5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就委託招收廚師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的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招收廚師人員;

二、乙方服務範圍:

1、根據甲方業務需要提供甲方業務的相關證明;

2、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複印件,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作質量。

2、甲方應提供所需人員的工作崗位;甲方同時負責員工的安全保障。

3、甲方應按月付給廚師人員的勞動報酬,具體報酬按照商議結果支付。工資按季度付給乙方,併為員工提供免費吃住。

4、甲方在乙方工作滿______年後,原則上報銷乙方的車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需身體健康且無犯罪記錄的男性公民

2、乙方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就業規則,服從工作安排。

3、乙方應享有甲方應支付報酬的權利。

4、乙方如果違反法律、法規或不履行崗位責任書,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責成其賠償損失

5、協議期內輸出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按照當地政策規定負責辦理傷待遇享受。

6、乙方確定本協議無誤需要支付甲方保證金______萬元。

五、其它約定:

1、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終止或者變更協議的,均應提前______個工作日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持______份,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勞務輸出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乙方申請,甲方決定派遣乙方赴日本某公司(以下簡稱日本公司)進行勞務輸出,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到日本工作期限

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為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屆滿乙方應立即回國並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權自行決定縮短、調整或結束工作期限的權利。

第二條:出國費用承擔及出國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在出國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

(1)辦理護照等出國手續費用人民幣_____元;

(2)單程去日本機票約人民幣_____元(按實結算);

(3)出國前三個月在國內的培訓費用人民幣_____元。

2、除上述約定外,乙方還應在出國前向甲方支付出國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萬元,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除要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外,該出國履約保證金還應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乙方不願出國;

(2)因乙方的原因而無法出國、不能出國;

(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導致乙方無法完成_____年工作時間。

如未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回國到甲方工作後,上述出國履約保證金即退還給乙方。

第三條:工作報酬及回國履約保證金

1、乙方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間的報酬約定為:第一年每月為_____萬日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月皆為_____萬日元;加班報酬約定:第一年每小時為_____日元、第二年每小時為_____日元、第三年每小時為_____日元。

2、乙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日本公司每月從上述報酬中扣除2萬日作為乙方的回國履約保證金,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該回國履約保證金應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三年工作期滿,乙方不願回國或因乙方的原因無法回國、不能回國;

(2)乙方回國後拒絕和甲方簽訂期限為三年的勞動合同或拒絕回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回國在甲方工作期間,乙方以個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或乙方嚴重失職或違反勞動合同中的條款而被甲方解僱。

如未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回國到甲方工作三年後,上述回國履約保證金即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間的義務

1、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間的食宿等費用開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擔,國內的養老等社會保險金皆由乙方個人承擔,先由甲方代為支付,乙方回國後直接支付結算給甲方。

2、乙方從工作中獲得的任何技術、知識、信息,均應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允許,不得公開、泄露或提供給予他人,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三年。

3、乙方應認真學習、勤奮工作,在出國期間不得有下列違約行為:

(1)觸犯法律,違反當地有關勞動或其他條例;

(2)參與或牽涉政治敏感性活動;

(3)鬧事、擾亂社會秩序和作出有損甲方和日本公司聲譽的舉動;

(4)進行危險性運動或活動;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無法繼續參加工作的任何行為;

(6)牴觸或違反日本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第五條:本合同經甲方的授權代表、乙方簽字後生效。

第六條: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條款被裁定無效,並不影響其餘餘款的效力,合同雙方應協商修改有關條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機構提起針對對方的訴訟、仲裁或勞動仲裁。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勞務輸出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工期起止日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左右止;

二、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認真執行國家勞動政策做好乙方就業指導工作;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報名費、介紹費;

3、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滿月全勤(當月沒有曠工、遲到、早退、請假)情況下每月最低工資在______以上,否者欠缺部分由甲方補齊;

4、乙方在進廠途中和進廠後,在沒有徵得甲方管理人員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私自離開團隊和工廠,一切後果由乙方本人承擔,即日起本合同自動解除;

5、在合同期間,乙方要嚴格遵守廠規廠紀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自覺服從廠方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否者,對於違犯廠規廠紀帶頭鬧事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6、乙方應如實提供個人資料、身體狀況,如隱瞞(如心臟病、癲癇等隱性疾病)有關情況,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本人承擔;

7、乙方因自身特殊原因(婚、喪)未完成合同中途離廠者,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得到甲方管理人員認可方可離廠,並同意廠方在本人工資中扣除廠方所墊車費_____元;

8、乙方在工作期間出現工傷事件的,由廠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乙方在工廠外發生的事故由乙方本人承擔。

三、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生效

1、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通過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

2、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勞務輸出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乙方申請,甲方決定派遣乙方赴日本某公司(以下簡稱日本公司)進行勞務輸出,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到日本工作期限

1.1 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為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限屆滿乙方應立即回國並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權自行決定縮短、調整或結束工作期限的權利。

第二條:出國費用承擔及出國履約保證金

2.1 乙方應在出國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

(1)辦理護照等出國手續費用人民幣13500元;

(2)單程去日本機票約人民幣3500元(按實結算);

(3)出國前三個月在國內的培訓費用人民幣1000元。

2.2 除上述約定外,乙方還應在出國前向甲方支付出國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除要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外,該出國履約保證金還應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乙方不願出國;

(2)因乙方的原因而無法出國、不能出國;

(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導致乙方無法完成三年工作時間。

如未出現上述情況,乙方回國到甲方工作後,上述出國履約保證金即退還給乙方。

第三條:工作報酬及回國履約保證金

3.1 乙方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間的報酬約定為:第一年每月為5萬日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月皆為6萬日元;加班報酬約定:第一年每小時為300日元、第二年每小時為320日元、第三年每小時為350日元。

3.2 乙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日本公司每月從上述報酬中扣除2萬日作為乙方的回國履約保證金,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該回國履約保證金應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

(1)三年工作期滿,乙方不願回國或因乙方的原因無法回國、不能回國;

(2)乙方回國後拒絕和甲方簽訂期限為三年的勞動合同或拒絕回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回國在甲方工作期間,乙方以個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或乙方嚴重失職或違反勞動合同中的條款而被甲方解僱。

第四條: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間的義務

4.1 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間的食宿等費用開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擔,國內的養老等社會保險金皆由乙方個人承擔,先由甲方代為支付,乙方回國後直接支付結算給甲方。

4.2 乙方從工作中獲得的任何技術、知識、信息,均應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允許,不得公開、泄露或提供給予他人,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三年。

4.3 乙方應認真學習、勤奮工作,在出國期間不得有下列違約行為:

(1)觸犯法律,違反當地有關勞動或其他條例;

(2)參與或牽涉政治敏感性活動;

(3)鬧事、擾亂社會秩序和作出有損甲方和日本公司聲譽的舉動;

(4)進行危險性運動或活動;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無法繼續參加工作的任何行為;

(6)牴觸或違反日本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第五條:本合同經甲方的授權代表、乙方簽字後生效。

第六條: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條款被裁定無效,並不影響其餘餘款的效力,合同雙方應協商修改有關條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機構提起針對對方的訴訟、仲裁或勞動仲裁。

第九條:雙方確認,本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是以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基礎上籤訂的,雙方對合同內容理解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務輸出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就委託招收廚師人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的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招收廚師人員;

二、 乙方服務範圍:

1、 根據甲方業務需要提供甲方業務的相關證明;

2、 提供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複印件,確保證件真實有效;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作質量。

2、 甲方應提供所需人員的工作崗位;甲方同時負責員工的安全保障。

3、 甲方應按月付給廚師人員的勞動報酬,具體報酬按照商議結果支付。工資按季度付給乙方,併為員工提供免費吃住。

4、 甲方在乙方工作滿一年後,原則上報銷乙方的車費。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需身體健康且無犯罪記錄的男性公民

2、 乙方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就業規則,服從工作安排。

3、 乙方應享有甲方應支付報酬的權利。

4、 乙方如果違反法律、法規或不履行崗位責任書,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責成其賠償損失

5、 協議期內輸出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按照當地政策規定負責辦理傷待遇享受。

6、 乙方確定本協議無誤需要支付甲方保證金兩萬元。

五、其它約定:

1、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終止或者變更協議的,均應提前15個工作日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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