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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經紀合同(通用22篇)

關於經紀合同(通用22篇)

關於經紀合同 篇1

甲方:

關於經紀合同(通用22篇)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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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一、合作事項、合作期限

1、甲方推行“獨立經紀人合作制”的經營模式,即甲方與乙方由傳統的僱傭關係改變為合作關係,乙方可自願申請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離職手續後,再與公司簽訂合作協議,而工資由原來底薪加提成的模式,改為無底薪高提成的激勵機制。

2、乙方以獨立經紀人身份與甲方合作。乙方使用甲方辦公場所、電腦網絡、電話等辦公條件及樓盤資源、客户資源等信息資源,並以甲方名義開展房地產經紀及一切相關業務。

3、甲乙雙方約定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年為限。

二、分成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甲乙雙方約定每筆成交單實際收到佣金扣除非本人盤源方、鑰匙方、合作方、按揭費等其他分傭後所剩佣金為乙方個人實收佣金(以下簡稱實收佣金)。

2、乙方每筆租單按實收佣金的_________%固定比例分成。

3、乙方每筆售單實收佣金的________%劃為開單分成,實收佣金的_______%劃為結單分成。

4、乙方當月售單累計實收佣金超過_________萬的,享有________%月獎勵分成。

5、乙方租單分成在佣金收齊、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後即可發放。收取現金的,由分行行政助理即時發放佣金的__________%作為分成;佣金為刷卡的,分成將於_______發放。

6、每月________號前,乙方售單開單分成在財務部確認佣金到帳,分行經理批准,公司核准後在每月________日發放;結單分成及獎勵分成按公司標準在結單後次月_________日一起發放,遇節假日順延。

7、乙方應得分成甲方在代扣應繳個人所得税後以人民幣匯至乙方指定賬户。

8、如乙方分成發放後發生撤單退傭或減傭等事項的,乙方須將多發分成退回公司。

9、乙方履行正常手續終止本協議,則未結單須交接給甲方指定的接手人繼續跟進,該單的結單分成轉移給接手人作為跟單收益。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開展業務的辦公場所、電腦網絡、電話等辦公條件及樓盤資源、客户資源等信息資源(不提供筆、本、計算器、等日常個人辦公用品)。

2、甲方根據乙方需要組織開展房地產經紀及相關業務知識培訓,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辦理當地政府部門所要求的經紀人資格認證報考、培訓、發證等事宜,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甲方應積極為乙方提供一切廣告、信息資源支持,並協助乙方開展業務。

4、甲方有權隨時瞭解乙方業務進展情況,並要求乙方隨時彙報。

5、甲方有權干預、阻止乙方違反甲方業務操作流程、服務標準的行為,並對所造成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間所獲得所有客户、樓盤信息等資源均須登記在甲方資源管理系統或登記本(冊)上,並按甲方規定享有所登記樓盤、客户資源成交後的分傭。

2、乙方進行業務時必須遵守甲方有關規定及客户服務標準。

3、乙方開展業務時不能做出有損甲方品牌形象和聲譽的行為,並在進行業務時不得有損害客户及甲方利益的行為,不得吃差價,因前述情形給甲方帶來的品牌形象損害和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並有權從分成中扣除。

4、乙方在甲方所接受的培訓內容及講義、內部文件、內部規章制度、乙方進行業務時所使用、獲知的所有客户、樓盤等信息資源均為甲方機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提供給第三人及用於其它任何用途。

5、乙方須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甲方制定的規定和限制,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的,乙方可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同意,雙方不另行簽訂協議。

6、乙方所成交售單過户按揭手續須在甲方服務部門或指定合作機構辦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私自找外部機構辦理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該單所有收益,如因甲方服務部門或指定合作機構過錯造成該單產生糾紛的,由甲方服務部門或甲方指定合作機構承擔損失。

五、協議變更、終止、違約責任

1、合作期限內如乙方未經許可私自收取紅包、好處費、佣金等,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扣發乙方所有未支付分成及預留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規操作被辦公地點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門通報或處罰,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3、乙方因違反甲方制度規定,使甲方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4、乙方因故連續________天(含)以上無法開展業務,未向甲方管理人員通報,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並暫停發放所有未發放分成,直至交接清楚後予以發放。

5、合作期限內如需變更協議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協議。

6、合作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如需單方終止,由一方提前____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交接完畢則終止協議。

六、其它的約定

1、甲乙雙方不因本協議而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自行承擔各項社保福利費用及按國家規定應繳的個人所得税。

2、合作期間因任何一切的違法違規行為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自行承擔。

3、對交易中出現的合同糾紛,甲方有義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及幫助,但因乙方過錯導致的,乙方應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對於合作期間發生的訴訟案件,由過錯方承擔訴訟費用及損害賠償;因第三人的行為損害甲乙雙方利益的,由甲乙雙方平攤訴訟費。

4、對違約行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憑此協議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5、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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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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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經紀合同 篇2

一、客户須知

第一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得對客户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户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户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並且聲明從未在任何時間從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權委託,客户不得要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以全權委託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託指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户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未經客户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

當客户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四條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對客户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未經客户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五條客户對交易密碼必須妥善保管,並適時更換。如因交易密碼泄露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客户自行承擔。

第六條客户在交易成交後第二個交易日開市前半小時,既未對交易結果提出書面異議也未在交易結算單上簽字確認的,視為對交易結果的確認。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在每日交易收市、結算完畢後,開始發放交易結算單(包括追加保證金通知和強行平倉通知)。發放方式:客户或客户代理人自行到結算部領醛通過電話自動語音系統聽取或通過傳真機自行接收、通過公司網站帳單查詢系統自行查詢、通過交易系統自行查詢確認。

第七條期貨居間人:是介於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户之間的獨立體,受期貨經紀公司或者客户委託,為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户提供訂立期貨經紀合約和提供交易中介服務的公民或法人。一個高素質、專業化、實施科學管理和規範的期貨居間人隊伍,對於提高期貨交易的質量,擴大期貨市場的規模,減少期貨交易的糾紛,維護期貨經紀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權益以及促進期貨市場的發展,都有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客户有自行選取合格的居間人為其提供諮詢及交易便利的權力,但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仍然提醒客户投資者,選取期貨居間人可能存在且不止於下列風險,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代替客户簽訂虛假期貨經紀合約,誇大或虛構交易業績誘導客户出入資金,全權代理客户進行交易,故意不簽署交易結算單,故意透支交易,以虛假的帳單矇騙客户,侵佔客户資金等。

第八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與客户雙方如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向廣州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與客户在簽署合約前已向客户出示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和“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第十條客户應遵守法律及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客户守則》,否則,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視情節輕重有權解除合約。

第十一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簽署《期貨經紀合約》之前,已經向客户介紹期貨交易知識及風險控制方法。

以上《客户須知》,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已經在簽訂《期貨業務委託代理協議》、《電子化期貨交易協議》之前向本單位(本人)出示並詳細説明,本單位(本人)已閲讀並完全理解。

客户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經紀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規定,運動員可委託有資格的經紀人以他的名義在競賽日程安排及贊助等商業活動中行使權利。本合同中,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運動員,乙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經紀公司。甲方決定委託乙方代理相關事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委託是指運動員委託代理人以他的名義在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下行使權利,代理人有權行使本協議中直接提到的或與運動員書面協議的內容,無權從事其他業務。

1.2 運動員是指屬於____單項聯合會的運動員。

1.3 國際____聯合會是指_______________。

1.4 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是指_______________。

1.5 國際____聯合會條例是指國際____聯合會生效的各種適用條例,包括修改後的法規條例。

1.6 代理區域是指乙方代理甲方事務的地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期限

2.1 委託時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2 如代理人與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之間的合同終止,則代理人與運動員的協議的相關條款自行終止。

2.3 本協議不可自行續簽,如果雙方均有意續約,須代理人續約後方可進行,並且必須在前協議到期前發出書面通知。

2.4 代理期限結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續約,續約合同期限不得低於____年。

第三條 代理權限

3.1 乙方依授權安排甲方的比賽,包括甲方參賽費用的協商和談判。

3.2 乙方有權實施調查、與贊助商進行談判,並最終代理甲方簽訂合同。

3.3 乙方從甲方利益出發。可採取任何有效措施,發現和調查新的商業機會。

3.4 乙方不得越權行使委託權,在沒有事先獲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能簽訂任何商業協議。

3.5 乙方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處理財物,但必須符合甲方的利益,必須符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條例。

第四條 費用

4.1 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並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取得____(税前/税後)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為酬金。

4.2 除4.1條規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4 如果乙方直接開支甲方的費用,如差旅、住宿、生活費等,由甲方在收到費用支出收據的____天內補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 讓乙方瞭解甲方的競賽安排及其商業興趣和投資意向。

5.2 參加所有乙方為其安排的比賽或公眾集會,除非因為傷病或發生意外情況。

5.3 如果乙方談判決定,或甲方同意為比賽做推廣,必須依合同要求參加所有的推廣活動。

5.4 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有關代理人的規定。

5.5 及時支付協議中所應支付的費用。

5.6 參加所有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制定的比賽,即

5.7 對運動賽程安排瞭如指掌,與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_____單項聯合會協商和制定本人的競賽安排。

5.8 在代理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另行委託第三方在本合同確定的代理區域內代理。

5.9 甲方接受媒體記者採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表聲明等,應通過乙方的安排進行。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 乙方指定____為甲方經紀人。該經紀人應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並依法經過登記註冊,且不得同時為____人以上擔任經紀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6.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甲方經紀人。

6.3 甲方經紀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以甲方的名義進行。

6.5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勤勉、盡責,並應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6.6 若出現對甲方不利的消息、報道、傳言等,乙方應負責予以澄清,儘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6.7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個人信息。

6.8 乙方應對甲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6.9 對運動賽程安排瞭如指掌,與運動員的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一起,共同協商和制定該運動員的競賽安排。

6.10 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章程及有關條例。幫助運動員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關於資格適用的條例。

6.11 在甲方授權範圍內行使權利,讓甲方及時、全面地瞭解乙方所從事的商業活動和各項安排。

6.12 代理運動員的原則是不影響運動員的訓練和參加比賽。

6.13 避免發生利益衝突,無論是表面還是私下的。

6.14 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代理運動員收回所有合同的款項。代理人有義務這樣做,但如果第三方獲得運動員同意後不交納時不負任何責任。

第七條 保密

7.1 代理人保證對所有關於運動員的事務保密。不論是正在為該運動員做代理,或已經結束與運動員的委託合同,除非運動員授權揭露事實。

7.2 如果代理人向國際____聯合會或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揭露運動員資格問題或其服用違禁藥物的事實,則不屬於違反了以上第一款的規定。

第八條 有效期和終止

8.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8.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8.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8.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8.3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8.4 發生以下情況,本合同可以隨時終止。

8.4.1 代理人的執照被運動員所在的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收回;

8.4.2 乙方宣告破產;

8.4.3 在其中一方破壞協議時,守約方向違約方發出通知,但不能對原協議進行修改;

8.4.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三個月發出書面通知,表明要終止合同的意願。

第九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9.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9.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2.1 在發生與協議有關的爭議時,合同雙方必須遵守運動員所屬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現成條例的申訴程序。如果該申訴沒有取得任何結果,雙方可以向國際____聯合會仲裁小組提出申請,該組織的決定將對雙方產生約束力,併成為最終決定。

12.2 如果國際____聯合會不能協調解決,可提交_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的仲裁規則裁決,或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3.3 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3.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力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標題是隻為方便查閲,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3.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3.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時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經紀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住址:

聯繫電話:郵箱:

鑑於:

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經營的影視文化傳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藝經紀業務方面具有豐富的娛樂資源和專業操作管理經驗。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經紀人,乙方為甲方推薦藝人,促使藝人與甲方簽訂《演藝經紀合同》。

2、乙方有權代理甲方所有藝人在全球範圍內的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影視劇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廣告代言、商業活動等領域內的演藝活動和業務的策劃、聯絡、談判、簽約、履約等事宜,並有權獲取報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為期_年,自簽約後立即生效。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有意續簽,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發出書面通知。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開展業務活動的支持。乙方因開展甲方藝人活動的相關費用(如活動經費、交通費、通訊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證明資料,配合乙方完成與第三方的洽談等活動。

3、甲方有權代表甲方藝人與乙方所聯絡的第三方進行洽談、簽約等事宜,並有權就演出內容、演出形式、演出時間及演出酬勞等內容提出建議。

4、甲方有權監督指導乙方工作,協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務指標。

5、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自發出書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獲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採取訴訟方式解決酬金糾紛。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證不實施賭博、吸毒、打架鬥毆、酗酒及其他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間接影響甲方聲譽及形象的行為。

2、乙方保證以自由身份與甲方簽訂該協議,若因此與第三方產生任何糾紛,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有義務為甲方引進藝人,並促使雙方簽訂《演藝經紀合同》;乙方有義務協調甲方與其所推薦藝人之間的關係。

4、乙方有權代理甲方所簽署藝人在全球範圍內的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影視劇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廣告代言、商業活動等領域內的演藝活動和業務的策劃、聯絡、談判、管理等事宜,並有權獲取報酬,因此產生的個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5、乙方為甲方藝人所聯絡的演藝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並且不應以任何方式要求藝人從事違背法律、法規和違背公認社會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種媒體及所有公開場合,必須竭力維護甲方及甲方藝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詆譭、誹謗等現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藝人的演藝活動中,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與甲方無涉。

8、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藝人的演藝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有權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乙方保證其一年內經紀業務總額度不低於50萬元。

五、甲乙雙方收益的分配

1、業務提成政策:(業務總額按照藝人演藝合同標的額計算)

a.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內業務總額低於50萬元,則不享有獲取佣金的權利。

b.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100萬元,則甲方將淨利潤的15%作為佣金支付給乙方;

c.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100萬元至200萬元,則甲方將淨利潤的20%作為佣金支付給乙方;

d.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200萬元至300萬元,則甲方將淨利潤的25%作為佣金支付給乙方。

e.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300萬元以上,則甲方將淨利潤的30%作為佣金支付給乙方。

2、本條第1款所述淨利潤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每年的業務總額減去應付藝人酬金及甲方應負擔的税費後的餘額。

3、甲方將在每年最後一日前30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佣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有違約,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報酬,每逾期一日,應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對外聯絡的演藝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與該第三方簽訂合作協議,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須按合約費用的十倍向甲方賠償。

3、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藝人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有權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並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所涉金額五倍的違約金。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甲方提供服務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採取書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嚴重的根本違約行為,非違約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也無法避免,並於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包括並不限於自然災害以及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2、主張不可抗力一方有義務在最短的時間內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遲延履行的書面材料,並且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友好協商如何執行本合同,待事件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或遲延履行合同,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處理

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本着合同訂立目的和文本原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雙方於合同執行期間均應嚴格遵守合同規定事項,如有任何法律糾紛,雙方同意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執行,雙方也可就未盡事宜達成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為打印頁,手寫無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系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而簽訂的,故乙方已經對合同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條款的含義以及法律後果充分理解,並且已經經過甲方的講解再無異議。

4、乙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

20__年月日 20__年月日

關於經紀合同 篇5

第一條委託內容

1.1乙方授權甲方獨家代理的事務為:作為歌手身份的演藝活動,包括現場舞台演唱,影視節目、廣播電台等非現場的演唱。且此事務活動為商業性的。該項授權是獨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為甲方簽約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業活動、電視節目等以演唱形式進行的活動,都需告知公司。

1.2甲方可以非獨家代理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1)主持活動和電視節目

(2)出演電影,電視劇,戲劇

(3)所有已知和未知媒體上的廣告及商業宣傳,如:電視、報紙、電台、互聯網等

(4)出席參加的各類商務及公關活動

(5)涉及乙方的個人形象、肖像權、名譽權的一切事務活動

(6)著作權,銷售權和演唱權方面:

(7)其他一切可能會對甲乙雙方的權益和收益產生影響的商業活動、公益活動,以及會對甲乙雙方在公眾和媒體產生影響的一切事務

1.3甲乙雙方所簽訂的本協議在第1.1條約定的範圍內是獨家的排他性協議,在涉及第1.2條事項及其它演藝活動方面為非獨家的。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與除甲乙雙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協議1.1項下所涉及任何範圍及內容進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處置相關權利、進行業務安排及與第三方達成任何協議。

1.4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間,乙方創作完成的專輯或者單曲,包括作詞和作曲,則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權。乙方可以自行製作成音樂製品並授權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資製作的音樂作品,則由甲乙雙方討論分成。

第二條代理區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範圍包括中國境內和境外。

第三條合作期限

3.1甲方代理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年。

3.2代理期限屆滿前,如雙方均不提出拒絕續簽的通知,則本合同自動延續X年。任何乙方拒絕續簽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發出書面通知。

3.3代理期限屆滿前,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甲方如果沒有完全履行第八條規定的義務,則該年度結束時,本協議自動終止,除非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合同繼續。若甲方完整履行相關義務或取得乙方諒解,則合同自動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結束止。

第四條收益和分配

4.1甲乙雙方的收益是指: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進行的各項合作和活動而產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於不退預付款、利潤分成等。

4.2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甲方經紀的第1.1項範圍內獨家代理的事務,()交通、運輸、通訊、法律服務、中介等費用由甲方自己負擔。不屬於乙方演藝合約收益的扣除事項。

4.3甲方代理乙方事務成功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並得以實際履行和支付,甲、乙雙方依據如下標準進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乙方%;第四年及以後:甲方%,乙方%。

B、其他項目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乙方%;第四年及以後:甲方%乙方%。

4.4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數為税前,甲、乙雙方各自負擔税負,由甲方負責相應票據的簽發。

4.5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甲方代理的演藝活動同時包含獨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獨家代理的其他事項時,上述分配基數按照兩部分平均計算。

4.7收益的數額依與第三方簽署的合同或協議確定,甲、乙雙方分配時均有權查閲與第三方的合約費用。

4.9甲方在每次實際收到款項後5個工作日之內,將應付乙方金額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給乙方。

第五條至今其它合作的項目

5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個合同年度內參與甲方的工作,進行商演。每一場商演税後的報酬至少為人民幣元,甲乙雙方按照第4.3條進行分配。該項目的報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費用(交通費,律師費用等等)

第六條乙方經紀人和助理

6.1乙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自己的專屬助理或者化粧師,並自主安排助理或化粧師的全程陪伴。

6.2乙方助理的工資由乙方負責。交通費、食宿費用等由甲方負責。且交通、食宿標準須同乙方一樣。交通工具優先使用飛機,特殊情況下可以為高速列車。住宿標準不低於三星級。

6.3甲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乙方的專屬經紀人。該經紀人不得同時為三人以上擔任經紀活動。否則,乙方有權拒絕。

6.4甲方指定的經紀人被乙方認為不稱職時,乙方有權要求更換。

6.4乙方經紀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7.1甲方有權在本協議1.1項下所規定的範圍內的所有業務合作方面全權獨立的進行有關安排、規劃和實施,並獲得相應收益;

7.2甲方有權派專人負責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於本協議實施整體目標的言行和習慣進行糾正和監督。

7.3甲方有權在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主要義務前提下,解除合約。

7.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託事項過程中,因乙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5甲方有權對乙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乙方事務有關的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7.6在獨家代理事項中,甲方有權根據有效的策劃方案對乙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於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

第八條甲方義務

8.1甲方應認真完成乙方的委託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乙方尋求機會,將有關信息及時向乙方彙報,併為乙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8.2甲方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乙方利益。

8.3甲方代理乙方事務,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乙方的隱私,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漏乙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信息。

8.4甲方應事先對相關的演出、代言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在最大程度上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獨家經紀代理的演出活動時,甲方應保障其演出活動的人身財產安全,並提供相應的安保防護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則有甲方負責所有的醫療費用。

8.5為實現甲方獨家代理的演唱經紀目的,甲方保證給乙方提供如下的宣傳項目:

8.6以上這些內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過他方接洽的活動或宣傳機會;

8.7在未與乙方協商溝通的情況下甲方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費用不能低於税後X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乙方唱歌的演出費用不能低於税後X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

8.8所有演出活動的伴舞、道具開銷由甲方負責安排。

8.9在所有的經甲方代理的活動中,甲方應保證乙方均不負擔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包括乙方助理人員和乙方同樣標準的費用支出。

第九條乙方的義務

9.1乙方應對甲方的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應甲方的要求。

9.2乙方應嚴格實施甲方經過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簽訂的合約。

9.3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1.1條的演唱獨家排他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進行本合同1.1條規定範圍內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乙方應當在甲方為實施本協議所需時,向甲方提供真實和充分的個人資訊披露,並服從甲方對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監督和指正。

9.5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保密條款,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

9.6乙方應在可能面對媒體和公眾的任何場合下,注意自身的儀表、言行和禮儀,樹立和維護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損害甲方聲譽。

9.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託期限內與甲方非獨家代理方面介紹的相關當事人進行私下籤約,否則甲方有權利按照合同第四條約定享受收益。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

10.1乙方可以將本合同第1.2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委託其他第三方。(關於本條範圍內的活動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衝突,則按照通知的時間先後順序確定。當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動的通知,應該第一時間告知甲方。

10.2在代理過程中,因甲方過錯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損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3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個演出及非演出項目,如果乙方認為對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權拒絕。

10.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的與多於兩個人共同擔任同台主唱的商演。

10.5鑑於乙方與湖南省歌舞團的相關人員的師徒關係,乙方有權在空閒檔期內隨前述單位出演,甲方不會干涉。

10.6為保證乙方適當的履行甲方經紀的涉及第1.1條規定事務,乙方須單獨持有一份甲方與第三方簽署的合約或協議,且為同樣的文本。甲方不得隱瞞。

10.7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僱傭律師。

第十一條:保密責任:

11.1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任何內容、以及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相關的一切法律、商業、合作義務的所有資訊保密,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向雙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應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後年。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12.1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合同可以變更、解除。

12.2甲方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沒有完全履行第8.5、8.6條約定的所有事項,則本合同在該合同年度結束時自動終止。

12.3如果甲方沒有尊重第8.2、8.4、8.7條的重要的事項,那麼乙方有權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甲方未盡代理義務,損害乙方的商業利益,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賠償該事項的預期利益。

12.5乙方沒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關活動事務,造成了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賠償相當於完成該項目所獲得的收益損失。

12.6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觀過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須支付人民幣萬元作為違約金。

12.7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約定事務無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1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轉讓給第三方。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4.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14.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議與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雙方已正式授權其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註明的日期及地點簽署,以昭信守。

本協議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關於經紀合同 篇6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銷售許可證";2.權屬證件;3.物業的具體情況;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5.營業執照;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3.經紀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 項:

1. 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2.具體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 %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 %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 %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 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委託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關於經紀合同 篇7

本合同雙方當事

委託人(甲方):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 ;代理 ;諮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2、營業執照;編號

3、房地產權證;編號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6、其他證明或資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2、營業執照;編號

3、房地產權證;編號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6、其他證明或資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 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

2、具體要求:______ 。

3、其他要求:______ 。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 %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 %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 %計算支付;

諮詢服務的支付 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 。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 區 縣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上海市 區 縣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 份共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關於經紀合同 篇8

準則

第一條 期貨經紀公司使用的《期貨經紀合同》不得與《<期貨經紀合同>指引》相牴觸。

第二條 期貨經紀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貨經紀合同》,應當將合同樣本報送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審查。

第三條 期貨經紀公司在與客户簽訂《期貨經紀合同》前,應當向客户出示《期貨交易風險説明書》及本指引所附《客户須知》,經客户閲讀理解並簽字確認。

第四條 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向客户説明《期貨經紀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並向客户提示其所負的説明義務。客户在書面確認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後方可與期貨經紀公司簽訂合同。

第五條 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備置期貨交易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規則、業務規則及其細則等相關文件供客户查詢。客户有權向期貨經紀公司詢問上述規則的含義,期貨經紀公司對於客户的詢問有解釋的義務。

第六條 期貨經紀公司與客户簽訂《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由客户如實填寫《開户申請表》。開户申請表應包括客户資格、資金來源、從事期貨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貨交易經驗等與資信有關的內容。

第七條 個人客户開户時應當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單位客户開户時應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文件,並保證開户行為和代表單位開户的人有正當的授權。

第八條 期貨經紀公司應當避免與客户的任何利益衝突,保證公平對待所有客户。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維護客户最大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客户開户的保證金最低標準和風險控制條件,但對所客户應當採用統一的標準和條件。

第十條 《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強行平倉、追加保證金的條件及有關事項,但對所有的客户應當採用統一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一條 《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統一規定對交易結果的通知、確認和異議的程序和方式,並與客户約定採用的具體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條 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公司相關業務規則開展經紀業務。有關業務規則的任何變動在生效前應通知客户並報告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第十三條 《<期貨經紀合同>指引》發佈之日起三個月內,期貨經紀公司應當根據該指引制訂本公司的《期貨經紀公司》標準文本,並與客户簽署。

在重新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前,現《期貨經紀合同》仍然有效。   客户須知

第一條 期貨經紀公司不得對客户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户約 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户應當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並且聲明從未在任何時間從期貨經紀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 期貨經紀公司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權委託,客户不得要求期貨經紀公司以全權委託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託指期貨經紀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户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 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户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户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當客户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期貨經紀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四條 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户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户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標準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節 委託

第一條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節 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開户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5萬元。乙方資金不足5萬元的,甲方不 得為乙方開户。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户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 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説明,乙方對説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 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節 強行平倉

第八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 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 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關於經紀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一定的表演經驗,乙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經紀公司;

2.甲方有意將其相關的演藝事項委託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為:

1.出演電影;

2.出演電視劇;

3.出演戲劇;

4.出演話劇、廣播劇;

5.出單曲或專輯;

6.參加商業性演出、電視節目或廣播節目;

7.拍攝商業廣告;

8.做商品品牌、企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託的演藝事務。

第二條 代理區域

乙方代理的地域範圍為_________(下稱代理區域)。

第三條 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下稱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結束後,如雙方均有意續簽,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發出書面通知,續簽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與甲方續簽本合同或拒絕與甲方續簽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條 佣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並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協議獲取的_________(税前/税後)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佣金,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佣金的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_________。

除本條規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條 經紀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經紀人。該經紀人應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並依法經過登記註冊,且不得同時為_________人以上擔任經紀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甲方經紀人。

甲方經紀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託時,應出示營業執照,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2.乙方有權以自己名義代理甲方事務。

3.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甲方尋求機會,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甲方彙報,併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4.乙方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採取有效方式對甲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於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乙方每個合同年度用於對甲方包裝、宣傳的費用不得低於¥_________元。

6.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費用應當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7.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託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負責澄清甲方不利的相關消息、報道、傳言等,儘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9.乙方應對甲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角色的選擇、表演的長處與不足之處等)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10.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11.乙方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甲方的隱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漏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信息。

12.乙方促成甲方與其他方簽訂合同或協議的,有權按照約定收取佣金;如乙方沒有完成委託事項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13.乙方應當向甲方指派的經紀人必須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並經合法註冊。

14.乙方應事先對相關的演出、代言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在代理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否則,應依據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佣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託事務再另行委託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域內代理。

3.甲方可以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委託其他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域外代理。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如乙方未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有權不支付佣金。

5.甲方應聽從乙方安排,接受媒體記者採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表聲明並參加乙方為其安排的其他宣傳活動。

6.甲方應對乙方的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應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

7.在代理過程中,因乙方過錯致使甲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損害,甲方及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如果甲方對乙方指派的經紀人不滿意,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指派經紀人,但甲方的要求以兩次為限。

9.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_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相關當事人進行私下交易,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及相關當事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甲方保證其有權自行簽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2.甲方保證從未而且將來亦不會將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另行委託第三方在本合同確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區域內代理;

3.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可靠;

4.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甲方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乙方:

1.乙方保證其為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文化經紀資格的經紀公司;

2.乙方保證其為甲方指定的經紀人具有經紀人資格證書並依法經過登記註冊;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甲方經紀人;

3.乙方連續__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他方簽約;

4.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5.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獲取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佣金。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經紀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經紀合同。

第一章  合同訂立前的説明義務

第一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客户須知》、《期貨交易風險説明書》,並充分説明了期貨交易的風險。乙方已仔細閲讀、完全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內容,並已簽字認同。

第二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乙方已經簽署了《客户聲明》並填寫了《開户申請表》,保證以自己的名義委託甲方從事期貨交易,保證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證件的真實性,以及不具有《客户聲明》中規定的禁止從事期貨交易的情形。

如果乙方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開立賬户,或者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結清乙方持倉,並且不退還手續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充分説明了本合同條款的含義,雙方認為本合同條款含義明確,沒有發生歧義。

第二章  委 託

第四條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甲方根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根據目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全權委託,即甲方不得代乙方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六條  根據目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對乙方做出獲利保證或者與乙方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乙方所選擇的代理人(包括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為非甲方從業人員,代理人在乙方授權範圍內所做出的任何行為均代表乙方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三章  保證金及其管理

第八條  甲方在相關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專用賬户,用於存放乙方的保證金。

第九條  乙方交存的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情形外,不得動用乙方保證金。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條  乙方的保證金可以票據和銀行轉賬等方式向甲方交存。以票據和銀行轉賬等方式交存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出票方的有關證明文件並以甲方開户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賬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進行説明,必要時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十二條  乙方可以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標準倉單及交易所確定的其它權利憑證質押保證金,乙方可以授權甲方將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具體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另行簽訂《質押協議》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自行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比例時,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十四條  當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或者拒絕乙方開新倉。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或者規定乙方不得開新倉的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且該通知一旦發出立即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賬,並以每日交易結算報告的形式向乙方報告保證金賬户的餘額和資金劃轉情況。

第十六條  乙方的出金方式應當符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及甲方開户銀行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户中劃轉相應金額的資金:

(一)依照乙方或者乙方資金調撥人的指示提取或劃轉的結餘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的保證金或者清算的差額;

(三)為乙方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金;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處以的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儲費或相關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甲方、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税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八)有關法律、法規或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與銀行簽訂《銀期轉賬協議》或者其他協議的,甲乙雙方的出金、入金,按該協議的約定執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保證金賬户的有關信息保密,但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第四章  特別指定事項

第十九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和交割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是指,乙方在自行行使指令下達權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的合法指令下達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增加的指令下達人與乙方同樣有下單、簽署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及保證金追繳通知、異議提出的權限。如乙方對本條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權,應按照原來授權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X)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X)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對上述指令下達人,乙方須明確以下兩種情況之一(注:請在選擇處打√,請在非選擇處打×):

□其中一人簽字(及/或蓋X)即有效

□兩人同時簽字(及/或蓋X)有效

第二十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資金調撥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是指,在乙方自行行使資金調撥權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的合法資金調撥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增加的資金調撥人與乙方同樣有資金調撥權限。甲方以收到指令的時間先後為準,執行調撥款項。如甲方在同一時間點收到乙方與其增加的資金調撥人不同的調款指令,則按乙方的調款指令優先執行。如乙方對本條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權,應按照原來授權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X)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X)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對上述資金調撥人,乙方須明確以下兩種情況之一(注:請在選擇處打√,請在非選擇處打×):

□其中一人簽字(及/或蓋X)即有效

□兩人同時簽字(及/或蓋X)有效

如乙方系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必須由前述資金調撥人簽字(或蓋X),並由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以表示確認,留樣如下:

第二十一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用於資金調撥的銀行結算賬户。乙方約定的乙方資金調撥的銀行結算賬户如下: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算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結算賬户賬:________________(明確到具體開户網點)

乙方變更上述期貨結算賬户的,應當以書面方式在甲方處辦理變更登記,並經甲方確認,方始生效。

乙方用於期貨交易的出入金應當通過開設在同一期貨結算銀行的乙方期貨結算賬户和甲方保證金賬户以同行轉賬的形式辦理,不得通過現金收付或甲方內部劃轉的方式辦理出入金。

第二十二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乙方有義務保持聯絡渠道的暢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通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乙雙方約定以在甲方的電腦網站公告或甲方的電腦網站查詢等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解除合同通知等通知的,甲方的電腦網站也應為乙方的有效通訊地址。

甲方電腦網站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約定時間內通過上述通訊工具上發佈(或發出)的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解除合同通知等,均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第二十三條  甲方在審核本章第十九條、第二十條所列兩種簽章時,應當以行業公認的謹慎注意標準核對相關簽章的真實性。

第二十四條  乙方的資金調撥指令應通過書面或傳真方式下達。資金調撥指令應當由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簽字(蓋X)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資金調撥指令,包括但不限於可用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以傳真方式下達的資金調撥指令只能將資金調回乙方的賬户,傳真件上的內容和簽字(蓋X)是否清晰,是否違反有關法規、規定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乙方的傳真指令被甲方確定為有效指令後,乙方應立即將調撥指令的原件快遞至甲方的營業場所。當甲方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六條  乙方如變更上述特別指定事項(如變更指令下達人或者資金調撥人,該通知後必須附具經變更後的指令下達人或者資金調撥人之簽字留樣),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確認後方生效。乙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應當在變更通知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乙方未按前述規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擔。

上述變更書面通知應由乙方本人簽字或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方為有效通知。

第五章  交易指令的類型及下達

第二十七條  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類型應當符合各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子化交易等方式下達。甲、乙雙方約定採用___________的方式下達指令。

注:電子化交易方式的採用以雙方簽署相關合同文件為條件。

第二十九條  以書面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乙方應完整、準確、清晰地填寫交易指令單,必須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及/或蓋X),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及/或蓋X),須與本合同規定的簽字留樣一致,否則視為無效指令。

第三十條  電子化交易方式包括計算機自助委託交易、網上自助委託交易、語音電話自助委託交易等下單方式。選擇電子化下單方式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期貨電子化交易風險説明書》、《期貨電子化交易合同》以及《電子化交易初始密碼確認書》。甲方提供初始密碼,乙方第一次進入系統後,應當即刻修改初始密碼。密碼是乙方交易身份的重要印鑑,由於密碼泄露、失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對凡使用該密碼進行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但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責任的除外。因某種原因,乙方無法進行電子化交易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電話,由乙方通過電話進行下單。

第三十一條  以電話、電子化交易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以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論以何種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記載交易指令內容與交易結果的結算單據經乙方確認後,視為乙方已經知曉並確認賬户的權益事項的變化情況。

第六章  交易指令的執行與錯單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於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期貨交易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性。對於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地執行。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應當包括客户名稱、品種、數量、買賣方向、價格、開平倉方向等內容。下達的交易指令沒有品種、數量、買賣方向的,為無效指令。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無效指令。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品種、數量和買賣方向明確,缺少有效期限的,甲方將視為當日委託有效;缺少成交價格的,甲方將視為按市價交易;缺少開平倉方向的,甲方將視為開倉交易。

第三十四條  乙方的交易指令有效期只限於當日。乙方在發出交易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三十五條  甲方不當延誤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直接損失。但由於市場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預見、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導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無法成交的,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錯誤執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認可的以外,交易後果由甲方承擔,並按下列方式分別處理:

(一)交易數量發生錯誤的,多於指令數量的部分由甲方承擔,少於指令數量的部分,由甲方補足或者賠償直接損失;

(二)交易價格超出乙方指令價位範圍的,交易差價損失或者交易結果由甲方承擔。

(三)交易編碼輸入錯誤的,乙方交易結果未在其編碼內但確在交易所場內成交的,此交易有效,交易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章  通知與確認

第三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有交易、有持倉或者有出入金,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户權益狀況和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報告。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告。

第三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採取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包括但不限於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以及調整保證金通知等相關事項。

第三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出包括但不限於日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甲方在每個交易日收盤後,甲方為乙方提供客户自取、甲方網站網上賬單查詢的通知方式。乙方選擇 方式接收甲方的上述通知。

作為上述方式補充,甲方為乙方提供客户電子郵箱的通知方式,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確認書。上述補充方式的賬單一旦發送,也視為甲方已對乙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採取自取方式的,乙方應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_____分鐘到甲方營業場所自取日交易結算報告或者有關通知,不取的視同收到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並且對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的已經知曉並確認。

如果乙方因某種原因無法收到或者沒有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應於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_____分鐘向甲方當面提出或電話提出。否則,視同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並且對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已經知曉並確認。(甲乙雙方可約定採用其他情勢變更情況下的通知方式)

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前,甲方為乙方提供客户自取簽收、郵寄兩種方式向乙方發出月交易結算報告,乙方選擇__________接收月交易報告的方式。

乙方選擇郵寄方式的,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下列地址向乙方郵寄上月交易結算報告:

乙方的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編碼: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

按照上述地址,乙方沒有收到上月交易結算報告,乙方應在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之前提出,否則視同收到上月交易結算報告並且對報告所記載的事項已經知曉並確認。

乙方收到上月交易結算報告,如無異議,應由乙方或乙方確定的交易結算報告確認人簽字(及/或蓋X)後於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之前,以郵寄、當面送交的方式交於甲方的營業場所。

除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一般情況下,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網站公告或營業場所公告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調整保證金通知。

第四十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約定事項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對方確認後方可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變更方負責。

第四十一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及有關通知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傳真或當面遞交),甲方應當對所收到的乙方的書面異議進行確認。

對每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的異議,應當在該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開市前______分鐘向甲方提出;對交易結算月報告的異議,應當在該交易結算月報告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月份的第七個交易日前向甲方提出。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的確認。乙方在甲方、乙方約定的時間期限以外提出異議的,甲方可以不予受理。

第四十二條 乙方對當日交易結算報告的確認,應當視為對該日之前所有持倉和交易結算結果、資金存取的確認。

第四十三條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持倉合約進行平倉或者重新執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一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 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乙方的意願採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風險控制

第四十五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情形、保證金和權益變化情況。乙方有義務通過現場查詢、電話查詢、甲方網站網上賬單查詢、客户電子郵箱等方式隨時掌握交易賬户情況。因乙方未盡前述義務所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六條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

第四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採用下述方式來控制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乙方保證自覺遵守。

甲方以可用資金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可用資金的計算方法為:可用資金=客户權益-持倉保證金

前述可用資金計算公式中,持倉保證金指按照本合同規定,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佔用按照甲方設定的保證金率計算出的保證金數額;客户權益指乙方保證金賬户內的保證金總額,包括持倉保證金和可用資金。

第四十八條 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正值,乙方可正常交易;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負值,但乙方的客户權益大於等於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按照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比例所計算出的持倉保證金金額時,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且不能開新倉;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負值,且乙方的客户權益小於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按照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比例所計算出的持倉保證金金額時,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強行平倉的通知,乙方應當在該通知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主動與甲方商定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可用資金”為正值。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由於市場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採取強行平倉措施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 甲方因乙方違規超倉或其他違規行為而必須強行平倉的,強行平倉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期貨交易所以及監管部門做好相應的調查工作,甲方有權配合期貨交易所、監管部門對乙方進行調查與處罰的執行。

第五十一條 在期貨交易所限倉的情況下,當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規定時,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按照期貨交易所的限倉規定對其超量部分強行平倉。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該平倉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二條 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甲方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未經乙方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該平倉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三條 當甲方依法、依規或者依約定強行平倉時,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五十四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不應當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五十五條 甲方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交易所規定或者約定條件並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乙方的意願採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五十六條 因市場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採取強行平倉措施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章  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五十七條 乙方如果要求甲方代理實物交割的,甲方應當代理乙方申請實物交割。甲方沒有履行代乙方申請交割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 乙方需實物交割的,應當在期貨交易所規定的交割期限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五十九條 乙方應當在提出實物交割申請時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保證金或者有效的標準倉單、增值税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並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和憑證、票據的真實性。

第六十條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保證金、憑證及票據,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六十一條 交割通知、交割貨款的交收、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六十二條 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並對相應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十章  信息、培訓與諮詢

第六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或者網站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信息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

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要求甲方對其交易虧損承擔責任。

第六十四條 甲方以舉辦講座、發放資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乙方有權向甲方諮詢有關期貨交易的事項。

第六十五條 乙方應當及時瞭解期貨監管部門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法律、法規和規則,並可要求甲方對上述內容進行説明。

第六十六條 乙方有權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瞭解自己的賬户情況,甲方應當給予積極配合。

第六十七條 有關甲方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業協會網站的“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公示數據庫”進行查詢。甲方應當在其營業場所提供必要的設備,以便乙方登錄中國業協會網站查詢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公示信息。

第十一章  費用

第六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手續費收取標準》(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支付代理期貨交易和實物交割的手續費。

第六十九條 甲方代乙方向期貨交易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及税款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內。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與變更

第七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後於乙方開户資金匯入甲方賬户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期貨交易所規則發生變化,甲方有權依照上述變化直接變更或者終止本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條款。

根據上述情況的變化,甲方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的變更、修改或補充,以信件、電子郵件、在甲方營業場所內或者網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發出,一經發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七十一條所述情況外,如需變更或者補充本合同,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或者補充協議。變更或者補充協議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X(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後生效。變更或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則、甲方相關業務規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處理。

第十三章  合同終止與賬户清算

第七十四條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户進行清算,並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國業協會、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從業人員及其配偶;

3.中國證監會的工作人員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户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乙方提供的開户文件虛假、所提供開户文件不完備或資金來源不合法的;

9.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民事行為能力喪失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户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户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以及所造成的損失負全部責任。

第七十五條 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應將客户持倉和保證金轉移至其他期貨公司,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出現保證金支付危機時,經乙方同意,甲方將根據期貨交易所的移倉規則將客户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公司。甲方未能退付的乙方保證金,甲方將按照法律程序承擔責任。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的請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終止代理關係,但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户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代理關係。但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撤銷賬户:

(一)乙方賬户上持有未平倉合約或存在交割遺留問題尚未解決。

(二)乙方與甲方有未清償的債權、債務關係。

(三)乙方與甲方有交易糾紛尚未解決的。

第七十七條 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書面銷户手續,簽署《銷户確認書》。

第十四章  免責條款

第七十八條 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七十九條 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台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條 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一條 採用電子化交易方式的,乙方應遵循《期貨電子化交易合同》中的特殊免責條款。

第十五章  爭議解決

第八十二條 甲乙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或向中國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甲方註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  其他

第八十三條 甲乙雙方簽訂的《期貨經紀合同》以及相關附件,權利義務只涉及甲乙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從業人員的身份活動,不得利用與甲方形成的期貨代理關係,通過網上交易或其他形式開展期貨代理業務或其他活動。若因乙方過錯而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或損害甲方聲譽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十三條 本合同中由乙方或雙方簽署的《期貨交易風險説明書》、《客户須知》、《客户聲明》、《開户申請表》、《手續費收取標準》、及其他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已仔細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知曉前述條款中涵義內容及明確相應之法律後果,及注意到有限制任何一方權利之條款,茲此,甲、乙雙方在充分協商一致及各自自由意思表示之基礎上進行如下之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簽字(及/或蓋X):_____ 受權簽字(及/或蓋X):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關於經紀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製片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導演所在單位/經紀公司):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正在計劃攝製電影(電視劇)《_________》(下稱電影(電視劇));乙方是依法註冊成立的經紀公司,_________導演為乙方的簽約導演,該導演是具有相關資質的影視導演,併成功執導了多部影視劇;

2.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的_________導演擔任其拍攝的電影(電視劇)的導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鑑於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工作期限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指派導演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向甲方報到。導演工作正式開始。

導演工作結束的時間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

1.電影(電視劇)的後期製作完成,工作即告結束;

2.製作完成後的電影(電視劇)依法經相應的電影(電視劇)審查機構審查合格並取得《電影(電視劇)發行許可證》後,乙方的全部工作結束;

3.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要求

導演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導,但甲方不得干預導演的正當權限或違反行業慣例。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導演的工作,但不得影響導演的正常工作,導演應予以配合。

導演應當按照拍攝預算和拍攝計劃,審慎、經濟、高效、負責地完成電影(電視劇)的拍攝工作。甲方也應當對導演的工作予以配合。

第三條 工作內容

導演工作分為拍攝籌備期、實拍期和後期製作三個階段,其中:

1.導演拍攝籌備期的工作包括:

(1)研究文學劇本,統一創作意圖;

(2)組成創作班子,寫出分鏡頭劇本;

(3)擬定攝製計劃和導演闡述;

(4)初選全片外景;

(3)選擇演員,提出候選名單,組織確定的演員體驗生活;

(4)與演員商討並確定對於劇中相關角色的要求;

(5)與攝影和美術部門討論、確定,繪製佈景氣氛草圖和平面草圖;

(6)審定製景、化粧、服裝、道具等部門的設計和製作結果;

(7)選定全部演員,並進行重場戲的排練,確定人物造型,拍攝必要的試鏡頭片;

(8)其他需要導演參與的籌備期的工作。

2.導演拍攝期的工作為:

(1)完成全部內景、外景、場地景、特技鏡頭、片頭字幕和預告片的拍攝;

(2)按計劃拍攝工作照和劇照;

(3)蒐集音響資料和畫面鏡頭資料;

(4)完成全部樣片的精修剪輯工作;

(5)完成全部對白的配錄工作;

(6)對白雙片送審後,完成一般性的個性補拍;

(7)完成韻作曲工作。

3.導演後期製作的工作包括:

(1)剪輯與後期配音;

(2)完成全片音樂錄音工作;

(3)完成混合錄音;

(4)完成全片其他音響效果錄音工作。

第四條 報酬及支付

經甲乙雙方協商,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酬金:

1.固定酬金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_________內起時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_____元。

2.固定酬金加分紅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______內起時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_____元。

若電影(電視劇)得以拍攝併發行且乙方和導演已經履行了本合同下全部義務,除上述酬金外,甲方應將其獲得的此部電影(電視劇)純利潤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給乙方,作為乙方的分紅,此分紅為_________(税前/税後)。

甲方應將上述酬金直接支付至乙方,導演無權就其依據本合同為甲方提供的工作向甲方索取任何性質的酬金,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乙方支付報酬。

乙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內,若導演向甲方出具其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或委託代理合同)業已終止的書面證明,且乙方對此證明並不否認,甲方有權將截至收到此證明之日尚未發生的酬金直接嚮導演支付,乙方不得干預。

第五條 劇本的提供與修改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嚮導演提供電影(電視劇)的文學劇本等相關資料,並嚮導演介紹其對所拍攝的電影(電視劇)的總體設想和要求。

導演可以對文學劇本提出修改意見。經甲方同意,可請原作者或編劇按導演修改意見對文學劇本進行修改,亦可由導演親自執筆修改,報酬另議。

導演應依據甲方認可的導演腳本進行拍攝和製作;未經甲方同意,導演不得擅自對人物和情節進行實質性更改,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和導演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導演應於其工作結束之日起________日內將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學劇本及相關資料全部歸還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將其銷燬。

第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及署名

電影(電視劇)的著作權由甲方依法享有。

若電影(電視劇)得以拍攝併發行且乙方和導演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義務,導演依法享有在電影(電視劇)及其衍生產品中的署名權。導演署名的格式、具體位置及字體大小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協商決定。

第七條 食宿交通費用標準

從導演工作開始之日起至導演工作結束之日止,甲方應負責安排導演工作所需的住宿、飲食和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要求導演到國內其他拍攝場地工作,甲方應承擔往返交通費用。若甲方要求導演到國外的拍攝場地工作,甲方應負責辦理相關證件和手續並承擔一切費用。

第八條 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許可播放者、發行者在電影(電視劇)、電影(電視劇)的衍生產品、電影(電視劇)的宣傳片或預告片使用導演的姓名和肖像。但僅限於電影(電視劇)推廣、宣傳之目的。

第九條 參加宣傳活動

甲方有權要求導演參加電影(電視劇)的開機儀式、首播儀式以及其他宣傳活動,無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應當積極參加並配合甲方的有關宣傳活動。

甲方要求導演參加的宣傳活動最多不超過_________次;否則,每超過一次應向乙方支付______(税前/税後)酬金¥_______元,乙方亦有權拒絕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導演參加電影(電視劇)的宣傳活動,應承擔導演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

第十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乙方保證其為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文化經紀資格的經紀公司;

2.保證已就計劃拍攝的電影(電視劇)取得《攝製電影(電視劇)許可證》

3.保證電影(電視劇)不會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權益或者違反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

4.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與導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建立了勞動關係並訂立了勞動合同,導演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結束之前,其與導演之間的勞動合同持續有效(或者:乙方與導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訂立了委託代理合同,導演在本合同中的工作結束之前,其與導演之間的委託代理合同持續有效);

2.乙方有權自行簽署本合同;

3.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內,乙方不會使導演受聘於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亦不會嚮導演安排其他工作;

4.導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義務;

5.導演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義務,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6.導演為本合同中電影(電視劇)的拍攝而創作、提供或穿插的所有素材、創意、書面對白等皆系自己原創,不會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著作權等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甲方的除外責任

若乙方與導演之間為勞動關係,乙方作為導演的用人單位,應為導演辦理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依法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與導演訂立的勞動合同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他義務。若乙方未依法履行其作為導演用人單位的相關義務,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與導演之間的勞動關係糾紛一概與甲方無關。

若乙方與導演之間為委託代理關係,乙方與導演因委託代理合同所產生的糾紛亦與甲方無關。

第十二條 乙方與導演的連帶責任

在本合同生效期間內,不論因乙方或導演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乙方與導演訂立的勞動合同(或委託代理合同)終止,導演仍應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作為電影(電視劇)導演的職責;若導演因其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或委託代理合同)終止而拒絕繼續履行其作為本合同中電影(電視劇)導演的職責,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與導演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保險

為確保導演在執導過程中的人身、財產安全,甲方應為導演辦理商業保險,具體包括:_________。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導演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累計或連續超過_________天;

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或為實現的;

3.導演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計達到乙方全部應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經催告後,仍不支付的;

5.甲乙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甲方被依法吊銷《電影(電視劇)製作許可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導演的工作全部結束,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六條 保密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和導演不得在電影(電視劇)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劇情、演員、拍攝進度等與電影(電視劇)相關的一切信息。

乙方和導演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甲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乙方和導演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乙方和導演應對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甲乙雙方和導演的過錯,出現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雙方不能控制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氣反常以及電影(電視劇)主要演員生病、受到意外傷害或死亡等,致使電影(電視劇)的拍攝遲延,甲乙雙方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協商確定拍攝計劃順延的時間;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攝計劃完成電影(電視劇)的拍攝,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2.若該情況致使電影(電視劇)的拍攝遲延超過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關於經紀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經紀合同。

第一節?合同訂立前的説明義務

第二條?在簽署本合同前,乙方已經簽署了《客户聲明》並填寫了《開户申請表》,保證以自己的名義委託甲方從事期貨交易,保證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證件的真實性,以及不具有《客户聲明》中規定的禁止從事期貨交易的情形。

如果乙方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開立賬户,或者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結清乙方持倉,並且不退還手續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充分説明了本合同條款的含義,雙方認為本合同條款含義明確,沒有發生歧義。

第二節?委?託

第四條?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甲方根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根據目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全權委託,即甲方不得代乙方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六條?根據目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對乙方做出獲利保證或者與乙方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第七條?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乙方所選擇的代理人(包括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為非甲方從業人員,代理人在乙方授權範圍內所做出的任何行為均代表乙方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三節?保證金及其管理

第八條?甲方在相關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專用賬户,用於存放乙方的保證金。

第九條?乙方交存的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情形外,不得動用乙方保證金。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條?乙方的保證金可以票據和銀行轉賬等方式向甲方交存。以票據和銀行轉賬等方式交存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出票方的有關證明文件並以甲方開户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賬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十一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進行説明,必要時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十二條?乙方可以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標準倉單及交易所確定的其它權利憑證質押保證金,乙方可以授權甲方將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具體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另行簽訂《質押協議》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自行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比例時,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十四條?當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或者拒絕乙方開新倉。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或者規定乙方不得開新倉的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且該通知一旦發出立即生效。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賬,並以每日交易結算報告的形式向乙方報告保證金賬户的餘額和資金劃轉情況。

第十六條?乙方的出金方式應當符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_____及甲方開户銀行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户中劃轉相應金額的資金:

(一)依照乙方或者乙方資金調撥人的指示提取或劃轉的結餘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的保證金或者清算的差額;

(三)為乙方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金;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處以的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儲費或相關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甲方、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税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八)有關法律、法規或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與銀行簽訂《銀期轉賬協議》或者其他協議的,甲乙雙方的出金、入金,按該協議的約定執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保證金賬户的有關信息保密,但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第四節?特別指定事項

第十九條?甲方接受乙方或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和交割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是指,乙方在自行行使指令下達權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的合法指令下達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增加的指令下達人與乙方同樣有下單、簽署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及保證金追繳通知、異議提出的權限。如乙方對本條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權,應按照原來授權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其中一人簽字(及/或蓋章)即有效

□兩人同時簽字(及/或蓋章)有效

第二十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資金調撥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是指,在乙方自行行使資金調撥權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的合法資金調撥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增加的資金調撥人與乙方同樣有資金調撥權限。甲方以收到指令的時間先後為準,執行調撥款項。如甲方在同一時間點收到乙方與其增加的資金調撥人不同的調款指令,則按乙方的調款指令優先執行。如乙方對本條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權,應按照原來授權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其中一人簽字(及/或蓋章)即有效

□兩人同時簽字(及/或蓋章)有效

如乙方系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必須由前述資金調撥人簽字(或蓋章),並由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以表示確認,留樣如下:

第二十一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用於資金調撥的銀行結算賬户。乙方約定的乙方資金調撥的銀行結算賬户如下: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算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結算賬户賬:________________(明確到具體開户網點)

乙方用於期貨交易的出入金應當通過開設在同一期貨結算銀行的乙方期貨結算賬户和甲方保證金賬户以同行轉賬的形式辦理,不得通過現金收付或甲方內部劃轉的方式辦理出入金。

第二十二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乙方有義務保持聯絡渠道的暢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通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乙雙方約定以在甲方的電腦網站公告或甲方的電腦網站查詢等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解除合同通知等通知的,甲方的電腦網站也應為乙方的有效通訊地址。

甲方電腦網站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甲方在審核本節第十九條、第二十條所列兩種簽章時,應當以行業公認的謹慎注意標準核對相關簽章的真實性。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資金調撥指令應通過書面或傳真方式下達。資金調撥指令應當由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資金調撥指令,包括但不限於可用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以傳真方式下達的資金調撥指令只能將資金調回乙方的賬户,傳真件上的內容和簽字(蓋章)是否清晰,是否違反有關法規、規定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乙方的傳真指令被甲方確定為有效指令後,乙方應立即將調撥指令的原件快遞至甲方的營業場所。當甲方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五節?交易指令的類型及下達

第二十七條?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類型應當符合各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乙方的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子化交易等方式下達。甲、乙雙方約定採用___________的方式下達指令。

注:電子化交易方式的採用以雙方簽署相關合同文件為條件。

第二十九條?以書面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乙方應完整、準確、清晰地填寫交易指令單,必須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及/或蓋章),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及/或蓋章),須與本合同規定的簽字留樣一致,否則視為無效指令。

第三十條?電子化交易方式包括計算機自助委託交易、網上自助委託交易、語音電話自助委託交易等下單方式。選擇電子化下單方式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期貨電子化交易風險説明書》、《期貨電子化交易合同》以及《電子化交易初始密碼確認書》。甲方提供初始密碼,乙方第一次進入系統後,應當即刻修改初始密碼。密碼是乙方交易身份的重要印鑑,由於密碼泄露、失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對凡使用該密碼進行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但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責任的除外。因某種原因,乙方無法進行電子化交易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電話,由乙方通過電話進行下單。

第三十一條?以電話、電子化交易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以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論以何種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記載交易指令內容與交易結果的結算單據經乙方確認後,視為乙方已經知曉並確認賬户的權益事項的變化情況。

第六節?交易指令的執行與錯單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於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期貨交易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性。對於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地執行。

第三十三條?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應當包括客户名稱、品種、數量、買賣方向、價格、開平倉方向等內容。下達的交易指令沒有品種、數量、買賣方向的,為無效指令。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無效指令。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品種、數量和買賣方向明確,缺少有效期限的,甲方將視為當日委託有效;缺少成交價格的,甲方將視為按市價交易;缺少開平倉方向的,甲方將視為開倉交易。

第三十四條?乙方的交易指令有效期只限於當日。乙方在發出交易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三十五條?甲方不當延誤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直接損失。但由於市場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預見、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導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無法成交的,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錯誤執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認可的以外,交易後果由甲方承擔,並按下列方式分別處理:

(一)交易數量發生錯誤的,多於指令數量的部分由甲方承擔,少於指令數量的部分,由甲方補足或者賠償直接損失;

(二)交易價格超出乙方指令價位範圍的,交易差價損失或者交易結果由甲方承擔。

(三)交易編碼輸入錯誤的,乙方交易結果未在其編碼內但確在交易所場內成交的,此交易有效,交易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節?通知與確認

第三十七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有交易、有持倉或者有出入金,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户權益狀況和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報告。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告。

第三十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採取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包括但不限於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以及調整保證金通知等相關事項。

採取自取方式的,乙方應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_____分鐘到甲方營業場所自取日交易結算報告或者有關通知,不取的視同收到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並且對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的已經知曉並確認。

如果乙方因某種原因無法收到或者沒有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應於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_____分鐘向甲方當面提出或電話提出。否則,視同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並且對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已經知曉並確認。(甲乙雙方可約定採用其他情勢變更情況下的通知方式)

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前,甲方為乙方提供客户自取簽收、郵寄兩種方式向乙方發出月交易結算報告,乙方選擇__________接收月交易報告的方式。

乙方選擇郵寄方式的,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下列地址向乙方郵寄上月交易結算報告:

乙方的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編碼: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

乙方收到上月交易結算報告,如無異議,應由乙方或乙方確定的交易結算報告確認人簽字(及/或蓋章)後於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之前,以郵寄、當面送交的方式交於甲方的營業場所。

除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一般情況下,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網站公告或營業場所公告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調整保證金通知。

第四十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約定事項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對方確認後方可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變更方負責。

第四十一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及有關通知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傳真或當面遞交),甲方應當對所收到的乙方的書面異議進行確認。

對每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的異議,應當在該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開市前______分鐘向甲方提出;對交易結算月報告的異議,應當在該交易結算月報告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月份的第七個交易日前向甲方提出。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的確認。乙方在甲方、乙方約定的時間期限以外提出異議的,甲方可以不予受理。

第四十二條?乙方對當日交易結算報告的確認,應當視為對該日之前所有持倉和交易結算結果、資金存取的確認。

第四十三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持倉合約進行平倉或者重新執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一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乙方的意願採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節?風險控制

第四十五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情形、保證金和權益變化情況。乙方有義務通過現場查詢、電話查詢、甲方網站網上賬單查詢、客户電子郵箱等方式隨時掌握交易賬户情況。因乙方未盡前述義務所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六條?除非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

第四十七條?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採用下述方式來控制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乙方保證自覺遵守。

甲方以可用資金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可用資金的計算方法為:可用資金=客户權益-持倉保證金

前述可用資金計算公式中,持倉保證金指按照本合同規定,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佔用按照甲方設定的保證金率計算出的保證金數額;客户權益指乙方保證金賬户內的保證金總額,包括持倉保證金和可用資金。

第四十八條?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正值,乙方可正常交易;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負值,但乙方的客户權益大於等於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按照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比例所計算出的持倉保證金金額時,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且不能開新倉;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負值,且乙方的客户權益小於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按照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比例所計算出的持倉保證金金額時,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強行平倉的通知,乙方應當在該通知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主動與甲方商定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可用資金”為正值。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由於市場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採取強行平倉措施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甲方因乙方違規超倉或其他違規行為而必須強行平倉的,強行平倉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期貨交易所以及監管部門做好相應的調查工作,甲方有權配合期貨交易所、監管部門對乙方進行調查與處罰的執行。

第五十一條?在期貨交易所限倉的情況下,當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規定時,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按照期貨交易所的限倉規定對其超量部分強行平倉。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該平倉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二條?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甲方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未經乙方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該平倉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三條?當甲方依法、依規或者依約定強行平倉時,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五十四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不應當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五十五條?甲方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交易所規定或者約定條件並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乙方的意願採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五十六條?因市場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採取強行平倉措施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節?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五十七條?乙方如果要求甲方代理實物交割的,甲方應當代理乙方申請實物交割。甲方沒有履行代乙方申請交割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乙方需實物交割的,應當在期貨交易所規定的交割期限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五十九條?乙方應當在提出實物交割申請時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保證金或者有效的標準倉單、增值税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並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和憑證、票據的真實性。

第六十一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的交收、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六十二條?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並對相應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十節?信息、培訓與諮詢

第六十三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或者網站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信息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

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要求甲方對其交易虧損承擔責任。

第六十四條?甲方以舉辦講座、發放資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乙方有權向甲方諮詢有關期貨交易的事項。

第六十六條?乙方有權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瞭解自己的賬户情況,甲方應當給予積極配合。

第六十七條?有關甲方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的“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公示數據庫”進行查詢。甲方應當在其營業場所提供必要的設備,以便乙方登錄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公示信息。

第十一節?費用

第六十八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手續費收取標準》(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支付代理期貨交易和實物交割的手續費。

第六十九條?甲方代乙方向期貨交易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及税款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內。

第十二節?合同生效與變更

第七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後於乙方開户資金匯入甲方賬户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二條?除本合同第七十一條所述情況外,如需變更或者補充本合同,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或者補充協議。變更或者補充協議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後生效。變更或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三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則、甲方相關業務規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處理。

第十三節?合同終止與賬户清算

第七十四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户進行清算,並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國、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從業人員及其配偶;

3.中國_____的工作人員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户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乙方提供的開户文件虛假、所提供開户文件不完備或資金來源不合法的;

9.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民事行為能力喪失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户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户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以及所造成的損失負全部責任。

第七十五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應將客户持倉和保證金轉移至其他期貨公司,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出現保證金支付危機時,經乙方同意,甲方將根據期貨交易所的移倉規則將客户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公司。甲方未能退付的乙方保證金,甲方將按照法律程序承擔責任。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十六條?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的請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終止代理關係,但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户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代理關係。但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撤銷賬户:

(一)乙方賬户上持有未平倉合約或存在交割遺留問題尚未解決。

(二)乙方與甲方有未清償的債權、債務關係。

(三)乙方與甲方有交易糾紛尚未解決的。

第七十七條?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書面銷户手續,簽署《銷户確認書》。

第十四節?免責條款

第七十八條?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七十九條?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台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條?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一條?採用電子化交易方式的,乙方應遵循《期貨電子化交易合同》中的特殊免責條款。

第十五節?爭議解決

第八十二條?甲乙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或向中國期貨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請_____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請_____或者提起訴訟。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請上海_____委員會_____;

(二)向甲方註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節?其他

第八十三條?甲乙雙方簽訂的《期貨經紀合同》以及相關附件,權利義務只涉及甲乙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從業人員的身份活動,不得利用與甲方形成的期貨代理關係,通過網上交易或其他形式開展期貨代理業務或其他活動。若因乙方過錯而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或損害甲方聲譽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十三條?本合同中由乙方或雙方簽署的《期貨交易風險説明書》、《客户須知》、《客户聲明》、《開户申請表》、《手續費收取標準》、及其他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

第八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已仔細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知曉前述條款中涵義內容及明確相應之法律後果,及注意到有限制任何一方權利之條款,茲此,甲、乙雙方在充分協商一致及各自自由意思表示之基礎上進行如下之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簽字(及/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簽字(及/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於經紀合同 篇1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 ;代理 ;諮詢 ;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2、營業執照;編號

3、房地產權證;編號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6、其他證明或資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    )

1、身份證;國籍 編號

2、營業執照;編號

3、房地產權證;編號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6、其他證明或資料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 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

2、具體要求: 。

3、其他要求: 。

第四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 %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 %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 %計算支付;

諮詢服務的支付 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 。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

第十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 區 縣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上海市 區 縣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 份共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粘貼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關於經紀合同 篇14

委 託 人(甲方):_________

經 紀 人(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地產交易經紀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丙方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小區]_________號_________幢_________室[住宅][商業用房][_________]的[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提供以下服務:(下列事項供委託人選擇)

(一)提供信息發佈;

(二)充當訂約介紹人:

(三)協助、指導訂立[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

(五)協助辦理其他手續[户口轉移][水錶過户][電錶過户][煤氣過户][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委託[轉讓房地產][租賃房屋]的詳細情況:

(一)產權人姓名: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m2, 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層次:_________層,房屋結構:_________,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

(二)室內裝修情況:_________

(三)室內傢俱物品情況:_________

(四)水、電、煤氣、供熱、有線電視、固定電話等情況:

(五)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價格:_________元/m2 。

(六)經交易雙方確認[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價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條 甲、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提供[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信息應真實、合法、準確。

(二)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交下列資料的複印件:

1、產權人身份證

2、房屋權屬證書

3、[國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

4、其他相關資料:

(三)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

(四)甲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及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五)丙方(房地產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證書》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六)丙方對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應出具收件清單。不得泄漏委託人的商業祕密。

(七)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信息到現場勘察和相關部門進行查驗。

(八)丙方應按照甲方的委託,發佈房地產信息。

(九)丙方應配合甲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十)丙方應配合甲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

(十一)丙方在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後,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費_________元。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

第五條 甲、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第四條(一)至(四)項,甲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甲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條(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人(丙方)簽章: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執業證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共有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關於經紀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期權經營機構法人)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股票期權(以下簡稱期權)交易經紀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聲明與承諾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和承諾:

1、乙方是依法設立的期權經營機構,具有相應的期權經紀業務資格;

2、乙方具有開展期權經紀業務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的期權交易提供相應的服務;

3、乙方承諾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以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業務規則,不接受投資者的全權交易委託,不對投資者的投資收益或虧損進行任何形式的保證,不編造或傳播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不誘使投資者進行不必要的期權交易;

4、乙方承諾遵守本合同,按本合同為甲方提供期權交易經紀服務。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聲明和承諾:

1、甲方具有合法的期權投資資格,不存在法律、法規、規章、上交所及中國結算的業務規則禁止或限制其進行期權交易的情形;

2、甲方保證在其與乙方本合同關係存續期內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證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完整、合法,並保證其資金來源合法;

3、甲方已閲讀並充分理解乙方向其提供的《風險揭示書》、《投資者須知》,清楚認識並願意承擔期權市場投資風險;甲方已詳細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準確理解其含義,特別是其中有關乙方的免責條款;

4、甲方承諾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交所及中國結算的業務規則,遵守乙方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制度和要求;

5、甲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並承諾遵守乙方的相關管理制度。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從事期權交易,保證所提供的證件及資料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甲方聲明並保證不具有下列情形: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上交所、中國結算、期權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期權經營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配偶;

(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四)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五)未能提供真實、合法、有效開户證明文件的單位或個人;

(六)中國證監會及上交所規定不得從事期權交易的其他單位或個人。

如果以上聲明部分或全部不真實,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並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 在本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過期、身份信息發生變更的,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相關材料。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開倉和出金指令,並有權進一步限制甲方的交易權限。甲方在開户時提供的其他信息發生變更時,也應及時向乙方更新。如因甲方未能及時提供更新信息而導致的後果、風險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根據反洗錢法律法規履行投資者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及其他反洗錢義務,甲方應當積極予以配合。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營業場所置備期權交易法律、法規、規章、上交所及中國結算業務規則、乙方管理制度等相關文件,提供網上查詢等方式供甲方查詢乙方從業人員名冊及從業人員資格證明等資料。甲方可以向乙方詢問上述材料及其內容的含義,乙方應當予以必要解釋。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於經紀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經紀合同。

第一節 合同訂立前的説明義務

第一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客户須知》、《期貨交易風險説明書》,並充分説明了期貨交易的風險。乙方已仔細閲讀、完全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內容,並已簽字認同。

第二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乙方已經簽署了《客户聲明》並填寫了《開户申請表》,保證以自己的名義委託甲方從事期貨交易,保證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證件的真實性,以及不具有《客户聲明》中規定的禁止從事期貨交易的情形。

如果乙方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開立賬户,或者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結清乙方持倉,並且不退還手續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充分説明了本合同條款的含義,雙方認為本合同條款含義明確,沒有發生歧義。

第二節 委 託

第四條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甲方根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根據目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全權委託,即甲方不得代乙方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六條 根據目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對乙方做出獲利保證或者與乙方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乙方所選擇的代理人(包括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為非甲方從業人員,代理人在乙方授權範圍內所做出的任何行為均代表乙方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三節 保證金及其管理

第八條 甲方在相關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專用賬户,用於存放乙方的保證金。

第九條 乙方交存的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情形外,不得動用乙方保證金。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條 乙方的保證金可以票據和銀行轉賬等方式向甲方交存。以票據和銀行轉賬等方式交存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出票方的有關證明文件並以甲方開户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賬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進行説明,必要時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十二條 乙方可以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標準倉單及交易所確定的其它權利憑證質押保證金,乙方可以授權甲方將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具體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另行簽訂《質押協議》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自行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比例時,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十四條 當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或者拒絕乙方開新倉。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或者規定乙方不得開新倉的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且該通知一旦發出立即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賬,並以每日交易結算報告的形式向乙方報告保證金賬户的餘額和資金劃轉情況。

第十六條 乙方的出金方式應當符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及甲方開户銀行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户中劃轉相應金額的資金:

(一)依照乙方或者乙方資金調撥人的指示提取或劃轉的結餘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的保證金或者清算的差額;

(三)為乙方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金;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處以的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儲費或相關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甲方、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税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八)有關法律、法規或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與銀行簽訂《銀期轉賬協議》或者其他協議的,甲乙雙方的出金、入金,按該協議的約定執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保證金賬户的有關信息保密,但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第四節 特別指定事項

第十九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和交割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是指,乙方在自行行使指令下達權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的合法指令下達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增加的指令下達人與乙方同樣有下單、簽署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及保證金追繳通知、異議提出的權限。如乙方對本條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權,應按照原來授權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對上述指令下達人,乙方須明確以下兩種情況之一(注:請在選擇處打√,請在非選擇處打×):

□其中一人簽字(及/或蓋章)即有效

□兩人同時簽字(及/或蓋章)有效

第二十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資金調撥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是指,在乙方自行行使資金調撥權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的合法資金調撥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增加的資金調撥人與乙方同樣有資金調撥權限。甲方以收到指令的時間先後為準,執行調撥款項。如甲方在同一時間點收到乙方與其增加的資金調撥人不同的調款指令,則按乙方的調款指令優先執行。如乙方對本條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權,應按照原來授權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

關於經紀合同 篇17

甲方(賣方):趙 升

乙方(買方):張沙沙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平方米,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_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空調兩台(型號: ),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音響兩台(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升 (印) 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歇台子長石村24號 電話:

20__年04 月 28日

乙方(買方):張沙沙 (印)身份證號:

關於經紀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是一家資深的文化傳媒公司,能夠為主播藝人提供公平、平等的發展前景,並擁有豐富的互聯網、演藝策劃、包裝等經驗。

2、乙方是依法享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演藝才能和藝術天賦,為提升自身演藝水平和知名度,有意願通過甲方更好的拓展其演藝事業。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誠實信用的原則, 達成協議如下。

(1) 《網紅達人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的確認和接納

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資料均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法責任。乙方知悉,該等信息真實、有效是甲方同意簽訂本協議的前提條件,

甲方的審查為形式審查,並不因此而減免或轉移乙方的任何責任和義務。如該等信息中的任何一項存在虛假,均構成欺詐行為,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

乙方保證本協議為甲方所給提示下載的協議標準版本,除簽字外,乙方不得對協議條款做任何修改。乙方知悉,對甲方提供的協議 標準版本的完全接受是甲方同意簽訂本協議的前提條件,甲方的形式審 核並不視為甲方接受乙方對協議標準版本的任何修改。如本協議有任何與甲方平台提供的協議標準版本不一致之處(乙方添加的簽字除外),都應以甲方所提示頁面中的協議標準版本為準。

本協議未約定的內容,以甲方平台已經發布的或將來可能發佈的各種規則、條款、幫助文檔等為準。

1. 合作內容

1.1甲乙雙方經充分溝通,一致同意由甲方作為乙方在抖音短視頻範圍內的互聯網直播演藝經紀公司,乙方授權甲方獨家,為了更好地拓展乙方互聯網直播演藝事業,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互聯網直播演藝經紀事宜

,獨家享有乙方的全部互聯網直播演藝事業經濟權。經濟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代理乙方的互聯網直播演藝及與之相關的所有活動及事務(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線下的禮儀、主持、模特等非線上帶來的線下活動)

1.2在協議期間,乙方主播通過甲方平台產生的藝術形象、表演形象、廣告形象、平面形象以及相應存於甲方服務器內的音視頻內容,乙方主播永久且不可撤銷地在全球範圍內授權甲方有權在界面設計、推廣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頻道設計、對外宣傳片、宣傳動圖、產品介紹)等項目以及甲方平台中免費使用。

1.3在合作期間,乙方主播同意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有權在全球範圍內使用乙方主播肖像、表演中形象、姓名、暱稱用於推廣、宣傳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乙方主播通過甲方直播平台錄製產生或直播產生作品,包括但不限於圖片、音頻、視頻作品著作權歸甲方所有。在協議有效期間及屆滿後,乙方及乙方主播應確保視頻可以供甲方平台其他用户隨時、永久地訪問,不得刪除。

1.4在合作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主播的藝術形象、藝術定位、宣傳定位等總體包裝設計策劃,製作有形的衍生品,進行宣傳、推廣、銷售,所獲收益分配方式各方另行約定。

1.5乙方同意在抖音平台進行網絡直播,視頻拍攝,積極參加和配合甲方組織的活動,通過獲取用户贈送的虛擬禮物獲得相應收益。

2.合作期間

2.1.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2.合作期滿,若雙方未簽署新的協議,但事實上仍在合作的,則本協議自動延續______年,依此類推。

2.3.合作費用

3.1.合作期內,乙方滿足以下要求,抖音平台的兑換和結算規則進行結算,於次月____________日進行結算,相關個税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如結算時間為平台調控以平台為準。

3.2.若乙方通過直播獲得用户贈送的虛擬禮物,按抖音平台的兑換和結算規則進行結算,

3.3.乙方直播天數、直播時長、虛擬禮物收入等數據均以甲方產品後台統計數據為準。

3.4.若乙方對結算金額有異議,應在收到每筆費用後______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視為對結算金額無異議。

3.5.乙方抖音賬號所有產出利潤(包含但不限於平台內產出),甲方佔70%乙方,佔30%。

4.甲方權利義務

4.1.甲方為乙方直播提供用户資源、技術支持,廣告承接,商演以及影視等資源。

4.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開播培訓、直播流程跟進處理、直播問題諮詢解答。

4.3.甲方可根據自身運營需要及乙方直播表現情況,提供抖音平台推廣資源或其他合作媒體資源對乙方進行市場推廣。資源包括但不限於抖音廣告資源、抖音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抖音官方合作媒體宣傳、地面活動等。

4.4.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制定或調整抖音平台規則,乙方對此充分理解和認可,保證遵守相關規則。

4.5.甲方有權對乙方直播情況進行監督,並根據本協議約定或抖音平台規則做出相應處理。

4.6.對乙方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視頻內容或衍生作品,版權歸屬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視頻內容或衍生作品授權給第三方使用或擅自發布。甲方有權單獨對外維權。

5.乙方權利義務

4.1.乙方承諾,簽訂本協議前,未與任何第三方達成與本協議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約定或承諾,履行本協議不違反在先對其有約束力的約定。

4.2.乙方保證以其良好的職業態度和專業水平進行直播,積極參加甲方活動,並配合甲方宣傳。

4.3.乙方應注意個人言行舉止,維護其正面、積極、健康、良好的個人形象,不得進行任何違法違規(包括但不限於反動、涉政、涉黃、涉毒、涉賭等)、有悖公序良俗或有違社會主流價值觀的直播行為。如若乙方從事違法違規等行為,一切法律後果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若給甲方帶來名譽、財產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4.4.乙方應尊重和維護甲方及甲方產品的品牌形象和聲譽,不得做出任何有損於甲方或甲方產品利益的言論和行為。

4.5.乙方應申請並經過甲方同意,乙方直播時才能出現非甲方公司產品介紹或信息,尤其是甲方競爭平台信息。

4.6.若甲方宣傳活動有需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關推廣素材,包括但不限於文字介紹、照片、圖片、視頻等,其中經甲方選定的宣傳照不少於 10 張。

4.7.甲乙雙方簽訂合約,乙方即為甲方抖音旗下籤約主播,乙方只能在甲方公司下擔任主播,不得與其他公司簽約,否則將造成嚴重違約。

4.8.合同期效內,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主播資格或解除本協議,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6.違約責任

6.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按照另一方的要求予以糾正或採取補救措施,以盡力減少、消除因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不利影響。

6.2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終止本協議或在第三方競爭平台上進行相同或類似的活動,即構成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追償乙方違約責任。

6.3如乙方違反 1.1、5.7、5.8、6.2條款,構成根本性違約,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全部已獲得的合作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基礎收入、補貼費用和虛擬禮物收益及其他已經獲取的所有收入),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包括【Ⅰ】乙方已獲得全部合作收益的3倍金額(包括但不限於基礎收入、獎勵、補貼費用和虛擬禮物收益及其他已經獲取的所有收入);【Ⅱ】甲方為培養乙方所投入的培訓費、資源推廣費,具體推廣費金額按照乙方實際使用次數(使用次數以甲方提供的數據為準)及計費標準結算,但不應低於50萬人民幣,支付違約金所產生的相關税點,乙方自行承擔。

6.4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其他義務,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扣減乙方當月合作收益;情節嚴重的或未按甲方要求改正或採取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即乙方已經獲得全部合作收益的3倍金額(包括但不限於基礎收入、獎勵、補貼費用和虛擬禮物收益及其他已經獲取的所有收入),支付違約金所產生的相關税點,乙方自行承擔。

6.5若 6.3 條和 6.4 條乙方違約情形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大於違約金,乙方應予補足賠償甲方損失。

6.6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損失、間接損失、預期利益損失、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一切合理支出。

6.7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雙方互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將相關情況通知對方,並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以儘量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不可抗力”是指雙方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或災難(如颱風、洪水、雷擊、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爭,黑客攻擊,非因合同任何一方導致的服務器故障、網絡中斷等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7.協議解除與終止

7.1.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7.2合作期內,甲方有權根據產品運營需要及乙方直播表現情況,單方終止本協議並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至少提前 10 日通知乙方。

7.3協議的解除與終止,自通知送達之日起生效。送達方式包括電子郵件送達、郵寄送達等。

8.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保證對本協議內容及在洽談、簽訂、執行本協議合作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另一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文件、資料及信息、運營活動、商務信息、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人事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屬於對方的保密信息。

2.本協議終止後,雙方仍需履行上述保密義務,直到對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保密信息已公開為止。

3.任何一方若違反上述保密義務,應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9.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均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雙方同意,若發生仲裁,被裁決違約的一方需要承擔案件仲裁費、律師費、取證費等。前述律師費承擔的標準為糾紛爭議總金額的百分之十五。

10.其他

10.1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工作人員或其家屬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否則,視為重大違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10.2甲方人員如收受或索取回扣、禮金禮券、貴重物品或其他好處,或以私人原因要求提供幫助或有其他不正當利益要求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

該郵箱由反舞弊委員會獨立管理,收到任何舉報,反舞弊委員會將及時處理,並對舉報人和舉報內容嚴格保密。

10.3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為合作服務合同,並非勞動合同,甲乙雙方並不因簽訂本合同而建立勞動關係,

因此,本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與勞動人事、社會保障方面相關法律法規。

10.4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衝突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10.5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經紀合同 篇19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房地產經紀合同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天內)

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

關於經紀合同 篇20

甲方(演員):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經紀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一定的表演經驗,乙方是具有相應經紀資格並獲得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的個體經紀人;甲方有意將其相關的演藝事項委託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

鑑於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演員經紀事宜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為:

(1)出演電影;

(2)出演電視劇;

(3)出演戲劇;

(4)出演話劇、廣播劇;

(5)出單曲或專輯;

(6)參加商業性演出、電視節目或廣播節目;

(7)拍攝商業廣告;

(8)做商品品牌、企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託的演藝事務。

第二條代理區域

乙方委託代理的地域範圍為_______。

第三條代理期限

1.乙方代理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______日起__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2.代理期限結束後,如雙方均有意續簽,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發出書面通知,續簽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年。

第四條佣金

1.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並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協議獲取的税後酬金的百分之_____作為佣金。

2.佣金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

3.除本條規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條費用承擔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用、食宿費用、宣傳費用等。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以甲方名義進行。

2.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託時,應出示營業執照、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3.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甲方尋求機會,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甲方彙報,併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4.乙方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採取有效方式對甲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於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乙方每個合同______年度用於對甲方包裝、宣傳的費用不得低於________________元。

6.乙方應負責澄清甲方不利的相關消息、報道、傳言等,儘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7.乙方應對甲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的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8.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9.乙方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甲方的隱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漏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信息。

10.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費用應當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11.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託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2.乙方促成甲方與其他方簽訂合同或協議的,有權按照約定收取佣金;如乙方沒有完成委託事項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13.乙方作為經紀人必須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並經合法註冊。

14.乙方應事先對相關的演出、代言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

1.在代理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否則,應依據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佣金的百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另行委託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域內代理。

3.甲方應聽從乙方安排,接受媒體記者採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表聲明並參加乙方為其安排的其他宣傳活動。

4.甲方可以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委託其他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域外代理。

5.甲方應對乙方的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應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

6.在代理過程中,因乙方過錯致使甲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損害,甲方及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___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相關當事人進行私下交易,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及相關當事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如乙方未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有權不支付佣金。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被吊銷經紀資格證書或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

(3)乙方連續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他方簽約;

(4)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5)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獲取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佣金。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經紀合同 篇21

本合約由以下雙方簽訂: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藝名/暱稱: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

1. 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持續經營的公司,具有專業、權威、豐富的經紀資源。

2. 乙方擁有良好的演藝才能或藝術天賦,有志於逐步提升演藝水平和知名度。

3. 現甲雙方為了實現共同的目標,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約。

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共同進行甲方之經紀推廣的各項合作事宜,簽訂如下合約。

一、定義解釋:_________

1.1直播平台:_________指互聯網公司擁有或運營線上演藝平台,如:_________快手、抖音、火山、全民小視頻、騰訊now直播、陌陌、花椒、映客、鬥魚TV、多玩YY、熊貓TV、虎牙TV、Live直播等網站及子網站、客户端、APP應用以及將來新註冊、開發的與視頻秀場業務有關的一些網站、移動端應用等的總稱。

1.2直播ID:_________指乙方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和甲方開展合作後,於快手等直播平台進行直播的ID號碼,具體包括:_________

1.2.1 快手ID: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內容

合作期間,甲方獨家擔任乙方互聯網線上及線下演藝事業的獨家經紀公司,就乙方的線上及線下演藝事業提供經紀代理服務,經紀代理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網絡演藝、線下商演、廣告代言、線上遊戲代言、線上及線下商品銷售等相關活動。

2.1網絡演藝:_________

甲方代理乙方在線網絡演藝,包括但不限於互聯網線上演藝的個人直播間互動演藝、眾籌、線上演唱會、線上歌友會等現在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互聯網產品及線上演藝形式,經紀合作期間,甲方在遵循維護良好合作及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發展的基礎上,甲方有權在合作範圍內自主管理乙方在線上演藝平台的個人直播間互動演藝,積極進行企劃宣傳。

2.2線上商務經紀:_________

甲方代理乙方線上商務經紀,如廣告、遊戲代言、產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認為乙方應當接受的各類線上商務活動。甲方在代理乙方商務經紀時,需與乙方另行簽訂書面合約,乙方承諾不可將商務經紀權益授予給合約以外的第三方。

2.3 線下商演

甲方代理乙方進行線下商務經紀,如商業演出、廣告、遊戲代言、產品代言等甲方合理認為乙方應當接受的各類線下商務活動。

2.4 商品銷售: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乙方通過個人直播間進行銷售或進行線下商品銷售,雙方進行分成的商務行為。

三、 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利約定

3.1 合作期限內,因乙方演藝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表演、圖片、視頻、音頻、錄音錄像製品等),其著作權、其他全部知識產權、衍生開發權、所有權、收益權及與該等成果相關的其他任何人身或財產性權利,在全世界範圍內自始獨家歸屬甲方完整永久享有。甲方有權自行以任何方式處置上述權益(包括但不限於對外授權許可、將該等成果於現有及未來可能發明的各類媒體上進行傳播或發行、以及自行或另聘他人對該等成果進行修改、改編、表演、出版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等),與乙方無涉。無論本協議因任何原因中止、終止、解除等,均不影響甲方對本款前述權利的享有及行使。

3.2乙方姓名權、肖像權的行使、維護和許可,由甲方獨家代理、代表和管理。乙方不可撤銷地同意甲方自行使用及授權他人使用乙方的名字、肖像、聲音、影像、個人介紹等資料。

3.3 除非另有約定,在合作期間甲方根據本協議為乙方安排的演藝事務所涉甲方與第三方所簽署的任何合約及作出的任何授權,其效力亦不會因本協議的中止、終止、解除等而發生變化,乙方仍有義務根據該等合約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遵守及同意相關授權。

四、合作期限:_________

4.1本合約合作期限為[三]年,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4.2本合約到期後,除非甲雙方任何一方在終止前六個月內發出終止合約的書面通知,否則本合約自動續約三年。

五、直播約定:_________

5.1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視頻秀場平台進行網絡直播演藝。

5.2乙方每自然月最低有效直播天數:_________ 28 天/月(一天直播有效時長4小時為一個有效直播天數)。

5.3乙方每自然月最低直播時長:_______________112 小時/月。

5.4若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直播約定內的最低標準,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直播收益所得進行扣減甚至解除合約。

5.5如需對直播約定做出調整和修改,經甲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經紀合約補充協議》即可,且以補充協議的約定條例為準則。

六、收益分配:_________

6.1虛擬禮物收益:_________

6.1.1在合作期間,乙方在甲方指定網絡平台進行直播獲贈的虛擬禮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結算和分配。

6.1.2 甲雙方按 _________%和 _________%的比例分配網絡平台結算的虛擬禮物收益結算。

6.2 商品銷售收益:_________

6.2.1 在合作期間,乙方在甲方指定網絡平台進行直播銷售的商品,甲方按銷售淨利潤的 _________%向乙方結算收益(扣減退換貨金額)。

6.3 廣告費及線下商演收益(含線上和線下):_________

6.2.1 在合作期間,乙方進行廣告、遊戲代言、產品代言、商業演出等商務活動所得廣告費及線下商演收益,甲方按收益的 _________%向乙方結算收益。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7.1甲方有權獨家在全國範圍內為乙方接洽、安排、策劃雙方達成一致的線上演藝事務活動和工作。

7.2 甲方應盡最大努力,提供相關服務,對於乙方的演藝事務,乙方可提出建議和要求,但甲方擁有相關事務的最終決策權,可自主獨立作出有關安排、規劃並實施。

7.3 甲方統一安排乙方演藝事務收入的收取,並有權根據本協議收取服務費。

7.4 若非因乙方原因產生與乙方演藝事務相關的爭議或糾紛,甲方有權選擇協助乙方安排其所需法律服務,乙方應予以配合,相關費用支出由甲方先行墊支,並計入演藝事務服務成本費用。因此類爭議及維權產生收入的,計入乙方演藝事務收入,並由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收入分配比例分享。如乙方因其個人原因陷入任何爭議或糾紛,甲方自願協助其解決的,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獨立承擔。基於為乙方演藝事務服務發生的成本支出由甲方先行墊付,並在雙方進行收入分配時由甲方優先回收。

7.5 甲方有權瞭解與本協議實施有關的乙方心理、生理變化、目前現狀、社會關係等情況,並提出建議和安排。

7.6 甲方有權安排乙方接受演藝培訓,並有權派專人負責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於本協議實施整體目標的言行和習慣進行糾正和監督,乙方應予以服從、配合。

7.7 甲方承諾將在乙方年收入少於伍拾萬的情況下,承擔乙方每月生活開支,每個月人民幣叁萬元整,於每月初匯入乙方指定賬户。乙方年收入達人民幣叁拾萬元以上後,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每月生活開支。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約定對其演藝事務收入進行分賬。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其他任何時候,乙方應自行負擔屬於個人的一切開支,不得借甲方名義作任何借貸及經營,或令甲方名譽上或財務上遭受損失。

8.2 乙方保證其享有簽訂及履行本協議的全部資質及能力,且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其未曾與第三方簽訂任何與本協議相沖突的合同或其他文件,且未處於任何可能與本協議存在衝突或影響本協議履行的法律關係中,合作期間內亦不得發生此類情形。

8.3 乙方須服從甲方的指示,配合甲方對乙方的包裝和宣傳,接受甲方為其安排的所有演藝事務及就其演藝事務與第三方訂立的任何協議;任何情況下,乙方均將優先並保證質量的完成甲方的演藝事務安排。

8.4 甲方為乙方安排的所有演藝事務乙方均應獨立、親身完成。乙方所為的演藝事務不得存在任何違法違規或侵犯他方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的內容。無論本協議是否已經終止、解除,乙方均不得將合作期間因演藝事務而產生的任何創作成果中的元素(包括但不限於相同或類似的構思、創意、情節、橋段、對白、人物等)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授權他方使用;

8.5 乙方保證會盡力保持最佳的健康狀態,不會參與任何有危險性的活動,以免不能以最佳的狀態完成甲方為其安排的演藝事務及其相關業務。為了有效維護和管理乙方的藝人形象,最大化本合同利益,乙方不得隨意改變髮型及頭髮顏色、長短,不得對五官及身體進行矯形;乙方應在甲方的允許下方可參加公眾活動,或客觀上以公眾人物的身份出席的活動。

8.6 乙方應時刻保持良好的公眾形象、言行舉止和道德操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XX地區的法律法規、道德規範,不得出現吸毒、賭博、鬥毆、酗酒、嫖娼等不良行為,不得發表任何敏感性的(如政治、宗教、民族相關的)或其他有損其形象或演藝事務事業發展的言論與或為相關行為。乙方並將充分維護甲方社會聲譽,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發佈可能對甲方名譽造成負面影響或可能導致甲方牽涉入任何糾紛或訴訟的言論或從事此類行為。如有違背,乙方將就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不低於人民幣叁佰萬元整。

8.7 乙方保證將隨時向甲方提供其行蹤去向並與甲方保持聯絡暢通,如超過【24】小時甲方無法聯絡上乙方,甲方有權自行做出任何與工作相關的決定(包括但不限於變更與第三方簽署的合約、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等),因此導致的雙方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8.8 乙方應向甲方充分披露與本協議簽署、實施有關的個人情況,並應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其個人資料、簡歷、照片、視頻、音頻等資料),乙方保證前述所有披露情況及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客觀性與真實性。

8.9 合作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姓名(含本名及藝名),如甲方要求乙方對藝名進行更改,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相應安排。

8.1 鑑於傳媒領域工作的特殊性,乙方理解並同意其工作時間(可能在公眾假期、晚上等)及工作地點(可能於廣東省任何其他地區)均不固定。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指定之時間、日期和地點,參與甲方安排的演藝事務。

8.11乙方保證於本合約簽訂時,並未與任何第三方存在經紀合約或有與本合約有衝突的約定;與甲方簽訂本合約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其他第三方簽訂同類經紀或演藝合同。

8.12合約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權線上(互聯網)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與演藝事業相關的事項,不得作出任何有損於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如有第三方聯繫或邀請乙方參與線上演藝活動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演藝活動並簽訂合約,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洽談或達成任何線上合約。

8.13乙方同意將甲方作為獨家互聯網演藝分享平台,乙方承諾在合作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聯網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動端)等進行表演或通過視頻方式進行商品銷售。

8.14 乙方須根據甲方要求,採取適當之行動及出具、簽署有關文件(如授權文件等),以協助甲方確權、行權、維權,保障甲方基於本協議的權益及工作執行。

九、保密

9.1 甲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外透漏本合約和其他相關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合約約定義務所需進行的正當披露除外。

9.2 為履行本合約涉及的商業活動計劃、策劃方案以及其他商業信息均為保密信息。

9.3 本合約下保密義務在本合約終止後兩年內仍有效。

十、 違約責任

1.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佰萬元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至少6個月全部綜合收益(含虛擬禮物收益、商品銷售分成、廣告費、線下商演收益及其他相關收益,按乙方違約行為發生前的12個月平均值計算)的違約金。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網絡平台表演的,包括乙方擅自利用小號進行表演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線上第三方的邀請、組織從事表演等商業活動;

3)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線上(互聯網)第三方的商務經紀等活動;

4)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接受線上(互聯網)第三方的明星周邊等代理;

5)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與其他線上演藝平台有任何形式合作的;

6)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與其他第三方簽訂同類經紀或演藝合同的;

7)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與甲方其他主播或員工談戀愛的;

8) 簽署本協議前,尚未與其他經紀公司或平台終結經紀合同或主播協議的。

9) 其他經甲方認定為構成違約的行為。

十一、 爭議解決

11.1因本合約引起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11.2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向乙方追償的,甲方有權就進行訴訟行為產生的費用向乙方追償,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財產保全保險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

十二、其他

12.1本合約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約一式兩份,甲、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約。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關於經紀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經紀合同。

第一節 合同訂立前的説明義務

第一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客户須知》、《期貨交易風險説明書》,並充分説明了期貨交易的風險。乙方已仔細閲讀、完全理解了上述文件的內容,並已簽字認同。

第二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乙方已經簽署了《客户聲明》並填寫了《開户申請表》,保證以自己的名義委託甲方從事期貨交易,保證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證件的真實性,以及不具有《客户聲明》中規定的禁止從事期貨交易的情形。

如果乙方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開立賬户,或者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結清乙方持倉,並且不退還手續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充分説明了本合同條款的含義,雙方認為本合同條款含義明確,沒有發生歧義。

第二節 委 託

第四條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甲方根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根據目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的全權委託,即甲方不得代乙方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六條 根據目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不得對乙方做出獲利保證或者與乙方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乙方所選擇的代理人(包括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為非甲方從業人員,代理人在乙方授權範圍內所做出的任何行為均代表乙方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三節 保證金及其管理

第八條 甲方在相關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專用賬户,用於存放乙方的保證金。

第九條 乙方交存的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的情形外,不得動用乙方保證金。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條 乙方的保證金可以票據和銀行轉賬等方式向甲方交存。以票據和銀行轉賬等方式交存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出票方的有關證明文件並以甲方開户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賬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進行説明,必要時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十二條 乙方可以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標準倉單及交易所確定的其它權利憑證質押保證金,乙方可以授權甲方將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具體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另行簽訂《質押協議》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自行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比例時,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十四條 當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或者拒絕乙方開新倉。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或者規定乙方不得開新倉的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且該通知一旦發出立即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賬,並以每日交易結算報告的形式向乙方報告保證金賬户的餘額和資金劃轉情況。

第十六條 乙方的出金方式應當符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及甲方開户銀行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户中劃轉相應金額的資金:

(一)依照乙方或者乙方資金調撥人的指示提取或劃轉的結餘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的保證金或者清算的差額;

(三)為乙方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金;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處以的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儲費或相關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甲方、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税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八)有關法律、法規或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與銀行簽訂《銀期轉賬協議》或者其他協議的,甲乙雙方的出金、入金,按該協議的約定執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保證金賬户的有關信息保密,但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第四節 特別指定事項

第十九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和交割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是指,乙方在自行行使指令下達權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的合法指令下達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增加的指令下達人與乙方同樣有下單、簽署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及保證金追繳通知、異議提出的權限。如乙方對本條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權,應按照原來授權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對上述指令下達人,乙方須明確以下兩種情況之一(注:請在選擇處打√,請在非選擇處打×):

□其中一人簽字(及/或蓋章)即有效

□兩人同時簽字(及/或蓋章)有效

第二十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資金調撥指令。本合同中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是指,在乙方自行行使資金調撥權不變的情況下,增加的合法資金調撥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增加的資金調撥人與乙方同樣有資金調撥權限。甲方以收到指令的時間先後為準,執行調撥款項。如甲方在同一時間點收到乙方與其增加的資金調撥人不同的調款指令,則按乙方的調款指令優先執行。如乙方對本條款另有要求或者需要重新授權,應按照原來授權形式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簽字(及/或蓋章)留樣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對上述資金調撥人,乙方須明確以下兩種情況之一(注:請在選擇處打√,請在非選擇處打×):

□其中一人簽字(及/或蓋章)即有效

□兩人同時簽字(及/或蓋章)有效

如乙方系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必須由前述資金調撥人簽字(或蓋章),並由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加蓋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以表示確認,留樣如下:

第二十一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按本合同之規定授權的用於資金調撥的銀行結算賬户。乙方約定的乙方資金調撥的銀行結算賬户如下:

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算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結算賬户賬:________________(明確到具體開户網點)

乙方變更上述期貨結算賬户的,應當以書面方式在甲方處辦理變更登記,並經甲方確認,方始生效。

乙方用於期貨交易的出入金應當通過開設在同一期貨結算銀行的乙方期貨結算賬户和甲方保證金賬户以同行轉賬的形式辦理,不得通過現金收付或甲方內部劃轉的方式辦理出入金。

第二十二條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乙方有義務保持聯絡渠道的暢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通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乙雙方約定以在甲方的電腦網站公告或甲方的電腦網站查詢等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解除合同通知等通知的,甲方的電腦網站也應為乙方的有效通訊地址。

甲方電腦網站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約定時間內通過上述通訊工具上發佈(或發出)的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解除合同通知等,均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第二十三條 甲方在審核本節第十九條、第二十條所列兩種簽章時,應當以行業公認的謹慎注意標準核對相關簽章的真實性。

第二十四條 乙方的資金調撥指令應通過書面或傳真方式下達。資金調撥指令應當由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資金調撥指令,包括但不限於可用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以傳真方式下達的資金調撥指令只能將資金調回乙方的賬户,傳真件上的內容和簽字(蓋章)是否清晰,是否違反有關法規、規定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乙方的傳真指令被甲方確定為有效指令後,乙方應立即將調撥指令的原件快遞至甲方的營業場所。當甲方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六條 乙方如變更上述特別指定事項(如變更指令下達人或者資金調撥人,該通知後必須附具經變更後的指令下達人或者資金調撥人之簽字留樣),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確認後方生效。乙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應當在變更通知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乙方未按前述規定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擔。

上述變更書面通知應由乙方本人簽字或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方為有效通知。

第五節 交易指令的類型及下達

第二十七條 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類型應當符合各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子化交易等方式下達。甲、乙雙方約定採用___________的方式下達指令。

注:電子化交易方式的採用以雙方簽署相關合同文件為條件。

第二十九條 以書面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乙方應完整、準確、清晰地填寫交易指令單,必須由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及/或蓋章),乙方或者乙方指令下達人簽字(及/或蓋章),須與本合同規定的簽字留樣一致,否則視為無效指令。

第三十條 電子化交易方式包括計算機自助委託交易、網上自助委託交易、語音電話自助委託交易等下單方式。選擇電子化下單方式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期貨電子化交易風險説明書》、《期貨電子化交易合同》以及《電子化交易初始密碼確認書》。甲方提供初始密碼,乙方第一次進入系統後,應當即刻修改初始密碼。密碼是乙方交易身份的重要印鑑,由於密碼泄露、失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對凡使用該密碼進行交易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但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責任的除外。因某種原因,乙方無法進行電子化交易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電話,由乙方通過電話進行下單。

第三十一條 以電話、電子化交易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以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論以何種方式下達交易指令的,記載交易指令內容與交易結果的結算單據經乙方確認後,視為乙方已經知曉並確認賬户的權益事項的變化情況。

第六節 交易指令的執行與錯單處理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於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期貨交易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性。對於乙方的有效指令,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地執行。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應當包括客户名稱、品種、數量、買賣方向、價格、開平倉方向等內容。下達的交易指令沒有品種、數量、買賣方向的,為無效指令。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無效指令。乙方下達的交易指令品種、數量和買賣方向明確,缺少有效期限的,甲方將視為當日委託有效;缺少成交價格的,甲方將視為按市價交易;缺少開平倉方向的,甲方將視為開倉交易。

第三十四條 乙方的交易指令有效期只限於當日。乙方在發出交易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三十五條 甲方不當延誤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直接損失。但由於市場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預見、避免或控制的原因導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無法成交的,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錯誤執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認可的以外,交易後果由甲方承擔,並按下列方式分別處理:

(一)交易數量發生錯誤的,多於指令數量的部分由甲方承擔,少於指令數量的部分,由甲方補足或者賠償直接損失;

(二)交易價格超出乙方指令價位範圍的,交易差價損失或者交易結果由甲方承擔。

(三)交易編碼輸入錯誤的,乙方交易結果未在其編碼內但確在交易所場內成交的,此交易有效,交易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節 通知與確認

第三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有交易、有持倉或者有出入金,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户權益狀況和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報告。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告。

第三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採取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包括但不限於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以及調整保證金通知等相關事項。

第三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出包括但不限於日交易結算報告、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甲方在每個交易日收盤後,甲方為乙方提供客户自取、甲方網站網上賬單查詢的通知方式。乙方選擇 方式接收甲方的上述通知。

作為上述方式補充,甲方為乙方提供客户電子郵箱的通知方式,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確認書。上述補充方式的賬單一旦發送,也視為甲方已對乙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採取自取方式的,乙方應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_____分鐘到甲方營業場所自取日交易結算報告或者有關通知,不取的視同收到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並且對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的已經知曉並確認。

如果乙方因某種原因無法收到或者沒有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應於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_____分鐘向甲方當面提出或電話提出。否則,視同收到當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並且對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已經知曉並確認。(甲乙雙方可約定採用其他情勢變更情況下的通知方式)

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前,甲方為乙方提供客户自取簽收、郵寄兩種方式向乙方發出月交易結算報告,乙方選擇__________接收月交易報告的方式。

乙方選擇郵寄方式的,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下列地址向乙方郵寄上月交易結算報告:

乙方的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郵政編碼: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

按照上述地址,乙方沒有收到上月交易結算報告,乙方應在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之前提出,否則視同收到上月交易結算報告並且對報告所記載的事項已經知曉並確認。

乙方收到上月交易結算報告,如無異議,應由乙方或乙方確定的交易結算報告確認人簽字(及/或蓋章)後於每月第______個交易日之前,以郵寄、當面送交的方式交於甲方的營業場所。

除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一般情況下,甲乙雙方約定採用網站公告或營業場所公告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調整保證金通知。

第四十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約定事項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對方確認後方可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變更方負責。

第四十一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報告、交易結算月報告及有關通知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傳真或當面遞交),甲方應當對所收到的乙方的書面異議進行確認。

對每日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的異議,應當在該交易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開市前______分鐘向甲方提出;對交易結算月報告的異議,應當在該交易結算月報告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月份的第七個交易日前向甲方提出。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結算報告及有關通知所記載事項的確認。乙方在甲方、乙方約定的時間期限以外提出異議的,甲方可以不予受理。

第四十二條 乙方對當日交易結算報告的確認,應當視為對該日之前所有持倉和交易結算結果、資金存取的確認。

第四十三條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持倉合約進行平倉或者重新執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一方承擔。

第四十四條 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乙方的意願採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節 風險控制

第四十五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情形、保證金和權益變化情況。乙方有義務通過現場查詢、電話查詢、甲方網站網上賬單查詢、客户電子郵箱等方式隨時掌握交易賬户情況。因乙方未盡前述義務所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六條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

第四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採用下述方式來控制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乙方保證自覺遵守。

甲方以可用資金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可用資金的計算方法為:可用資金=客户權益-持倉保證金

前述可用資金計算公式中,持倉保證金指按照本合同規定,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佔用按照甲方設定的保證金率計算出的保證金數額;客户權益指乙方保證金賬户內的保證金總額,包括持倉保證金和可用資金。

第四十八條 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正值,乙方可正常交易;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負值,但乙方的客户權益大於等於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按照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比例所計算出的持倉保證金金額時,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且不能開新倉;當乙方的“可用資金”為負值,且乙方的客户權益小於乙方持有的未平倉期貨合約按照交易所規定的保證金比例所計算出的持倉保證金金額時,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強行平倉的通知,乙方應當在該通知記載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主動與甲方商定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不另行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可用資金”為正值。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由於市場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採取強行平倉措施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 甲方因乙方違規超倉或其他違規行為而必須強行平倉的,強行平倉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期貨交易所以及監管部門做好相應的調查工作,甲方有權配合期貨交易所、監管部門對乙方進行調查與處罰的執行。

第五十一條 在期貨交易所限倉的情況下,當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規定時,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按照期貨交易所的限倉規定對其超量部分強行平倉。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該平倉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二條 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甲方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未經乙方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該平倉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三條 當甲方依法、依規或者依約定強行平倉時,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五十四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不應當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五十五條 甲方強行平倉不符合法定或者交易所規定或者約定條件並有過錯的,除乙方認可外,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或者根據乙方的意願採取其他合理的解決辦法,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五十六條 因市場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採取強行平倉措施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節 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五十七條 乙方如果要求甲方代理實物交割的,甲方應當代理乙方申請實物交割。甲方沒有履行代乙方申請交割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 乙方需實物交割的,應當在期貨交易所規定的交割期限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五十九條 乙方應當在提出實物交割申請時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保證金或者有效的標準倉單、增值税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並保證資金來源的合法性和憑證、票據的真實性。

第六十條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保證金、憑證及票據,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六十一條 交割通知、交割貨款的交收、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六十二條 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並對相應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十節 信息、培訓與諮詢

第六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或者網站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信息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

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要求甲方對其交易虧損承擔責任。

第六十四條 甲方以舉辦講座、發放資料及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乙方有權向甲方諮詢有關期貨交易的事項。

第六十五條 乙方應當及時瞭解期貨監管部門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法律、法規和規則,並可要求甲方對上述內容進行説明。

第六十六條 乙方有權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瞭解自己的賬户情況,甲方應當給予積極配合。

第六十七條 有關甲方期貨從業人員的信息可以通過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的“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資格公示數據庫”進行查詢。甲方應當在其營業場所提供必要的設備,以便乙方登錄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期貨從業人員資格公示信息。

第十一節 費用

第六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手續費收取標準》(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支付代理期貨交易和實物交割的手續費。

第六十九條 甲方代乙方向期貨交易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及税款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內。

第十二節 合同生效與變更

第七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後於乙方開户資金匯入甲方賬户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期貨交易所規則發生變化,甲方有權依照上述變化直接變更或者終止本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條款。

根據上述情況的變化,甲方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的變更、修改或補充,以信件、電子郵件、在甲方營業場所內或者網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發出,一經發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七十一條所述情況外,如需變更或者補充本合同,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或者補充協議。變更或者補充協議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乙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加蓋公章)後生效。變更或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則、甲方相關業務規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處理。

第十三節 合同終止與賬户清算

第七十四條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户進行清算,並解除與乙方的代理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國期貨業協會、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的從業人員及其配偶;

3.中國證監會的工作人員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户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文件的;

8.乙方提供的開户文件虛假、所提供開户文件不完備或資金來源不合法的;

9.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民事行為能力喪失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户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户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以及所造成的損失負全部責任。

第七十五條 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應將客户持倉和保證金轉移至其他期貨公司,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若甲方出現保證金支付危機時,經乙方同意,甲方將根據期貨交易所的移倉規則將客户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公司。甲方未能退付的乙方保證金,甲方將按照法律程序承擔責任。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的請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終止代理關係,但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户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代理關係。但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撤銷賬户:

(一)乙方賬户上持有未平倉合約或存在交割遺留問題尚未解決。

(二)乙方與甲方有未清償的債權、債務關係。

(三)乙方與甲方有交易糾紛尚未解決的。

第七十七條 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書面銷户手續,簽署《銷户確認書》。

第十四節 免責條款

第七十八條 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七十九條 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台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條 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一條 採用電子化交易方式的,乙方應遵循《期貨電子化交易合同》中的特殊免責條款。

第十五節 爭議解決

第八十二條 甲乙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可以自行協商解決或向中國期貨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甲方註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節 其他

第八十三條 甲乙雙方簽訂的《期貨經紀合同》以及相關附件,權利義務只涉及甲乙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從業人員的身份活動,不得利用與甲方形成的期貨代理關係,通過網上交易或其他形式開展期貨代理業務或其他活動。若因乙方過錯而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或損害甲方聲譽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十三條 本合同中由乙方或雙方簽署的《期貨交易風險説明書》、《客户須知》、《客户聲明》、《開户申請表》、《手續費收取標準》、及其他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已仔細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知曉前述條款中涵義內容及明確相應之法律後果,及注意到有限制任何一方權利之條款,茲此,甲、乙雙方在充分協商一致及各自自由意思表示之基礎上進行如下之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簽字(及/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權簽字(及/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標籤: 經紀 通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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