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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臨時工合同(通用17篇)

短期臨時工合同(通用17篇)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1

用人單位(甲方)全稱: 勞動者(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市縣(區) 鄉(鎮) 村(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吉林省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短期臨時工合同(通用17篇)

一.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種(崗位)工作,乙方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報酬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 項執行,

1日工資報酬為 元,每 日甲方支付乙方一次工資。

2月工資報酬為 元,每 日為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日期。

3三十日內,乙方完成甲方交辦的 臨時性工作任務後,甲方在乙方完成該項工作之日支付乙方工資 元。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四.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衞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應取得相應資格。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為勞動合同,工作完成勞動合同就終止。

3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七,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均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協商解決。

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不能解決時,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單位地址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單位):

負責人(項目經理): 地 址: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 學歷及所學專業 資格證書 丙方(監督方):

中冶建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章)

同志(以下簡稱乙方)從事(預算員)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短期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以該工程(項目)工期為準,即從年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無 年 無 月 無 日至 無 年 無 月 無 日 止。合同期滿或工程完工即終止合同。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簽合同。

二、乙方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

2、職責範圍和要求:3、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管理和教育,接受甲方的質量、環保、職業健康一體化管理的相關培訓,接受甲方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起重、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需持有關部門核發有效崗位證書方可上崗。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數量、質量指標或生產管理任務。

三、甲方履行義務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按工種要求發給乙方勞保用品、配備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提供其他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四、勞動報酬

1、根據甲方的工作性質實行綜合計算工作制,工作期間月收入為元,其中工資

2、社會保險根據乙方的意願決定交納方式,在約定事項中明確。

五、合同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3)違反操作規程或用功單位規定、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4)不服從甲方領導安排的;

(5)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6)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罰的;

(7)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8)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2、符合下列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身體健康的;

(2)用工單位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週通知對方,完成工作交接後方可辦理解除用工合同手續。

六、違反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

七、其他雙方協商事項

1、非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勞動力需求變化,甲方有權調整用工時間。

2、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約定事項:

(1)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

(2)嚴格服從公司及項目部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及項目部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3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同意招用乙方為短期合同工(合同期限為1年及1年以下),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 元,公休假和平日為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班費 元;獎金根據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確定。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 。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一)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 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實行。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 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1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每滿1年假期為 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一)甲方因轉產等原因需要變更勞動合同的,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五)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三)款規定的;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存在傷殘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六)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三)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七)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 元,賠償金 元。

第十條 爭議處理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一)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4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試用期間出現離崗、曠工按計件工資核算。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

2.職責範圍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條款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關乙方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等保險福利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有關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七、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_________。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章)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係。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5

甲方(招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單位性質: 主管部門: 聯繫電話: 地 址:

乙方(被招用人員)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參加工作年月: 學歷: 何時畢業於何校何專業: 何時獲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何時獲何技工等級任職資格: 住 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從 年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 元。

2、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二十個工作日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6

茲由(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臨時職工 (簡稱乙方),所聘職務: 技術料員 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聘用時間:

從20xx 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試工期∕),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二、工資待遇

試工期間乙方工資按 ∕ 元/月發給,試工合格後,由甲方正式核定乙方月工資為 元/月。同職工發放辦法。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都要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必須提前半個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未提前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違約方應賠償違約金500元。

四、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合法權益,給予乙方與本企業職工同等的政治待遇。

五、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分配,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企業的全面管理,保證完成任務,積極參加企業的各項公益活動。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條款,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人事、財務、乙方各一份。

八、本合同由公司人事負責解釋。

九、其他雙方協商事宜。

乙方為下崗職工或協保職工,甲方不再為其交納四金和承擔各種費用。

甲方領導簽字: 乙方本人簽字:

甲方(公章): 直系親屬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時間),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 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僱傭合同,共同遵守。

一 雙方當事人

第一條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為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勞動者(以下簡稱為乙方):

姓名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 ___ ;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第三條 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中甲乙雙方的聯繫地址(包括:通訊地址,電子郵箱)為雙方在履行本僱傭合同期間的約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有任何重要文件資料需要送達時,該地址為雙方約定的收件地址。若其中一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經雙方協商,本合同的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工作的地點為: 。

根據生產(工作)需要,乙方服從甲方臨時變換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的安排。

四 工作時間和休假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可以根據工作的特殊需要臨時變更乙方的工作時間。

第七條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乙方休假:(1)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五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每小時工資標準為 元(人民幣),此標準不得低於綿陽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甲方每月12日之前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向乙方支付。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按5元/小時的規定支付加班費。

六 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經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同意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在社保部門靈活就業人員窗口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一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商業意外保險和繳納意外保險費用,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依法報銷商業意外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一週內,乙方必須將辦理意外保險所需個人相關資料交給甲方,以便甲方到相關部門為乙方辦理保險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下列培訓:

1、職業道德

2、業務技術

3、勞動安全衞生及規章制度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告知下列事項:

1、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2、操作規範;

3、乙方所從事工作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結果和應當採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安全生產狀況;

4、凡患有職業禁忌症的,不得從事與該禁忌症相關的作業。

第十六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自覺接受勞動安全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續訂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解除、續訂本合同。變更、解除、續訂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僱傭合同,但必須提前五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除法律規定以外,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僱傭合同時,乙方應在 三 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拒絕移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 乙方對移交的各種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工作交接時乙方應當返還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僅限於:辦公室鑰匙、辦公工具、宿舍鑰匙、牀位、工作證件、授權資料、空白文書、公司的債權文書、款項等。如有損壞、遺失或侵佔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在此僱傭合同期間乙方也與其他企業訂有僱傭合同的,不得影響本僱傭合同的履行,否則乙方應當賠償因此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本僱傭合同存續期間及在本僱傭合同解除後直至商業祕密公開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全部保密規章制度,對其知悉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管理方法、產銷策略、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等經營信息及與知識產權相關保密事項進行保密。如有違反,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時,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在履行本僱傭合同期間,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第三方損失的,甲方在墊付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中約定的事項與今後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按雙方商定的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費用。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生產按排,完成生產任務,保證產品質量。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六、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如有違反甲方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終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

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通知乙方。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商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年月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

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

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僱傭合同,共同遵守。

一 雙方當事人

第一條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為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勞動者(以下簡稱為乙方):

姓名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 ___ ;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第三條 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中甲乙雙方的聯繫地址(包括:通訊地址,電子郵箱)為雙方在履行本僱傭合同期間的約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有任何重要文件資料需要送達時,該地址為雙方約定的收件地址。若其中一方的聯繫地址或電子郵件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沒有變化。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經雙方協商,本合同的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工作的地點為: 。

根據生產(工作)需要,乙方服從甲方臨時變換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的安排。

四 工作時間和休假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可以根據工作的特殊需要臨時變更乙方的工作時間。

第七條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乙方休假:(1)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五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每小時工資標準為 元(人民幣),此標準不得低於綿陽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甲方每月12日之前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向乙方支付。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按5元/小時的規定支付加班費。

六 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經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同意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在社保部門靈活就業人員窗口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一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商業意外保險和繳納意外保險費用,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依法報銷商業意外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一週內,乙方必須將辦理意外保險所需個人相關資料交給甲方,以便甲方到相關部門為乙方辦理保險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和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下列培訓:

1、職業道德

2、業務技術

3、勞動安全衞生及規章制度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告知下列事項:

1、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2、操作規範;

3、乙方所從事工作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結果和應當採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及安全生產狀況;

4、凡患有職業禁忌症的,不得從事與該禁忌症相關的作業。

第十六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自覺接受勞動安全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續訂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解除、續訂本合同。變更、解除、續訂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僱傭合同,但必須提前五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除法律規定以外,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在解除或者終止僱傭合同時,乙方應在 三 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拒絕移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 乙方對移交的各種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工作交接時乙方應當返還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財物,包括但不僅限於:辦公室鑰匙、辦公工具、宿舍鑰匙、牀位、工作證件、授權資料、空白文書、公司的債權文書、款項等。如有損壞、遺失或侵佔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在此僱傭合同期間乙方也與其他企業訂有僱傭合同的,不得影響本僱傭合同的履行,否則乙方應當賠償因此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本僱傭合同存續期間及在本僱傭合同解除後直至商業祕密公開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全部保密規章制度,對其知悉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管理方法、產銷策略、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等經營信息及與知識產權相關保密事項進行保密。如有違反,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時,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在履行本僱傭合同期間,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第三方損失的,甲方在墊付賠償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中約定的事項與今後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12

乙方:__-_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現有男女臨時工數名,甲方因生產需要而與乙方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協議書,以計時而計算工資(元/小時),乙方要求甲方每個月保底工時為(小時)。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輸送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任務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一)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條件組織招錄,甲方具有獨立的用工錄選權。但甲方在錄用勞務人員後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錄用人員花名冊,便於乙方掌握招聘情況。

(二)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勞務人員進行變動時,乙方應填寫《勞務人員增(減)清單》,並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甲方應及時與被錄用人員依法簽訂半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並配合乙方收集乙方輸送的勞務人員的勞動合同、身份證,以及《再就業優惠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高校畢業證》或《退伍證》等相關證件的複印件,便於辦理用工備案。

(四)乙方所組織之勞務人員應具有個人行為承擔之能力,且備有本人合法真實有效之身份證件。

二、勞務人員的數量及合作協議期

乙方按照招聘男女比例向甲方輸送勞務人員,具體人數根據甲方通知為準。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協議期限二年。

三、勞務合作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

四、費用的支付標準

(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二)勞務服務費標準:每人每月元整,(勞務人員倘若在合同期間內自離或未工作滿一個月,或因個人行為被甲方廠家解僱,乙方則不的得向甲方申請該離職人員勞務費用)

(三)勞務服務費按各工廠發放員工工資當日同時支付

五、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乙方其就簽署本協議時已依法取得足夠的批准、授權或者相關部門的同意。

(二)乙方只負責招聘人員,不負責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法律風險等。

(三)乙方按協議條款規定輸送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因勞務人員自動辭職或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而造成勞務人員數量不足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足量地輸送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補充到甲方工作。

(四)乙方在每次組織勞務人員到甲方報到前,通過電郵或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勞務人員基本資料,甲方在審核後通知確定擬用人員,對乙方按甲方反饋的人員組織到甲方報到後,甲方保證安排崗位。

(五)乙方必須將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如實告知應聘人員。如有疑問,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詢問。乙方必須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開展招聘工作,不得采取任何違法行為。乙方必須確保應聘人員的資料真實、可靠,不得提供虛假信息。

(六)乙方應保證所送人員身體符合甲方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或其它重大疾病。甲方有權組織乙方所送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用、交通費由務工人員承擔。

六、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必需真實、可靠。

(二)負責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和日常管理。

(三)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依法辦理社會保險。

(四)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亡、傷殘或患職業病的,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有關費用除社會保險負責部份外,其餘按國家規定應由用工單位負責的,由甲方負責。

(五)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安全操作、崗位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五)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六)乙方所送人員在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與員工協商解決。

七、保密約定

雙方合作之具體內容,以及合作過程中涉及對方的應當保密的信息皆為保密的範圍,雙方共同保守祕密。若因此而給對方造成負面影響或損失的,雙方約定按本協議年標的額的15%,由泄密方給蒙受損失的一方賠償。

八、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協議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九、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協議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13

企 業: (以下簡稱甲方)

臨時工: (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甲方的用工需求,同時也為乙方提供實習和勤工儉學機會,乙方期間赴甲方企業工作。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溝通與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達到的要求:

1、年滿16週歲,持真實有效身份證或家庭户口本及學歷證明。

2、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心臟病、乙肝、肺結核等傳染性疾病及如耳朵聾、夕塵肺等各種職業病。無染髮,紋身。

3、不抽煙

4、其他要求:

二、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供的用工招聘信息詳細、準確,各項信息包括企業簡介、工作崗位、工作時間、薪資福利等。

2、甲方提供工作場所在營業區。提供食宿環境,電費自理。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及資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必須嚴格服從甲方合理的安排和調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否則甲方有權依據其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此協議約定的工作週期完成工作期間的工作。若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辭職,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申請,説明事由,經甲方同意後,辦理離職手續。

4、工作期間乙方在甲方企業以外的區域引發的糾紛、衝突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四、薪資福利相關費用

1、乙方工作期間的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當月工資發放日為次月15—20日準時發放,甲方承諾不拖欠乙方工資。

2、乙方臨時工結束時,甲方應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五、工作週期:自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六、如本協議與政策、法規有牴觸時,應無條件以有關政策、法規作調整。出現爭議的應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經乙方代表與甲方簽定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工作期滿離職、中途離職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代理人簽字:身份證 :

電 話: 電 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年 月 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14

僱 傭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被僱傭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作臨時需要特僱傭乙方提供勞務,特簽訂如下勞務合同:

一、 甲方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以10小時為一個工作日,由甲方負責人記錄用工總小時數。

二、 甲方向乙方給付的勞務費為每個工作日 元,該合同終止之時,乙方的勞務費用由甲方總公司的財務部門根據甲方的用工考勤記錄一次付清。

三、 乙方在進入甲方工廠工作時應努力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機器設備,若有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四、 乙方的工作由甲方負責人直接指派,若在規定的工作日內未能完成規定的工作,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及扣除當日工資。

五、 乙方需嚴格遵守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各種規定,若因

乙方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傷殘或死亡,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蓋章: 畫押:

簽字: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終止日期: 年 月 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15

僱傭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按照生產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 用工內容:在甲方提供的公共場所,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工作。

2. 用工方式:乙方提供給甲方勞務人員,甲方安排工作。

3. 工期:按甲方需求。

4. 勞務費用

4.1.雙方協商價格:100元/人*天(住車費每人每天另補助10元,按每天出勤人數為準)。

4.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人數為準,另每天多支付60元打碼勞務人員勞務費。

5. 作業標準

5.1.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必須按照甲方現場主管提出的要求進行作業。

5.2.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的作業,必須滿足甲方現行的質量標準。

5.3.新工人試工期3天,每天每人40件標準(1×30袋/箱)的產品,20件標準(1×60袋/箱)的產品;試用期過後,每天每人產量25件(1×60袋/箱)±2箱,50件(1×30袋/箱)±2箱。

6. 甲方責任

6.1.及時為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安排工作。

6.2.負責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伙食(甲方只負責中午一餐),勞保用品。

6.3.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結算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用。

6.4.監督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出勤狀況和工作狀態。

6.5.因雙方客觀發生變化時,甲方有權調整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崗位和工作內容。

6.6.甲方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安排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工作。

7. 乙方責任

7.1.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提出的作業標準要求勞務人員進行相應作業。

7.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按時提供甲方要求的人數。

7.3.乙方必須確保提供的勞務人員的基本素質,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嚴格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務紀律和規章制度(不準進入在逃犯、刑滿釋放、存在犯罪記錄及公安機關備案人員)。

7.4.乙方提供的勞務人員如因個人原因違章違紀(如偷盜、打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其進行處理。

7.5.乙方每日對其提供給甲方的勞務人員進行出勤確認,並及時提供名單給甲方。

7.6.乙方自行承擔勞務人員的工傷及保險責任。

7.7.乙方必須每天提供勞務人員的負責人。

7.8.乙方所提供的勞務人員必須每天攜帶身份證,甲方每天覆印備案,每天甲方現場主管簽字確認。

8. 勞務費結算

8.1.勞務費每七天為一個結算期(注:押七天勞務費)。

8.2.勞務費以現金結算。

8.3.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勞務人員,工作時間因甲方工作量而定。

8.4.達到甲方所要求的產量,甲方必須支付乙方勞務人員全天勞務費,達不到按實際發生件數核算。

9. 違約責任

9.1.甲方按合同要求應及時撥付勞務費。

9.2.因甲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合同立即終止,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產量的勞務人員的勞務費。

9.3.因乙方違約,甲方不予以支付任何勞務費用(注如因甲方廠裏原因造成乙方違約,甲方必須支付所有勞務費用)。

10. 爭議解決

10.1.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

11. 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賬清後自動失效。

11.2.如因外界原因甲乙雙方不能再履行本合同,須提前3天通知對方。

12. 補充協議

12.1.在合同執行中情況變化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合同份數

13.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16

甲方(聘用方):江西工美塑膠玩具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方):

一、每天最少工作10小時,工資按計件算,必須服從主管吩咐,不享受任何加班費和1.2倍工資,時間必須做到20__年臘月二十為止。工資在年底發放。遵守工廠一切制度,工作一切聽從主管安排,未做滿7天沒有工資,如果乙方違約扣除總工資30%。

二、 請假必須向主管 鄭偉蘭出示書面請假條或打招呼。

三、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中餐提供菜自備飯。

五、甲方要求乙方上班時間為上午:7:00---11:30 下午:12:10----17:40

六、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聘用方):

乙方簽字(受聘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月日

主管簽字:

廠長簽字:

人事部簽字:

短期臨時工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乙方被甲方聘請為廚房工友,即自20xx年2月20日到20xx年8月31日止。

一、工資待遇:按900元/月×5.5月計發

二、甲方應乙方遵守如下勞動紀律:

1. 服從領導,服從分配,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廚房各項安全、衞生等工作。不得侵佔學校財物。

2. 與同事團結協調,秉公辦事,具有集體觀念,愛校如家。

3. 認真學習,端正服務態度,改正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4. 參加學校安排的節、假日輪流值班,做好後勤工作,凡節假日因誤工加班,經甲方認定,可享受與教師同等的誤工補助費。

5. 因事離校離崗必須先向甲方請假,事假請人代班,由乙方自行解決工資,代班應及時完成甲方協議規定的本職工作,否則扣除乙方的缺班工資,如屬曠工,則加倍扣發乙方的工資。

三、凡學校所發福利和補貼,均與教師同等享受。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一間,乙方若需在學校用膳,需要按要求交納伙食費用。且只能帶一名家屬在校膳宿。

四、如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終止合同,辭退乙方。

(1)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分工,工作嚴重失職者。

(2)嚴重違法違紀者。

(3)屬上級有關部門政策規定解聘者。

五、乙方工作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任勞任怨,甲方可以繼續聘任。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相互信守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臨時工 通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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