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技術合同 >

水土方案編制技術合同(精選3篇)

水土方案編制技術合同(精選3篇)

水土方案編制技術合同 篇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就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技術諮詢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水土方案編制技術合同(精選3篇)

一、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的規定要求,受甲方委託,乙方負責完成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

2、乙方按國家有關法規和技術規範,在甲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等資料基礎上,通過了解項目和項目區概況、水土流失現狀調查、主體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與評價、防治分區劃分、水土流失預測等,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佈設、實施保障措施等。

3、諮詢最終成果以《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形式交付甲方,並通過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

4、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且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需資料之日起,乙方應在日之內編制完成本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表),並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5、通過審查後,乙方應在日之內提供給甲方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報批稿壹式份。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本合同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在武漢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開展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工作,按時向甲方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

三、甲方的協作事項:在本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時間)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1、完成本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所需資料,現場踏勘和監測所需工作條件。

2、資料包括:工程立項資料、選址意見書及紅線附圖、可行性研究報告方案及批覆、圖紙等。

經審查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的材料清單上蓋章確認。

3、現場踏勘:甲方須在合同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為乙方踏勘現場和監測提供條件,瞭解項目有關現場情況。

其它:四、技術情況和資料的保密:本項目的資料及成果歸甲方所有,乙方對資料及成果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其用於其它場合,在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表)報批稿時應將資料歸還甲方。

五、審查方式: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表)按照本合同第一項所列要求編制完成後,由水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採用專家評審方式進行審查,由評審專家組出具項目評審意見作為審查證明。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的設計費為(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元,時間:報批稿提交後日內。

②分期支付:元,時間:合同簽訂後日內;

③其它方式:

(三)在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應開具相應金額的正規發票。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民法典及其相應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具體如下:

(一)乙方違約責任:

①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甲方有權力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天賠償設計費的0.5‰,逾期[

]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並向甲方支付設計總費用[

]%的違約金;

②若乙方造成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項目資料外泄,則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約責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則每逾期一天按設計費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

雙方協商不成的,選擇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雙方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後,合同終止;

2.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委託書附件二項目組人員表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年月日:

帳號

水土方案編制技術合同 篇2

區政府:

根據婁-星編〔〕22號文件,我局機關編制調整為行政編制19人、事業編制28人、工人編制2人、總計編制為49人。局機關實際在崗在編人員38人,空編11人。因工作需要,起,我局從基層學校和二級機構借調了18人到局機關和新成立的教育資金管理中心工作,實際在崗人員為56人。現將我局機關借調18人的基本情況彙報如下:

一、借調18名同志的原由

我局借調的這18名同志都是基層學校和二級機構的教師,是通過兩條途徑借調到局機關工作的。

1、通過內部公開考試、考核選調到機關工作。和,我局在幹部隊伍嚴重老化、編制空餘,工作需要的情況下,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先後兩次通過公開考試和考核,從教育系統內部選調了陳*君等11名同志到局機關工作。這部分人都是基層學校有着豐富管理經驗的行政人員和骨幹教師,考試報名時年齡大多在35歲以下,都有大學文化,大多有中、高級職稱,到局機關後都很快就勝任了自己的工作,工作成績都很出色,得到了機關全體幹部和領導的充分肯定,同時,也得到了區領導和相關部門的好評。我局當時決定在內部考試選調這部分同志是出於兩方面的考慮,一是從內部管理人員中選調,這些同志熟悉教育情況,並有着相關的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比公開招考的公務員能更快和更好的勝任工作,二是從內部選調,暫緩新增編制,多少能給區財政減輕點壓力。

2、成立婁-星區教育資金管理中心抽調到機關工作。,根據婁-星編〔〕3號文件,我局從基層學校和二級機構擇優抽調了7名業務能力強的財會人員到區教育資金管理中心工作,迄今這7名同志的編制也未得到解決,這對教育資金安全管理存在嚴重隱患,其他兄弟縣市教育資金管理中心均是10人以上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二、借調人員編制不解決所帶來的問題

去年以來,因《公務員法》的實施和機關津補貼的規範,借調人員沒有納入實施範圍,從而這部分人的津貼無法到位,局機關也不可能在公用經費中給他們補足,同時相關財政紀律也不允許,這些人的相關待遇與機關其他在編人員相比就有了較大的差距。而在當時組織選調考試的公告中,我局承諾保證選調人員的待遇與在編幹部一視同仁。現在在津補貼規範以後,借調人員的津補貼不能得以落實,這樣極不利於調動借調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也勢必會影響整個機關工作的開展。

三、請求解決借調人員編制的理由

1、及時補充編制是保證我局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的需要。根據婁-星編〔〕22號文件,我局機關總編制調整為49人,現實際在編38人,空編11人。我局機關並非人滿為患、人浮於事,而是人手短缺且已嚴重老化,50歲以上的達18人,40歲以下的僅有2人,相關崗位不及時補充人員,已無法保證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且再過幾年這種青黃不接的情況將會更加突出。我局現在全部解決這11人的編制也正好只是滿編,並沒有超編。

2、我局借調人員的素質是完全能夠勝任工作的。借調人員進機關工作均通過了公開考試、考核,且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並參加了組考工作,只是因所招人員崗位工作特殊,才只面向教育系統內部有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招考,這些人的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工作能力與在編的幹部一樣都是十分可靠的。

3、教育資金管理中心定編10人應該按規定到位。根據婁-星編〔〕3號文件,成立婁-星區教育資金管理中心,該中心定編10人,當時是從財政抽調3人,從教育擇優抽調7人,這10人應該享受同等的編制待遇。

綜上所述,特向區委、區政府慎重請求:

1、在我局幹部隊伍嚴重老化、編制尚空餘11個的情況下,請求將在和通過內部公開考試選調的陳*君等11名借調人員納入我局機關參管人員的範圍,並解決他們的編制。

2、請求將教育資金管理中心抽調的曾*平等7人按婁-星編〔〕3號文件規定,將他們的編制正式納入教育資金管理中心,且一併納入我局機關參管人員的範圍。

以上意見妥否,請批示。

缺少人才技術成為水利事業發展的“瓶頸”制約。近年來,中省逐年加大農業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南水北調流域治理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煙水配套工程、小水工程等一大批重點水利工程先後在我縣啟動實施,使我縣的水利建設速度明顯加快,水利工程社會效益日益顯著,但水利行業自身發展嚴重滯後,如專業人才匱乏,技術力量不足,人才“瓶頸”問題嚴重影響了水利事業的進步和發展;水利系統經濟創收單位設備簡陋,市場競爭力不強,效益較低,經費無來源;水利產業發展緩慢,在如何做大做強“水”文章,在財力的增長點上沒有大的突破,職工拿的是死工資,吃的是行政飯,影響了職工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水利建設專業技術人才匱乏。因多種原因,縣水利局專業技術人員只有24人,95年以來,專業技術人員只進了3名。現35歲以下的專業技術人員只有3名,由於人才匱乏,加之不能形成合理的人才梯次和人才專業結構,嚴重製約了水利事業的發展。

體制不順,水利建設“矛”“盾”突出。

在現行體制下要發展水利事業,全面加強水利建設,還存在很多方面的問題和矛盾。第一、隊伍建設“青黃不接”。目前,縣水利局水利工程技術人員嚴重缺乏,50歲以下的技術人員只有3人,難以應付日常工作;鄉鎮水利站技術力量相當薄弱,最簡單的測量施工也很少有人懂。此外,大量農村青壯勞動力外出,留守的都是老殘婦幼,要修水利很難組織民工。第二、水利規劃有待完善。雖然編制了《雙峯縣農田水利建設綜合規劃報告》,但多數鄉鎮、村沒有水利規劃或規劃不完善,造成一些新建水利工程佈局不合理,資源浪費或閒置。如峽山塘主要受益村走馬街鎮定星村僅僅為了不交水費,而一直在爭取項目要另修水庫。第三、水政執法亟待加強。目前水政執法環境很差,執法力度太弱,對破壞水利設施行為處罰難。井字鎮幹部為制止河道挖沙行為多次受到圍攻謾罵,水庫管理人員對侵佔毀壞渠道的當事人根本沒有辦法。第四、體制改革進展緩慢。目前中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雖然有些進展,解決了部分問題,但進度慢,矛盾多,水費收繳、水庫負債、小一型水庫管理等問題亟待關注解決。第五、水利工程立項艱難。水利項目申報前期費用驚人,專家評審、設計和相關費用動輒幾十萬,基層無法負擔,只能望洋興歎。即使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批了個什麼項目,也因配套資金難到位而實施艱難。

水土方案編制技術合同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編制 規劃,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並遵循誠實、信用、公平、和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規劃設計項目地點:

第二條 本合同規劃設計項目的名稱、類別、範圍、規模

2.1名 稱 :

2.2 類 別(在□內打√): □總體規劃 (□城市、□鎮)

□城鎮體系規劃 □詳細規劃(□控制性、□修建性)

□鎮規劃 □鄉規劃 □城市設計 □專項規劃

□其它:

2.3範 圍 :

2.4規 模 : 用地 (公頃) 人口 (萬人)

長度 (公里) 其他

第三條 規劃設計內容

第四條 規劃設計時限及成果要求

4.1計劃(進度)要求:

4.2成果形式: □紙質 □電子

4.3成果份數: 藍圖 套 彩圖 套

説明書或文本 套 電子文件 份

4.4成果提交地點:

4.5成果提交時間:

第五條 規劃設計依據

5.1甲方提交給乙方的委託書。

5.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天津市城市規劃條例》等國家及地方有關城鄉規劃設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天津市工程建設標準規範。

5.3已批覆的上一級城鄉規劃成果。

5.4甲方提交的與規劃設計項目行政審批要求相符的政府及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

□ 當地政府對本規劃項目的指示、批示、會議紀要;

□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規劃項目提出的規劃設計條件、規劃設計要求等;

□ 其它:

5.5甲方提交政府或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有明確意見的中選方案。

5.6由甲方提供的能滿足規劃設計所必需的基礎資料(含電子版文件)。

其它: 。

第六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現勢地形圖紙(比例尺 )

□現勢市政工程管網圖(比例尺 )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 □其他)

□其它資料:

□提交時間:

第七條 規劃設計費用

本合同項目的規劃設計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規劃設計費用收取參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標準和規定執行,國家和地方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上述費用僅為本合同對規劃項目要求,並按照《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確定的規劃設計內容、深度要求所對應的規劃設計費,未包括專題研究、收集基礎資料等其他費用。

第八條 規劃設計費用可採用以下 方式支付。

8.1 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定金,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10%作為預付款,以上共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 乙方提交規劃設計方案文件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40%,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8.3 乙方提交全部規劃設計成果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30%規劃設計費,計人民幣(大寫) 萬元。

8.4 一次性支付。

8.5 。

8.6雙方可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九條 雙方責任

9.1甲方責任

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六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標準進行規劃設計。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甲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1.2甲方變更委託規劃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深度(變更量超過15%)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規劃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按比例戓協商後向乙方支付工費。在未簽訂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同意,乙方為甲方所做的各項規劃設計工作,甲方應參照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城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中所對應不同工作,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規劃設計費,其金額、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後可以列入本合同第七、第八條款中。

9.1.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已開展規劃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規劃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1.4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為乙方規劃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權推遲規劃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1.5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規劃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設計文件時間相應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

9.1.6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規劃設計文件時,須徵得乙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趕工費。

9.1.7甲方在向行政主管部門報審方案過程中,如需修改應與乙方協商,甲方擅自修改,乙方不承擔由此引發的責任。

9.2乙方責任

9.2.1乙方承接規劃設計業務時,不得超出其《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證書》規定的等級和範圍。

9.2.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天津市城市規劃條例》等國家及地方有關城市規劃設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天津市工程建設標準進行規劃設計,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符合國家規定深度及本合同要求的規劃設計文件(出現9.1.1、9.1.2、9.1.4、9.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規劃設計文件質量負責。

9.2.3乙方對規劃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規劃設計錯誤造成的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規劃設計費,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9.2.4由於乙方原因,延誤了規劃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2.5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9.2.6乙方交付規劃設計文件後,按規定應參加有關上級的規劃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修改、補充。

第十條 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它

12.1甲方負責組織規劃方案評審、報批、並承擔有關費用,乙方負責提供所需的彙報材料。

12.2規劃方案評審、報批時間所延誤的時間及由於客觀原因無法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2.3 甲方應協助乙方徵詢有關方面的意見,並在規劃設計過程中做好有關方面的協調工作。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技術裝備。

12.4甲方委託的規劃設計項目如要吸取外地或境外先進經驗需外出考察,其外出費用雙方協商解決。

12.5 甲方自請外國專家來乙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12.6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2.7乙方要對甲方提交的規劃設計資料進行審查,負責與本合同項目規劃設計相關聯絡工作。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13.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13.2合同有效期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日為止。

13.3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3.5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3.6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聯繫人: 郵箱: 聯繫人: 郵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號: (蓋章)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shu/wkngky.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