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技術諮詢合同(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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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技術諮詢合同 篇1
合同號: 地址: 電話: 和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服務的各項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工作內容 乙方按本協議為甲方提供技術服務,在甲方的配合下,指導甲方完成相關文件的編寫,人員的培訓,指導甲方…………………。
二、服務範圍 1 服務費用: 萬仟佰 拾 元( 。00 元) 2 付款方式: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三、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 乙方承擔的諮詢服務包括與上述服務相關的所有工作;
2、 乙方負責指導甲方服務過程所需資料收集以及提供適當的培訓;
3、 乙方派出的技術服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工作紀律,甲方若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對其工作不滿意,可向乙方提出投訴或異議,乙方將酌情調整;
4、 乙方技術服務人員負責擬訂諮詢工作計劃,並須告之甲方,服務工作計劃執行過程中的任何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收到通知的一方如在____日內無書面異議,視為認可;
5、 乙方對甲方工作而涉及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
6、 甲方提供乙方技術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的交通、食宿條件及相關資源
7、 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聯絡員配合乙方技術服務人員的工作。
四、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2、 違約方除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諮詢服務費外,還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按合同金額的25%)以彌補給其造成的損失;
3、 違約方必須明確責任後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違約費用,否則,每月按總金額的1。5%交付滯納金。
五、爭議解決法律適用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有關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所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處理;
2、 雙方所達成的任何其它一致均構成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中若有衝突之處,以最後達成的為準。
六、合同文本、文字及生效 1 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後生效; 2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各方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乙方代表簽名(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技術諮詢合同 篇10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技術項目向乙方(顧問方)諮詢;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諮詢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技術諮詢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諮詢項目的名稱)
1.2技術諮詢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諮詢合同。
1.3甲乙雙方可以就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項目;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其他專業技術項目訂立技術諮詢合同。
第二條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標的不是技術成果,而是供委託方決策和選擇的諮詢報告,即顧問方為委託方就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成果推廣、工程設計、科技管理等科技項目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方案。
2.2本合同顧問方就委託方的某項特定技術項目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其工作內容如下:
(1)可行性論證:即對某項特定的經濟技術項目實施的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計算和評價,從而確定該項目是否成功和發展的可能。
(2)技術預測:即對諮詢技術項目的發展趨勢進行展望與預測,主要是對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發展動態,以及這些技術的發展對某些產品需求的影響的預。
(3)專題技術調查:即針對諮詢技術項目的技術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對專題資料、數據的考查與收集工作。
(4)分析評價報告:即對某項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評價工作。
2.3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委託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2.4委託方和顧問方約定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應達到以下要求:(雙方對諮詢報告所應達到的要求的約定)
2.5本合同所稱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僅指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形式內容和通過約定的驗收方法,不能擴大理解為保證委託方按諮詢報告實施達到理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交有關諮詢資料和數據;顧問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完成諮詢報告並提交給委託方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顧問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顧問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採用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研及分析評價報告等方式。
第四條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4.1委託方的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顧問方順利開展諮詢工作,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顧問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2)根據顧問方的要求補充説明有關情況,追回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顧問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顧問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諮詢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和方式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的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顧問方引用、發表和向
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評價方法
6.1鑑於技術諮詢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諮詢報告和意見的驗收或者評價方法,可以約定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法驗收,也可以約定以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術諮詢合同中,技術諮詢的經費統稱為報酬,雙方應明確約定報酬的金額。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支付報酬________元人民幣。
7.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顧問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影響顧問方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8.2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報酬的,應當補交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或者不補充有關技術資料、數據和工作條件,導致顧問方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6顧問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諮詢報告和意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7顧問方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顧問方在接到委託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數據之日起兩個月內,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返還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9.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
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
5.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____日期:____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____日期:
標準技術諮詢合同 篇2
合同號: 地址: 電話: 和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服務的各項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工作內容 乙方按本協議為甲方提供技術服務,在甲方的配合下,指導甲方完成相關文件的編寫,人員的培訓,指導甲方…………………。
二、服務範圍 1 服務費用: 萬仟佰 拾 元( 。00 元) 2 付款方式: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三、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 乙方承擔的諮詢服務包括與上述服務相關的所有工作;
2、 乙方負責指導甲方服務過程所需資料收集以及提供適當的培訓;
3、 乙方派出的技術服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工作紀律,甲方若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對其工作不滿意,可向乙方提出投訴或異議,乙方將酌情調整;
4、 乙方技術服務人員負責擬訂諮詢工作計劃,並須告之甲方,服務工作計劃執行過程中的任何調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收到通知的一方如在____日內無書面異議,視為認可;
5、 乙方對甲方工作而涉及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
6、 甲方提供乙方技術服務人員在服務期間的交通、食宿條件及相關資源
7、 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聯絡員配合乙方技術服務人員的工作。
四、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2、 違約方除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諮詢服務費外,還應支付給守約方違約(按合同金額的25%)以彌補給其造成的損失;
3、 違約方必須明確責任後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違約費用,否則,每月按總金額的1。5%交付滯納金。
五、爭議解決法律適用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有關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均由甲方所在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處理;
2、 雙方所達成的任何其它一致均構成本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中若有衝突之處,以最後達成的為準。
六、合同文本、文字及生效 1 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後生效; 2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各方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名(蓋章)乙方代表簽名(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技術諮詢合同 篇10
第一條 簽約方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性質 本合同屬於技術諮詢合同。
第三條 簽約時間地點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第四條 項目名稱(用簡明,規範的專業術語概括本合同針對的特定技術項目):_________。
第五條 諮詢內容
5.1 本合同所要解決的特定技術問題是:_________
5.2 諮詢要求:_________
5.3 諮詢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計劃安排
6.1 受託方進行諮詢的地點:_________
6.2 受託方進行諮詢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第七條 工作條件
7.1 委託方為受託方提供如下條件(包括資料,數據,樣品,材料等):_________
7.2 提供上述條件的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保密條款
8.1 保密範圍:_________
8.2 保密期限:_________
第九條 實施風險責任 委託方按照受託方符合約定要求的諮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按如下方式承擔:
9.1 按照法律規定處理□
9.2 按照約定承擔□。約定承擔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十條 驗收標準及方法
10.1 受託方交付載體:_________
10.2 驗收時間、地點:_________
10.3 驗收方法:_________
第十一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
1.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
(1)技術諮詢報酬為_________元;
(2)購置相關設備,資料等費用為_________元;
(3)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等經費為_________元。 1
1.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
(1)一次總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二條 費用結算辦法 1
2.1 費用使用方式:
(1)包乾使用□
(2)按實際支出使用□ 1
2.2 實際支出後的結餘費用,簽約方按如下約定處理:_________ 1
2.3 技術諮詢過程中購置的相關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按如下約定處理: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
3.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 1
3.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除 1
5.1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簽約方可在____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1)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沒有必要繼續履行;
(2)其他約定情形:_________。 1
5.2 合同解除後,對於已履行部分給簽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_________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1
6.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糾紛; 1
6.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申請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名詞解釋 為避免簽約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簽約方對本合同及相關補充內容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及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
第十八條 補充約定 1
8.1 簽約方確定以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 1
8.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認定登記事項:_________ 登記編號:_________ 認定意見:_________ 登記員(簽字):_________ 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一、本合同書是由國家科學技術部監製的示範X本,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的統一格式文本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技術諮詢合同.
三、簽約方為多方當事人的,按各自在合同中的地位列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
四、合同條款中帶□的內容,為選擇性條款,請在選定內容後面的□中打√或打215;.
五、對於合同有關條款,簽約方需約定更多內容,可另行附頁.
六、本合同中籤約方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可在該條款處註明,儘量不留空白.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有效的委託證明.
八、通過中介機構簽訂本合同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本合同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標準技術諮詢合同 篇3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託人:(蓋章) 諮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託人”是指委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聘用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諮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和工程造價諮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託人、諮詢人以外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諮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諮詢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範圍實施諮詢業務。
第五條 諮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定,諮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諮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託人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諮詢人以下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委託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諮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總額(除去税金)。
第十五條 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諮詢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託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託人如果向諮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諮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諮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諮詢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諮詢業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諮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託人對諮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諮詢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諮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諮詢業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託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託人應在日內對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四條 諮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金二直接經濟損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二十四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諮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諮詢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使用説明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種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於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諮詢委託,委託人和諮詢人都應當遵守。《專用條款》是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託人和諮詢人協商一致後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説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定。
第四條在協商和寫明“建設工種造價諮詢業務範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範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諮詢業務與工程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範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諮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種造價諮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委託人委託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 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工程款 元,剩餘部分待諮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於委託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諮詢人發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並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後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標準技術諮詢合同 篇4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諮詢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建築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託書以及建築安裝工程的建築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淨高等資料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築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後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諮詢費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交付甲方後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元。
第四條 為本諮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諮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數罰款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諮詢請求,乙方諮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諮詢費;諮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諮詢費的50%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諮詢費金額數罰款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諮詢,應按總諮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七條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別交____建築工程主管部門、建委、建行__等單位各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繫人:____
銀行帳户:____
諮詢單位(乙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繫人:____
銀行帳户:____
__年__月__日訂
標準技術諮詢合同 篇5
一、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
三、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時間)內,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其他: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驗收、評價方法: 諮詢報告達到本合同第一項所列的要求,採用方驗收,由方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評價方法: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諮詢經費):____________元。 顧問方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的經費為____元,由____方負擔。(此項經費如包含在諮詢經費中則不再單列)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
①一次支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③其他方式: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條約定,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違約金額如下:
(三)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含中介方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技術諮詢合同 篇6
以下簡稱委託方)為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為諮詢方)為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X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X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X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2.2 委託方X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
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X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X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X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X為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
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分項二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分項三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分項四的合同價為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為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X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户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
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為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
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
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
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
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
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X支付預提税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為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為: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X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為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X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
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 税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税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税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税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税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費並代向税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税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税款税收單據後,委託方X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税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為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本,包括為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
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X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
第一至
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
第五至
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
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為,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X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為,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
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
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X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
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
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
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
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文件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
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
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
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X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X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 1
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為________年。 1
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
5.4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
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5.6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
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諮詢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返
標準技術諮詢合同 篇7
委託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以下簡稱甲方)
有效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項目的技術諮詢(該項目屬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地點)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人的協作事項:
在合同生效後___(時間)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評價方法:
諮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項所列要求,採用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人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評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諮詢經費):__________元.
受託人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的經費為_______元,由_____人負擔.(此項經費如包含在諮詢經費中則不再單列)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第___條約定,___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九,其他(含中介人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技術諮詢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經上述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名稱: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自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供下列背景資料:
__________
2.向顧問方支付報酬共_____元;分期支付。具體方式如下___
__________
第三條 顧問方的主要義務
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諮詢報告或解答委託方提出的問題;
2.保證提出諮詢報告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
第四條 保密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
本合同期滿後____年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式條款
對顧問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按以下標準驗收:_________。
具體驗收方式如下:__________.
第六條 委託方的違約責任
1.委託方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速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報酬,並支付數額為_____的違約金。
2.委託方逾期2個月不提供或者補充有關技術資料和數據,導致顧問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委託方遲延支付報酬,應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委託方不支付報酬,應當退還諮詢報告和意見,補交報酬,支付數額為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顧問方的違約責任
1.顧問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2.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免收報酬;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返還報酬,支付數額為_____的違約金;
3.顧問方在接到委託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數據之日起超過2個月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有關技術成果歸屬條款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顧問方利用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屬於顧問方;委託方利用顧問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屬於委託方。對新的技術成果享有所有權(或者持有權)的一方當事人,可依法享有就該技術成果取得的精神權利(如獲得獎金、獎章、榮譽證書的權利)、經濟權利(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權,使用權等)和其他利益。
第九條 諮詢報告的實施風險責任條款
委託方有實施顧問方提供的經過驗收合格的諮詢報告和意見過程中出現的不良後果和經濟損失,由委託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顧問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委託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顧問方擔保人(名稱):___ 委託方擔保人(名稱):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_(蓋章) 簽字: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標準技術諮詢合同 篇9
技術諮詢合同(4)
甲方(顧問方): 乙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公章或當事人簽字) (公章或當事人簽字)
青科( )第 號
項目名稱:
丙方(主管單位): (公章)
合同鑑證單位: (公章)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一條 合同主要內容與技術經濟效果:
第二條 甲乙雙方(他方)應承擔的工作內容與責任:
第三條 進度與要求:
第四條 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第五條 保密條款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組織協調有關內容與其他事項: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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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技術諮詢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強強聯合的原則下,達成如下技術諮詢合作協議:
1、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未達成續約協議,合同到期自動終止。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友好、可持續發展的合作原則,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標準技術諮詢合同 篇11
委託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受託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項目進行技術諮詢,並支付諮詢報酬。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要求和方式:
1.諮詢內容:
2.諮詢要求:
3.諮詢方式:
第二條乙方應當按照下列進度要求進行本合同項目的技術諮詢工作:
第三條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提供技術資料:
2.提供工作條件:
3.其他:
甲方提供上述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第四條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諮詢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技術諮詢報酬總額為:
2.技術諮詢報酬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户銀行:
地址:
帳號:
第五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七條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提交的技術諮詢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提交技術諮詢工作成果的形式:
2.技術諮詢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3.技術諮詢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
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第八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4.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九條雙方確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和方式完成的技術諮詢工作成果作出決策並予以實施所造成的損失,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承擔部分責任。
具體承擔方式為:
3.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雙方確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諮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雙)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雙)方所有。
第十一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為乙方項目聯繫人。
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
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十五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技術諮詢合同 篇12
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詳見附件)
(三)乙方的義務如下: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內派遣________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程諮詢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為期________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交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交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的內容應包括附件中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寫。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________個日曆日(包括________個旅途日和________個週末日),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後應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義務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為乙方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文件。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的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書所規定的總金額的75%計美元,在乙方所派專家到達北京後,甲方憑收到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份;
(2)商業發票複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的25%,計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________天通過中國銀行和________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3)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過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科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3.在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國,由(被訴方所在國的仲裁機構的名稱)根據其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4.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協議應繼續執行。
(十)不可抗力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地震、內亂、封鎖、政變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協議執行時,則經雙方協商後本協議可以暫停履行。如乙方專家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回國的,甲方應負擔回國旅費。
(十一)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中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單位。
(十二)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中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附件:技術諮詢具體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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