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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書(通用7篇)

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書(通用7篇)

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書 篇1

第一章 總 則

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書(通用7篇)

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水源保護和供水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規劃、推動實施城鄉區域集中供水,根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武漢市人民政府將武漢市中心城區相關供水特許經營權授予武漢市XX公司,雙方特此簽訂本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

第一條 協議雙方分別為:

甲方:(經中國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政府授權簽署);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本協議由雙方於 年 月 日在中國 湖北 省 武漢簽署。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 名詞解釋: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本協議中中國不包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

供水設施: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羣、輸(配)水管網、淨(配)水廠、水站、進户總水錶等。

特許經營權:指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及特許經營期限內,乙方擁有自來水生產、提供供水服務、收取水費及供水延伸服務費並負責供水設施的建設、經營、維護和更新的特許經營權利。

生效日:指本協議簽署之日。

特許經營期:特許經營期限為30年,自20__年12月1日至2045年11月30日,特許經營期結束後乙方可優先續簽特許經營協議。

如果特許期限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調整,本特許經營期限及相應條款應依據法律規定修訂並簽訂補充協議。

特許經營區域範圍:為乙方名下自來水廠及公共供水管網所覆蓋的供水服務區域;乙方特許經營期限內在武漢市新收購、新建或改擴建的自來水廠及供水管網自動獲得特許經營權。

不可抗力: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 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 流行病、瘟疫;

(3) 戰爭行為、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 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 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及其他原材料中斷;

(6) 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營業日: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為非營業日,則應視支付日為下一個營業日。

環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圍的空氣、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及供水過程中(包括為供水而為的事先安排和收尾性工作)造成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合理盈利水平:指按照《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淨資產收益率8%-10%。

第三章 協議的應用

第四條 各方同意本協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生產、經營行為實施監管的依據之一。

第五條 本協議並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夥關係。

第六條 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1) 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有權簽署本協議,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2) 本協議構成甲方和乙方權利義務的基礎,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3) 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安排;

(4) 為實現規模經營和降低成本,以及提供符合國家規範和標準的供水服務,武漢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特許經營權期限內不再批准任何個人和企業進入特許經營區域從事供水服務,確保乙方實現排他性經營;

(5) 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未經武漢市人民政府書面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對特許經營權進行處置、分解、質押、二次轉包或承包等。

第七條 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第四章 供水工程

第八條 供水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應當按照國家、湖北省和武漢市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並積極採用國內、國際先進工藝及技術。供水項目建設選用的設備、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武漢市標準。

第九條 乙方應按照法律規定的招投標制度選擇專業施工、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實施監督和控制。

第十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助、監督、檢查乙方建設過程中涉及的審批、用地、施工協調等相關工作:

(1) 協助乙方獲得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2) 協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3) 武漢市人民政府和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合理的新建、改建和擴建計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4) 協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① 安置受建設影響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設供水工程的場地上的任何建築物或障礙物;

② 供水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或永久用電、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

第五章 供水設施的運營與維護

第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

(1)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 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督檢查,受理用户對乙方的投訴;

② 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對乙方按法律規定製定的供水服務標準,包括水質、水量、水壓、維修以及投訴等進行審查;

③ 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④ 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及有效;

⑤ 甲方有權對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護範圍內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動實施處罰;

⑥ 法律、規章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 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 依據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用户供水,依法自主經營;

② 在特許經營期內,武漢市政府主管部門或其受託機構依法對乙方進行財務審計。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③ 履行協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④ 法律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並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範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

第十三條 乙方應對取水設施、淨水廠、加壓泵站、主幹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並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

第十四條 在運營期內如供水設施的重大部分需要替換、重建,乙方必須及時替換、重建,並將替換情況説明報甲方備案。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保證水淨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淨水工藝的要求。在淨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十六條 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以及相關的安全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乙方的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第十八條 乙方必須具備保證供水設施設備完好的定期檢查、維護和故障搶修程序及手段。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保證從事制水的人員按國家規定經過嚴格體檢。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建立完整齊全的主要設備、設施檔案並與實物相符。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建立生產、經營、服務全過程規範的原始記錄、統計報表及台帳。

第二十二條 因城市建設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改裝、拆除或遷移乙方經營的城市供水設施的,甲方需與乙方進行協商並就補償事宜達成共識後方可依法進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的基本供水的應急預案,並在供水緊急情況下,嚴格執行供水應急預案,服從甲方的調度。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定時向甲方提供生產以及經營的統計數據。為了核實某些情況,甲可要求乙方對供水系統的性能和運轉情況提供統計資料。

第六章 供水服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在該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對所有願意接受服務的用户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不間斷的服務,不得實行任何歧視性待遇。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保障每日24小時的連續供水服務,在因擴建及設施檢修需停止供水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户,因發生緊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儘快恢復正常供水。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特許經營區域和期限內,必須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制度,並對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水質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管網測壓點及採樣點的設置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確保供水管網壓力和水質水量達到標準要求,不斷提高和優化服務質量。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建立公眾參與機制,提供諮詢服務,向社會公佈用水申請程序、水質、水量、水壓等涉及供水服務的各項服務指標,保障公眾能對特許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九條 乙方發現影響供水安全的水質問題,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通知甲方。

第三十條 甲方依法監督乙方的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環境保護部門、甲方發現城鎮供水水質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應對措施。

第七章 收 費

第三十一條 特許經營期內,乙方可依法向用户收取水費、供水工程費、供水延伸服務費等費用,對拒絕支付或無理拖欠應交相關費用的用户享有追索的權利,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三十二條 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隻計量水錶時,由供用水雙方協商用水比例,執行分類水價。

第三十三條 水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驗水錶並結算水費。

第三十四條 按照適用法律,雙方同意水價調整原則、條件和程序如下:

(1)水價的確定原則

按照《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在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水價格應足以覆蓋供水業務的合理成本、費用、税金、合理盈利,具體計算公式為:

P=(合理成本+費用+税金+合理盈利)/核定供水量

= [C* +(ER)/(1-所得税率)] ×[(1+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增值税附加費率)] /Q*

P:供水價格;

C*:供水定價總成本=制水成本+輸配成本+期間費用,參照乙方上一年度供水定價總成本,並加上未來三年成本增長的平均值。其中,制水成本、輸配成本、期間費用核定辦法參考《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確定;

E*:乙方上年末的淨資產,考慮當年新增股東投入及擴大再生產等變化因素;

R:合理盈利水平對應的淨資產收益率(8%-10%);

Q*=供水總量×(1-合理產銷差率);

供水總量指乙方在上一年度實際供出的全部水量,合理產銷差率根據《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核定。

如相關法律、法規或地方政策對水價構成發生變化,則對上述公式進行相應調整。

(2)水價調整的條件

依據《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出調整供水價格的申請:

1、按國家法律、法規正常經營,價格水平不足以維持簡單再生產的;

2、達不到合理盈利水平,且政府不能足額補貼的;

3、為提高水質、安全標準,對水源、水廠、管網進行改擴建,需要合理補償再生產投資的;

4、其他依據法律法規及相關協議可以申請調整供水價格的條件。

(3)水價調整的程序

乙方應根據上述公式按年度計算是否需要調整水價,當滿足價格調整的條件時,應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調價申請報告,調價申報文件應同時報送同級供水行政主管部門。

價格主管部門應在受理申請文件10個工作日內提出價格調整意見報武漢市人民政府,武漢市人民政府應在1個月內明確意見。如決定調價,武漢市人民政府應授權價格主管部門及時啟動調價程序。

調整城市供水價格時,應按規定實行成本公開制度、成本監審制度、聽證制度和公告制度。

第八章 政府補貼機制

第三十五條 政府補貼的條件

根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向用户收費不足以覆蓋特許經營建設、運營成本及合理收益的,可由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補助,包括政府授予特許經營項目相關的其它開發經營權益",當乙方的淨資產收益率未達到合理盈利水平時,武漢市財政局應及時給予必要合理的補貼。

第三十六條 政府補貼申請

當滿足政府補貼條件時,乙方可在當年7月以前向武漢市財政局提出書面申請。

第三十七條 政府補貼的審核與確定

武漢市財政局在收到政府補貼申請後,應按《企業會計準則》於當年9月以前完成審核工作,補貼金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Z=[C+(E×R)/(1-所得税率)] - S

Z:政府補貼金額(元);

C:當年的營業總成本,包括營業成本、營業税金及附加、期間費用等實際運營成本,根據"經審計的乙方當年1-6月的營業總成本×2"折算;

E:當年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根據"經審計的乙方1-6月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折算;

R:合理盈利水平對應的淨資產收益率(8%-10%);

S:當年的營業收入(不含增值税),根據"經審計的的乙方當年1-6月的營業收入×2"折算(如當年7-12月發生水價調整則相應考慮增加)。

第三十八條 政府補貼資金支付

武漢市財政局應將審核確定的政府補貼列入次年財政預算,並在次年3月底以前完成款項支付。

第九章 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變更及延長

第三十九條 特許經營期滿,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終止。

特許經營期滿一年以前,乙方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經武漢市人民政府批准,甲乙雙方簽署延長特許經營期協議。

第四十條 乙方享有的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的供水特許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四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且在收到甲方通知後未採取有效的糾正、改進和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1) 擅自轉讓、抵押、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 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嚴重危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3) 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嚴重危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4) 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 嚴重違反本協議或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二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擬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當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3個月內作出答覆。在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與服務。

第四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十章 違約與賠償

第四十四條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當協議一方發生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使非違約方遭受任何損害、損失、增加支出或承擔額外責任,非違約方有權獲得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上款所述賠償不應超過違約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到的損害、損失、支出或責任。

在特許經營期限內,如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乙方的經營中斷或不能完全履行其義務,乙方可提出與甲方進行協商,共同研究解決辦法。但並不免除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進行事先合理預防和防範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對於是否發生違反本協議的情況有爭議,應按照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中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解決。

第四十六條 非違約方必須採取合理措施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違反本協議引起的損失,並有權從違約方獲得為謀求減輕和減少損失而發生的任何合理費用。

如果非違約方未能採取上款所述措施,違約方可以請求從賠償金額中扣除本應能夠減輕或減少的損失金額。

第四十七條 如果損失是部分由於非違約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產生於應由非違約方承擔風險的另一事件,則應從賠償的數額中扣除這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八條 特許經營期內,自乙方內部發生的或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的任何法律訴訟、糾紛,均不影響乙方對特許經營權所享有的權利,以及乙方所應履行的特許經營義務。

第十一章 保 密

第四十九條 甲方和乙方對知悉的或者獲取的有關本協議和供水設施的所有資料和文件等保密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十條 本協議項下"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 一方因項目需要而向另一方提供的有關其自身及其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直屬單位及關聯方的各種信息,無論該等信息依附於何種載體(書面形式、其他有形形式或口頭形式),無論是在簽署本協議之前提供、簽署日提供還是之後提供的,亦無論是原件還是複印件;

(2) 雙方因項目需要而製作及/或發送、抄送、遞交或以電子郵件等形式傳遞的工作底稿、文件、意見、建議、報表、承諾函、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電話記錄、調查筆錄、調查報告、電子郵件等文件資料;

(3) 雙方就項目製作的方案、研究解決意見、建議、設想、探討、論證等出具或發送、抄送、遞交或以電子郵件等形式傳遞的文件資料;

(4) 雙方因項目需要而訂立的任何合同、協議、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文件及其履行情況;

(5) 相關主管機關就項目出具的審批、核准、備案文件;

(6) 雙方因項目需要而接觸到的或獲知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五十一條 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雙方將嚴格保守保密信息並不得出賣、交易、轉讓、發表或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保密信息,包括通過採用電子或數字的複印或其他複製方法。

第五十二條 保密期至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後10年。但發生以下情形時,一方可不

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保密信息:

(1) 已經公佈的或按本協議可以其他方式公開取得的信息;

(2) 一方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已經取得的信息;

(3) 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從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 按照適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 根據司法機關或有權行政管理機關的判決、決定或通知等應當予以披露;

(6) 為履行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而披露的行為。

(7) 一方提供該信息時,已以書面方式明示無須保密或可向特定第三人披露。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且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一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五十四條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影響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五十五條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法律變更的一方必須盡合理的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影響,包括:

(1) 根據合理判斷採取適當措施併為此支付合理的金額;

(2) 與另一方協商制定並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確定為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帶來的損失應採取的合理措施;

(3) 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之後必須儘快恢復履行本協議義務。

第十三章 爭議解決

第五十六條 雙方同意,如在執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應通過協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該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

第十四章 其他條款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八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據國家和武漢市的現行法律法規、政策辦理。對於暫無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可循的未盡事宜,武漢市人民政府授權甲方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與乙方協商後,另行處理。

第六十條 本協議中各條款的最終解釋權屬武漢市人民政府,國家另有法律規定的除外。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書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水源保護和供水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規劃、推動實施城鄉區域集中供水,根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__________ 將________相關供水特許經營權授予 ,雙方特此簽訂本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

第一條 協議雙方分別為: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局長。

乙方: 自來水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董事長。

第二條 本協議由雙方於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 市簽署。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 名詞解釋: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本協議中中國不包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

供水設施: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羣、輸(配)水管網、淨(配)水廠、水站、進户總水錶等。

特許經營權:指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及特許經營期限內,乙方擁有自來水生產、提供供水服務、收取水費及供水延伸服務費並負責供水設施的建設、經營、維護和更新的特許經營權利。

生效日:指本協議簽署之日。

特許經營期:特許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特許經營期結束後乙方可優先續簽特許經營協議。

如果特許期限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調整,本特許經營期限及相應條款應依據最新法律規定修訂並簽訂補充協議。

特許經營區域範圍:為乙方名下自來水廠及公共供水管網所覆蓋的供水服務區域;乙方特許經營期限內在武漢市新收購、新建或改擴建的自來水廠及供水管網自動獲得特許經營權。

不可抗力: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流行病、瘟疫;

戰爭行為、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及其他原材料中斷;

由於不能歸因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曆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營業日: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為非營業日,則應視支付日為下一個營業日。

環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圍的空氣、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及供水過程中(包括為供水而為的事先安排和收尾性工作)造成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合理盈利水平:指按照《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淨資產收益率8%-10%。

第三章 協議的應用

第四條 各方同意本協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生產、經營行為實施監管的依據之一。

第五條 本協議並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夥關係。

第六條 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有權簽署本協議,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本協議構成甲方和乙方權利義務的基礎,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安排;

(4) 為實現規模經營和降低成本,以及提供符合國家規範和標準的供水服務,武漢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特許經營權期限內不再批准任何個人和企業進入特許經營區域從事供水服務,確保乙方實現排他性經營;

(5) 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未經武漢市人民政府書面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對特許經營權進行處置、分解、質押、二次轉包或承包等。

第七條 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第四章 供水工程

第八條 供水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應當按照國家、湖北省和武漢市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並積極採用國內、國際先進工藝及技術。供水項目建設選用的設備、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武漢市標準。

第九條 乙方應按照法律規定的招投標制度選擇專業施工、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實施監督和控制。

第十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助、監督、檢查乙方建設過程中涉及的審批、用地、施工協調等相關工作:

協助乙方獲得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准;

協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武漢市人民政府和甲方對乙方提出的合理的新建、改建和擴建計劃應當給予支持和幫助;

協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安置受建設影響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設供水工程的場地上的任何建築物或障礙物;

供水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或永久用電、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

第五章 供水設施的運營與維護

第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

(1)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督檢查,受理用户對乙方的投訴;

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對乙方按法律規定製定的供水服務標準,包括水質、水量、水壓、維修以及投訴等進行審查;

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及有效;

甲方有權對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護範圍內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動實施處罰;

法律、規章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 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依據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用户供水,依法自主經營;

② 在特許經營期內,武漢市政府主管部門或其受託機構依法對乙方進行財務審計。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③ 履行協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④ 法律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並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範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

第十三條 乙方應對取水設施、淨水廠、加壓泵站、主幹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並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

第十四條 在運營期內如供水設施的重大部分需要替換、重建,乙方必須及時替換、重建,並將替換情況説明報甲方備案。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保證水淨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淨水工藝的要求。在淨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十六條 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以及相關的安全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乙方的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第十八條 乙方必須具備保證供水設施設備完好的定期檢查、維護和故障搶修程序及手段。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保證從事制水的人員按國家規定經過嚴格體檢。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建立完整齊全的主要設備、設施檔案並與實物相符。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建立生產、經營、服務全過程規範的原始記錄、統計報表及台帳。

第二十二條 因城市建設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改裝、拆除或遷移乙方經營的城市供水設施的,甲方需與乙方進行協商並就補償事宜達成共識後方可依法進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的基本供水的應急預案,並在供水緊急情況下,嚴格執行供水應急預案,服從甲方的調度。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定時向甲方提供生產以及經營的統計數據。為了核實某些情況,甲可要求乙方對供水系統的性能和運轉情況提供統計資料。

第六章 供水服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在該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對所有願意接受服務的用户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不間斷的服務,不得實行任何歧視性待遇。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保障每日________小時的連續供水服務,在因擴建及設施檢修需停止供水服務時,應提前________小時通知用水户,因發生緊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儘快恢復正常供水。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特許經營區域和期限內,必須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制度,並對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水質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管網測壓點及採樣點的設置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確保供水管網壓力和水質水量達到標準要求,不斷提高和優化服務質量。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建立公眾參與機制,提供諮詢服務,向社會公佈用水申請程序、水質、水量、水壓等涉及供水服務的各項服務指標,保障公眾能對特許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十九條 乙方發現影響供水安全的水質問題,應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通知甲方。

第三十條 甲方依法監督乙方的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環境保護部門、甲方發現城鎮供水水質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應對措施。

第七章 收 費

第三十一條 特許經營期內,乙方可依法向用户收取水費、供水工程費、供水延伸服務費等費用,對拒絕支付或無理拖欠應交相關費用的用户享有追索的權利,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三十二條 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隻計量水錶時,由供用水雙方協商用水比例,執行分類水價。

第三十三條 水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週期抄驗水錶並結算水費。

第三十四條 按照適用法律,雙方同意水價調整原則、條件和程序如下:

(1)水價的確定原則

按照《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等現行法律法規,在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水價格應足以覆蓋供水業務的合理成本、費用、税金、合理盈利,具體計算公式為:

P=(合理成本+費用+税金+合理盈利)/核定供水量

= [C* +(ER)/(1-所得税率)] ×[(1+增值税率)/(1-增值税率×增值税附加費率)] /Q*

P:供水價格;

C*:供水定價總成本=制水成本+輸配成本+期間費用,參照乙方上一年度供水定價總成本,並加上未來三年成本增長的平均值。其中,制水成本、輸配成本、期間費用核定辦法參考《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確定;

E*:乙方上年末的淨資產,考慮當年新增股東投入及擴大再生產等變化因素;

R:合理盈利水平對應的淨資產收益率(8%-10%);

Q*=供水總量×(1-合理產銷差率);

供水總量指乙方在上一年度實際供出的全部水量,合理產銷差率根據《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核定。

如相關法律、法規或地方政策對水價構成發生變化,則對上述公式進行相應調整。

(2)水價調整的條件

依據《湖北省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出調整供水價格的申請:

1、按國家法律、法規正常經營,價格水平不足以維持簡單再生產的;

2、達不到合理盈利水平,且政府不能足額補貼的;

3、為提高水質、安全標準,對水源、水廠、管網進行改擴建,需要合理補償再生產投資的;

4、其他依據法律法規及相關協議可以申請調整供水價格的條件。

(3)水價調整的程序

乙方應根據上述公式按年度計算是否需要調整水價,當滿足價格調整的條件時,應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調價申請報告,調價申報文件應同時報送同級供水行政主管部門。

價格主管部門應在受理申請文件10個工作日內提出價格調整意見報武漢市人民政府,武漢市人民政府應在1個月內明確意見。如決定調價,武漢市人民政府應授權價格主管部門及時啟動調價程序。

調整城市供水價格時,應按規定實行成本公開制度、成本監審制度、聽證制度和公告制度。

第八章 政府補貼機制

第三十五條 政府補貼的條件

根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向用户收費不足以覆蓋特許經營建設、運營成本及合理收益的,可由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補助,包括政府授予特許經營項目相關的其它開發經營權益”,當乙方的淨資產收益率未達到合理盈利水平時,武漢市財政局應及時給予必要合理的補貼。

第三十六條 政府補貼申請

當滿足政府補貼條件時,乙方可在當年7月以前向武漢市財政局提出書面申請。

第三十七條 政府補貼的審核與確定

武漢市財政局在收到政府補貼申請後,應按《企業會計準則》於當年9月以前完成審核工作,補貼金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Z=[C+(E×R)/(1-所得税率)] - S

Z:政府補貼金額(元);

C:當年的營業總成本,包括營業成本、營業税金及附加、期間費用等實際運營成本,根據“經審計的乙方當年1-6月的營業總成本×2”折算;

E:當年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根據“經審計的乙方________月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折算;

R:合理盈利水平對應的淨資產收益率(________%);

S:當年的營業收入(不含增值税),根據“經審計的的乙方當年________月的營業收入×2”折算(如當年________月發生水價調整則相應考慮增加)。

第三十八條 政府補貼資金支付

武漢市財政局應將審核確定的政府補貼列入次年財政預算,並在次年3月底以前完成款項支付。

第九章 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變更及延長

第三十九條 特許經營期滿,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終止。

特許經營期滿一年以前,乙方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經武漢市人民政府批准,甲乙雙方簽署延長特許經營期協議。

第四十條 乙方享有的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的供水特許經營權受法律保護,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四十一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且在收到甲方通知後未採取有效的糾正、改進和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擅自轉讓、抵押、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嚴重危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嚴重危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未經甲方批准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嚴重違反本協議或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十二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擬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當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3個月內作出答覆。在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與服務。

第四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十章 違約與賠償

第四十四條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當協議一方發生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使非違約方遭受任何損害、損失、增加支出或承擔額外責任,非違約方有權獲得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上款所述賠償不應超過違約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到的損害、損失、支出或責任。

在特許經營期限內,如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乙方的經營中斷或不能完全履行其義務,乙方可提出與甲方進行協商,共同研究解決辦法。但並不免除乙方對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進行事先合理預防和防範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對於是否發生違反本協議的情況有爭議,應按照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中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解決。

第四十六條 非違約方必須採取合理措施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違反本協議引起的損失,並有權從違約方獲得為謀求減輕和減少損失而發生的任何合理費用。

如果非違約方未能採取上款所述措施,違約方可以請求從賠償金額中扣除本應能夠減輕或減少的損失金額。

第四十七條 如果損失是部分由於非違約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產生於應由非違約方承擔風險的另一事件,則應從賠償的數額中扣除這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八條 特許經營期內,自乙方內部發生的或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的任何法律訴訟、糾紛,均不影響乙方對特許經營權所享有的權利,以及乙方所應履行的特許經營義務。

第十一章 保 密

第四十九條 甲方和乙方對知悉的或者獲取的有關本協議和供水設施的所有資料和文件等保密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十條 本協議項下“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1) 一方因項目需要而向另一方提供的有關其自身及其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直屬單位及關聯方的各種信息,無論該等信息依附於何種載體(書面形式、其他有形形式或口頭形式),無論是在簽署本協議之前提供、簽署日提供還是之後提供的,亦無論是原件還是複印件;

(2) 雙方因項目需要而製作及/或發送、抄送、遞交或以電子郵件等形式傳遞的工作底稿、文件、意見、建議、報表、承諾函、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電話記錄、調查筆錄、調查報告、電子郵件等文件資料;

(3) 雙方就項目製作的方案、研究解決意見、建議、設想、探討、論證等出具或發送、抄送、遞交或以電子郵件等形式傳遞的文件資料;

(4) 雙方因項目需要而訂立的任何合同、協議、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文件及其履行情況;

(5) 相關主管機關就項目出具的審批、核准、備案文件;

(6) 雙方因項目需要而接觸到的或獲知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五十一條 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雙方將嚴格保守保密信息並不得出賣、交易、轉讓、發表或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保密信息,包括通過採用電子或數字的複印或其他複製方法。

第五十二條 保密期至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後10年。但發生以下情形時,一方可不

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提供保密信息:

已經公佈的或按本協議可以其他方式公開取得的信息;

一方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已經取得的信息;

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從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按照適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根據司法機關或有權行政管理機關的判決、決定或通知等應當予以披露;

(6) 為履行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而披露的行為。

(7) 一方提供該信息時,已以書面方式明示無須保密或可向特定第三人披露。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且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一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五十四條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影響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五十五條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法律變更的一方必須盡合理的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影響,包括:

根據合理判斷採取適當措施併為此支付合理的金額;

與另一方協商制定並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確定為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帶來的損失應採取的合理措施;

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之後必須儘快恢復履行本協議義務。

第十三章 爭議解決

第五十六條 雙方同意,如在執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應通過協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該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

第十四章 其他條款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八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據國家和武漢市的現行法律法規、政策辦理。對於暫無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可循的未盡事宜,武漢市人民政府授權甲方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與乙方協商後,另行處理。

第六十條 本協議中各條款的最終解釋權屬武漢市人民政府,國家另有法律規定的除外。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書 篇3

特許者:(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許方式和內容

1.乙方自願申請加盟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後,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註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並提供管理體系。

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培訓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二、特許企業的經營範圍,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乙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元。(大寫元)

2.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後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後,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再退還保證金。

3.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後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4.甲方賬户所在地為:。

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後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户。乙方合同期限為年。第一年免交管理費,以後每年元繳納。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

3.總部以集中進貨、降低成本、保證貨源質量,有組織地統一產品配送。(先款後貨)

4.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鑑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四、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1.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註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範圍,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3.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4.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規定的管理制度、規範標準。

五、商標使用

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註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2.甲方是註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於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註冊該商標的申請。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六、保密

1.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後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將公司的利益向外透露。

2.違約與處罰: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以上的違約金。

3.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七、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和附則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於分立、合併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範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範。

(4)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5)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的責任

(6)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註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7)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誌、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8)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誌(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誌)。

(9)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後,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     (簽字)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鑑於甲方為擴大“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_____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銷售的規範化、標準化和專業化,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鑑於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並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願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條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後,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並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簽定本合同並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本合同並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保證條款

第七條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乙方保證其用於_________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系列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範圍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內____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的_________特許經營權,並歸屬_________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鑑於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許經營加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

第十二條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元應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三條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後,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四條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税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乙方權利

第十五條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範圍內________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第十六條乙方享有甲方_________結算價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下調,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七條針對乙方新開店所需樣品,甲方按購貨基準價格_________折一次性收取樣品貨款。樣品方案需符合甲方要求,樣品清單須報特許經營部經理審核,並報銷售總監批准後執行。賣場調整及樣品調整不享受此折扣政策。

第十八條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九條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二十條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乙方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保證承擔“___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並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範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二條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和數量的賣場專用陳列、銷售“____________”產品。

第二十三條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標準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四條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並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六條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並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乙方保證不以“___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八條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九條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訂單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並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三十條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如需跨區域開展集團銷售業務,需向集團公司經營部申報項目,經經營部備案審批後,方可開展集團銷售業務。

第三十一條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後撤除_________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___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甲方權利

第三十三條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四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銷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___萬元以上,乙方開店三個月後,每月保底銷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保底銷售回款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

第三十五條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七條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甲方義務

第三十九條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範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四十條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四十一條協助並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並提供相關方面的諮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二條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並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並按_________產品售後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維修或調換。

第四十三條向乙方提供裝修設計方案,並指導商品陳列,確保有利於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銷售。

第四十四條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五條甲方向乙方有償提供必要的安裝服務工具、導購員和服務技工服裝以及部分助銷品和一定的廣告支持。

第四十六條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對活動中表現突出的乙方業務人員,甲方應給予直接的表彰和適當的鼓勵。

第十章合同終止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五十條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五十一條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五十三條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四條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所有權

第五十五條一切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於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註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

,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六條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五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二條規定後自動生效。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後生效。

第五十九條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六十條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

第六十一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第六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___集團經營部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特許經營運作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升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實現____________特許經營計劃成員經濟效益的最大化,並不斷擴大_________市場佔有率和市場覆蓋面,特制定本運作細則。

第二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是針對目前中國流通業經營現狀和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而規劃的。特許經營受許人享受相應權利,並承擔相應責任,共同探索_________之特許經營模式。

第三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服從《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的要求,本細則作為《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未盡事宜的具體補充。凡本細則未涉及部分,按_________集團經營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特許經營市場細分及特許經營分類

第四條市場細分

1.一級市場______-直轄市、省會、地市級重點城市

2.二級市場______-地市級城市

3.三級市場______-一般地市級城市、區縣級城市

第五條特許經營分類

1.一般特許經營______特許人(_________集團)將“____________”經營權直接或間接授予受許人,受許人在指定的區域內享有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2.委託特許經營______特許人(_________集團)將“____________”經營權直接授予受許人,受許人除在指定的經營區域內享有_________特許經營權外,還享有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代表_________集團向加盟申請者授予一般特許經營權。

第三章特許經營費用的收取標準及商號使用原則

第六條特許經營收費種類及收費標準

1.特許經營加盟金:免收

2.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免收

3.特許經營保證金:

(1)一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2)二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3)三級市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商號使用原則

1.特許經營受許人可使用“_________”商號。

2.特許經營協議終止,受許人必須立即停止使用特許人授予的商號,否則,特許人將全額扣罰受許人的特許經營保證金,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追究受許人法律責任。

第四章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第八條特許經營基本資格評估原則

1.受許人具有明顯的和長遠的經營目標、經營宗旨及經營機制。

2.受許人具有一定的業內經驗或相關行業的經營及管理經驗。

3.受許人具有較佳的財務狀況、良好的融資能力和足夠的人力資源配置。並按標準向特許人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

4.受許人具有獨立經營場所並按特許人標準進行賣場裝修,且一、二級市場單店面積不低於220平方米或總營業面積不低於300平方米,三級市場賣場面積不低於150平方米。

第九條委託特許經營確立原則

1.受許人具備對區域市場進行深度開發的能力,並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以參股或獨資的形式,建立三個以上連鎖店。

2.受許人年銷售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特許經營體系市場佈局原則

第十條每個市場按不同系列產品分別設一般特許經銷商。對經特許人評估確認的一般特許經銷商對_________其

它系列產品具有優先經營權。但是如果該受許人未能按要求建店,則特許人有權另設特許經銷商經營該系列產品。

第十一條一般特許經營商的經營區域原則上是在行政區劃範圍之內,但是如果市區相距_________公里以上,可另設一般特許經營商。

第十二條原則上只在一級市場設立委託特許經銷商,並且其周邊二三級市場區域市場為空白市場。二、三級市場不設委託特許經銷商。

第十三條受許人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向其它區域市場開展銷售業務。如客觀上與其它特許經營受許人和特許人直營連鎖店發生業務交叉,按特許人現行有關業務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章特許經營體系的組織管理

第十四條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由_________集團經營部負責規劃和市場佈局,並負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確立。

第十五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下屬各區域特許經營部受指派負責所轄地區特許經銷合作關係的建立,並負責特許經營受許人日常經營的支持、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特許經銷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

第十六條_________委託特許經銷商負責其所轄區域一般特許經銷商合作關係的建立,並負責所轄區域一般特許經銷商日常經營的支持、服務、培訓和監督,提出一般特許經營合作關係延展或終止的建議。區域特許經營部負責協助委託特許經銷商對一般特許經銷商進行監督及管理。

第十七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負責監督本運作細則和特許經營合同的執行情況,並決定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延展或終止。

第十八條_________集團經營部對確立特許經營合作關係的受許人授予統一使用的“_________”商號和特許經營授權書,終止合作關係時收回。

第七章特許經營體系的價格及結算管理

第十九條受許人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特許人對產品的市場指導價,並維護其的價格體系,配合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條受許人可根據本區域市場的實際情況自行制定促銷商品、賣場樣品和殘損品的市場銷售價格。

第二十一條受許人必須遵循特許人的價格管理規定,否則特許人將根據情節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直至終止合作關係

第二十二條_________集團_________有限公司負責與受許人結算貨款,貨款結算一律採取現款現貨的結算方式。

第八章銷售獎勵形式及標準

第二十三條受許人年終完成年度銷售任務時,特許人將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受許人進行獎勵。

第二十四條受許人年度銷售回款完成達到如下指標時,特許人以回款為基數,以產品或折扣形式分別給予返利。

返利條件返利基數返利標準:

(1)0-_________萬 回款額0

(2)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萬(含_________萬)回款額_________%

(5)_________萬以上(含_________萬) 回款額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按直營結算價結算的受許人,不再享受返利政策。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為_________特許經營體系成立和運作的綱領性文件,是特許經營體系正常運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七條依據本細則簽署的《_________特許經營合同書》是其法律基礎。

第二十八條本細則解釋權屬於_________集團經營部,對本細則的條款和內容,受許人可提出補充和修訂建議,建議被採納後,本細則可修改執行。

特許人:_________公司(公章)受許人:_______(公章)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書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________城市、地區_______特許經營活動,加強市場監管,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市簽署本協議。

第二條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___省(自治區) 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佈規範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註冊地點:_________,註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 特許經營原則甲乙雙方簽訂並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3)公共利益優先;  (4)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_________專業規劃;  (5)使用户獲得優質、公平和價格合理的_________服務;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四條 名詞解釋: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

“項目”:指_________項目。

“項目建設”:指項目的及其相關的設施和設備的設計、採購、施工、安裝、完工、測試和調試。

“公用設施”:指由特許經營權授予方為了項目施工和運營,連接至場區邊界並在特許期內負責維護和正常服務的輸變電、供水、供氣和通訊等設施。  “協議”:指特許經營權授予方與項目公司之間簽訂的本特許經營協議,包括附件1至附件_____,每一部分都應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從政府部門依法獲得的為項目公司或為項目工程的投資、設計、建設、運營和移交所需的許可、執照、同意、授權、核准或批准。

“履約保函”::指為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特許經營權”:指本協議中特許經營權授予方授予項目公司的、在特許經營期限內獨家在特許經營區域範圍內投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__________項目並收取費用的權利。

“違約”: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項目協議項下的義務,並且不是由於另一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違反任何項目協議項下的義務,也不是由於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擔風險的事件造成的。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颱風、龍捲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衝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國家政策的變更,如對垃圾處理設施的國有化等;  (6)國家政府部門實行的任何進口限制或配額限制;  (7)由於非特許經營權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託的機構造成的運輸中斷。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和取消

第五條 特許經營權授予  

(1)甲方與乙方簽署本特許經營協議;  

(2)甲方應當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並以適當方式公示。

第六條 特許經營履約保函  簽訂協議後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為違約金或用於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凡用於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於事項處理後的_______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履約保函金額_______。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條 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範圍為_________現行行政管轄區域內,東起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止;北起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止。乙方不得擅自擴展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附圖。

第九條 特許經營業務範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業務範圍:_________

第十條 特許經營權轉讓、出租和質押  在特許經營期間,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將本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轉讓、出租和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一條 特許經營權的取消  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應當依法終止特許經營協議,取消其特許經營權,並實施臨時接管:  (1)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第十二條 期限屆滿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  (1)因不可抗力或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2)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雙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第十四條 特許經營協議終止日  (1)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提前終止協議生效日;  (3)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日。

第十五條 特許經營終止協議 (1)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應在終止日_________日前完成談判,並簽署終止協議; (2)本協議因特許經營權被取消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終止_________日前簽署終止協議。  第十六條 資產歸屬與處置原則  (1)誰投資誰所有;  (2)資產處置以甲乙雙方認定的中介機構對乙方資產評估的結果為依據;  (3)乙方不再擁有特許經營權時,其資產必須進行移交,並按評估結果獲得補償。

第五章 項目建設

第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以_______(視項目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項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並確保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獨佔性地使用土地。

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上述項目土地用於項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十八條 設計要求  乙方應按附件1規定的技術規範和要求以及適用法律法規進行本項目設施的初步設計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審批程序,自行承擔或選擇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本項目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應對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本項目設計中的任何缺陷負責,甲方未對設計文件提出異議不應被視為對本協議項下其權利的放棄,或以任何方式解除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第十九條 審閲設計標準和技術規範乙方已審閲過附件1規定的設計標準和技術規範。對設計文件中的任何錯誤、不一致、不明確或遺漏應在下一階段工作中提出並給予糾正,否則造成的後果和一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條 施工圖設計乙方應根據批准的初步設計和附件1中列明的設計標準和技術規範進行施工圖設計,並提供給甲方及具有審查資質的專門機構進行建設前審查。如果在施工圖設計中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重大變更則應提出變更理由。有內容變更的施工圖設計,必需經甲方批准方可以據此施工。如申報後 日內甲方未書面拒絕,視為甲方同意該施工圖的內容變更。

第二十一條 建設 乙方應依照所有適用法律法規和建設程序以及本協議的要求,負責本項目設施的建設工程,並承擔建設工程中應承擔的費用和風險,包括:(a)在本協議規定的開工日期或之前,開始工程建設,在本協議規定的竣工日期或之前竣工;(b)進行施工前準備,及時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設施;(c)根據適用法律法規和基本建設程序、批准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所有適用的施工標準和規範及本協議的其它要求,自行承擔或選擇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商進行項目施工建設。在施工工程中安裝的所有設備必須是全新的,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須經檢驗是合格的;(d)按照適用法律法規選擇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進行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過程監理,並承擔相應費用;(e)在項目建設過程中,乙方在簽署、取得或完成各種合同、審批等文件後,應於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有關項目建設的文件之複印件報甲方備案;(f)在工程建設完成後交付有關竣工圖紙和技術資。

第二十二條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在工程建設開始之前,乙方應制定和執行工程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計劃,並在工程建設進度月報表中同時反映工程質量監控情況。

第二十三條 項目進度計劃雙方應根據附件6規定的進度計劃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建設義務。如果出現下列情況,附件6規定的進度計劃日期的最後期限將延長或修改。(a)不可抗力事件;(b)發現文物使工程建設的實施延誤;(c)由於甲方的違約而造成乙方的延誤;(d)由於乙方的違約而造成甲方的延誤。

第二十四條 進度日期的延長 當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一方應在實際發生延誤的_______個工作日之內,向另一方提出書面的延期要求,並説明該延期是已採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後所無法迴避的延期。  收到延期要求的一方應積極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就延期事項進行協商,並達成書面意見。如提出書面要求的一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之內沒有收到另一方對延期表示異議的書面意見,將被視為另一方對延期的要求已表示同意。

第二十五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開始商業運營日的延誤 如果由於甲方的違約造成開始商業運營日的任何延誤,乙方應:(a)提出進度計劃日期作適當延長;(b)有權獲得延誤的經濟補償,使乙方基本上恢復到該延誤沒有發生時相同的經濟狀況。其中經濟補償的金額為每日支付______元; (c)有權獲得延長特許經營期,相應延長的特許經營期應不少於被延誤的商業運營期。

第二十六條 乙方導致的竣工延誤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導致開始商業運營日的延誤,則乙方應就發生的任何延誤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延誤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____元。甲方可以從履約保函中兑取,直至履約保函全部兑取完。如果履約保函累計被兑取完畢或者違約金金額累計達到履約保函金額,甲方有權立即發出終止意向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 進度報告  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設進度月報,該月報應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設工程進度和質量、預計完成工程的時間,如果進度和質量發生問題,應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計劃。

第二十八條 交付圖紙和技術資料在竣工日之後_______個月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a)_______份項目設施的全套施工和竣工圖紙、竣工驗收記錄;(b)_______份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和圖紙的複印件(包括設備平面圖、説明書、使用和維護手冊、質量保證書、安裝記錄、測試記錄、質量監督和驗收記錄);(c)_______份,甲方合理要求的與項目有關的其它技術文件或資料。

第二十九條 項目設施竣工驗收乙方應至少提前_______個工作日向甲方發出竣工驗收的書面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後的_______日內派代表參加由乙方組織有關方面聯合進行的竣工驗收。如果甲方在收到通知後未參加竣工驗收,則竣工驗收可在甲方缺席的情況下按預定的時間進行,並將驗收結果及時通報甲方。 如果竣工驗收部分或全部不合格,甲方應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陳述不合格理由。乙方應採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補救不合格情況,並應至少提前_______個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再次組織竣工驗收。乙方應對因不合格而導致的費用增加和工期延誤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甲方在再次竣工驗收結束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未發出有關不合格的書面通知,並且驗收結果已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則視為項目設施竣工。  第六章 項目的運營與維護

第三十條 運營與維護  (1)明確在特許期內乙方負責_______設施的管理、運營、安全和維護的任務和責任。  (2)在特許期內運營維護期間,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3)明確監管機構對於運營安全和技術要求監督和檢查要求。  (4)檢驗與維護手冊:明確乙方的_______設施的檢驗與維護手冊的要求。  (5)監督管理手冊:明確甲方對於乙方運營和維護工作的監督管理權限、程序、措施和懲處手段。  (6)明確運營與維護保函(或其他擔保)數額、補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確乙方違反其_______設施的義務情況下的處理措施。  (8)明確項目或其任何部分違反應適用的中國的安全標準和法規情況下的處理措施。  (9)明確乙方運營_______設施應達到指定技術規範規定的處置標準、產品標準、環境標準。  (10)明確甲方及其代表在不影響正常作業情況下進入_______設施,以監察_______設施的運營 和維護的權利和條件。  (11)明確乙方應提供的定期報告:包括運營報告、財務報告、環境監測報告等。  (12)明確如項目運營和維護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甲方選擇自行或指定第三方運營和維護的權利。  (13)明確運營期間需要擴建等建設項目時的程序與條件。

第三十一條 項目的融資和財務管理  (1)明確在特許期內,乙方負責籌集_______設施建設、運營和維護所需的所有資金的義務。  (2)明確乙方在特許期內項目公司股東在項目投資的股本金數額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資情況下,規定乙方所有需要以外匯進行有關本項目的結算的銀行帳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資情況下,甲方應明確乙方、建設承包商和運營維護承包商在中國境內開立、使用外匯帳户,向境外帳户匯出資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資情況下,應規定乙方在特許期內將項目的人民幣收入兑換成外匯,以支付項目外匯支出、外幣貸款還本付息和支付外國股東股本金的利潤等事宜。  (6)在利用外資情況下,乙方(或股東)將其利潤匯出境外的條件。  (7)對於乙方財務報表的要求。(8)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成本進行監管,並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

第七章 項目的移交

第三十二條 特許期結束後的移交  (1)明確特許期結束後,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有形、無形資產內容及完好程度。  (2)明確最後恢復性大修的時間、範圍和要求,以及移交驗收程序。  (3)明確移交的備品備件的內容和程序。  (4)明確移交日期_______設施的狀況要求、缺陷責任期內乙方的責任和責任的限制、以及對於未能修復缺陷或損害的賠償、對於移交維護保險的要求等。  (5)明確在移交時,乙方所有承包商和供應商提供的尚未期滿的擔保及保證、所有保險單、暫保單和保險單批單等轉讓給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的方式。  (6)關於乙方運營和維護_______設施的所有文件、圖紙、技術和技術訣竅,及所有無形資產的移交和授讓方式。  (7)明確特許期結束後原乙方僱員的處置。  (8)明確對於乙方簽訂的、於移交日期仍有效的運營維護合同、設備合同、供貨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處置。  (9)明確乙方移走的物品的範圍和方式。  (10)明確乙方應承擔移交日期前_______設施的全部或部分損失或損壞的風險,除非損失或損壞是由甲方的違約所致。  (11)明確所進行移交和轉讓及其批准所需的費用和支出方式。  (12)明確移交機構組成及移交程序。  (13)明確本協議移交後的效力。  (14)明確甲方對於運營與維護保函(或其他擔保)的餘額解除的時間或條件。  (15)明確如果甲方將再次授予特許經營權,乙方是否有優先權及其條件。

第八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第三十三條 甲方權利

(1)甲方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業務進行監管; (2)監督乙方實施特許經營協議內容,並可聘請中介機構對乙方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向乙方提出建議; (3)對乙方就項目的投資、設計、建設、運營和移交所需的審查、許可、執照、同意、授權或批准。  (4)享有審查乙方項目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是否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權利;  (5)受理用户對乙方的投訴,進行核實並依法處理;(6)乙方在特許經營期間有不當行為時甲方有終止協議或取消特許經營權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義務  (1)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性,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在已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地域範圍內,再將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方;  (2)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扶持;(3)明確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4)在項目的建設及運營期間,根據雙方商定,甲方將聯繫有關部門向乙方提供公共安全保障。(5)明確在重要的法律變更情況下協議的執行和補償。(6)維護特許經營範圍市場秩序;(7)制訂臨時接管乙方_______設施及運行預案,保證社會公眾的利益;(8)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五條 乙方權利  (1)享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_______業務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特許經營權範圍內的_______的投資、發展權利;  (3)維護_______安全運行的權利;  (5)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六條 乙方義務(1)制訂發展的遠、近期投資計劃,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項目專業規劃的要求組織投資建設;  (2)按照國家、行業、地方及企業標準提供相關服務;  (3)維護設施正常運行,保證服務連續性。發生故障或者安全事故時,應迅速搶修和援救;  (4)有普遍服務和持續經營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決定中斷服務、解散、歇業;(5)接受主管部門對產品、安全、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6)按規定的時間將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報告、董事會決議等報甲方備案。  (7)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於建設、運營和維護_______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8)乙方必須將有關項目設施設計、建設和運行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運行數據,在編制完成後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建設進度和設施的運行;  (9)在特許經營權被取消或終止後,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保證正常供應和服務的連續性。在移交用於維持特許經營業務正常運作所必需的資產及全部檔案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時,對交接期間的安全、服務和人員安置承擔全部責任。(10)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政府部門頒佈的法律和法規繳納所有税金、關税及收費。  (11)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章 協議的轉讓和合同的批准

第三十七條 協議的轉讓  (1)明確對於甲方授讓或轉讓其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的權利或義務的條件和限制。  (2)明確乙方轉讓其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的權利或義務的條件和限制。

第三十八條 合同的批准  明確乙方需要甲方批准或備案的合同。並明確上述合同批准或備案的程序。同時,甲方對合同的批准並不免除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章 違約的補救

第三十九條 終止  (1)乙方違約事件下,甲方有權立即發出終止意向通知。  (2)甲方違約事件下,乙方有權立即發出終止意向通知。  (3)明確終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發出終止通知的條件、程序。  (4)明確貸款人限制終止的條件、貸款人的介入權和條件、貸款人的介入承諾的內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結束條件和貸款人選擇一個替代本協議項下乙方的替代公司的條件和程序。  (5)明確由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經營_______設施的權利和條件以及在乙方違約事件發生之後且甲方發出終止意向通知之後,甲方在任何時候終止協議的權利。  (6)明確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進一步的義務,或對其它條款的影響。  (7)終止後的補償。  a.明確乙方違約事件下項目中止時,乙方的賠償方式和垃圾處理設施的處置。  b.明確如果在生效日期後乙方因甲方違約事件終止本協議,甲方對於乙方的補償方式。  c.因法律變更導致的終止情況下甲方對於乙方的補償方式。  (9)明確由於不可抗力造成_______設施破壞,致使本協議終止情況下,乙方得到_______設施保險的保單項下的付款的權利,以及該保險賠款的支付順序。  (10)明確一方終止本協議的權利並不排除該方採取本協議規定的或法律規定的其他可用的補救措施。

第四十條 本協議違約的賠償  (1)明確以本協議的其他規定為條件,每一方應有權獲得因違約方未遵守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遭受的損失、支出和費用的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2)明確各方未能履行義務情況下的免責條件。  (3)明確由於另一方違約而遭受損失或受損失威脅的一方應採取合理行動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另一方違約引起的損失的責任。  (4)如果損失部分是由於受侵害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是由該方承擔風險的事件造成的,賠償的數額應按照這些因素對損失發生的影響程度而扣減。  (5)明確各方對於由於本協議引起的、在本協議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索賠為對方的任何間接、特殊、附帶、後果性或懲罰性損害賠償的責任。  (6)本條中的任何規定不應阻止任一方採取本協議規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它補救措施。

第四十一條 責任與保障  (1)明確每一方對於其在履行本協議中的違約所產生的死亡、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害或損失,從而產生的基於此之上的責任、損害、損失、費用和任何形式的請求權,對另一方進行賠償、提供辯護的權利。  (2)明確乙方是否對於保障、賠償甲方免於承擔由於項目的建設、運營和維護造成的環境污染所產生的所有債務、損害、損失、費用和索賠等的規定。  (3)明確上述規定的各方由於在本協議期滿或終止之前發生的任何作為、不作為、行動、事情或事件產生的義務在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後的繼續有效性。  (4)明確提出索賠和抗辯程序。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免責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何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儘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四十三條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第四十四條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後儘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並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何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於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任何時候採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五條 解釋規則  (1)明確本協議包括的文件內容。  (2)明確本協議構成雙方對項目的完全的理解,並且取代雙方以前所有的有關項目的書面和口頭聲明、協議或安排。  (3)明確本協議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確如果本協議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轄權的仲裁庭或法院宣佈為無效,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確執行本協議需要的一些解釋。

第四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1)明確對於產生爭議時,組織協調機構友好解決的方式和程序。  (2)明確在不能通過協調機構友好解決情況下,通過專家組的調解時,專家組的組成、調解程序和費用等。  (3)若雙方未能通過協調機構友好解決或通過專家組的調解解決爭議、分歧或索賠,或如果對專家組的決議提出異議時,進行仲裁解決的機構。  (4)根據仲裁協議,明確雙方將協議或附件項下的同一實質性問題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的解決程序合併等事宜。  (5)明確通過司法解決爭議、分歧或索賠的可能性。  (6)明確雙方應在爭議解決期間繼續履行其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  (7)明確本條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在本協議終止後繼續有效。  (注:爭議解決方式只能選擇仲裁機構和法院中的一種)

第十三章 其它

第四十七條 其他條款  (1)明確雙方在本協議項下各自獨立的責任、義務及債務。  (2)明確本協議項下的通知應採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確一些對於協議條款不視為棄權的行為。  (4)明確甲方對於任何司法管轄權下對其自己或其財產或收益所具有的訴訟、執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權豁免,同意不請求主權豁免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放棄上述主權豁免。  (5)明確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6)明確乙方根據本協議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請獲得的各種執照、許可和審批,均應向特許經營權授予方提交複印件備案。  (7)規定協議文本的文字和數量。

第十四章 附件  附件1 技術規範與要求(略)  附件2 項目公司建設和運營範圍(略)  附件3 特許經營權授予方提供的設施與服務(略)  附件4 建設、運營和維護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計劃(略)  附件5 技術方案(略)  附件6 融資方案(略)  附件7 乙方的初始股東名單(略)  附件8 所需的執照、許可及批准(略)  附件9 需預先批准的合同清單(略)  附件10 保險(略)  附件11 終止補償金額(略)  附件12 乙方法律顧問的法律意見書格式(略)  附件13 甲方法律顧問的法律意見書格式(略)  附件14 仲裁協議(略)  附件15 履約保函格式(略)  附件16 運營與維護保函格式(略)

本協議由願受其法律效力約束的雙方經正式授權的代表在其簽字下注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書 篇6

甲方:乙方: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_____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知識產權:特指____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_____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_____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理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縣)區,開設_______連鎖餐廳。

2、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

第三方。

4、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經營方式

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税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的快餐店。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2、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價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3、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4、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____日內補交完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甲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

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2、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3、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的權利

1、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_____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3、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4、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乙方的義務

1、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2、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3、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權益;

4、乙方按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5、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6、為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定的行為,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1、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及支付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____元整(大寫_______)。此保證金主要是為了保護總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3、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

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1、為維護____餐廳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3、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2、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並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3、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水特許經營權協議書 篇7

特許人:______________

被許人:______________

1、概述

(1)特許人業務包括汽車服務行業的各個方面,同時開展特許經營權授權業務,以提供有效率的專業化的汽車護理服務。

(2)特許人以先進的技術、管理體系、程序和工藝(其中有些屬於商業祕密)從事於汽車維修服務方面的開發、定位、操作和提供高效率和專業化的服務,以及向其他相關的企業授予特許經營權,在特許連鎖業務方面,該公司有一套標準化的特許連鎖協議及其相關文件,有專門設計的建築、陳列、標誌、工作服、口號和其他統一模式,有獨特的汽車維護服務方法,有標準的專業化的設備、產品、操作程序、管理和廣告計劃,所有這一切都不斷根據市場動向而進行改變,並且成為特許人的組成部分。

(3)特許人所建立的服務標誌,已在商標局登記。

(4)本地區性公司由特許人授權。地區性公司有權在本地區範圍內行使特許連鎖的授權業務,如授權使用特許人的某些標誌、名稱、服務系統,並積極參與特許人系統特許經營權的銷售與服務業務。

(5)被許人意欲從事於汽車護理服務的商業服務,使用特許人的名稱、相應標識和某些方面的服務管理系統,獲取地區性公司專門技術的幫助。理解到地區性公司是對被許人負有義務的唯一實體,被許人希望加入與地區性公司訂立的這個協議。

(6)被許人理解到,對特許人、地區性公司和公司大家庭的所有成員(包括其他地區性公司和被許人),以及公眾而言,最重要的是不斷保持高水平和統一的質量標準、外貌、衞生與服務水平,在開辦和經營被許人的特許連鎖店時,在一切方面都必須與公司的體系相一致,當然隨着時間的推移,整個系統也會有所修改。

考慮到上述陳述和本約所列條款、條件和相互承諾,地區性公司和被許人在此訂立如下協議:

2、特許連鎖的授予項目

(1)授予特許權

在該協議開始生效和延續期內,被許人服從本文中的條件,並充分、完全地執行以下各項合約,地區性公司則授權被許人,發給特許證,允許其使用特許人的名稱及其相關的標誌,技術、系統、工藝程序等,成為該公司的一個特許連鎖店,被許人可按照特許人的祕密操作手冊所列舉標準進行操作,以提供基本的汽車維修服務;同時,該手冊的內容將隨時進行必要的修訂。批准被許人的業務範圍僅限於地區。被許人認識到本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已對此進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討論。

(2)名稱與系統的使用

被許人不得在協議中地區特許人允許其地域以外使用特許人名稱及其相關的標誌、技術、系統、工藝程序等,也不得為了上述條款以外的目的從事這樣的活動。假如被許人希望在多於一個地區的範圍從事特許人汽車維修服務中心的操作,那麼可為每一這樣的地區單獨簽署特許人的地區特許連鎖協議。被許人認識到本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對此進行了充分的研究與討論。

(3)所有權

特許人的名稱及其相關標誌、技術、系統工藝程序或該系統的任何其他方面的資格所有權只屬於並仍將屬於公司,提供給被許人的任何資料與信息,除了完成本協議條約之必需的,都將由被許人機密保存。對特許人的名稱、服務商標及其相關標誌或系統的使用只有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並經過公司預先批准才能生效。被許人認識到本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對此進行了充分的研究與討論。

(4)變化

被許人承認,特許人必須不斷髮展,以反映汽車維修服務業及其市場的變化、顧客需求的變化和商業機會的變化,因此就要求進行不斷地修改和補充,以便維護和加強該系統的公眾印象和相應的商業機會,保證每一個特許人汽車維修服務中心永遠保持操作的高效率。簽約雙方理解並同意,特許人可以隨時對系統的任何方面進行改變,其中包括向公眾提供的(但不侷限於)新的、變更過的、附加的名稱、服務商標、相關的標誌、技術、系統、操作方法、設備、傢俱、改建、時間、計算機報帳、陳設、儀器、服務與產品等,也包括對操作手冊(不限於機密操作手冊)的修改。被許人將積極遵照所有這些改變去做,並監督其僱員照此辦理,這些改變的費用均由被許人承擔。被許人認識到本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對此進行了充分的研究與討論。

(5)資料的批准

被許人將服從於地區性公司,未經地區性公司事先書面批准不得使用或出售與特許人連鎖店有關的一切合同、手冊、形式、文獻、廣告、資料、產品或設備,也不得使用特許人的名稱、服務商標、相關的標誌或系統。被許人唯有得到公司的事先批准方可使用其廣告、促銷方式、宣傳材料、概念、計劃方案、服務等。被許人認識到該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已充分研究和討論了詳細內容。

(6)地域

地區性公司將不授權給被許人以外的任何他人在被許人的獲准地區半英里半徑範圍內建立特許人汽車維修服務中心。

3、地區性公司的義務

(1)手冊

地區性公司將向被許人提供一份特許人機密操作手冊(包括機密價格表)的副本,該手冊只供被許人本人祕密使用,手冊的內容不向僱員或其他人透露。地區性公司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會向被許人提供對該手冊的改進或變動資料,其方式或增補,或業務通訊,或年度大會,視情況而定,作出改動後,被許人將遵照執行。

(2)總部培訓

地區性公司將為被許人安排一次開辦前的總部培訓,地點在公司總部。該培訓工作一當此特許連鎖協議簽署立即着手進行,是強制性的安排,時間最多不超過3天,此活動必須在被許人的地區培訓和開店之前完成。被許人將負責到總部去的路費和食宿費。

(3)地區培訓

地區性公司向被許人提供特許人汽車維修服務中心的操作訓練,地點在地區性公司的總部或公司總部的某一地點。一當被許人完成了開辦前的總部培訓,地區培訓過程就將開始進行,培訓是強制性的,必須在被許人開店以前順利完成。被許人負責到培訓地點的路費費和食宿費。

(4)以後的地區性培訓

地區性公司又在它權利範圍內有選擇地向被許人或其僱員提供隨時的附加的培訓方案。參加這樣的培訓計劃和地區性的大會可以是強制的。培訓費(包括指導和資料費)由地區性公司承擔。培訓期間的其他費用,包括膳宿費、工資和旅差費等,則由被許人承擔。地區性公司可以在特許連鎖店開辦期間內提供這樣的後續的諮詢幫助,方式可以多樣。

(5)標準設計與規格-地點評估

地區性公司提供建設特許人汽車維修服務中心的標準設計與規格。沒有地區性公司的書面批准,不得對標準設計和規格進行修改和變更。被許人在付費的情況下可以獲得進一步的有限範圍的建築與工程的服務,以進行調查、選址和規劃地基,使標準設計與規格適應每一個別的地點,並符合當地的法規、條例規定。特許連鎖服務中心地點的選擇須經過地區性公司的批准,地區性公司將向被許人提供選址與發展方面的諮詢,並視察被許人公司提供選擇的三個地點,以便參與地點評估。假如被許人要求上述以外的諮詢服務,則須支付地區性公司這類諮詢的全部費用,包括路費、生活費、每日服務費_______美元等。被許人將承擔準備計劃的費用、獲得地點和建築的費用,地區性公司和特許人對被許人更改標準設計的行為不負責任,同時對其選址、定點、建設、操作等方面亦不負有責任,無論其遵照標準設計進行與否,所有的責任均由被許人承擔。被許人認識到該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對此進行了充分的研究與討論。

4、被許人的義務

(1)開辦時的特許連鎖費

開辦時的特許連鎖費為_______美元,應於此特許連鎖協議簽署生效時付清。此項特許連鎖費悉數交予地區性公司,在任何情況下不可償還(除本協議第6款第

(3)條是例外)。被許人和地區性公司商定,特許連鎖開辦費中的_______美元用於支付各項服務費(包括總部辦事處的培訓、地點評估、管理以及其他協議中所列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均由地區性公司向被許人提供,其中的_______美元用於支付被許人在公司總部接受的開辦培訓費用。被許人認識到此項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對此進行了充分的研究與討論。

(2)本地商業發展費

被許人在特許連鎖期限內將支付一筆週期性的、不可歸還的本地商業發展費,數額佔毛收入的___%,於每週三支付。

與本地商業發展費相聯繫的毛收入包括(除去銷售税):上一週所獲取或賺取的與產品、服務、材料、存貨、設備等有關的全部收入,與被許人的特許人汽車維修服務中心有聯繫的銷售、租賃、分配的收入,被許人個人所得或以他的名義所賺取,而以任何一種方式與特許人汽車維修服務中心有聯繫的收入。

該本地商業發展費於汽車維修服務中心預期開張後的第一個星期三開始支付,無論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低於每一被許人每週___美元(這是本地商業發展費的最低限額),可隨生活費用的增加或減少而隨時調整,即便被許人的“特許人汽車維修服務中心”關閉或因任何原因停止營業,或不能按約定的日期開業,這筆費用也必須支付。被許人所支付的“最低本地商業發展費”或本協議規定的其他費用均不能限制地區性公司因違反本協議的問題而終止此協議,並獲得法律規定的賠償。

假如被許人的“特許人汽車維修服務中心”因故關閉,或停止營業,或不能按約定好的日期開業,無論基於何種原因,被許人仍將繼續支付每週的本地商業發展費,基數按前6個月的周平均收入計算,且在任何情況下本地商業發展費不得低於每週___美元,並根據生活費用的變化而隨時調整。

最低本地商業發展費應以自動匯票或地區性公司滿意的類似方式支付。除非在機密的內部操作手冊中另有規定,該項費用的支付將不遲於每週三交到地區性公司手中,在任何情況下此費用都不可償還。

被許人認識到本條款的特殊意義並對此進行了充分的研究與討論。

(3)汽車維修服務中心

被許人將在本協議生效起的_______天內,於簽約雙方同意的某一地點建立一所汽車維修服務中心,並開始營業下去。這個汽車維修服務中心必須始終完全遵照現行特許人機密操作手冊規定的各項執行,如不能建站、開張和維持營業,將被看作是不遵守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將可能導致中止協議的後果。如果由於被許人無法控制的特殊環境因素阻礙了汽車維修服務中心在_______天之內開張,則地區性公司將酌情(根據被許人在_______天到期之前呈遞的書面説明與請求)延長到期期限(但無法律上的義務),延長期限的長度完全由地區性公司單獨決定。

(4)設備規範

被許人將遵照地區性公司的高標準、企業形象和現行的特許人機密操作手冊,自始至終維持、經營一個標準的汽車維修服務中心。由於公司操作手冊的內容地不斷修訂,因此被許人將按照手冊的要求去進行增加、改變、替換等一系列工作。在這方面,被許人有如下具體義務:

a.保持汽車維修服務中心清洗與維修的高水準,包括(不限於)定期對受損或廢棄的設備、標誌、儀器等進行重新油漆、修理或替換;

b.在特許連鎖店的經營上實現和保持最高的管理水平,同時時刻遵照執行州、地區和聯邦的法律與法規;

c.按照地區性公司的要求整修汽車維修服務中心,但至多___年整修一次,以保持良好的商業外貌和維護地區性公司的企業形象,其他必要的建築上的改變、裝飾模式的變化不受時間侷限。

(6)操作規範

被許人將始終遵照統一的方法、規範、程序和規格來經營汽車維修服務中心,由於公司的操作手冊須時時修訂,故地區性公司將隨時在手冊中對上述各方面作出説明,以保證最高的和統一的質量和服務水準。被許人在管理商店的過程中將會發現,經營上的高倫理水準有助於保持地區性公司、特許人在形象、商譽上的統一性,他將不參與任何有損於公司名稱、商標的活動,並制止任何對操作規範的偏離。被許人同意以下各點:

a.保證充足的供應,在任何時候只使用符合特許人標準和規格的儀器、設備、服務、產品、材料等,制止在未得到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使用非標準的項目的行為;

b.按照特許人的統一質量、數量標準出售和使用產品和服務,只使用公司和地區性公司批准的商標名稱;

c.由被許人出資購置、安裝的所有設備都符合所約定的標準和規格,制止在未經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對房屋、設備進行任何安裝或改進;

d.允許地區性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未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入特許連鎖店的房屋,並按其要求移動、替換、修理或改造任何不符合地區性公司現行規範的項目,其費用由被許人承擔;

e.購置特許連鎖店經營所需要的產品、材料、供應等物品時,供應商必須是經證明有能力滿足特許人標準和規格的供應商,並有適當的質量控制手段及時而可靠地提供被許人的需求;

f.在此特許連鎖協議生效期間內,竭盡全力於特許連鎖店的管理與經營;

g.要求所有的僱員執行特許連鎖協議,按內部手冊的要求辦事,禁止員工在僱傭期內或以後為任何個人、合夥人等交流、泄露或使用任何內部信息、特許連鎖店的工藝、操作方法等,禁止他們與競爭企業合作;

h.被許人將按機密手冊規定的形式和要求定期向特許人報告毛收入的情況,報告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現金收入登記、發票、帳目記錄與報告、銷售税形式、州與聯邦收入税檔案等。特許人在何時候都有權檢查帳目和報告,被許人將支付查帳的費用;

i.如果被許人或受其控制的實體經營___個以上特許人汽車維修服務中心,應僱用一名主管人,他要符合現行公司內部操作手冊所規定的標準,每___個汽車維修服務中心應設一名主管人,負責監督和協調各單位的經營操作;

j.凡以前未由地區性公司批准的所有促銷和廣告材料的樣本均應呈交地區性公司批准後才可使用;

k.始終一貫地遵守本協議和公司現行操作手冊規定的要求,制止任何違反特許人規範和標準的行為。

(7)經營費用

被許人將負責支付他的特許連鎖店的經營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地點的費用、基建、設備、商業執照、電話服務、廣告、辦公用品、工人酬金、保險、僱員的服務與供應等費用,並根據公司現行機密操作手冊的要求隨時向地區性公司提供一切保險政策的副本和數額,地區性公司與特許人為共同保險人。

(8)保密協議

被許人及其人員除了正常從事商業經營管理之需要,將不把特許人中的任何部分內容透露給他人、其他公司或團體,被許人承認這個系統的任何部分的機密性,承認其屬於特許人的專利。

(9)不競爭保證

在本協議生效期及本協議終止期後的兩年內,被許人(包括其協作單位、受其控制的實體等)將不參與任何同地區性公司、特許人和其他被許人相競爭的商業活動(注:地點位於這些商業企業_______英里半徑範圍內),無論這種活動是作為顧問、業主、僱員、股票持有者或其他方式進行的;同時,在這一期間內被許人將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參與汽車維修服務業或任何與此有關企業經營。

(10)被許人的努力

被許人理解到,授權經營特許連鎖店並非一項被動的投資,而是一項依賴於被許人的獨立努力、商業判斷與技能、市場條件諸方面的商業活動。被許人將通過訓練等途徑使自己透徹瞭解公司系統的操作規範與方法。被許人在成功地完成總部辦事處和地區性公司安排的訓練計劃之前不開始進行特許連鎖店的經營。被許人將與地區性公司及其他被許人同慷協力以完成本協議的宗旨和目標,在公司名稱、服務商標和相關標誌下努力爭取最大限度的銷售量。

(11)僱傭他人的限制

在本協議生效期內,被許人將不直接或間接地僱傭任何屬於地區性公司、特許人或其他被許人的僱員。

(12)遵守法律

被許人同意遵守所有法律條款和條例,其中包括涉及商業執照、僱傭、公共安全與健康、勞動關係、工人工資與保險、建築與標誌、消費者保護等的所有法律與條例。

(13)衝突的名稱

地區性公司和特許人均不能保證排除被許人所在地內另有一商業企業在使用特許人名稱或相似名稱、服務商標和標誌,如果該企業使用這種名稱、服務商標或標誌已經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了,那麼它就有權繼續使用下去。被許人和地區性公司同意,假如競爭者管轄區內的法庭禁止、限制被許人或地區性公司以特許人名稱、服務商標和標誌從事經營,則地區性公司和被許人可以修改後的名稱、服務商標和標誌從事經營,所修改的名稱、服務商標和標誌應取得特許人和地區性公司的認可。

(14)通告

如發生涉及特許連鎖店的訴訟,被許人將向地區性公司提供案件所有的訴狀、辯狀和其它文件副本,並接受地區性公司的指導。

(15)租約的簽訂

被許人的任何租約都將包含一份由地主簽署批准的附件。

(16)被許人的授權開張與其它廣告義務

在被許人的連鎖店授權開張營業前_______天至開張後_______天內,被許人將按照公司要求支付一筆不少於_______美元的廣告、促銷費,該項費用將根據生活費指數的變化而調整。在開張後_______天內,被許人將向地區性公司提交購買證明(如支票、發票、廣告副本等)和有關開張廣告、促銷的出版物。

被許人在授權開張和所有其後的連鎖店經營、銷售活動中,將只使用特許人認可的廣告促銷、出版材料、宣傳等方式。被許人將利用特許人同意的第三方廣告促銷手段供應者,一切促銷費用均由被許人支付,包括被許人向地區性公司支付的促銷費用。

5、公司廣告基金

(1)建立與捐獻

公司廣告基金已經建立並由公司管理,公司可授權地區性公司管理該基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所有廣告基金捐獻都將直接支付給地區性公司,假如公司通知被許人,則被許人就將廣告基金直接付給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這筆錢是不能歸還或補償的,公司將管理和分配收到的所有廣告基金。

被許人首次開張其特許連鎖店的那一週,或本協議開始生效後的_______天,被許人將其總收入的___%用於廣告基金支付,最低數額不少於每店每週_______美元,並隨生活指數變化而調整。即便被許人的連鎖店因故關張或停止營業或不能按約定日期開張,這筆基金也必須支付,最低廣告基金直接付給地區性公司,用自動匯寄或公司滿意的類似方式支付。

(2)目標與分配

廣告基金捐獻將用於廣告、促銷和公共關係服務方面,而不用於特許人和地區性公司推銷其特許連鎖;假如由廣告基金捐獻所提供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特許連鎖方面的小小通告則這方面的廣告費用應由公司或地區性公司另行支付。由被許人捐獻的廣告基金的____%作為“地區性基金”將用於本地的、地區的廣告、促銷、公共關係服務等。這部分“地區性基金”的_______%用於本地區的傳播媒介方面,_______%用於銷售檢查、廣告效果調查等方面。

被許人捐獻的廣告基金的_______%作為“全國性基金”,由特許人或其委託的實體進行分配,全部用於全國性的廣告、促銷和公共關係方面。除非特許人決定將全國性基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用於全國性的廣告,這部分基金將按照上述地區性基金的分配方式使用。特許人有權決定全國性基金分配於本地、地區或全國性的廣告、促銷或公共關係的份額、時間和方式。全國性基金的_______%用於全國性傳播媒介及其生產費用,本地、地區性傳播媒介及其生產費用;_______%用於銷售檢查、廣告效果調查等。

在傳播媒介形式的選擇和使用方面,特許人和地區性公司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

(3)報告

被許人捐獻廣告基金之後,將會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收到一份廣告基金使用情況的報告,該報告包括廣告基金收集和分配的財務説明。

(4)全國委員會

特許人或其實體在任何時候都可以組織一個諮詢委員會,該委員會由特許人出一名代表,每一個有聲望的地區性公司各出一名代表,委員會成立___天后通知地區性公司。該諮詢委員會有權力對廣告基金捐獻的分配使用提出建議。此外,特許人或其實體任何時候都可以召開地區性公司會議,討論汽車維修服務行業裏的特殊競爭、銷售環境或機會。在這樣的會議這後,特許人或其實體可向所有聲望良好的本地被許人提出計劃,該計劃涉及在一特定時期內增加對廣告基金的捐獻數額,增加的部分用於全國性基金,數額不超過被許人毛收入的___%.這個計劃書須經2/3本地被許人的書面通過方可生效執行,對計劃書的書面回答在計劃書註明的期間內做出,從計劃書發出的日期算起,最少不少於___天,最多不超過___天,

(5)地區委員會

特許人或其實體(可以是地區性公佈)在任何時候都可以組織一個地區性的諮詢委員會,該委員會由一名地區性公司的代表和一些由地區性公司挑選出的本地被許人組成,這些本地被許人必須在為廣告基金捐獻方面具有良好地聲望和傾向。這樣的諮詢委員會將有權向特許人、地區性公司及其實體就廣告基金地區基金的分配使用問題提出建議。

此外,地區性公司在任何時候都可召集一個該地區的被許人會議,討論汽車維修服務行業內的特殊競爭、銷售環境或機會。會後,地區性公司可向所有聲望良好的本地被許人提出一項計劃書,以便在一特定時期內增加廣告基金捐獻數額。增加的數額將用於地區基金,增加的數額不超過被許人毛收入的___%.這個計劃書須經2/3本地被許人的書面通過方可生效執行,對計劃書的書面回答在計劃書註明的期間內做出,從計劃書發出之日起,最少不少於___天,最多不超過___天。

(6)本地廣告合作社

地區性公司可選擇、組成本地或地區的合作性質的廣告協會,籌劃相關的商業與銷售事宜,特許人或其實體在認為合適的情況下,可從廣告基金中分配一部分基金給地區或本地的合作廣告協會使用,用於地區的廣告費用。此外,本地合作廣告協會的成立即意味着,該地區的被許人即成為這種協會的成員,從而對這種協會所作出的任何決定負有義務,只要該決定是以全體成員票數的2/3多數通過的。同時,有義務支付附加的廣告捐獻費。

(7)管理

廣告基金捐獻將由特許人、地區性公司或其實體持有並管理,設有單獨的信託銀行帳號,以防止其被債權人索取。特許人、地區性公司或其實體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該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帳目管理、審計、報告、管理、法律費用等項開支。被許人同意,無論特許人、地區性公司,還是他們的股份持有者、官員、僱員、代理人、會計人員等,都不對有關廣告基金的任何行為負有義務。

(8)供應商的廣告捐獻

當特許人指定某一商標供應商,作為回報,該供應商同意支付一筆廣告費,則這筆支付由特許人收存和使用,使用時將遵照該商標供應商的要求和條件。

6、協議期限、延期、終止

(1)期限

這一協議的期限將自雙方執行本協議之日開始,並持續生效___年,假定被許人不斷按照本協議的條款經營特許連鎖店。

(2)延期

如果被許人充分、完全地執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和履行其各項義務,則本協議可由被許人延長兩個___年期限,在延長期批准之前,被許人應遵守如下各項條件:

a.被許人向地區性公司提交申請延長期限的書面通告,此通告在原協議屆期之___-___天之內提出;

b.被許人履行特許連鎖協議的現行形式(包括各項條款和補充條款);

c.被許人對公司、地區性公司及其實體所負各次義務都已清償,並已使地區性公司合理地認為滿意;

d.被許人完全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包括所有必須承擔的費用或其他義務,同時是一個有聲望的被許人;

e.被許人能對汽車維修服務中心進行改造與現代化的革新,包括新的內外部設計、標記、設備、傢俱、裝飾等,地區性公司會指明現行地區特許協議和公司機密操作手冊中的標準和規範,促使特許連鎖汽車維修服務中心完全按照現行操作手冊的所有要求去進行經營,其中包括遵守可能要求進行的建築上的變換,設備的升級、新儀器的增加、標誌與商店陳列的改革,產品與服務的變化、操作方式的革新、服務時間和計算機帳務報告的改變等等;

f.被許人支付一筆延期費,數額為現行特許連鎖開辦費的___%.

(3)由地區性公司作出的終止裁決

a.立即終止

在下列情況下,地區性公司可以不事先通知,或不給予改正機會地作出終止本協議並取消所有特許權限的決定:①假如被許人為申請特許連鎖店向地區性公司提供的信息是不準確或不完整的;②假如被許人變為破產者或將資產全部轉讓給債權人,或者被許人提出破產申請書,或被許人被判決破產,或者被許人提交併同意了給指定的接收人或被許人資產保管人的一份財產價值清單,或者任何有資格的司法機構指定了被許人資產或財產的接收人或其他保管人,或者依據任何州或聯邦法律有必要設立針對被許人的債權人組織機構,或者實行對被許人的特許連鎖店或財產的徵收,或者設立了一項取消被許人的房屋、設備扣押、抵押品贖回權的訟案,或者被許人的私人財產在執法官實行徵收以後將被出售;③假如被許人在___個月期間內因違約行為收到地區性公司兩份以上的按照特許連鎖協議消除弊端通知;④假如被許人違反本協議的條款,未經地區性公司的書面批准擅自轉讓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與義務給第三方;⑤假如被許人放棄本企業或無故停止開張連續___天,或雖停止開張不滿___天,但使地區性公司有理由得出結論:被許人已不願意繼續作為一個特許連鎖店進行企業經營,或者被許人因出租、轉租特許連鎖店的房屋、設備的違約行為受到通報,但___天之內仍未改正,或者被許人依法判處喪失房屋所有權或企業經營權;假如被許人的特許連鎖店的關張或喪失所有權不是出於被許人的過錯,而房屋由於天災而毀壞,無法修復,那麼災難發生___天內向地區性公司申請重建商店,以便在尚存的合同期限之內繼續其經營活動,這一請求不得遭到無理拒絕;⑥假如在地區性公司的管轄範圍內,被許人不能成功的完成開辦時的總部辦事處定位和地區的培訓計劃,則特許連鎖協議將被終止,被許人將簽署一份對地區性公司和特許人進行賠償和補償的表格,地區性公司將歸還被許人已支付的最初的特許連鎖費,其中扣除___美元,或扣除地區性公司為出售特許連鎖店而作出的花費總額。

b.在通報、給予修正機會後終止生效

地區性公司可以在發生通報和給予修正機會___天后便終止本協議生效,其理由包括如下情況①被許人拒絕或不能招待本協議或其他與特許人、地區性公司訂立的協議條款,拒絕或不能招待補特許人與協議,或不能始終遵照現行公司機密操作手冊的每項條款去做;②被掀起許人堅持違約行為,拒不支付應付給特許人和地區性公司的費用;③對被許人的特許連鎖店管理作出批語結論,但其在___天之內仍未作出令人滿意的改進。

C.被許人死亡或無能力

假如被許人的繼承人或遺產不符合本協議中關於被許人死亡或無能力情況的條款,地區性公司可以在發出能報和給予補救機會後___天宣佈終止本協議生效。

(4)終止的執行

當本協議終止或不能延期時,被許人將執行:

a.向特許人,地區性公司及其有關實體支付終止期的___天內應支付的所有款項;

b.向特許人上交,或根據地區性公司要求銷燬所有先前由公司和地區性公司提供的記錄、文件、手冊、資料等物;

C.停止在特許人商標名下繼續經營企業,被許人將放棄特許連鎖店的所有利益,執行終止文件的要求,中止在原商標名下的所有電話名單;

d.對因被許人毀約而造成的B公司和地區性公司所受損失負責;

e.喪失所有已支付的費用(不能償還)

f.同意在終止被許人使用特許人的服務商標、名稱或商譽的問題上,無須向被物許人支付補償費。

被許人同意,地區性公司可以自主決定是否放棄向被許人索要商業發展費和廣告捐獻費,儘管這是在本協議終止以後仍應支付的;同時,特許人和地區性公司無須買被許人的存貨、設備、商品、材料等物資。被許人進一步同意,在本協議不能延期的情況下,特許人和地區性公司也不必買回被許人的存貨、設備、商品、材料等物資。

地區性公司將有權以郵寄意向書的方式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___天之內提出併購買任何或全部的房地產、新增建築、廣告材料、產品、材料、供應,或其他在經營被許人的企業中使用過的或有用的物品,以及印有地區性公司專利商標的任何項目,其價格按公平的市場價格計算。假如雙方在一個合理期間內不能就公平的市場價格達成協議,則由仲裁方獨立進行估價。假如地區性公司決定被許人應付的費用總數去抵消評估財產的價值。如果經營特許連鎖店的房屋是租賃給被許人的,被許人同意在任何時候,包括協議終止或不能延期時,按照地區性公司要求無所租房屋的全部所有權,包括房屋內新增的建築。任何這類由被許人租憑的房屋都將包括地主同意將租賃房屋轉讓給地區性公司或其受託人的文件副本。

在地區性公司停止經營或被探測停止的情況下,特許人或其受託人有權繼續行使地區性公司在其與被許人的協議中享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特許連鎖期票、收取發展費的權利、收取廣告費捐獻及其他費用的權利等);同時,特許人或其受託人將有義務先例和完成地區性公司的職責,承擔協議中規定的所有義務。

7.轉讓

(1)由被許人轉讓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人在未得到地區性公司的預選局面批准,未經地區性公司和特許人審查全部形式和程序的情況下,交不出售、轉讓任何特許連鎖店的所有權。假如地區性公司同意其讓渡行為,但規定了若干附帶條件,則被許人不能無理拒絕,這些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a.被許人的受託人將承擔被許人對地區性公司和特許人所負的全部職責和義務,並招待當時的地區特許連鎖協議條款,以及地區性公司要求的、與銷售新的特許連鎖店有關的所有其他文件,有關各方承認,當時的地區特許連鎖店有關的所有其他文件,有關各方承認,當時的地區特許連鎖協議可以飲食各項條款,包括但不限於比現時更高的商業發展費和廣告捐獻;

b.被許人的受託人將同意接受本協議中所規定的有關訓練條款;

c.被許人的受託人將向地區性公司支付一筆_______美元的轉讓費,這筆費用應隨生活費用指數的變化而調整,以便補償地區性公司的調查、訓練、帳務及其他有關轉讓的費用;

d.在轉讓時,被許人對地區性公司和特許人所負的所有義務必須全部清償,被許人實行的轉讓形式應使地區性公司和特許人滿意,並對地區性公司和特許人提供了有利的補償;

e.被許人遵守本協議和當時的操作手冊的所有條款,並在特許連鎖汽車維修服務中心的經營上完全當時的機密操作手冊的所有要求。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可能的建築改裝、設備的更新換代,標誌和陳列的改產品或服務的改變、操作方法和時間的變化或計算機結算與報告的改革等,所有這些費用均由被許人承擔。

針對對特許連鎖店所有權的任何讓渡,轉讓或用作擔保的企圖,地區性公司在接到轉讓通知書及轉讓費後,都可行使14天的首先拒絕權。儘管有所謂首先拒絕權,地區性公司仍可拒不批准任何擬定的轉讓、擔保或讓渡方案,只要它確信該轉讓行為對本地區的被許人或其他特許人被許人不利。被許人任何轉讓、擔保或讓渡的企圖,若違反了本協議的條款,都將是一種違約行為。

(2)由地區性公司轉讓

在特許人同意下,地區性公司保留出售或轉讓其在本協議中任何方面所有權的權利,假如其建立特許連鎖店的許諾已經履行並安排好,而且受讓人也明確保證提供進一步所要求的契約性的服務。在此情形下,地區性公司應停止繼續以原來的名稱從事經營活動,而特許人或它的受讓人可以為被許人提供各種服務,承擔起地區性公司原先所負的義務,被許人在接到特許人或他的受讓人的通知書後,即直接與特許人或它的受讓人進行交易,直接向特許人或它的受讓人支付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費用。此時,特許人或它的受讓人將繼續行使原地區性公司根據協議擁有的所有權利,這些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收取發展費、廣告捐獻及其他費用。

8.被許人的殘廢或喪失勞動力

(1)當被物許人的死亡,或被判定喪失勞動力,或終止法人資格時,被特許在本協議中的所有權將移交給被許人的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或其他有關的後繼人。在此情形下,地區性公司可在_______天書面通知被許人的最後商業地址,終止本協議,除非這樣的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或其他有關後繼人;

a.指定一人負責按照本協議要求管理和經營特許連鎖店,時間不得超出被許人死亡或喪失能力後的_______天;

b.向地區性公司保證並令其滿意地看到,所指定的人的品質和能力足以繼續經營特許連鎖店,並繼續奉行被許人對本協議所負的所有義務,繼續維護地區性公司和特許人的服務商標與名稱。如果地區性公司認為其合適,則會要求被許人的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或其他有關後繼人自費完成地區性公司安排的訓練,並支付_______美元以補償地區性公司在法律、調查、訓練、帳務等有關方面的開支,這筆費用將根據生活費指數的變化而調整。

9.其他各有關事項

(1)當事人的關係

地區性公司與被許人的關係是特許人與被許人的關係。此外並無其他關係。地區性公司不是A公司的一個代理機構,它對被許人的所有義務都只是地區性公司的義務,特許人在本協議名下對被許人沒有義務,其對被許人的義務僅限於管理所收到和掌握的廣告基金方面。無論被許人和其所僱用的人員都將不是,也不代表地區性公司或特許人的僱員、合夥人、子公司或分支義務,尤其不得向其顧客允諾或提供來自地區性公司或特許人的支持或幫助。被許人現在是,並仍將是一個獨立的商業實體,本協議或其他任何協議的內容都不能認作是創造了一種被許人與地區性公司或特許人之間的代理關係、夥伴關係等等。被許人、地區性公司和特許人都將不作為其他一方的代理人而行動,也將不保證、不負責其他一方的義務、債務或開支等。無論地區性公司都將無權利分享被許人的利潤,也不應被要求承擔被許人的損失或義務,他們對特許連鎖店也不擁有任何所有權或財產利益,不管理僱用或開除被許人僱員事宜或其他人事事宜,不調整工作環境或決定被許人將接受什麼樣的人作為顧客,但在有必要保護特許人的名稱、服務商標和相關標誌、商譽的問題上是例外。被許人企業的管理將取決於他自己的合理的商業判斷力,並只服從本協議和操作手冊的條款。本協議或其他有關協議都不造成在地區性公司和特許人與被許人之間受託管理人與受益人的關係。

(2)補償

被許人同意補償地區性公司,使其不受損害,支付保衞地區性公司和特許人不受損害的費用,支付服務、代表、允諾或被許人失職的補償。關於由批准的供應商供應的任何設備、產品、服務或商品等(簡稱“供應商項目”),是在未經特許人或地區性公司擔保的前提下供應的,既未擔保其適銷性,也未擔保其他任何方面。被許人同意,特許人或地區性公司對任何供應商項目或供應商關係的批准都只是一種調節行為,特許人和地區性公司對上述方面將不負有義務,被許人同意。對這些供應商項目及其使用的任何要求,只向供應商索取,而不找特許人或地區性公司。當供應商的項目出現毛病和問題,特許人和地區性公司否認對被許人或任何第三方負有義務,而被許人同意由供應商項目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均無特許人或地區性公司的責任。被許人還同意對供應商項目的徵税方面負有全部責任。

(3)廣告基金補償

被許人同意,在管理或使用被許人捐獻的廣告基金方面對地區性公司作出補償,使其免受損失,但委託地區性公司轉交廣告基金捐獻除外。在該情形下,地區性公司只負責積極將此款轉交給廣告基金,而不收取任何補償。

(4)通知

所有的通知都將看作是在美國郵政部門存放了___天后寄出的,郵資預付。

所有的終止通知都將以書面形式進行,並掛號投遞,或電報,或個人投遞給被許人。這樣的通知將包括終止特許連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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