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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品牌授權經營合同(精選4篇)

2023年品牌授權經營合同(精選4篇)

2023年品牌授權經營合同 篇1

授 權 方:瑞草堂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2023年品牌授權經營合同(精選4篇)

被授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經調查市場明確定位並熟悉瞭解《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內容後,向甲方提出設立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的申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條件及規定,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縣)__ _____區設立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下稱健康中心),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約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設立授權

一、乙方對甲方的“瑞草堂”系列產品、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充分認同,充滿信心。

二、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有權使用“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商號、品牌、服務標誌等有關標誌、標籤和招牌。

三、乙方使用甲方標識和經營產品時,不得有損瑞草堂品牌形象和經營其它產品的行為。

第二條:經營方式

一、健康中心設立後,乙方應自行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辦理税務登記證、衞生許可證,經營範圍必須包括:食品、保健食品,還可附加化粧品、保健器械、健康諮詢服務、信息傳播、品牌推廣等。

二、乙方自籌資金,自主辦理相關經營手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所有經營債權債務;

三、乙方應配備相應的基本設施,如檢測儀器和電腦、傳真機、電視、dvd等其他辦公設備;

四、乙方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執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並應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收款票據。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證,向甲方提出申請加盟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區設立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

二、健康中心購貨按8折配貨,服務費(按產品標價的7%)可以預提,銷予特惠顧客的產品可按6折計入積分獎勵,銷予普通消費者的部分甲方按20%返利。折扣、服務費、返利等均按產品標價計算;

三、乙方一次性購貨達50,000元(按匯款金額計算),由甲方贈送健康檢測儀器一套;

四、累計購貨者,交押金4,000元,由甲方提供健康檢測儀器一套。累計購貨金額達60,000元(按匯款金額計算)時,押金退還,儀器歸健康中心所有;

五、當月銷售達到18,000元及以上,可以再返利3%(產品標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出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2、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3、乙方如不按《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規定而與消費者發生衝突,甲方可扣除乙方近期三次進貨所得的返利;

4、乙方如果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二、甲方義務

1、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貨源。

2、為乙方提供店面裝修設計方案和中心區域劃分方案。

3、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及相關信息。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合同約定地開展瑞草堂系列產品經營;

2、有權擁有甲方所授權特許經營健康中心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3、負責健康中心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等;

4、有權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交流等活動。

二、乙方義務

1、維護“瑞草堂”的品牌形象,實事求是地介紹甲方公司和產品,不做誇大虛假宣傳或其他有損甲方形象的宣傳廣告活動。

2、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聯繫,並將健康中心店面照片寄給甲方備案;

3、遵紀守法,規範經營,自主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

4、不得損害甲方及其他瑞草堂健康服務中心聲譽,不攻擊貶低其他公司及其產品,廣告內容不得與國家現行法規衝突。

5、不得利用甲方業務關係銷售或推廣其他公司產品。不得誘導、強制利用業務員推銷非甲方公司產品。

第六條:購貨、換貨

一、購貨

1、按甲方公司的產品訂貨單選購產品;

2、按訂貨單的金額向甲方公司匯出足額的貨款;

3、匯款後把匯款回執及訂貨單傳真到甲方公司確認(在匯款前務必與甲方確認匯款賬號)。

二、換貨

1、為充分保障顧客的權益、維護正常生產與經營秩序,甲方在營銷過程中遵循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制定換貨制度。

2、甲方竭誠為健康中心提供優質產品。若發現發貨錯誤或確屬產品質量問題,健康中心可以及時與甲方物流部聯繫並按有關規定換貨。

3、健康中心辦理換貨手續應填寫《換貨申請表》,連同該批貨物的隨貨清單,由負責人籤連同需更換的產品返回甲方公司。經審核無誤即可更換。

備註:

1.換貨的產品從發貨日起3個月內,可按同等價值的產品換貨,6個月以內,按50%等值的產品換貨。

2.申請換貨之商品必須是屬於正品而非贈品或折扣商品,並交納10%理貨費用。

3.所有宣傳資料不予退換。

4.健康中心應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售貨。應保持最低安全庫存,庫存不足時應及時訂貨補足。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如果連續三個月沒有補進貨物,半年內月均匯款金額達不到_元,且無任何書面文説明,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特許授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健康服務中心;

二、乙方店址、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三、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因素影響合同執行,須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八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一、合同期限為一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二、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並無續簽合同,就失去了經營的特許授權,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10天內辦理結算手續。乙方應將《授權書》和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的招牌和材料退還甲方。

三、本合同雙方代表籤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嚴重影響對方聲譽的行為,守法一方有權終止合約,並追訴違法方責任。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成都瑞草堂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成都温江海峽兩岸科技園 地 址: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品牌授權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承諾自覺遵守。此協議具備法律效力。 

一:合作方式

甲方以“威捷康”品牌授權給乙方經營的方式,與乙方合作;乙方負責“威捷康”品牌 的設計、生產、銷售等一切工作,並承擔其中發生的各項費用;甲方收取乙方銷售回款的6%作為品牌授權租賃費。

二:包材採購

(1)包材及供應商的選定和包材的價格,由乙方決定。

(2)包材貨款由乙方支付,相關供應商與甲方不發生貨款關係。

需要現金支付款項的供應商,貨款由乙方給付;有結算帳期的供應商,由乙方簽訂與供應商的.合作合同。如有必要,甲方可以出面為乙方擔保,但擔保期內所擔保的包材和產生成品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能及時兑現對供應商的貨款承諾,甲方有權處理相關的包材和成品,直至能兑現到甲方所擔保的金額。

三:包材(半成品)和成品管理

(1)原則上甲方並不提供包材和成品庫存管理。

(2)如乙方需要甲方做包材、成品管理、發貨管理以及市內的物流配送,需提供銷售回 款額的2%作為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承諾如有大量的丟失由甲方負責。

四:產品加工生產

(1)產品加工和灌裝單位由乙方決定

(2)涉及到產品成本(非包材部分)和灌裝所產生的費用價格由乙方決定,乙方對上述 費用付全部責任。

五:銷售管理和責任

(1)產品價格和銷售政策由乙方確定。

(2)乙方聘用相關的人員,以及市場所發生的一切推廣費由乙方支付。

(3)銷售過程中所產生的贈品、物料、長途運費、客情、退貨損失、費用核報、税票等 由乙方支付。

(4)銷售過程中因為產品的任何原因或者銷售過程處理不合理等原因引起的市場罰款由 乙方支付。

(5)銷售回款進入甲方指定的賬號。

六:貨款結算和授權租賃費結算

(1)雙方的貨款對賬結算在每月5號,即每月5日前結清上月乙方銷售所到的貨款。

(2)甲方授權費得結算在每月5日,即每月5日前乙方按單結清甲方的授權租賃費。 七:其他補充

1 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對客户進行有政策支持時(比如特價,買送,鋪底),當此甲方 收取的租賃費是當此回款金額的5%。

2 如乙方經營不良,雙方協商後甲方有權收回“威捷康”品牌的經營權,如雙方合作 滿意,在授權期結束後,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續簽授權。

3 在授權期間內,如甲方收回“威捷康”品牌經營權,需支付給乙方當年月平均回款2 倍金額的推廣補償金,乙方停止經營該品牌;授權結束後,如乙方需從甲方轉讓“威捷康”品牌的所有權,需支付當年月平均銷售回款2倍的金額,“威捷康“品牌歸乙方所有。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廣州市_________化粧品廠 乙方:

代表:

簽訂日期:

2023年品牌授權經營合同 篇3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洽商,就合作經營品牌產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委任乙方設置專賣店或專櫃,在有效日期內負責銷售甲方所供應的(專業比賽系列貨品除外)。

二、乙方必須為合法經營單位,並於本協議書籤訂前將下列證件提供給甲方: 1.營業執照(複印件) 2..税務登記證(複印件)

三、本協議書第一條所述的商品指由甲方所生產、製造、進口及代理之服飾及運動用品系列。

四、乙方經營地區為 批發、零售。

五、本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乙方必須確保甲方之商品按照甲方所定之全國統一零售價格在市面銷售。如有需要調整價格,必須實現以書面通知並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方可改動。

七、乙方必須提供不低於40平米專賣店或專櫃銷售甲方產品,並同意按甲方要求裝修陳列,裝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乙方屬下所有銷售產品的零售點均需向甲方申請進行經營資格認證,未經認證的零售點不得經營產品。

九、甲方同意以統一零售價之 %供貨給乙方,個別商品或按特定之供貨價供貨(供應價以甲方出貨單價格為準),結算方式另定。所有商品的運費由乙方支付。

十、所有商品(除特別聲明外)均以購銷方式結算,乙方首次訂貨量不低於人民幣壹十伍萬元。每次進貨必須在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甲方根據所收到乙方貨款情況發貨給乙方。

十一、乙方需確認一家貨運公司為指定收發貨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書面的委託證明書,以示該運貨公司收到貨品即代表乙方受到貨品。

十二、乙方收到甲方所發貨品,必須根據甲方驗貨要求進行驗收貨品。

a) 甲方在發貨時於商品包裝箱外貼上甲方封條及貨物重量貼紙。

b) 乙方在接到運輸部門轉交的貨物時,c) 應面對承運單位檢查原包裝封口封條是否完整。如發現有破損,d) 應當場開箱,e)檢驗箱內貨物數量與箱面標f) 示內容是否相符。如發現有短少則請馬上向承運單位索賠。

g) 在開箱前必須過磅,h) 檢查與原箱標i) 示的重量是否相符。如發現不j) 符,k) 請將原箱貨物退回甲方,l) 否則,m) 甲方概不n)負責。

o) 如重量相符,p) 則可開箱清點箱內總數是否與箱面標q) 示的總數相同,r) 然後根據書倉單位內容按色按碼驗收。

十三、如驗收發現短少,請將原箱的編號、重量、所裝貨品、數量、顏色、尺碼及短少貨品之顏色、尺碼、數量等內容詳列於驗貨單,並經二人以上簽名驗收並加蓋乙方驗收印章後寄交甲方,甲方應儘快核查並作出處理。

十四、如甲方所供的貨品出現因生產質量問題,甲方負責退貨,但乙方必須遵循甲方要求提出退貨申請。

a) 乙方將需退給甲方的貨品名

b) 詳細列於退貨申請表並註明退貨原因交甲方審批

c) 經甲方書面籤同

d) 意後方可交運輸發運退回

e) 乙方退貨

f) 必須填寫退貨裝箱單(箱號、款號、顏色、尺碼、數量及整箱的重量)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根並傳真予甲方備

g) 查收貨;第二聯放於本次退貨的一號箱內隨貨同經營合同:品牌加盟協議書範本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h) 行;第三聯貼於箱外側。

十五、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回貨品,甲方不予受理乙方退貨,且通知運輸公司將貨品返回給乙方,有關一切費用及途中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六:甲方每月給乙方寄發月結單,乙方必須於次月20日前在月結單上加蓋財務章,以此確認月結單上所

列的貨品已收到,並將原件寄給甲方,確保雙方往來賬務準確。

十七:乙方須於每月8日前向甲方提供其屬下零售點的產品上月的銷售記錄。

十八、每季度的訂貨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籤蓋章後方為有效。乙方需於訂貨合同確認後十五日內將相當於所訂購貨品金額30%的定金匯往甲方指定的賬户。

十九、甲方將根據乙方每年之實際回款額計提2%給乙方發放陳列貨架及宣傳資料等宣傳推廣用品(此經費不能用作貨款抵扣或其它用途)。如此類物料價值超出此額,乙方必須先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額,甲方才予發給。

二十、雙方每年12月25日前作年終總結,乙方必須於翌年1月25日前結清本年度所有應付貨款。乙方必須執行此項條款後可享受甲方年終返利之優惠。

二十一、年終返利優惠條件(必須首先執行第二十條,否則不能享受此條件)

1、上年12月26日至本年12月25日,回款達 萬,享受返利 %(扣減翌年應付貨款)2、上述返利只能用於抵扣乙方應付貨款,不能以現金支付,在累加乙方每年度的回款總額時,甲方的折扣返利不予計算在內。

二十二、如任何一方未能落實及遵守上述協議,均被視作違約,對方有權終止雙方之合作關係,並追討應得之賠償。

二十三、在正常情況下,任何一方欲終止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終止,並應於協議終止後一個月內完成所有賬目之清理工作。

二十四、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應將原零售內的所有標識清除,並限於六個月內將剩餘的庫存產品清理完畢,不得再行銷售。

二十五、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在協議期內的協議執行情況作為次年續簽協議時,擬定協議條件的參考。

二十六、本協議如遇爭議發生訴訟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處理。雙方同意以中方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二十七、本協議自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二十八、本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2023年品牌授權經營合同 篇4

第一條 合同雙方

特許方:

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

企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 特許方、受許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 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 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規範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parker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2-4 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二00___年___月___日至二00 年 月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特許經營註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註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以上費用須一次性交付,即使受許方不再經營本品牌終止履行本協議,本公司無須退還以上二項費用。

第五條:特許經營範圍規定

5-1 特許方根據派克家紡特許經營的市場規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地點(商暢建築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 “、parker”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5-2 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5-3 同一個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派克”與“派克萊、paikelai”兩個品牌同一類商品。

5-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域內發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櫃),進行有序的分銷業務。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parker”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5-5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不得在未特許區域銷售特許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派克”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後方可運營。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6-1“、parker”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在國際分類第24類商品。

6-2所有帶有“paike”及派克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paike”及parker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註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於本合同所規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受許範圍(受許性質、受許區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恆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或其他活動。

6-3 受許方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櫃)的“、parker”品牌vi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製作門頭招牌。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櫃的門頭招牌。

6-4 受許方不得製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6-5 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6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祕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並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祕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6-7 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範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偽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七條:物流與渠道規定

7-1 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7-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7-3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 、parker”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7-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派克”品牌牀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從事零售業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櫃)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牀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牀品。

7-5 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商品價格規定

8-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域的價格政策,並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特許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開户銀行:

帳號:

受許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託代理人:

(簽名)

開户銀行:

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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