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股份劃分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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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股份劃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第一條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 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經營股份劃分合同 篇2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合夥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鑑於,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
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範圍、主要經營地址
1、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項目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作項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1、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
2、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各1/2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2、合夥人同意由安排為合夥門店的財務會計師。
3、合夥人同意由安排為合夥門店的財務出納員。
4、合夥人同意由安排為合夥門店的前台收銀員。
5、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由合夥人簽署。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一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2、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5)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户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
4、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
合夥人(乙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時間:
合夥經營股份劃分合同 篇3
合夥人甲: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現住: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現住: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現住:______________
以上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訂立合同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磚廠,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甲方出資¥_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_____ 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協議組成合夥磚廠,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議以舉手表達的形式共同決議磚廠的大小事宜,維護磚廠的共同利益。
第三條:本合夥磚廠經營期限為永久,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經營磚廠,磚廠的所有財產(包括磚廠的所屬土地和變壓器)一律按股份的百分比分配。
第四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磚廠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外兩方應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份。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入夥在任何一方無需向另外兩方説明,另外兩方也無權干涉。
第六條:合夥三方任何一方出現意外事故或者死亡,其直系親屬繼續履行合同,或者由另外兩方按現有資產的百分比進行合併,但必須徵求其家屬意見,不得強制合併。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處理磚廠的所有資產(包括土地和變壓器)按照甲、乙、丙三方的投資比例負擔自己的盈虧。
(一)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二)合夥經營的磚廠無法繼續經營;
(三)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如果磚廠必須處理資產,同等價格,合夥人有優先收購權。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夥三方可以補充規定(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夥三方也必須遵照履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各夥人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合夥人三方共同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 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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