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通信經營權協議書(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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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通信經營權協議書 篇1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電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電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保護乙方的通信權利,維護甲方合法的通信經營權,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法使用電信的自由和通信祕密受法律保護。
2.有權自主選擇使用甲方依法開辦的固定電話通信業務。
3.有對甲方執行的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的知曉權。
4.應當在約定的時限內(全月)繳納電信費用。
5.登記辦理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無誤的乙方資料,並對乙方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名稱、結算方式發生變更時,應在一週內辦理變更確認手續,因未按時辦理變更手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使用的用户終端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並取得進網許可證。
8.使用電信網絡傳輸的信息內容及其後果由乙方負責。
9.配合甲方實施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各項費用。
2.按照國家規定的服務標準向乙方提供固定電話服務。
並在營業場所公佈收費項目和資費標準,併為乙方繳費提供方便。
3.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______(119)、匪警(110)、醫療急救(120)、交通事故報警(122)等緊急電話的接入服務。
4.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長途話費詳細清單查詢,併為乙方保留話費信息半年。
5.根據國家關於電話交換設備的技術規範書以及工信部對電信計費的有關規定,固定網本地電話不提供詳細話單。
6.乙方對繳納的電信費用有異議的,甲方有義務採取必要措施協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補交電信費用,並按照所欠費用每日加收%的違約金;對超過收費約定期限
日仍不繳納電信費用的,甲方可以暫停向其提供服務,並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8.乙方因欠費暫停服務日內仍未補繳電信費用和違約金的,甲方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原電話號線不再保留,並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9.因電信業務發展需要更改用户電話號碼的,應當至少提前日告知用户改號時間和更改後的電話號碼,號碼更改後,至少應在日內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費停機的,在結清欠費和違約金後,24小時內恢復通話。
11.為建立與乙方溝通渠道,改善服務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乙方資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話阻斷,甲方應相應減免乙方在通話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減免月租費計算方法為:月租費×中斷服務時間(天)/30(天),阻斷時間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訴或甲方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裝機開通的,甲方應當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裝費、移裝費或者其他費用數額%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一)乙方在結清所有電信費用後方可辦理拆機或過户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暫停向乙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乙方提供的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2.乙方私自移機(室內移機除外)、轉讓電話租用權或擅自改變電話使用性質的;3.超過收費約定期限日以上日以內未繳納電信費用的;4.乙方登記使用部及部以上固定電話,其中1部電話的通信費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甲方將暫停或終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務。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機並解除本協議,並依法追繳各項電信費用和違約金:
1.利用固定電話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2.逾期日以上未繳納電信費用的;3.以保證金、擔保人、抵押金等方式取得租賃權或使用權的乙方,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銷保證的;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爭議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四、附則
(一)同意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與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簽訂的涉及固定電話租用權的協議,對甲方概不發生效力。
(三)如國家或甲方上級企業發佈新規定,導致本協議內容變更的,雙方均同意按照變更後的規定履行本協議。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轉合同簽章頁)(本頁無正文,為合同簽章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年月日年月日
合法通信經營權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治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範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 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於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 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並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範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法通信經營權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充分發揮山場最佳經濟效益,甲方在穩定所有權,搞清經營權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將該户座落在 山場約 畝轉讓給乙方經營。
一、第一塊山場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塊山場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讓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金:兩塊共計人民幣 元整。自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在轉讓經營期限內山場一切經營權和經營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阻撓和干涉,乙方並享有繼承權和轉讓權。
五、在經營期間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處分權、繼承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向乙方索要財物。
六、乙方經營期滿後,如果山場樹木沒采伐完,按市場價格轉給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昌橋林業站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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