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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通用25篇)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通用25篇)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通用25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___淨噸:__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__

主機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託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並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税費;

5.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6.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7.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台賬、聯繫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8.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關於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2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出售船舶(以下簡稱“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達成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船舶資料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噸);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米);型寬_________(米);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淨噸_________;

滿載吃水______________(米);主機型號/功率_________;

建造時間/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報價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出售的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務,並代辦_________等相關事宜。(①提供範本合同②代收代付船款)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如實提供本船的基本技術資料(以船檢甲書為準)和報價,作為乙方代甲方公佈出售船舶信息的部分依據。最終船價由甲方與買船方商定,船舶規格以看驗船時為準。

2.如該船買賣成交,甲方應支付乙方中介費。

3.甲方應在簽訂買賣合同後,將合同副本壹份交乙方備案,以便乙方協助辦理該船的有關交易手續。

四、乙方義務

1.雙方簽訂本合同5天內,乙方應將本船有關信息在其網站或公報上予以公佈;並

2.應根據船舶動態與買船方聯繫勘驗船事宜,將買方有效聯繫方式及時告知甲方,同時安排甲乙雙方的洽談事宜。

五、費用的支付

1.甲方應當按照本船買賣合同價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在本船買賣合同簽訂後5天內向乙方支付中介費。

2.乙方完成甲方委託和代辦的其他事項,甲方應當在這些事項完成後向乙方支付代辦費用。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標的額的_________%(百分之一):

1.甲方提供的船舶有關信息與該船真實有效的船檢甲書不符;

2.甲方藉故中介不成,中途撇開乙方再與買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就同一標的私下交易;

3.甲方通過其他控股公司與買船方就本船簽訂買賣合同的(此時均視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務,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中介費並承擔違約責任);

4.與他人串通損害乙方利益的;

5.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中介費和代辦費的;

6.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二)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導致甲方利益受損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並盡力協助甲方向有關責任方索償。

七、爭議解決方式

若有合同爭議或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第_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費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3

甲方:

乙方:

為使甲方所屬大酒店經營管理科學規範,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原則,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引進乙方的經營管理體制,乙方為甲方派出經營管理人才及技術骨幹,參與甲方的經營管理及實際操作。合同期限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輸出人員包括:

總經理1人 大堂經理1人 客房部經理1人 工程部經理1人 營銷部經理1人

合計:5人(以上人員分兩個月逐步調整到位)。 以上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工資總額為1.5萬元/月,於合同生效後,每月 日支付給乙方。

三、乙方輸出人員食、宿及其他福利享受甲方同等待遇,由甲方支付。

四、乙方管理費用,每月按甲方營業收入的3%提取固定管理費,於合同生效後,每月

五、合同期內合作酒店可在廣告宣傳活動中使用乙方名稱。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經營決策權,甲方對酒店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目標有權做出自己的決定,要適合市場狀況和考慮乙方人員的建議;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規店紀;

3、甲方有為乙方人員提供優良工作環境的義務,充分調動乙方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甲方安排好乙方人員的生活,保證乙方人員每月四天休假(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日程);

5、甲方負責財務、採購、後勤保障等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甲方的經營、管理工作;

2、乙方保證其輸出經營管理及實際操作的水平達到當地較高的水準;

3、乙方人員有參與管理經營的權利,有對甲方的經營決策提出建議的權利;

4、乙方有根據經營情況調換人員的權利(需經甲方同意);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為甲方培訓人員使其獨立經營的義務;

八、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共識後可解約,如合同期內終止合同,提出終止方承擔元的善後費用。

九、本合同簽字後,試用期兩個月,如果達不到預期簽定的合同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如發生異議,由淄博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有利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三、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4

接受委託方(甲方): 合同編號:

委託方(乙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以及交交通運輸部水發[20xx]360號文件精神,為保障運輸安全,促進水運業發展,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船名為 號 總噸 載重噸 千瓦自有船舶,委託甲方經營和安全管理,委託期間,乙方資產所有權不變,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營運,並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按章納税,自負盈虧。

二、乙方應按營運船舶的載重噸每年向甲方繳納委託經營管理服務費(人民幣) 元,一年一次交清不得拖欠。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乙方船舶從業人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抓好落實。

2、負責對乙方船舶的安全宣傳、監督管理,定期檢查船舶維修保養和安全落實情況。

3、代辦船舶入户年檢、船舶交易;代辦船員證件、船舶、船員保險等業務,

4、幫助提供貨源信息,開通24小時應急處理電話: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船舶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壞和干涉甲方的名譽和正當權益。

2、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按章繳納國家的各項税費,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3、委託管理期間,船舶發生重大海損事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及時向上級海事機關報告。

4、乙方有保證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義務。

五、委託經營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需延續的,另行簽訂。

六、本合同生效及終止時一個月內,雙方交清標的物,並至審批機關辦理有關證書和相關手續。

七、委託管理期間,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約,則賠償支付另一方違約金壹萬元人民幣。

八、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或意外情況,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到當地海事機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委託期間,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如有新的規定,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同等有效,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存入海事檔案,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5

甲方:鄭州市中森置業有限公

乙方:

丙方:

鑑於甲方以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總價”)向開發商購買坐落 在 (以下簡稱“項目”)內的物業: 層 號鋪位,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商鋪”),乙方為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方,丙方為項目的開發商及目標租金的擔保方,各方經友好協商,就該商鋪委託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 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户的共同利益,項目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户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並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週期為連續的託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為託管該商鋪的一個託管週期。

三、 甲方委託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託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 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託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並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税金等應付費用並完成託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託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託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 不承擔該商鋪託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 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並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 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項目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託任何第三方託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託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件。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並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採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 在託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 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託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項目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於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託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並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常州互動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6

甲方: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_________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_________酒店建成後,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範圍:____樓以下(含____樓)全部建築,共________________間客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_________酒店開業後________________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________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鑑於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________酒店____樓約_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____樓全部約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後________天內辦理完畢;並不受本條第________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_________酒店地下一、二層約________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於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於______%的年回報額,並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後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7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本項目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託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批發部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項目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户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委託經營管理批發部概況。

2.1名稱:_______________

2.2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

2.3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三條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3.1委託經營管理的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委託權限

4.1委託期間,乙方負責、處理售後和產品的定位、市場優勢。

4.2委託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城的整體市場形象。

4.3委託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但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用應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户。

第五條商城管理回報

1乙方按照以下第2種方式取得管理回報。

1)乙方的管理回報採取合作經營方式計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年、廣告、促銷等費用由甲方支出、勞務支出由乙方承擔、

2、管理回報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純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每月________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所有營業額、甲方指定賬户為:_______________ 。

4、税金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

6.1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城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乙方必須接受並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6.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並及時提供貨源、財務、售後等支持。

6.3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7.1乙方運用專業的市場研究體系、提供運營決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批發部的整體市場競爭優勢。

7.2乙方對本商城、營業時間、促銷廣告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運營機制。確保優良、消費環境。

7.3乙方協調解決、消費者、廠家及其它各方之間的衝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信息。

7.4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產品定位、團隊培訓、機構設置、活動籌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5乙方負責審核商家對象的品牌,審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審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註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託書、品牌代理委託書(適用於專賣代理商)、税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託書等。

7.6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

7.7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8在委託管理期限內,有關商城的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等由甲方繳納。

7.9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若乙方在3年之內,平均每年的營業額低於4萬元以下(含本數),將被視為乙方無能力再繼續經營管理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做同行業的任何收益,則甲方有權警告乙方,並給予乙方7天的糾正期。若乙方出現兩次類似情形,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5委託期限內,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乙方同意自應付款之日起給予甲方天的寬限期,寬限期滿後,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7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進行協商。未協商或者未重新達成協議的,則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收取的定金、廠家等來源於該商城的收益時,則應在甲方催告後________日內將扣留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户。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總額的_________%違約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項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則在合同解除後_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扣留的全部款項,並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項二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後三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2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分之1的違約金。

93乙方或消費者、廠家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有權警告乙方、。

9.4除上述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項下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5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符合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時,違約金應分別計算。

第十條甲乙雙方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8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商鋪委託經營管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產權(經營權)的號商鋪(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築面積委託給乙方統一招租經營管理。

第二條 商鋪委託經營約定

1、委託期間,甲方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給乙方處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租賃權和轉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認可並接受乙方與第三人簽署的與委託經營有關的任何合同、協議甲方不得自行經營或者另行委託經營管理。

2、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之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裝修。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再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甲方同意不恢復的,也可不予恢復)。

3、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經營活動。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合法經營手續和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及時提供與該商鋪有關的證件和資料等(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等手續)。

5、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委託經營期限內的收益由乙方給予固定回報。

7、如乙方在銷售商鋪前已與第三方簽訂租約,則在甲、乙方簽訂該商鋪買賣合同時,視同甲方為認可該租約。

8、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須提前三個月商討續約事宜,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自行經營或委託乙方繼續經營管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9、委託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乙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讓、贈與或抵押他人行為時,須提前30日告知乙方,並應將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告知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且保證受讓方、受贈方或抵押方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10、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等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11、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第三條 商鋪經營管理收益權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鋪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商鋪期限為五年。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託經營期間,乙方按以下約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報:

一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二層內鋪:

第一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三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五年甲方領取收益: 元(人民幣大寫 ); 每年收益領取方式

一層內鋪: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於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二層內鋪:

第一年、第二年兩年收益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支付於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於甲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需要將該物業轉售,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承諾新受讓者同意繼續執行本合同期滿,並要求該物業的新受讓者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訂該物業《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若新受讓方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乙方有權停止支付固定回報給甲方或新受讓方。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該物業出租或設立抵押、擔保,造成乙方無法正常行使經營管理權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該鋪位合同房價款的 20% 作為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約定固定回報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乙方有權扣除本年度固定回報的25%作為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報,乙方應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約定固定回報的 0.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若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違約方須承擔所有責任。

第五條 如因乙方違法違規經營導致該鋪位受到相關政府部門查處或處罰的,由乙方承擔所有經濟、行政、法律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取得的客流、人氣、品牌等無形價值全部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雷擊、社會暴動等)對物業產生的損失,乙方不承擔甲方任何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共叁頁,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吧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託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吧。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 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吧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吧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吧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酒吧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 %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吧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吧。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10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項目房屋的經營管理等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房屋基本情況

1、項目房屋坐落於南京市鼓樓區管家橋9號199號華新商業廣場層號商鋪,建築面積為 ㎡。

2、項目房屋經營收益權由甲方從乙方處受讓,受讓期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項目房屋的委託經營管理收益的支付與承擔方式

1、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須按如下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為¥: 元整(大寫: )。

(5)、本合同終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經營管理收益¥: 元整(大寫: )。

(7)、本合同期限內,上述經營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別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xx年的經營管理收益自簽訂本合同之次日計算。

(8)、經營管理收益所產生的相關服務税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按國家標準從應付支付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繳。

2、乙方除以現金方式支付上述經營管理收益外,應將上述費用付至以下賬户: 户名: 開户銀行:

賬號: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屆滿之日止,因項目房屋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推廣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無須承擔上述費用。

第四條 項目房屋的管理

1、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乙方對項目房屋擁有獨立的經營自主權,並有權按照統一管理、統一形象、統一動作原則適時調整經營方式。乙方有權決定項目房屋的使用方式,並有權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甲方對乙方的決定不得干涉。

甲方同意乙方或實際承租客户根據經營需要在場內統一設計、變更項目房屋之間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裝修等。但不影響甲方的經營管理收益。

2、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或干涉乙方對項目房屋的經營管理。 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就項目房屋達成任何形式。任何內容的協議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債務或責任影響項目房屋的委託經營管理。

3、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經乙方、丙方書面許可,甲方有權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方,具體按照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之相關約定執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收益;否則,每逾期一日,須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 甲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丙方按與甲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中所載條款收回該商鋪的經營收益權,若因甲方的上述違約行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經濟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概由甲方承擔。

3、 如甲方因債務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導致目標房屋無法正常使用和經營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損失的,所有損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概由甲方承擔。

4、 甲方與丙方簽訂的《商鋪經營收益權轉讓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發生的經營收益由乙方以日為單位進行計算支付給甲方,未發生的經營收益不予支付,具體的收益金額乙方按公式:年收益總額/年實際天數已發生天數進行計算並支付。

第六條 擔保條款

丙方為乙方履約提供擔保,如乙方未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則由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爭議處理

如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送達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訊地址及電話系三方確認的送達及聯繫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任何一方按照未變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雙方郵寄書面函件,無論何種情形自函件郵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視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達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執一份,自三主簽字、蓋章後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簽訂地為南京市 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1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有產權、位於進賢縣勝利中路39號______層______號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的物業,作為帝亞·世豪商業中心的組成部分委託乙方對該物業進行統一經營管理,達成一致意見並簽定本合同。

一、委託前提

1、甲方必須是帝亞·世豪商業中心(下稱“世豪商業中心”)某一商鋪的產權擁有人。

2、甲方簽署本合同時,必須親自到場,如不能前往,受委託人必須持有甲方的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及相關資料。在委託期內,甲方不得自行將商鋪委託乙方以外的第三者或甲方自已對外租賃經營。如甲方私下利用業主權益或以世豪商業中心名義作經營業務,均屬違反合同行為,甲方將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責任。

3、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履行審慎義務,對合同風險充分防範。

二、產權管理

1、甲方對所購物業擁有自主產權,也擁有將該產權抵押、轉讓、贈送、繼承等合法權益,並不因委託乙方經營管理該物業而改變。

2、甲方產權所有的物業有關保險事宜由各產權人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

3、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如發生變賣、轉讓、贈送、繼承等導致產權變更的法律事件時,除按照政府指定部門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外,還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變動手續,有關變動不得違反下列原則:

3. 1.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原業主所簽定的委託合同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至原合同期滿。

3. 2.保證該物業的買受人、受讓人、受贈人或繼承人完成產權變更前,承擔原業主與世豪商業中心的帳務和債務。上述保證原則須以甲方及物業買受人或受讓人、或受贈人、或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之文件,交乙方備案後方可辦理產權變動後之各項委託事務。

4、甲方在發生產權變更之法律事件而不向乙方申報,或甲方不能取得上述與買受人或受讓人、受贈人、繼承人共同簽署確認變更產權之文件,以及乙方未收到買受人、受讓人或甲方之繼承人確認上述事項之文件,乙方有權拒絕接受其變更、請求。

三、委託內容

1、乙方全權代表甲方將其物業用於商業出租經營,乙方以固定回報方式向甲方支付委託經營利潤。

2、在委託乙方經營期間,甲方明白為配合經營需要,其自有物業的使用權會受到有別於一般住宅商品房的一定程度的限制與制約,具體規定見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3、甲方委託乙方經營其物業後,乙方將代表甲方就世豪商業中心經營方式、策略、價格、物業保養維護等方面作出決定或調整。基於受託權限,在法律政策框架內,乙方旨在維護大部分業主共同利益任何作為 或不作為行為,均視為事前已徵得甲方授權與同意而無須再另行授權。

4、乙方在除第一年,第二年外,第三、四、五年的每年年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並向業主支付其應得的固定回報。

四、委託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物業的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五年。

五、業主權益

1、.固定回報利潤

甲方採用本合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其物業,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按甲方物業購置價10%/年比例,作為對甲方的固定回報利潤。

2、支付回報方式

2. 1委託期內第一年,第二年的固定回報在業主購買物業支付部分首期款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後給予支付,抵消相應首付款。

2. 2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固定回報均在該年年底召開業主大會並予以發放。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每年享有本合同委託方案條款所規定的固定回報利潤分配;

2、在委託期間內,甲方保證不因自己物業的抵押、轉讓、繼受而影響委託合同的執行和世豪商業中心的經營;

3、若甲方所擁有的物業產權在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發生抵押、查封等法律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4、在委託期間內,甲方除利潤分配權益外,其他有關世豪商業中心經營、物業維護管理之決策與執行等均由乙方全權進行,甲方不得作任何干涉;

5、甲方因獲得收益而發生的政府税項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服從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與收費;

7、甲方可採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經營建議,但沒有決策權;

8、甲方應當恪守並認真履行合同及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承擔乙方經濟損失,終止執行期間因甲方物業的存在而發生的有關費用仍須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及物業管理,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帝亞·世豪商業中心進行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擁有世豪商業中心內外的一切空間利用權,如做廣告、掛牌等;

2、負責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

3、協調各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關係;

4、負責利潤分配方式的制定與實施;

5、保證世豪商業中心各項經營均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倘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認真遵守履行合同各項權利與義務、如乙方單方面違約,甲方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條文作出修改或變更,一方必須先將修改或變更意見書面通知對方,共同協商後方可作出變更。

2、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物業無法正常使用,雙方可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蓄意違反合同,並經對方提出後仍不予改正的,對方可終止執行本合同,並有權對由此而拖欠的費用及造成的相關損失提出追討和索賠。

4、如雙方合作中發生原則性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無法達成協商意見,可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5、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法人變動、重大經營變動、企業轉讓或兼併等情況,必須以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並轉達新的法定權益人是否繼續按本合同規定執行至合同期滿,或提出新的託管方案。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單位蓋章:

[物業委託經營管理合同]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12

甲方(委託方):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

地址: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

住所地:_____

為了保證市場經營效果、實現雙贏,甲方同意將其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訂立本協議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委託經營管理物業(以下簡稱“委管物業”)

1、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號樓層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商鋪,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負責商鋪招商(即將商鋪對外出租)及培育市場。

2、委管物業的用途為:商業。如乙方以後改變委管物業用途,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二條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分配方式

1、雙方同意委管物業租金為元/平方米·月。

2、分配方式:乙方按季度向甲方返還委管物業出租的`全部租金,自年月日起每滿三個月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3、乙方向甲方返還租金前,甲方應當開具發票,或委託乙方前往税務部門代開,產生應當由甲方承擔的税費由乙方在返還給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第四條特別約定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和管理,委管物業按乙方統一的經營管理模式經營;乙方有權決定包含委管物業在內的物業經營佈局和宣傳推廣;乙方有權決定委管物業的裝修及裝修管理。

2、乙方和乙方人員應監督租户正常使用並愛護委管物業,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因租户使用不當,導致物業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或索賠,乙方應督促租户及時修復或賠償。

3、甲方保證委管物業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若有債權債務糾紛而導致乙方或租户受到損失時,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向乙方支付半年租金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若未按時向甲方返還租金的,應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第六條其他約定

1、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委管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簽約代表:_____

電話:_____

乙方:_____

簽約代表: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13

甲方:錫林郭勒職業教育中心

乙方:代忠傑

為便於我校育德幼兒園的專業化管理和經營,加強校內實訓基地建設,學校現將育德幼兒園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特制定以下協議:

一、幼兒園簡況

幼兒園佔地 m2,建築面積為 m2,現有 個班, 名幼兒, 位教職員工。

二、協議期限

委託經營管理幼兒園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如需繼續託管,則另制定協議。

三、託管方式

甲方將幼兒園的所有資產在託管期間交於乙方無償使用,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

四、雙方責任

1.在託管期內,幼兒園內現有資產、設施、設備,甲方交給乙方無條件使用。同時,乙方無償為甲方學前教育專業的師生實習實訓提供方便和進行實踐指導。

2.託管期內新增的設施、設備產權歸乙方所有。託管期滿,託管協議終止,乙方出資添置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自主處理。

3.乙方享有獨立的人事權,所需人員及工資待遇均由乙方自主確

定,甲方無權干涉。

4.乙方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干預乙方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

5.託管期內,甲方應保證幼兒園的水、電的正常供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負責幼兒園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障正常安全使用。如因幼兒園設施造成人員傷害以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託管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託管權。

8.在協議期內,乙方不得把場所改為其他用途。

五、違約責任

協議履行中如有一方違約,除按協議中相關條款執行外,違約方需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

六、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補充協議形式予以補充完善。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1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南京_街區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南京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為了加強對熙南里街區地下停車場的管理,適應街區發展和商户需求,服務街區商業運營和發展,現就授權管理的"金陵歷史文化風尚街區"停車場相關事宜,甲乙雙方議定事項協議如下:

一、委託範圍:金陵歷史文化風尚街區停車場,含:

1、停車場出入口道閘及附屬設備以及收費標準等。

2、地下停車場(含148泊位)(附平面圖)。

3、停車場內的通風、電力、排水以及消防等設施。

二、受託方管理內容:

1、確保停車場的24小時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託期間應保證停車場24小時正常運營。

2、確保停車服務熱情周到,客户滿意,不得出現客户投訴現象,如出現停車糾紛等現象,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確保停車場內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閘系統等的正常使用。

4、確保停車場內地面整潔無灰塵,無附着物。

5、確保從主幹道進出停車場內車輛安全,並獨自承擔責任。

三、委託管理期限:自_年12月1日--_年6月30日止。

四、其它約定

1、乙方自行辦理停車場經營的相關手續,做到依法經營並獨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乙方應交付和承擔停車場日常運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及其它運 營費用。(水、電費用分割見附件。)

3、乙方應指定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4、委託期內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車場的租賃費用。

5、乙方對甲方及產權方核定的30個車位,應予以保障。對街區大型活動及領導來訪車輛的停泊予以保障並做好相關應急預案,確保街區大型活動及突發事件的車輛停泊。該條款下所有停車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6、乙方對社會車輛嚴格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費;乙方對商户户主及前往商户消費的車輛應予一定優惠,並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平面圖

附件2:水電錶清單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15

本合同雙方為:

1、 (以下簡稱“委託者”),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

2、 (以下簡稱“管理者”),身份證號碼: 住址: 。

3、 (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 。

鑑於: 委託者集團內部以產品研發和銷售為主的戰略方針,對集團內部制非戰略項目進行處理,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同意訂立合同如下:

第1條 定 義

經雙方接受後,下列之各措辭,用於本合同以及所有有關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時,有以下之定義。

1.1建築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設備,例如:空調系統,所有生產設備,等等。

1.2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者所採用之最新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3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5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税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公司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等。

1.6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項目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税項。

(B)生產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執行董事批准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所有因管理所需之設備等購入和更換之開支。

(E)第7.1條所指定付於管理者之基本管理費。

(F)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係開支。

(G)為生產經營所產生等任何直接税項、關税、牌照費的繳付。

(H )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者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目標公司應承擔的份額。

(I)一般情況下由目標公司或由管理者在目標公司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1.7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生產經營支出之差額。

1.8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暴動及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者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者經營目標公司的能力的事故。

第2條 提供的服務

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務:

……組織生產經營。

……為目標公司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採購目標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物品。

……制訂並執行目標公司之市場營銷策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公司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第3條 管理者的責任

3.1 管理者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者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目標公司執行所有在公司管理及市場推廣範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者除因生產經營需要外不得利用目標公司從事其它活動。

3.2 商號、商標

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程序註冊使用名為“廣州市番禺惠浦電子有限公司”。 在合同有效期內,目標公司許可管理者在公共宣傳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情況下使用目標公司商號及商標。合同期滿或解約後,目標公司對其所有的商號、商標將持有並繼續使用。

第4條 管理

4.1 日常業務管理

管理者要接受執行董事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目標公司的依法經營;目標公司管理層人員招聘和解聘;重大資產處理(包括但不限於重大投資);舉債行為等,要事先徵得執行董事的書面同意並每月定期向執行董事報告目標公司經營管理情況。

管理者將會代表目標公司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A)一般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者作為目標公司的代理人將有挑選、僱請、培訓、指派、調動或解僱員工的決定權。(C)制定薪酬和僱員所有其它福利。

(C)定出採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目標公司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最優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在同等條件下應首先保證目標公司的商品供應。

(D)有關生產經營中,管理者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批准後,可以目標公司的名義採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E)管理者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經營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項目呈交執行董事批准。

(F)商討及簽署有關目標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文件。

(G)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4.2 會計

管理者應為目標公司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目標公司生產經營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將有權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目標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目標公司。

4.3會計報告

年度內,管理者將於每月後之十二天內呈交與目標公司一份由目標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主管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經營業績和一份資產負債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者將呈交目標公司執行董事目標公司在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後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准。

4.4常年計劃

(A)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者將要提呈目標公司執行董事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包括但不限於損益預算表及下一年度財政預算。

(B)管理者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者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於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未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批准時,更改公司生產經營方式,但目標公司也不能無理拖延批准。管理者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聲明,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第5條財政項目

管理者須在目標公司需要時,即時提供目標公司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户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目標公司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者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全部轉移給目標公司。

第6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如管理者至合同有效期內達到預期效果,經目標公司執行董事書面同意後,可由管理者繼續經營。

第7條 一般規定

7.1 委託者權利

7.1.1委託者在合同期內從目標公司獲得淨利潤2400萬港幣。

7.1.2委託者在同等價格之下有從目標公司進行採購的優先權。

7.2 目標公司財產所有權

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全權擁有此目標公司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並提供其目標公司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者。

(A)保持其對目標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者正常合法經營目標公司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合同簽訂之日起協助管理者辦理資產的清理及移交。

第8條 合同終止

8.1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8.2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並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後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於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採取行使權利的行動,並不能被視為放棄其於對方隨後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採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管理者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8.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目標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第9條

9.1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目標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後,通過標明日期並由雙方簽字的文件並經審批機構批准始有效。

9.2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並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目標公司執行董事及管理者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16

1.甲方為依法有效存續的_________,作為乙方的第一大股東,擬將下屬_________,委託乙方經營管理。

2.乙方為經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擬通過上述資產託管經營完成甲、乙雙方商定的各項經濟指標,並在此過程中,以資產運營的各種形式將託管資產逐步納入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託管經營範圍

自甲乙雙方籤屬託管經營協議並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評估後的淨值為_________元)委託乙方經營。

二、託管經營期限

委託經營期限為自雙方籤屬委託經營協議並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之日始,甲方將通過配股或其他方式將託管經營資產的產權逐步納入乙方,待委託經營資產的產權全部進入乙方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委託經營協議自然終止。

三、託管經營的利潤分配

雙方約定,在資產託管經營實施後,被託管企業的資產收益權歸乙方,由乙方以每年實際受託經營淨資產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

四、託管經營的審批和認可

本協議所述託管經營已獲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乙方董事會通過,尚待乙方股東大會批准通過。

五、保證和承諾

1.乙方保證,自託管經營生效日期起,乙方將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託經營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和經營其相關的業務。

2.甲方保證,除了已在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中所披露的負債外,以及除了甲乙雙方在生效日期以後正常操作中所發生的負債外,在託管經營實施前,甲方委託經營資產沒有其他實際的或已有的債務或責任。

3.甲方保證,在託管經營實施前,委託經營資產不附帶有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或其它擔保權益(財務報表和資產評估報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證其委託給乙方經營的資產符合國家、行業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全部、完整地移交給乙方,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2.乙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將託管經營資產合法經營,應負責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按託管經營資產淨資產值的百分之十承擔違約金。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履行有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九、簽署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保證將獲得為簽署本協議所必要的權利的授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1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傳真:

開户行:開户人姓名:

帳號: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傳真:

為有效培育實施商業物業的統一管理和整體形象塑造,獲取商城的最大利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甲方已與開發商簽署本商場《商品房銷售合同》與《業主(臨時)公約》並辦理完付款及其他相關手續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經營標的、期限

1、甲方產權商鋪的位於世界灣項目____館第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實際使用面積為平方米。

2、甲方將該商鋪的經營權和管理權委託乙方行使。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即可對商鋪進行除了買賣、抵押以外的所有經營管理活動(包含但不限於委託其他專業公司進行經營或專項管理等)。

3、委託經營管理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賣場開業)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雙方確認賣場開張日即為乙方支付甲方收益的實際起始日。若賣場開業時間提前,則支付收益的時間和委託經營管理的期限相應提前。

二、委託經營收益及支付辦法

1、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每月可獲得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元整(含税)的商鋪收益,年收益共計元,大寫元整(含税)。

2、商鋪收益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首月前十個工作日內支付上季度收益。

3、商鋪收益由乙方全權代理按季度打到本協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季度收取商鋪委託經營管理收益,依法繳納商鋪收益的税費;

2、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無權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人;

3、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有權將該商鋪抵押給第三人。在抵押生效後1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承擔因第三人行使抵押權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4、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由使用人承擔該商鋪的物業服務費以及其它能源費;

5、有義務遵守乙方制定的商業經營、物業管理等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

6、保證商鋪業主姓名及聯繫方式的準確和合法,並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後果自負。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支付甲方委託經營的`商鋪收益;

2、按時收取該商鋪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經營管理費用;

3、有權對該商鋪進行自營、聯營、委託經營、招商、租賃和物業管理服務,並向經營户收取租金和物業管理服務所產生的一系列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費、空調費、水電費等其它費用;

4、委託經營期屆滿,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續約權;

5、負責處理該商鋪在自營、聯營、招商、租賃中發生的經濟糾紛並承擔經營管理責任;

6、現行並不時修訂的商業經營、物業管理等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不受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限制和甲方及第三方的干涉。?

五、違約責任

1、甲方若有違反本協議之約定,導致協議不能按約定履行的,乙方有權停止支付收益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按實進行賠償;

2、乙方若逾期支付收益金,應按照該收益金數額的每日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六、其他條款

1、協議簽署後,因不可抗力(法律明文規定之情形)導致無法正常履約,雙方可依法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協議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之人民法院解決;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署代表:簽署代表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18

甲方:

乙方:

丙方:

鑑於甲方以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總價”)向開發商購買坐落 在 (以下簡稱“項目”)內的物業: 層 號鋪位,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商鋪”),乙方為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方,丙方為項目的開發商及目標租金的擔保方,各方經友好協商,就該商鋪委託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 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户的共同利益,項目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户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並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週期為連續的託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為託管該商鋪的一個託管週期。

三、 甲方委託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託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 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託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並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税金等應付費用並完成託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託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託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 不承擔該商鋪託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 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並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 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項目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託任何第三方託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託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所有文件。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並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採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 在託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 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託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項目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於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託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並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19

鋪位(樓號):

業主姓名:

簽約時間:

編號:代碼:

菏澤名瑞房地產營銷策劃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當事人:

甲方(委託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方):菏澤名瑞房地產營銷策劃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張維俊

委託代理人:

營業執照號碼:

税務登記證:

聯繫電話:

正文

第一章總則

甲方為了確保其在單縣舜師商業步行街的商鋪成功經營,降低經營壓力與風險,提高整體綜合競爭力和商鋪產權的持續增值能力,需引進規範化、制度化、整體化和現代化經營管理模式。現委託乙方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管理(包括出租、聯營等),乙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同意接受甲方的委任經營,對所受委託的商鋪享有使用、經營管理和收益的權利。特制定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委託事項及委託期限

一、委託事項

遵循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其所購買的舜師商業步行街樓區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實際成交總房款為人民幣元(具體內容詳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商鋪(以下簡稱“本場地” )委託給乙方全權經營和管理。

二、委託期限及起止日期

1、本場地委託期限為年,起始於舜師商業步行街開街正式營業之日,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協議須在本合同委託的商鋪產權所有人將購房總價款全部交付後,產權所有人明確和本合同的簽定當事人一致後生效。

3、委託期屆滿,經甲、乙方同意可續簽延長委託期,但甲方應於委託期滿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請。甲方自營或對外租賃時,須經乙方同意並認可,同時必須服從乙方的各項經營管理規章制度的管理及業態佈局的規劃。

第三章委託收益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有償使用甲方的舜師商業步行街的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物業,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收益按照以下第方式體現。

一、支付固定收益

1、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委託經營的本場地進行統一招商,自主經營,享有使用權、收益權,無論經營好壞,乙方每年須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除此以外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甲方由此產生的相關税費由甲方自理。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本商業步行街整體正式營業起始日為甲方固定收益的起算日期。

3、場地固定收益金的支付方式為:每支付一次,每末(遇節假日順延)的後七天內向甲方支付下個的固定收益金。乙方在支付日將甲方當的固定收益金直接劃轉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户。

4、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給付甲方應收的固定收益金,每延遲一天,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按應付固定收益總金額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收取違約金。

5、乙方支付甲方第一年的年收益總額為(人民幣)元/年(小寫:),乙方支付甲方第二年的年收益總額為(人民幣)元/年(小寫:),乙方支付甲方第三年的年收益總額為(人民幣)元/年(小寫:),乙方支付甲方第四年及以後的年收益雙方再行根據市場商議。

二、支付滿足基本生活保障金

1、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委託經營的本場地進行統一招商,自主經營,享有使用權、收益權,無論經營好壞,乙方按時須向甲方支付雙方約定的基本生活保障費用,除此以外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本商業步行街整體正式營業起始日為乙方向甲方支付基本生活保障金的起算日期。

3、乙方向甲方支付基本生活保障金方式為:每支付一次,每末(遇節假日順延)的後七天內向甲方支付下個的費用。乙方在支付日將甲方當的基本生活保障金直接劃轉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存款賬户。

4、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給付甲方應收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每延遲一天,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按應付基本生活保障金總金額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收取違約金。

5、乙方支付甲方第一年的基本生活保障金總額為(人民幣)元/年(小寫:),乙方支付甲方第二年的基本生活保障金總額為(人民幣)元/年(小寫:),乙方支付甲方第三年的基本生活保障金總額為(人民幣)元/年(小寫:),乙方支付甲方第四年及以後的基本生活保障金雙方再行根據市場商議。

6、按照雙方的約定,甲方須在年月日前,將共計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身份證、健康證明、從業證明等資料)以書面形式報送乙方管理部門,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乙方每按照標準向乙方要求的以下人員發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1)姓名;年齡;領取標準:;

(2)姓名;年齡;領取標準:;

(3)姓名;年齡;領取標準:;

(4)姓名;年齡;領取標準:;

(5)姓名;年齡;領取標準:;

(6)姓名;年齡;領取標準:;

(7)姓名;年齡;領取標準:;

(8)姓名;年齡;領取標準:;

(9)姓名;年齡;領取標準:;

(10)姓名;年齡;領取標準:;

(11)姓名;年齡;領取標準:;

(12)姓名;年齡;領取標準:;

合計:(小寫:)

三、其他方式

第四章甲方處分權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甲方欲將本場地的產權轉讓,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轉讓時甲方須提前九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予以書面答覆,乙方若在規定時間內未書面回覆甲方,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可以將本場地的產權轉讓給第三方。

二、在甲方將本場地轉讓給第三方時,在轉讓協議中甲方必須與商鋪產權買受人達成由買受人繼續委託乙方經營的內容,即由買受人與乙方重新簽訂與本協議內容基本相同的委託經營協議。

三、在換籤的委託經營協議中,買受人的收益原則上不高於本協議甲方的收益,亦不受甲方與買受人轉讓價格的影響,其協議的終止日期與本協議的終止日期相同,其他條款不變。如甲方違反該約定轉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實際購鋪總價款的10%%計算作為違約金,且不影響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委託經營的.本場地上設置任何抵押權,及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行使委託經營權的行為,也不得將受託場地出租,分租或委託給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經營。如因甲方原因使受託場地被法院查封、凍結,導致乙方無法行使委託經營管理權,視為甲方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對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按實際成交時總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繼續執行該委託經營協議或解除該協議。

第五章商業步行街經營

一、乙方享有對本場地完全自主經營管理的權利。乙方有權在委託經營的本場地面積內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在本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户發生任何形式的法律關係,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協議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三、根據舜師商業步行街運營管理的“八大統一”原則和各種品牌形象的要求,乙方有權在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位之間的尺寸,合併、分割出租或按乙方的要求進行裝修、改建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用由經營商户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擁有使用和經營管理本場地的全部權利。

四、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擁有經營管理甲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廣告實施發佈權等與乙方經營有關的相關權利,並承擔經營過程中的義務和責任。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本場地的任何經營活動。

五、乙方負責舜師商業步行街整體經營佈局的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舜師商業步行街的工商、税務、商品檢測、衞生檢疫等事宜。

六、乙方負責舜師商業步行街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及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水電、空調、電梯、工程的維護、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七、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除正常收入應按國家相關法律向政府部門納税及有關本場地產權發生之費用外,無須再承擔任何費用。

第六章違約責任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單方面以任何方式擅自將本協議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標的物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不得與在場地內經營的經營者達成任何協議或協議,及其他損害乙方權益的情形,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如有違約,乙方則有權中止、解除委託關係。

二、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都不得無故終止協議。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三、非因乙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原因給甲方及其鋪位造成的破壞、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相關事宜。

第七章通知送達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協議所述的雙方註冊地址或雙方正式書面告知的變更地址投送,投送後即視為送達。

第八章協議變更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期間,有關協議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後方可執行。

二、如因不可抗拒力(如爆炸、地震、洪災等)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若不可抗拒力發生,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特殊情況可延長至一年。

第九章爭議的解決及其他

一、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本場地的產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協議的附件、變更文件、補充約定文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並具有與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一式叁份,乙方執貳份,甲方執壹份,自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

補充條款:

1、

2、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授權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傳真:

聯繫地址: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年月日

附件:

1、平面圖(商鋪編號及位置圖)

2、房產證複印件(辦妥房產證後由甲方提交乙方)。

3、營業執照等證照複印件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20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曾用名:

船舶種類:_________建造日期:___年_月_日

總長:________型深:_______型寬:

總噸:________淨噸:_______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託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並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税費;

5、負責辦理船舶_____、船員人身_____、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6、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7、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台賬、聯繫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8、其他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於經營管理費、_____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_____機關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__________住__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_____《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編號:____________身份證編號: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21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___淨噸:__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__

主機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託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並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税費;

5.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6.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7.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台賬、聯繫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8.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其他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雙方關於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為實現共創效益、共謀發展,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公司事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託經營管理相關事宜。

1、甲方仍作為一個經濟實體歸原始股東_______、_______所有,股權份額不變,________為董事長,對公司重大事項享有最終決策權。

2、乙方投入現金______萬元,協議簽訂______日內存入甲方帳户,作為受託經營管理風險保證金,不享有股份權,委託經營管理協議終止後__________日內按相關約定清算退付。

3、乙方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對公司全面事務進行管理。受託經營管理後公司實現年税後純利潤_________萬元以內(含_______萬元)則乙方享受税後純利潤分紅_______%;年税後純利潤超過_________萬元至__________萬元部分乙方享受税後純利潤分紅______%;年税後純利潤超過________萬元部分乙方税後純利潤分紅________%(注:計算税後純利潤時應剔除付給乙方的分紅報酬)。

二、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期限_______年,期滿根據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委託經營管理協議。

三、權利和義務。

1、公司實行總經理責任制,乙方擔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對公司全面事務進行管理。該協議簽訂生效後15日內乙方應向甲方遞交責任狀,明確責任和預期目標。

2、乙方有權擬定公司發展戰略、公司規章制度、人事任免、考核、工資方案、銷售策略及定價方案、採購方案、生產程序及安全方案等,須書面報董事會決議後方可執行,否則視同違約扣罰風險保證金X元/次/項並承擔相應後果。

3、公司重大事項須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的決策產生失誤對公司造成損失的,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作出的決策產生的失誤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獨自承擔,從乙方的風險保證金和分紅中扣除;若甲方擅自作出的決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單獨承擔。

4、乙方必須保守所知悉的公司商業信息、技術等各項公司祕密。乙方不得再與他人進行合作事務或與其他公司(或人)發生勞務關係等。

5、乙方每月從公司預支工資 元(從年底結算分紅中扣除),甲方董事會成員及乙方費用報銷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6、乙方必須狠抓安全生產管理,乙方人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非人為原因所致安全事故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7、因預期目標未能實現,甲方有權在乙方遞交責任狀6個月後終止委託經營管理關係。

四、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且乙方資金到位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紀廣場的鋪位在委託經營期限內委託乙方經營,具體委託事項約定如下:

第一條:委託經營場地

商鋪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鋪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鋪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萬元

購房合同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託於乙方處理,並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託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範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於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託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託經營期限為:______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___年___月___日___時起開始計算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

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託經營期限開始日(___年___月___日)起每滿三個月後(先付後租)於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税)。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支付年租金。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託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户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户(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委託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託經營關係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税費,乙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全部税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託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税費,甲方依法為納税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託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託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於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託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託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説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託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後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後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24

受託人:

委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 年 月 日

總長:型深:型寬:

總噸:淨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託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並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税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台賬、聯繫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於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住址:

《水路運輸許可證》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編號:

身份證編號:

簽約地點:

運輸船舶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彙編 篇25

委託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委託經營管理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標的

甲方將自己購買的建築面積共計___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商業廣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房產(以下稱商鋪)全權委託乙方對外經營及管理。

二、委託管理約定

1、為使商業廣場儘快實現繁榮,甲方委託乙方對商鋪進行招商及相關運營管理。乙方通過進行招商、運營管理及相關投入以培育商業廣場,由此產生的推廣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委託期間,商鋪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委託乙方與承租方簽署《物業租賃合同》及《商業管理公約》,甲方不得自行委託經營管理。

3、委託期屆滿,甲方可轉籤合作協議或提出自營申請,但甲方應於託管期滿之三個月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經乙方同意,但經營內容必須符合市場經營管理方的行區劃分規定。(須做相關登記,並備案存檔)。

4、委託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鋪,影響乙方的統一經營、統一管理。

5、甲乙雙方同意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三、商鋪經營收益權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鋪委託經營期限:甲方委託乙方經營商鋪期限五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因甲方原因(開發商原因除外),造成商鋪無法按期交付的,後果由甲方承擔,本合同委託經營期限以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進行計算。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必須保證受讓方接受並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並補籤相關交接手續。

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保證乙方合法經營。

3、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義務參與商業廣場的推廣與宣傳,並配合乙方共同樹立及維護該商鋪的良好公眾形象,不得做有損乙方聲譽的事情,不得違反乙方的管理規定。

4、甲方對商業用房設定抵押擔保或轉讓時,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轉讓。甲方保證抵押或轉讓行為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管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過程中,不承擔該商業用房的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

6、甲方對於乙方在授權經營期內嚴重損毀物業行為有權制止,如經營户須對商鋪進行改造或裝修,在不危及商鋪安全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阻擾。

7、對乙方在管理經營過程中而付出的招商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管理經營經期限內,甲方不再對乙方收取其他費用。

8、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要求該商鋪承租方進行合法經營。

2、乙方有義務經營管理好該產權商鋪。

3、在委託經營管理期間,乙方將該商鋪經營用途改做其它經營用途的,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甲方應予准許。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規以及六福國際商業廣場統一管理的規定負責辦理。

4、乙方有權在經營期內將物業租給他方並獲得收益;

5、乙方有權將甲方所委託經營的商鋪以自己的名義租賃給他方;

6、因甲方阻礙乙方或乙方同意的商鋪使用者使用商鋪時,乙方有權依法追究甲方對乙方和商鋪使用者造成的損失。

7、乙方在委託經營期內經營該商鋪的所有收益歸乙方所有。

8、在該商鋪經營期間,乙方有權根據市場的變化,改變該商鋪的裝修風格,以更好地適應市場經營。

9、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有權對該物業進行裝修,在外牆、通道等公用部位設立廣告牌、燈箱等宣傳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若在簽訂本合同後擅自中止合同,向乙方支付該商鋪購置價款的43%的違約金。

2、甲方在託管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擅自轉讓權利予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合作,及其他損害乙方權益的情形,否則視為違約。乙方可以解除託管關係,並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經濟及相關其他損失之責任。甲方如有違約,乙方則有權中止、解除託管關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沒有按照約定時間交接物業,則甲方應在規定的交接日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該商鋪購置價款的'萬分之三作為違約金。

4、合同簽訂後,如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毀約應向乙方支付該商鋪購置價款的43%的違約金。

七、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3、經雙方同意的其他情況。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以加蓋合同專用章為準)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協議附件是本協議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將商鋪抵押或轉讓,應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並應經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轉讓。甲方有義務使抵押權人充分了解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同時須使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甲方在本協議下的權利義務。否則甲方應支付乙方該商鋪購置價款的43%的違約金。

4、委託期滿,甲方須同意乙方或經營户在同等價格下優先租賃此物業,甲方如出賣物業,經營户亦有優先購買權;

5、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災難時,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對本協議在受影響期間的回報或委託期做出相應調整。

6、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損毀或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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