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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合作經營合同書(通用5篇)

項目合作經營合同書(通用5篇)

項目合作經營合同書 篇1

甲方:

項目合作經營合同書(通用5篇)

乙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現就 公司(以下稱“該企業”)合作經營有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作經營內容。

第二條:根據出租方和甲方租賃合同第八條本商場可分租或整體轉租和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及辦公使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合作期限,自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間的精裝修由乙方統一安排,及自行出資裝修,動用房屋的結構和外部牆面須報甲方徵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

第四條:合作期間的利益分配:該商鋪的所得經營額,包括一樓的精品店,按總額度的 交納給甲方,作為場地經營費用,乙方保證每年不得低於 萬元人民幣,其中第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只交納 萬元人民幣,從第二年開始按總經營額度的 計算,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將剩下部分 萬元交給甲方。

第五條:其中一層和三層部分由甲方租給 銀行的商鋪為銀行的營業部和辦公場地,總面積 平方米,甲方每年收取的租金與乙方無關,此面積產生的水電費用和物業管理費用以及其它費用由 銀行承擔,剩餘一、二、三層總面積 為 平方米所產生的物業費,水電費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按 物業公司的要求及時交納,因交納費用不及時所帶來的其它糾紛有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作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經營的項目,但必須做到合法經營,保留甲方 的名稱及總的商場招牌,營業收入不管涉及多少收入網點甲乙雙方共同派人監管,做到相互信任和公正公開透明;在經營期間,乙方與其他商家和股東發生的有關違法行為及產生的經濟糾紛一概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責任。

第七條:因甲方原因導致商鋪不能繼續經營或提前收回商鋪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照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予以適當賠償。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合作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年不低於 萬元的場地費用,同時甲方有權取消合作合同。

第八條:此合同沒有涉及的內容以後可以甲乙雙方進一步協商,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簽字蓋章生效,如有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合同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合作經營合同書 篇2

甲: 乙: 丙: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

2、乙方:出資額為 資,佔註冊資本的 3、丙方:出資額為 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六條 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七條 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八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九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一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三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四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項目合作經營合同書 篇3

大連鬆源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為拓寬企業經營思路,開發市場經濟來源,經合作雙方協商,付洪彬(甲方)與張建毅(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1、合作項目名稱:水路貨運、船舶代理經營項目。

2、為盤活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注入資金人民幣30萬元,以解決合作項目的流動資金來源。

3、合作期間,甲方全稱和企業性質不變,為乙方啟動2號合同章。經營項目的確定和審核、預算、決算均由乙方確定、審核,甲方不參與對此產生的後果亦不承擔經營風險,由乙方承擔全部的後果責任。如產生債務由乙方全部承擔,如有對債務人不利的時候,乙方的所有固定資產、帳號存款對其擔保,依擔保法的規定應當進行登記的,乙方不進行簽證,甲方有權其起訴權。

4、合作經營期暫定一年,依據業績另立。本項目之外的經營項目由甲方監督時方可進行,沒經甲方同意,在合作經營期間,乙方無權對甲方的名義進行貨款,或為其他貸款、借款提供擔保。

5、經營期的相關業務往來的發生須經甲方留合同備檔,合法經營即時交納税金,違者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6、經營利潤,依據乙方水路代理經營預測50萬元乙方經營盈虧的5%,支付甲方管理費。每月25日支工資1000元/月,財務200元/月,通訊交通費600元/年。

7、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簽字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合作經營合同書 篇4

杭州__酒店有限公司甲方與乙方就杭州__酒店康樂中心承包經營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承包經營協議如下,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位於杭州市__路號杭州__酒店的裙房四樓康樂中心,面積共計平方米,整體承包給乙方負責經營。

二、該承包場地乙方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注:裝修期__天不計承包費)。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對外發包,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上述承包場地的承包經營費每年為人民幣___萬元整。該費用每年分兩次支付,即在__月__日前,__月__日前(按此類推),乙方必須全額付清每半年__萬元整。上述承包金乙方須按時支付。若有逾期,則乙方應承擔應付款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至付清日止。若逾期60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除需付清協議終止日前應付承包金及滯納金外,還應承擔年總承包金10%的違約金。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累計三次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承包金,則甲方亦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乙方除需付清協議終止日前應付承包金及滯納金外,也應承擔年總承包10%的違約金。上述因乙方違約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在承包場地內的一切裝飾物品甲方均不予折價。

四、乙方在支付第一次承包金時,附帶支付甲方押金__萬元,共計人民幣_____元整。否則,參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執行。該押金作為乙方在承包期內的保證。在合同履行期內出現本協議規定的該由乙方支付而乙方未予支付的情形下,甲方可以從該押金中扣除,事後乙方應予以補足至__萬元。承包結束或協議終止後,甲方應將該押金本金退還給乙方(該押金不計息)

五、乙方在承包場所內,只得以經營桑拿、足浴二項,不得擅自更改。若2需調整,則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已收承包金不予退還,並由乙方承擔____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但當乙方在正常經營時連續月虧損,且乙方書面提出申請調整經營內容的,甲方應當同意。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將承包場地或項目,部分或全部以各種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承包期間乙方自購設備的維修、維護由乙方自行負責。因承包場地本身的原因引起的維修、維護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七、承包協議因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而導致甲方單方終止協議,應允許乙方申辯,如果乙方違約事實確實存在,自甲方書面通知終止日始,甲方有權對承包場地停水、停電。由此而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於____年__月__日之前提供全部場地給乙方,協助乙方辦理各用工手續,但職工工資、福利、工傷及各類保險、待遇等均與乙方發生關係,並由乙方自理支付相關費用。由於用工等問題而導致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負責。

2.為乙方提供洗滌服務,所產生的相關費用(明確一下)由乙方負責。

3.甲方為承包場地供水、供電及冷暖氣。甲方為此獨立予以安裝電、水錶計量。乙方按實際用量計算費用在供水、供電部門要求交費之時由甲方通知一次性足額交予甲方(注:計算標準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的標準)。若超過通知30日未予足額付清,甲方可予以停水停電。停水停電措施可延續至付清時止;並承擔欠款1%的違約金。由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負。若停水停電後30日內仍未予以支付,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

4.在康樂中心發生異常事件、突發緊急事件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維持秩序

5.為乙方免費提供有線電視端口一門,電話接口____門(不開通長話),電話費用在電信部門規定交付的時間由乙方依甲方通知交甲方,逾期約定等同本條第三款之約定。

6.乙方為正常經營所需的合法證照,由甲方提供,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提供一定的營業發票,因乙方經營所發生的税費均由乙方承付。

7.甲方因乙方經營之需,同意通往康樂中心四樓門不予封閉。

8.乙方人員到甲方經營場地消費,住宿按掛牌對價優惠,餐飲按對外價8.5 3 折優惠,(不含酒水、海鮮)其它消費不予折扣。(乙方消費以簽字有效)

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依物價部門相關規定確定服務價格,並依法報物價部門備案認可。

2.康樂中心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必須合法經營,因物價、勞動、消防、公安、衞生防疫、城管、工商等相關行政部門因乙方的原因作出行政處罰的,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違法經營而導致被相關職能部門查封經營場地(不包括治安罰款,停業整頓),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協議,已付承包金不予退還,還應承擔年總承包金10%違約金。

4.康樂中心員工服飾由乙方自行設計製作,但樣式須經甲方認可,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該場地或承包經營權對外抵押、擔保等,否則終止本協議,終止後果等同第三條。所產生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負。

6.甲方客人憑有效住宿憑證至康樂中心消費,享受八折優惠。甲方內部招待(明確含義)需乙方優惠的, 乙方給予六折折扣但只限 人次以內。

7.住店客人在乙方處消費如簽單掛帳交甲方代收程序如下:a.乙方如碰到住店客人簽單由甲方收銀代收時,首先應打電話詢問,並報出消費金額徵得甲方收銀的同意。(收銀應查看電腦是否有酒店消費額充足的情況下才準同意)後把客人簽名及寫明房號的前提下當即送收銀處書面確認,以免逃帳現象出現。b.乙方客人簽單應填明借方傳票,寫明消費內容、金額、客人簽名等,交收銀處,收銀員簽名收下一聯留底,並及時輸入電腦,每班結束交財務辦公室。c.月終乙方根據借方傳票總數與甲方財務核對,甲方代收的金額可作應收乙方款項的衝抵。 d.乙方可以決定要否給住宿客人簽單,對此甲方應做好解釋工作。

8.乙方不得在甲方的大堂、電梯口、電梯內、樓層做廣告張貼宣傳資料,但在合同期內甲方又同意的除外。甲方同意乙方在四樓衞生間門口做吊頂式指引 4牌,指引牌的格式、美觀程序需徵得甲方認可。

9.乙方所有管理員及員工上、下班進出應走西樓員工通道。

10.乙方的車輛及康樂中心消費的客人車輛應服從保安的指揮及管理。

11.乙方的一切管理員及員工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如不準上大樓衞生間、走大廳、上二樓、大樓內不準大聲喧譁、吵鬧等。乙方不得違反消防規定,在承包場所明火燒飯菜、使用電爐等。一經發現,即予沒收,並每次扣違約金200 元。

12.乙方應做好服務及衞生工作,如出現客人投訴,反映服務上的問題及發生價格上的事,一切責任自負。甲方協助處理出現的一切合理費用由乙方負責。衞生檢查發生衞生檢查部門因乙方承包的康樂中心開出的處罰單由乙方負責支付。

13.客房內,甲方同意放乙方的宣傳冊,但宣傳冊的內容及式樣應徵得甲方認可。

14.康樂中心服務人員不得進入酒店客房服務,否則一切相關責任均由乙方承擔。違反規定進入客房服務時,乙方承付每次二百元的違約金。

十、本承包期結束後,若承包人因任何因素不再續包,則在該承包場地的一切裝飾、設備、設施、電器等由乙方折價給甲方,對此雙方可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乙方不得拆除破壞。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合同範本

十一、本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無故不履行協議。雙方如果某一方無故提前解除協議或某種原因使得另一方不能經營,賠償如下:離協議期結束1-5個月賠償對方三個月的承包租金;6 個月至一年賠償對方6 個月的承包租金;13 個月 -2 年賠償一年承包租金;25 個月-3 年可賠償2 年承包租金。

十二、甲方給予乙方50 天裝修期,裝修期免收承包費(裝修期從甲方交付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承包期乙方對外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均與甲方無涉。

十四、當乙方出現重大虧損,確定無力繼續承包經營,在乙方提出書面申請時,甲方應當給予諒解,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十五、四樓桑拿隔壁衞生間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該衞生間的衞生、維護由甲方負責。

十六、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簽訂時,乙方預付甲方定金 萬元,該定金可充作承包金。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項目合作經營合同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餐飲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餐館,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館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館,範圍包括煙酒銷售。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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