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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經營權出租合同(通用3篇)

公司經營權出租合同(通用3篇)

公司經營權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經營權出租合同(通用3篇)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經營權(以下簡稱公司)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1、甲方將公司廠房及生產設備、宿舍樓等(詳見清單)全部出租給乙方。

2、本次租賃期共 ______年,自 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 ____年_______ 月______ 日止。

3、租賃期間甲方負責廠地及頁巖山地的租金,除此之外公司發生一切費用及税費由乙方負責,因公司證照原因導致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4、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提供足夠的頁巖山地讓乙方挖掘生產。

5、乙方租賃期間不得將該公司轉讓其他人。

6、租賃期滿,甲方收回所有廠房及設備,乙方應如期按清單交還,並保證廠房的完整及設備可正常使用。如乙方要求續租,則應在租賃期滿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7、該公司每年租金為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按每月_______日支付當月租金_______萬元,逾期達_______日按每日______%交滯納金,逾期達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依法追加乙方所欠租金。租賃期內 _______年租金不變,後年租金按 _____增長。

8、該公司租賃期未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乙方正常生產。除政府徵收外,若政府徵收,租金按使用時間計算,甲方並退還剩餘的租金。

9、該公司租賃期未滿,乙方不得將本公司設備出租或改變公司經營方向,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還租金。

10、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將機械調試好後交付乙方,乙方在租賃期間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_____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_______個月租金。

1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公司經營權出租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及其合夥人,以下簡稱承租人。

第二條 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後評標, 及其合夥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 廠租賃經營後,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不改變原來的政、税收渠道

第四條 廠租賃經營後,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法令。

第五條 廠的經營範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 行業的點和發展規劃。

第六條 廠租賃經營後,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税、自主經營、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 廠租賃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廠共有財產 元,其中:固定資產 元,流動資金 元。租給承租人自主經營。

第九條 租金定為 元,分 年繳納。

其中:

年度 元;

年度 元;

年度 元;

第十條 租金於應交年度的年後三十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一條 出租人為了 廠發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二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於 %的折舊基金和%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 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四條 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 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承租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 承租人是 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夥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第十六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第十七條 承租人對 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第十八條 承租人對 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機構設置權;

2.人事任免權;

3.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4.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5.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第十九條 廠納税後剩餘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第二十條 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並享受國家統一的晉級權。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費用,可以按月預支,預支的標準不超過企業職工平均收入的%,剩餘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風險保證金,待租賃期滿後一次(或分期)提取。

預支每年結算一次,如果預支總額大於承租人收入時,用扣減下年度預支額度彌補。

第二十一條 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閒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後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進行更新改造。

第二節 承租人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税、費和統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第二十三條 承租人必須按期如數繳納税金。

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

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淨值不減少。

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第二十五條 承租人必須保障 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 承租人應當有價值 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出租人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條 出租人有權監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第二十九條 出租人有權監督 廠的產品方向。

第三十條 出租人對 廠有財務監督、審計權。

第三十一條 出租人對 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第三十二條 出租人有權維護 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節 出租人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第三十四條 出租人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第三十五條 出租人不得平調 廠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十六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七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時(指國家與企業分配方面的變化,影響企業留利比例的變化),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條 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四十條 由於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人承租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三十日,承租人將 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税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後,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四十三條 租賃期滿後, 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  》有關條款處理。

第四十五條 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 支付滯納金。

第四十六條 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合夥承租的合夥人負連帶責任。

第四十七條 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缺少數量價值 %的違約金。

第四十八條 出租人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 %的違約金。

第四十九條 租賃雙方發生糾紛以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承租人代表發生意外事故,由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一條 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

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並經 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 市公證處各執一份。

副本若干份,報 市經濟委員會、 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

市財政局、勞動局、税務局、審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 市分行有關部門備案。

出租人代表: (簽字)

承租人代表: (簽字)

簽約日期:

公司經營權出租合同 篇3

擔保人:

住所地::

身份證號:

反擔保人:

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在乙方與貸款人通過___網簽訂的《網絡借款電子借條》中以擔保函的方式為乙方借款提供保證擔保,約定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或其債權受讓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可依法向乙方行使追償權。

現甲方為確保該追償權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抵押擔保的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網絡借款電子借條》約定之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超息、罰息、催收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貸款人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二、擔保形式及期間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期間自被擔保的主借款協議成立之日起至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

三、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電子借條》約定向貸款人或其債權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後3日內向甲方償還其已經承擔的全部擔保款項。逾期未履行的,參照本合同的第五條、第八條執行,林場經營權詳見《林場經營權抵押清單》。

四、抵押財產的抵押登記

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十五日內,到相關權屬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有關手續。

五、抵押權的實現

若甲方代償後3日內未得到乙方的清償,則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後的10日內,協商將抵押的林地經營權進行折價處理、公開轉讓或出租;林地經營權採取折價、公開轉讓或出租等方式所得實際價款應當優先清償甲方的債權。若該所得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則歸乙方所有,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擔補足責任,乙方不能及時補足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進行訴訟追償。

若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未就抵押權的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則甲方或其債權受讓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的經營權年限,以拍賣、變賣所得償還債務。

六、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相應調查,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權證、審批表;

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以折價或者以轉讓、出租等方式所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乙方對抵押財產的權利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在抵押期間,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的請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抵押物進行任何處分;

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通知可以以電話、郵件及其他任何方式進行。

2.甲方作為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甲方在乙方履行償還義務後,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後,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後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並告知受讓人後,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場經營權進行轉讓、出租、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

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財產進行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形式處置抵押財產,並願意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同時保證不自行且不准許他人在所抵押的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礦、採砂、採土等行為。

乙方若因姓名、住址、郵箱、聯繫電話、緊急聯繫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可能引起相關通知無法送達,應在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甲方自相關通知行為發出時,即視為已送達至乙方。

八、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明確表示不償還其到期債務或以其他行為表明不償還的;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主擔保合同下擔保款項的20%;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賠償損失。並由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電子借條》主協議成立之日起生效;上述《電子借條》無效或失效的,乙方仍應在上述《電子借條》無效或失效後造成的相應的後果承擔擔保責任;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並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本合同的附屬文件作為本合同完整組成部分,不可分割。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翼龍貸網備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股東簽字: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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