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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通用31篇)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通用31篇)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1

編號: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通用31篇)

投保單位名稱:

聯繫人:

銀行賬號:

投保單位址:

電話:

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人,名單詳見後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

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 元(實得工資總額¥×30%= ¥)

合同單位 中方: (投保單位蓋章)主管:投保日期: 年 月 日

外方: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年期

投保單位性質: 合資、合作、外資、其他(以√表示)

保險憑證號碼: 起保日期:年 月 日

主管: 複核: 經辦: 簽單:

簽單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

説明

1.本投保單由投保單位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

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並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後方始生效。

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2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就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事宜所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關係的協議。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包括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當事人在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 聯繫人: 銀行帳號:

投保單位地址: 電話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 人,名單詳見後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 元(實得工資總額$ ×30%= $)合同單位中方:(投保單位蓋單)主管:投保日期:年 月 日外方: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年期投保單位性質:合資、合作、外資、其他(以√表示)保險憑證號碼: 起保日期: 年 月 日主管: 複核: 經辦: 簽單: 簽單日期: 年 月 日説明1.本投保單位由投保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並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後方始生明效。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

交費標準:實得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投保時職工人數:__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單位開列的.被保險人名單和實得工資總額標準經審核符合規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製發本單為憑。

(被保險人名單另附。被保險人退休時另辦養老金申領手續)

簽證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經(副)理:_____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3

第二章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三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四章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及規模

第五章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六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七章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八章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九章合營公司的採購與銷售

第十章董事會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十三章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十四章保險

第十五章特別約定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總則

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英文名稱:簡稱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二條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

第三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採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户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諮詢服務,並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 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為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於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美元。

第九條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

____佔註冊資本的______%

出資方式:

摺合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乙方:

_______佔註冊資本的____%

出資方式:

現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

第十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萬美元。並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的開户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户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兑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兑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後,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議師驗證,並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並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 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户和未來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和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外部設備和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鑑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諮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諮詢服務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和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户和未來用户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為中國境外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 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並協助合營公司開闢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託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户。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佣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範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並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在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後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並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並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佣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範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 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採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非經合營公司批准,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並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由合營公司的僱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合營公司的採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採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並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採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採購。但若乙方價格高於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採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採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託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户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佣金。

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户付款之後,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佣金,佣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合營公司登記註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董事會由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託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於):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餘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範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准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的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准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 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願意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錄用。在合同的頭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賬以人民幣為統一記賬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税後,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後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户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有關的税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税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 的頭___年免繳所得税,並且在此後___年減免所得税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税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地,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保險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範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如果由於中國或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並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由於受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應於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由於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可以提請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合營任一方不是由於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 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賬面餘額進行清算。現金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兑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後,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户銀行。

第五十六條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在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後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後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並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和字詞____不經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 條甲、乙方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採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4

合夥人: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經營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合夥經營的店鋪名稱為:陶瓷專賣店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以為主的陶瓷銷售

第三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

2. 甲方 (姓名)出資人民幣 萬元,佔股份比例51%

3. 乙方 (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 萬元,佔股份比例49%

4.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 合夥負責人的義務和權利

本合夥企業由甲方 (姓名)負責辦理工商登記。甲方為該企業的營運負責人。 合夥負責人(營運負責人)的具體義務和權利如下:

1. 決定公司(店鋪)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 制訂公司(店鋪)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 制訂公司(店鋪)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 決定公司(店鋪)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5.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店鋪)內經理、財務負責人、導購、業務員,決定其報酬事項;

6. 制定公司(店鋪)的基本管理制度;

7.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8.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9. 支付合夥債務;

10.兼職出納。

第六條 其他合夥人的義務和權利

1. 組織公司(店鋪)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2. 擬定訂公司(店鋪)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3. 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店鋪)內經理、財務負責人;

4. 聘任或者解聘庫房管理負責人;

5. 檢查公司(店鋪)財務;

6.對負責人和經理執行公司(店鋪)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7. 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8. 義務協助公司(店鋪)處理外界糾紛、複雜賬務。

第七條 增加出資與債務承擔

1. 增加出資: 本合夥企業如需增加出資,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出資。

2. 債務承擔: 本合夥企業內外債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負擔。

3. 任何一方增加出資或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提交該份額資金。

第八條 盈餘分配及營運負責人的薪資報酬

1. 每季度拿出淨利潤80%按比例分配。其餘20%作為該公司/店鋪的運作資金。(除去前後季度的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

2.經甲乙雙方同意,在每次盈餘分配時,不參與經營的一方合夥人讓出自己所佔股份的28.6%(合總股份的14%),獎勵給負責經營的股東。即甲方領取該次盈餘的65%,乙方領取該次盈餘的35%。

3. 營運負責人按每月 叁仟元 人民幣的標準領取工資。

4. 特殊情況下,合夥人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時,報酬按本企業的財務制度執行。

第九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 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 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另一方合夥人並經其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6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合夥人有權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3.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該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條 合夥人禁止事項

1.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償賠;

2.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雙方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 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本合夥單位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十一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 合夥事務已經完成或無法完成;

4.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 合夥終止後的清算

1. 即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 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 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其它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當地法院。

第十五條 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貳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各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 (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乙方): (簽字或章)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5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訂立:

(1)_______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法人(以下簡稱甲方);(2)_______有限公司,一所在香港法律下成立及存在的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緣由:

根據一份由甲方及乙方(以一統稱〔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關於建議合作促進和發展廣東省及中國其他地區的食品工業的意向書,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並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此合同,並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及其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及條例,成立一合資經營企業,名為(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促進發展中國的食品工業及引進先進技術設備與科學管理方法以實現上述目的。

第一條 合營雙方的名稱,註冊所在國/所在地區與法定地址(略)。

第二條 合營雙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職業及國籍(略)。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範圍

3.1 公司的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2 公司的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3.3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3.4 公司為一有限責任公司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法令及條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權益及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及保護。

3.5 公司成立的宗旨在於充分利用中國的豐富食品資源及物料以發展食品工業,採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及引進先進的科技和設備,以香港和國際市場為目標,產品以出口外銷為主,提高廣東食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銷售網點,已成功地實現以上的目的併為雙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經濟利潤。公司的經營範圍於初期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a)充分利用中國地域食品原料豐富資源的優勢和____________公司先進的工商管理技術的優勢對食品工業的產量與品質的提高而進行技術改造,及引進國外高級物料、良種。

(b)通過公司引進香港及外國先進食品加工技術設備,以及對肉類、蔬菜、水果、醬料、調味、添加劑、飲料和冰淇淋等方面進行生產加工,產品在國內外市場銷售,並配套包裝、冷藏、運輸等方面的營運設施。

(c)設立包裝容器工廠,除供應本公司需要外並在國內外市場進行銷售。

(d)經公司主管部門批准在香港和海外設立產品銷售中心及網點。

(e)隨着公司的發展在廣東省設立信息資料、科技諮詢和技術培訓中心,以促進食品工業的發展,以利於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取得成功。

(f)與廣東省的其他經濟實體進行補償貿易及其他類似的商業安排。

(g)在董事會(如以下之定義)認為結合上述的一項或多項業務與其有附帶關係或適合於經營的需要時,可以獨立經營或以投資於其他合營企業或經濟實體的方式,從事食品工業內的其他有關業務。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6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國)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雙方

第一條合資合同雙方

合同雙方如下:

1.1.“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中國註冊,持有編號為___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一個按________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________註冊,持有編號為___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國法律或________國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締結本合資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法人權限。

第三章合資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按照中國的合資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雙方同意在中國境內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資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英文名稱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在遵守中國法律的前提下,從事其一切活動。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合資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生產和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目的

合資雙方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從事第七條所規定的經營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寫),為投資雙方帶來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和經營範圍(略)

第八條合資公司生產規模(略)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總投資

合資公司的`總投資額為________人民幣。

第十條註冊資本

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人民幣,其中:

甲方________元,佔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元,佔________%。(如乙方以外幣出資,按照繳款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第十一條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11.1.甲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工地使用費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11.2.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略)

第十三條貸款

總投資和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向銀行貸款。可首先考慮向合資公司所在的國內銀行或其它渠道借貸。甲、乙方按在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各自負責貸款擔保。

如果合資公司董事會認為,除了第十一條規定的雙方投資額和上述貸款外,合資公司的經營需要流動資金和其它資金,雙方應按各自在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為上述借款作擔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獲得借款,董事會將按合同雙方各自在合資公司中的資本比例向合同雙方另外徵集資金。除非合同雙方另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沒有義務再增加註冊資本成為第三方借貸給合資公司的款項作擔保。但是,如果合資公司的經營、利潤狀況良好,合同雙方原則上同意再適當增加註冊資本,即按經營發展狀況和穩妥的股本籌措原則使用積累的儲備基金。

第十四條資本轉讓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轉讓給第三方。

如果一方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則另一方具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受讓的條件不得苛刻於轉讓給第三方的條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即為同意上述轉讓。

第十五條抵押和擔保

未經董事會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擔保。

第六章合資雙方的責任

第十六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16.1甲方責任(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並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3)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4)協助合資公司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7)協助合資公司申請所有可能享受的關税和税務減免以及其它利益或優惠待遇;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16.2乙方責任: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並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七條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

合資公司和________公司的“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應與本

第八章商標的使用及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和________公司就使用________公司的商標籤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所有同商標有關的事宜均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的規定辦理。

或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由合資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___%。由合資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4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資公司的章程;

2.終止或解散合資公司;

3.與其它經濟組織合併;

4.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5.採納、更改或終止集體勞動合同、職工工資制度和集體福利計劃等;

6.分紅;

7.批准年度財務報表,……(略)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的所有決議均需全體董事的多數表決方能通過,但第二十四條________款所列事項需全體董事一致同意後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長不能行使其職責,應書面授權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紀要歸合資公司存檔。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會議,應以書面委託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會議和行使表決權。如果董事既不出席會議也不委託他人蔘加會議,應視作棄權。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材料的採購

第三十一條合資公司生產中所需要的有關設備、儀器等物資,其採購權歸合資公司。

第三十二條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運輸工具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職工的招聘、處罰、辭退、合同期限、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7

(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 簽訂。

甲方在_________ 合資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營企業”)合法擁有百分之_____ 的股權,該合營企業是________於 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合營企業擁有的百分之_______ 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已獲得合營企業他方的同意和合營企業董事會的決議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合營企業擁有的百分之______股權及合營企業董事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合營企業擁有的________股權,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合營企業擁有的_________ 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款

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人民幣_________ 元將其在合營企業擁有的_________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甲方在合營企業擁有的_________ 的股權。

第二條 保證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1 條轉讓給乙方的股權為甲方合法擁有,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乙方保證依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價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 天之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價款的_____%. 乙方應將其餘的_____%轉讓價款在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認原合營企業的章程和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甲方在合營企業應享有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其在合營企業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包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之公司的債權債務)。

2.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不再負擔合營企業的任何責任,也不享有合營企業的任何收益,包括轉讓前、轉讓時乃至轉讓後的收益。

第四條 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共同負擔本轉讓合同實施所發生的有關費用,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未違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未違約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遲延一天,應支付遲延部分總價款_____%作為違約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雙方須簽署變更或解除協議,方可生效。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第七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經原審批機構批准方予以生效。雙方應於_________ 天內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合營企業執_______ 份,其餘由有關政府部門留存。

2.本合同於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丙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以下簡稱“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以茲共守:

第一條酒吧概況

1、名稱:

2、經營地址:

3、範圍包括:(以工商部門最終核准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及方式

1、甲方以現有租賃房屋轉讓費出資。

2、乙方、丙方以裝修費用出資,裝修費用共計元,裝修費用以最終票據為準。

3、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將甲方租賃的房屋作為酒吧經營場所,其房屋轉讓費用等值於乙、丙方的裝修費用,視為三方出資金額一致,各佔比例為33.33%。

第四條盈餘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及需繳納的税費等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合夥三方協商一致,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產生債務的,合夥債務應先由合夥企業財產予以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五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運營管理;

(3)購進常用貨物。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日常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賬簿。

3、以下重大事項由三方共同協商決定:

(1)訂立經營價格;

(2)支付合夥債務;

(3)合夥企業收支情況;

(4)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5)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6)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有關財產權利:

(7)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4、合夥負責人應於每月上旬向其它合夥人報告上月執行事務及合夥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六條合夥企業與第三人關係

1、合夥人發生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2、合夥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夥人可以以其從合夥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

3、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為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合夥人都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4)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或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時,任一合夥人可以退夥。

(2)當然退夥。合夥期限內,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時,該合夥人當然退夥。

(3)除名退夥。合夥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或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4)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5)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以貨幣形式退還。

3、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可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人權利義務

1、合夥人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以出資比例分配合夥利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共同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除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解散情形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合夥企業被被依法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特殊事項

1、現有經營場所為租賃房屋,房租2萬/月,作為經營費用由甲乙丙共同承擔;

2、甲方承諾,以現有租賃房屋轉讓費出資,與乙、丙共享收益、共擔分險;

3、未經合夥人一致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現有租賃房屋轉讓。甲方擅自轉讓房屋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甲方要求退夥時,因涉及經營場所的變更,應對酒吧進行整體轉讓,轉讓所得金額按比例分配;

5、乙、丙要求退夥時,甲可以接受乙、丙的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整體出讓,出讓所得金額按比例分配。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經營場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捺指印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簽章頁】

甲方(簽名確認):

(捺印)

乙方(簽名確認):

(捺印)

丙方(簽名確認):

(捺印)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9

目錄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第二章營業範圍與服務內容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利潤分配及虧損負擔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第六章合營各方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第十二章納税

第十三章保險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 國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公司。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註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 省市街號;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國 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方)。

1.2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外文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

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准後,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範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範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諮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項目的附屬項目等。

2.2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範圍內,將為客户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項目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准的其它服務項目。

2.3合營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範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項目。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 元。佔註冊資本%。

乙方出資 元。佔註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共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設備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

其他元:共 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後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並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税法納税完了以後,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後,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註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年為限。

5.3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並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後。所餘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註冊並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3免責範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於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後,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註冊登記後,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税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户,也可以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户。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僱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後。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並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年。協議期滿後。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税

1.2.1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規定交納各種税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交納各種税金。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後,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採取後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並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為違約處理。

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採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並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並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儘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合營任何一方未徵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准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准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後,須經批准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於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 國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 乙方見證人(簽字)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10

第一條 總則

1.1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並在法律上獲准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___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 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着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 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 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總公司和註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並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 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並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 公司生產的_________產品並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範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並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 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 註冊資本與資金

4.1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大寫:_____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 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_____年內完成。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_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後1個月內完成,其餘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 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後,應由一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註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 資金。除註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銀行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 雙方對公司註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 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佔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 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 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於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鬚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後,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採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 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3)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4)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5)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6)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7)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8)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9)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0)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11)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12)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5.5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並由董事會批准。

5.6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各方

第二條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第三章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號。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着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經營範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第一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第二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

……………………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12

合同也叫"契約",是當事人為確立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而達成共同遵守的協議。經濟合同是雙方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與義務關係的協議。只有合法的經濟合同,才有法律效力。涉外合同必須經政府機關批准才生效。

經濟合同的一般格式:

1.標題:表明合同的性質(如購銷合同、施工合同、承包合同等)。

2.當事人: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3.正文:主要條款包括:標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數量和質量;價款和酬金;付款方式、時間;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

4.落款: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雙方開户銀行、帳號、地址、電話、簽訂日期;鑑證部門的意見、印章。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一般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合營各方的名稱,註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的姓名、職務、國籍。

2.合營企業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3.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繳付期限以及出資額欠繳、轉讓的規定。

4.合營各方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

5.合營企業董事會的組成、董事會名額的分配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聘用辦法。

6.採用的主要生產設備、生產技術及其來源。

7.原材料購買和產品銷售方式,產品在中國境內和境外銷售的比例。

8.外匯資金收支的安排。

9.財務、會計、審計的處理原則。

10.有關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事項的規定。

11.合營企業的合營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

中外合作企業合同一般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合作企業的名稱、地址、經營範圍和規模。

2.合作企業的組織形式,其法定代表的姓名職務、國籍。

3.合作企業的`名稱、地址、國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的姓名、國籍(外國合作者為個人時,其姓名、居住地址、國家)。

4.董事會或聯合機構組成。

5.合作各方投資和提供的合作條件。

6.合作各方投資的交付期限以及交時的責任等規定;有關履約保證金的條款。

7.合作企業的經營管理方式;收交界的分配方法;對債務、責任及虧損的承擔內容和方式。

8.合作企業採用的財務、會計制度;物資見購買辦法和產品銷售辦法及勞動工資、勞動管理、勞動保險等。

9.合作的期限和終止。這包括:合作期滿時財產的處理、清算的程序和方法;違反合同的責任;爭議的解決方式和程序;合同文本採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條件等。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過對市場充分可行性的論證及調研,一致同意合資經營。

為此,協議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並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訂立本協議,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協議期滿。

一、入股性質和經營範圍

1、入股的性質為:私營

2、營業地點:

3、甲、乙、丙三方入股經營宗旨是:對資本、營銷資源優化組合,提高市場競爭力,使投資各方獲取滿意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經營範圍是:

二、入股資本及認繳

1、合資總資本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元)。

2、甲、乙、丙三方出資形式及金額如下:

(1)甲方以貨幣資金 萬元投入,在總出資中佔 %的股權。

(2)乙方以貨幣資金 萬元投入,在總出資中佔 %的股權。

(3)丙方以貨幣資金 萬元投入,在總出資中佔 %的股權。

3、在本協議簽定前一日內甲、乙、丙三方應完成出資,並存入雙方指定合資經營固定銀行帳户

帳户: 開户行:

4、甲、乙、丙三方共同驗資,在此協議簽訂前驗資,簽訂後説明甲方、乙方對驗資無異議。

三、聲明、承諾及保證條款

(一)聲明、承諾及保證條款

1、遵守入股條款協議;

2、依其所認購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認繳出資額;

3、各方代表要嚴守商業祕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從事與入股業務與相同或相似的經營活動,不得再將與入股相關業務信息透漏給他方;

4、保證出資及時足額到位,並積極參與入股業務的相關商業活動;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行使表決權;

7、有權對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協議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權;

9、協議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規及入股條款協議所賦予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甲、乙、丙三方特定的權力和義務

甲方意欲將相關產業進行整合發展時,乙方、丙有一定給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權的轉讓

1、協議有效期內甲、乙、內二方不得單獨撤資。

2、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不得轉讓股份。

五、禁止行為

1、禁止任何股東以個人或其他名義進行有損我方的經營活動;否則其活動獲得利益歸其股東所有,造損失按有關法律賠償。

2、禁止股東私自或與他人合夥開展與入股經營業務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3、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我方實際損失賠償。嚴重者按有關法律法規可減少其持有的股權比例以彌補其他股東的損失。

六、經營方式及資產管理

1、不得瞞報賬務;資金由甲方管理分配;

2、甲、乙、丙三方定期共同盤查貨物,因甲方(乙方或丙方)過失應按照市場價賠付;

3、單一計算盈虧,每月都有詳細的財物報表;

4、單一固定賬號管理合資經營賬目,用來合資經營的款項往來,有甲方負責妥善保管;

(1)帳户(武漢): 開户行:

5、差旅報銷制度,車船費憑票報銷;

6、股東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7、經營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七、分紅預案及方式

1、利潤分配方式:

( 1)合作股東只出資的,不直接參與經營的不支付勞動報酬;

(2)合作股東出資的,直接參與經營的支付勞動報酬 元/月;

(3)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每年一次按照出資比例分紅。

2、經營資金的增加

每年一次按照股份分紅,分紅後如出現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並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違約責任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多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過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丙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有關法律解決,各股東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電 話:

日 期:20xx年 月 日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各方

第二條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第三章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號。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着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經營範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五章各方出資、投資金額

第九條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元;廠房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第一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第二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資公司轉讓技術的合資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資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和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

2、由本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的產品商標為___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本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負責。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儘量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合資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____,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等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四十三條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條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險

第五十條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________________項解決: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提交____國____地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六十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採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對方。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15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是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在錄用工人的過程中,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為用人單位一方同錄用工人(勞動者)簽訂的確立勞動關係、明確相互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簽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第一,合同期限的約定需明確具體,應當明確規定合同期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不得簽訂沒有明確合同期限的合同。

第二,工資標準的規定,應避免使用模稜兩可的語言約定,可明確規定日薪或年薪的數額,津貼、資金的發放也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約定。

第三,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降低勞動保險的.費用和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標準。關於醫療保險的約定,更須詳盡、具體。

第四,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徵得勞動者的同意,但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五,要明確約定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條件,除法定合同變更、解除條件外,當事人還可以具體約定合同變更、解除的條件,如果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或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變更、解除條件的發生,任何一方不得變更、解除合同。

解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糾紛所適用的主要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16

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 聯繫人: 銀行帳號:

投保單位地址: 電話

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 人,名單詳見後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

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 元(實得工資總額$ ×30%= $)

合同

單位

中方:

(投保單位蓋單)

主管:

投保日期:

年 月 日

外方: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計 年期

投保單位性質:合資、合作、外資、其他(以√表示)

保險憑證號碼: 起保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 複核: 經辦: 簽單: 簽單日期: 年 月 日

説明:

1.本投保單位由投保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

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並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後方始生明效。

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

交費標準:實得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投保時職工人數:__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單位開列的被保險人名單和實得工資總額標準經審核符合規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製發本單為憑。

(被保險人名單另附。被保險人退休時另辦養老金申領手續)

簽證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經(副)理:_____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批註事項:

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附:續訂合同期限

1.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雙方有特殊要求,經公司同意後在合同上註明。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合同一式三份,分別交用户、服務員、公司各自存查。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17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代表: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代表: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户。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户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等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週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於(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它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税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税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户。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户。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閲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它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税法規定的納税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以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平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中方(蓋章):_________ 外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1.01條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簡稱“合資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_________共同舉辦合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2.01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上述兩個實體合稱甲方,兩個實體可共同和各自享受與承擔在本合同下的有關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3.01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資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的製藥有限公司。

第3.02條 合營公司名稱是: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為此,合營公司與乙方將簽訂一個許可使用“_________”名稱的合同。無論什麼原因,如果乙方在合營公司中不再有____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改變合營公司的名稱,以使合營公司的中英文名稱中不再出現“_________”的字樣。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3.03條 合營公司在中國具有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第3.04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除各自認繳的註冊資本的出資額外,各方均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負有更多的責任,合營公司的債權人只能向合營公司的財產求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4.01條 合營公司的目的是: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長期真誠合作的願望,努力吸取合營雙方各自的專長採用適宜的先進技術以及科學的管理方法,將合營公司建成一個現代化的製藥企業,使其在產品的品種、質量及價格方面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並使甲方和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合營公司應依照世界衞生組織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規範(“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內部的質量規格條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國衞生部的有關規定的條件下從事生產和推銷醫藥產品。

為了達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營公司可以單獨或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與各種形式和性質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經濟實體、機構及個人合作,根據“合資法”與本合同在國內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是製造和銷售各種劑型的藥品。藥品的包裝包括大包裝(例如粉、顆粒、片劑、膠囊劑等)和適合消費者的需要的小包裝。

為了達到它的主要目的,合營公司有權開展自己的經營活動。

第4.03條 合營公司將生產如在不斷調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產品:

1.a類:用中國國內生產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2.b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3.c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利用甲方的銷售機構,根據合營公司和甲方簽訂的代銷合同在國內市場銷售。

4.d類:董事會可於將來決定d類產品。包括下述產品:

(1)用乙方或中國國內原料藥生產乙方開發的產品,使用乙方的商標,由合營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出口產品應由乙方包銷。

(2)用中國國內的原料,生產合營公司開發的產品,包括先進的中草藥製劑產品,使用合營公司的商標,由合營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按董事會的決定出口產品可由合營公司直接或通過乙方銷售。

生產b類、c類及部分d類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料藥,合營公司按不高於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團體公司之間購買同類原料藥時的平均價格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

第4.04條 按合營公司工廠的設計能力,合營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量_________至_________片/粒。根據市場情況,今後再增加約_________美元的投資。合營公司的年產量可增至_________片/粒。

第4.05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所需外匯主要由出口a、b類以及部分d類產品來解決。如外匯仍有不足,特別是當合營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條款和條件出口產品時,合營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第4.06條 合營公司今後將努力進行研究和開發工作。其研究和開發的成果和產品均屬合營公司所有。這些成果和產品,可按照董事會決定的條款和條件,分配給或轉讓給甲方或乙方,或雙方。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5.01條 合營公司投資總額為相當於_________美元的人民幣或_________幣。

第5.02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美元。

甲方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其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作價為_________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於_________美元的人民幣。

乙方出資額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其中:以工廠設施的設計及服務出資,作代價為_________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於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幣。

第5.03條 合營公司總投資額與註冊資本之間差額將由合營公司向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他經合營公司選擇並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機構貸款解決。從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對合營公司的貸款的擔保或擔保物應由雙方按各自在註冊資本的出資額的比例給予提供。

第5.04條 甲方除以現金對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_________平方米場地(以下稱“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額出資。場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場地使用權的出資作價為_________美元。

乙方除以現金對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外,還以如本合同第12.01條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設計的設計工作和服務,並以此作為出資額出資,作價為_________美元。

第5.05條 雙方應制定對註冊資本分階段的、同等出資的初步計劃。一旦董事會正式成立,董事會應根據合營公司的實際要求調整該出資計劃,但最後的出資應在合營公司廠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現金出資時,甲、乙雙方應按出資計劃規定的出資日期和出資以現金存入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所立的人民幣帳户和外幣帳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是按美元折算的。運用的外匯兑換率為實際出資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對美元、瑞士法郎對美元的兑換率。出資後外匯兑換率的變化不影響雙方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遲了應交納的資金時,應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資日中國銀行公佈的年度貸款的利率高_________%,直到交足資金並全部付清拖欠應付利息為止。

第5.06條 甲方和乙方應在出資計劃規定特定事項完成後分別向註冊資本出資。

第5.07條 合營公司的雙方投資額需經中國的註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證明。合營公司據此給出資者出具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共同簽署的出資證明。

第5.08條 合營期內,合營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的數額。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經審批機構批准。

第5.09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事先都需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一方轉讓時,對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5.10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後,報審批機構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5.11條 當雙方的出資額達到註冊資本後,合營公司一旦取得了為使合營公司能有效地經營所需要的各種許可,合營公司將請求甲、乙雙方協助合營公司安排所需的長期貸款。

第六章 合營各方責任

第6.01條 甲方責任如下:

1.向有關中國機關申請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營公司進行登記和取得營業執照以及辦理有關合營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項。

2.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出資。

3.協助合營公司辦理有關場地的開發事宜。

4.協助合營公司對場地獲得的接通水、電和燃料,接通通訊、交通及其他有關的基礎設施。

5.根據本合同第9.01條的規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銷合營公司的內銷產品。

6.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合格僱員,及時任命合營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長,推薦第14.01條的副總經理和第14.03條規定的其他高級職員。

7.協助合營公司申請並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所必須的批准。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從中國境外購置的所有機器設備的進口及海關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申請確認附於本合同後的“合營公司和合營各方的税務待遇的申請書”中提出的税務待遇。

10.協助合營公司與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11.協助合營公司和乙方的外國僱員和職工獲得他們進入中國從事有關合營公司業務所要求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2.嚴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3.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甲方的其他事項。

第6.02條 乙方的責任如下:

1.根據本合同第十二章負責工廠設施設計,並就該設計工作與中國設計院密切合作。

2.為合營公司推薦在海外購置所需機器設備。

3.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技術轉讓和提供技術服務。

4.協助合營公司申請並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所有必須的批准。

5.直接或通過其子公司向合營公司出售合營公司根據本合同第11.03條為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藥。

6.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合格僱員和及時任命合營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長,推薦14.01條的總經理和14.03條規定的高級職員。

7.協助合營公司同在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8.協助合營公司和甲方的中國僱員、職工取得他們在中國境外從事有關合營公司事務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國境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9.根據第9.02條規定的合營公司和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通過合營公司產品的出口以及通過第19.01條2-5項規定的其他方法協助合營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

10.嚴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1.辦理合營公司委託乙方的其他事項。

第七章 技術合作

第7.01條 在合營期內,根據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乙方應向合營公司轉讓其產品的先進技術,以及乙方今後對這些產品的改進。該技術轉讓的詳細內容和條件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中。

(1)乙方應以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的形式向合營公司轉讓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配方、工藝技術、質量控制等專有技術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今後的改進和進一步的發展,以使合營公司可能根據“gmp”和乙方質量規格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進行生產、包裝和銷售該產品。

(2)乙方准予合營公司使用屬於乙方的商標的使用許可,其條件和條款規定在本合營附件“技術轉讓協議”中。

(3)作為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如上述(1)項和(2)項的報酬,合營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_________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技術提成費。_________年的提成期過後,不再支付提成費。合營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4)對用於乙方轉讓給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但未在中國專利局登記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乙方應向合營公司提交有關專利證書。經乙方與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根據不同情況,合營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淨銷售額的_________% ̄_________%給乙方支付附加技術提成費。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應在專利有產期內支付,但支付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_________年期間,_________年期間過後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費,合營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5)對用於乙方轉讓給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並在中國專利局登記批准的具有專利的技術,合營公司將根據(4)的原則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6)乙方與合營公司的簽訂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與合營合同期限相同,原則上董事會認為必要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對技術轉讓合同進行修改。

(7)合營公司在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時,對於第三者提出的權益要求,不負任何責任。

第7.02條 合營公司開發的產品作如下規定:

1.合營公司將來按董事會批准所開發的d類產品應具有療效、穩定性、有效期內的安全性。合營公司應嚴格地依據“gmp”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序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製造和包裝產品。

2.在合營公司對該d類產品或該d類產品的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製造或包裝前,合營公司應交給甲方和乙方完整的產品文件,包括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醫學/科學資料,讓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見和批准,即確認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營期限內,如合營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合營公司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該d產品的產品規格來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合營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並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據乙方規定由合營公司製造和/或包裝的產品,合營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所用原料、包裝材料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也根據乙方規定由合營公司進行隨後的穩定性的檢驗。

5.合營公司自己開發的產品屬於合營公司所有,並使用合營公司自己的商標。

6.除上述1、2、3、4、5規定外,如果合營公司要求從甲方或乙方給予附加的技術幫助或先進技術。對此,合營公司應就適應的報酬與甲方或乙方達成協議。

第7.03條 經董事會同意並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可從第三者引進甲方和乙方所沒有的先進技術。合營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轉讓合營公司自己開發的技術。

第八章 場地使用

第8.01條 甲方保證合營公司在第23.01條所規定的合營期間中享有對場地的使用權。

第8.02條 合營公司承擔場地的開發費,即取得場地的佔地所發生的費用(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新菜田開發費、拆遷費等)以及接通公用設施的費用。甲方和乙方估計總的開發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左右。

第8.03條 合營公司應委託一個合適的機構負責安排和辦好所有有關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青苗補償、新菜田開發及拆遷等事宜。委託該機構在六個月內完成這些事宜。

第九章 產品銷售

第9.01條 合營公司應負責在國內銷售其產品,並委託甲方作為甲方已有的客户的銷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證的銷售代理合同中給予規定,或應包括下列原則:

1.甲方應是合營公司產品在國內銷售給甲方已有客户的銷售代理人。

2.產品的宣傳和廣告工作應由合營公司進行。

3.產品的銷售價格應由合營公司決定並且能夠使產品在國內市場具有競爭力。

4.甲方應享有銷售佣金,該佣金佔淨銷售額的比例由合營公司和甲方協議決定。

第9.02條 計劃由合營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類、b類和部分d類產品以及合營公司開發並由董事會決定由乙方在國外銷售的d類產品,由乙方在中國境外包銷。由乙方包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中給予規定,並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應為獨家的出口產品包銷商。

2.乙方應以出廠價fob北京的條件,從合營公司購買出口產品,該價格應能使乙方按照國際市場有競爭力的價格轉售出口產品。乙方應定期地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在中國境外銷售的市場資料。

3.合營公司應負責為該出口產品取得出口許可證,乙方應負責在出口產品銷售的國家和地區取得銷售許可。

第9.03條 由合營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亦可由合營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條 合營公司應進行市場調查,以使決定當地市場條件和了解為國內市場服務的最佳途徑和方法,據此,合營公司應在晚些時候運用該市場調查資料建立其自己的銷售組織。

第十章 設備、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第10.01條 董事會已經做出有關合營公司生產產品的最終決策之後,應根據乙方推薦購置機器設備。乙方應提供機器設備的型號、規格和供應者。為了確保工廠設施的經營根據“gmp”和乙方的規格,合營公司應從乙方推薦的可靠性、信譽好的供應者購置機器設備。乙方應協助合營公司從海外定購機器設備。

第10.02條 關於購買零件、分析測定儀器、機械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規格、保證要求、與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並在其他方面如服務、維修、維護及改進的服務和質量符合要求,可以對在中國購買給予優先考慮。

第10.03條 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合營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藥的供應

第11.01條 為a類產品的生產和合營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所要求的原料藥和物質應在中國購買。

第11.02條 為獲得技術轉讓合同的技術目標以及維持最高的生產標準。合營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藥,以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

第11.03條 乙方應向合營公司按乙方同合營公司簽訂的供應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供應第11.02條提到的原料藥,該供應合同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對原料藥的報價不應高於乙方向其子公司的並不時修改的報價的平均價格,其價格條件應是cif。

2.向合營公司供應的原料藥應符合乙方的標準規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預測、訂貨和支持應根據供應合同的規定。

4.合營公司同意它應僅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藥。

5.合營公司應用雙方同意的自由兑換的貨幣為該原料藥支付。

6.合營公司應負責為該原料藥獲得必要的進口許可和政府批准,並應負責為該進口支付的任何關税和税款。

第十二章 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築

第12.01條 為確保合營公司將擁有和經營一個有先進的設計特點的現代化的藥品(生產)工廠設施以便遵循“gmp”和_________方規格,並符合政府有關設計的規範要求,_________方應為該工廠設施準備設計。合營公司與_________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設計協議”的形式及條款和條件簽訂設計合同。_________方與一個_________設計院合作來完成該項設計工作。合營公司將與_________設計院簽訂一個設計合同,明確規定設計分工、協作、責任和報酬。_________方積極地參加該設計合同的談判。

_________方應通過準備工廠的初步設計和實施設計(護大初步設計),指導並監督_________設計院的設計是否符合_________方的設計規格。_________方對該項設計工作負有全面的責任。需要_________方確認的設計和圖紙,應由合營公司負責安排譯成_________文。

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_________方的設計工作和服務,連同_________方由於設計工作需要派專家/技師來往_________的飛機票費(飛機票最多應不超過_________人次),應根據第5.04條作為_________方對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出資,其作價為_________美元。合營公司應支付該專家/技師的食宿費(每次不超過兩週,最多_________人次)。合營公司應負責支付_________設計院的設計費。

第12.02條 本合同批准日後的一個月內,合營公司應建立一個建設和籌備辦公室(籌備辦公室)。董事會應委託該籌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籌備辦公室應在合營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

第12.03條 籌備辦公室的一般責任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後三個月內,準備總設計費的預算。為了便於主管部門對設計的審批協助_________方工作。

2.根據設計與工廠建築的總承包商就建築合同(“建築合同”)進行談判。

3.組織購置和檢驗工廠的建築所要求的設備和材料,並在_________碼頭辦理所有進口手續和海關申報。

4.組織所有設置及設施的安裝並在_________方指導監督下進行技術投試。

5.決定項目建設的總進度。

6.編制開支計劃,並進行項目的財務管理。

7.編制有關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築階段期間的文件、圖紙、檔案和資料。

9.定期準備由董事會審查的建築報告。

第12.04條 該工廠設施設計批准後,合營公司應與籌備辦公室選中的總承包商簽訂建築合同。該建築合同應根據批准的設計和董事會滿意的條款和條件來進行。

第12.05條 籌備辦公室應監督工程的實施以確保其符合設計和建築合同的規定。

第12.06條 籌備辦公室的費用和其工作人員的報酬應包括在合營公司建設預算中。

第12.07條 工廠建築完工後,籌備辦公室應安排董事會進行工程的驗收。

在工廠設施根據批准的設計的完工以及對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滿意後,董事會應解散籌備辦公室。

第12.08條 除上述工作外,合營公司在其建設期間的其他生產準備工作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會

第13.01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權力和職責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

合營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全體一致決定。該重大事項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條予以規定。

除上述條款外的其他事項應由多數票通過決議決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贊成票。該事項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予以規定。

第13.02條 董事會應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各方應各委派_________名董事。甲方應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長,乙方應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長。

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職期限應為四年,經委派方決定可以連任。

第13.03條 合營公司的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其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13.04條 董事會的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副董事長就被暫時授權來履行董事長的職責。

第13.05條 董事會會議應每年舉行_________次,並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會議程序、法定人數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規定。

第十四章 管理機構

第14.01條 合營公司應設一名總經理和一名副總經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由董事會任命。總經理應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應由_________方推薦。他們的任期為四年,同樣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第14.02條 總經理應對董事會負直接責任。他應執行董事會的各種決定並應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總經理應協助總經理進行工作,當總經理缺席時,副總經理就代表總經理履行其職責。關於主要事項的決定需要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中予以規定。

第14.03條 合營公司應建立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由生產經營部經理、質量控制總經理、車間工程師、人事部經理、財務管理經理(即:總會計師)以及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組成的管理機構,上述人員均應由董事會任命,各高級職員的任期應為四年,亦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甲方應推薦質量控制部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會計師。乙方應推薦生產經營部經理、車間工程師、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在晚些時候董事會可對甲乙雙方推薦的職位作調整。

第14.04條 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和嚴重瀆職的情況,可由董事會的決議隨時解聘,觸犯刑法者應對其犯罪行為根據中國刑法承擔責任。

(1)合營公司高級職員中的外國僱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公司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並應以雙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換的貨幣支付。如果法律允許,在中國境內一般日常開銷所需那一部分工資和報酬,經董事會決定應以人民幣支付。

(2)合營公司高級職員中的中國當地僱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公司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該工資和報酬應以人民幣支付。

第14.06條 如董事會決定,合營公司應自費或支付住房補貼為合營公司的外國高級職員提供住房。該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補貼應有一個合理的標準,該標準與中國其他醫藥合營公司為外國管理人員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補貼標準相似。

第14.07條 所有其他事項,如合營公司的中外高級職員的津貼、福利、旅行費用標準等等應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 勞動管理

第15.01條 合營公司的職員、工人的僱用、招聘、解僱和辭職,以及他們的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及其他事宜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條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合營公司職員、工人的工資和報酬應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製定,其個人實得工資水平是_________地區國營醫藥企業職員、工人實得工資收入的_________,該工資應全部付給每一個職員、工人。

在合營公司職員工人不能適合合營公司的要求條件下,合營公司將盡力保持將其職員、工人的長期僱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訓職員、工人的僱用期不得少於_________年。

如果職員、工人過剩或經過培訓後仍不斷適合合營公司的要求,合營公司可解僱他們,但將依法給予補償。

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會的決定將在合營公司與職員、個人集體或個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作出具體規定。勞動合同應向市勞動部門備案。

第15.02條 合營公司的獎勵、福利基金只能用於支付合營公司職員和工人的獎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會

第16.01條 合營公司的職員、工人有權按《合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合營公司對工會的工作將給予支持,給予其房屋、設備的使用權,以便工會的辦公,開會及開展其他活動。

第16.02條 合營公司的工會在本合營公司內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規定的權利及義務。

第16.03條 合營公司將撥出合營公司職員、工人工資總額的2%作為工會活動經費。工會將按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使用這筆經費。

第十七章 税收

第17.01條 合營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税法》及中國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税款。

第17.02條 合營公司的高級職員、職員、工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及有關法律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17.03條 本合同簽字之後,甲方和乙方將立即將本合同、附件和“合營公司合營方關於税務待遇的申請書”提交給中國税務部門以爭取早日取得有關税務通知。

第十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18.01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將按照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參照有關國際會計標準的慣例制定。

第18.02條 合營公司將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18.03條 合營公司的全部帳簿和財務記錄應合理、詳細、完整和準確並公平地反映財務結果以及其製作之日的合營公司財務現狀。

合營公司的全部憑證、帳簿,報表將用中文製作,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報表(包括月季和年度報表)將譯成英文並其內容上與中文文件、報表相符。

第18.04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將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但合營公司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從合營公司成立之日,即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最後一個會計年度截止於合營公司解散或合營期滿。

第18.05條 合營公司將採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同時並用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外匯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日公佈的外匯比價值折算成人民幣。

第18.06條 合營公司將在中國銀行_________分行分別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户,並可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銀行開立外匯帳户。

第18.07條 合營公司的總會計師負責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總會計師將按期向董事會提供合營公司的財務報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條 合營公司將聘請一名獨立的來自於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中國註冊的審計師負責年度驗證合營公司的報表及財務報告。

該審計師的報告將提交給董事會的總經理。

各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聘請會計師審查合營公司的報表和財務報告,費用處理,合營公司將為此種審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 外匯

第19.01條 合營公司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採用各種適當的辦法努力保護外匯收支平衡。

1.通過出口合營公司的產品取得外匯,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第9.02條規定由乙方與合營公司簽定包銷合同,乙方負責出口合營公司的產品。在開始商業性生產起_________年內該出口作為外匯的主要來源,該_________年後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出口將繼續增加以創所需的外匯。

2.在合營期間內,如上述a)的辦法尚不足時則合營公司或乙方將使用下列辦法創外匯。

(1)根據《國務院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衡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外匯平衡規定”)的第六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合營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銷售渠道推銷國內產品出口。“國內產品”包括甲方所生產並同意出口的任何產品和乙方認為可以成功地銷往國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產的任何產品。

(2)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的第八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合營公司可以向有外匯支付能力的企業銷售產品,並以外幣計價結算。

(3)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的第九條,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門)已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他合營企業的合法收入的外匯有餘額時,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可調劑解決合營公司與乙方所設立的其他合營企業的外匯問題。

3.在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可以用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的第十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可用人民幣再投資於國內能夠新創外匯或新增加外匯收入的企業並享受外匯平衡規定第十條所給予的優惠。

4.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第五條,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合營公司可向中國國內用户銷售其產品,替代進口,收取外匯。

5.在其他現行或將來的規定允許範圍內,合營公司或乙方可採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匯收支平衡。

第19.02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19.03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將存入在中國銀行開户或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銀行的外匯存款帳户。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支出從該外匯存款帳户中支出。

第19.04條 根據合營公司債務和需要,董事會應決定合營公司外匯支付順序。

第二十章 利潤分配

第20.01條 合營公司將從其税後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福利基金(三項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決定,但提取職工獎勵福利基金的比例為税後利潤的_________%。

第20.02條 每個會計年度的前三個月,總經理負責準備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損益報告書及利潤分配方案並提交董事會審查批准。

董事會將決定是否將提取三項基金後的税後利潤分配給各方。任何利潤的分配將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合營公司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第20.03條 原則上,合營公司將用外匯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潤,在特殊情況下,合營公司的外匯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潤,合營公司應選擇下列之一:

1.乙方同意後,以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或:

2.直至合營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合營公司將:

3.提取應付乙方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並將該筆人民幣在中國存入有利息帳户,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後,合營公司將以外匯支付應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4.提取應付乙方的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作為合營公司的流動資金。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合營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利息。利率將按合營公司決定使用這項資金之日中國銀行貸給其他中國國營企業的類似貸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 保險

第20.01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事宜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有關部門批准的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董事會將決定保險的種類,範圍,價值以及保險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22.01條 合營公司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合營公司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營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合營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合營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

甲方應對合營公司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應對合營公司或甲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祕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條 合營公司,其任何僱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

1.保密資料的泄漏非合營公司,其任何僱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泄漏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營公司,其僱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的泄漏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條 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開始。共11頁,當前第7頁

第23.02條 在合營期滿前兩年,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可以延長合營期限,延長期限批准之後,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

第23.03條 合營公司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將解散,其中2-12各項可能發生在合營期滿之前。

1.合營期滿,不再延長。

2.合營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合營公司於雙方有利。

3.第17.03條中所述的税務待遇申請書未獲税務機關批准。

4.在申請建設施工許可證時,第8.03條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營公司無法在場地上開始進行建築時。

5.工廠建設的總投資額(包括場地開發費,設備費等)超過雙方估計數額的_________%或_________%以上。

6.合營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7.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8.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9.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薦的高級職員被有效地排除參與董事會或對合營公司的管理。

10.合營的任何一方或合營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財產被國家沒收或徵用。

11.合營各方通過其在董事會的代表未能就有關合營公司的全面政策,經營中的重大問題達成協議,這種情況對於合營公司繼續有盈利地經營造成實質性和不利的影響。

12.合營的一方嚴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本條或12.項中有一項發生後,任何一方建議提前解散合營公司,董事會應在三十天內召開會議討論此建議,為避免終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營公司,雙方應盡最大努力排除障礙,如會後三十天內仍無法解決,應由董事會作出解散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中國審批機構批准後,合營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條12.情況下,違約方應對合營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23.04條 經審批機構批准後,董事會宣告合營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清算委員會人選。清算將按中國法律和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進行。

第二十四章 違約和不可抗力

第24.01條 除本章第24.02條規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實質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六十天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時,該方便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責任,負責賠償履約方或合營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損失。

第24.02條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風、雷電、戰爭、洪水、水災、地震、颱風或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其發生和後果是不可預見,不可避免,致使該方無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並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聲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應盡全力減少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對另一方或合營公司所造成的損失。

如受害方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並滿足了本條第一款的要求,該方不履行合同將不視為違約。

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_________天以上,合營雙方將召開會議,商討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是否應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第25.01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已公佈的中國法律未涉及事宜,採用國際慣例。

第25.02條 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如果雙方不能就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達成一致意見,則爭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商會仲裁院並按該院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語言採用_________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 合同文本與文字

第26.01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權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實中、英文兩種文本並承認兩種文本的內容在實質上相同。甲乙雙方將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27.01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27.02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審批機構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條 本合同及附件應以雙方書面協議的形式進行修改,經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

第27.04條 在生效後若_________政府頒佈較本合同條款更為有利並適用於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關税務、關税或外匯方面規定的優惠條件或其他新法律、條例和規定,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將及時根據這些新規定申請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在本合同生效後,若_________政府頒發有關税務、關税、外匯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條例或規定以及現有的或新的法律、條例或規定的修改補充或廢除,嚴重影響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應及時對本合同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調整,並報審批機構批准後生效。共11頁,當前第8頁

第27.05條 一切通知都必須以書面文字形式送至對方。_________方給_________方的通知用中文書寫附英文譯本;_________方給_________方的通知用英文書寫附中文譯本。

通知採用電傳、電報或航空郵寄方式傳遞。電傳、電報發送之日視為生效。航空郵寄以郵戳日期或其類似文件為準生效。

通知應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收信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收信人: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技術轉讓協議

前言

本技術轉讓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簡稱“乙方”)和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_________簽訂。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僅為保證在合營公司--_________(簡稱“公司”)正式成立後,促使公司正式授權代表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合同。

總則

本協議是乙方將其擁有的專用技術轉讓給公司,商標專用權許可給公司。乙方的這些技術應是先進的、適用、連續的和動態的技術,以及將使公司的技術能力和產品質量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上在技術質量和經濟方面具有競爭力。為此目的,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_________”意指世界衞生組織制定和隨時修改的“_________”指標,以及由乙方制定和隨時修改的關於質量標準的內部規定。

“製造”意指從活性物質開始,並把它們做成適當劑型的製造過程。如藥片、糖衣藥丸、膠囊、藥膏、栓劑、溶液和其他製劑。

“包裝”意指成品用出售的包裝材料包裝並貼標籤。

“產品”意指在合營公司所述的a、b、d和d類產品中,所提到的和隨時補充的乙方的藥物產品。指着該a、b、c、或d類產品時,各自以下稱為“a類產品”、“b類產品”、“c類產品”或“部分d類產品”(來自乙方的d類產品)。“技術資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製造或包裝產品所要求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但不限於製造説明、分配方、質量控制和有關安全、衞生、生態學方面的資料)。

“醫學/科學資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有關產品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特別是包含在對產品基本登記檔案材料中的科學、醫學、臨牀、藥理學和病理學等的研究資料。“淨銷售額”意指帳單的發票價格減去任何折扣、回扣和工商統一税。所有這些應根據適用於公司年度總帳目的公司標準會計原則進行計算。

第二條 協議的範圍和內容

1.為達到本協議上述的總則中所提到的目的,乙方同意提供給公司必要的產品的技術資料、醫學/科學資料和技術協助,如在本協議隨時修改的附件中,更具體列出的內容。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轉讓。

(1)乙方將用文件、圖紙和説明的方式提供給公司技術資料,所有這些資料都用英文寫成;

(2)乙方將用它的產品基本登記檔案材料的方式提供給公司醫學/科學資料,這些資料都用英文寫成;

(3)乙方將授與公司如在第三條所規定的使用由乙方擁有使用權的某些商標的使用許可;

(4)乙方將協助公司取得如第四條規定所需的一定資料、材料和設備,以使公司進行產品的臨牀試驗和產品報批;

(5)如第五條規定的,乙方將定期檢驗公司製造和包裝的產品樣品,以決定它們是否符合“_________”和乙方的規格;

(6)如第六條規定的。乙方將為公司和乙方所挑選的合格的人員提供培訓。乙方將派他自己的技術人員到公司,以便在公司的工廠內提供現場培訓。

2.本協議不包括公司自己開發的d類產品。公司應按照合營合同第7.02條來處理這些產品。

第三條 商標使用許可

1.乙方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到中國有關部門進行商標註冊。

2.在本協議規定的條件下(特別是分配在第五條和第十一條中所規定的質量控制和保密要求的條件下),乙方特此授與公司為銷售在本協議期內,由公司製造和/或包裝的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而使用在本協議“附表”中列舉的商標(以下稱“商標”)的使用許可。根據這些條件,(a)公司應僅使用該商標來銷售它製造和包裝的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b)每當使用該商標時(例如在容器上、包裝上、説明上和廣告上)應附上r標誌(中英譯文)和參考符合“合營公司_________的註冊商標”(中英譯文)和(c)包裝材料(包括包裝插頁)上的第一產品的標籤和説明應用清楚的字跡標明的特許下製造和/或包裝(中英譯文)。關於產品的、包裝形式、包裝插頁、標籤和宣傳材料應由公司和乙方一致同意。

3.乙在中國註冊的商標受中國法律保護。對該商標,乙方享有獨家所有權,在所授與的使用許可期限屆滿或提前終止後,公司不得使用該商標或給出使用許可。公司沒有就對乙方對商標的任何權利的任何要求權。

第四條 產品登記、臨牀試驗/驗證以及試製

在本協議期間。為了登記產品。根據《新藥審批辦法》所需的程序,乙方應協助公司進行臨牀試驗/驗證。乙方應協助公司進行產品試製,為了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規定,並得到所有銷售所必需的特許和許可。臨牀試驗/驗證只能通過公司與乙方共同商定的試驗/驗證程序進行。公司將負擔有關此事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 製造、包裝、質量控制和安全

為保證公司能夠達到根據“_________”和乙方的.規格製造和銷售它的產品的目的,如在本條所規定的乙方應提供給公司它的質量控制程序,公司應在這些程序的履行方面與乙方合作。為此,乙方和公司承擔以下責任:

1.公司應嚴格地依據“_________”和乙方的規格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製造和包裝產品。公司應實施乙方提供的特定的安全措施。

2.公司應始終依照乙方提供的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安全程序進行工作。

3.在公司對產品、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製造或包裝時,公司應免費交付給乙方試製產品的若干代表性樣品。在乙方還沒有對該批產品簽署書面意見並交給公司以前,不得開始進行批量生產。但乙方應在交付給乙方有關樣品後60天內把它的決定通知公司(或用書面通知公司任何延遲的原因)。

4.按乙方的要求,公司應在任何產品製造後和包裝前,立即免費提供給乙方足夠數量的由公司製造的某一批產品的樣品。乙方應對該樣品進行分析。以決定公司製造的該產品是否嚴格地符合“_________”和乙方的規格。

5.乙方應定期檢驗產品的生產、包裝、質量控制和/或貯藏和收到有關這些材料,並決定是否符合“_________”和乙方的規格。乙方作出的任何不合格的決定應通知公司,由此:(a)公司應立即暫停這些產品的銷售,和(b)公司應盡最大努力來補救任何已經由公司賣出和推銷了的產品。公司同意在公司未收到乙方事先的書面批准(此批准將是根據以後的檢驗結果認為對乙方來説是合理地符合要求的)前,不能在任何條件下直接或間接地銷售任何有關產品(此產品是乙方根據本款已經作出質量不合格決定並已通知公司的產品)。

6.在本協助期間內,如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乙方為了“_________”、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規模和指導來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公司應儘量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並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乙方。

7.根據乙方規定由公司製造和/或包裝的產品,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以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

第六條 培訓

乙方應盡最大努力來保持公司的工作人員能夠掌握和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和專有技術,以便公司可以達到本協議的目的。為此,乙方應提供以下培訓服務:

1.在本協議期間內,按董事會的要求,乙方應為公司和乙方所同意挑選的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培訓,培訓地在乙方在_________的工廠或乙方選擇的其他乙方的一個或多個聯合機構的工廠。技術專家應是在藥品製造方面有資格的,公司應盡最大努力來保證他們在完成了本條規定的培訓後至少五年內繼續被公司僱用。公司應支付培訓期間的和與培訓有關的公司的技術專家的旅行、食宿、醫藥費和其他費用。乙方應支付它本身的費用。包括乙方的技術人員的工資。

2.在本協議期內,按董事會的要求,乙方應派遣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到公司的工廠,對公司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公司應付乙方的技術專家的商人等級來回飛機票,以及其在中國境內的食宿和交通費用,其標準應對乙方來説是合理的滿意的。乙方應付其技術專家在他們逗留中國期間的工資和醫藥費。

3.培訓的範圍、內容、要求、方法和具體的培訓計劃等由乙方和公司協商制訂和同意,經董事會批准執行。

4.公司和乙方將互為對方的派遣人員辦理簽證,居留和其他准許的手續。

第七條 改進和交換資料及新技術

1.乙方應將所有的改進和產品的新技術通知公司。這些改進是乙方已經發展和/或得到的在技術資料中所包括的所有的內容如在本協議附件中更具體列出的內容以及它經常提供給它的聯合公司的那些改進。

2.乙方還應在醫學/科學資料的範圍內把它的所有經常地提供給它的聯合公司的新認識通知公司。

3.公司及時將所有得到和收到的對產品和原料的製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產生有利或不利影響的有關技術和醫學的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安全、健康和生態學)報告乙方

第八條 活性物質/輔料和包裝材料

為了達到本協議的技術目標和保持最高的生產標準,如在合營合同和將由乙方和公司制訂的供應合同中的規定,公司就從乙方購買活性物質以進行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九條 提成費

1.作為本協議規定的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的報酬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的_________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淨銷售率額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提成費。_________年的提成期間過後,不再對該產品支付提成費。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所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2.對用於乙方轉讓給公司的產品的屬於乙方擁有的(不論在中國登記與否)具有專利權的技術,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淨銷售額的_________%給乙方支付附加技術提成費,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應由公司和乙方通過考慮評價該具有專利技術的價值的一切有關事宜達成協議。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應在該專利有效期內支付。但支付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後_________年期限。_________年提成期過後,不再對該產品支付任何提成費,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產品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3.該提成費應每_________年向乙方支付一次,並應在每_________年期後的_________天內交付。該提成費應附上一份由公司的審計員開出的證明,該提成費應基於的產品的名稱和淨銷售額以及應支付提成費的金額的財務報表。

4.根據乙方的要求,乙方將自費任命一名獨立的審計員,對公司的帳簿進行審計以證實公司提供的情況,公司應對審計工作提供方便。

5.提成費應用_________幣支付乙方。兑換應以匯給乙方之日前兩個工作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為準。

第十條 乙方的保證、責任

1.乙方保證竭盡所知,使其根據本協議將向公司提供的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是完整的、無錯誤的,並且對公司的情況是適合的。並且技術培訓、技術指導,技術服務能合理地滿足公司要求。

2.公司收到乙方的技術資料後,根據乙方的技術資料清單對資料名稱、數量進行審查時(該審查應在收到日後_________天內進行),如果發現有一部分遺漏或者有錯誤,公司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該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免費向公司提供失去部件或正確部分。

3.在公司嚴格按照乙方在工藝條件,操作規程和技術指導的前提下進行生產時,乙方應保證提供的專有技術能穩定達到乙方指定的生產水平,質量符合標準,原材料消耗定額不超過經驗過的實際限度。

4.乙方應幫助公司進行技術性能考核驗收。如果由於乙方責任雙方制訂的技術目標達不到時:

(1)首先公司和乙方通過友好協商改正解決。如果資料遺漏或有錯誤,乙方應提交失去部分或正確部分。

(2)如果由於乙方責任技術目標或要求達不到,由乙方應免費派人蔘加試驗改進,直到消除缺陷達到目標為止。如果在試車過程中發生問題,乙方應在與公司商定的期限內給以解決。如果經反覆試驗仍達不到規定的技術目標和指標,由乙方應負責補償公司為實現該技術目標和指標所發生的費用。

5.賠償方法:

(1)對任何一種產品的賠償,賠償金額只能從該產品的提成費扣除。當賠償金額不超過提成費時,由本年度提成費扣除。如果超過本年度提成費時,先退回本年度提成費,不足部分由該產品的下一年度提成費補足,直到全部賠完為止。

(2)如果乙方未從該產品得到足夠的提成費進行賠償,則乙方應用其他辦法來賠償公司因乙方違反其保證而引起公司發生的費用。

6.在乙方支付公司如上所述賠償後,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

7.乙方保證根據本協議乙方提供給公司的一切權利和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益。

8.由於公司不適當地使用或運用乙方向公司提供的技術、專有技術和轉讓的產品,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傷害的情況下,乙方不對公司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 保密

乙方向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應由公司嚴格保密,也應對甲方保持保密義務,並只能如合營公司所規定的,在公司的業務範圍內被公司使用。公司在為了登記目的的需要和得到製造、包裝和銷售產品所需的允許,以及保持該登記和允許。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19

訂立合同雙方:

資產所有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資產經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改革精神,按照 市人民政府批准在 廠試行(或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的決定,通過全市公開招標和認真評議,擇優選中乙方為 廠資產經營責任人。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商定,特訂立本資產經營責任合同。

第一章 經營責任期限

本期經營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

第二章 經營責任目標

一、經營期間,乙方保證實現利潤總額 萬元(含所得税,不含帳面虧損)。每年實現目標如下:年 月 日至該年12月31日實現 萬元; 年度實現 萬元;年度實現 萬元;

二、按經營期間實現利潤總額計算的資產實際價格為 萬元,如上確有保證的增上之後的資產價格為 萬元(計算公式及説明另列,略)

三、對在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以前企業的潛在虧損,按財政局所核實的金額,在經營期間分年進入成本,逐步消化。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以前的帳面虧損,用企業税後留利彌補。

四、在保證實現 萬元目標利潤的同時,按年折舊率10%提取折舊基金,按5%提取大修基金。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表)即為 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權利。

二、在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1.對企業行政幹部的任免權(廠級副職由乙方提名,報甲方備案); 2.機構設置權;

3.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改革權,生產經營自主權;

4.聘用、獎懲職工權,對嚴重違紀、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按照國家勞動制度處理。

5.乙方在保證資產增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權出租企業閒置的固定資產,但變賣、轉讓、清理報廢固定資產須徵得甲方同意,且其收益只能用於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

6.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抵制不承擔經濟責任的外部機構和個人的任何干預,有權拒絕無償佔用、挪用、平調企業財產和不合理的攤派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義務:

1.必須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堅持社會主義經營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法律、政策,自覺接受黨組織、職代會的監督,搞好民主管理,保證企業行為符合國家利益和宏觀控制的要求。

2.管好、用好企業的全部財產,企業的全部財產必須進行社會保險。

3.按期足額提取基本折舊基金和大修基金,所提更新改造資金、大修基金只能用於技術改造、增添新設備、開發新產品和歸還專項貸款,不能挪作它用。 4.乙方經營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在任期內清理、結清,呆帳損失和收益按財務制度規定辦理。

5.乙方必須保證按規定發放退(離)休、退職職工的勞保金和繳交合同制用工的勞動保險金,保證在國家規定和企業經濟條件允許的範圍內,不斷改善職工的福利和待遇。

6.乙方經營期滿,應該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

四、甲方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有權履行行業管理職能。 2.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享有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上級部門所給予的優惠條件。 3.甲方不得越權對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和人事任免權利進行干預。

第四章 經濟利益分配

一、合同期間的實現利潤,按 %交納所得税, %交納調節税(或免交調節税)。如超過年度利潤基數所交納的所得税,由財政返還 %(或不返還),財政返還部分只能用於企業發展生產和歸還中短期貸款。

二、實行資產經營前企業向銀行或財政的貸款,仍按原貸款合同規定辦理;對實行資產經營期間所進行的專項貸款,其本息用税後利潤歸還。

三、經營期間企業實現的利潤,應以市財政局審批年度決算數為準。企業税前利潤歸還專項貸款,允許按規定比例提取“兩金”。“兩金”來源,由企業用超額利潤解決。企業税後利潤在扣除經營者和合作者所得後,按財政核定的比例分配,即生產發展基金佔 %,獎勵基金佔 %,福利資金佔 %。改變分配比例,須徵得市財政局同意。

第五章 獎罰規定

1.乙方完成年度目標利潤指標,可得到本人標準工資的 倍的報酬,月度暫按本人標準工資的150%預支,年終結算。其中,提取 %作為風險基金,存入企業不計利息,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動用。本人標準工資部分可以進成本,超過標準工資部分在企業税後留利中列支。未完成年度目標利潤指標,其差額部分,由企業留利中彌補。完不成基期利潤指標,每下降1%,扣除乙方基本收入的1%;下降20%以上,則要對乙方的經營資格重新審查。

2.年度超標利潤,可轉入下年度計算,經營期滿,實現利潤超過標的利潤的部分,每超出1%,獎勵給乙方年標準工資的10%。

3.資產增值收入,按下屆經營者的中標利潤計算的資產價格與本屆經營者中標時計算的資產價格之比,資產增值在15%以至30%的部分,每超過1%,可提取本人年標準工資的10%;資產增值在30%以上的部分,每增1%,提取本人標準工資的5%。資產減值時,按增值獎勵的比例扣除本人標準工資。

4.在完成年目標的基礎上,超額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按超額部分獎勵乙方(包括合作者)10%;超額10萬元以外的部分,按5%獎勵。但職工獎勵總額不得少於乙方(含合作者)得獎總額。其資金來源在歸還貸款提取的獎勵基金中列支。

5.乙方的合作者的收入與獎勵,不得高於乙方個人的收入和獎罰,具體計算方法為: (資產增值新老設備放在一起評估,新老設備各自的增值比例,按各自淨值所佔比例計算。在結算經營責任獎罰時,不考慮原輔材料、燃料、電力緊缺、調價等因素。)

第六章 經濟擔保

1.乙方必須以 元(現金或有價證券)作為抵押,保證人(合作者)須交相同數額的保證金。

2.抵押金與保證金,須在簽約時交 廠財務科驗收、保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動用。

3.以上抵押金、風險金和保證金,經營期滿,合同規定的經濟指標如期實現後,如數發還乙方和保證人。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雙方不得隨意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無正當理由甲方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任何一方可按程序經仲裁部門裁定,變更、終止和解除合同:乙方違法亂紀,造成企業重大損失,損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權提出終止解除合同。乙方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年度內實現利潤達不到目標利潤的80%,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超越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自主權,使其無法履行合同條款,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

3.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確需變更或終止合同時,雙方可協商修訂和補充條款。

第八章 附則

1.乙方因特殊原因暫不能履行職責時,向甲方通報後可委託他人代理,但經營責任不因委託而轉移。

2.資產經營企業的最高決策機構是由資產所有者代表、經營者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的企業理事會。

3.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滿,自行終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爭執由政府或法院裁決。

5.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和公證處各一份,合同副本若干份,送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意大利_____有限公司

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以鋁塑管材和管件為主要產品的有限公司,甲方系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股東,擁有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為了擴大企業發展規模,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提升產品的質量,甲方同意將_______ %的股權轉讓乙方。同時雙方組建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_______gf管業有限公司,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以經評估審計並經甲、乙雙方確認的現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淨資產為依據將其投有的_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其中______________向乙方轉讓_______%的股權,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各向乙方轉讓_______ %的股權。股權轉讓後,中意合資浙江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即由甲方和乙方投資設立,其中______________享_______ %的股權,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各享有_______%的股權,乙方享有_______%的股權。

第二條 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轉讓的價格在依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對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淨資產評估審計後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的股權轉讓款應在具體的股權協議簽訂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到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帳户內,甲方承諾在收到全部股權轉讓款後馬上申請辦理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共同委託審計機構對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有形資產進行審計評估,其中對土地使用權、廠房、機器設備、產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以及無形資產(包括但不限於的專利權、商標權、商譽和銷售網絡等)以評估的方法確定其價值,公司的`債權債務以審計的方法確認。

評估審計機構對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資產狀況應出具評估審計報告,(評估審計的基準日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條 合資公司董事會由五人組成,其中甲方推薦三名董事,乙方推薦二名董事,董事長由甲方派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擔任。

甲、乙雙方共同參加對合資公司的管理,現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的管理員工全部留任並根據能力和崗位改置的需要由董事會重新聘任。

第五條 現浙江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投資到西藏大元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 %的股權和座落於諸暨市店口鎮現浙______________管業有限公司對面的_______畝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列入本次轉讓的資產範圍(具體以雙方的確認為準),上述二塊資產及銀行貸款的本息均由甲方自行享有和承擔。合資公司成立後,如甲方對上述歸屬於甲方個人所有的資產行使權利時,合資公司應予以協助,但甲方行使權利時不應對合資公司造成損害。

第六條 乙方參股後,乙方在中國加工訂購的產品訂單原則上應由合資公司來進行生產供應。合資公司按向外商加工出口的同質量、同類產品的平均價格來承接乙方的訂單加工業務並保證按時交貨。

合資公司應積極地開展外貿業務,擴大銷售渠道。在合資公司生產任務緊張時,如乙方訂單價格與其他客户相同時,合資公司應儘量滿足共同客户的需要或協商處理。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2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資 各 方

第二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註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着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範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 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佔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 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第一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第二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22

第一章 總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_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國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職名: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合資經營企業的成立

第二條 以上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資經營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企業)

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企業是經_________(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准成立,並在_________登記註冊的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件規定。

第五條 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對合資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二章 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雙各方合資經營的宗旨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和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積極研製、開發和生產國內外市場適銷產品,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七條 合資企業的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資企業的經營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第十條 合資企業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資雙方的出資方式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築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企業註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天內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條 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

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非合營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公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_________協議”,確定其雙方的_________。甲方經重組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乙方,並在此等重組中已將其_________等業務全部投入乙方。據此,甲、乙雙方在此簽訂轉讓“_________協議”權益的協議,將該協議項下甲方的權利義務全部轉讓予乙方。並且該等轉讓已商得_________公司同意。

一、甲方同意將“_________協議”中就甲方項下的.全部權利義務無償轉讓給乙方,由乙方作為“_________協議”的一方享有權利,並履行義務。

二、乙方同意完全接受“_________協議”中甲方的權利、義務,繼續作為“_________協議”的一方與_________公司共同遵守貼水協議的各項約定。

三、甲、乙雙方均承諾並保證,就“_________協議”之權利義務的轉讓與受讓安排,均已取得其各自有效充分的批准和授權。同時,雙方授權代表均已取得簽署本協議必要的授權。

四、本協議生效後,乙方與_________公司可就有關的_________作隨時的協商,以利“_________協議”的具體執行。

五、凡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裁決將為終局裁決。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其效力追溯至乙方成立之日,並報“_________協議”之審批部門(國家計委)備案。

七、本協議之附件為本協議之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並_________公司確認後生效,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 授權代表(簽字):__

_____年___月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2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以下簡稱“丙方”)三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合作共贏、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按照本合資經營合同(以下簡稱“合營合同”)的約定共同出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設立中外合資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以下甲方、乙方、丙方在本合資合同中合稱“三方”,單稱“一方”或“各方”。

第二條 甲方、乙方與丙方所出資設立的合營公司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合營公司

成立後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守中國法律。

第二章 合資經營各方

第三條 本合營合同各方為:

1、 ……有限公司,註冊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營業執照編號:……,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6,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2、 6,註冊地:中華人民共和國6市,營業執照編號:^,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3、 ……,註冊地:香港,公司編號:……,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國籍:中國香港

第三章 成立的合資經營公司

第四條 合營公司中文名稱為:……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 法定地址為:……。

第五條 合營公司成立後成為中國法律下的法人,其一切活動應當遵守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合營公司將享有中國合營公司有權享有的一切國家及地方的權利及優惠政策,合營公司的合法行為和利益應當受中國法律保護。

第六條 合營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其債務承擔責任,三方以其各自對合營公司出資額為限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三方按其各自對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 三方共同出資設立合營公司的目的是為充分發揮股東各方的優勢,加強合作,大力發展……經營,努力提高合營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八條 生產經營範圍:……。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規模應達到年銷售……產品以上。

第十條 合營公司投資總額為肆億元人民幣(¥400,000,000)。 第十一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為:叁億元人民幣(¥300,000,000),其中:

1、 甲方:……有限公司,認繳……萬元人民幣(¥……)出資,佔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在合營公司中的持股比例為……%,出資方式為貨幣。

2、 乙方:……有限公司,認繳……萬元人民幣(¥……)出資,佔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在合營公司中的持股比例為……%,出資方式為貨幣。

3、 丙方:……有限公司(香港),認繳……萬元人民幣(¥……)出資,佔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在合營公司中的持股比例為……%,出資方式為美元現匯出資。

第十二條 三方繳付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時間為:

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各方應繳付其所認購的註冊資本的20%,其餘註冊資本應於營業執照簽發後三個月內全部繳付到位。美元現匯出資與人民幣的兑換率以出資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

公佈的美元與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準。

第十三條 除由於外匯管理部門登記或審批所導致的延遲外,若其中一方或兩方不能按時繳付或繳清其對合營公司的出資,並且在守約方催告後的一個月內仍未全部繳付或者繳清的,則其他任一守約方有權行使以下權利:

1、 按照其各自應出資金額所佔守約方合計應出資金額的比例認繳違約方未按時認繳的合營公司註冊資本,如果其中一守約方未足額認購其根據前述規定有權認購的違約方所欠繳之出資,則另一守約方有權認購該部分仍未繳付之出資,同時相應增加代繳方在合營公司中的股權比例,減少違約方在合營公司中的持股比例;

2、 要求在違約方未按時出資的範圍內減少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同時相應減少違約方在合營公司中的持股比例;

3、 單方終止合營合同、解散合營公司,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其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費用。

第十四條 合營各方繳納出資後三十個日曆天內,應聘請各方可接受的中國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合營公司的董事會應在驗資報告出具並經公司註冊登記機關注冊登記後向出資方簽發由董事長、副董事長共同簽名並加蓋合營公司公章的出資證明書。若在公司成立後運營過程中發生股權結構變化的,在收到出資證明書後,該方應將合營公司先前簽發的出資證明書交還合營公司註銷。

第十五條 所有的驗資報告、出資證明書複印件及其他正式文件

應當由合營公司存檔。

第一條 合營公司所需的超出註冊資本金的投資和流動資金,可通過以下方式籌集:

1、 合營公司自有資金;

2、 合營公司增資擴股;

3、 貸款等融資,若銀行要求股東提供擔保的,三方應盡最大努力按出資比例提供擔保;

4、 經中國政府授權機構批准發行的債券或者股票;

5、 其他合法方式。

第十六條 除非經董事會一致決議: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合營公司提供的任何貸款,僅可用於合資公司的經營範圍的業務,而不可用於任何其他業務。

第十七條 股權轉讓按合營公司章程執行。合營公司成立後一年內,股東不得轉讓其股份。

第十八條 抵押和擔保:未經董事會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擔保。

第四章 合營公司的經營場所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場地由甲方在……區內予以落實,具體事宜由合資各方另行商議。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成立後,根據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並

經董事會一致通過決議可採取其他方式取得生產經營的場地。

第五章 出資各方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責任:

1、 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按時繳付出資,按時委派董事、監事、財務人員;

2、 協助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海關審批手續、辦理外匯、税務登記等事宜,相關費用由出資三方共同承擔;

3、 協助辦理在中國境內購臵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費用由合營公司承擔;

4、 協助落實合營公司所需的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費用由合營公司承擔;

5、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以及其他人員;

6、 協助合營公司辦理開辦銀行賬户;

7、 在合營公司設立過程中應當勤勉履行各項職責,切實維護合營公司的利益;

8、 與甲方、乙方共同制定、建立管理、財會、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9、 協助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責任:

1、 按照本協議的要求按時繳付出資,按時委派董事、監事、財務人員;

2、 協助合營公司處理日常經營中於中國相關政府部門的關係;

3、 協助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海關審批手續、辦理外匯、税務登記等事宜;

4、 辦理在中國境內購臵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5、 協助落實合營公司所需的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費用由成立後的合營公司承擔;

6、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以及其他人員;

7、 與甲方、乙方共同制定、建立管理、財會、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8、 協助外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三條 丙方的責任:

1、 辦理好各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所需的手續;

2、 按照本協議的要求按時繳付出資,按時委派董事、監事、財務人員;

3、 協助合營公司為非中國籍員工取得必要的簽證、工作許可以及其他證件的辦理;

4、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以及其他人員;

5、 辦理在中國境外購臵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6、 協助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海關審批手續、辦理外匯、税務登記等事宜;

7、 協助合營公司處理日常經營中於中國相關政府部門的關係

8、 與甲方、乙方共同制定、建立管理、財會、質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9、 協助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六章 承諾與保證

第二十四條 為保證合營公司的合法成立,維護三方的利益,甲、乙、丙三方做出以下承諾與保證:

第二十五條 甲方的承諾與保證:

1、 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未發生解散、清算、關閉、被查封、破產、重組等阻礙公司存續及正常經營的情形;

2、 甲方為成立本合同約定的合營公司所進行的簽署相關合同、協議、繳付出資等一切法律行為均具有合法依據、權力、授權、資格,其行為已經經過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批准授權,並不會違反其公司章程或者以甲方為一方的任何合同、協議;

第二十六條 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1、 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公司,未發生解散、清算、關閉、被查封、破產、重組等阻礙公司存續及正常經營的情形;

2、 乙方為成立本合同約定的合營公司所進行的簽署相關合同、協議、繳付出資等一切法律行為均具有合法依據、權力、授權、資格,其行為已經經過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批准授權,並不會違反其公司章程或者以乙方為一方的任何合同、協議。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25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____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_______市,共同投資建立________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具體寫明縣、區、路、號)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合營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合營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核准的名稱)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營公司承擔風險、虧損和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合營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

第四章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引進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各自優勢,使合營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併為_________________經濟的發展作出貢獻(可根據實際情況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規模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萬美元(也可約定其它幣種)。

第十條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美元。其中:甲方出資為________萬美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乙方出資為_______萬美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

第十一條合營公司總投資與註冊資本之差額部分(如何籌措由合營各方協商解決,在合同中明確)。

第十二條出資方式:甲方以______出資;乙方以______出資。外匯與人民幣的匯率,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匯率折算

第十三條出資期限:合營各方認繳的資本額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繳納完畢。

第十四條合營各方任何一方,如向合營方以外的其他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必須經合營的其他方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任何一方都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轉讓方要求的轉讓,不同意的一方應當購買要求轉讓方的股份和出資額,如不購買該轉讓的股份和出資額,則視為同意轉讓。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五條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協助合營公司的前期報批和籌建工作;

2.按合同第十、十二、十三條規定,提供出資額。並按第十一條規定籌措資金;

3.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

4.協助合營公司選購設備、材料、辦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

5.協助合營公司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等事宜;

6.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事宜;

7.協助合營公司委託辦理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協助合營公司

的前期報批和籌建工作;

2.按第十、十二、十三條規定提供出資額,並按第十一條規定籌措資金;

3.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境外的經營管理和技術人員;

4.協助合營公司在境外選購設備、材料、辦公用品和交通工具等事宜;

5.協助合營公司委託辦理的其它事宜。

第十六條各股東必須對屬於合營公司的經營技術和財務狀況保守祕密,除根據國家規定必須向政府有關業務單位申報的項目數據或司法訴訟必須向有關司法單位報備外,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任何人、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公開。

第七章設備購買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所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零部件、交通工具、辦公用品等,由合營各方商量確定在國內外購置。

第十八條合營公司進口的設備、原材料、零部件、交通工具、辦公用品等,必須是先進的、適用的,並經中國商檢部門檢驗合格

第八章產品銷售

第十九條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銷售。

第二十條產品可由以下渠道銷售

1.由合營公司直接向境內外銷售;

2.由合營公司委託乙方(應訂立銷售合同);

3.由合營公司委託國內的外貿公司銷售。

第二十一條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審批機構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辦事處。

第二十二條合營公司產品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合營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董事名額按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註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

第二十四條合營公司設董事長一名,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四年(合作公司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須經親自出席或書面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終止、解散或合營公司的延長;

3.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調整、轉讓;

4.合營公司的分立或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第二十六條合營公司的下列事宜可以由出席董事會半數以上董事通過作出決議

1.合營公司經營計劃及發展規劃;

2.批准年度財務預、決算,審查年度會計報表,決定三項基金提取比例;

3.審定合營公司流動資金的借貸方案;

4.審批總經理提出的年度計劃報告;

5.確定合營公司內部組織機構及設立分支機構;

6.決定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職員;

7.確定合營公司高級職員及員工的工資待遇,並按中國勞動部門規定,制定合營公司職工工資福利待遇;

8.討論決定總經理認為需要提請董事會決定的其它事宜。

第二十七條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公司所在地召開,也可由董事長決定其它地點召開。

第二十九條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應包括各股東方的至少一名董事或代表參加),不足法定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三十條董事本人如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書面委託其代理人蔘加董事會會議,代理人在參加董事會會議時,應出具其委託書,並在委託書授權的`範圍內行使權力。董事未參加董事會會議,也未委託他人蔘加的視作棄權。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書面記錄,並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如由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會議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該記錄由合營公司存檔。代理人的委託書也一併存檔,作為正式記錄的一部分。需要執行的決議,會後由董事長簽發會議紀要,發給各董事執行。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二條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人,由______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用並任命,任期四年,可連聘連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受聘擔任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三十三條總經理在董事會的領導下,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實施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公司行政會議,組織經營活動和日常工作;

2.擬定公司的機構設置方案,任免第二十六條第六款規定以外的公司下屬部門機構負責人;

3.擬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預算方案;

4.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利潤分配方案或彌補虧損方案;

5.按季

(或年度)向董事會提交工作報告

6.經董事會授權代表合營公司對外處理業務,負責簽署合營公司業務合同、協議等文件;

7.對有貢獻的職工給予獎勵及對違反規定的職工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第三十四條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不在時,可授權副總經理行使職權。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企業的商業競爭。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57條所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如因不知情已聘用的,董事會可隨時解聘。

第十一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七條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辦理,並擬定本公司的具體實施方案。

第三十八條合營公司所需職工可以經當地勞動部門同意後,由合營公司公開招收。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由合營公司和職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該勞動合同簽訂後,應當於一個月內到當地勞動部門簽證。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有權對違反合同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開除的處分。開除職工需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第十二章工會組織

第四十條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工會是職工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合營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知識,開展文體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本公司各項任務,調解公司和職工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工會可以代表職工集體或個別的和合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每月按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的_______%提交工會經費。合營公司工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十三章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税金。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有關會計標準規定辦理。

第四十六條合營公司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憑證、賬薄、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採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的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折算。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憑營業執照,在境內銀行開立外幣帳户和人民幣帳户。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五十條合營公司每年從税後利潤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獎勵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也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固定的比例在合同中明確)。

第五十一條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由中國註冊會計師進行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一方要求自行聘請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其他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費用由聘請方負責。

第五十二條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税法》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税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五十三條每一個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四章合營期限

第五十四條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第五十五條經一方提議,董事會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五章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六條合營公司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合營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合作公司可商量明確)。

第十六章保險

第五十七條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事宜,均向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八條對合營公司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合營各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九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

前終止合營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條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其他方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合營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章違約責任

第六十一條合營各方任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繳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應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繳,除累計繳付應繳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按合同第六十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二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九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條由於自然災害、戰爭及其它不可預測並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合營各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合營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適用法律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六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章文字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用中文寫成(雙方也可約定用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第二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八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九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授權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營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2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1.1_________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並在法律上獲准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_________(以下簡稱中方);_________公司是遵照_______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___(以下簡稱外方)。

1.2中方和外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營企業。雙方同意抱着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營企業的中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營企業的英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商投資企業除中文名稱外,也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外文名稱。合營企業的名稱應符合下列要求:

(1)要有字號或商號;

(2)要標明所屬行業或經營特點;

(3)組織形式;

(4)不得與國內同行業的另一企業名稱混同。

2.3合營企業和註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就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事宜所達成的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關係的協議。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包括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當事人在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合同時,應按要求如實填寫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聯繫人: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

投保單位地址:_______電話:_______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_______人,名單詳見後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_______元(實得工資總額$×30%=$)合同單位中方:_______(投保單位蓋單)主管:_______投保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外方: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年期投保單位性質:合資、合作、外資、其他(以√表示)保險憑證號碼:_______起保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主管:_______複核:_______經辦:_______簽單:_______簽單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説明:

1.本投保單位由投保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

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並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後方始生明效。

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編號:__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

交費標準:實得工資總額的__________%,投保時職工人數:__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單位開列的被保險人名單和實得工資總額標準經審核符合規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製發本單為憑。

(被保險人名單另附。被保險人退休時另辦養老金申領手續)

簽證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經(副)理:_____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27

前言

____與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共同投資舉辦生產及銷售鑽頭的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營雙方

本合同的當事人為: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郵政信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郵政信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決定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______鑽頭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2.1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

英文名稱為:________

2.2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

2.3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2.4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3.1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採用________先進製造技術,技術訣竅,以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製造與銷售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____鑽頭。不斷提高產品質量,使合營公司產品的質量和價格在國際市場上均具有競爭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3.2生產經營範圍:合營公司生產和銷售各種類型和尺寸的____鑽頭及乙方在合營期間所發展並已投產的所有其他型號的____鑽頭。

合營公司還從事以下與生產及銷售業務有關的活動:

(1)對銷售的產品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

(2)研究與發展____鑽頭新產品,以便更好地為用户服務。

3.3生產規模:合營公司投產後第____年,全面生產時,應具有年產____只各種規模型號____鑽頭的生產能力。

第四條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4.1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均為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投資____美元,均為總註冊資本的____%。

4.2合營公司正式投產後,甲乙雙方以頭____年的部分利潤作為再投資,用於發展新工藝,提高產量或增加流動資金。

4.3甲乙雙方將按本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1.1及1.2條所列內容作為出資。出資的實物部分,按作價協議規定進行作價。出資的實物所有權歸合營公司所有,免於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權等。

4.4合營公司每年應按中國地方政府規定繳付土地使用費。

4.5甲乙雙方的現金出資分兩期支付。在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各自認繳現金的出資額的__________%,其餘____%在六個月內交齊。出資的現金應存人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合營公司的賬户內,並取得憑證。實物出資部分按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四作價協議中的規定交付合營公司,合營雙方繳付出資額後,經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4.6合營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回抽其註冊資本。

4.7合營一方需轉讓為其所有的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請原審批機構批准;合營一方轉讓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時,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條合營各方的責任

5.1甲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宜:

5.1.1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5.1.2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各項可能的減免税申請手續。

5.1.3協助合營公司向有關銀行辦理開户及獲取貸款的手續。

5.1.4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5.1.5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及工程設施的.土建設計、施工。

5.1.6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1.1條所列項目在規定期間內提供現金、機械設備等。

5.1.7協助辦理乙方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器具的進口報關手續。

5.1.8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及通訊設施。

5.1.9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水、電、氣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

5.1.10協助合營公司招聘中國國內的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5.1.11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人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5.1.12協助解決合營公司職工的食宿、醫療、交通等。

5.1.13協助乙方辦理乙方所得外匯匯出手續。

5.1.14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項。

5.2乙方有責任完成下述各項事項:

5.2.1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資協議”1.2條所列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具、原材料等。

5.2.2協助合營公司向國外銀行獲取貸款。

5.2.3 提供必要的設備安裝、調試及試生產技術人員。

5.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工人和管理人員。

5.2.5保證按合同規定返銷合營公司產品,並採用多種方式與甲方密切配合,使合營公司達到外匯收支平衡。

5.2.6協助合營公司在國際市場上購置設備、原材料。

5.2.7協助中方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和必要的手續。

5.2.8協助解決中方人員在國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9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六條技術轉讓

6.1甲乙雙方同意,將由甲方代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合營公司經營所需的先進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及生產管理技術和各種測試方法、材料配方、產品的質量標準、質量保證等。

6.2乙方對轉讓技術提供如下保證:

6.2.1向合營公司轉讓的全部技術是實用的、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符合合營公司要求的,按照轉讓技術生產的產品質量能達到乙方同類產品的質量標準,產量能達到規定的生產能力。

6.2.2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均應按時提供給合營公司。

6.2.3在合營公司整個合同的有效期間,乙方保證將其改進和發展的並已用於生產的所有新技術及時地、完整地提供給合營公司。

6.2.4按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對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工人進行技術培訓,使他們能及時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6.2.5 提供合營公司認為必要的技術支持。

6.2.6乙方將幫助中方試驗、評價熱穩定性____產品。

第七條產品銷售

7.1乙方負責包銷合營公司年產量____產品,但最多為____只,其餘產品將由合營公司銷售到國內市場及按本合同附件五“產品銷售協議”原則所確定的國際市場。

7.2如果乙方未能按7.1條的規定完成包銷數量,則應按未完成包銷產品的只數佔應完成包銷產品的總只數的比例,將分得的利潤或等值的進口原材料,補償給合營公司,超過____年銷售數量時,可將超額完成的只數作為下年度包銷數不足的補償。

7.3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報中國審批機構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7.4合營公司產品使用乙方的產品商標,並註明中國製造。

第八條董事會

8.1合營公司的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8.2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長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甲乙方在任何時候均可經書面通知撤換由其委派的董事會成員。

8.3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8.3.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合營公司的解散;或合營公司合營期的延長;

8.3.3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8.3.4合營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8.3.5合營任一方出資額的轉讓;

8.3.6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任免;

8.3.7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

8.3.8決定在中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事宜,

8.3.9其他合營雙方均認為屬重大事宜,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

其他事宜可由多數通過作出決議。

8.4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經書面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職權。

8.5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會議按如下規定進行:

8.5.1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或由其書面授權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

8.5.2會議一般應在合營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召開,特別情況由董事會決定會議召開地點;

8.5.3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8.5.4董事會會議應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時方可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出具書面委託,授權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及表決,全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合法成員構成會議的法定人數,每人持一票表決權;

8.5.5董事會會議應作好書面記錄,決議部分應使用中英文兩種文字,會議記錄經與會成員簽字後,連同會議期間收到的委託書,一併歸檔;

8.5.6會議休會期間,根據董事書面表決所作出的決議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8.6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職外,合營公司不支付董事會成員薪金。

董事或董事書面委託的代表在董事會會議期間發生的與董事會議有關旅行、交通、住宿補貼及會議本身費用,按董事會核准的數額,由合營公司支付。

第九條管理機構

9.1合營公司設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首屆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首屆副總經理____方推薦,經董事會任命,任期____年。下屆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確定任命。

9.2總經理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主持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9.3合營公司可設立若干部門,各部門經理負責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

9.4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條原材料及設備的採購

10.1合營公司所需的生產用設備、原材料、運輸工具等,在質量、價格及交貨期等條件相同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10.2在合營公司需要時可委託乙方在國外或委託甲方在國內購買設備,受委託方可提取____的手續費。在選購過程中,受委託方的對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派人蔘與選購工作。

10.3合營公司委託乙方代購的國外原材料、價格應與乙方賣給其子公司的優惠價相同。

第十一條公司的籌建

11.1合營公司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人,乙方____人,並由甲方推薦組長一人,乙方推薦副組長一人,組長、副組長均由董事會任命。

11.2籌建組在籌建期間負責處理以下事項:

11.2.1經甲、乙方代表批准後,簽訂購置設備、材料、器具等的合同,並履行之(包括交貨的驗收、安裝調試等)。

11.2.2甲乙雙方各項實物出資的驗收及引進技術資料的檢驗、驗收。

11.2.3組織設備、附屬工程的安裝調試。

11.2.4編制籌建期間的建設及用款計劃,負責籌建期間的財務支付。

11.2.5負責技術資料的整理、轉譯。

11.2.6負責合營公司的一切文件、資料等的接收、整理、歸檔等。

11.3籌建期間一切重要文件往來,須經正副組長雙方簽署後生效和執行。

11.4籌建組在設備調試試車工作完成並辦理完畢手續後,報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二條勞動管理

12.1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生活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的規定,經董事會研究確定,並在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工會組織集體簽訂或職工個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加以具體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2.2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聘請及其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三條税務、財務、審計

13.1合營公司按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包括地方税收,但只與乙方有關的利潤的匯出税、技術轉讓的提成費及入門費的預提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13.2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的所得税。

13.3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的有關規定和董事會的討論決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

13.4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及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報當地財政部門及税務機關備案。

13.5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採用公曆年度,即從公曆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營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均用中文書寫,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合營公司採用借貸複式記賬法,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記賬,月終、季終及年終分別採用中英文編制報表。同時,合營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給乙方一份所需的會計資料,此資料不作為合營公司結算依據。

13.6合營公司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和全年賬目,出具查賬報告。如果任何一方認為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費用由該聘請方負擔。

合營公司一切會計檔案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保存。合營公司解散後,所有賬本、文件由原中方合營者保存。

13.7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內,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財務決算包括負債表、損益計算表、納税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年。

在合營期滿前一年,如合營一方書面要求延長合營期限,經另一方同意,董事會一致通過,於期滿前六個月,將申請報告報原審批機構批准,辦理變更登記註冊手續,可以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五條解散與清算

15.1合營公司在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宣佈解散時,應進行清算。清算時,由公司董事會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人選,報公司主管部門審核。

清算委員會委員甲乙方各佔____,清算委員會委員應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請董事會通過執行。

15.2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實物、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財產以賬面值為依據,編制清算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15.3合營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甲乙方的出資在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15.4整個清算過程應在公司主管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十六條保險

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七條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17.1本合同生效後,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17.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17.3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應視為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取賠償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8.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的有關規定按期如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一的罰款給對方。逾期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違約方除應繳付投資額的百分之三的罰款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17.3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18.2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分別承擔自己應負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費用。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無法預見並且對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在十五天內,用航空掛號函件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並由有關政府部門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發生的證明,按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21.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仲裁院,根據該會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21.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21.3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規定以外,由敗訴方負責。

21.4仲裁決議將採用中、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簽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兩份。

第二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28

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合資興辦代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公司名稱

第1條 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

第3條 經營有關船用設備(以下簡稱船用設備):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船舶專用設備項目,為取得優惠價格及售後服務及時方便的條件以加強競爭。

經營代理工業設備(以下簡稱非船用設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業務範圍除船用設備外,還代理非船用設備。

註冊資本

第4條 公司註冊資本的總金額為u.s.d.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實收資本為u.s.d.________(大寫______)美元。

股權分配

第5條 甲方擁有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乙方擁有的股權佔投資總金額的50%。

董事會

第6條 董事會由四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由乙方委派。

第7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必要時經一方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臨時會議,召開臨時會議必須在20天前通知。董事會議擬選擇代理廠家中,經營代理業務成交額高的地點舉行,以總結經驗,增加代理項目並檢查執行協議書的情況。每次董事會議應有記錄並形成紀要。董事會議紀要作為公司檔案存查。

第8條 董事會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委託其代表參加。董事會的工作原則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辦法來處理。董事會的職權由公司的章程規定。總經理的職權由“聘請總經理任職書”中規定,詳見附件。(略)

第9條 董事會成員不在公司領取薪金、津貼。在會議期間或受公司委託在國外考察,聯繫業務期間,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辦公等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由委派方推薦,董事會聘請任命。任期5年,可以連任,薪俸由董事會決定。若總經理、經理不能勝任或不願意繼續任職或委派方調離時,其職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會另外推薦,並由董事會批准任命。

第11條 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別的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與公司的營業進行競爭。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貪污和嚴重失職,董事會隨時有權辭退他們。公司的董事長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擔任同樣的職務,而其任職的公司不能與該公司競爭。

甲、乙方的責任

第12條 乙方負責開闢_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須經篩選確認,凡取得代理業務需承擔義務時,需經雙方確認。

凡取得_______________設備代理權,因項目訂單、售後服務條件有別,取得相應優惠價格有差異,力爭做到有訂貨有優惠(低於國際市場價格)。

無代理權也可接訂單,雙方按用户要求廣闢貨源,共同努力多接訂單。

第13條 甲方應介紹推薦__________________設備的適合項目於國內訂貨單位,可採用公司與用户直接簽署訂貨合同。甲方將公司代理船用設備名稱、樣本及售後服務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_________研究所,由設計者推薦給造船廠或船主在造新船中採用。甲方協助公司辦理凡有代理業務需前往中國的簽證及有關事宜。

會計與審計

第14條 公司的財政會計年度係為日曆年度。第1會計年度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結。會計採用借貸記帳法,船用產品項目和非船用產品項目分別記帳核算。經營所用的貨幣,以港幣為記帳單位。財政年度終結收入(毛利)扣除營業成本、税金、福利等後為純利潤,純利潤的分配按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所佔毛利總額的百分比予以分別計算純利潤的分配額。

(2)甲、乙雙方對船用產品及非船用產品的純利潤各佔50%。

(3)甲方主要負責船用產品項目,而乙方則主要負責非船用產品項目,凡各自負責項目的純利超過__________________港幣時,予以提取超額部分總金額______%的款額授予超額項目的一方,餘額部份按第14條(2)辦法予以分配。

(4)公司會計制度、格式、編制會計報表,月報在各日曆月結束後30天,季報應在日曆季後45天,年度決算應在日曆年結束後60天編報。決算明細表,以反映經營的全部情況。

(5)公司所得利潤總金額的50%作為無形貿易費開支,一切開支按發票報銷。年終結算時總開支超過總收入的50%須由總經理書面報告。

第15條 在收到一個會計年度的年終報告後60天內,甲、乙雙方各派一人組成審計小組,對上1個年度的報告(包括資金錶、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開展審計工作,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29

甲方:

乙方:

為了更有效管理網吧,更好經營上網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個人獨資企業執照(註冊號:469033000011748)和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瓊T網(20xx)033號)以投資方式與乙方合作,時間為長期使用。

二、投資的模式為:甲方出個人獨資企業執照和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議價為壹拾柒萬元人民幣(170000)與乙方投資合作,乙方負責全部投資資金。

三、經營期間的收入款,先支付期間的所有開支(如房租、税收、關係、水電等費用)剩餘的部分歸乙方所得,直至抵完乙方的全部投資款,然後再支付甲方證件(170000)款。

四、付完以上投資和證件款後,所得的收入甲乙雙方按4:6分成(即甲方40%,乙方60%)。

五、網吧所使用的全部財物(如電腦、桌椅、證件等)屬共同共有。

六、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執行。如有一方違約將賠償另一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30

第一章總則

中國深圳______公司和______公司與______國(地區)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一條訂立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為: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職務:______,國籍:中國,電話:______,傳真:______,E-Mail:______。

乙方:______公司,在______國(或______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為: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職務:______,國籍______,電話:______,傳真:______,E-Mail:______。

丙方:(注:若有丙、丁______方,依此類推。)

(注:境外合營方是自然人,要寫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和常住住所、電話等)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以上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深圳市設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合資經營企業名稱為:深圳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深圳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第四條合營企業經審批機關批准成立,並在深圳市登記註冊,為中國法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並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營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對合營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合營企業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第六條合營企業宗旨: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促進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獲取滿意的回報。

第七條合營企業經營範圍:

第八條合營企業環境保護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須經深圳市環境保護部門、消防管理部門審核批准。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注:或各方商定的其它幣種)______萬元。

第十條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注:或各方商定的其它幣種)______萬元。其中:

甲方出資______萬元,佔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萬元,佔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

(注:1、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中,外方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於25%。2、合營企業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這間的差額部分,應説明境內、境外籌措的途徑及數額。)

第十一條合營各方以下列方式出資:

甲方:

現金萬元

實物(機器設備)萬元

土地使用權萬元

知識產權萬元

______

乙方:

現金萬元

實物(機器設備)萬元

知識產權萬元

______

丙方:______

(注:

1、合營各方均可用現金、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但合營各方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30%。

2、若投資總額、註冊資本約定為人民幣,則境外投資者現金出資部分須註明“以等值的外幣出資,並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成人民幣”。

3、若投資總額、註冊資本約定為外幣,而境內投資者以人民幣現金出資的,須註明:“境內投資者以等值的人民幣出資,並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成約定的外幣”。)

第十二條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由合營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同步繳付,每期繳付出資的方式和數額如下:______

(注:合營各方繳付出資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中規定一次繳清全部出資的,合營各方應當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繳清;分期繳付出資的,合營各方第一期出資額不得低於各自認繳出資額的15%,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並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清,其餘部分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兩年內繳清;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清。)

第十三條合營企業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註冊資本。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發生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四條合營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的,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並報審批機關批准;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股權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以上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五條合營各方應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辦理申請設立合資公司、登記註冊等事宜;

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或租用廠房及建築設施的手續;

組織合營企業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第五章規定認繳出資;

協助辦理合營企業生產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

協助合營企業在國內外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營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生產經營條件

協助合營企業招聘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有關暫住證、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五章規定認繳出資,並負責將乙方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合營企業目的地;

協助合營企業在國際市場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

協助合營企業設備安裝、調試以及提供試生產所需的技術人員;

負責培訓合營企業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注:①若有丙、丁______方,也應明確規定其應盡的責任;②上述的責任條款多餘的應刪去,不夠的應補充;③若合營任何一方有技術轉讓給合營企業的,則轉讓方與承讓方應須按照技術轉讓有關規定簽訂技術轉讓合同。)

第七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合營企業設董事會。合營企業註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十七條董事會由______(3-13人)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副董事長_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方委派(注:中外合營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董事每屆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由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項須經出席董事會三分之二多數董事(注:或過半數的董事)通過。(注:應選定一種方式)

第十九條董事長是合營企業法人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會議記錄應經到會董事簽名確認後歸檔保存。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合營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二條合營企業應在法定住所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任,任期__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董事會成員可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處理重要問題時,應同副總經理協商。

第二十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定可以隨時解聘。

第九章監事會

(注:規模較小的公司可以設1至2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第二十五條合營企業設監事會。合營企業註冊登記之日,為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監事會由______名(不得少於3人)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職工代表______名(比例不得低於1/3)。監事的任期為每屆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負責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其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八條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行為進行監督。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第二十九條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並由全體出席監事簽字。

第十章勞動、税務、財務、外匯收支、審計、統計、環保

第三十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合營企業職工的錄用、辭退、報酬、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和獎懲等事項,應當在合營企業與合營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職工個人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

第三十一條合營企業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營企業應為本企業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三十二條合營企業以及合營企業的職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税款和個人所得税。

第三十三條合營企業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情況,建立本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税務機關備案。

第三十四條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五條合營企業每一會計年度終了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中國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三十六條外國合營者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後的資金,可依照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自由匯出。

第三十七條合營企業的外籍職工和台、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納税後,減去在中國境內的花費,其剩餘部分,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購匯匯出。

第三十八條合營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中國《外商投資統計制度》的規定,提供統計資料,報送統計報表。

第三十九條合營企業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承擔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並落實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一章合營企業籌備和建設

(注:企業籌備建設內容條款,合營各方可以自行約定)

第十二章合營期限

第四十條合營企業的期限為______年,從合營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的,合營企業應在距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第四十一條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應按照《公司法》及外商投資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法規進行清算。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合營各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三章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四十二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包括:合營企業變更經營範圍、分立、合併、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調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須依據第十八條的規定,經合營企業董事會決定,合營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四十三條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由於合營企業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可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提前終止合營合同。對一方因違反合同而造成損失的,應由違反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合營一方未按照合營合同的規定如期繳付或者繳清其出資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個月內繳付或者繳清出資。逾期仍未繳付或者繳清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營合同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營企業。守約方應當在逾期後一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解散合營企業或者申請批准另找合營者承擔違約方在合營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繳付或者繳清出資造成的經濟損失。

前款違約方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由合營企業對該項出資進行清理。

第四十五條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六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事發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適用法律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七章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八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可自行和解或提交深圳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商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和解或調解成功達成和解協議的,各方可將該和解協議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和解裁決。

一方當事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四十九條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當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八章文字

第五十條本合同用中文書寫。(注:也可以用中文和合營各方商定的另一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若只用中文書寫,則本章可省略)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一條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文件,包括:合資公司章程、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以上附屬文件如果與本合同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經審批機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營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在中國廣東省深圳市簽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簽字,則“或授權代表”要刪掉。否則,以下各簽字人的身份要分別區分列明。)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______

有關合資經營合同範文集合 篇31

第一條 總則

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並在法律上獲准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___(以下簡稱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 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着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 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 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公司)總公司和註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並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 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並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 公司生產的_____產品並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範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並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 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 註冊資本與資金

4.1.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雙方對公司的'責任以雙方確認的投資額為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大寫: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資50%計_____(大寫:_____美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4.2. 上述的資金應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在公司成立(獲得營業執照簽發日)____年內完成。第一次投資(甲乙方各投資____美元)在合資公司成立後1個月內完成,其餘部份投資的時間,根據實際的需要,由董事會決定。

4.3. 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後,應由一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註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 資金。除註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銀行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 雙方對公司註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 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佔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任期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 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 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於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董事長鬚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後,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採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合營一方未按照合營合同的規定如期繳付或者繳清其出資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個月內繳付或者繳清出資。逾期仍未繳付或者繳清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營合同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營企業。守約方應當在逾期後一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解散合營企業或者申請批准另找合營者承擔違約方在合營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繳付或者繳清出資造成的經濟損失。

前款違約方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由合營企業對該項出資進行清理。

第四十五條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六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事發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八條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可自行和解或提交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商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和解或調解成功達成和解協議的,各方可將該和解協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作出和解裁決。

一方當事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採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只能選擇一種,在選定的“□”內打“√”):

□ 直接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仲裁

□ 直接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 提交其他仲裁委員會仲裁。該委員會名稱為:

□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第四十九條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當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八章 文 字

第五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注:也可以用中文和合營各方商定的另一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若只用中文書寫,則本章可省略)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一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文件,包括:合資公司章程、……,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以上附屬文件如果與本合同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經審批機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合營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在中國xx省xx市簽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簽字,則“或授權代表”要刪掉。否則,以下各簽字人的身份要分別區分列明。)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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