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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精選16篇)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精選16篇)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1

抵押人:__ ,以下簡稱甲方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精選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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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人: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 ,車號為 發動機號為:__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向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2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 ,車號為發動機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抵押款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 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向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 抵押權人: 年 月 日訂立

個人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車輛(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第三條 甲乙雙方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第五條 其他規定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

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3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營業證號:

為確保乙方與甲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的履行,乙方願用其所有的車輛提供抵押擔保,甲方接受乙方的抵押,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抵押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擔保的主債權:《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幣 萬元(¥: 萬元)。

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及利息、應付其他費用、違約金、罰息以及債權人為實現抵押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償還甲方本金及利息人民幣 元。

三、抵押物:乙方用其所有的 車 輛為上述債權提供抵押:

1、車輛品牌型號:

車牌號: 機動車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2、車輛品牌型號:

車牌號: 機動車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四、抵押登記:本合同經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後生效;抵押登記的有關憑證由甲方保管。

五、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的責任,併為車輛辦理各項全額保險;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其他不適當的處分行為;如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另行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六、抵押物的處分:當債務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還款或支付利息、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七、抵押登記的註銷:債務人已償清全部債務或符合其他法定註銷情形的,由抵押人憑抵押權人出具的同意注消的書面證明或雙方簽訂的注消抵押登記協議到登記部門辦理註銷登記。

八、爭議解決方式:按主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附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1份,交登記機關1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4

質押合同

出質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賬 號:

質權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傳 真: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確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出質人同意以其依法所有或有權處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質權人出質,以擔保主合同債務人按時足額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與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種類相同,被擔保的主債權幣種和金額分別為:(金額採用大寫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質押擔保的範圍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

1. 主合同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應向質權人償還或支付的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及罰息)、複利、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和

2.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實現質權的費用以及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向質權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

(以上各項合稱為“被擔保債務”)

第三條 質權人用於表明任何被擔保債務或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款項的證明,除非有明顯錯誤,應是雙方債權債務關係的最終證據,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

第四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

第四條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數量、價值等詳細情況由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載明(詳見附件一),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質人在此以質權人為第一受益人向質權人出質質物或出質權利,以及現在和將來產生於質物或出質權利上的所有權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出質人作為合同一方簽署的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任何出售或出租合同所產生的任何權利以及因質物或出質權利被扣押或被徵用而使出質人可以得到的賠償的權利。

第五條 質物或出質權利經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一致確認(無法一致確認時,由質權人所認可的有關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價值為:(寫明幣種,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署之日的質押率為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項下質押率應保持在_____%以下,若超過該約定質押率時,質權人隨時有權要求出質人立即提供新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質權人可接受的其他有效擔保。

第五章 出質人應提交的文件

第六條 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提供以下所列的全部文件。該等文件如為複印件,則須經出質人加蓋公章確認為真實完整有效的文本:

1. 出質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有效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的本合同的正本;

2. 出質人的公司章程或批准設立文件和出質人經最新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能夠證明出質人合法存續狀態的文件;

3. 出質人的董事會或者有權決定本質押事宜的其他出質人內部機構同意出質人將質物或出質權利質押給質權人的決議;

4.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及有關資料的原件;

5. 在以動產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提供根據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取得的所有保險單、保險合約及其他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

6. 在以權利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相應文件:

(1) 經出質人背書記載“質押”字樣的匯票、支票、本票、公司債券原件;

(2) 除公司債券之外的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原件;

(3) 關於出質權利進行登記的所有證明和資料的原件。

7. 在以股權或股票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文件:

(1) 相關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經最新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複印件;

(2) 相關公司就出質人的出資簽發的出資證明書,以及由註冊會計師就出質人出資出具的驗資報告;

(3) 相關公司經審計的最近年度的財務報表;

(4) 相關公司的其他股東同意出質人將其股權進行質押的決議(股份公司除外);

(5)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質押所需的相關公司的審批機關的批准;

(6) 就本合同項下的股權質押已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了登記的證明文件;

(7)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需的政府部門的批准;

(8) 當出質的股票佔相關公司股本總額的5%以上時,已將本合同項下設定的擔保向公眾披露的有效證明文件;

8. 在以基金份額出質的情況下,除以上第1款至第4款規定的文件之外,出質人還應視情況提供以下文件:

(1)有權部門出具的出質人享有基金份額的證明文件;

(2)就本合同項下的基金份額質押已向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了登記的證明文件;

(3) 依法設立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需的政府部門的批准;

(4)基金份額質押需要的其他文件;

9、質權人合理要求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六章 出質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七條 出質人在此向質權人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 出質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其他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並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並從事經營活動。

2. 出質人具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簽署本合同及進行本合同項下的交易,並已採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為及其他的行動和同意以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出質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有效簽署。

3. 出質人已仔細閲讀並完全理解接受主合同和本合同的內容,出質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願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出質人向質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並且以複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與原件相符。

5. 出質人合法擁有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如質物或出質權利屬於依法須經有關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出質的財產,出質人保證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

6.質物或出質權利不存在任何所有權和處分權方面的爭議。除本合同設定的質押外,質物或出質權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擔保、租賃、託管、共有、其他任何爭議、瑕疵或任何限制,質物或出質權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採取訴訟保全措施。

7.出質人已取得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其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出質人的法人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協議。本合同項下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8. 除本合同外,出質人未曾訂立任何其他協議以贈與、轉讓或其他方式處置全部或任何部分質物或出質權利及其中的任何權利或利益,也沒有在質物或出質權利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其他擔保。

9. 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情況是真實和準確無誤的。

10. 出質人已按時支付所有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應付費用及款項(包括但不僅限於各種税項),並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與質物或出質權利相關的其他契約及條件。

11. 為確保本合同和質權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強制執行性,出質人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或備案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將質物或出質權利在登記部門進行的登記。

12.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對出質人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

13. 目前並不存在任何涉及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並將會對出質人的財務狀況、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價值或出質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4. 出質人未發生或存在任何違約事件。

15. 質物或出質權利合法存續,且屬於可以出質的範圍。

16. 相關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相關公司成立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門的批准均已取得並且完全有效。

出質人的上述聲明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須始終保持正確無誤,並且出質人將隨時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進一步的文件。

第七章 出質人的承諾

第八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之前,出質人應遵守以下條款的規定:

1. 出質人應遵守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法律和法規,嚴格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權/處分權始終合法有效。

2.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提供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所有有效資料。

3.應質權人的要求,出質人應隨時向質權人報送反映其經營情況和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或其他資料。

4. 出質人在收到任何政府部門或行政管理部門發出的任何有關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通知或命令的五個質權人工作日之內,應將該通知或命令的內容告知質權人。

5. 出質人應按期支付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各種應付税項和費用。

6. 出質人應及時將有關出質人的任何重大事項及可能影響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價值的任何事件通知質權人。在質權人認為該等事件導致或可能導致質物或出質權利價值減損時,質權人可要求出質人提供進一步的、質權人認可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新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提供其他種類的擔保)。

7.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要求定期向質權人報送本合同項下質押標的所對應的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有關財務報表和出質人知悉的一切可能影響質押標的價值的信息。

8. 出質人應立即通知質權人以下任何事件:

(1)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

(2)任何涉及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9.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只要被擔保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完畢,除非得到質權人的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 轉讓或以其他形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任何部分;

(2) 對質物或出質權利(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質押之外)再行設置或同意設置任何其它質押或擔保權益;

(3) 對質物或出質權利作出任何違反現行法律和法規的任何行為,或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或降低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益的任何行為。

10.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及時通知質權人並採取措施使質權人免受侵害。

11.質物或出質權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性,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出質人將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包括但不限於補足擔保物的價值或提供新的擔保)。

12. 除非質權人另有要求或通知,出質人應繼續行使其在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和章程項下的除分紅以外的全部權利,並盡到作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或股東所應履行的謹慎及誠信義務。

13. 未經質權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不得修改或同意修改或同意以其他方式變更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4. 出質人應將其作為相關公司的股東所參與作出的有關相關公司的任何決定或決議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交有關決定或決議的複印件。如果出質人擬同意作出的上述有關決議涉及相關公司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的分配或配股以及相關公司的合併或分立,則出質人應事先取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

15.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的現金分紅應支付到出質人在質權人開設的賬户內,除質權人書面同意外,出質人不能支取賬户中的任何款項。質權人可以就上述款項優先受償。

第八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交付、保管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應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第十條 以匯票、支票、本票出質的,出質人必須在票據上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第十一條 以公司債券出質的,出質人必須在債券上背書記載“質押”字樣。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物或出質權利以及與質押手續相關的所有有效證明和資料憑證均應由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確認封存後由出質人交予質權人保管。

第九章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處分

第十三條 以載明兑現或者提貨日期的票據、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該兑現或者提貨日期先於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兑現、提貨或者與出質人協議將貨物折價或者變賣、拍賣,兑現的資金、將提取的貨物折價或者變賣、拍賣後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對於出質的票據,在票據到期時由質權人託收,收回的票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於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轉入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在質權人處開立的保證金賬户,或在質權人處開立定期存單繼續提供全額存單質押擔保。如託收有問題時,出質人同意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無條件地補充提供全額保證金/存單質押,或立即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收回其出質的票據。

第十四條 經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協商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出質基金份額或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第十五條 經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協商同意,出質人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按照質權人的要求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第十六條 在質押期間內,一旦發生本合同第十二章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質權人即有權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質權,包括但不限於直接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或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或出質權利折價清償被擔保的債務。如果採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並參照市場價格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仍有權採取拍賣、變賣的方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

第十七條 在質權人依前條規定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過程中,質權人有權依法採取下列行動:

1. 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有權以質權人認為合適的市場價格在適當的時間變賣質物或出質權利,並對出質人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 要求出質人償付質權人為行使本合同或法律賦予其的任何權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質權人有權選擇行使全部或部分上述權利或暫緩行使任何權利,出質人應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

第十八條 一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須協助質權人取得與質權人實現其質權有關的一切必要的批准或同意,並協助質權人辦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

第十九條 質權人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或出質權利所得的款項,按以下順序處理:

1. 用以支付質權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或其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包括質權人為行使其權力或權利而委託任何專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所產生的費用);

2. 用以支付質權人因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而需交納的税款;

3. 用以償還被擔保債務;

4. 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質權人應將餘款交付出質人。

如質權人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所得的款項不足以清償被擔保債務,質權人仍有權向主合同債務人追索。

第二十條 質權人依法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時,除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外,無需對因行使其權利而給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帶來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第十章 質物的保險

第二十一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根據主合同首次使用質權人所提供的融資前,出質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併到質權人認可的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按質權人要求的險種對質物進行投保,並使之保持完全有效。保險金額應不少於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保險單據中均應將質權人列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質權人認可,《保險合同》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質權人權益的條款。

第二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的保險單、《保險合同》及其它有關單據或相應副本(視情況而定)應交由質權人執管。

第二十四條 如果出質人延遲或未能辦理上述投保,質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依照上述方式或另行代為投保,出質人須向質權人補償質權人因進行該等投保而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二十五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之前,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中斷、取消或變更任何關於質物的保險。

第二十六條 在被擔保的債務全部清償之前,出質人應當按時支付有關質物的所有保險費或其他費用,並在保險期滿時,及時續展保險。出質人應當按質權人的要求將其付清保險費的支付憑證複印件提供給質權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損害質權人在保險項下的權益。如果出質人違反本條之規定,質權人有權(但無義務)以其自身的名義或與出質人聯名或以出質人的名義,採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維持該保險的更新和有效,並確認質權人在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由此發生的費用應由出質人支付,並構成被擔保債務的一部分。

第二十七條 保險期限不得短於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且必須長於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 。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期限屆滿時,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如就質押期限的延長達成一致時,出質人須依質權人要求對質物的保險期限做相應延長。

第十一章 擔保的性質和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是一項持續的擔保並且具有完全的效力直至被擔保的債務得到全部清償為止。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出質人或其他任何人的清算、合併、分立、重組、破產或是其他形式的組織機構的改變或是對被擔保債務所做的任何其他安排的影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獨立於質權人為被擔保的債務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質權人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前無需首先執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擔保,也無需首先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十二章 違約事件

第三十條 下述每一事件及事項均構成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 主合同債務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

2. 主合同約定的履行債務期限已到,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主合同債務人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裁決主合同債務人敗訴,導致主合同債務人存在無力向抵押權人償付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可能性;

4. 出現使質權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5. 發生主合同項下規定的任何其他違約事件;

6. 出質人擅自向其他方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對質物或出質權利的任何部分的權益設定或試圖設定任何擔保權益,或有任何第三方就質物或出質權利主張任何權利;

7. 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承諾被確認為是不正確的或不真實的,並會影響質權人的權益;

8. 無論是否已被給付任何補償,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其重要部分被沒收、徵用或被強行購買或取得;

9. 被擔保的債務的任何部分由於任何原因不再充分合法有效,或由於任何原因而被終止或受到限制;

10. 出質人中止或停止營業或進入破產、清算、歇業或其他類似程序,或出質人被申請破產、清算或被主管部門決定其停業或暫停營業;

11. 發生了針對出質人或質物或出質權利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12. 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價值實質性減少而出質人未能按質權人要求重新設定或增加質物或出質權利或增加其他擔保;

13. 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中止或停止營業或進入破產、清算、歇業或其他類似程序,或基金公司或相關公司被申請破產、清算或被主管部門決定其停業或暫停營業。

14. 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修改或同意修改相關公司的公司成立合同或章程。

15. 出質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或發生質權人認為將會嚴重不利地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其他事件。

第三十一條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質權人有權:

1. 行使其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違約救濟措施;

2. 根據本合同第九章的規定,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依法實現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質權。

3. 行使其就被擔保債務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擔保權益。

第十三章 質押登記

第三十二條 出質人以權利出質時,在本合同簽訂後十個質權人工作日內,由出質人會同質權人到質押登記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由質押登記部門出具的有關該項質押登記的證明文件應交由質權人執管。

第十四章 税和其他扣減

第三十三條 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款項應全額支付,不得作任何性質的衝抵、扣減或預提,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如果任何法律要求出質人對其支付給質權人的任何款項進行扣減或預提,則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支付一筆另外的款項,以保證質權人收到的金額相等於在不作此類扣減或預提時所應收到的款項。如果出質人是因税務上的原因而作出了上述扣減或預提,出質人應將完税憑證的複印件遞交給質權人。

第十五章 費用和補償

第三十四條 出質人作為委託人的,應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承擔因簽訂、執行本合同所需的費用支出,包括公證、登記、保險等費用。

質權人為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律師服務、鑑定、估價、登記、保管、訴訟的費用及其他所有實際開支)由出質人承擔。

第十六章 其他

第三十五條 未經質權人事先同意,出質人不得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

第三十六條 無需事先徵得出質人的同意,質權人可將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轉讓予任何第三人,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同時轉讓給第三人,出質人應當為此完成相應的變更手續。

第三十七條 在本合同生效後,出質人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佔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後,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 出質人將其金錢以特户、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後,移交質權人佔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質權人可以以該金錢優先受償。

第四十條 出質人未按質押合同約定的時間移交質物的,質權人可以宣佈主合同提前到期,並有權要求主合同債務人償還全部應付款項。因此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因不可歸責於質權人的事由而喪失對質物的佔有,質權人可以向不當佔有人請求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返還質物。出質人對此應予以協助。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中約定的質物與實際交付的財產不一致的,以實際交付佔有的財產為準。

第四十三條 質物有隱蔽瑕疵造成質權人其他財產損害的,應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 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或出質權利的從物及孳息。

第四十五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為擔保自己的債務,經出質人同意,可以以其所佔有的質物為第三人設定質權。

第四十六條 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可以繼續佔有質物,並以質物的全部行使權利。債務人清償債務或出質人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後,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第四十七條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任何寬限、優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並不應被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四十八條 如果在任何時候,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方面是或變得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不受任何影響或減損。

第四十九條 在質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質權人可以就該質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

質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徵用的情況下,質權所擔保的債權未屆清償期的,質權人可以就該質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或者對上述款項進行提存。出質人拒絕償還或提存的,質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對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採取保全措施。

第五十條 本合同雙方互相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送至本合同首頁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任何一方如變更其地址或傳真,需及時通知對方。

雙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後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後三天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事項適用中國法律,並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五十二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自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質權自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法律要求登記的,質權自質押登記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時設立。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五條 在主合同債務人或出質人向質權人償還全部被擔保債務並已全部履行其在本合同及其他有關的文件項下的責任和義務後的____個質權人工作日之內,質權人應:

□ 向出質人返還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

□ 協助出質人辦理質押的解除或註銷手續,因此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應由主合同債務人或出質人支付。

第十九章 附件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出質人和質權人雙方可另行約定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

二.

第二十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出質人持________份,質權人持________份,質押登記部門存留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五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由出質人和質權人於_______簽訂。

第六十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質權人實現債權、質權的情形時,質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主合同債務人、出質人對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為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第六十一條 第十章質物的保險為可選章節,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 】。1、適用;2、不適用。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中提及的“相關公司”指與質物或出質權利有關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股票、股份質押時的關聯公司。

(本頁為合同雙方簽署頁,無正文)

出質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質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附件一

質物或出質權利憑證清單

序號名稱質物數量/出質權利憑證份數/出質股份數額/基金份額質物權屬證明/出質權利憑證名稱、編號單價總價

確認送達地址承諾函

本人/本單位承諾一旦雙方因本合同/本協議發生糾紛,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送達方式所列地址作為司法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更時,應書面通知銀行方,未書面告知的,視為司法送達地址未作變更。

【1】 書面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電子送達地址(可選擇填寫):

傳 真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微 信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諾人:

時 間: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5

甲方(抵押人):身份證號:聯繫地址:聯繫方式:

乙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聯繫地址:聯繫方式:

__年__月__日,甲方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萬元(大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 牌 型汽車 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經甲乙協商,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前歸還款__萬元人民幣。如期滿,甲方尚不能清償本息,乙方有權向仙居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三條 抵押物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償還欠乙方貸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關費用。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四條 其它

1、當甲方還款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仙居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擔保人則執一份,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況聲明》

《抵押物產權證複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7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XX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户): (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丙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於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 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____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倖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 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並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並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 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並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 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 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七、 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 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 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 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 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要求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條第

(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 保證在佔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並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 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 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託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 當甲方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____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 准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税費;  1

1、 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

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

3、 甲方如發生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後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關税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採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

一、 違約責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 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貨款,並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

二、 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

三、 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

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____日期: 乙方XX公司  授權代表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____日期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8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身份證號碼: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1、 乙方原因將自己購買的 物品數量重量大於或小於1克,向甲方作質押。  

2、  

3、  

4、  

5、  

6、 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物品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 元整。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 借款用途: 。 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利息:借款利息、費用:借款____日(月)利息2.5%;綜合費用(人民幣)元整。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不足____日(月)按足____日(月)收取利息。  

7、 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1%違約金。超____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8、 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現金或將現金打進甲方賬户(卡上),甲方歸還該封存物品。  

9、 保證條款:乙方保證該質押物品絕非盜搶或詐騙所得,屬於合法正規購買,該質押物品無任何爭議,質押物品非贋品。甲方佔有質押物品時應封存由乙方簽字手印。如封存完好無損,甲方歸還時乙方不得有任何爭議。質押期間甲方如丟失或損壞質押物品,甲方需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評估價值計算。  

10、 乙方保證:(一)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本合同銷燬,自行終止。  (二) 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三)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10、違約條件:乙方違約,甲方提前單方終止合同變該物品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甲方有權單方行使質押權。  1

1、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

2、 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  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1

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  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1

4、 本合同附件:

1、承認書

2、本物品封存並由乙方簽字

3、乙方身份證  複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甲方常用電話號碼: 乙方常用電話號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和履行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共計兩頁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9

在逼不得已的時候需要借款,用自己的車去抵押,這時需要一份標準的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蒐集的車輛抵押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歡迎大家借鑑。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10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

第八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九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11

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___________天。月利息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_________________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

2.借款的償還:_________________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民法典》和,甲方向乙方申請為進行_________項目所需資金,乙方經審查後同意按照下述條件提供資金,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外匯(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設期利息 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設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簡稱“貸款”)  上述貸款,已包括按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準備貸款協議支用的外匯(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止,其中寬限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第三條 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匯和人民幣貸款,都必須在乙方開立賬户。本合同簽署後一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資貸款年度用款計劃” (以下簡稱“用款計劃”);並在項目用款期內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計劃”,經乙方審查同意後按季存入甲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使用,自轉存之日起,乙方計收貸款利息,同時對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條 乙方按審查同意的用款計劃,保證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資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應按未提供的貸款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按

第六條規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動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計算)加百分之二十計付。  

第五條 甲方用款需要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時,由甲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後追回貸款,並簽訂書面補充貸款協議。作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匯貸款,甲方必須用外匯還本付息,人民幣貸款用人民幣還本付息。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內,人民幣貸款為年息百分之 _________,外匯貸款實行固定利率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動一利率按_________個月浮動一次,本次基期利率為年息百分之 _________.  

第七條 實行浮動利率的外匯貸款,同時實行分攤匯率損益。甲方同意按承擔損益。  實行固定利率的外匯貸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對本年度“用款計劃”貸款額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諾費。甲方當年用款需要超過年度用款計劃時,必須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從____月____日起補計承諾費。  

第八條 對乙方提供的貸款,甲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期限內還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貸款的還本計劃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還本計劃歸還的,從當年____月份銀行結息日開始對逾期貸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 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為減少乙方貸款風險,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如果只是外匯額度擔保的,在人民幣擔保書內應包含購買等值外匯所需的人民幣數額。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項目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加息百分之五十。貸款期內,甲方應向乙方定期送交有關工程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會計、統計報表,乙方有權調閲有關資料或進行現場檢查。甲方如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自動終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單位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在投資、信貸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有新的變更時,本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除

第九條提到的外,如有財產抵押擔保書、工貿合同、公證文本等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13

甲方:(借款人 )

乙方:(抵押人 )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人名幣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 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 元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條、備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1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15

借款方

貸款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規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名下的,牌照號_____,發動機號_____大架號______。向乙方作質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元,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月利息____%,月綜合費用____%。

第五條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的來源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甲方到期不能償還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甲方到期如數償還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綜合費用時,乙方將質押物退還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於非法活動。

3、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第八條雙方自願通過公證處對借款合同進行公證。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借款本息和綜合費用,逾期3天以內的,按5日收利息和綜合費用。逾期十日不還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綜合費用乘2,承擔違約責任。

2、借款合同到期後,沒有按時償還乙方的借款,也沒有提前和乙方協商續簽借款合同和續交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乙方可憑本合同和公證書對質押物進行處分以償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不的提出異議並承擔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起訴費,執行費,交通費等費用。

3、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強制執行。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

抵押人: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個人) 篇16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XX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户): (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乙丙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於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

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

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 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____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倖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 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並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並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 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並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 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 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七、 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 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 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 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 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要求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3、 依本合同

第六條第

(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 保證在佔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並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 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 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託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 當甲方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____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 准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税費;  1

1、 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

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

3、 甲方如發生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後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

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關税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採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

一、 違約責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 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貨款,並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

二、 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

三、 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

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____日期: 乙方XX公司  授權代表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____日期:抵押擔保合同 篇10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

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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