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______年______字______號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_字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範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及其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賬户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證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債權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保證責任
1.1.甲方願意作為保證人為債務人與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1.2.保證擔保的債權本金金額債權最高本金餘額為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大寫)。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項下發生的債權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主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
1.3.本合同的保證期間:
從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______________年。
自主合同項下借款發放之日起,至房產辦妥以乙方為抵押權人的房產抵押登記並將有關權屬證明交由乙方收執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獨立承擔保證責任。不論是否有擔保人(包括主合同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或保證,乙方有權優先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如乙方放棄行使對擔保物(包括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物)或其他保證人的擔保權,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1.5.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1.6.本合同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條款無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條 保證責任的履行
2.1.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到期債務時,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付通知後無條件地代為償付。任何經乙方發出的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的文件,均可作為要求甲方付款的書面索付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從甲方任一賬户中直接扣收乙方對債務人的到期債務本息及費用。乙方在扣收後書面通知甲方,並有權繼續向甲方追索不足部分。扣收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時,清償順序為費用、利息、本金。
第三條 保證人保證與承諾
1.1.甲方已認真閲讀了主合同,並確認所有條款。
1.2.甲方承諾: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或許可主合同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情況須徵得甲方的同意外,其他未加重債務人債務的情況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諾依照變更後的主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1.3.甲方已完成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和審批,甲方簽署本合同不會導致違反其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協議或承諾。
1.4.除本合同簽署前已書面通知乙方以外,甲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對本合同履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執行、申訴、複議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況。
1.5.甲方接受並保證配合乙方對甲方經營情況和擔保能力進行監督檢查,允許乙方進入甲方經營場所,檢查甲方資產、財務狀況及經營情況。
1.6.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客觀,財務報表為嚴格依據中國會計準則編制。甲方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有關上市公司對公眾信息披露要求為由拒絕向乙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資料。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構成祕密信息的除外。
1.7.甲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乙方披露其關聯方關係、關聯交易及其關聯方發生的可能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不利影響的相關事項。
1.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認為可能對本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響的,甲方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
(1)經營體制、產權組織形式及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賃經營、聯營、股份制改造、合(兼)並、收購、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企業出售、產權轉讓、減資等;
(2)出售、贈與、出借、轉移、抵(質)押及其他方式處分價值超過淨資產10%的重要資產;
(3)分紅超過當年税後淨利潤的30%或者超過全部未分配利潤的xx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或者物的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 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並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並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託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籤署之日時並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籤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後,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於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税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 保證人免責範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責。
第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範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範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債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市(縣)____區(鎮)____路(街)____號____房間之房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及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期限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借款利息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總額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總額____收取。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七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額的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八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一)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二)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九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加蓋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一、由於乙方資金確實緊張,致使合同項下的資金不能落實。如不及時解決將嚴重影響到合同的履行。為保證履約,維護對外信譽,甲方應乙方的申請,同意借給部分資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二、上述借款用於:(1)、(2)、(3)、(4)、
三、上述借款直接匯到: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單位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單位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四、為保證甲方的資金安全及時收回借款,乙方鄭重承諾如下:
1、嚴格履行合同,保證按時、按質交貨;如出現違約,乙方將保證返還上述借款。並同時承擔因違約而產生的其他責任。
2、保證借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如發現乙方將資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資金,同時乙方應支付借款額30%的違約金。
3、對於上述借款以及產生的資金佔用費,甲方有權從雙方結算款或其他往來款中扣還;甲方也有權委託其他與乙方有業務往來的企業代扣。乙方對此不持異議。
4、本借款協議書一經成立,即獨立於有關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須按約定時間歸還借款和資金佔用費。
5、本借款及資金佔用費乙方最遲於借款支付日起天內歸還給甲方。
6、如乙方未能按期歸還借款及資金佔用費,甲方可以隨時向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應承擔甲方追討該款的差旅費、律師代理費等。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蓋章生效。
附件:
合同、乙方借款申請書、乙方企業營業執照復件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地址:
負責人:
保證人:
地址:
負責人:
乙方向甲方借款用於,在丙方為乙方提供擔保的情況下,甲方同意將本合同約定款項出借給乙方。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三方經充分協商,現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供各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借款數額、利息或費用等
1.1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提供借款的數額為人民幣__元。
1.2約定借款期限內的利息或費用,由三方約定。
第二條借款期限
2.1甲、乙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日至___日。
2.2各方同意:以甲方將出借款項實際支付給乙方之日起計算借款期限;因銀行結算原因導致乙方未能在上述約定日期收到甲方借款的,不視為甲方違約。
第三條擔保的方式、期間、責任範圍
3.1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丙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壹年。
3.3丙方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逾期付款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以及甲方因實現其債權所開支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收費及反擔保措施
4.1根據約定的借款數額、期限和擔保責任,甲乙雙方同意將此借款的借款利率確定為月息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同意以連帶責任保證形式向丙方提供反擔保。
4.3乙方應當對其提供的反擔保主體、形式以及標的物等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否則視乙方違約。
第五條保證人承諾
5.1如借款期限屆滿乙方沒有清償甲方借款,丙方將於該期限屆滿後10日內,無條件代乙方向甲方歸還借款本金餘額及利息。
5.2如丙方逾期代乙方償還借款,將按應代償借款本金餘額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均應當按約定履行相關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否則構成違約。
6.2如甲方不履行出借義務,應按約定借款數額的1%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3在甲方經催告仍不履行款項出借義務,導致乙方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丙方及時返還擔保費。
6.4如因乙方不按時歸還甲方借款而導致丙方承擔了保證責任的,乙方除應按丙方代償款額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丙方違約金外,並應在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之規定範圍內承擔丙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其他事項
7.1甲方、乙方及其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證、營業執行照、借款借據的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反擔保保證函、抵押和質押財產的權利憑證原件等均為本合同附屬文件,由丙方閲卷存檔或保管。
7.2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甲、乙、丙三方均確認:各方已認真閲讀了本合同全部內容,對各合同條款的含義及所對應的法律後果等,已經通曉並充分理解;如甲方、乙方及其反擔保保證人違約,且拒不主動承擔違約責任的,丙方則有權對公眾媒體、銀行信貸徵信系統等披露其違約信息。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各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
8.2如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合同爭議不成,則應在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附則
9.1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就個人借款合同擔保範本問題而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王軍
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用於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託丙方對本次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月。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息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內按月結息(付息),月利率__________‰。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提前還款,應據實按月結算利息。)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則按日雙倍計息。甲方委託丙方代轉本息。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若乙方發現甲方出現不利於償還借款的情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借款。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共同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於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___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實際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
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並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3)借款人、擔保人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劃款方式
貸款以現金和銀行轉帳的方式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户內。
第四條還款方式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
其他還款方式:。
第五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挪用他用,不得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按時足額歸還本金。
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有義務向貸款人出具借款的使用情況和財務支出情況。
4、借款人、擔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六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質物情況。
2、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以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户中劃收。
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罰息、履約金或費用。
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當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還清、抵/質押權消滅後,將應退還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還給抵/質押人。
第七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有以下情況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提供虛假的借款資料。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或保險等法律手續未按貸款人要求辦妥。
(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破產、解散或發生其他影響其償還能力的狀況的。
(4)借款人、擔保人出現影響貸款人的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其他情況: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擔保。
1、保證擔保的:
(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
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任何賬户中劃收;
(5)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願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於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6)保證人出現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證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的,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2、抵/質押擔保的:
(1)借款人或擔保人同意以下列財產 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質物。
(2)上述抵押物/質物作價人民幣(大寫),抵押物/質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質物的淨收入為準。
(3)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抵/質押財產處置費、過户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4)抵/質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質物的從物、從權利、混合物、附合物。
(5)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
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並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督檢查。
(6)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出售、出租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
(7)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權。
(8)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而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或者質物(權利)價值非因貸款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恢復質物的價值。
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權利憑證),並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抵/質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質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質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貸款人保管。
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由出質人在本合同簽訂前交貸款人保管。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質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質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質物(權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質物(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質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質押權人行使抵/質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質押人的抵押物/質物(權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借款違約罰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收取與乙方約定的1%履約金。
逾期每天收取_______滯納金,甲方及甲方委託人上門辦理借款追收手續的,每次收取_______元手續費。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4、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並按借款金額的1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被凍結或已經設立抵/質押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影響抵/質押權人實現抵/質押權的行為。
第十條 費用的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
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以下方式解決:
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由貸款人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仲裁。
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或出現權屬爭議影響貸款人實現抵/質押權。
第十三條三方約定的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各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貸款人(簽章):
身份證件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擔保人(簽章):
身份證件號碼:
住所地: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王軍
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用於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託丙方對本次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月。借款的實際放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借款利息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限內按月結息(付息),月利率__________‰。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提前還款,應據實按月結算利息。)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則按日雙倍計息。甲方委託丙方代轉本息。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若乙方發現甲方出現不利於償還借款的情況時,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償還借款。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城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共同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以上就是帶擔保的個人借款合同的回答望採納
共同借款人(甲方): 證號
出借人(乙方): 證號:電話
擔保人一(丙方):
擔保人二(丁方):
一、甲方因經營需要(為家庭),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所借款不得用於非法用途。借期天,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借款利率:利息按月息 計算。
二、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歸還,按月利率百分之四支付逾期利息,直至還清借款時止,並按甲方未還款部分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通過訴訟方式催討借款的,甲方還應支付乙方為訴訟事項支付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評估拍賣費等費用。
三、上列擔保人以全部財產為上述借款提供擔保,擔保方式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本協議借款期
限屆滿之日起五年。擔保範圍為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乙方因追索借款本息所支付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評估拍賣費等費用。保證人同意:即便本借款協議被確認為無效,上述保證條款仍有效。
四、特別協定:
a、借款到期後,如甲方不能一次還清而歸還部分的,應先作歸還利息,歸還利息多餘部分作歸還本金;
b、本借款協議書中擔保人的保證是不可撤消的,並且無論甲乙雙方後來對借款事宜是否再作出其他約定,只要不增加本協議中保證義務,保證人仍在本協議書擔保的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五、因本借款發生糾紛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協議書借款人、出借人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 (甲方): 出借人(乙方):
擔保人一(丙方):
擔保人二(丁方):
立約日:年 月 日 收據
今收到 借款 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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