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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精選19篇)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精選19篇)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1

抵押人:貸款人(抵押權人):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精選19篇)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年/月)利率為(大寫)即¥(小寫)。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十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號樓單元户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字第

號,建築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估價報告編號:字第號)。

第十二條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2

立抵押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抵押借款事宜,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一、乙方將坐落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即_________號平房一棟,設定抵押權與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萬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_分計算,於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應一次還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規定按時付息累積達兩期的,甲方於期限屆滿前,可請求返還借款。

四、本契約簽訂之日,乙方應將抵押物有關的所有權書及其他有關文件交付甲方收執,並協同辦理抵押權登記。

五、抵押期限內抵押物應付的一切税捐,應由乙方依法按期繳納。

六、本契約自訂立時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3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於————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或不適當履行,乙方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4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 ,發動機號為: ,大架號為: ,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於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佔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3、身份證原件□

4、身份證複印件□

5、車鑰匙把□

6、保險□

7、車船使用税□

8、購車發票□

9、附加費原件(完税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乾淨,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 甲乙雙方自願共同認定該車價值: 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借款用途:

第五條 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 %;叁拾日(月)利息 %;綜合費用 。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汽車質押提前還款約定:拾天期者當日還款按 %收取利息,即 元,次日者按 %收取利息,即 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叁拾日(月)者,三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條 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户(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九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範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燬、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質押權人)

乙方(質押人)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5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借貸行為。

第二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三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壹拾伍萬元整,小寫: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以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1個月(借款依借據上所記載的內容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額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還款或者在三個月內(包括三個月)還款,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出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之必需確要提前收回貸款時,應提前____日書面告知借貸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於非法活動;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承諾;

3.借款人或抵押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債務;

4.借款人的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資信狀況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約 定

第十條 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中各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效力,締約人都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出借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

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出借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

第三人。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締約人任何一方一般性違約,應向對方支付全部貸款金的5%的違約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出借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十四條 締約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借貸雙方簽訂的原來只作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轉化為正式的購房憑證,所抵押的房產產權歸出借人。

第十五條 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晰,無異議,無疑義。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締約人、擔保人簽字、捺指印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締約人、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6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抵押權益之房屋產權號:

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在乙方以位於的廠房(以下簡稱抵押物,該廠房登記於名下的,但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廠房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於經營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

4、借款利率:利息/月,利息合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5、付息方式:按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額(大寫):元整。雙方在簽訂借款合同之日起乙方應24小時內劃款給甲方。

第二條還款方式

1、合同到期後乙方應主動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將本息還清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物註銷登記。

2、借款的償還: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屆滿時償清本息。

3、本合同在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通過提前行使擔保債權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乙方償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並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償債誠意的行為。

2、(如果借款主體是個人)乙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缺乏償債能力或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如發生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如果借款主體是公司)乙方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第四條抵押人(借款人)房地產抵押

1、乙方自願將位於的物業抵押給甲方,作為乙方履行借款債務的抵押。

2、由於現該物業登記於的名下,乙方必須保證上述物業的抵押經過同意,且必須積極協助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3、乙方確認該抵押物雖掛名在的名下,但其是屬於乙方所有的財產,若由於上述抵押物的任何瑕疵造成甲方不能順利實現債權,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五條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2、抵押權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範圍包括: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實現債券、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義務(一)甲方的義務

1、在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一方到期款請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乙方,並協同乙方辦理抵押物註銷登記。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物。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並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償甲方已解除的全部借款本息。

4、乙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費等費用。

5、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滅失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損失擴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償已解除的借款的本息。

6、乙方不得將有權屬爭議、導致甲方無法行使抵押權的物業進行抵押,應負賠償責任。

7、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徵用,應及時告知甲方。甲方有權就該抵押物的賠償金或補償優先受償。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一昂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乙方向甲方支付所借款數額的20%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其中包括: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可將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抵押物所得價款用於清償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支付訴訟費、強制執行費、律師費、通知費、催告費、通訊費、交通費、誤工費、抵押物處置費、拍賣費及其他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不足清償支付的剩餘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滯納金及其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為止。

5、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屆滿拾日內,甲乙雙方必須將抵押物註銷或展期合同。辦理上述相關手續產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確需變更或解除,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變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抵押人:______抵押權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7

為了使___________,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還款內容

1還款金額:人民幣。

2.還款期限: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乙方至年月日前還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執行,具體為:_____。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將__________作為還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及利率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的單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將抵押物的單證完整交給甲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

第四條違約責任

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第五條本合同經___________見證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見證單位留存二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

乙方:(公章)

代表人:

簽約日期:

見證單位:(簽章):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8

抵押權人(甲 方):_____ 證件號碼:_____ 聯繫電話:_____

抵押人 (乙 方):_____ 證件號碼:_____ 聯繫電話:_____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真實的原則,為明確責任各守信用,經甲、乙雙方一致簽訂此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2、為確保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月乙方願以其私人房產作為抵押。

3、 乙方用作抵押房屋座落為產證號為:_____ ,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4、 本合同各項下的抵押經雙方協商後,房地產估價為人民幣:押物已被設定抵押債權數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抵押權人為 。

5、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擔保的抵押值款合同債權即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元,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期限為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6、本合同辦妥手續後,其房地產權證由甲方收執。

7、借款利率:按照年利率執行,按年支付一次。

8、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9、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0、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可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房產。

11、簽訂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影響。

12、甲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乙方造成經濟上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13、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有權向松江區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補充條款:

抵押權人(甲方):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

日 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9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而尚未付清餘款的房地產抵押予乙方,作為到期還清貸款的擔保。甲方保證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為此,甲、乙雙方根據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購買的該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建設面積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商品房,商品房預(銷)售合同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劃撥)。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權益設立抵押權抵押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購買房地產的價格為¥_________萬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四條 設立抵押之房地產擔保範圍為被擔保債務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 抵押期限從借款開始至還清所欠款項為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甲方在佔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管理情況,甲方不得拒絕。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變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八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它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 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損壞,甲方應當採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並及時通知乙方。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根據《保險法》的規定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

第十條 抵押物由於國家建設及其它政府行為而導致抵押物價值降低不足以作為債務擔保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乙方要求需要保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為抵押物投保,並以抵押權人作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行撤銷保險,在保險期限結束而本合同未結束時,應繼續全額投保。

第十二條 抵押關係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後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並徵得對方同意。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該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債務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債務,乙方可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處分抵押物。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須先繳納相當於土地出讓金數額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税費;

(三)償還債權人的債權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損害賠償金;

(四)剩餘價款交還甲方。

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債權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房屋他項權利登記,並領取《房屋他項權證》。

第十七條 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甲、乙雙方應在三十日內(港、澳、台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揚州市房屋產權產籍監理處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註銷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為單獨設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響。

第十九條 甲方因工作調動,變更常住地址,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並經揚州市房產交易所登記監證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__份,登記監證部門_________份。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於個人與房地產抵押立契。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後,可填入空白條款內或另外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

四、本合同格式解釋權歸揚州市房產管理局。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10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借款合同條例》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小寫) 元整,(大寫) 元整;上述借款項用於 。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自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提供方式為下述第種方式:

1、 現金交付;

2、 銀行轉帳;

3、 其它方式: 。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年息為 ,摺合月息為,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但不計算複利。如遇國家對利息作政策調整,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採取下述第 種方式:

1、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執行,不作調整;

2、對本合同約定的利息作調整,調整的標準為: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採用下述第 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還款方式;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須向乙方提供房產抵押作為履行還款義務的擔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為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擁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為丙方。

第六條 抵押房產的具體狀況為:

1、房屋所有權人:

2、房屋座落:

3、房屋所有權證號: ,房屋共有權證號: ,土地使用證號: ;

4、房屋建築面積: 。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上述房產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七條 甲、乙、丙叁方同意,上述房產抵押擔保的範圍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債務履行期限為 月,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房產抵押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項下的房產價值(人民幣)計(小寫) 元整,(大寫)計 元整。

第十條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雙方約定,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至臨汾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所(以下簡稱臨汾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權登記,在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履行了還款義務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至臨汾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註銷登記;如經甲、乙、丙叁方協商一致變更本合同的,抵押雙方當事人在簽訂變更協議後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至臨汾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變更登記,雙方應當相互協助並保證各自的手續證照齊全。

第十一條 甲、乙、丙叁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產的佔用管理人、佔用管理方式、佔用管理責任、意外損毀和滅失的法律責任及押權滅失的條件進行約定: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全面、準確地履行義務,如有違約者,叁方約定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l、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所借款項,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還款義務,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使用、歸還所借款項義務,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貸款,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3.丙方必須以自己合法擁有的房產為甲方借款依法承擔抵押報保責任,否則承擔下列違約責任:甲、乙、丙叁方在本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未作約定的從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甲、乙、丙叁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國家、省和本市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丙叁方簽章後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執一份,臨汾市房產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丙叁方自願簽署本合同,並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包括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意義均有準確無誤的理解。甲、乙、丙叁方保證本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並願意對因本合同條款不實引起的所有法律後果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1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聯繫方式: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聯繫方式: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是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典當取得當金的行為,借款金額即為典當金額,借款人也稱當户。

2、貸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最高貸款限額為人民幣( 大寫 )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當筆借款合同為準。在上述借款期間內,借款人應在最高貸款限額內逐筆向貸款人提出申請,貸款人有權根據國家信貸政策、典當相關政策和貸款人實際情況對各筆貸款進行逐筆審批並決定是否發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當筆借款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及綜合費率:本合同借款利率及綜合費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發放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及典當相關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合同為準。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應按本合同之約定足額支付利息費及綜合服務費,並按期償還借款本金。無論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其他任何合同對借款人的還款來源有任何約定,均不能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的.履行。無論出現何種情況,借款人都不得拒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 抵押人自願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 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典當給貸款人,為貸款人在本合同中項下發生的所有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約定如下:

1、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全部本金、綜合費用、利息( 包括罰息、復息等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它合理費用。

2、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貸款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

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並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於保險公司或

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仍及於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後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應在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3、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的,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4、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 權利 )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6、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7、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和低押人另行簽訂貸款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後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並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 含展期 ),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本金的2‰支付日違約金。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借款人提前還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徵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4、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當筆借款合同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清償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

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 本 )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 逃 )税、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 撤銷 )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 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____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 查詢、披露 )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條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12

借款人(債務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陸拾萬元整,小寫: ¥ 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 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 ‰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還清全部本息,如貸款未到期提前還款借款人應該按日支付利息給貸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五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房產(產權證編號: )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第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13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 元人民幣(¥ )。

2、借款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3、甲方以位於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14

貸款人(甲方):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39;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個人消費貸款(以下簡稱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 (小寫)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用於________,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利息從放貸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條 乙方的借款由甲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開立的存款賬户,賬號為________。

第六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年____月起乙方按月等額分期歸還貸款本息。

第七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自借款之日起於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元,共________期。

第八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户,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足以歸還該期的本金及利息的存款,同時不可撤銷授權甲方於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户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九條 乙方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_罰息。

第十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一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付本息之整數倍,並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以甲方確認後即為不可撤銷,並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二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利息。

第十三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收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從歸還日之後的利息。

第十四條 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得到圓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根據本合同的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六)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五條 發生本合同項下

第十四條第

(一)、

(二)、

(三)、

(四)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佈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第十六條 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

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八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九條 爭議未獲得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户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税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一條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並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按同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款方執________份,貸款方執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並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住所: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存款賬號:________  

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編碼: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15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

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

抵押權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户。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 釐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户,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户,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户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

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

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16

(借款人、抵押人):證件號:(借款人、抵押權人):證件號:

第一條、為了保障房地產抵押雙方的合法權益和義務,本着誠實、守信、自願、公平的原則,借款人與出借人年月日簽訂《借款合同》。

第二條、借款人因資金週轉向抵押權人借款人民幣:元

(大寫金額:),並自願將坐落於新疆喀什市疏附縣商品樓作為抵押,房屋結構:房產證號:,使用年限:,使用面積:,抵給抵押權人,作為向抵押權人歸還借款的保證。

第三條、抵押期間,該房產由抵押權人監管,相關權證由抵押權人保管,上述房產佔管期間抵押人應維護好該房產的完好,並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還款辦法:借款人於年月日之前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按月分支付利息。

第五條、借款利息:按借款人於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執行。

第六條、抵押期滿,抵押人如果不能清償債務,但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議的,抵押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條、擔保範圍本金及利息為實現債權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後,借款人不歸還貸款又不辦理續借手續的,抵押人必須支付違約金(按貸款本金的百分之三十計算)。

2、借款人(即抵押人)逾期不能歸還抵押權人的借款,借款人(即抵押人)自願接受市人民法院對上述房產的強制執行,且不提出任何異議。

3、此筆借款由第三方提供擔保,如借款到期不能歸還將有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歸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其他費用。

本合同一式兩份,借款人於出借人各持一份,自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抵押人(簽章):

出借人,抵押權人(簽章):

擔保人(簽章):

年月日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17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 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 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 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户。

第四條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 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釐(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 還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户,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户,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户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税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 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户______銀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並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於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後,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户於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於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的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於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於發信或投留之後7天生效。

第十二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户,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户。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税,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的任何税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於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 ,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後(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於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户,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 其 他

一、對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於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 )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中國台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並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 附 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 籤 章

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範本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籤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籤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18

甲方:(借款抵押人 ) 身份證號碼:

住所:電話號碼:

乙方:(借款抵押權人)身份證號碼:

住所:電話號碼: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日至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三、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大寫人民幣) 元,乙方;(簽字以上已付清。

四、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 (汽車登記證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無償使用,甲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檢查。如甲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後果均由甲方獨自承擔。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於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範文寫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説明,備註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抵押借款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合同 篇19

出借方:(甲方)借款方: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乙方)

某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因收購的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所屬某某煤礦,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借款協議:

一、借款及使用

(1)乙方向甲方借款,僅用於收購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所屬某某煤礦。資金使用以乙方於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炭有限責任公司20_年5月5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及20_年7月23日簽訂的《股權轉讓補充協議》付款方式為依據。

(2)甲乙雙方協議簽訂,甲方支付萬元,其餘資金在個工作日之內支付完畢,甲方資金全部到帳,雙方進行增資,按資本額度確定各自的股比,增資後甲方處於控股地位。如甲方資金未能按期到位,影響乙方收購協議煤礦,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3)甲方資金進入乙方賬户,賬户資金共同管理,直到增資結束,股權變更完畢後,按款項約定用途,支付給某某煤礦。

二、借款金額及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壹億元人民幣(100000000。00元),期限暫定為一年(以具體借款協議簽訂及使用期限約定為準)。

三、借款風險保證及操作方式

1、經協商,以乙方收購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實際股權做抵押。甲方以增資乙方形式(乙方原註冊資本3000萬元,增資後為1。3億元,乙方原股東股本佔比23%,甲方佔77%)借款資金進入乙方賬户,上述增資股權工商登記完畢後,乙方將賬户資金支付給某市某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2、借款償還,乙方股東回購股權如產生税金由乙方承擔。

3、股權質押借款協議如到期未能如數歸還:

(1)如已歸還借款本金,約定固定回報未足額支付,所欠部分按日千分之一回報執行,直到歸還為止;

(2)如到期借款本金與回報都未還,甲方有權處置乙方所收購煤礦的股權;

(3)乙方按協議將借款及固定回報歸還甲方,甲方無條件將所持乙方股權轉回讓給原股東。

四、借款資金回報辦法

乙方約定借款時間內作為投資及固定回報給甲方,具體借款時間及有關事項如下:

1、借款使用期限為1個月,到期投資款及固定分紅為壹億壹仟萬元(110,000,000元)。

2、借款使用期限為3個月,到期投資款及固定分紅為壹億貳仟伍佰萬元(125,000,000元)。

3、借款使用期限為6個月,到時投資款及固定分紅還壹億肆仟萬元(140,000,000元)。

4、借款使用期限為12個月,到時投資款及固定分紅還壹億捌仟萬元(180,000,000元)。

五、其他約定

該筆借款到期,乙方無條件按照上述約定回報歸還給甲方,本協議解除。本協議未完善部分,經協商另行補充。本協議發生經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率。

甲方(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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