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借款合同 >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精選8篇)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精選8篇)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 篇1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精選8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發行公司債券提供擔保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為籌集_________工程建設資金,經_____證券管理部門同意,決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證券公司承銷,向社會發行公司債券_________元,期限_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併還清,不計複利,逾期不計利。甲方保證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手續合法,發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續不合法或發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時,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損失。

二、乙方願就本次發行充任甲方保證人,當甲方不能如期償還本息時,乙方代甲方償還。乙方保證責任為不可撤銷責任。乙方不履行保證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債券本息後,有權要求甲方於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_____月內,償還乙方代付本息總額並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遲延償還時,應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償還遲延利息。

四、公司債券償還期屆至_________月前,甲方應向乙方通報自己償還能力。甲方逾期不通報,致乙方不能代償時,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五、甲方如期通報後,乙方應作好代償準備。乙方不能如期如數代償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在不妨害公司債權人前提下,協商解決。

七、乙方同意甲方將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條款)寫入其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八、甲乙某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應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請求_____(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發行公司債券提供擔保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為籌集_________工程建設資金,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同意,決定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證券公司承銷,向社會發行公司債券_________元,期限________年,年利_________%,到期本利一併還清,不計複利,逾期不計利。甲方保證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手續合法,發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續不合法或發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時,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損失。  

二、乙方願就本次發行充任甲方保證人,當甲方不能如期償還本息時,乙方代甲方償還。乙方保證責任為不可撤銷責任。乙方不履行保證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債券本息後,有權要求甲方於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月內,償還乙方代付本息總額並按月息_____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遲延償還時,應按每日_________‰比例,另向乙方償還遲延利息。  

四、公司債券償還期屆至____月前,甲方應向乙方通報自己償還能力。甲方逾期不通報,致乙方不能代償時,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五、甲方如期通報後,乙方應作好代償準備。乙方不能如期如數代償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在不妨害公司債權人前提下,協商解決。  

七、乙方同意甲方將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條款)寫入其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八、甲乙某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應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或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 篇3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信託投資公司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發行公司債券提供擔保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為籌集________工程建設資金,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同意,決定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證券公司承銷,向社會發行公司債券________元,期限____年,年利____%,到期本利一併還清,不計複利,逾期不計利。

甲方保證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手續合法,發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續不合法或發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時,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損失。

二、乙方願就本次發行充任甲方保證人,當甲方不能如期償還本息時,乙方代甲方償還。乙方保證責任為不可撤銷責任。

乙方不履行保證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債券本息後,有權要求甲方於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月內,償還乙方代付本息總額並按月息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遲延償還時,應按每日____‰比例,另向乙方償還遲延利息。

四、公司債券償還期屆至____月前,甲方應向乙方通報自己償還能力。甲方逾期不通報,致乙方不能代償時,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五、甲方如期通報後,乙方應作好代償準備。乙方不能如期如數代償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在不妨害公司債權人前提下,協商解決。

七、乙方同意甲方將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條款)寫入其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八、甲乙某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應向____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或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章)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 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長(簽名)______________ 董事長(簽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為甲方發行公司債券提供擔保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為籌集________工程建設資金,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同意,決定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證券公司承銷,向社會發行公司債券________元,期限____年,年利____%,到期本利一併還清,不計複利,逾期不計利。

甲方保證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手續合法,發行工作能如期完成,如因手續不合法或發行工作不能如期完成時,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損失。

二、乙方願就本次發行充任甲方保證人,當甲方不能如期償還本息時,乙方代甲方償還。乙方保證責任為不可撤銷責任。

乙方不履行保證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債券本息後,有權要求甲方於乙方付清本息日起____月內,償還乙方代付本息總額並按月息____%利率加算利息,甲方遲延償還時,應按每日____‰比例,另向乙方償還遲延利息。

四、公司債券償還期屆至____月前,甲方應向乙方通報自己償還能力。甲方逾期不通報,致乙方不能代償時,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五、甲方如期通報後,乙方應作好代償準備。乙方不能如期如數代償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在不妨害公司債權人前提下,協商解決。

七、乙方同意甲方將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條款)寫入其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八、甲乙某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應向____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或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章)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 _________________

董事長(簽名)______________ 董事長(簽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 篇5

甲 方: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發行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為規範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根據、《證券法》和甲方相關業務規則等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甲方依據《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對乙方提交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查,認為乙方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代碼:________;簡稱:________)符合上市條件,接受其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

第三條 甲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甲方相關業務規則、細則、通知、辦法、指引等的規定,對乙方實施監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監管。

第四條 乙方承諾並保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現有或者將來新制定、修改的業務規則、細則、通知、辦法、指引等。乙方在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前和上市後作出的各種承諾,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應當履行。

第五條 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費,上市費分為上市初費和上市月費。上市初費按上市總金額的0.01%繳納,最高不超過30,000元人民幣;上市月費的收取以可轉換公司債券總額為收費依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總額不超過1億元的,每月交納500元;超過1億元的,每增加2,000萬元,月費增加100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

乙方應當在其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三個工作日前向甲方交納上市初費,並自上市日的第二個月起至終止上市當月止,按年預交上市月費,每年在收到甲方交款通知後,劃交甲方指定帳號。

乙方逾期交納上市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延期交納金額的0.03%的違約金。乙方可轉換公司債券被終止上市後,已經交納的上市費不予返還。

經有關主管機關批准,甲方可以對上述收費標準進行調整。

第六條 乙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甲方業務規則、細則、通知、辦法、指引及甲方的要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乙方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甲方可視市場的需要,對乙方發行上市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暫停交易。

第七條 乙方對於債券評估機構對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的評定情況,以及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跟蹤評級的變動情況應及時報告甲方。

第八條 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本協議未約定的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甲方有關業務規則、細則、通知、辦法、指引等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書面方式對本協議作出修改或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的有關本協議的修改協議和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 甲方擬發行________萬元的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

2、 乙方具備擔任本期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資格和能力;

3、 為保障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聘任乙方擔任本期債券的受託管理人,乙方願意接受聘任;

4、 本期公司債券募集説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説明書)已經明確約定,投資者認購或持有本期債券將被視為接受本協議。

為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明確發行人和受託管理人的權利義務,就本期債券受託管理人聘任事宜,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及解釋

1.1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募集説明書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協議。

1.2 【定義與解釋】

第二條 受託管理事項

2.1 為維護本期債券全體債券持有人的權益,甲方聘任乙方作為本期債券的受託管理人,並同意接受乙方的監督。

2.2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乙方應當勤勉盡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自律規則(以下合稱法律、法規和規則)、募集説明書、本協議及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規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2.3 【雙方可以約定本期債券發行及存續期內的代理事項範圍或者具體代理事項】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規則及募集説明書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本期債券的利息和本金。

3.2 甲方應當為本期債券的募集資金制定相應的使用計劃及管理制度。募集資金的使用應當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募集説明書的約定。

3.3 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甲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規定,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確保所披露或者報送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4 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發生以下任何事項,甲方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根據乙方要求持續書面通知事件進展和結果:

(一)甲方經營方針、經營範圍或生產經營外部條件等發生重大變化;

(二)債券信用評級發生變化;

(三)甲方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

(四)甲方發生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甲方當年累計新增借款或者對外提供擔保超過上年末淨資產的百分之二十;

(六)甲方放棄債權或財產,超過上年末淨資產的百分之十;

(七)甲方發生超過上年末淨資產百分之十的重大損失;

(八)甲方作出減資、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九)甲方涉及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或者受到重大行政處罰;

(十)保證人、擔保物或者其他償債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

(十一)甲方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十二)甲方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甲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十三)甲方擬變更募集説明書的約定;

(十四)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十五)甲方管理層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導致甲方債務清償能力面臨嚴重不確定性,需要依法採取行動的;

(十六)甲方提出債務重組方案的;

(十七)本期債券可能被暫停或者終止提供交易或轉讓服務的;

(十八)發生其他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3.5 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在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前取得債權登記日的本期債券持有人名冊,並承擔相應費用。

3.6 甲方應當履行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及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項下債券發行人應當履行的各項職責和義務。

3.7 預計不能償還債務時,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追加擔保,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償債保障措施,並可以配合乙方辦理其依法申請法定機關採取的財產保全措施。

【償債保障措施、相關費用、財產保全擔保的提供方式由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

3.8 甲方無法按時償付本期債券本息時,應當對後續償債措施作出安排,並及時通知債券持有人。

【本條應當列明後續償債措施】

3.9 甲方應對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職責或授權予以充分、有效、及時的配合和支持,並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資料和數據。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與本期債券相關的事務,並確保與乙方能夠有效溝通。

3.10 受託管理人變更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及新任受託管理人完成乙方工作及檔案移交的有關事項,並向新任受託管理人履行本協議項下應當向乙方履行的各項義務。

3.11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甲方應盡最大合理努力維持債券上市交易。

3.12 甲方應當根據本協議第4.17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本期債券受託管理報酬和乙方履行受託管理人職責產生的額外費用。

3.13 甲方應當履行本協議、募集説明書及法律、法規和規則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規定及本協議的約定製定受託管理業務內部操作規則,明確履行受託管理事務的方式和程序,對甲方履行募集説明書及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情況進行持續跟蹤和監督。

4.2 乙方應當持續關注甲方和保證人的資信狀況、擔保物狀況、內外部增信機制及償債保障措施的實施情況,可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方式進行核查:

(一)就本協議第3.4條約定的情形,列席甲方和保證人的內部有權機構的決策會議;

(二)【查閲頻率】查閲前項所述的會議資料、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三)調取甲方、保證人銀行徵信記錄;

(四)對甲方和保證人進行現場檢查;

(五)約見甲方或者保證人進行談話。

4.3 乙方應當對甲方專項賬户募集資金的接收、存儲、劃轉與本息償付進行監督。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乙方應當【約定頻率】檢查甲方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是否與募集説明書約定一致。

4.4 乙方應當督促甲方在募集説明書中披露本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主要內容,並應當通過【披露方式】,向債券持有人披露受託管理事務報告、本期債券到期不能償還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債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項。

4.5 乙方應當每【回訪頻率】對甲方進行回訪,監督甲方對募集説明書約定義務的執行情況,並做好回訪記錄,出具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4.6 出現本協議第3.4條情形且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情形的,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等情形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當問詢甲方或者保證人,要求甲方或者保證人解釋説明,提供相關證據、文件和資料,並向市場公告臨時受託管理事務報告。發生觸發債券持有人會議情形的,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

4.7 乙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規則、本協議及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規定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並監督相關各方嚴格執行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監督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的實施。

4.8 乙方應當在債券存續期內持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乙方應當關注甲方的信息披露情況,收集、保存與本期債券償付相關的所有信息資料,根據所獲信息判斷對本期債券本息償付的影響,並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報告債券持有人。

4.9 乙方預計甲方不能償還債務時,應當要求甲方追加擔保,督促甲方履行本協議第3.7條約定的償債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請法定機關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雙方約定相關費用及財產保全擔保的提供方式】

4.10 本期債券存續期內,乙方應當勤勉處理債券持有人與甲方之間的談判或者訴訟事務。

4.11 甲方為本期債券設定擔保的,乙方應當在本期債券發行前或募集説明書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擔保的權利證明或者其他有關文件,並在擔保期間妥善保管。

4.12 甲方不能償還債務時,乙方應當督促發行人、增信機構和其他具有償付義務的機構等落實相應的償債措施,並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債券持有人的委託,以自己名義代表債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訴訟、參與重組或者破產的法律程序。

4.13 乙方對受託管理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但應當依法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等非公開信息,不得利用提前獲知的可能對公司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14 乙方應當妥善保管其履行受託管理事務的所有文件檔案及電子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受託管理工作底稿、與增信措施有關的權利證明(如有),保管時間不得少於債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償後五年。

(一) 債券持有人會議授權受託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 募集説明書約定由受託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職責。

4.16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乙方不得將其受託管理人的職責和義務委託其他第三方代為履行。

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職責或義務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專業機構提供專業服務。

4.17 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規定獲得受託管理報酬。【本條應當列明受託管理報酬的具體金額或者計算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時間以及乙方為履行受託管理職責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第五條 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5.1 受託管理事務報告包括年度受託管理事務報告和臨時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5.2 乙方應當建立對甲方的定期跟蹤機制,監督甲方對募集説明書所約定義務的執行情況,並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場公告上一年度的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前款規定的受託管理事務報告,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乙方履行職責情況;

(二)甲方的經營與財務狀況;

(三)甲方募集資金使用及專項賬户運作情況;

(四)內外部增信機制、償債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説明基本情況及處理結果;

(五)甲方償債保障措施的執行情況以及公司債券的本息償付情況;

(六)甲方在募集説明書中約定的其他義務的執行情況;

(七)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的情況;

(八)發生本協議第3.4條第(一)項至第(十二)項等情形的,説明基本情況及處理結果;

(九)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5.3 公司債券存續期內,出現乙方與甲方發生利益衝突、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和募集説明書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現第3.4條第(一)項至第(十二)項等情形且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乙方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等情形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市場公告臨時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第六條 利益衝突的風險防範機制

6.1 【本條應當列明乙方在履行受託管理職責時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情形及相關風險防範、解決機制】

6.2 乙方不得為本期債券提供擔保,且乙方承諾,其與甲方發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對甲方採取的任何行為均不會損害債券持有人的權益。

6.3 【甲乙雙方違反利益衝突防範機制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七條 受託管理人的變更

7.1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履行變更受託管理人的程序:

(一)乙方未能持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受託管理人職責;

(二)乙方停業、解散、破產或依法被撤銷;

(三)乙方提出書面辭職;

(四)乙方不再符合受託管理人資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託管理人應當召集而未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時,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期債券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債券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

7.2 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決定變更受託管理人或者解聘乙方的,自符合【生效條件】之日,新任受託管理人繼承乙方在法律、法規和規則及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本協議終止。新任受託管理人應當及時將變更情況向協會報告。

7.4 乙方在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在新任受託管理人與甲方簽訂受託協議之日或雙方約定之日起終止,但並不免除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期間所應當享有的權利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八條 陳述與保證

8.1 甲方保證以下陳述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均屬真實和準確:

(一) 甲方是一家按照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公司類型】;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已經得到甲方內部必要的授權,並且沒有違反適用於甲方的任何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規定,也沒有違反甲方的公司章程以及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合同或者協議的規定。

8.2 乙方保證以下陳述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均屬真實和準確;

(一) 乙方是一家按照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證券公司/其他機構】;

(二)乙方具備擔任本期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資格,且就乙方所知,並不存在任何情形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乙方喪失該資格;

(三)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已經得到乙方內部必要的授權,並且沒有違反適用於乙方的任何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規定,也沒有違反乙方的公司章程以及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合同或者協議的規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會事件。主張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當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其他方,並提供發生該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主張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還必須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減輕該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響。

9.2 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下,雙方應當立即協商以尋找適當的解決方案,並應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盡量減輕該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如果該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協議的目標無法實現,則本協議提前終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依據法律、法規和規則、募集説明書及本協議的規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10.2 【雙方應當約定本協議項下的違約事件、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1.1 本協議適用於中國法律並依其解釋。

11.2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在爭議各方之間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按照雙方約定的【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糾紛。

11.3 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按前條約定進行解決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有權繼續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應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變更及終止

12.1 本協議於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後,自【生效條件】起生效。

12.2 除非法律、法規和規則另有規定,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應當由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書面補充協議後生效。本協議於本期債券發行完成後的變更,如涉及債券持有人權利、義務的,應當事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同意。任何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協議的終止條件,如甲方履行完畢與本期債券有關的全部支付義務、變更受託管理人、本期債券發行未能完成等】

第十三條 通知

13.1 在任何情況下,本協議所要求的任何通知可以經專人遞交,亦可以通過郵局掛號方式或者快遞服務,或者傳真發送到本協議雙方指定的以下地址。

甲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傳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傳真:________________

13.3 通知被視為有效送達日期按如下方法確定:

(一)以專人遞交的通知,應當於專人遞交之日為有效送達日期;

(二)以郵局掛號或者快遞服務發送的通知,應當於收件回執所示日期為有效送達日期;

(三)以傳真發出的通知,應當於傳真成功發送之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有效送達日期。

13.4 如果收到債券持有人依據本協議約定發給甲方的通知或要求,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或要求後兩個工作日內按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將該通知或要求轉發給甲方。

第十四條 附則

14.1 本協議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中的權利或義務。

14.2 本協議中如有一項或多項條款在任何方面根據任何適用法律是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的,且不影響到本協議整體效力的,則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應完全有效並應當被執行。

14.3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份,其餘________份由乙方保存,供報送有關部門。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發行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託管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 甲方擬發行_________________【發行金額】萬元的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

2、 乙方具備擔任本期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資格和能力;

3、 為保障債券持有人利益,甲方聘任乙方擔任本期債券的受託管理人,乙方願意接受聘任;

4、 本期公司債券募集説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説明書)已經明確約定,投資者認購或持有本期債券將被視為接受本協議。

為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明確發行人和受託管理人的權利義務,就本期債券受託管理人聘任事宜,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及解釋

1.1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募集説明書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協議。

1.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義與解釋】

第二條 受託管理事項

2.1 為維護本期債券全體債券持有人的權益,甲方聘任乙方作為本期債券的受託管理人,並同意接受乙方的監督。

2.2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乙方應當勤勉盡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自律規則(以下合稱法律、法規和規則)、募集説明書、本協議及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規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2.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本期債券發行及存續期內的代理事項範圍或者具體代理事項】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規則及募集説明書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本期債券的利息和本金。

3.2 甲方應當為本期債券的募集資金制定相應的使用計劃及管理制度。募集資金的使用應當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及募集説明書的約定。

3.3 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甲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規定,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確保所披露或者報送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4 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發生以下任何事項,甲方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根據乙方要求持續書面通知事件進展和結果:

(一)甲方經營方針、經營範圍或生產經營外部條件等發生重大變化;

(二)債券信用評級發生變化;

(三)甲方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

(四)甲方發生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甲方當年累計新增借款或者對外提供擔保超過上年末淨資產的百分之二十;

(六)甲方放棄債權或財產,超過上年末淨資產的百分之十;

(七)甲方發生超過上年末淨資產百分之十的重大損失;

(八)甲方作出減資、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九)甲方涉及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或者受到重大行政處罰;

(十)保證人、擔保物或者其他償債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

(十一)甲方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十二)甲方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甲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十三)甲方擬變更募集説明書的約定;

(十四)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十五)甲方管理層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導致甲方債務清償能力面臨嚴重不確定性,需要依法採取行動的;

(十六)甲方提出債務重組方案的;

(十七)本期債券可能被暫停或者終止提供交易或轉讓服務的;

(十八)發生其他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3.5 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在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前取得債權登記日的本期債券持有人名冊,並承擔相應費用。

3.6 甲方應當履行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及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項下債券發行人應當履行的各項職責和義務。

3.7 預計不能償還債務時,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追加擔保,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償債保障措施,並可以配合乙方辦理其依法申請法定機關採取的財產保全措施。

【償債保障措施、相關費用、財產保全擔保的提供方式由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

3.8 甲方無法按時償付本期債券本息時,應當對後續償債措施作出安排,並及時通知債券持有人。

【本條應當列明後續償債措施】

3.9 甲方應對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職責或授權予以充分、有效、及時的配合和支持,並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資料和數據。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與本期債券相關的事務,並確保與乙方能夠有效溝通。

3.10 受託管理人變更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及新任受託管理人完成乙方工作及檔案移交的有關事項,並向新任受託管理人履行本協議項下應當向乙方履行的各項義務。

3.11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甲方應盡最大合理努力維持債券上市交易。

3.12 甲方應當根據本協議第4.17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本期債券受託管理報酬和乙方履行受託管理人職責產生的額外費用。

3.13 甲方應當履行本協議、募集説明書及法律、法規和規則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規定及本協議的約定製定受託管理業務內部操作規則,明確履行受託管理事務的方式和程序,對甲方履行募集説明書及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情況進行持續跟蹤和監督。

4.2 乙方應當持續關注甲方和保證人的資信狀況、擔保物狀況、內外部增信機制及償債保障措施的實施情況,可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方式進行核查:

(一)就本協議第3.4條約定的情形,列席甲方和保證人的內部有權機構的決策會議;

(二)【查閲頻率】查閲前項所述的會議資料、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三)調取甲方、保證人銀行徵信記錄;

(四)對甲方和保證人進行現場檢查;

(五)約見甲方或者保證人進行談話。

4.3 乙方應當對甲方專項賬户募集資金的接收、存儲、劃轉與本息償付進行監督。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乙方應當【約定頻率】檢查甲方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是否與募集説明書約定一致。

4.4 乙方應當督促甲方在募集説明書中披露本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主要內容,並應當通過【披露方式】,向債券持有人披露受託管理事務報告、本期債券到期不能償還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債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項。

4.5 乙方應當每【回訪頻率】對甲方進行回訪,監督甲方對募集説明書約定義務的執行情況,並做好回訪記錄,出具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4.6 出現本協議第3.4條情形且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情形的,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等情形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當問詢甲方或者保證人,要求甲方或者保證人解釋説明,提供相關證據、文件和資料,並向市場公告臨時受託管理事務報告。發生觸發債券持有人會議情形的,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

4.7 乙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規則、本協議及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的規定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並監督相關各方嚴格執行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監督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的實施。

4.8 乙方應當在債券存續期內持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乙方應當關注甲方的信息披露情況,收集、保存與本期債券償付相關的所有信息資料,根據所獲信息判斷對本期債券本息償付的影響,並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報告債券持有人。

4.9 乙方預計甲方不能償還債務時,應當要求甲方追加擔保,督促甲方履行本協議第3.7條約定的償債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請法定機關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雙方約定相關費用及財產保全擔保的提供方式】

4.10 本期債券存續期內,乙方應當勤勉處理債券持有人與甲方之間的談判或者訴訟事務。

4.11 甲方為本期債券設定擔保的,乙方應當在本期債券發行前或募集説明書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擔保的權利證明或者其他有關文件,並在擔保期間妥善保管。

4.12 甲方不能償還債務時,乙方應當督促發行人、增信機構和其他具有償付義務的機構等落實相應的償債措施,並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債券持有人的委託,以自己名義代表債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訴訟、參與重組或者破產的法律程序。

4.13 乙方對受託管理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但應當依法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等非公開信息,不得利用提前獲知的可能對公司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4.14 乙方應當妥善保管其履行受託管理事務的所有文件檔案及電子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受託管理工作底稿、與增信措施有關的權利證明(如有),保管時間不得少於債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償後五年。

(一) 債券持有人會議授權受託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 募集説明書約定由受託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職責。

4.16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乙方不得將其受託管理人的職責和義務委託其他第三方代為履行。

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職責或義務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專業機構提供專業服務。

4.17 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規定獲得受託管理報酬。【本條應當列明受託管理報酬的具體金額或者計算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時間以及乙方為履行受託管理職責發生的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第五條 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5.1 受託管理事務報告包括年度受託管理事務報告和臨時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5.2 乙方應當建立對甲方的定期跟蹤機制,監督甲方對募集説明書所約定義務的執行情況,並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場公告上一年度的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前款規定的受託管理事務報告,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乙方履行職責情況;

(二)甲方的經營與財務狀況;

(三)甲方募集資金使用及專項賬户運作情況;

(四)內外部增信機制、償債保障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説明基本情況及處理結果;

(五)甲方償債保障措施的執行情況以及公司債券的本息償付情況;

(六)甲方在募集説明書中約定的其他義務的執行情況;

(七)債券持有人會議召開的情況;

(八)發生本協議第3.4條第(一)項至第(十二)項等情形的,説明基本情況及處理結果;

(九)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5.3 公司債券存續期內,出現乙方與甲方發生利益衝突、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和募集説明書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現第3.4條第(一)項至第(十二)項等情形且對債券持有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乙方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等情形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市場公告臨時受託管理事務報告。

第六條 利益衝突的風險防範機制

6.1 【本條應當列明乙方在履行受託管理職責時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情形及相關風險防範、解決機制】

6.2 乙方不得為本期債券提供擔保,且乙方承諾,其與甲方發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對甲方採取的任何行為均不會損害債券持有人的權益。

6.3 【甲乙雙方違反利益衝突防範機制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七條 受託管理人的變更

7.1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債券持有人會議,履行變更受託管理人的程序:

(一)乙方未能持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受託管理人職責;

(二)乙方停業、解散、破產或依法被撤銷;

(三)乙方提出書面辭職;

(四)乙方不再符合受託管理人資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託管理人應當召集而未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時,單獨或合計持有本期債券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債券持有人有權自行召集債券持有人會議。

7.2 債券持有人會議決議決定變更受託管理人或者解聘乙方的,自符合【生效條件】之日,新任受託管理人繼承乙方在法律、法規和規則及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本協議終止。新任受託管理人應當及時將變更情況向協會報告。

7.4 乙方在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在新任受託管理人與甲方簽訂受託協議之日或雙方約定之日起終止,但並不免除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期間所應當享有的權利以及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八條 陳述與保證

8.1 甲方保證以下陳述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均屬真實和準確:

(一) 甲方是一家按照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公司類型】;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已經得到甲方內部必要的授權,並且沒有違反適用於甲方的任何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規定,也沒有違反甲方的公司章程以及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合同或者協議的規定。

8.2 乙方保證以下陳述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均屬真實和準確;

(一) 乙方是一家按照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證券公司/其他機構】;

(二)乙方具備擔任本期債券受託管理人的資格,且就乙方所知,並不存在任何情形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乙方喪失該資格;

(三)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已經得到乙方內部必要的授權,並且沒有違反適用於乙方的任何法律、法規和規則的規定,也沒有違反乙方的公司章程以及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合同或者協議的規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會事件。主張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當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其他方,並提供發生該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主張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還必須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減輕該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響。

9.2 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下,雙方應當立即協商以尋找適當的解決方案,並應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盡量減輕該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如果該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協議的目標無法實現,則本協議提前終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依據法律、法規和規則、募集説明書及本協議的規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10.2 【雙方應當約定本協議項下的違約事件、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1.1 本協議適用於中國法律並依其解釋。

11.2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在爭議各方之間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按照雙方約定的【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糾紛。

11.3 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按前條約定進行解決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有權繼續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應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變更及終止

12.1 本協議於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後,自【生效條件】起生效。

12.2 除非法律、法規和規則另有規定,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應當由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書面補充協議後生效。本協議於本期債券發行完成後的變更,如涉及債券持有人權利、義務的,應當事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同意。任何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協議的終止條件,如甲方履行完畢與本期債券有關的全部支付義務、變更受託管理人、本期債券發行未能完成等】

第十三條 通知

13.1 在任何情況下,本協議所要求的任何通知可以經專人遞交,亦可以通過郵局掛號方式或者快遞服務,或者傳真發送到本協議雙方指定的以下地址。

甲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傳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傳真:_________________

13.3 通知被視為有效送達日期按如下方法確定:

(一)以專人遞交的通知,應當於專人遞交之日為有效送達日期;

(二)以郵局掛號或者快遞服務發送的通知,應當於收件回執所示日期為有效送達日期;

(三)以傳真發出的通知,應當於傳真成功發送之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為有效送達日期。

13.4 如果收到債券持有人依據本協議約定發給甲方的通知或要求,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或要求後兩個工作日內按本協議約定的方式將該通知或要求轉發給甲方。

第十四條 附則

14.1 本協議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中的權利或義務。

14.2 本協議中如有一項或多項條款在任何方面根據任何適用法律是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的,且不影響到本協議整體效力的,則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應完全有效並應當被執行。

14.3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____份,其餘_________份由乙方保存,供報送有關部門。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債券擔保合同 篇8

債券發行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券承銷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採用招投標方式發行“ 債券”(以下簡稱債券),負責債券招投標發行的組織工作;乙方自願成為該種債券承銷商,承諾參與投標,並履行承購包銷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債券種類與數額

本協議項下債券指甲方按照 年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債券發行計劃採用招投標方法發行的債券。甲方根據其資金狀況,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分批確定發行數量。乙方承銷數量包括中標數量和承銷基本額度。

第二條 承銷方式

乙方採用承購包銷方式承銷債券。

第三條 承銷期

每次債券承銷期由甲方在□債券發行公告□發行説明書中確定。

第四條 承銷款項的支付

乙方應按中標通知書的要求,將債券承銷款項及時足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異地承銷商通過中國人民銀行電子聯行劃款,同城承銷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條 發行手續費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銷債券總額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發債説明書中確定)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該筆費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銷款後 個營業日內劃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第六條 登記託管

債券採用無紙化發行,雙方約定由 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債券的登記託管。

第七條 附屬協議

甲乙雙方均認可,通過債券招標系統在招標期間按規定格式傳送和給出的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均為本協議項下附屬協議。

第八條 信息披露

(一)甲方應於每次債券發行前向承銷人提供招投標辦法和發債説明書,並於招投標結束後發佈發行公告;

(二)甲方應在發債説明書中公告每次債券發行的發債條件和發債方式;

(三)甲方應在發債説明書中公佈最近三年的主要財務數據;

(四)甲方應按年披露其財務狀況及其他有關債券兑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如下:

(一)甲方有權按債券發行條件和乙方承銷額向乙方收取債券承銷款項;

(二)在符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債券招投標發行額度內確定乙方的基本承銷額度,全體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總額不超過發行總額的_________ %,並在承銷團成員之間等額分配;

(三)債券發行的招投標條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確定;

(四)按照國家政策,自主運用發債資金。

甲方的義務如下:

(一)甲方應依約履行歸還本息的義務,不得提前或推遲歸還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應按債券發行條件向乙方支付發行手續費;

(三)甲方保證其採用的發債方式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並保證對全體承銷商給予同等待遇;

(四)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披露信息。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的權利如下:

(一)有權參與每次債券發行承銷投標;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債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本金時向甲方收取兑付手續費;

(三)有權向認購人分銷債券;

(四)按甲方的發債條件取得發行手續費;

(五)可獲得承銷期內(發行起始日至繳款日之間)分銷認購款的暫存利息;

(六)有權參加甲方舉行的發行預備會議,有權獲得甲方招投標發債的所有應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可在同業債券市場進行債券交易,甲方參與同業債券交易時,乙方可與甲方進行對手交易。

(八)有權無條件退出承銷團,但須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義務如下:

(一)應以法人名義參與債券承銷投標;

(二)應按時足額將債券承銷款項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三)應按債券承銷額度履行承購包銷義務,依約進行分銷;

(四)應嚴格按承銷額度分銷債券,不得超冒分銷;

(五)如甲方在招投標發債中確定了每個承銷商的基本承銷額度,乙方應承擔該基本承銷額度的承銷義務;

(六)乙方有義務按甲方確定的招標方式和發行條件參與債券發行投標,不得與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

(七)乙方應將發行經辦部門、人員授權或變更等情況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和 登記結算公司。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能依約支付承銷款項,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未付款部分和違約金甲方可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其他債券的本息中扣除;繳款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項部分的承銷額度,乙方自動喪失承銷商資格,但對已承銷的債券仍應按本協議承擔義務;

乙方如借承銷債券之機超冒分銷債券,超冒分銷部分甲方不予確認,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其承銷商資格的權利;

甲方如未依約履行債券還本付息義務,則應按未付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如未按發債條件承擔分配的基本承銷額度,或連續_________次不參與投標或未按規定進行有效投標的,則視為自動放棄承銷商資格。

第十二條 協議的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如本協議與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一致時,甲乙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行為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和補充

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之一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其他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雙方自友好協商開始後 日內未能達成一致,則視為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其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 附則

(一)本協議項下附件包括:

1.發債説明書;

2.債券發行辦法;

3.甲方出具的招標書

(二)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其他補充協議。本協議與補充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三)本協議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登記結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適用於甲方 年發行的債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ekuan/jzork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