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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借款抵押合同

房屋借款抵押合同

住房借款抵押的社會發展目標和經濟發展的產業政策目標有着重要作用。對於房屋借款抵押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借款抵押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閲讀。

房屋借款抵押合同
房屋借款抵押合同範文1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需一筆資金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大寫(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借款利息: 。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位於 房屋

一套,面積為 平方米,房產證號為: 。

2.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

乙方。

(二) 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歸還借款。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歸還借款,該抵押物歸甲方所有,用於抵償借款金額,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金。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借款抵押合同範文2

抵押權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之房產(地產)的全部權益(以下稱該抵押物,具體財產情況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還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的擔保。

第二條 本抵押合同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三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被擔保的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抵押合同的登記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第六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三章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税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四章 抵押物的保險

第十二條 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日內,到甲方指定的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十三條 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金用於修繕該抵押房屋的損毀部分或清還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項,此授權非經甲方同意不可撤銷。

第十五條 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第五章 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八條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3.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二十條 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二十一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六章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3.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 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餘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該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五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並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房產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借款抵押合同範文3

抵押權人(出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抵押人(借款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擔保人(擔保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 年 月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借款合同,抵押人同意與擔保人協商拿房產抵押借款,房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於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同應於遵照執行。

第一條、民間借款

借款金額為 萬元整,利息 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第三條、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為每月每元為 元整,共有借款 萬元整,合計利息為 元整。

第四條、還本利息:

①每月月底將月利息 元整全部付給抵押權人,如果抵押權人未能按規定及時交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抵押權人在原利息的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0%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②抵押人自願提早交付本合同規定部分或全部借款時,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人並經認可,迴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補償金。

③如果抵押人捨棄房產,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前清還借款和利息。

④如果抵押人和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提前全部歸還借款和利息。

⑤如果抵押人或擔保人違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之任何條款,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還借款和利息。

⑥如果抵押人或擔保人利用借款進行違法經營,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歸還借款和利息。

第五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①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②由於抵押人及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採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但該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房產抵押:

①抵押人將房屋產權證書由擔保人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②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和應當同時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③房屋抵押應是房屋和房屋地產一起進行抵押,不能分隔,房隨地走,地隨房走。

④抵押解除:該抵押人何時還清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屋抵押登記。

⑤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 天內仍未清交全部借款及利息,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歸還時,抵押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的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款項,抵押人根據此合同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借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權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它條款的同時,還應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①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②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罰。如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③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標明抵押人背約時,從抵押權人發函之日起計一個月內租客即必須遷出。

④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追索權。

⑤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定一切有關協議,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本合同各項條款下借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

①擔保額度:以本合同各項借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②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抵押權人全部借款和利息止。

第九條、其它

①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②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③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和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後生效,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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