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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精選13篇)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精選13篇)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1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精選13篇)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 壹輛,排量:_______,顏色:_______ ,車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2

為確保營口蓮發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稱抵押權人)與 (以下稱債務人)之間的《委託保證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設備作抵押為債務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設備抵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本抵押擔保合同擔保範圍為抵押權人因履行了保證義務代債務人清償債務後所產生的債務人應當歸還的全部款項以及抵押權人的其他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抵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條 抵押設備概況

1、抵押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設備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設備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設備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抵押設備的評估價值為_________元(大寫)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設備的價值。設備抵押後,設備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餘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第三條 抵押設備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抵押設備登記

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持主合同和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及全套有關抵押設備的正式權屬證明等證明文件,與抵押權人到抵押設備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該抵押設備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設備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抵押權人。

2、辦理抵押設備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複印件:

(1)主合同和本合同;

(2)抵押設備的所有權證明。

第四條 抵押設備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對該抵押設備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設備產生的任何增加部分,自動轉為本合同的抵押標的物。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設備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抵押權人的任何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3、抵押人對該抵押設備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設備造成的任何損壞,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五條 抵押設備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本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前三日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設備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設備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設備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主合同到期之日,如抵押人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完畢為止。

2、抵押人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抵押權人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抵押人須無條件賠償抵押權人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抵押人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抵押權人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為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設備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抵押人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6、抵押人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設備的一切税費。抵押人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況的,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設備:

(1)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主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設備有不利影響的。

2、在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約定條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設備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税款及債務人、抵押人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主合同債務人應償還抵押權人的全部債務及其他一切款項。

3、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4、如果抵押權人不適當行使抵押權,抵押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造成利害關係人損失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如果債權未受清償是因抵押權人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則抵押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

第七條 權利義務

(一)抵押權人的權利義務:

1、在抵押人到期還清債務後,抵押權消失。

2、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督抵押財設備的保管情況,抵押人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

3、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的,抵押權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

4、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設備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設備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抵押人對抵押設備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設備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對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承擔違約責任,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就處分該抵押設備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抵押人的權利義務:

1、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設備不受抵押權人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抵押設備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抵押權人通知抵押人當即改正。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設備的,並負責抵押設備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

4、抵押人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設備毀損,應在15天內向抵押權人提供新的抵押設備。

4、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將抵押設備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5、抵押設備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抵押權人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管,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投保的抵押設備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債務。

6、抵押人採取欺騙的方法,隱瞞事實真相,矇蔽抵押權人相信其已經提供抵押擔保而實質上是重複抵押的,如果抵押權人的債權受到損害,有權追償抵押人除抵押設備以外的其他財產,以清償其債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抵押權人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給抵押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抵押權人應負責違約責任。

2、抵押人如不按期履行債務,或有其它違約行為,抵押權人有權以抵押設備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設備所得的價款受償。

第九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准許抵押權人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設備進行檢查;

3、抵押人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4、抵押人在佔有該抵押設備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設備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設備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設備有不利影響時,抵押人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特快專遞、傳真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抵押權人或抵押人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時,應當在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書面通知到達對方之前,本合同中的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等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合同的轉讓

1、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抵押人不得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設備。

2、轉讓抵押設備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設備。

3、抵押人轉讓抵押設備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4、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六條 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抵押權人將協助抵押人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抵押人。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抵押權人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成立,自主合同生效後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職務: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3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户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4

機動車抵押借款合同書

甲方(抵押權人):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電話:

住址:住址:

甲乙雙方以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現有車輛自願抵押給甲方,車輛品牌型號車輛架號發動機號抵押車輛估價人民幣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幣元,所藉資金用於經營需要,借款用期月日止。所藉資金的利息為上打息。當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還借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時,乙方可以向甲方協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簽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將無條件還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滿,乙方不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和行使抵押權。如果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出售抵押車輛,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出售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四、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車輛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五、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乙方應將隨車手續,原始單證,票據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抵押期間甲方不能使用該車輛,如果有人為損壞,經雙方協商賠償或維修,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六、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務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5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利率 。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 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 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 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6

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及利息

1.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

2.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型號、車架號、發動機號見清單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合格證、發票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保管。

3. 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託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託書》處置抵押車輛。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發動機號: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 。抵押車輛評估價值:人民幣 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

《機動車輛抵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

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 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

3、 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4、 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5、 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 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7、 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8

貸款人:

借款人:

簽訂地點:

履行地點:

機動車抵押借款合同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整( ),乙方自願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抵押車輛基本情況

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輛評估價值:

第三條:抵押車輛擔保範圍

借款、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處分抵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甲方可能產生的代墊費用和其他所有與借款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財產保險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金額: 整。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費用: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其它費用由乙方另行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抵押登記費、財產保險費、公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支付費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

2、乙方如需延長借款時間,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於每月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的綜合費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六條:借款給付時間及方式:

甲乙雙方在辦理機動車抵押手續後的____日內,甲方將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一併交付乙方。

第七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並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時,所抵押的機動車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質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任何形式的所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八條: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將抵押車輛質押在甲方指定地點封存,並將車輛手續交甲方保管。

2、甲乙雙方共同對抵押車輛進行驗車、拍照(或錄像),並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3、抵押車輛在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使用、轉讓、出租、出售、拆動(在抵押期內因車輛停駛時間長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損壞除外)。

4、抵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和各種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5、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借款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日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機動車輛損失險、機動車輛強制險、機動車輛座位險、

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燃險。

8、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9、乙方承諾,本合同訂立之前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以任何形式抵押、贈與、轉讓。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轉讓和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車輛。

第九條:借款到期的處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後,乙方未能清償全部債務的。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乙方同意由甲方或甲乙雙方認可的

第三方將上述抵押物變賣。

第三方為 ,身份證號碼 。其變賣收入扣除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擔保款項及其它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條:違約

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經甲方催告____日內未與完全補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發出通知宣佈借款到期,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送的借款本息,處分抵押車輛,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同意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除應向甲方歸還全部本息外,還應另行按借款總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清償完債務為止。

第十二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 __ 郵編:___ 傳真:__ __

2、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 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系經 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一份、 一份、 一份)。乙方承諾所提供的抵押車輛資料及其個人資料真實有效。以上條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閲讀,並知悉。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9

甲方;(借款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抵押人 )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甲方,抵押車輛估計價值: 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 人民幣 元整,(天利息人民幣大寫) 元整。甲方將借款本金以轉賬的形式到乙方指定賬户。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違約責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歸還欠款本息,違約金 元整,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四條:本合同期滿,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五條:雙方責任:

1、乙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抵押車輛在甲方存放。

3、抵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在抵押期間,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賠償責任。

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隨車手續: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駛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駛抵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搜索頁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簽字:(借款人 )

乙方簽字:(抵押人 )

電話:

電話: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10

編號:

乙方: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及利息

1.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 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 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託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託書》處置抵押車輛。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11

貸款人:

借款人:

簽訂地點:

履行地點:

機動車抵押借款合同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萬元整(¥ ),乙方自願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抵押車輛基本情況

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牌照號: ,車架號: ,機器號:

車輛評估價值:

第三條:抵押車輛擔保範圍

借款、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處分抵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甲方可能產生的代墊費用和其他所有與借款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財產保險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金額: 整。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費用: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其它費用由乙方另行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費、抵押登記費、財產保險費、公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支付費用:

1、乙方按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合計: ‰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

2、乙方如需延長借款時間,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於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的綜合費用。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抵押權。

第六條:借款給付時間及方式:

甲乙雙方在辦理機動車抵押手續後的 日內,甲方將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一併交付乙方。

第七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的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並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時,所抵押的機動車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質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任何形式的所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八條: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將抵押車輛質押在甲方指定地點封存,並將車輛手續交甲方保管。

2、甲乙雙方共同對抵押車輛進行驗車、拍照(或錄像),並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3、抵押車輛在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使用、轉讓、出租、出售、拆動(在抵押期內因車輛停駛時間長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損壞除外)。

4、抵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和各種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5、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甲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借款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7、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機動車輛損失險、機動車輛強制險、機動車輛座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燃險。

8、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9、乙方承諾,本合同訂立之前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以任何形式抵押、贈與、轉讓。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贈與、轉讓和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車輛。

第九條:借款到期的處理: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借款到期後,乙方未能清償全部債務的。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乙方同意由甲方或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將上述抵押物變賣。第三方為 ,身份證號碼 。其變賣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擔保款項及其它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條:違約

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經甲方催告3日內未與完全補救或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發出通知宣佈借款到期,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送的借款本息,處分抵押車輛,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同意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除應向甲方歸還全部本息外,還應另行按借款總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解除及借款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清償完債務為止。

第十二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 __ 郵編:___ 傳真:__ __

2、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 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本合同系經 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一份、 一份、 一份)。乙方承諾所提供的抵押車輛資料及其個人資料真實有效。以上條款乙方本人已全部閲讀,並知悉。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12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户,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税、養路費、保險單據、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託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託書》處置抵押車輛。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私人機動車抵押借款協議 篇13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粘貼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於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並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佔有抵押物。

(一)有民法典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籤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孳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佔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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