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借款合同 >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通用24篇)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通用24篇)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1

貸款人:(下稱甲方)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通用24篇)

借款人:(下稱乙方)

鑑於:

1、乙方因經營上的資金週轉,急需現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2、為保證還款,乙方將乙方名下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萬股的股權質押給甲方予以擔保。

為此,經雙方協商,於年月日在上海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利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額:(大寫)人民幣元整。

1.2、用途:經營上的資金週轉。

1.3、利率:%年利率。

1.4、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本金與利息的還款時間:年月日。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放出貸款的實際金額之日起計息,按日結息。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認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證券代碼:)萬股的股權提供擔保,另行簽訂《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乙方已佔用甲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支付給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後3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收取甲方應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與甲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還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對還款期的任何違約視為全部違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前歸還本金不構成違約,但應當向甲方支付相關的利息。

9.4、乙方違約時,乙方除應當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9.5、若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保護其權利而支出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拍賣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0.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條款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

10.2、雙方約定:乙方違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不經訴訟程序,由甲方向公證處申請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股股權,乙方自願接受該強制執行。

執行標的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申請執行費用等。

第十一條雙方簽訂的《質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其它規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由於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為不可執行、無效或失效,本合同其餘條款的可執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響。

國家法律、法規對本合同相關內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3.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3.3、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意味着其放棄該權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單項權利或部分權利,也不意味着其放棄進一步行使權利或放棄行使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公證費借款人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以備呈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簽署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2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3

甲方(貸款人、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乙方(借款人、股權所在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丙方(出質人):

(1):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2):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各出質人自願以其持有的乙方股權為乙方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本金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各方確認:展期不必通知其他當事人或經其他當事人同意,各方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

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於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第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此後,於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四條 質押標的

第五條 質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各出質人的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户費、處分質押股權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 質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各出質人負責辦理股權質押設立登記手續,其他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各出質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質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借款人與各出質人連帶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各方已簽訂《股權質押合同》,股權質押設立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質押登記證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借款人或出質人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 質押股權的權利限制

1、質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各出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質押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變賣、託管、贈與、抵償債務等)或做出對甲方不利的任何改變;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與各出質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質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各出質人不得在該股權上另行設定質押或其他擔保及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股權進行出資、合夥或聯營。

第九條 借款人、出質人、共有人的保證與承諾

1、各出質人保證:對質押股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簽署、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相關權利人的認可。質押設定前,相關方向甲方提供的乙方資產負債表等資料真實、有效、完整、準確,已向甲方披露了乙方的所有債權及債務情況(含對外擔保及其他或有債務)。

2、各出質人保證:股權出質前沒有任何權利瑕疵或權屬爭議,未在該股權上設定質押或任何其他在先權利,與該股權對應的出資已全部實繳。

3、質押權存續期間,乙方處分大額資產,或對外提供大額擔保前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前述“大額”指單筆達到當金金額10%及以上。

4、質押權存續期間,如乙方出現大額(標準同上款)訴訟、仲裁或執行的,相關方應於前述情形發生當日書面通知甲方。

5、如質押股權價值明顯減少,或有明顯減少可能的(明顯減少指質押股權價值貶損累計達到本合同簽訂時價值的30%及以上的)各出質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並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6、質押股權的共有人同意以股權設定質押(附共有人聲明)。

第十條 質押權的行使

1、乙方應當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質押權行使的條件成就,甲方有權行使質押權。

2、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與各出質人連帶清償。各出質人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託甲方辦理。

3、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股權等方式實現質權。如甲方自行拍賣質物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餘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當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餘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各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各出質人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並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各出質人與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上述本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與各出質人連帶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於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質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物的,甲方有權對該擔保物以外的借款人其他財產申請執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上述該擔保物權或必須先行使該擔保物權為前提條件。

5、甲方有權同時就各出質人的出質股權實現債權。

6、如借款人另行向甲方提供物的擔保,或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借款人提供的擔保物、本合同項下質押股權、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並有權同時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 市 區 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各出質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權),其他各方均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於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後10日內辦理質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各方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1、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均加蓋公章)

2、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丙方身份證複印件】(均加蓋公章;身份證複印件由本人簽字並按捺指印)

甲方:

乙方:

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股借字第( )號

出質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質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質押押給乙方取得借款,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借款、利息。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陸仟萬(大寫)元整的貸款,借款利率為_____,借款期限自20xx年4月___日至20xx年4月___日。甲方應隨時接受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的股權( %)及其派生的權益。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係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並收取該等款項的權利、剩餘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1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4)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開立的保管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股東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五條 擔保的債權範圍及清償順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質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陸仟萬元整)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如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息,利息及費用,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六條 逾期違約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應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七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1)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它權益、權利,並保證在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2)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3)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5)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後,質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6)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託管、以股權進行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7)沒有針對質押股權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8)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9)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户、公證等費用;

(10)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並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1)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户,作為保證金擔保。

(12)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3)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14)按照乙方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八條 保證人責任

(1)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質押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質押物的擔保系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不受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4)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股權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質押股權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6)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後,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乙方無需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2)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3)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條 附 則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保證人各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

擔保人: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5

甲方(出質人):

住 址:

身份證號:

手 機 號:

乙方(質權人):

住址:身份證號:

手機號: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已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自己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2、完全瞭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其意思表示完全真實。

3、已反覆閲讀並充分理解《借款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對《借款合同》條款不存在不理解或誤解事項。

4、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立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5、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自己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及其與質押標的股權相對應的資產抵押、變賣、饋贈,或轉讓給除乙方外的第三人。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擔保方式及數額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擔保方式為:以所持企業股權的 出質,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人依據主合同向乙方借入的人民幣(大寫) (小寫) 本金及其從屬債券。

第三條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1、《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發生期間為:自年日起至月 日止。

2、質押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償清之日止。

第四條 質押擔保範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居間服務費、項目考察費、理財顧問費等費用、和資產評估、抵(質)押登記、合同公證、見證、標的拍賣、保管、保險、運輸、律師服務、仲裁、訴訟、執行等發生的費用,以及放款人、居間人因此而發生的勞務費等費用。

第五條 出質權利

1、本合同項下用於出質的權利如下:

甲方出質人持有的 100%

2、甲方出質標的權利的價值不作為乙方處分該質押權時的估價依據,並不因此而對乙方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1、本合同項下出質標的權利的權利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應於年月 日(借款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管理。

2、借款人履行主債後,乙方應當及時將所保管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交甲方復位。

第七條 質押登記

1、依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股權出質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到國家工商行政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2、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須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簽訂登記事項變更協議。變更協議簽訂後的15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八條 質押的實現

1、《借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依據《借款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到清償,乙方有權憑藉本合同,無需經過出質人同意,按照《借款合同》有關約定行使質押權,以實現債權的有限受償。

2、乙方按照《借款合同》有關約定追收、實現債權,甲方、各擔保人及其參股的法人必須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處置甲方出質的股權,在實施股權處置以前,該股權項下凡與乙方無關的債務由出質人按股份比列承擔債務清償。乙方或股份受讓人或股份承接人不承擔股權處置日前,其權益所在企業發生的與乙方無關的債務。股權出質人可以監督股權處置的合法性,但不得干預乙方按約定程序合法出質股權。

4、乙方通過拍賣質押標的股權或該股權相關的資產實現的收入,首先用於《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的優先足額受償,餘額歸甲方。

5、質押標的拍賣成交後,甲方應無條件配合標的權益受讓人辦理權益交付手續。受讓人對所承接質押權享有完整的資產權益,乙方不足受償的部分,依法向甲方和其他擔保人追索。

6、《借款合同》項下的質押或擔保如發生了不利於乙方債權的變化,經乙方通知,甲方應按要求另行提供足額的擔保。

7、從借款人違約事實實際發生的第15日起,乙方有權利對質押標的享有無障礙的經營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8、乙方依本合同及其《借款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無條件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提前清償或提存

1、本合同項下有價證券、倉單、提單等權利憑證兑現或者提貨日期先於《借款合同》到期日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合同》到期日前兑現或者提貨,並與甲方協商將兑現的價款或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

2、在《借款合同》和在本合同存續期內,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但轉讓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

3、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以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但所得轉讓費、許可費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乙方約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擔《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居間服務費、項目考察費、理財顧問費等費用、以及資產評估、抵(質)押登記、合同公證、見證、標的拍賣、保管、保險、運輸、律師服務、仲裁、訴訟、執行等發生的費用,和放款人、居間人因此而發生的勞務費等費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費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3、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1)實現承保、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2)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3)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4)出質權利發生權屬爭議;

(5)破產、歇業、解散、被停頓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6)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

5、甲方有本條第4項第(1)和第(2)款情形的,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乙方;有第4項其他情形的,應在事後5日內通知乙方。

6、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日至終止日內的下列情形必須事前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1)以質押標的對外提供擔保;

(2)以甲方 名義對第三人舉債;

(3)處置與股權相對應的實物資產及債權;

(4)實施行為可能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

7、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願質押擔保範圍內,向乙方債權的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8、乙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借款金額外,無需經甲方同意,甲方仍在本合同確定的質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9、從本合同簽訂的生效之日起至所保證的債務全部清償止,甲方提交的上述財務報表所載權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進行任何處置。甲方應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實的財務月報表。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處分股權質押財產,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依據《借款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借款合同》;

(2)依據《借款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借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2、有權要求甲方協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第三方的侵害。

3、有權收取質權所生的孳息。

4、乙方負有妥善保全權利憑證的義務。

5、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後所剩愉快,歸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

3、如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股權質押擔保範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4、甲方所提供的財務報告虛假,或在設置股權質押,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處置股權對應資產,或以所投資的企業名義對外舉債,或以股權質押標的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擔保債務,應對乙方擁有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債權、費用承擔無限賠償責任,並按所欠《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金額給付3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自股權出質權的憑證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依法律、法規須辦理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四條所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3、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在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當事人主體共同確認:在本合同有關權利、義務及違約處罰的既有約定方面不存在的爭議。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約定以外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順序確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國家合同管理機關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為:

(2)向質押勸人或居間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如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爭議而發生訴訟或仲裁,均不影響本合同既有約定的履行。

第十五條 特別約定事項

1、股權出質擔保人同意:自願賦予質權人依法強制執行質押權的權益。借款人若不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完整履行對放款人的債務,質權人即可直接憑藉款合同及其《借款合同》,強制向股權出質擔保人形式股權質押擔保權,以實現債權。質權人可以依法扣劃標的股權所在企業任何賬户的存款,可以依法出處置標的股權相應資產,以實現債權的優先足額受償。

2、出質擔保人承諾:如果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項下的約定義務,出質人自願放棄對自己在本合同項下所約定的所有應盡義務的抗辯權,且願意接受質權人依本合同約定,依法行使強制執行權。

第十六條 特別提示

本合同居間人提請甲、乙雙方注意:本合同文本是由居間人依據本合同之《借款合同》債務人和甲乙雙方的意見所起草製作,並於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前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法律後果做了全面、準確的説嘛。放款人代表和擔保人均應當認真理解本合同約定條款的含義和法律後果,若對本合同相應的條款或表達存有誤解和異議,可以不予簽署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並辦理相關促使《借款合同》生效的手續,就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是《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居間人、質押權登記機關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包括:

(1)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2) 公司的《公司章程》

甲方(出質人): 乙方:

月日 日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6

貸款人: (下稱甲方)

借款人: (下稱乙方)

鑑於:

1、乙方因經營上的資金週轉,急需現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 元整;

2、為保證還款,乙方將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 ) 萬股的股權質押給甲方予以擔保。

為此,經雙方協商,於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利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

1.2、用途:經營上的資金週轉。

1.3、利率: %年利率。

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本金與利息的還款時間: 年 月 日。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放出貸款的實際金額之日起計息,按日結息。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認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證券代碼: ) 萬股的股權提供擔保,另行簽訂《質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乙方已佔用甲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支付給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後3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收取甲方應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與甲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還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對還款期的任何違約視為全部違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前歸還本金不構成違約,但應當向甲方支付相關的利息。

9.4、乙方違約時,乙方除應當向甲方支付本金和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每天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9.5、若乙方違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保護其權利而支出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拍賣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0.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條款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

10.2、雙方約定:乙方違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可以不經訴訟程序,由甲方向公證處申請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即《抵押合同》中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股股權,乙方自願接受該強制執行。執行標的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申請執行費用等。

第十一條 雙方簽訂的《質押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 其它規定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由於任何原因在任何程度上成為不可執行、無效或失效,本合同其餘條款的可執行性和有效性不得就此受到影響。國家法律、法規對本合同相關內容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3.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3.3、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遲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意味着其放棄該權利;任何一方行使其單項權利或部分權利,也不意味着其放棄進一步行使權利或放棄行使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本合同需經公證處公證,公證費借款人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以備呈管理部門辦理登記。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署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7

甲方(貸款人、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丙方(其他出質人):

(1):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2):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丁方(股權所在公司):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以其持有的丁方股權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同時,其他出質人自願以其持有的丁方股權為乙方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本金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各方確認:展期不必通知其他出質人或經其他出質人同意,各方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

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於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第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此後,於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四條 質押標的

第五條 質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各出質人的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户費、處分質押股權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 質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各出質人負責辦理股權質押設立登記手續,其他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各出質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質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各出質人連帶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各方已簽訂《股權質押合同》,股權質押設立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質押登記證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借款人、出質人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 質押股權的權利限制

1、質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各出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質押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變賣、託管、贈與、抵償債務等)或做出對甲方不利的任何改變;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各出質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質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各出質人不得在該股權上另行設定質押或其他擔保及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股權進行出資、合夥或聯營。

第九條 借款人、出質人、共有人的保證與承諾

1、各出質人保證:對質押股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簽署、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相關權利人的認可。質押設定前,相關方向甲方提供的丁方資產負債表等資料真實、有效、完整、準確,已向甲方披露了丁方的所有債權及債務情況(含對外擔保及其他或有債務)。

2、各出質人保證:股權出質前沒有任何權利瑕疵或權屬爭議,未在該股權上設定質押或任何其他在先權利,與該股權對應的出資已全部實繳。

3、質押權存續期間,股權所在公司(丁方)處分大額資產,或對外提供大額擔保前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前述“大額”指單筆達到當金金額10%及以上。

4、質押權存續期間,如丁方出現大額(標準同上款)訴訟、仲裁或執行的,相關方應於前述情形發生當日書面通知甲方。

5、如質押股權價值明顯減少,或有明顯減少可能的(明顯減少指質押股權價值貶損累計達到本合同簽訂時價值的30%及以上的)各出質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並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6、質押股權的共有人同意以股權設定質押(附共有人聲明)。

第十條 質押權的行使

1、乙方應當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質押權行使的條件成就,甲方有權行使質押權。

2、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股權等方式實現質權。如甲方自行拍賣質物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3、質押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與出質人、丁方連帶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託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餘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當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餘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各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各出質人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並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各出質人與乙方、丁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上述本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與各出質人、丁方連帶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於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如上述合

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各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約定的質押財產以外的財產申請執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權或必須先行使該質押權為前提條件。

5、甲方有權同時就借款人出質股權和其他出質人的出質股權實現債權。

6、如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本合同項下各出質股權、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並有權同時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 市 區 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若乙方、丙方、丁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權),其他各方均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於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後10日內辦理股權質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各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1、乙方、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乙方、丙方身份證複印件】(均加蓋公章;身份證複印件由本人簽字並按捺指印)

2、丁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均加蓋公章)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丙方

(1): 授權代表:

(2): 授權代表:

丁方: 授權代表: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股借字第( )號

出質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質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質押押給乙方取得借款,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借款、利息。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陸仟萬(大寫)元整的貸款,借款利率為_____,借款期限自20xx年4月___日至20xx年4月___日。甲方應隨時接受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的股權( %)及其派生的權益。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係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並收取該等款項的權利、剩餘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4)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開立的保管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股東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五條 擔保的債權範圍及清償順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質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陸仟萬元整)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如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息,利息及費用,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六條 逾期違約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應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七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1)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它權益、權利,並保證在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2)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3)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5)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後,質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6)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託管、以股權進行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7)沒有針對質押股權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8)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9)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户、公證等費用;

(10)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並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1)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户,作為保證金擔保。

(12)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3)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14)按照乙方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八條 保證人責任

(1)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質押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質押物的擔保系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不受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4)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股權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質押股權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6)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後,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乙方無需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2)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3)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條 附 則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保證人各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

擔保人: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9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10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 (¥ )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率為百分之八。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借方將於 年 月 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 年 月 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如果不能到期償還,則用借款金額置換借款方公司股權,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如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乙方具有優先足額受償權。

第五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它:

本合同為主合同,股權質押協議雙方另行簽訂,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11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公司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一、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主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為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質押合同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公司的股權,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

三、因甲方公司為獨立股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即視同具備法定效力。且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如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乙方具有優先足額受償權。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12

股權質押合同補充協議範本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為借款協議(編號)的從合同。

2、本補充協議與《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13

甲方(出質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質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鑑於乙方為借款人 向貸款方 借款人民幣 萬元,出具了編號為 《 合同》承擔了擔保責任,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方自願以其有處分權的租金收益權出質,用作向乙方為其貸款擔保的反保證,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租金收益權質押作為反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一、《借款合同》指乙方所擔保的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擬已簽訂編號為 的《 借款合同》。

二、《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本合同。

三、債務係指根據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及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其他一切款項。

四、本合同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合同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五、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過修改、補充、變更的《擔保合同》或《借款合同》。

六、本合同所稱嚴重違約行為是指:借款人轉移抵押物、偽造、變造財產憑證,資信材料、隱瞞涉及重大或有債務、未決訴訟、企業破產、抵押物、質權存在權利瑕疵等事實的行為。

第二條 《借款合同》設立的借款種類、金額及期限

一、 借款種類:

二、 借款金額:為 幣 萬元。

三、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為期 天。

第三條 甲方以其擁有的預期租金收益權設定質押。甲方質押的租金收益權具體內容包括:

第四條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的租金收入權為依法享有。 本合同項下質押權利共計(大寫) 元整,

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金額(大寫) 元整。

第六條 本合同擔保的擔保期間,自《借款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間開始之

____日起至屆滿之日延續兩年止。

第七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乙方為履行原《擔保合同》所履行的債務責任及應

支付的費用,乙方提供擔保應向借款人所收取的所有費用,乙方實現反擔保抵押權的費用,以及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違約金等。

第八條 甲方須將本合同

第三條所列的租金收入在本合同生效後的每月____日內,按以下指定的專户存放:賬户名稱: ;帳號 ;開户銀行 。對此賬户甲乙雙方共同監管,甲方不得隨意動用,待乙方對原《擔保合同》的擔保義務確定後,依本合同優先受償,實現質權。甲方、乙方和承租人必須另行簽訂《補充租賃合同》對原租賃合同的租金支付方式進行明確或修改,作為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第九條 原借款合同期滿前____日,若甲方存入專户的存款不足償還債務,甲方須調用其他賬户的資金到該專户。否則,按甲方違約處理。

第十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贈予、免除、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的租金收益權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14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於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託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三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餘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閲。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省工商局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後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15

出質人(甲方):

質權人(乙方):

股權登記機構(丙方):_________產權交易所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年?字第?號《貸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共?股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所投資的?公司的全部股權必須到丙方辦理登記託管手續,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權託管憑證》和《股東賬户卡》,並辦理質押股權凍結封存手續。

第二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被丙方凍結封存的股東賬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四條?甲方應就股權質押事宜徵得?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同意,並將出質股份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五條?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如果發生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情況,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在丙方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經三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三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到丙方辦理股權解封、轉讓過户手續,並將轉讓所得款項首先用於清償貸款本息。

第十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通過丙方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十一條?丙方按託管股份總額的%向甲方收取質押手續費:

萬千百拾元整(¥?);

丙方按託管股份總額的%向甲方收取股權保管費(按年收取):

萬千百拾元整(¥?)。

甲方應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質押手續費和股權保管費全額匯入丙方指定賬户。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兩份。

(此頁無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公章)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16

股權質押合同樣本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股,佔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

3.標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經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 質押內容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3.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准本協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5.乙方保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併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第六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並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18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於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託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三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餘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閲。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省工商局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後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19

股權質押合同補充協議模板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為借款協議(編號)的從合同。

2、本補充協議與《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20

第一條證券公司開展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應當與融入方簽訂《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以下簡稱“業務協議”)。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當事人姓名、住所等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甲方(指融入方,下同):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證券公司,下同):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作為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的,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的名稱及相關信息。乙方根據相關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代表融出方簽署本協議,相關法律後果均由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承擔。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比照執行。

第二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訂立業務協議的目的和依據。

第三條業務協議應當對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標的證券、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回購期限、到期購回、提前購回、延期購回、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終止購回、違約處置、履約保障比例等特定用語進行解釋或定義,並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乙雙方的聲明與保證,包括但不限於:

(一)甲乙雙方應當具有合法的股票質押回購交易主體資格。甲方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等禁止、限制或不適於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交易的情形;

(二)甲乙雙方用於股票質押回購的資產(包括資金和證券,下同)來源合法,並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的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質押的標的證券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或權利瑕疵;

(三)甲方承諾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保證提供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性,信息變更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乙方對信息進行合法驗證,同意乙方應監管部門、上交所、中國結算等單位的要求報送甲方相關信息;

(四)甲方承諾審慎評估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自行承擔股票質押回購的風險和損失;

(五)甲方承諾遵守股票質押回購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交易規則等規定;

(六)甲方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且以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遵守法律法規有關短線交易的規定;

(七)甲方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且以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參與股票質押回購的,則承諾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八)標的證券質押或處置需要獲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或備案的,甲方承諾已經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先辦理了相應手續,否則將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風險;

(九)乙方以其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參與股票質押回購,承諾已經獲得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客户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並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乙方以其管理的定向資產管理客户參與股票質押回購,已經獲得定向資產管理客户的合法授權,相關資產管理合同已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或乙方,並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管理、違約處置等事宜;

(十)乙方是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已在上交所開通了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並且該交易權限並未被暫停或終止;

(十一)乙方承諾具備開展股票質押回購的必要條件,能夠為甲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服務;

(十二)乙方承諾按照業務協議約定,基於甲方真實委託進行交易申報。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進行虛假交易申報,或者擅自偽造、篡改交易委託進行申報的,應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已達成的交易結果不得改變;

(十三)甲乙雙方均承諾在協議有效期間維持上述簽署聲明,並保證其真實有效。

第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已充分知悉並同意,融出方為乙方時,乙方是甲方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對手方,同時乙方又根據甲方委託辦理有關申報事宜;融出方為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時,乙方作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定向資產管理客户的管理人,同時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與甲方的委託,負責有關交易申報等事宜。

第六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第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乙雙方進行股票質押回購的證券賬户與資金賬户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開立的上海A股證券賬户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係。

第八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股票質押回購的要素以及相應的計算公式,包括但不限於:

(一)初始交易日、購回交易日、標的證券、股份類別、標的證券數量、初始交易金額、購回交易金額等;

(二)利息計算公式及支付方式;

(三)購回交易金額計算公式;

(四)履約保障比例的計算公式及相關閥值;

(五)融入方應付金額的計算方式;

(六)標的證券停牌期間市值計算公式。

第九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股票質押回購中的交易委託、申報、成交、結算、盯市、權益處理、違約處置等事宜,約定內容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融出方是證券公司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乙方;融出方是定向資產管理客户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權人登記為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或乙方。

第十一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由乙方負責交易申報、盯市、違約處置等事宜。

第十二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對股票質押回購初始交易及相應的補充質押、部分解除質押進行合併管理。

第十三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包括:

1.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後獲得相應資金;

2.向乙方查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情況;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後,已質押的相應證券及孳息解除質押。

(二)甲方義務包括:

1.初始交易時,保證其證券賬户內有足夠的標的證券,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質押結果。因其證券賬户標的證券餘額不足或賬户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質押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支付利息;

3.購回交易時,保證其資金賬户內有足夠的資金,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其資金賬户資金餘額不足或賬户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開立的上海證券賬户應當指定在乙方,待購回期間,甲方不得撤銷、變更指定交易關係;

5.按照上交所、中國結算的有關規定支付有關費用。

第十四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權利包括:

1.乙方或乙方管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為融出方的,初始交易交收完成後取得相應標的證券及孳息的質權;

2.待購回期間,依據業務協議的約定收取利息;

3.購回交易交收完成後按照約定取得返還資金;

4.甲方違約時,有權按照協議約定處置相應質押標的證券並優先受償。處置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甲方欠款時,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5.甲方違約時,對於處置相應質押證券所得價款,按照協議約定進行資金扣劃。

(二)乙方義務包括:

1.融出方為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或向定向資產管理客户時,在資產管理合同等相關文件中向集合計劃客户或定向客户充分揭示可能產生的風險;

2.進行初始交易委託時,保證其相關資金賬户內有足夠的資金餘額,交易指令申報成功後接受相應的清算與資金交收結果。因資金賬户內資金餘額不足或賬户狀態不正常導致交易無法申報、申報失敗或資金交收失敗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根據甲方委託申報交易指令;

5.負責盯市管理,在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時,按照協議約定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適用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等內容。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涉及跨市場吸收合併的,甲方應當提前購回。

延期後累計的回購期限應當符合上交所和中國結算的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當履約保障比例達到或低於約定數值時,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採取相應的措施。上述措施包括提前購回、補充質押標的證券以及其他方式。

第十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相關權益處理事項加以約定,包括但不限於:

(一)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無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送股、轉增股份、現金紅利等,一併予以質押;

(二)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需支付對價的股東權益,如老股東配售方式的增發、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證券不隨標的證券一併質押;

(三)待購回期間,甲方基於股東身份享有出席股東大會、提案、表決等權利。

第十八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甲方將有限售條件股份用於股票質押回購的,解除限售日應當早於回購到期日。

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在解除限售條件滿足時,甲方應當及時要求上市公司申請辦理解除限售手續。

第十九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違約事件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等,包括但不限於:

(一)甲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甲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二)乙方的各種違約事件,以及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及處理方式。

質押標的證券為仍處於限售期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具體的處理方式;質押標的證券為個人持有的有限售條件股份的,業務協議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處置時税費的處理。

第二十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質押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的擔保範圍、處置流程及方式、處置所得的償還順序等具體內容。

第二十一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終止購回的適用情形、處理方式及法律後果。

第二十二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異常情況的情形及其處理方式、法律後果。異常情況包括:

(一)質押標的證券或證券賬户、資金賬户被司法等機關凍結或強制執行;

(二)質押標的證券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

(三)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提前終止;

(四)乙方被暫停或終止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權限;

(五)乙方進入風險處置或破產程序;

(六)上交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因甲方或乙方自身的過錯導致異常情況發生的,其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通知與送達的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一)甲乙雙方的詳細聯絡方式,例如通信地址、郵政編碼、指定聯絡人、固定電話號碼、傳真號碼、移動電話號碼、電子信箱等。業務協議還應當約定一方聯絡方式變更時,通知另一方的方式和時間;

(二)乙方履行各項通知義務的方式,如自行籤領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短信通知、郵寄書面通知、電話通知、公告通知等,並應當約定乙方發出上述通知後視為送達的期限。

第二十四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因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非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技術系統異常事故,法律、法規、政策修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免責情形等因素,導致協議任何一方不能及時或完全履行協議,免除其相應責任的條款。

第二十五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適用的法律和爭議處理方式,並明確約定因股票質押回購產生的任何爭議、糾紛,由協議各方協商或通過約定的爭議處理方式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的糾紛,不影響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上交所確認結果已經辦理或正在辦理的證券質押登記和資金交收等業務。

第二十六條業務協議應當載明甲方為個人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本人簽字;甲方為機構的,業務協議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七條業務協議應當約定協議成立與生效條件、協議期限、協議終止條件、協議份數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業務協議應當在簽章前明確載明“甲方已經認真閲讀並全面接受業務協議全部條款,已充分知悉、理解業務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和責任,自願參與股票質押回購,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和法律後果。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21

質權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出質人(乙方):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繫方式: 傳真:

鑑於甲方擬為 (以下簡稱借款人)提供借款服務,為此借款人與甲方簽訂了《借款合同》、與受託人簽訂了《融資服務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乙方自願以其具有合法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股權權利質押給甲方,為《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義務以及《融資服務合同》項下委託人的全部義務提供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股權權利質押作為擔保。為明確本合同當事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一、《借款合同》指由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已簽訂的編號為 的《 借款合同》。

二、本合同所指的“債務”係指因《借款合同》所約定之債務,即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或因借款人逾期而由甲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即訴訟費用、公證費用、律師代理費、執行費用等)。

三、本合同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合同將不因其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四、當援引本合同、《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該合同經修改、補充、變更部分及其附件。

第二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在此為質權人的利益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

一、出質人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公司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權簽訂本合同並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之義務,並且已經適當地採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合同。

二、出質人已經根據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及有關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相關權利,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三、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出質人未就部分或全部質押股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出質人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免於任何擔保權利(但根據本合同設立的擔保權利或質權允許的其他擔保權利除外)。

四、除非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不得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五、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出質人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六、出質人保證,已向質權人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並擔保 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七、出質人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出質人將立即以自己的財產予以彌補,並且不因此向 公司主張任何權利。

第三條 質押標的

出質人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質押給質權人,作為向質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

第四條 擔保範圍

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所承擔的全部債務的履行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對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五條 質押期限

自主合同項下被擔保人履行義務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質權人有權行使本合同項下的質權。

第六條 批准和登記

一、出質人向質權人承諾,出質人簽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已經獲得 公司(質押股權所屬公司)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同意,並在簽署本合同後立即將質押事項記載於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 公司原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手續。

二、出質人應向質權人提交出資證明書或提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中國註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第七條 質權的實現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以實現質權,不受還款期限的限制:

一、出借人依法要求借款人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履行;

二、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四、借款人合併、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併、被宣告破產、解散、清算、企業體制改變等導致甲方將要承擔擔保責任的情形發生;

五、借款人或乙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糾紛,以及其他足以影響甲方利益情形發生;

六、法律法規規定質押權人可實現質押權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質權實現的方式

質權人有權採取以下方式實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權:

一、與出質人進行協商並決定質押股權的價值,以該質押股權進行折價;

二、通過公開拍賣或變賣等方式處分質押股權,並從處分所得中優先受償;

三、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受讓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質押股權;若有關主管機構同意,本條款同時構成出質人與質權人之間的股權轉讓協議,若有關主管機構另有要求,則出質人應按本條款的約定與質權人另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一)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二) 因乙方的原因導致質押無效;

(三) 乙方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甲方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股權。

二、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宣佈乙方提前承擔擔保責任,依法處分質押股權;

(二)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乙方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三)要求乙方按照承擔擔保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約定違約金數額的按該條款約定的數額支付);

(四)僅需通知,將乙方對甲方享有的其他債權與甲方享有的質押擔保債權相抵銷。

第十條 出質人的贖回權

在質權人實現其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前,或者在質押股權的拍賣過程完成前,出質人可以質權人同意的方式和價格買回其質押的股權。

第十一條 轉讓

本合同應約束當事人及其各自繼承人、經許可的受讓人和被轉讓人,並對其有效,但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其解釋。

二、各方就本合同所生之爭議應當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將爭議提交質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委託的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為自然人時僅需簽字)後,並在被擔保人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在任何情況下,任何在本合同簽署前各方的信函來往、聲明、協議或其他任何文件不得優於本合同及其附件。

二、本合同構成出質人與質權人之間獨立的合同,其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響。即使主合同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其他任何原因而部分無效或全部無效,出質人也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持 份,另 份作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之用,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22

出 質 人:

質權代理人:

債券發行人: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 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 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物,為丙方向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

第二章 定 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債券發行人發行的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出質人--即本合同項下甲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質押物為發債機構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質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質權--指在質押擔保法律關係成立後,當債券發行人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務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質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質押物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乙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聲明及保證

第七條 甲方作為本合同中的出質人,就本合同作出如下聲明及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

2.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3.甲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做出過任何處分,特別是未設立過任何質押;

5.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之規定,乙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在債券發行人不履行清償義務時,債券持有人和乙方可行使質權,也可委託其他人行使質權,甲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6.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7.甲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四章 乙方聲明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質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聲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行為無效,乙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乙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4. 債券發行人清償債務後,乙方應通知登記機關解除質押登記;

5.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和 提供的抵押資產,共同擔保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質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質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章 被質押的權利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係指: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登記地為: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 。

第十五條 經甲、乙、丙三方確認 本合同項下的被質押權利價值為人民幣 元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所有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憑證由甲方按乙方要求交予乙方保管。

第九章 權利憑證的移交

第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登記有關文件,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交付乙方。

第十章 被質押權利的處分

第十八條 乙方在處分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

1.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質押的權利進行折價、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以取得轉讓費、許可費等並優先受償。

2.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將出質人質押的權利憑證,兑現價款,以優先受償。

第十九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條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被質押權利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2.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公證、登記、過户、財產保險、鑑定、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

4. 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6. 在債券發行人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可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7.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8. 積極配合乙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資產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質押權人優先受償:

(1) 丙方或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

(2)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而債券發行人未依約歸還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債券發行人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裁決債券發行人敗訴,導致債券發行人存在無力向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可能性;

(4) 出現使乙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2.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以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 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乙方有權在質押期間對質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對質押資產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乙方處分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

6. 在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乙方應通知甲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質押。

第二十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質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乙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乙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乙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質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丙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質押資產狀況的説明,如質押價值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質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質)押資產。

5. 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質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乙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1. 隱瞞被質押的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的;

2. 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處分被質押的權利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甲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益。

第十四章 質押登記

第二十八條  甲、乙、丙三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權利質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甲、乙、丙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則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並 後,到有關證券登記機構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後,並由三方共同到登記機構辦理有關變更手續;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質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 附 件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均為複印件):

1. 公司董事會決議;

2. 公司營業執照;

3. 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非流通股份登記證明書;

4. 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動態餘額查詢表;

5.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

6. 新疆德隆國際實業總公司股票帳户;

7.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證券登記機構和 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23

股權質押合同最新的範文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2023借款股權質押合同 篇24

甲方(出質人):__________

乙方(質權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決算期內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最高額範圍內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額股權質押反擔保。

依據我國《公司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及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訂本協議並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已經適當地採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質押人的章程、合同對質押人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有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户、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質押財產

2.1甲方將其在公司享有的%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保證。

2.3“該股權”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質押反擔保範圍

3.1乙方代甲方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借款擔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鑑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

4.1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為人民幣(大寫)(小寫____________元)。

該最高債權總額係指在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最高額決算期內乙方為借款人在任一出借人借款提供的融資性擔保,因借款人可能不能及時清償給出借人導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擔代償責任形成的乙方對借款人的債權金額。

4.2實行“一次核定、週轉使用、隨用隨保、餘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最高額決算期間和最高餘額內,不再逐筆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乙方為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內容以乙方和借款人達成的相關擔保合同為準。

第五條最高額決算期與質押登記

5.1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債權的決算期間為______年,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筆借款具體起止日以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上標註的日期為準,乙方債權為本合同期限內任一時點實際形成的因借款人可能不能清償給出借人而導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擔代償責任形成的對借款人的債權金額。

5.2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甲方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將上述該股權的《出質登記通知書》交付乙方,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第六條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

當甲方按期還款後,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借款人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委託擔保合同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處置出質股權後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甲方償還借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借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借款擔保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佔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五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借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並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0.2借款主合同、擔保合同無效,甲方承諾以出質股權對於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以債務承擔的形式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0.3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ekuan/e737ym.html
專題